思念·四年·四班
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一个难忘的日子,每年这一天我们都会在运动场上听到鸣笛的声音,四年以来的运动会都是在这一天,然而这一天,始终还是要告别了。明年此时我们会在哪里漂泊,还会再相见么。
听到主持人喊着四年四班检阅队,我们向前走着,走着,四年的时光真的会走到尽头,走着,走着,真的就会走散……四年四班,这个名称略显陌生,可周围却是相识许久熟悉的同学,我们踢着正步,走过主席台。我却想到了学校四楼大楼梯正对的墙上,“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挑战自我,超越极限,距中考281天”那块板子,曾让多少人滑落了眼泪。
检阅结束,站在场地中央的绿草坪看着一个个的身影,感伤,不舍,怀念,堵在心头有丝难过。
接着看到三年四班的检阅队。这个名称我们最熟悉不过,因为我们还没有适应初四的生活,我们还都停留在三年四班,去年的种种回忆涌上心头,历历在目,还未挥去,还未习惯装作不曾拥有。然而面前走来的三年四班充满了陌生,三年四班早已不属于我们。那间教室有时依旧会像黑白电影一样回放着那年的我们。色调孤单寂寞,而画面中的我们却在斗嘴打闹。当一切镜花水月消失时,才会猛然间想起,然后告诉自己,我是四年四了。
然后,二年四迎面走来,这一年的记忆稍显模糊。那年的我们正踩在幼稚与成熟的边界,那年陪伴在身边的挚友,不知现在是否还陪在身边,那年许下的好基友一辈子的誓言,久伴不散的约定你们还记得么。可是我们终究还是会改变的,那些,也都消逝的不剩余温,只抓住了尾巴。
一年四班的走来,让我们低下了头,慌乱的开始隐藏泪水。一年四,这是个稚嫩的词语,是我们怀念的日子,是击打我们心弦拨动我们泪腺的光阴,是我们刚刚相识的那段时光。军训时的样子忽然浮现在了脑海,从白帽子、白衣服、白裤子到白鞋,从告别小学踏进一五六校园的那一刻起,从我与你们每个人第一次说话时起,我们,四班,开始了这段缘分。悲伤的,有好多记忆都在慢慢褪去色彩甚是模糊破碎甚是消匿不见,不知所措。我想保留那段记忆,想延续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只是事实不会准许,它告诉我们,该说再见了。
我们将会开始新的旅程,结交新的伙伴,在某一国度。或许某一天我们会把彼此以及这段记忆忘的干净,亦或是在擦肩而过的街角,恍惚间觉得那个背影有些熟悉,但最终还是没有打破;或许每一天我们把这个宝藏似的青春,这初中四年的时光埋在角落覆满尘埃,亦或是不经意间的触碰让我们重逢,掸去了灰尘。开始一起回忆,一起说长道短,然后叫起了初中时的外号,以至于泫然泪下。或许某一天,在不同地点,我们会同时仰望起宁详浩瀚的星空月夜,会同时慨叹时光带走了太多,会同时微笑,同时哭泣。即使不在一起,还是会牵挂,还是会怀念,但最终的最终,还是会忘却并释怀。
未来有很多希望有很多不确定,所以对于未来,我用了“或许”这个充满可能性的词汇。我渴望多年后的再次相逢,但又胆怯,只是害怕触动已经忘却已经冰封的岁月,感极而悲了。
一年四班的队伍已经走了很远,我却想了很多。运动会开幕式在一堆代表人发言后结束了。初一二三,他们是一五六的新希望,我们就像是马上要泼出去的水。他们溢满了生气欢快与活力,他们步伐略带稚气。他们暂时不会懂。他们没有面对初中毕业的难过与不舍,没有想过四年的光阴会有多么似箭,没有体会毕业班既紧张忙碌的面对中考又承受离别的感伤的心情。他们认为毕业这个词对他们还那么遥远。百米跑赛已经开始,为什么在这鼓声阵阵,枪声打响,激烈竞争的运动会场上我会感到这么失落。
每当有一界学生踏进校园就会有一届学生踏离校园。我要怎么剖析校园这个词汇呢。校园真的是个伟大的地方,一遍遍循环着它的宿命,带给每一届学生那么多的记忆,童真的肩膀也渐渐会被故事填满,它无声教会了我们很多,包括如何面对毕业分别。这是它的使命。
毕业后,把同学聚会什么的往后推推,第一件事情,回去看看她吧。还记得吗,她常常说的话,“整个楼层就你们最乱!”“我从来没教过你们这么笨的学生!”;还记得吗,我们曾在课上偷偷数她一堂课说了多少遍她的口头禅;还记得吗,她笑的样子和因我们不听课冲我们大喊大骂的样子;还记得吗,她经常以找家长吓唬我们;还记得吗,她会在我们比赛的时候卖力喊加油,过后却又继续批训某某没交作业;还记得吗,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但对我们却伪装的严厉;还记得吗,她多次因我们不上进说不管我们,让我们自暴自弃,尔后却又点谁谁的名字告诉他作业这里这里不对午自习的时候改过来;还记得吗,又身为慈母的她在她孩子面前绽放出的母爱。
不用问了,记得,我当然记得,我怎能忘,我们口口声声说讨厌,恐惧的班主任,其实是我们最敬爱的人,只是我们不说。但是我们对她的情以及她对我们的情,原谅我笨笔写不出三分。谢谢您能原谅我们的任性,顶撞,叛逆与不懂事。我们的真实想法很单纯,只是在九月十日给她一个惊喜,然后对她说一句:老师您辛苦了。我们爱你……
您将站在新的教室面对新一届的学生,从自我介绍开始,然后教着相同的课程,而我们也将各自分离,也要与您分离了。迈进陌生的校园,走进陌生的教室,坐在陌生的同学之中,听着陌生的老师讲着陌生的课程,然后这一切的名字,归结都叫做新的旅程。我相信会慢慢习惯。也祝您顺利。
本以为只是向沿途风景挥挥手而已,有什么好难过。是啊,没什么好难过,但当真正走到这里,却好难过……我也曾安慰自己路还有很长,不要驻此停留,路还要走,别再留恋。可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四班,也许只是自己把它看得太重了。等到真正挥手说再见的那天,谁会挥手说再见,谁会记得四班,谁会回头望一望四班曾在过的教室、望一望埋藏四年梦想的一五六中、望一望老师同学……谁会……
我以为我不在乎了,其实只是以为。
顽强拼搏,超越自我,四年四班,绝不一般。
这是我们今天喊过的口号,也是我们从前喊过的口号,即使很多班都用过这个,即使有些俗套,但是四班用四班的专属声音喊出来还是会觉得很亲切……慢慢地,运动会结束,我们在会场门口离散各走一方,也就是这样,我们走到了初四,走进了毕业班的队伍,离告别也越来越近……
我低着头,一直向前走着。
那是我们永远的四班。
那是我们永远的四班。
那是我们永远的四班。
偶然间瞥见某一白色校服,当我惊喜的认为那是我认识的谁却又会失落的发现那只不过是又 一届的毕业班……
从踏进校园到踏离校园原来只有四年,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原来也只有四年,那件校服谁也买不起,那每一科八本的教科书谁也换不来。因为,那是四年的青春。
我也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藻,只是用简单的话语写出我的真实想法。我也不奢望这篇文章能与同在毕业季的学生党们产生什么共鸣,只是想用笔尖记录下感动。
思念
上高中的时候,他在三班,我在一班。
他是学校的小混混,我是班上的优等生;
他喜欢运动,打篮球,我喜欢看书,听音乐;
他的家很近,放学后一帮死党张张扬扬地冲出学校,
我住的很远,上完课就匆匆地往食堂跑然后回寝室;
课间的时候,他和其他的小混混在过道里对着女生吹口哨,
我静静地走过他们去看阳光灿烂的篮球场;
上物理课,教室对面他在剪前排女生的头发,
教室这边的我在想重力和空气浮力哪个会更大。
有时候玩晚了,他也会在寝室里住,一伙人打打闹闹地冲凉,
穿着湿淋淋的短裤东窜西窜,捉弄其他的同学;
我坐在我的床上看书,他修长的身体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听见他在哈哈大笑。
我认识他,他也认识我,有时候,我们说着些无关紧要的笑话。
有一天,他象往常一样没有回家,疯完了走到我的床前说:“我今天睡这儿可以嘛?”我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湿漉漉的身体,眼睛赶快回到书上,“我敢不让你睡么?”他笑着跑了出去。
看着他结实的身体钻到我的被子里,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手也不知道放哪儿,只有抱在自己胸前。关了灯,我什么也看不见,脑子里乱乱的,想着他肚子上一块块的腹肌,想着他黑黑的身体,他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味道和香皂味道混在一起,在我的床上游动。“你贴墙那么紧干吗?我有那么胖么?”他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一阵阵的热气穿过我的耳朵,很痒。“我怕把你挤到床下去啊,我睡觉可不老实哦,小心我半夜把你踢下去。”“那好啊,我抱着你,咱们一块儿下去。”又是一股热气。
躺在床上我胡思乱想,想抱着他宽阔的后背,想埋在他的头发里闻他的味道,想吻他的眼睛,可是我又怕他知道,怕他会甩开我的手,怕他不喜欢这样。我小心翼翼地翻身,碰到了他的大腿,毛茸茸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没动。我就这样躺着,挨着他的腿,也不想再动。过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手一搭,放在我的身上。我的脑袋翁的一声,半天没回过神。
“管他呢,就当是我睡着了,不小心放在他身上了。”我装着不经意,把手放到了他身上,没想到,他居然抱的更紧了,把我深深地搂在怀里,耳边又是一阵热气,“我喜欢你!”
黑暗中我看见他的眼睛盯着我,很黑很亮。我一把抱紧了他,把头藏在他的心口,呼吸他身上的清香,感觉他厚厚的脊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他轻轻地吻我的头发,“你喜欢我吗?”他说
“你说呢?”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怎么告诉你?我怕我说了你就不理我了。”
“怎么回不理你呢?”
“我怕你会不喜欢我。”
“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注意你吗?”
“我?你不是在对哪些女生吹口哨吗?”
“我在对着你吹啊,可是你都不看我。”
“我怎么知道你是对我吹的。”
“只要你从那儿走我就要吹,你不知道?”
我偷偷地笑,“你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么?”
“我怎么知道?你每天下课都不看我。”
“我怎么看你啊,那么多的人。我喜欢看篮球场。”
“那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喜欢篮球。”
“你喜欢啊!看着它我就想起你在上面的样子。”
“啊?真的?是因为我?”
我又笑,“不是因为你还因为谁?”
“小傻瓜。”他捏我的鼻子,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看着我,“我真的喜欢你!从一开学我就注意到你了,可是你学习又那么好,我还怕你不理我呢,你知道我说要过来睡的时候又多紧张?我都在你面前转了几圈了,可你就是不看我。”看着他明亮的眼睛,薄薄的嘴唇,我的心一阵狂跳,狠狠地吻在他的嘴唇上。
第二天上晚自习的时候,我看看对面,他的位置上没人,准是又跑出去打游戏打台球,我的书看不下去了,我想他,想他坐在我身边,想他抱着我,想他和我坐在一起看书,想他黑亮的眼睛,想他帅气的眉毛,想他薄薄的嘴唇,想他浓密的头发上淡淡的味道,可是,他在哪儿啊?终于下课了,我一个人往寝室走,黑黑的操场上一声响亮的哨声,是他!我走过去,他坐在操场边上,手上的烟一闪一闪的。
“你怎么坐这儿?”
“等你啊。”
“那你为什么不上晚自习?”
“我坐不下去,想你。”
“想我就坐这儿啊?那你不到教室去,我还以为你又玩去了。”
“坐在教室里,看着你又不能抱你,我着急。”
“我说呢,我还以为今天晚上你不会来了。”
“嘿嘿,不来我睡的着么?”他鬼头鬼脑地笑,伸手拉我。
坐在他身边,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你一晚上都坐在这儿?”我问他。“开始没有,本来是去玩的,玩不下去,老想着你。我就过来等你啊。”他边抽烟边说,鼻子冒出兰色的烟雾。
“那你以后就在教室好吗?要不我看不进去书。”
“好吧,只要你高兴,叫我干什么都可以。”
“不准骗我!”
“不骗你。”
看着他一口口地抽烟,认认真真地说,我抱起他的脸,在他嘴上亲了一下。他笑。
“你抽的什么烟?好玩吗?我试试?”
“不行,我可不想你学坏。”
“我试一试,从来没抽过。”
“那也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
“试一下嘛,我也没说我以后要抽。”
“不行,我不喜欢你象我一样,你要好好学习,别想这些。”
“抽烟也可以好好学习啊。”
“反正就是不给你抽,我不能让你变坏了。我也不想谁欺负你,有人欺负你你要告诉我,知道吗?”
“哦。知道了,有你在谁敢欺负我啊。”
“我想他们也不敢,早就和他们打过招呼了。”
“啊?是你说的啊。难怪每次有人到寝室捣乱都没我的事儿。”
“是啊,你以为是谁啊,我和他们说过的,不准他们动你。”
靠着他,看着他高高的鼻梁,我想,怎么真有这么巧的事情,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他可是有名的小混混,我怎么会喜欢上他,他又怎么会喜欢上我,但是现在我们就是坐在一起啊,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多希望就这样一直下去,坐在他身边,躺在他的腿上,永远也不要天亮。
上课的时候,再也不会觉得无味,我知道,他在看着我,有时候一抬头,对面那双黑亮的眼睛正在望着我,看见我在看他,他嘴唇一翘,算是在吻我,我赶紧收回视线。他上课总是不爱听课,要不就在课桌下看武侠小说,要不就用手撑着脑袋一直望着我这边。有一次,大概他想的出神了,老师叫他都没听见,只见一个粉笔头飞驰过来,正打在他的头上,他猛地一转头,看见老师正盯着他,他这才挠挠头,坐端正,我在对面看见,差点没笑出声来。夏天的时候,天气很热,尽管教室里也有吊扇,一堂课下来,还是让人心烦意乱,他会在要下课的时候利用他坐在后排的优势偷偷地跑出去,等下课来又回来了,满头大汗,手里拿着两个冰淇淋,在楼梯转角的地方等着我。放学的时候,有时他会和其他的同学在操场打篮球,很多的同学围观,每当他进球的时候,鼓掌声和女生的尖叫声连成一片,他会向我这边一瞥,露出他坏坏的笑容,惹的场下的女生都在窃窃地偷笑。看见他在篮球场上奔跑,就象黑豹一样,矫健敏捷,汗水顺着湿淋淋的头发流到脸上,他会拉起背心的下摆搽脸,露出肌肉分明的腹肌和结实的小腹,被汗弄湿了黑黝黝的发亮。
可是,他毕竟是小混混,脾气很暴躁,经常一句话没说对,他就和别人打。不过,只要有我在场,他从来不和人争吵,也许是怕别人看见他和我在一起连累我吧。有什么事情他总是要听我的,他经常说,“我怎么就碰到你了呢,你说什么我都觉得是对的,一定是我上辈子欠你的。”他很好胜,只要是他觉得不服气,总要找机会出了这口气,有一次也是打篮球,两个队争执了起来,闹的不欢而散,他当时也没闹的很凶。过了大概一周,那天上晚自习的时候一直没看到他,他也没和我起过要到哪儿去,我想肯定又是跑哪儿玩疯了,应该是不会来了。晚上都已经关灯睡觉的时候,他走了进来,悄悄地爬上床,抱着我。可是,我总觉得他抱着我抱的很勉强,我转过身抱着他的头,“你……”,话还没说晚,他哎哟一声,我赶紧缩回手,我明白,他又打架去了。“是谁啊?”我问。“臭小子,球场上没好好收拾他,还来劲了。”他狠狠地说,“x***,劲还挺大,早就想治治他了。”我说“你以后别打了。”“我知道。”他埋在我胸口,瓮声瓮气地说。
第二天一到课堂,我听见其他同学已经在乱哄哄地闹开了:昨天晚上,我们学校的两伙人在外面打群架,有几个家伙被打的住院了。
从这以后,有时候只要他不在,我就会提心吊胆的,总怕他又去打架,怕他出什么事情,直到他回来了,我才能放心。以前和父母去峨眉山报国寺,我求过一串佛珠,一直放在家里没舍得戴,我拿给他,叫他戴上。我知道他的脾气,说不清楚那天又要跑出去打架,只有给他戴上这个,希望他每天都平平安安的。他戴上对我嘿嘿一笑,“小傻瓜,我没事的。”
周末的时候,我一般都要回家,星期天下午再赶回来,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有一段路就在江边,经常出事。他第一次过来接我的时候,我们坐在车上说到这个事情,他看着我说:“这么危险啊?那我以后每个星期都来接你,要出事的话我都要和你一起。”我盯着他,“说什么呢!你就那么想出事啊?!”“嘿嘿,没有没有,我是说如果的话,别生气嘛,我也是舍不得你才这么说的啊。”他一脸的赔笑。“以后不能这么说,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看他嬉皮笑脸的,我认真地说。车窗外,阳光明媚,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背着我从家里带的衣服,黑黑的眼睛看着我,还是笑,“我知道”。
其实他也不是每次都来接我,通常都是他要来接我的时候会在车站等我,然后一起上车回学校,或者,我看见车站没人就会直接到学校,他会在学校门口坐着等我,手里拿着烟,一边抽一边笑嘻嘻地看我走过来,再一起回到寝室。
快毕业的夏天,我象往常一样坐车回学校,车站没人,等了半天车才来,天都快黑了。到学校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黑漆漆的校门口没有人,走到寝室也没人,“这家伙又跑哪儿去了?”我愤愤地想,“不知道是不是又打架去了。”心里面一惊。问其他的同学,都说没有看到过他。晚上已经关灯睡觉了,还是没有回来,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又不知道他能跑到哪儿去,难道是在家里没出来?不会啊,他没和我说过,不会真的是打架去了吧,他这两天没和谁有争执啊。想来想去一点头绪也没有,迷迷糊糊地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一到教室就听见同学在说,昨天好象又有辆车翻到江里了,还是个公交车,堵车堵了半天,现在还在捞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都捞起来了。我吓了一跳!看看对面,他不在。
过了几天,听到同学说捞起来一个我们学校的,穿的是学校篮球队的队服,手上戴着一串佛珠。
许多年后的一个夜晚,我梦见了他,梦见他在对我笑,我最熟悉的他坏坏的笑容,猛然醒来,看见窗外点点的繁星,整个天空都是他黑亮的眼睛在凝视着我。
“我喜欢你。”耳边又听见他在轻轻地说。
也许它象个故事一样好,所以不真实;也许是我写的不够好,所以听起来象个故事。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几天前翻老照片的时候看到了他的照片,一样的笑脸,一样的黑黑的眼睛,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真的很想他。
今天是他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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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四班第二章:绯闻连篇“胖青蛙,别生气了嘛,我是闹着玩的。”善。“对,星子,我们昨天跟你是闹着玩的。”宇。“那,好吧,我大人有大量,就不跟你们计较的。”星子。这个班就是这样,昨天生气,转眼间就又成好朋友了。“喂,大冰山,借块橡皮!”银羽不客气的说。“哼,你还好意思叫我大冰山,你自己不也是嘛,要橡皮,啊,管别人借去!”忧璃。“你…。。”银羽。“今天大冰山银羽和忧璃同学说了三句话,,,”说此话的是专门弄异性绯闻的女生蝶和丰。于是,第二天,公告板上就出现了一条忧璃和银羽的绯闻。“哇哇哇哇哇!”忧璃&银羽。“现在的狗仔队可真厉害呀!”佐琪。“是啊是啊!”蓝心。“气死我了,我饶不了蝶和丰!”第三章:夏季运动会“同学们,咱们学校马上要和其他七大名校的学生展开一场较量。”美丽的言老师说。“哦?是打架嘛,我最擅长了,老师,你放心,这次咱们学校有我一定第一!”善。“我还没说完呢,较量是一场夏季运动会。”“哈哈哈哈哈哈,,,”全班同学。“,,,,,,,,,,,,,”善。“好了这次运动会在咱们学校举行,咱们一定要拿第一,所有人都要参加!!!”老师。“完了,这次可完了。”不擅长运动的喏子说。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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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光阴四年了,四年了。四年里我经历了多少。从得哮喘差点窒息到现在,我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人。她,从认识我开始一直陪着我,我伤心她陪我,我生病她担心。她是生命里的血液,她让你兴奋,让你感动,让你浑身热血沸腾。她是一潭纯净的湖水,洁净,莹澈,透明。你望着湖水微笑,她就会有波动,湖面飘过的,无形的风,掠过清晨,掠过黄昏,相伴的日子,清淡,轻爽,起身离去,你方才知道,撒在湖面上的思念,已经很浓。我和她,在友谊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时间久了,也看淡了尘世的浮华,多少好友都分了,我和她却始终难舍难分。有人说爱情永远比不上友情,我却不认同,爱情中对方背叛你的可能性很大,而友情,却,不会,姐妹,是一辈子,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友情永远常在。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这女孩,就叫做王月兰。在这里我要许下一个也许没人敢许的诺言“王月兰,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我都与你不离不弃,黄泉碧落,我陪你!!!”5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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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四年往年的这个时候,毕业生都已经开始收拾行囊了,他们的行囊里收藏着四年来的时光和记忆,带着种种地感动,他们将开始一个新的旅程。对有些人而言,那是一种遗忘;对另外一些人而言,那是一种过程。而不管怎样,终究还是免不了个自奔天涯。车站的离别情景,让每个人都刻骨铭心。挥挥手,道声“珍重”,气笛声响起,在泪水中,我们诀别。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也许,这是一种分别的宿命!明年的这个时候,你我将体会同一份离别情。而那个时候,已经不远了。在墨迹干了的时候,我在纸上已经写不下“毕业,离开,分别,陌生”这八个字。而它们,正从不远处走来。别了,我的大学!别了,我的城市!别了,我的青春!2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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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班—(2)心情不好时我还是会像从前一样大声唱歌,即使现在是高四,呵呵,有时会招致隔壁宿舍会来谈判,胡胡和巴琦也总是会做我的后盾。对方妥协后,胡胡用奇怪的表情问我:“你不会真的疯了吧?”我只是傻傻的笑着,最后他们也大声的笑了。有些同学知道我读了高四后,发短信给我加油鼓气,还在我的空间里留了言,我有一种莫名的惭愧感,他们都一直帮我支持我在我泄气没信心的时候,可我最后还是令包括家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失望了。峻泽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我们都经常给对方当爹,气不过时就搏斗,不过那小子从来都不服输,还算有骨气。我告诉他我过的很郁闷,他发来短信:小葱坚持住,我看好你,没什么我也让好多人伤心过,那些只不过是弯路而已。这些话我听的多了,不过心情还是好了许多。我回复着一个个连自己都没信心的文字,每一句充满信心的话在我心里后面都有一个大大的问号。又过了几天,有几位同学来看我们了,他们好像都拿到了通知书吧。一样的笑容,一样的话语,我也拿来以前一样的微笑面对他们,因为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快乐的人,其实我最不喜欢笑却每天笑个不停,喜欢安静却讲话最多,人也许本来就很矛盾,发烧的灵魂在背后颤抖,还发出奇怪的笑声。还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好像是《迟到的兔子》名字是什么也记不清了,也是讲高四的,我对同学说:“我只是一只迟到的兔子,是迟到,不是失败!我也会达到终点,只不过是你们先到罢了。”他们都看看我会意的笑了。一天下午放学后,回到宿舍多了个新人。他就是威廉,大家三言两语就认识了。头发风一吹遮住了眼睛,喜欢穿着短裤和很沙滩的T恤去上课,他和巴琦他们是一个班的。我们一起打热水,吃饭。。。。。。没过多久老师注意到了他,被发现吸烟,与老师发生了争执后,威廉说这里不适合他,他要离开这里。退学后要走的那天早上大家都起晚了,巴琦和胡胡急忙洗了把脸就冲向了班里,我们的老师没有他们的“灭绝”所以我想反正迟了,收拾好东西把他送出校门吧,路上遇到了他们的老师,只是不屑的对视了几秒而已。他坐上了TAXI后,我一本正经的说:“明年成功了,再回来找我们!”他呵呵的笑了,只点了点头。车渐渐消失了,我也该回去上课了,就这样威廉淡出了我们三个人的生活,我们又回到了以前。下晚自习后,拖着无力的自己回到宿舍,教室里的气氛和温度令人窒息。还和往常一样三人呆呆地坐在床上洗脚,我讲着无聊的冷笑话,搞活气氛,他们有时会配合的笑一笑。这时妈妈打来了电话:“小葱怎么样啊?习惯不?饭吃的好不好?宿舍热不热?别有压力、别太累了。生活费够不?宿舍几个人。。。。。。”就是这一连串问题,我没来得及回答什么,只是答应了几声。“嘟。。。嘟。。。嘟。。。”我受不了,把电话挂了。我想她一定很生气,他一定觉得我又嫌她烦了 ,其实不是,她越是关心我,我就越觉得对不起她。我发了短讯给她让她以后不用再打电话了。她没有回,我知道她的心又一次被我伤了。有时我希望他们都别在乎我,我会心安平静一些,因为我觉得他们真的不值得为我做这么多,我的想法也许没人会理解。。。。。。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吃“八宝糖”,有时我幻想自己的生活可以像它一样,半透明状,很晶莹,甜而不腻。期待明年的这个时候,像巴琦说的那样,我们是笑到最后的人,我们就可以像树叶一样与树枝挥翅道别,是什么见证了我们金黄的蜕变。。。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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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班—(1)参加完那个被称为黑色六月的高考之后,我过着麻木的日子。分数还没有下来的时候,我一直欺骗着我自己,同学们都在网上对答案,我却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反正它就会公布,干嘛要去对,何不多高兴几天。我也确实过了几天表面上高兴的日子,每次遇到邻居询问时,我都装的很乖微笑着点着头,嘴里重复着同一句话:“还行,凑合吧!”那是因为分数还没有下来。那段日子里每天都像同一天,单调的重复着,浏览着一所所吸引我眼球的学校,总觉得怎么都那么好,可是在看完历年的分数线后,我只好无奈的关闭一个个网页,就像一所所大学的门一样。随后就是在网游里打怪,发泄着我的情绪。记得网上公布的那个晚上,Q群里有好多同学都在,都吵着说自己查出来了最后都是开玩笑骗人的。真正到了公布的时间时又是不约而同沉默着的默契,可能是令自己满意的人没有几个吧。看着即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分数我沉寂了几分钟,在这几分钟里我的脑海里浮现了许多许多,到最后却变成了一片空白。。。。。。直到父母走过来我才回过神来,匆忙关闭了网页,骗他们没有查到。爸爸让我早点休息吧,明天再查,这么晚了。我没有告诉他们是因为我想自己承受一个晚上,毕竟这是我自己一步步走出来的结果。第二天妈妈在为我收拾返回学校的东西时我告诉了她,她又说给了爸爸,爸爸只是安慰我说:“没事,第一次这个分数已经不错了!”可是他怎么会知道,这比骂我一顿还要令我难过。临走时爸爸向我表明,准备补习吧。虽然我不怎么情愿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到了学校从同学的招生书里随便找了个名字好听的专科学校就报了,交了志愿后谁知爸爸打来电话说不行就读专科吧,怕我明年补不上好本科还一样。早知道就该好好选一下,不过好在上网查了一下那学校的确不错,正当所有人都支持我读专科的时候。。。。。。哼哼!说来好笑,我没发现那学校的分数线比二本的还要高。造化弄人,我开始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高考是像肥皂泡一般的梦幻,被所有关注我的人吹得很高很高,最后随之破灭了的是我的大学梦。无奈之下来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和我一起来的还有巴琦和胡胡,这也是我所不愿看到的,他们都比我努力多了却得到了和我一样的结局,我确实有些惋惜。这次走的时候是我自己收拾的行李,爸爸只是坐在那里看电视,我说:“爸,我走了!”他什么也没有嘱咐我,只是“嗯”了一声。我转过了头,再也没有回过的走。。。。。。记得报到那天下了好大的雨,也许上天要对我进行一次洗礼,我是这样认为的。人们都跑来跑去,只有我走得很慢,我想是该清醒一下了。雨水从我的头发上流下来,落到眼睛里,我知道这绝对代替不了我的眼泪。我们三人住到了一个宿舍,下午雨停了,阳光大朵大朵的照进来,和我以前见过的每一个晴天一样,花和草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他们都疯狂的生长着,占据了我整个内心的绝望。人生的路不会一直平坦,冬天也总会有那么最冷的几天特别漫长!后来得知我和他们两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他们在理一班,我在二班有了些许淡淡的失落。就这样过了几天,每天都觉得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特别漫长,脚步也变得异常沉重。每天下晚自习都会绕过一个圆形的小花园,每绕过半圆就可以直奔宿舍楼。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都已无心去看,这些都已经不适合我了。班里的每个人都像匆匆的路人只在这里短暂的相遇。这一站叫做等候,下一站是希望?抑或还是绝望!也许到了明年大家还是这么陌生。巴琦总是说树叶快落吧,明年再绿的时候我们就快可以离开这里了(我们这里春天来的较晚些),我们都同意他的想法,大抵因为心情不同于以往了,所以终觉得来了好久。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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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北京时间7月28日凌晨,第三十届奥运会在伦敦召开。这是一座拥有悠长历史的城市,总是被浓浓的雾弥漫着。在这座城市里有著名的大本钟,人们可以听到它嘹亮的钟声;这里有标志性建筑伦敦塔桥,横挂在清澈的河水上;这里还有高大庄严的宫殿,富有乡村特色的绿地花园,充满异域风情的街道。是无数人梦想中想来的地方。现在,在这里正举办着一届盛大的团结庆典。在这里展现了具有西方特色的文化。我们可以在精彩的开幕式上看到如梦幻一般美好的乡村,碧绿的原野,小小的村庄,欢乐的人群在做游戏,马羊在吃草与畅游,风车在空中缓缓滑动……这真是一个无比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让我想起那首民歌《乡村花园》。在这里也展示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一座座高大的烟囱拔地而起,浓郁的黑烟染遍了天空这块手绢。工人在卖力地敲打着钢铁,灯火辉煌的城市,激情地敲打着鼓的人们,还有头戴礼貌,身穿黑衣的绅士们,生动地反映了工业革命时期的伦敦。璀璨的五环在天空中拼接,迸发出朵朵火花,在空中组成了一幕壮观的金黄色雨帘……英国人引以为豪的保健体系和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童话人物一一登场……这个夜晚,电视机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伦敦。在整个开幕式过程中,最搞笑的莫过于喜剧演员憨豆先生。在演出中,指挥家卖力地挥舞着指挥棒,小提琴手卖力地拉着小提琴,唯有憨豆先生漫不经心地表演着“一指禅”神功,一只指头胡乱地弹着钢琴,弹着弹着还睡着了,做起了滑稽不堪的美梦。当美梦结束,他从梦中醒来,发现全场寂静,乐曲已经演奏完了,唯有自己还在敲打着钢琴!老外幽默的思维为我们呈现了这样一出喜剧。最搞笑的是憨豆先生的表演,最激动人心的当然是主火炬的点燃。主办者别出心裁,取消了主火炬手,由七名青年点燃了“主火炬塔”。这个“主火炬塔”隐蔽得十分到位,竟然是由二百多片花瓣组成的。当花瓣被点燃后逐渐升至空中,形成了一个璀璨的火花,同时也将开幕式推向了一个高潮……看完开幕式,关掉电视之后我们不由得大发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是啊,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就是四年。四年前我们还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而欢呼雀跃,满心喜悦地看到中国代表团取得好成绩。四年之后,奥运的脚步已经来到了伦敦,又呈现出了更精彩的奥运。四年之前,我才上四年级,完全是稚嫩的儿童。四年当中,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五年级时,我建立了校讯通博客,从此接触到了一个精彩的世界,接触到了许许多多的博友。半年后,我成为了博腕,又结识了更多的“名博”,他们各各都身怀“绝技”,写出来的博文令人赞叹不已。着真是让我感觉到了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在校讯通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展示平台上,我在逐渐地发生蜕变成长,最终来到洛阳上学,并在班里取得优异的成绩。想想比起四年前,我确实是进步了很多。不仅是在成长方面,同样是在生活、学习、精神等各个方面。的确,四年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许多事情。四年了,我们的国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从奥运过后,各种盛会接连召开,世博会、亚运会、大运会,经济实力突飞猛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更是建成了一系列重大工程:三峡工程蓄水,南水北调,神舟飞天,蛟龙下水,京沪高铁开通……四年的时间,也可以让一个蓬勃发展的国家更上一层楼。四年时间,你是否虚度了光阴?把握好手中的时间,脚踏实地,让我们走好下一个四年。希望在四年后,每一个人都能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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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日记天气一天的热起来了,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在下雨,晒在外面的衣服总是晒干了又被淋湿然后又被晒干如此重复都一个星期了。前几天和老二,王思敏,姐姐,小东一起吃了顿饭,大家今年以来一直都没时间聚一聚了好不容易找到个大家都有时间的周末,可惜文强和小一没来。聊了聊近况,大家都很欢乐,虽然没喝酒但是也总算是有点就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首先是老二,他是我们几个中混的最好了,工作顺利,感情甜蜜,一切都在稳步的发展中。每每谈起的时候大家都是十分的羡慕他。其次是姐姐,别看我们大家叫他姐姐其实他是个男的,哈哈,那时候大家都还在之前公司上班的时候他老爱买很多零食吃于是就得了这么个外号。姐姐也算不错,做UI到他那个地步已然是很难得了。只是姐姐变得寡言了很多,一直只是安静的抽烟安静的笑着听我们说,只口不谈关于感情的事。然后是小东,他也换了公司,总算是步入正轨了。他那人有时候有点牛脾气犯起倔来也是十分的犟,好说歹说才算是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他之前家里人有给他相亲过一个女朋友,也有过短暂的恋情,可惜女孩子总是希望能有人陪在身边,最终也是一个失败之作。至于王思敏,那家伙是杭州人家庭也算是中产阶级,每天小车开车小媳妇搂着的一派腐败的景象,他之前一直犹豫不决这次下了大决心去上海进修一段时间,想把自己的能力做一个提升再回来翻江倒海。小一还是呆在绍兴,去年去了一个业余的游戏公司,很搞笑的一个公司,不过待遇也算不错,职位么好歹也是个组长。他倒是挺幸福的,和女朋友一直坚挺着,现在也算是修得正果,女朋友抛开一切的奔向他,我时常笑他现在不用每天抱着电脑看空姐了。文强也算不错,去年在重庆呆了大半年虽然没什么大作为但是总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感情,也算是为爱情小小的牺牲了一下。只不过他偶尔也会给我打电话抱怨,说工作的事情说感情的事情,他终究算是社会经验少了一点,能力也欠缺了一点遇事总是犹豫不决,不过他还算好脑子里面总是清醒的。李菊前段时间也在网上聊起了近况,厦门久游已经解散,一些朋友和同事也都各自奔了前程。早之前他也来杭州旅游一起吃饭聊起过许多以前的事情和将来的打算,他依旧打算留在厦门做一点自己的事情也算是放手一搏。最后是我自己,算一算07年离校至今也有4年时间了。这期间四处奔波,总是在和大家谈起的时候自嘲的说天生是一个漂泊的命。这几年家里的条件比之以前算是强了许多,老妈为这个家一直是在苦心经营,我虽然在外做事但是老妈对我却是一直的支持着,总是会时时打电话来督促我要努力工作好好做人。这四年里面我也算是一步一步的在泥泞中前行,虽说不上步步为坚但也并不平坦。当初我既然自己选择了这一行总也是有过一段打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世界上的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计划总是被打乱,但我也一直都没有放弃过,哪怕是在身边的人一个个都在转行的时候我也只是默默的坐在办公司里听着老总不知所谓的前景计划。其实大家都知道,这种前景即便是到了一个阶段和水平那和我们普通员工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这四年里面我谈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哪怕时至今日也会在半夜的时候想起那些有过的快乐记忆,第一次到了厦门海边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兴奋的给她打电话时的情景,一个人在外病倒了躺在床上连水都喝不进去时给她打电话她那关心的话语,大雪纷飞的时候我回到家乡她兴奋的跑出来接我的时候,在公园散步我牵着她的手信步闲庭的时光,每当我抽烟她总会捏着鼻子抢烟时那可爱的表情,半夜我高烧时她替我擦汗买药时的情形,第一次我送她娃娃她说不喜欢却又紧紧搂在怀里时的模样,我临走时她背对着我说不愿看我离去时的背影,这一切一切的记忆或许将永远的沉睡在我的脑海里。前几天和老三通了电话,他要来杭州了,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之前他一直都是有各种各样的牵绊和烦心的事情在困扰着总是难以迈出家门半步,也并不是家乡就没有发展的前途,只是对他而言家乡是一个小城市犹如笼中之鸟难以一飞冲天。对我而言,也并非是不愿呆在家乡,又有谁人不愿常伴亲人左右,只是这之中的种种原因造就了今天漂泊在外的局面。小时候老爸常对我说好男儿志在四方,虽然这句话不完全正确但是对我而言也有一定的道理。我知道,也理解,每个人的想法和思维方式都不相同,我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和要求每个人,对每个人而言都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点一直是我为人的准则,尤其是一个男人。这个世界是一个现实与残酷的世界,所有人在不了解你和懂你的时候对于你的衡量标准其实很简单,就是看你赚钱的多少,虽然谈说风月扯到钱略显俗气但是这总是现今社会的事实,我无力去改变也只能顺其自然。我也常常会在安慰别人的时候说,你想想你是为谁而活,你不是活在别人的眼光里而是活在自己的生活里。其实这些话也是说给我自己听,不停的告诫我自己,可惜在真的面对现实的时候我还是屈服和败退了,而且一溃千里。自大学开始一贯以来我都是我行我素,总想着生活能随性而为才是真正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很可惜,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没有摆脱生活的压力之前这一点也只能在睡觉之前偶尔的想想。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李嘉诚,我也只是千千万万在这个社会中挣扎前进的一个普通人,我亦会有各种情绪在时刻困扰着自己。或许是因为孤独习惯了,我不善表达或者说有许多事情我不愿去说清,就如同暗夜骑士中的蝙蝠侠一样他只是要保护那座城市其它的也随别人去评论,当然我还没狂妄到可以自比蝙蝠侠。四年的漂泊时至今日也难享片刻的温柔,但是我并不退却,这世界上没有孤独的漂泊也就衬显不出甜蜜的幸福,这条路既然是我自己选的即便是错了那我也不会回头的走下去。无需同情。黑夜前行,月之暗面亦有阴晴。1200字以上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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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四年狼人,传说中的黑暗生物。平日人型,月圆之夜会在日落后变形为狼。凶残嗜杀。凡被狼人所咬者,若不死,也必成狼人。————《佛蛰瑞黑暗生物词典>我并不憎恨所有的占卜师,只憎恨其中的一个_预言我命运的那一个.他在我出生满一个月的时候对我的父亲说,我注定回经历一场带来无穷毁灭的恋爱.据说当时这位游历各国有着媲美古代先贤预言能力的占卜师说出这翻不祥之辞是,挤满宾客的大厅顿时充斥着震惊和恐惧.而我那身为伯爵的父亲花岗岩般的面容上找不到一丝可以称为动容的表情.第二天,我被送进了森林边的修道院,同时被禁止同任何女性接触-------包括我的母亲.于是,伯爵少爷自由自在多姿多彩的人生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真正意义上的扼杀在摇篮里.我的世界因为修道院高耸的围墙而一览无余.父亲似乎很满意把我放在这里.在他眼中,那些身披黑衣,双目低垂的,挂着淡淡禁欲的忧伤的沉默修士们,无疑是拯救他的儿子(甚至还有他)免于毁灭的天使.人们说开始时他常来看我,在我模糊的记忆尽头,也确乎有一个衣着高贵面容威严的男子.后来,他有了新奇子,渐渐很少来看我.再后来,我的弟弟出生了,我终于没再见过我父亲漂亮的四轮马车.不过每月我都会见到阿尔法,我父亲的侍从,骑着白马,带着长剑,披着兰色的斗篷——每一样都是我羡慕的——停在修道院门前。这时,院长会亲自到门外从阿尔法手中接过一直沉甸甸的羊皮口袋,同时一悲天悯人的口气说,“愿上帝救救这个孩子。”不过我保证他心里并非这么认为。要是上帝真的救饿离开这个鬼地方,院长恐怕会伤心损失了一只回叮当作响的羊皮口袋,阿尔法送完口袋,向院长微微行礼,就掉转马头。我看见他帽子上的羽毛在风里一飘一飘。墙里的岁月像静止的水。日复一日我与经卷、修辞、拉丁文和贺拉斯为伍。因为我的身份,很少有人来招惹我——既不干涉也不过问。无论是从前那个流着鼻涕的小鬼,还是现在这个面容阴郁的苍白少年。大家都很忙碌,所有人在各自的轨道上精确的运行。有时我回觉得奇怪,我明明看见这修道院很小很小,为什么我会觉得它无比空旷。不过,无人问津也有它的好处。墙里的生活也算得上自由自在。我在修道院开始了我的冒险生涯。在储藏室寻找各种古书,观看那些神秘又精美的插图,偶尔还能找到一两本早该被烧毁的作品;在图书馆搜索年轻修士偷偷藏匿的美味佳肴,满足我那小小胃袋无尽的欲望。我多在厨房不见光的角落偷听副院长和心腹同样见不得光的谈话;我在花园的蔷薇丛后面窥视看门写实和村里姑娘秘密的约会。——在那些没有月光的夜晚,常常有一些无知健康的年轻姑娘,来着里寻求物质和肉体的满足。不知道如果我那一心逃避命运的父亲知道这些,会不会觉得好笑。我注定会经历一场带来毁灭的爱恋。我母亲在我出生一年后就死了,郁郁而终。这是我唯一知道的有关母亲的事。那些古老诗歌中的母亲,那些温存的抚摩和疼爱的眼神,全都和我无关。她生下我,她死了。如此而已。没人敢和我谈起母亲,女人,爱情和我的命运。也许我父亲除外。我四岁是问国他有关我母亲的事。我不记得当时他说过和作过什么。我只记得那之后我发誓我不会再谈起她一个字。然而,有些夜晚,风精灵在黑暗中自由舞蹈。我的意识会脱离空间和时间的束缚。一些不属于我的记忆中的人和事,会以一种模糊又奇异的形态出现在我面前。我仿佛看见了哪个决定我命运的宴会,那些美酒佳肴,那些镶着海蓝宝石的银盘,缀着蕾丝的束腰长裙,短者水晶酒杯的侍从,我年轻的母亲,威严的父亲,还有那个编织我一生命运的占卜师。我看见他们在交谈,却听不见任何声音。我想努力看青他们的面容,这是,那些原本模糊的脸孔就会在一瞬间扭曲成修士的嘴脸。幻觉消失。夜风依然呼啸。我转过身,向北塔走去。北塔是一个天文台,现在一荒废不用。它孤单的耸立在围墙之内,很少有人去。正因为这我喜欢在那里消磨时间。不过也可能刚好相反,因为我喜欢去所以才渐渐没有人来。不管怎样,我喜欢这里。北塔很高,我可以站在上面俯视墙外我不能触摸的绿色。我可以看见乡间的小路,天空尽头的云朵,阳光撒下一片灿烂。但我更喜欢在傍晚来到北塔。裹紧了黑袍靠着石柱坐下。夕阳已不见。晴朗的天空呈现一种静谧的紫罗兰色。然后是淡蓝。然后是湖蓝,直到有如一片深渊。那时,月亮也会升起来。红色的月亮。当它升到天顶是,却变成近乎银白。星光暗淡,只有月散发着柔和的光。清冷的,高贵的,矜持的,幽雅的光,静静流动在我的身躯。远比人类高贵的月。有时我就这么坐着看着它,不用担心它跑开。就这么坐着什么也不做,享受那种从未有过的安详与宁静。我开始对着月说话,我把我的故事告诉它,我的年轻的母亲,威严的父亲,我被上天诅咒的命运,我的功课,我的房间,我的冒险。它会听下去,一直听下去——不会厌倦我,不会背弃我,带者银色的光晕和清冷的表情,直到黎明。我慢慢习惯于白天睡觉而在夜晚爬上高高的塔楼。修道院里没人注意我几点起床——也许院长除外,他偶尔回训斥我几句。只是那时他的眼里只有新来的主教。墙里的日子像静止的水,处理那一抹银色的涟漪。夜晚变得箱约会一样。我会在整个傍晚躁动不安,想着月的样子,想今天我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一生中第一次,我想抓住写什么,决不放手。在这个高墙围城的世界,一切都是黑色的,只有银色的月光让我感到这世界上我并非独自一人。命运,如果真有命运的话,那也是不能违抗的命中注定。十七年前,我父亲把我送进了修道院。并且禁止一切女性与我接近,包括我的母亲。如果他是想断绝我对人类的爱情,他作到了。我不爱女人,我不爱任何人,我不爱人类。我只爱,在一切归于平静时,天空洒下的清冷月光。我爱上了月亮。有时我回在黄昏中穿过邪道员长长的走廊。那些面容苍白的黑衣修士依然和我擦肩而过。我回突然感到一阵快乐的颤栗,因为一个最甜美隐晦的秘密。不与任何人分享,只属于我的秘密。我知道诗人喜欢用女性来形容月亮。这是罪恶的。如我所说我并非没见过女人。把那些愚蠢又丑陋的生物和我的月亮相提并论简直是一种对美的亵渎。月亮,最高贵的神诋,最冷酷的情人。一种失落感渐渐包围了我的心。我只能站在北塔源源地望着它,默默地爱慕它。我无法碰触我的恋人。不能听它说话,不止到它是否也看见我,是否用和我一样热切的目光看着我。是否回在梦中六下我的位置,是否回在清晨入睡前和我倒一声早安。我的恋人,不要永远用那种冷漠的表情对待我。即使你如此高贵幽雅,即使你是高高在上的月,如果你怜悯我,就请告诉我你也一样爱着我。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一定在呼唤我,用我所不懂的方式。一定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听到你的声音。我不要知识远远地看着默默的等待。我寻找着。找到了。有一种血液,带着你永恒的可因。那时你和一个种族流传千年的契约。那是我幸福的所在。同样一个夜里,满月的光辉照耀着大地。我偷来看门人的要是,穿国那扇多少个夜晚通向幽会的木门。我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我从未想过从这里逃出去。也许,修道院高高的围墙只在爱情面前行同虚设。在森林里,我遗言认出了它,那双和普通的浪一样的绿色眸子里,有着和我一样对月的爱恋。牙齿扣上了手臂,并不深,但血依然六了出来。我看见我的血滴在那头狼灰白的毛衣上,我向它微笑。一种从未有过的热情,从我心中升起,潮水般排击着我的心脏。那是被拥有的感觉,那时被爱的感觉,而我已用血液将它记忆,致死才会消亡。召唤在耳边响起,我抬头妄想音色的月亮,感觉爱情想我走来。几天后,修士在临终发现了混水不醒的我,将我带了回去。我没有被吃掉,这对我来说,不仅是幸运,更始一种幸福。谁也不知道,我成了狼人。出乎意料的是,修士们并没有询问我为何失踪,以及为何丢失了我所有的衣物,他们只是高兴找到了我,特别是在我活着的时候。这一切很快有了答案。一个憔悴的老人突然冲进我在修道院的小屋抱住我痛哭不止。我费了好大劲才明白这个把眼泪和鼻涕粘在我衣服上的人就是我那有着花岗岩般面容的父亲。他几乎嘶哑着嗓子告诉我,我弟弟前几天坠马死掉了,我的继母悲伤过度也一命呜呼。那妇人死前突然良心发现说出了我出生的秘密。原来当年哪个占卜师是我继母雇佣的。所谓的不幸命运只不过是她成为伯爵夫人宏伟计划中的第一步。“奥斯卡,我的孩子,原谅我。”我看者对面哪个称我为孩子的男子。我说,这些都不重要了,爸爸。当天,我被那个曾经出现在我记忆尽头的马车接回父亲的城堡。我走下马车,阳光绚烂的有些刺眼。我不禁用手揉我的眼睛。老伯爵,我的父亲,开心地像那到糖果的小孩子。“你会喜欢这的,奥斯卡。”他说,“这里就是你的家。”不知是不是因为习惯了修道院的腐败空气,或者因为我本身体质的变化,到城堡的第二天我就病倒了。父亲很着急。毕竟他已经失去过一个儿子了。我昏昏沉沉地睡了几天,后来热度终于退了,几天后我可以下床行走。我在城堡里慢慢走着,我发现这和我在修道院走廊行走并无区别。高墙依然存在,只不过换了颜色。有时我回在整个下午看走廊的油画。我的祖先从画框里静静地看着我,表情酷似黑衣服的修士。我也看到了我母亲的画像。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女子,和记忆中那些偷偷溜金修道院的乡下女子不同。我看着她深棕色的头发和天蓝色的眼睛——我所继承的头发和眼睛,有那么一瞬我想,如果没有哪个荒谬的谎言,我是不是不会离开这,她是不是也不会死,我们是不是可以像最平凡的模子那样过平静的生活,她是不是可以教我去爱人类。然而,一切都不重要了。我走到卧室外的阳台。向上望去,头晌是深渊般晴朗的天空和我的情人永不老去的俊美容颜。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作为伯爵唯医德继承人留在他身边,彼此都渐渐习惯。一切都平常不过,除了每月总有几天,我会告诉我父亲,我回修道院看看。没人注意到,那些日子,都是满月。我父亲对哪个谎言一直耿耿于怀。为了在次证明它的错误,他决定给我找一个妻子。一周之后,拉尔侯爵和他的千金出现在我父亲的承包。这位年轻的小姐有着轻盈的体态和一头金发。她穿着白色的绣花长裙向我微笑。一瞬间我想起修道院花园中那些丑陋的肢体。当天晚上,我父亲把我叫到书房。“她是拉尔侯爵的女儿,独生女,叫菲比。”“她将成为你的妻子。”“菲比。”我轻轻重复着,窗外,下弦月正悄悄升起。“是的,父亲,她将成为我的妻子。”婚礼如同两家的地位一样盛大的恰如其分。我的新娘身披白色的嫁衣显得格外妩媚动人。黄昏的时候,晚宴还没开始,我离开宾客站在阳台,稍稍透口气。“累了吧。”我回头,我的新娘站在我身后,娇艳无比。“菲比,”我叫着,“是月亮女神的意思,对吗?”她微微笑了一下,“是的。月亮是迷人的。你觉得我配得上这个名字吗?”我看着她,也笑了。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这日子是我特意挑的。我把脸转向天空,看着夕阳最后一点余烬即将熄灭。呼唤响起,我知道那是我的挚爱。我深吸一口气,回身看者我的新娘,然后,目光从她身上掠过,看向金碧辉煌的大厅。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前,我说“你应该明白,人类总是妄想他们永远不可能企及的伟大。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今晚,是满月。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