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引》读后感_1500字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_1200字
《我要做好孩子》,是作家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为原型所写的一部反映现代儿童生活和成长的小说。朴实无华的文字,娓娓道来的叙述,让人仿佛看到一个胖乎乎,大大咧咧的可爱女孩正站在自己眼前,上演着一幕幕真实而又熟悉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平淡家常,却又让人回味无穷。 读到这本书,入眼所见都只是一些生活中常见的琐碎小事,只因一句贯穿全文的话而联系——“我要做好孩子!”。做一个好孩子,真的是我们的愿望吗? 我们这一代学生,被社会戏称为“90后”。我们这些年长不过十八岁,以中小学生为主要群体的孩子们,被舆论认定是“中国空前幸福的一代”,其实不然。若交有我们来说,这话恐怕只对了一半。我们的确称得上是中国物质生活空前幸福的一代,却也是精神压力尤为显大的一代。改革开放,时代进步,让我们优先享受了新社会的安定和信息化时代的方便快捷,却也带来了数不清的压力和无奈。 书中的主人公金铃就是一个现代孩子的典型。为了改变同学们坏孩子的偏见而下定决心,为了让妈妈挣足面子而考好学校……金铃本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却在生活这部大书中学懂了人心叵测,学懂了人情世故,更看到了家长们为孩子使尽浑身解数,也看惯了大人们的说一套做一套。 当看到书中金铃的同学们在最后一个儿童节上提出来的愿望:控制所有老师和家长,开一所由老师和家长上学做作业的学校……还有大家面对升学考试前如山如海的作业与考试时所表现出来的习以为常和漠然,相信所有的当代学生看了都会产生共鸣。若随意问一个孩子将来有什么打算,绝大多数回答应该都是:“考一流中学,考一流大学,再找一个好工作……”这个看起来近乎完美的答案却不知牺牲了多少孩子的创造与梦想。 做一个好孩子,似乎就意味着回回考试一百分,遇事永远听从大人的话,成为一个处处让家长老师顺心如意的乖学生。于是,接踵而来的便是“我这是也为你好!”,“你怎么这么不成器!”,“你真是辜负了我们的期望!”,“我的努力都白费了!”……这些话想必学生们是不陌生的。书中金铃以猫和老鼠作出的比喻更是让人震撼:“人类为什么不能允许它生存呢?除了养猫来咬它,还要用夹子夹它,用毒药来毒死它,用火烧,用水淹,用石头打……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活得太委屈了!……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娅如,倪志伟……他们就是讨人喜欢的猫!”尽管我们平时对自己的处境深深了解,也知道无可奈何,但如此直观地面对自己所生活的环境,面对我们的感受,却又有新的认识。 老师和家长们总是忘记,真正在努力的是孩子,承受压力的也是孩子。我们都是为了梦想而努力,都是为了自己而活,决不是老师家长用来撑面子的工具,更不是一个任长辈们支配摆布的傀儡。 《我要做好孩子》虽然只是我们生活最真实最平凡的写照,却揭示了我们这些莘莘学子生活环境里的点点滴滴。那书中的金铃,也许是你,也许是我,也许是那些正走进校门,背着沉重书包的学生中的哪一个。 因为有同情心而是好孩子,因为有毅力而是好孩子,因为能坚定向前而是好孩子……好孩子的含义太多了。但是我们更需要懂得,从这书中懂得,从生活中懂得,做一个好孩子,是为自己而努力。这的确应该是我们的愿望,但绝不是家长和老师们所设计的未来,而是为了我们各自的梦想。一个微笑,一句赞扬,一次肯定,所建立的不仅仅是孩子的信心,恒心,成绩,更是铺设了通向未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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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红楼梦读后感_1500字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情。”记得几年前初读《红楼梦》时,对于书中人物,除了我们那位多情的玉兄之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袭人了。这么说来自己也觉得十分奇怪,而此话叫大家听了自不免更加称奇了罢,莫不都要问:读罢“红楼”,不仔细记忆“十二钗”中的女子,反而对一个丫鬟念念不忘,怕不是也受了宝玉之染而犯了呆劲罢?然而当时我确实就是这样,只是“呆呆”地喜爱袭卿一个。有些朋友听说我如此,总是要怀上一种同我辩驳的态度来对我说:“袭人那么讨厌,你还喜欢她,有毛病!”甚至有时还会因为这事同我争个面红耳赤,总之是要我“放弃”袭人、要我同他们一般地去厌恶袭人。但我却始终“固执己见”,从不曾动摇过分毫,闹到最后,此事在我与友人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说到朋友们嫌恶袭卿的根本原因,我却也知道并且理解——那全是由于“高某人”之故,事情的根由,只是我们那时所读到的还都是百廿回通行本《红楼梦》(其时我也尚还不知“石头”的其他版本),在思想上大大受到了后面伪续四十回中“高兄”劣笔的“感染”。说句实话,当我将百廿回通读过一遭之后,也曾多少对我以前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觉得是否自己从前“看错”这“丫头”了?但由于我实在是爱喜她在先,而且爱得深、喜得切,所以,念头挣扎了一回,也就不再去理会袭卿后来的“大转型”了,只还将她当作心中的最爱。之后的几年,这等念想一直不改,无论旁人如何嗔谤于她。这或许就是我的“恋到痴处尽包容”罢。直到后来,我由于受了“红潮”的影响,也开始自行“钻研”(不过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起《红楼梦》,这才逐渐对它有了略深一层的了解,得知了它竟还有许多异本、晓得了“程高本”的伪劣之处。如此,我便更加确定了自家先时对于袭卿的看法与“爱恋”,我便更加不再“惧怕”于朋友们的争驳了。记得最开始喜欢上袭人,还只是因为从书中看到她温柔贤惠、知事通理,处处都从宝玉一面设想,总觉同双儿(金庸先生《鹿鼎记》中人物)有些相似,但她又比双儿有过人的地方,便是她对于宝玉的一些“不是”总不会像双儿那样过分地去迁就,并非事事都大顺其意而行之。后来,在读到了附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以后,通过那些夹杂在正文字里行间的小字,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袭人其女,她在我的眼中、心里似乎更渐清晰了,我竟好像是曾经同她终日相处过一般。重读“石头”,我因了先前对袭卿的“恋”,对于书中有关她的文字就决意不再轻易放过,总都是反复读之再四,包括“脂批”。只觉得此女越读越能见出她的不平凡处,越“探究”得仔细就越感到她不像个丫鬟,以为她简直就该名列“十二钗”中才好,“十二钗”中无她,实在可惜!等到得见“脂批”点醒,被“告知”袭卿该是“十二钗副册”之首,我才略觉释怀——想她既出身丫鬟,自不好当真与“十二金钗”并列,但将她列于“副册”之首,却也再合适不过,试问舍她其谁?再想想袭卿于书中的种种行事,套用“脂砚”一话,曰:爱煞!爱煞,当真令人爱煞也!我只想再跟“批”一句:堪得此女为伴,夫复何求哉!若还有不能理解我者,且随我仔细回忆袭卿种种。可还记得“枫露茶”与“奶油酥酪”两节文字,特别是后事,旁个丫头子对那李嫫嫫擅吃玉兄特为袭卿所留吃食时的态度如何?而后来袭卿自家却又是如何从中调停而过的?——她只说虽然爱吃那些,但因早前吃多了闹肚子,倒是不敢吃了,之后就要宝玉替她剥栗子,就此将事情揭过,恐怕宝玉再像“枫露茶”那回一般,一怒之下摔出什么东西来惊动贾母。“脂砚”则在此处批曰: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足可见,后文之中袭卿性情依旧这等温柔和顺,根本不是“高某人”所“续”那般的“招人嫌恶”!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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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飘》读后感_1500字《飘》是一个常在我家买东西的老主顾说送给我看的,看它这么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我感冒发烧,只能去挂盐水然后呆在家时,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手拿起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不想停下来,不然会一直心不在焉的想后面会发生什么,于是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四个晚上把它看完。 也因为有了对它的感触,我甚至还和外号叫“飘”的同桌开玩笑:“同桌啊,你真应该去看一看《飘》,然后再好好对比一下你差到哪去了,嘿嘿……” 对《飘》的主题思想,有很多说法,多是说它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那些女人,她们内心的想法也在改变,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服输,因为“Tomorrowisanotherday”……用今天的话说,非常“正能量”。 但是,它给我的第一感受却是强烈的气愤和悲哀。 气愤和悲哀的感觉怎么说?恩,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不择手段甚至阴险。我在心里谴责了她上千遍,难道别人也这样对她,她会好受?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或者历尽艰辛最终找到真爱和爱人幸福在一起了。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很生气,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傲娇、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更不是手下留情的人,她的决绝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别人的看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也会毫不犹豫为了钱。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无奈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对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走的路也就19年。十九岁的我,看不透人性,想法也很幼稚。其实我气愤之余,又涌出一点同情和佩服。 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的“自私钻营”,可能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想想也确实如此,如果我生存在那个年代,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那么好。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没有朋友,就只能靠自己。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这样的结果可比我看过的很多“穿越”的故事要好得多,或许这样也可以让人欣慰一点吧。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关爱备至的,只是有些情况是迫不得已。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到老,两个没牙的老太太;到死,两具干瘪的木乃伊”的结局,这样的结果也是让人开心大于悲哀了吧。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飘》,我也了解了一些远离我们的历史,关于南北斗争,关于那些美国人敢于争斗敢于摆脱困境的精神。同时,读过《飘》后,我也能看到,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历史是胜利者歌功颂德的工具,细节只能从字里行间慢慢品味了。 几天时间,看完了整本小说,我记下了自己喜欢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从气愤悲哀到同情敬佩,可能经典给人的感受就是这样,要咀嚼了几遍才看出点东西,心里的感受才越发深了,所以有时,我和累了一天的大人一样,不想动脑,便喜欢看《雪豹》、《黑狐》,喜欢看到中国最终胜利所带来的简单的喜悦。 可能很奇怪,细想想,又很正常。读“经典”,读到深处,果然是件劳心费神却又往往让人悲喜莫辨、乐在其中的事情,呵呵……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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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观后感:《芳华》观后感_1500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1200字以上 高三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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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河》读后感_1500字有那么一条河,北接京杭,南通钱塘。它的历史最悠久,底蕴最深厚,居民最集中。那就是见证了杭州的千年兴衰的中东河!上城区作为杭州的老城区,经历岁月变迁,承载了厚重的的文化遗产。这里的一树一木,一房一瓦,一巷一井,都是丰富的文化遗存,犹如散落的明珠,熠熠生辉。 里沙河—盐桥河—中河, 菜市河—东运河—东河。 名字的变化,让这两条穿城而过的兄弟河,如一双宁静的明眸,亲眼目睹了杭州千百年历经的沧桑、美丽。历史的暗香在时间中慢慢流逝…… 我读了《中东河》这本书,是上城区为深入挖掘上城的历史文化内涵,该区今年特意邀请文史专家编写了《中山路》、《中东河》和《名人名居》历史文化系列读本。该系列读本详细介绍了中山路、中东河以及胡雪岩故居、隐庐、绿楼等名人名居的历史渊源,以小见大折射出上城的人事和时代变迁。 讲中东河附近的风景、风水、街道、故居这些里我最喜欢望仙桥上众仙过这一篇,它讲了望仙桥的传说: 早先,杭州鼓楼附近有一座无名的小石桥,桥边有个专治烂疮脓泡的外科郎中。他宽宽的额头,粗眉毛,高鼻梁,阔嘴巴,黑脸上长满络腮胡须;两腿生了烂疮,一脚高一脚低的,是个翘拐儿,他在桥边撑一柄大布伞,摆一只破药箱,白天坐在大伞下行医,夜晚就躺在药箱上困觉。 起先,人们看他这副外相,都不信他真能治病。后来,有一个烂脚烂了三年的人,到处治不好,想碰碰运气看,就到大伞下面来找他医治。不料他给了一张狗皮膏药,三天工夫就把那人的烂脚治好了。消息传开去,这一来,他的名气很快就轰动了杭州城。大家还送他一个外号,叫他“赛华佗”。杭州好些挂牌的“高手名医”和药铺老板气不过,就聚拢来商量,大家凑一千两银子送给知府,要求把赛华佗赶出杭州去。 知府受了贿赂,便差衙役去把赛华佗抓来。 知府把惊堂木一拍,喝道:“混蛋!见了本府怎不跪下!” 赛华佗冷泠地回答说:“我是个跷拐儿,膝盖骨硬啦,从来不跪的。” 知府又一拍惊堂木:“你叫啥名字?从哪里来的?” 赛华佗说:“我没有取过名字,不过杭州百姓送我一个外号,叫我赛华佗。从哪里来,我倒记不灵清啦。” 知府眼睛一转,就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赛华佗!亏你自己说得出口!你既有赛华佗的本事,为啥不先把自己的烂脚治治好呀?” 这时,知府只觉得背脊上有什么东西在爬动,痒得难熬,急忙伸手到衣裳里去摸,却摸不到什么。赛华佗一下举了好多例子,好好讽刺了知府一顿。知府被赛华佗问住了,回不出话来,就把他关进死囚牢里去了。 知府退了堂,觉得背脊上那地方痒得更厉害了,过了半个时辰,就变成一颗疔疮,疼得他滚在床上大喊大叫。知府疼不过,只得差人到牢监里去把赛华佗叫来。赛华佗看过知府背脊上的疔疮,就给他贴上一张狗皮膏药。 哪知过了一夜,知府背脊上的疔疮不但不见好,反而越肿越大,烂得流脓流血,隔着三重大门都闻到臭味。知府差人到牢监里去把赛华佗抓来,大吼道:“我背脊上的疔疮疼得更厉害啦,一定是你在膏药里放了毒!” 赛华佗揭起膏药,细细看了一回,皱皱眉头说:“这疔疮叫做‘穿心烂’,是无药可救的。因为你平常做事太狠毒,不讲良心,所以得了这个毛病,和我的膏药毫不相干!” 听赛华佗这么一说,知府又是气又是急,说要砍赛华佗的头!过了一会,他上气不接下气,翻翻白眼,就呜呼哀哉了。 师爷照着知府临死吩咐的话,给赛华佗安上个“妖道惑众”的罪名,押赴刑场问斩。 赛华佗被押上刑场的时候,走过他撑大伞摆药箱的小石桥。周围的老百姓见他受了冤枉,都围拢来,赛华佗朝大家说:“乡亲们啊,官府老爷硬要送我归天去,我不走也得走啦!”说着,一纵身跳下桥去,“扑通”一声,河面上水花四溅,漩涡儿咕噜噜转;忽地冒起一股青烟来。赛华佗站在空中朝人们点头招手,随着青烟一直飘上天去了。 人们都说,赛华佗是个神仙。大家忘不了他,四时八节总有人要到这座小石桥去盼望他再回来给大家治病。时间一久,这座小石桥就被叫成“望仙桥”。 这篇是最有名的,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传说。 《中东河》里还讲了很多杭州的历史,像一本记载了杭州千百年的历史书,很值得大家看一看,希望大家去了解了解杭州的历史,品味历史的韵味、沧桑、美丽……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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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感恩父母》读后感_1500字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书可以为我们注入丰富的营养,陶冶我们的性情,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我看过好多书,最令我感动的书是——《感恩父母》,这本书讲述了97个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书中有好多故事都让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哦,我的母亲》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精神病母亲和“我”。因为“我”觉得精神病母亲在同学、朋友面前给“我”剥夺了极大的“尊严”,所以,“我”离开了她,自已出去跟小伙伴玩,可是,没过多久,母亲看见“我”,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要“我”回家。一边拉还一边说:“伢儿回家!”但“我”却冷漠地拒绝了她,并且,把她往外推……这个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什么也不记得了,病得很重,但她唯一惦记的还是他的孩子。看到这里,我深刻地懂得了一个道理: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上,这本身就是莫大的恩情。不管我们的母亲有多大的缺陷,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讨厌自已的母亲。我就像文章里的“我”一样,每次看到妈妈脸上的皱纹。我都要嫌她并说:“妈妈,你真难看。”她总是一皱眉头不说什么。现在我读懂了母爱的可贵。知道母亲虽然变难看了,但她总有一颗疼爱我的心。有一次我数学只考了75分,妈妈又皱起眉头生气地跟我说:“越越,下次可别再考这么差了,你要努力呀!”我应付了她一下,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当天晚上,我迷迷糊糊醒来,听到妈妈的叹气声,还说着:“越越可怎么办。”夜深了,妈妈还没有睡着,还在为我担心。我被感动了,第二天我一早起来看书,想提高成绩来报答她!这就是母爱,母亲忧郁的爱!点亮了我人生的起点,让我走向成功的大道。我要告诉她:妈妈,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真情的问候,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有一天,我没有做好爸爸布置的应用题,好多题目都空着。爸爸下班回来一看,气得打了我一顿。我哭了。我想:以前爸爸对我很好,哪怕我做错事,他也不打我,只是说我两句。可是现在竟然打我了。打这起,我就有反抗心里,有时不太听爸爸的话了。自从我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知道爸爸打我,是想让我认真对待学习,把成绩搞上去,这就是父亲对我严格的爱,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让我辨别正确的道路。我要告诉他:爸爸,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甜蜜的微笑,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我看了这本书,懂得了:感恩是我无尽的思念,让这思念化作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感恩是我温馨的话语,让这话语飘得更高,更远;感恩是真情的问候,让这问候变成亲情的唯一……我也要像懂得恩情的人一样,凡事感恩,学会感恩。这段时间,我非常高兴。因为,我知道怎么去爱父母,怎么孝敬父母。一天晚上,我洗完澡,看到爸爸的短裤还没有洗,就连同自已的衣服一起洗了,然后走进书房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准备去卫生间洗衣服,可她又走出来跟坐在书房看书的爸爸笑眯眯地说:“你女儿今天给你洗短裤,变得懂事了嘛!”说完,妈妈一把把我搂到怀里,亲了我一口。爸爸听了后,激动地说:“真的吗?!我的宝贝女儿今天帮我洗裤子,真是长大了!”说完用手擦着眼睛,原来爸爸流泪了,我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流泪。他竟为我给他做的一点点小事而高兴成这样。以前,妈妈给他洗一大堆衣服他都无动于衷,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原来父母的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他们不需要多大的回报!俗语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了不让亲情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让自已留下无尽的遗憾和悔恨,请及时为自已的双亲送上一句不算奢侈的真情问候吧!我要告诉大家:请把你的真诚及懂事,以及怀有一颗感恩的心,都送给你的父母吧!让他们知道:你们的孩子懂得你们的爱,懂得怎样去爱你们!最后,我要把这首感恩之歌唱响,让更多的人读懂感恩的心,学会感恩。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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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日落读后感_1500字第一次读曹禺的书是在初二的时候,看他的《雷雨》,那个在众人口中所流传的叫好的如同雷雨般的女人周蘩漪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就是一个女人,一个运气并不怎么好的女人。所以在初三时又重读了一遍《雷雨》,还是没什么更深刻的感觉。于是便放弃了读第三遍的想法。时隔一年,再次读起曹禺的书,不是《雷雨》,而是《日出》。也许曹禺喜欢写女人,也许他喜欢把自然现象写作书名,也许她喜欢把这些女人写得像那些自然现象,所以在周蘩漪和陈白露身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可否认,他喜欢写得那些东西都写得很棒。不知为什么,《日出》带给我的感觉远比《雷雨》要强烈的多。这个名叫陈白露的女人应该也算是一个悲剧人物。从乡下来到城里,在旅馆住着,一住就是几年。凭着自己美丽的外表,为了钱,为了舒适的生活,更有可能是为了娱乐,她一直在“玩”,和别人玩着一个生存的游戏,但更多的时候是被当作玩具来消遣。李石清曾经带着仇意酸溜溜地对自己的妻子说:“陈白露是什么东西?舞女不是舞女,娼妓不是娼妓,姨太太不是姨太太,这么一个贱货!……”穿梭于上流社会,穿金戴银,吃香喝辣,身边还围着一群有钱的少爷、老爷,但却没有一个真正的身份,心理上的地位正如一个下等的人,这可能就是陈白露的悲哀。这也许就是那个时代那些女人们的悲哀。中国的女人历来是逆来顺受的。至于反抗的女人毕竟只有极少数,而大多数的女人就委权于生活之下。它她们所谓的人生就只是安定舒适的生活。陈白露这样的女人与传统的女人有一些不同。她们所寻求的生活不止是安定舒适,更要豪华奢侈,同时又带点刺激。可以玩,可以闹,可以游戏人间。但她们所获得的仅限于此,她们可以玩可以闹,但却不能得罪身边的任何人,她们只被当作“开心果”;她们可以游戏人间,但却不可以有真感觉。所以,她们得到的永远只是物质上的,永远得不到精神上的安宁和舒适。那些花容月貌的女人在当岁月逝去时,她们便没有了资本,年轻时那些虚幻的地位和生活将会不复存在。她们或许会找一个“老相好”嫁做当姨太太;或许会回到当初属于她们的地方度过晚年,在老得走不动时,躺在摇椅上想着曾几何时自己是何等的“风光”。或许她们之中会有许多人像陈白露一样在最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想离开这样的世界,却逃不掉,也走不了,倒不如带着这个美丽的梦离开人世。而她们是有感情的,周蘩漪也好,陈白露也好,她们的感情往往比一般的人、一般的女人要丰富、细腻的多。但为了生活,她们总要把自己的最真、善、美的感情埋藏在心底深处,就像是压在一个陈旧的木箱的最底层,不想去触碰它,也几乎忘记了它的存在,天天用一种另自己陌生的态度行为去对待别人,久而久之倒也成了习惯。只有在不经意找到了一把锁开启了木箱,在不小心时看到了那一份真实情感的一个角,再把它一点一点拉出来时才发现原来属于自己的感情仍然完好无损。就像陈白露遇见了方达生,遇见了小东西。这本是值得高兴的,却因为如获至宝的珍惜这份感情而变得犹豫、左右为难。也许这才是那些女人最大的悲哀。白露,二十四种节气的一种,这个节气表示天气更凉,空气中的水气夜晚常在草木等物体上凝结成白色的露珠。陈白露的人正如她的名字。听上去像是象征着日出,年纪正是上午,却在太阳刚升起,照得正亮堂时,匆匆落了下去,给人一种寒意。虚是日出,实是日落。陈白露的悲哀便是《日出》传达给我们的感情。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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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子夜》读后感_1500字《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并且立足于这样一个广阔的背景,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故事以戏剧般的场景来开端:主人翁吴荪甫在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的,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第二天吴府办丧事的,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纷至沓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名以上是来吊唁,在私底下无不是在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的,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 首先是思想方面。“子夜”,原指夜半子时,,也就是深夜11点至凌晨1点。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这个时刻一过,黎明就要来到。作者以此作书名,形象地概括了30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寓意深刻。作者运用象征手法反映出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旧中国社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走向黎明的坚决信心,“子夜”高度概括了小说的时代背景和思想内容。它反映了30年代中国的真实社会生活,向人们展现了大都会生活的种种,详实细腻的生活描绘,使读者沉浸其中,真实的感受到当时的社会,可以说是一份难得的史料。 其次就是在小说的语言方面。在小说中,《子夜》把非虚构性的话语引进小说,与虚构性话语融汇、辉映,应该说是相当大胆而富有创造性的文体试验。其中其史诗品格,无疑得益于“诗”与“史”两种语言巧妙调适与组合,使得小说既有诗的韵味,又有史的厚重。这正是当代很多小说所没有,或者说达不到的层次,这个是也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学习的。再者就是在小说的结构与线索的设置方面。小说以赵吴之间的矛盾为主线,以双桥镇与吴的矛盾、裕华丝厂女工罢工斗争与吴的矛盾为辅,三线交错发展,从而联系社会各方面,展示着宏大的社会面貌,同时深刻具体的展现着人物的形象。最后就是小说的人物方面。在吴荪甫这个典型人物的塑造上,作家缜密的艺术构思和卓越的创作才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作家笔下的工业资本家吴荪甫,不是庸碌卑琐的人物。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发展民族工业。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野心勃勃、刚愎自信的吴荪甫,也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 通过上述这些描写,《子夜》揭示出了作为民族工业资本家的吴荪甫的两面的性质:他和帝国主义及其卵翼下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劳动人民,特别是工人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在帝国主义统治下,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是永远不可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这是历史的必然的法则,谁也不能够改变或者动摇它。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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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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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戈多》读后感1500字《等待戈多》以文本和舞台表演的方式延长了读者和观者对“等待”这一抽象事物的感觉,这种“等待”更像是生活本身,它真实地存在于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中,却往往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也很少引起人们的思考,思考自身与生活本身。“没什么事发生,没有人来,没有人去,真可怕”①,整个剧情用剧中的这句台词来概括再恰当不过。就是这样一部看似重复和无聊至极的戏剧,却是贝克特荒诞派戏剧的经典之作。大凡经典,必有其典经之处。也只有经典才能被人反复剖析并不断解读却始终不会过期。某种程度上看,经典之为经典更在乎其中蕴含着某种普遍而恒久的价值批判或人文反思,贯穿于人类文明的整个进程。那么,回到《等待戈多》,它的价值批判和人文反思体现在哪里呢?换句话说,它凭借什么而立于经典之林呢?时间无法减淡这部作品的价值,相反,时间增加了它的价值重量和批判力度。等待,当人们说出这个词并用它指代一个具体事件的时候,好像并不能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出离时间。而《等待戈多》中的“等待”在这一点上对传统的“等待”给与了批判并提出了挑战。在这里,我想对“等待”做一个个人的理解和区分。有一种“等待”在时间之内,正是时间让我们感觉到我们在等待;也有一种“等待”在时间之外,这种出离并非绝对超脱我们所在的时空之纬,它依然在我们所在的时空之内发生,却早已抵达另一个终极意义。是的,我想说《等待戈多》中的“等待”是终极意义上的“等待”,它涉及生活本质的困惑,因而它也越发能凸显出我们生活的多元性,各自的空虚单调,机械压抑,仍然不愿意也不能够互相理解和交流,人心和人心充满了遥不可及的距离。有一些距离是本质上的距离,与时间与空间都无多大关联。当下,人们已不再追问“等待”谁,为何而“等待”之类形而上的问题,但这一点都不影响“等待”的存在,是的,它仍然是一个不会离开任何人的问题。因而,《等待戈多》在当下依然有着它的存在价值。我们需要重新解读它,因为解读它的同时也是在解读我们的生活状态,这种解读在我看来依然十分的必须,因为它靠近一种本质。我甚至觉得,各家试图找出“戈多”的真实身份是一件比“等待”本身更加荒诞的事情,所以我不很赞同许多研究者的做法,但我并不需要也不能否定他们的工作,因为劳动本身是美的,是应当被尊重的。我这样说并不能完全支撑我的观点,如果说有一种“等待”是终极意义上的,是出离时间的,那么我却要在时间之内去解读它,去靠近它。我并未出离时间,这又让我觉到《等待戈多》之所以成为荒诞派戏剧经典之作的厉害之处,它让我的解读也变得荒诞。它已经可以做到不在一个时空之纬度里讨论“等待”,比如说,相对贝克特写这部作品的时间和他当时所处的空间来说,我现在所在的时间和空间是否可以看作是另一个时间和另一个空间呢?我想是可以的。如此,贝克特不仅将他对“等待”的理解写进了《等待戈多》,而且也将它贯穿在了《等待戈多》的整个生命中去,这才是他真正厉害的地方。至于上帝是死是活,至于“戈多”是否隐喻上帝,在我看来都只会阻碍我们靠近《等待戈多》,靠近贝克特,靠近“戈多”,也靠近“等待”。我始终觉得贝克特在通过他的方式向人们呈现人们自己亲身经历着的生活状态本身,只是他将它荒诞化了,只是他将这荒诞的感觉拉长了也缩短了,他把它捏扁打碎复又粘贴起来,为得就是让人们看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若非如此,我们所能感觉到的“等待”永远是疲软无力的,我们所能看到的“等待”也是模糊不清的,它永远不能引起我们的注意,更不可能引发我们去思考。善于思考的人就是这样,他好像走在一条在旁人看来很远的路上,可他自己却乐此不疲。因为在靠近本质的过程中是没有捷径可取的,也因为只有他感觉得到他在靠近一些本质的东西,这是旁人感觉不到的(旁人更重视的是道路的远近,但他更看重的是本质的东西)。文将就末,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读过的另一部作品——《西西弗斯的神话》,以及其中写到的那个永不停歇地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不来的戈多”和“永远推不到山顶的石头”,以及一刻都不停歇流动的时间和瞬息万变的空间,在人类文明的整个进程中,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上帝”(我所指的不是宗教中的上帝,这里的“上帝”代表一种至高的存在)之间的关系永远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没有开始与终结的,是无限的。大概人们在这条路上还要走很久,因为这是一条极其古老的道路。无望的是结果,希望的是过程,正如鲁迅所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而我们所能做的和正在做的便是在无望与希望之间——继续等待,但我坚信这种等待可以不是消极的等待,这个等待的过程也可以无比丰富。在文章的结尾,我想说,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等待。我想这是《等待戈多》给我的最大启发,我欣然接受。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他们的目光不在戈多到来的方向,他们面向的是死亡,一步步地走过去,希望在半途遇上戈多获得理想里的救赎,孩子捎来的消息之于他们是继续的支撑,因为没有绝望的理由,只好漫无边际地等下去。戈多是谁,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不可抗拒的命运,抑或仅仅就是等待本身。在整个剧本里,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他究竟是谁,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把波卓误认成了戈多,当问起戈多究竟是什么人时他们给出的却是这样的回答,“可以说是一个相识的人”,“哪里说得上,我们简直不认识他”,“就是见了面也不认得”。可对于这么一个模糊的人,人们还是宁愿义无反顾地等待下去,人类正是在这种盲目的憧憬中耗尽了生命。与其说戈多是个人,不如说是一种虚无不可见的希望,或者一个又一个让人大失所望的明天。《等待戈多》的中心,不在于戈多这个人物,而在于“等待”。等待只是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生存的状态,难怪剧中说“咱们老是想出办法证明自己还存在”,等待就是那证明的途径。“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弗拉季米尔的话里透露着浓重的悲剧色彩,仿佛一个人从降生便进入等待的反复里,之所以在等待里苦死,那正因为所谓的希望根本不会到来,这希望又是什么,我认为那是一种对“被救赎”的强烈渴盼,剧中主人公始终坚持“戈多来了我们就得救了”。他们说到“把每个人都钉上他的小十字架”,那么每个人都在等待着救赎,然而当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对这波卓兴高采烈嚷着“救兵终于来啦!”的时候,波卓竟开口对他们大呼救命。谁都不得救,全剧充满了宿命的影子。“难道我们没给系住?”“拴在谁身上?”“拴在你等的那个人身上”,他们认为自己该被捆绑在命运上,也许事实就是这样,人和上帝,和命运间连着一根无形的线,人被它所牵引,始终逃离不开,对线另一头的世界却不得知更不得见。个人认为弗拉基尔米和爱斯特拉冈正是世界上人类的代表,他们没有个性,没有性别,彼此相爱却又彼此怨恨,男人的女人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一切人类具有的品格他们都具有,都在他们身上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态展现出来。当然,从剧本里不难看出,弗拉季米尔较之爱斯特拉冈,身上集合了更多的冷静理性宽容以及自尊,也有少许的自以为是,而爱斯特拉冈则显露出更多的自私卑微恶毒和神经质,所以猜测作者是否让他们承担着诠释男人女人特征的作用。两人曾有过一段对人性的讨论,“天生的脾气”,“挣扎没有用”,“本性难移”“毫无办法”,说出了对灵魂,对人性弱点的无可奈何。人注定无法克服自身的弱点,于是寄希望于被救赎。无法被救赎,便只能透过无望的期待发出对悲惨命运的反抗。波卓的出现一直是让我最生疑问的,他一出场就被误认作戈多,连名字读音都与他相似,于是让我不禁猜测他的身份,他是否是作者安排的另一个戈多,在不一样的时空里,无所不能的戈多化身成千万个自己靠近人类,他沾染了人类一切的病态,他狂躁,麻木,癫癫狂狂,喜怒无常,他对幸运儿颐指气盛,而他又让两个流浪汉莫名地恐惧,莫名地恭敬。在第二幕里,他的神秘和高贵通通地消失,连流浪汉也可以对他任意蹂躏。他失掉了眼睛失掉了幸运儿,随之失掉了所有可以依仗的东西,他和流浪汉再没有区别,或者他显得更落魄些。原来所谓的那个上帝,和凡人的距离并不远。至于幸运儿,实在像个陷入“罗网”的哲人,他是所有人中唯一有思想能力的人,也是唯一不惧怕思想的人,,他思想的方式竟是靠帽子和喉咙,然而这个唯一终究失去了帽子,随之失去了嗓音,随之失去了生命,最后一个会思想的人死去了。都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而人类总是不屑于去思考的,幸运儿的思考无法被理解是注定了的。两幕戏时间地点结构都出奇相似,故事的结尾都又回到开始的地方,第二幕是对第一幕的反复又是对第一幕全然的否定,人们丧失了记忆,失去了宝贵的依赖,戈多又一次失了约,一切像个骗局。生命在幻灭,生活在无休止地循环。等待是太过漫长的绝望,漫长得让人无力感觉。理想的沮丧,命运的可笑,人格的分裂以及无所不在的死亡就这样把人拖进了不可理喻的漩涡。时间的无限延伸,等待的永无尽头。全剧没有情节,没有矛盾冲突,甚至没有完整的人物形象,在剧中一切事物都荒诞化,时间脱了常规于是一夜之间枯树就长出了叶子,人与外部的客观世界处于一种无法感知的隔绝状态,给人以一种不能抗拒的压迫感。他们不认识这个世界,又说道“瞧这个垃圾堆!我这辈子从来没离开过它!”,世界对他们而言仅仅是个苍白的印象。另外人与人之间亦处于一种无法分开又相互隔膜的状态,两个流浪汉想分手又无法分开,波卓想离开又迈不动步子。荒诞之中,反映出得却是如此深刻的状态。人在生活里谜失了,在作品中人既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不知自己向何处去。人无从预测自己的明天,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那个如上帝般凌驾于苦难之上的戈多永远不会到来,可他又一直存在着,这样的存在对他的到来不断预示着,于是人们只好不可救药却又无能为力地继续等下去。重读《等待戈多》,一部不长的荒诞戏剧,却很费脑筋。这部戏剧的魅力在于,本身就是一个谜。每个人都在问,戈多是谁?他代表什么?象征什么?有人求疑于作者贝克特,他很高明地继续玩捉迷藏:“我要是知道,早在戏里说出来了。”春天的阳光很柔和,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走在大街上,瞧着无暇享受阳光的各色人等,突然想到,这个世界上其实有三种人。当搜肠刮肚为这三种人找代表人物时,想起了《等待戈多》。这部剧只有五个角色,两个流浪汉戈戈和狄狄,主仆二人波卓和幸运儿,还有一个替戈多送信的小孩,至于戈多这个被等待的人,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用这几个人为三种人佐证,再合适不过了。第一种人,打着遮阳伞晒太阳的人。听起来很有闲、很小资。不过,小资只是一种情调,那些光顾必胜客、上岛、两岸、避风塘、兰桂坊、seven(怎么象在做广告?)……喝一杯拿铁、卡布其诺、龙舌兰、朗姆酒,来一只哈根达斯(又有广告的嫌疑!)的人,未必能够入列。还是看一看波卓的派头,这位爷一出场,就拿着一根鞭子,用绳子拴住幸运儿的脖子,赶着他往前走。幸运儿两手提着一只沉重的口袋、一个折凳、一只野餐篮和一件大衣。幸运儿打开折凳,波卓坐下,打开篮子,取出一只笋鸡、一块面包和一瓶酒,大口地吃起来……不想再描述了,这就是第一种人。第二种人,在阳光下忙碌的人。波卓在晒太阳,幸运儿在劳作。他是幸运的,因为他能得到主人啃剩下的骨头。当流浪汉戈戈向波卓讨要骨头时,波卓说这通常是属于幸运儿的。得到骨头的代价不菲,要停止思想,或者按照波卓的指挥思想。在波卓的要求下,幸运儿发表了长篇演说。很佩服作者的独到之处,这篇上千字的演说没有一个词是连着的,没有一句话是完整的。那个送信的小孩,是戈多身边的人。如果戈多是一种拯救力量,那么小孩无疑也是个幸运儿,但是从小孩的表述中,他似乎也不够“幸运”。在阳光下忙碌的人,即便获得命运的垂青,又能如何?第三种人,追赶太阳的人。夸父逐日的结局是,他渴死了。夸父逐日的现代版是,很多人为了追逐梦想而倒在路上。戈戈和狄狄两个流浪汉,曾经也非常体面,曾经也有一双合脚的靴子,曾经也有过一点儿思想。他们最终沦落了,无力再追求,只能把希望寄托于戈多,他们不认识戈多,不知道戈多是谁,甚至搞不清究竟要戈多给他们做什么,他们没有明确的要求,只是一种祈祷、一种泛泛的要求。戈戈和狄狄的不同是,虽然都丧失了追逐梦想的能力,但狄狄没有放弃自尊,没有失去生存的能力,他还能为自己找到萝卜。而戈戈已经丧失了羞耻心,他天天挨打,但是抱怨保护他的人;他搞不到萝卜,还嫌萝卜不好吃;他厚着脸皮讨要波卓吃剩下的骨头,他为了金钱与需要帮助的人讨价还价。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寓言。我们一生都在追逐梦想,追逐希望,追逐光明。当耀眼的太阳照射在头顶,都想触手而及,让思想的光芒照射人生,让精神的胜利愉悦生命。可是,我们并不能主宰灵魂,并不能左右命运。当梦想无情破灭,我们是选择做一个精神的流浪汉,还是思想的臣服者?看看我们身边的人,抑郁寡欢的大有人在,放浪形骸的不在少数,愁肠百结的经常碰到,撕心裂肺的也不少见,这些都是精神的流浪汉。他们看似是精神的独立者,其实也会为了一根剩骨头低下高昂的头。有雄心追逐梦想,就要有勇气接受失败。第一种人未必高贵,第二种人未必低贱,第三种人未必超脱。存在主义认为,人生本来就是荒谬的,不必为了所谓的价值、意义而背上枷锁。戈多没有等来,波卓瞎了眼睛,幸运儿成了哑巴,戈戈和狄狄想上吊,但是他们找不到绳子……这就是生活!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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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文集》读后感_1500字这是一个关于雅克的故事。主要记叙了雅克少年时天真无瑕和调皮捣蛋,还有伴随着这段多彩年华的种种生活的艰辛。极度俭省的外祖母、战死的父亲、眼盲的母亲。当然,还有他那些聪慧的玩伴和恣意胡闹的沙滩经历。通过阅读,我发现全文的记叙感情大多带着冷峻的漫不经心。可是,每每作者的笔墨触及雅克那无忧的生活和调皮的心态,作者就好像变得爱怜起来。我猜这种温暖的情感色彩可能是出于作者对自己的孩提身世的眷恋吧。而后,当作者写到雅克那双目失明的母亲时,情感似乎突然变得晦暗了,转而是一种哲理性的诗意的同情,这种同情,伴着雅克内心的童稚的慰藉,将黑暗描写得无比明亮了。 小说开篇写的是雅克父亲和母亲生下雅克的情形。那是一个雨天,一切显得匆匆忙忙。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和还有无尽的黑暗里。然后,雅克降临了:“她站了起来,两个男人看见病人身旁有个血淋淋的难看的东西,似动非动,发出一种持续的声音,吱吱哑哑地好像来自地底下,几乎不易察觉。”马上,在一片朴素的欣喜中,远处传来了战火的召唤,父亲毅然投入了进去,然后就只剩了一具枯骨,一个坟墓。“高麦利·亨利,在马恩战役受了致命伤,1914年10月11日死于圣布里约。”人生的意味在巨变和悲喜中达到了极致的层次。可是,母亲由于双目失明不能到坟边细细流泪,于是,年青的雅克去了。在父亲的墓碑上,他发现地下的父亲竟然比自己还要年轻。这时,柔情、爱怜还有震慑瞬时充斥了雅克的心胸:“在凝固的他周围,在这些他不忍目睹的坟墓之间,接下来的时光本身被击得粉碎,岁月的脚步不再是齐整地追逐着那条流向终点的大河,它们只不过是碎裂声、激浪和漩涡……”终于,他发现了,在这阵奇特的眩晕里,这座所有人最终都要建立的雕塑,正随着岁月逐渐变得坚强,人们在此默默地消失,等待着最后的风化碎解。“他不再存在,只剩下这颗惶惑的心,抗拒着死亡的威胁,在这世上苟且偷生了四十年,这颗心总是以同样的力量冲击着那堵将他与整个生命的秘密隔开的墙…在死亡之前,最后为了生存而去弄个明白,哪怕一次,一秒钟,却是从来不曾。”就是在这躺着比自己年轻许多的父亲的坟墓跟前,年过四十的雅克第一次感到了生命的荒诞和可贵,可他正在懊悔,四十年的人生最终的重点就是躺入眼前的一座座墓碑,而他利用四十年干了什么,这时的他却迷惑了。死亡,从来不曾离开过,而生命,在死亡的威胁下似乎变得非常愚蠢。他正在寻找,寻找一种摆脱荒诞的办法。可是,面对着父亲的坟,面对着眼前隔离生与死的神秘的墙,他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对自己已经消逝的四十年生命充满愧疚。 往后的事,写的是雅克幼年时与外祖母、母亲,还有玩伴、老师一起的时光。这些时光,在我读来,到处渗透了作者深深的怀念和憧憬,还有一丝淡淡的惋惜。可不么,我觉得雅克活脱脱就是加缪的缩影,这是加缪为自己所作的传记。眼盲的母亲,保持着几乎丧失了微笑能力的木讷,默默隐藏在黑暗的角落,感受着时光和外界的嘈杂,我想她心里该是空明一片的吧。世界的一切,对她来说不过是每天的呆坐、屋里生计的催赶,当然还有雅克那小小的身体,那调皮的笑声,那满身泥灰和不小心擦破的厚底鞋。这里的笔触是多么的动人。可当描写到外祖母那深沉的咆哮,还有几乎有些变态的简省时,作者的感情虽说有些不耐烦,但总体来讲还是充满爱意的。故事中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就是雅克的老师。当雅克考上重点高中时,就是他专程劝说外祖母不用担心学费的事。而且在雅克备考的那段时间,他每天都为雅克提供专门的单独辅导,这对雅克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我估计作者大概也有一个这样的老师,时常能给予他人生意义上的鼓励与引导。 小说内容就说到这里,下面我想继续说下小说背后所代表的意义。据介绍,这篇小说的手稿是在加缪发生车祸后从其皮包里翻出的,该是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宣告了。也对,整个故事就像是对其匆匆一生的一个反思。该感谢的人都感谢了,该送走的人也送走了,剩下的只是孑然一身的孤独。所以标题才会是第一个人吧。因为在雅克之前,没有一个荒诞的人像雅克那样活过,在雅克之后,也不可能再产生出另一个雅克了。在觉出了生命必死的荒诞性的同时也意识到活于人世的不易。被车撞死的感觉该是何等强烈的痛楚啊,虽然一生匆匆而去,可却能在死前体会到那么强烈的痛苦,也算是对于其孤独的一种回报了吧。第一个人,因为死亡而复生;第一个人,也因为死亡而永远存在。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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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夜》读后感_1500字小说以“我”的家庭生活为主要线索,缓慢展开,大段大段的人物心理的描述,以自言自语的方式叙述,表达“我”即“汪文宣”在抗战即将胜利的前夕的生活状态。以此揭示当时大多数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的命运。 矛盾的主线来自于这个读书人家,包括母亲在内的一家三口都读过书。这种氛围下的诸多矛盾更显得不可思议,甚至无法理解。因此“宣”无论如何都弄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老是争吵?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家庭,这么单纯的关系中间都不能有着和谐的合作呢?为什么这两个他所爱而又爱他的女人必须象仇敌似的永远互相攻击呢?”让“我”夹在其中倍受熬煎。 我的卑微懦弱,我的无计可施,我的良善悲悯,我的老好隐忍,我病魔缠身等等,在字里行间表现得细微而逼真。不由得读者不对这个人物产生强烈的同情感,甚至会有一点点的善意的怨恨。“树生”的塑造是一个矛盾的人物形象。既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式女性,又是一个爱家爱先生爱孩子的传统女人,然而,却无法与母亲和睦相处,最终只能是选择逃离这个带给她无尽痛苦和折磨的家庭,虽然她百般的不舍。母亲的形象是一个尤其令人同情的不幸人物。年轻守寡,守着孤儿寡孙度日,仅有的爱全部都给了他们,甚至不能允许别人分享,她的爱表现得无微不至,却也是独断专行,因此也是制造这个家庭悲剧的核心人物。 这三位主人公就这样在那个充满了苦难的岁月里生活着,没能够等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解放,没能够得到他们自己向往的普通而平常的幸福生活的开始。 小说借“宣”的嘴巴反复说过“我做过什么错事呢?我一个安分的老好人!为什么我该接受这惩罚?”“宣”最终以无声的呐喊“要求公平,他能够在哪里找到公平呢?他不能够喊出他的悲愤,他必须沉默的死去。“宣”怀着一个模糊的渴望,想找一个使他忘记一切的地方,或者干脆毁灭自己。痛苦的担子太重了,他的肩头挑不起。他受不了零碎的宰割和没有终止的煎熬。他宁愿来一个痛痛快快的了结。 在描写“树生”的矛盾心理的时候这样写到,树生心想,“她(母亲)都受得了,她似乎就安于这种生活,为什么我就不可以?为什么我总是感到不满足?我为什么就不能牺牲自己?”“难道我就应该这样争吵、痛苦地过完我这一辈子?他们把寂寞留给我一个人,难道我就这样枯死了么?”可是当有一条路可以选择的时候,“树生”即兴奋又痛苦,而且还有一种惶惑的感觉,她仿佛站在十字路口,打不定主意要往什么地方去。她反复的说,我不走,要走大家一起走。”虽然她的决定并没有给她带来快乐。 但是母亲的话永远是那么刺耳“只要你(宣)肯答应我,只要不再看到那个女人(树生)我什么苦都可以吃,什么日子我都能过得去了!”“这种生活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呢?我得到什么满足么?”她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挣扎了许久,才找到一条出路“没有!无论精神上,物质上,我都没有得到一点满足”“生命就这样平平淡淡一点一滴地消耗。“树生”的忍耐到了极限。这里不就是使生命憔悴的监牢?她应该飞,必须飞,趁她还有翅膀的时候。她要先救出自己。”“树生”最后选择了离开。 虽然她离开家但是她依然按月寄给“宣”生活费用,嘱咐“宣”及时看病。而且最终回来,当得知“宣”的离世,儿子的不明下落时,她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冷了,她需要温暖。 当一切即将结束的时候,萦绕于脑海的三个主人公清晰的站在面前。我怀着一腔的悲愤看着历史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我因此看到我生长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值得庆幸。但是我依然感到了很深的寒冷,甚至是浸骨的冷。直至周身颤抖,和文字一起。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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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读后感_1500字马克思《资本论》是一篇不朽的名著。 《资本论》是马克思耗尽毕生心血的结晶。《资本论》把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统一在一起,是一部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学着作。它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分,深刻地论证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揭示了它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及其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客观规律。它不仅是一部经济学巨着,而且是一部哲学巨着、一部科学社会主义巨着,是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是“工人阶级的圣经”。 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关于《资本论》的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开篇时指出;“在第一卷,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的研究对象。在第二卷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竟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是马克思对《资本论》前三卷研究对象、内容和理论结构的概括和说明。 《资本论》的体系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它的结构是“科学的辉煌成就”。《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研究的基础,以资本作为研究的主体,以剩余价值作为研究的中心,以资本内在矛盾发展作为研究的主线,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作为研究的目的。在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的科学叙述方法的指导下,整个理论体系通过矛盾形态演化、范畴演进和规律转化,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及其发展的历史趋势。 《资本论》问世后,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成为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必读书目。而且得到资产阶级学者的承认。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2年12月21日发表的文章《共产主义后的马克思》,文章中承认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影响力。文章中一些论断还是客观的,给人启发的。文章讲到了1999年,BBC评选“千年伟人”,卡尔·马克思名列榜首,而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则分列二、三、四名,表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位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和革命者所取得的成果在今天仍然得到学术界的尊重。”文章明确指出:“马克思在许多方面都是正确的:比如资本主义的许多问题、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经济周期和经济决定思想的方式等。马克思很有先见之明。”“马克思遭到了误解。东欧和前苏联实行的共产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扭曲。”“请你务必丢弃前苏联和东欧实施的共产主义,但千万不要丢弃马克思。”“这位伟人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都是正确的,他应该得到更多的承认。”文章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力远远不止于人数日益减少的自封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的许多假设、分析的特点和思维习惯在西方思想界甚至更大的领域都广为流传。”由此,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伟大。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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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后感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每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史上必定会出现许多的文学着作,当然不包括朝鲜和阿富汗,有人说,中国有些没文化的人在控制着文化,中国谈不上文化大国。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中国的国土广阔无垠,所以我们也把中国列为文化大国之一,理所当然的也应该有着作。在我国古代就有家喻户晓的四大名着,当然这四大只局限在中国,而且我们现代的文化时代已经不再是四大名着的文化时代啦,但他创造了经典,因为是经典,理所当然要铭记经典,下面就来谈一谈我们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故事,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太英雄啦。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做下啦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好汉们的壮举轰动啦江湖,晁盖一伙做下的这桩弥天大案被美其名曰为“劫富济贫”。他们确实劫富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劫富,他们这种正义行为如果换做现代,肯定会不用经过法庭宣判就被直接赐予枪毙,而且是机关枪扫射,可见他们劫的富是多么的富。至于济贫嘛,就不得而知啦,因为小说里并没出现。我们可以想象: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各种不为人知却又被人了解的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但是我们如果这样想是绝对的错误,我们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思想,我们是要被否定的,至少会被我们的教科书否定。我们的理解应该更“官”方一些,应该说是更“校”方一些:英雄们得到钱财后商讨着进行一次“大型的捐助活动”,最后定在某某大酒楼,“活动”目的捐助全天下穷苦百姓(前提是全天下一大部分百姓在结束前到达此楼),凡是想要得到捐助的人凭“票”入场。在当天百姓们个个排队入场,大家手中的礼物、红包更是拿了不少不少,因为大家觉得不应该白白的拿英雄们的恩惠,随份子是应该的嘛,因为他们以后还要带领我们起义,他们就是领导我们的人啊!他们就是领导啊!当天英雄与百姓同乐,百姓与英雄同醉,甚至有不胜酒力者成了桌子底下的烂泥,总之,就是大家都很开心、很欢乐。再看鸳鸯楼上那场血案,武松连杀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揣入怀里带走;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和几件钗环,全部带走,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这些沾满了胭脂味的钗环,照拿不误。这充分的说明啦我们的英雄领导人物时时刻刻的想着我们人民啊!百姓们正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岂能坐视不管!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家中有年迈的父母需要钱财治病,也可能是因为某个亲戚的孩子急需钱财进京赶考。但又因为他们当时的政府不能使他们自食其力,可能因为政府的黑暗统治压迫,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个个身负人命,总之,种种社会原因使之要饭都要投资了但是换做现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纵使穷家荡产,身上有过案子,我们这个公平的社会也会让他们得到公平的保障,因为他们可以去做人民教师。但是他们也有一点点小小的过错需要改进,因为他们制造了硝烟战火,同时制造了污染,但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这点污染是虚无的,即使真有,在我们现代社会也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很大,也大可不必在意,别人吸毒花钱,我们吸毒免费呢。他们敢于反抗黑暗,他们正义!他们让百姓不受当朝政府的迫害!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即使只存在小说里!他们的精神使我感受到啦我国伟大的教育事业异常强大的影响力波及了不同的时空。最后,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山东烟台莱州市莱州市金城镇中学初三:剩余的奇迹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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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题记“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童年》这本书中的阿廖沙用苦难的一生和用于拼搏的精神诠释了这个道理。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非常难得的。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认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初一:阿狸的傻桃子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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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鹰》读后感-优秀读后感1500字窗外,聒噪的蝉鸣,毒辣的阳光,以及那蔫了叶片的绿萝,无不昭示着酷暑的来临。将目光投向书桌,那儿摆放着一本《鱼鹰》。翻开书来,走进曹先生心中的青春童年,慢慢的,宛若有阵清风,拂去了我心中因炎炎夏日而生的烦闷,留下的,是对美好童年的无限留恋和对青春年华的无限向往。童年,像是一幅褪色的画,贴在记忆迷离的墙壁上,童年,像一首欢快的歌,诉说着那些过去的故事,童年,像一支悠扬的笛,吹奏着人生最美好的乐章……儿时的我们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着好奇,总能在大人们干燥乏味的世界中找到欢乐。《鱼鹰》这本书中的《我的儿子皮卡》一文正淋漓尽致地演绎出了属于我们儿时的美好童年生活,皮卡的出现纯属偶然,谁也没有想到皮卡会不声不响地开始了他生命的旅程。医生像拔萝卜一样将他带到了这个世界,即使他并不想出生,皮卡生出来就与其他的小孩不一样,他有一双像大象一样的耳朵,他一出生就睁开了眼睛,并且还很专注地打量了一下围观他的人。在医院里,他是一个“乖娃”不哭也不闹,睡饱了觉就喜欢皱鼻子,不停地咂吧小嘴,并且不停地把舌头伸到外面乱舔;回到家,却突然变成了一个令人烦燥的“夜啼郎”;他爱听皮达撕报纸的“刺——啦”声。因为皮卡降临使得爸爸妈妈更加忙碌,所以大人们决定将皮卡送到乡下奶奶家住几家。在乡下,皮卡健康地成长着,他喜欢大声尖叫,他和几个姑姑一起捉了一房的蜻蜓,临走前和三姑去看大戏。小皮卡长大了,他回到了北京,他开始尝试一个睡觉,他喜欢刺激喜欢“路”,长长的路,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很专注。也许在我们儿时也是与皮卡一样的,爱刺激,爱乡下的黄土路——因为没有太多车可以肆意的奔跑,爱捉蜻蜓,总能“创造”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然而《红辣椒》这个故事更是写出了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自信、大胆、敢拼敢闯的特点。油麻地中学种植了许多经济作物,它们即将成熟,“我”和陶卉、马水清、杜高阳等人被分到一组进行保护秋。这个时候正是八蛋这群地痞流氓猖狂的时候,为了保护朝天椒,更为了在陶卉面前好好地表现一番,“我”勇敢地进行了反击:与八蛋一群人打了一架,把几个人打得头破血流,而“我”也因此光荣地“挂了彩”;过了一阵,八蛋一群人又来偷朝天椒,“我”被他们绑在了那口恐怖的池塘边上的一棵黑柳树上熬过了一个晚上,无助又害怕。勇敢,是逆风行驶的小船,使我们不屈于命运,继续扬帆启航;勇敢,是朵无名的小花,使我们留下芳香,令人铭记;勇敢,是美味的甜点,使我们精神饱满,力量充沛……勇敢,是《鱼鹰》一文中一位名为树村的八岁城里男孩在面对“凶猛”的鱼鹰时一次又一次的挑战自己,从站在一旁观看到用树枝去挑逗鱼鹰,再到去抱它们;勇敢是树村从刚开始紧抓着船舷的双手到直立地站在船上再到和表哥锄瓜一起去寻找落单的小鱼鹰并主动提出帮锄瓜划船;勇敢,是当要翻船时镇定,沉着的锄瓜与掉入水中却说不害怕的树村。如果说勇敢是成长中,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在成长中做了几件傻事就是成长的助力。《牛桩》一文讲了“我”的老家有个“送桩”的活动,据说能为送桩的人家送去一个大胖小子。二麻子叔叔年过四十,也没有孩子,十几个村民决定给他们家送桩,想要得到这股喜气的“我”趁夜色偷偷去劫桩,然而劫桩成功了,“我”的内心也开始了无休止的自责,却没想到二麻子叔叔家竟迎来了一个大胖小子,我得知消息后,心情是无比的轻松与舒畅。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渴望和追求,或许是一日温饱所愿望,或许是安邦治国的抱负,或许是腾云驾雾的妄想……而《古堡》一文中的麻石和森仔的梦想,则是想爬上那座高山的顶峰去看看传说中的古堡。而这个梦想早在七年前就有了,十四岁的他们再次踏上了征服高山的路途,他们准备抵达山巅去看看一座谁也没有见过的古堡。陡峭的山路和火热的天气逐渐磨去了他们的精力,也让他们的友谊经历了考验。他们坚持不懈最终爬上了山巅,看到的却只有一堆乱石,但却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日出,是那么的宏伟壮观,是那么的美丽。实现了梦想的麻石和森仔坐在乱石堆旁唱起了一首又一首的歌。合上书本,我的思绪飘向了那遥远的过往——我的童年与皮卡一样也是在乡下度过的,我喜欢在田埂奔跑,晚上去捉萤火虫;也曾保护过秋收的果实;鼓起勇气勇敢地追走偷食吃的公鸡而我也因此被追地满院子跑;偷偷地将厨房里的盐换成了白糖;梦想着能成为一名医生……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曾经那段美好的过往已渐渐飘散翻开《鱼鹰》时常让我勾起对往事的回忆。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