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爱情的真理轨迹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在英子的长篇随笔《追问爱情》出版之前,得以先睹为快。读完作者为作品写的后记后,我立刻被吸引住了。全稿阅毕,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这部作品的内涵之深、范围之广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在阅读这部作品前,我是做梦也不会想到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一部作品,更不会想到这部作品的作者是一个青年女子。
关于爱情,我和这世上许许多多人一样,经历了希望到破灭的过程,最后在心底只留下了几个疑问: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情?我们的希望为什么会破灭?带着这些疑问,我翻阅了大量有关爱情的书籍,但没有一本书给我答案。似乎人们都对此讳莫如深,除了对表面现象的描述和空洞的议论,人们一无所知,一无所为,一筹莫展。而流行影视剧中总把爱情神秘化,强调爱情是没有理由的,没有原因的,是莫名其妙的。而所有这一切的疑问我都在《追问爱情》一书中找到了答案,虽然这些答案并不是具有最终的意义。
这是一部追寻爱情真理的书,我们不禁为作者深邃的思想、广博的视野所惊叹。在对爱情进行理性思考和探索的领域里,本书的作者已经站到了一座旁人无法企及的高峰上。显然,在这个领域,即使是以理性见长的男性也是望而生畏的。更令人惊奇的是,所有最复杂、最深邃的道理和思想都被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轻而易举的表达了出来,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晦涩难懂。而且书中充满了具体的有关爱情的事例、故事,还有许多美丽的诗歌,丰富的联想以及作者灵气十足的议论,读者不会觉得枯燥乏味。
我们的爱情为什么会破灭?作者在开篇中以两个具体的真实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思考爱情的旅程。这两个故事反映了两种爱情破灭的方式,有情人难成眷属和成了眷属的有情人不再有情。作者看到“那故事中的人、事、物都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时空内,早已失去了真正的自由。”,所以失去自由是爱情破灭的根本原因。在过去的封建社会和解放前,是没有选择对象的自由,而在现在人们有了选择对象的自由后又被自己的欲望所统治而没有选择真正爱情的自由。所以作者说“人只有得到真理,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不懂爱情的真理,去编织爱情的童话,当然不会得到真正爱情的幸福。作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贫乏的时代和世界,精神在物欲和肉欲的双重打击下奄奄一息,使人们看不到痛苦、爱情和死亡的本性。爱情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作者在最后这样写到:爱情的本质在于,我们最高的爱情对象不是一个人,而是高于人的神圣永恒的生命,是“上帝”本身,它是一切爱的源泉,只有它才能保证人的爱情,体现爱情的真正价值和意义。这是本书中少有的比较难懂的话,我是这样理解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情是需要理由和原因的,是需要媒介的。我们普通人以为爱情的意义是寻找到一个自己爱且爱自己的异性,并把爱情的全部价值寄托在他(她)的身上,这是错误的。爱情的最高对象不是你寻找的那个人,而是人类的一种追求自由和真正幸福的永恒精神。这种精神是人类一切真爱的源泉,是人间一切真、善、美的源泉,作者称之为“上帝”。我们因为都爱它并以它为媒介而相爱!为什么要爱它?因为我们只有与它联系在一起,心中才会得到真正的爱,才会有爱奉献给自己的爱人!
以前的青年人常常为求索人生的意义不得而苦恼,而作者却从爱情中轻易的发现人生的真谛:爱情已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了,自由为什么还在两者之上?因为自由就是终极的真理,或者说是终极真理的表现形式,是包涵所有小真理的大真理;是真理的基础和源头,是真理之真理。而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无法无天,是一切真、善、美的集中体现,是生命的荣耀和彰显。真正的自由是真的自由,是善的自由,是美的自由。生命正因为有了这样自由才变的可贵和重要?得到真正的自由,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价值和目的。在这里,我想就作者上面的话进一步展开来谈。生命最根本的特征就是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最大的悲哀和不自由就是它不愿死而又不得不死。我们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会遇到无数的打击、挫折、悲伤和痛苦,但是所有这一切的痛苦都比不上生命的无价值、无意义、无目的的痛苦。生命只有一次,在我们出生之前没有我们,在我们死亡后不再有我们。如果这唯一的生命是无意义、无价值的,在它死亡后就会永远被埋没在历史的灰尘之下,好像它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这才是生命最大、最深的痛苦,而任何其他的痛苦和它相比就算不了什么了,其实这也就是痛苦的本质。我们要战胜这种最大的痛苦,要拥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让自己不死。肉体的死亡是自然规律,不可避免,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精神不死,灵魂不死;我们必须把自己的生命和一种人类的永恒精神结合起来,才能通过人类文化这一特殊的载体让自己的精神永存后世。
在这部作品中不仅体现了作者非凡的天才,而且展现了作者超越常人的热情。这是一部燃烧着作者全部青春热情的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光明、热量和理想,是人类追求爱情道路上的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作者在第一篇中论述积极和消极的悲剧中这样写到:罗密欧和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他们的悲剧是积极的。他们为了爱情的美付出生命的真。一次美的毁灭可以唤醒千千万万的灵魂,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生的意义、爱的价值以及自由的可贵。这才是可歌可泣,叫人悲而不伤、哀而不怨的有价值的悲剧。我们从中可以感受到的又岂止是人性的尊严、生命的威仪、真理的力量人类的历史正是由许许多多壮丽辉煌、为爱情、为真理而不畏强暴、不惜牺牲的悲剧写成的,它们在通往光明的道路上竖起了一座座庄严的纪念碑。除了艾米莉·勃朗特,我从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女性身上发现能和本书作者生命中所具有的非凡热情和健全的理性相媲美的。这部作品最大的魅力就在于热烈、充沛的感情和深邃思想的完美结合。如果拿艾氏和作者对比,就会发现作者已经在爱情思想的深度和广度上对艾米莉有所超越,而且作者对于人类及爱情的前途不像艾氏那么悲观。我无法估量这本书对自己有多大的影响和作用。多少年来,在追求爱情真理的历程中,我像一叶在黑暗大海上航行的孤舟,看不到一线光明,也不知何处是岸,几乎失去了希望。只有在这部作品中,我才像一个漂泊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故乡,终于找到了归宿。我将终身与它相伴相随。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几乎涉及了与爱情有关的各个方面,如爱情和人生,爱情和婚姻,爱情和家庭,爱情和文学,爱情和性,爱情和金钱,爱情的中外历史发展等等,充分体现了作者无比广阔的视野。在这些领域中,作者都有自己独到、深刻的探索和思考,整个作品中无处不闪现作者天才般的思想火花。试举一列,在谈到爱情和家的关系中,作者这样写到:从本质上说,只有将生命、爱情、自由这三者结合起来,才能组成一个真正的存在意义上的家,一个属于灵魂的永恒的家。
最后谈一点本书的不足,由于它的随笔性质,缺乏严密的逻辑和体系,有些枝节上的观点存在偏颇之处,少量观点是值得商酌的。比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说尼采关于超人的思想被希特勒发展成了种族歧视理论,引发了数百万犹太人被害的灾难。这是需要提出疑问的。在我看来,希特勒实际上是歪曲和利用了尼采的哲学思想,绝不是对尼采的继承和发展。尼采的思想是和犹太人的灾难是没有关系的。但是毫无疑问,这些细枝末节的不足如白玉之微瑕,是不会影响整个作品的价值的。
叔本华在《论女人》一文中断言:女性对艺术和真理没有真正的热爱,所以是低等的人。我想,如果他能读到英子的这部作品,就会发现自己完全错了。
追寻生命
它不是蝶,所以学不会流连花间的轻盈舞步;它不是蝶,所以无法拥有心仪却不合身的高贵礼服;它不是蝶,所以失去了人们驻足惊叹的赞美;它不是蝶,所以人们给了它并不高雅的另一个名字——飞蛾……
——题记
从第一次看到昏黄的路灯上,挤满了乱飞乱撞的飞蛾起,我从骨子里便对它有种说不出的厌恶。
不知是哪天疏忽了纱窗,竟让一只飞蛾溜了进来,沉迷地沐浴在天花板上吊灯灯光中,灰色的翅膀被灯光映得几乎透明。
关掉吊灯,我摸索出一根蜡烛,想用这美丽的火焰,结束飞蛾并不美丽的生命。点燃蜡烛的一瞬,整个屋子被立刻眏亮,就在我环顾着寻找飞蛾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影子倏忽间扑向手中这团燃烧的火焰。我震惊了——这只飞蛾居然真如书上所说,来自取灭亡!这是怎样的执着啊?在我结束它生命之前,竟毅然自己了断生命!
我怔怔地盯着那个飞蛾——那个在烈火中并没有挣扎的飞蛾,隐约有种“劈啪”的作响,随即是身体的焦灼与消失……但是,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绽放的是一朵最绚丽的火花,奏响的是一曲最宏观的绝唱!
拿着蜡烛的手僵在了半空,不尽的疑惑涌起在心头。一生的追寻,难道只为撞击火花时的惟美?不错啊,纵然只是昙花一现,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这开花的瞬间啊!倘若一生平平淡淡,碌碌无为,即使生存了很久,生命又有什么价值?
我望着依旧燃烧的火花,人生只为一次勇敢的追求,纵然赴汤蹈火,永不后悔!
生命因追求而美丽,生命中如果没有了追求,就好象天空中没有了太阳,就好象大地上没有了群峰,就好象溪流中没有了鱼儿,就好象森林里没有了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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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真理_1500字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题记 在这个视梦想如珍宝的时代里,我却认为实践比梦想更加重要,梦想不会站在原地等着我们,它会被现实的残酷一步一步拉远它与你的距离,只有实践才能走进它,抓住它,我们要做那个永远在走的人而不是那个永远在想的人。 在苏校长的讲话文稿中,开篇便提出了“想”改革,“敢”改革的话语,其中还提到我们要识大势,立大志,干大事,成大器。做顶天立地有本领的一代新人。“识”和“立”固然是“干”的前提,但是干才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整篇文稿是围绕着“耕耘”两字展开而来的,然而这“耕耘”也只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要取得成功还要“绝知此事要躬行。”而我,曾一度错误的认为,“我想”而不是“我做”,于是就尝到了狠狠跌下去的滋味。 记得那时期中考试的前一个星期,原本计划两个星期前就开始复习的我,躺在床上脑里浮现着“期中考试”四个字仍然无动于衷,看着退步13名这个本来应该“触目惊心”的字眼更是麻木不仁,于是关上灯就准备睡觉,在倒数第三天我仍然没有“觉醒”两眼空空地望着那些像外星符号的知识点,机械地背着。直到期中考试的那一天,我仍然有自信的对自己说“没关系,我肯定能够考好。”可殊不知在考试场上的我,第一次看着那几道题目脑袋空空,什么也想不起来,就算绞尽脑汁地回忆,它也好像一张白纸写不出任何东西。“铃铃铃铃铃铃”交卷的铃声响起,轰--------大脑好像屏蔽了所有信息,那是交卷的铃声!那是交卷的铃声!那是交卷的铃声!这恐怖至极的声音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响,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焦急的我,头上甚至冒出了虚汗,就在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成绩单阴险的笑容,它正在笑着向我招手。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果不其然,第二次月考又后退了13名,两次考试整整后退了26名!我的自尊心拉起了警笛,在最后的升级考试中,我终于实现了考试前两个星期复习的计划,稳重的进行着复习,面对着考试这个词语,我不再是无动于衷,而是感觉像个怪物一样他正在盯着我,赶着我跑!于是我想用我的力量赶跑这个怪物,并最终取得胜利。如我所愿,我的成绩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甚至超出了我的预料!这不是我“想”做而做出来的成绩,而是我“去”做取得的成功. 你们还记得刚入学时的宣言吗?当时说到了,如果还没有做到,你应该为此而改到羞耻。子思说过:“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毛泽东说过:“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下。”莎士比亚说过:“一定是实践和实际的人生经验教给了他这么些高深的理论”说到了,也做到了,才是君子行事的标准,才能知道成功的滋味,才能获得最准确的理论。就像苏校长所说:“我想,只要我们不停地在知识的大地上‘辛勤而快乐地耕耘’梦想一定会实现!”初三:张钟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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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迹我们是两条平行线,无限靠近却越行越远。小时候我们的距离那么近,你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你来到乡下的外婆家。那时的你在我们这群乡下长大的小孩看来无论是穿着还是说话都是那么洋气,但你不怎么爱说话。你可能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陌生感。我家离你外婆家很近,我们又是同一个年级。你外婆常常叮嘱我要多照顾你一些。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喜欢你,我在心里想这个从城市里来的小孩肯定看不起我们,我们喜欢玩的东西也不一样。慢慢的我发现你原来有那么可爱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小姑娘,但我常常追在哥哥的屁股后面。每到夏天我和哥哥常常去村头西边的河里摸鱼。有一次我提着战利品路过你外婆家的时候,你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我,终于忍不住了问道,下次可以和我们一起去玩吗,我点点头同意了。那时小小的你眼睛里常有忧郁,我心里有些心疼。第二天,我来你外婆家喊你一起去河里摸鱼。你高高兴兴的拿着鱼网和我一起去了。在河里摸鱼的时候你那么开心,那是你来村里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我发现你笑起来的样子露出两颗小虎牙挺可爱的呀。我们玩了一上午,直到你外婆喊你回家吃饭我们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从那天起我们的距离近了很多,我也在心里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快乐的暑假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开学了。我们做了同桌。那时我觉得你怎么那么神奇啊?每次考试总是班里的第一名。我的成绩在班级里是中等。每次试卷发下来你总会耐心的给我讲解错题,那时我很困惑为什么一样的年纪差别就这么大啊?我们在小小的年纪里互相学习,你曾说过你很喜欢我整天没心没肺的开心的生活。我不屑一顾的说我才羡慕你呢,学习成绩总是那么好。小小的校园里承载了我们多少美好的回忆啊。我们在教学楼后面的长长的走廊上玩老鹰捉小鸡、捉迷藏。有一次你用布蒙着眼睛玩捉迷藏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墙上,额头流了很多的血。我当时吓傻了,匆忙拉着你去学校的医务室做了简单的包扎。我当时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小心翼翼地问你疼不疼。你脸上挂着浅浅的笑说没事,不疼。流了那么多血,怎么会不疼呢。你是怕我担心才装出大人的样子吧。在你童年孤独的岁月里我很幸运能陪着你。放寒假的时候你父母接你回上海过年。你对这里恋恋不舍。临走的前一天,你来找我。你把你最喜欢的一本书送给我,我当时心里很舍不得你走,但是却无能为力。后来我才明白,你一次次的离开只是为了最后一次永别做铺垫。这世间的分离大多是无能为力的,只要回忆在一起的时光是美好的便足够了。后来你回来了,你一直陪着我度过了高中的时光。初中的时候学校在镇上,我们都是骑自行车去上学。我那时的骑车技术很差,通常你都是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去上学。每天早上你会早早来到我家门口喊我一起去上学,我会在家里偷偷拿出好吃的零食塞到你的口袋里。我们会默契的一笑。初中的时候你一如既往的出众,那时喜欢你的女孩很多。我经常当信使帮这些女孩传递心意,每次我都尽到义务交给你,但是你好像从来没有看过。你不知道吧,我很担心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这件事情从小到现在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我喜欢你呀,我可能比所有喜欢你的姑娘还要多喜欢你那么一点点。可是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我怕有些事情一旦说破就回不到原来的样子,可能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了。高中的时候我们在不同的班级,我学文科,你学理科。我们的距离仿佛越来越远。每次学校放假的时候,你依旧会给我讲题,有时我实在不理解,你会温柔的摸摸我的头,我多希望时间能永远定格在这个时候啊。高三你要走了,父母要带你回上海参加高考。这意味着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为什么每次回忆起来最多的总是分别的场景呢?你临走的前几天,我们一起回到小学的学校。那熟悉的教室、操场、走廊,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幕幕在脑海中放映。你牵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到你手心的温柔,我想紧紧地握住,可是握得越紧却越抓不住。第一次我在命运面前觉得无能为力。我们回去的路上,我终于把我心里的话对你说了出来。我怕没有机会,我看到了你眼底闪闪的泪光。我别无他求,只希望你能记住曾经有一个女孩喜欢过你。后来我们越来越远,你在北京读完大学然后去美国留学。我只在本省内读了一个普通的二本。你在生命的旅途中跑的那么快,我终于追不上了。我们是两条平行线,无限靠近却越行越远。我会在心里默默祝福你。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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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迹南国落叶,北国飘雪。姐姐昨天打电话来说,北京刚下过一场小雪,渐凉。然后是嘱咐我要防寒添衣之类的。电话的另一头正在吧嗒吧嗒地吃着饭,可以想象她在说话时嘴里哈出的白色雾气,然后像烟圈一样消逝。象征十一月开始的一片落叶从我窗边的无名树上飘下,落到了窗台上。我抬头以45°透过枯败的树丫看见了一片瓦蓝的天空,以及那些清澈的云。如果是女生的话,这场景未免也太琼瑶了。可惜我不是。当我把目光移经教室内,只看见一片黑压压的脑袋,脑袋的下面则是一张张或痛苦或困惑的脸。[02]无解。这令我陷入一种很尴尬的状态中。正当我尴尬得十分尴尬之时,坐在后面的老歪拍了我一下。我惊愕地转过头去,尴尬地望着老歪,他则被我看得尴尬得无以复加。“我给你说,我看上了一个女生。”当时我的表情就是没表情。因为老歪向来是孤家寡人一类,成天给我说看上了某某云云。但事实是,因为老歪只拥有一张大众化脸型,外貌的最大特点就是看了一眼就被人遗忘,所以至今还是独自一人流泪到天亮的那种。“我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生了。”老歪显得相当的郑重。使我突然想起一句真理:爱情使人变得高尚。的确如此。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上完厕所从来不洗手的老歪竟然开始洗手。从这个角度来说,老歪的确高尚了。[03]在那个寒冷的日子里,老歪想要恋爱了。开始衣着整洁,开始留长发,开始每天刷两次牙……以及开始练尘封已久的吉他。而在那个寒冷的日子里,我则在想着去西藏看看。于是开始狂写稿子,因为我身上的钱估计去了西藏就用不着回来了。老歪是这样认识那个女生的。老歪一向觉得男生不该在一棵树上吊死,所不幸的是,如此的老歪就在茫茫森林里迷了方向。他说,这个东西是靠缘分的,你越想越不来,指不定哪天我去打饭就碰到了呢……后来,老歪就在打饭中碰到了足以让他吊死的那棵树。老歪说他几乎每次打饭都碰到了她。当然,老歪的说法肯定用了夸张这一修辞手法。老歪说,你看,这就是缘分,它来时我我想挡都挡不住……我不知道老歪有没有挡住它的想法。但可以坚信的是,老歪是真的要吊死在这棵树上了。[04]在这个物欲横流享乐主义盛行的年代,没有钱是相当痛苦的一件事情。而现在的老歪和我就痛苦不已。老歪在确信他所朝思暮想的女生的择偶标准是会至少一样乐器以后,开始苦练吉他。还买了许多诸如《吉他速成宝典》、《吉他入门》、《吉他情歌》一类的书,这不禁让人很郁闷。大家一致觉得老歪很愚蠢。倒不是觉得老歪花闲钱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愚蠢,而是觉得老歪借大家的钱不还是因为花在了此等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愚蠢。所不幸的是本人是无法知道自己的愚蠢的,这就好比自己不能看到自己的后脑勺一样。而我对去西藏也已失去信心,寄出去的稿子毫无音信。[05]在那么一个特殊的时刻、特殊的地点总会有人告诉你该去干什么,使你的未来抑或是眼前开始明亮,然后到达一个清澈的地方。“今天的你是否还被层层叠叠的人和事所烦扰?是不是对未知的一切充满了恐惧和忧虑?是不是想回到那明媚的小时侯?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这里是校园之声,接下来给大家送上一首《simplegifts》,希望你们感受到关于幸福的温暖。”我开始觉得,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06]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难得有那么一些温暖的事物可以麻痹你而使得暂时忘记寒冷。我每周的生活除了写稿退稿吃饭睡觉之外,就是听那个校园之声里温暖的声音。这使我一度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光明、意义一类有的没的的东西。老歪的生活更是有滋有味。听说这小子追到了那个女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再没有比我能获诺贝尔奖更有希望的事了。“我说,你也不要乐不思蜀,指不定别人明天就甩了你,不要太认真。”“屁话,你知道我怎要追到她的吗?我就给她弹唱了一首《爱我,别走》”“然后呢?”“他说我像许巍,很有气质。”“也是,你再怎样也不会像谢霆锋。”“别岔话,接着我就背着吉他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她很深情地与我四目相望点了点头。就像法国电影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生只是说他长得像许巍,至于法国电影那个纯粹是老歪的想象力丰富所致。[07]“林雨,走啊。”“我下午要去‘校园之声’,还有事,你先走吧。”这是放学时我在走廊听到的一段话,我当时不知是高兴还是激动抑或是两者都有。原来她就是我隔壁班的。但是我又问了我的同桌女生,得知原来他已经有了男朋友。也难怪,那么有气质的女生。毕竟我那么平凡。我不禁升起一种很杂很杂的伤感。并且在每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年代总会发生一些未果或有果的事情。生活就像小说,总是朝着你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08]我开始觉得那句至理名言真是太至理了。当生活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它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总算是熬过了人生的冬天,文章总于发表,还得了一小笔稿费。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找老歪出去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回到寝室时,只看见老歪躺在床上,地上还有几罐啤酒。在我的映像里,老歪是从来没喝过酒的。然后我听见老歪念念有词:老子就是甩了你,你又怎样?……慈禧你这会子……我是一只小小鸟,我一定会飞……很明显,老歪失恋了。“老歪,不就是……喜欢一个人,没喜欢到又怎样呢?”“妈的,他给我说他喜欢的那男生会吉他会钢琴还比我帅得多……”我就想啊,那是一多么俗的人啊,就像大街上把头发弄成方便面状的女人一样俗。我说,没事的,人是最健忘的动物。“林雨,你这厮……”我开始怔住了。……我想,生活就是小说,总是习惯欺骗。[09]故事写到了这里本该搁笔结束的。但结果却不是这样结果的。我再一次被欺骗。我当时正站在走廊上吹风,感受着寒冷的最后一丝放肆。天空里却是一片瓦蓝,晴碧万里。然后听到了两个女生的如下对话。“听说‘校园之声’广播站的那个女生下学期不主持了。”“就是叫许荏的那女生吧,她声音真的好好听哦。”“嗯,听说她就要转学了。”“哦?那真是好可惜哦……那谁继续来主持呢,难不成‘校园之声’以后就取消了吗?”“好像是叫林雨的那个女生,就是广播站的那个编辑啊。”“她哦,我还是觉得许荏的声音好听。”我再一次觉得,生活就是小说,总是习惯欺骗。而其实一切都是泡沫,如果我看得清的话。“你们看啊,”这时楼下有人喊起来,“飞机,飞机……”我抬头以45°仰望天空,风却恣睢地掠过我睁大的眼睛,使我泪水朦胧。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这傻逼,看见个飞机都能感动的流泪……而当我抬头仰望时,晴空里一片湛蓝,一道白色的轨迹长长地划过,然后向烟圈一样消逝。河南商丘虞城县虞城县高级中学高二:地狱猫的幻想1200字以上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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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我曾在杂志上看见过这样一个故事:最先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并非阿拉伯人,而是印度人。刚开始,只不过是印度的地方数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流传到阿拉伯。阿拉伯人发现这种数字十分实用,就把它推广到世界。人们都以为这种数字源于阿拉伯,就取名“阿拉伯数字”。过了一阵时间,一个印度学者发现这个问题,他主张把“阿拉伯数字”改为“印度数字”。但人们早已习惯,毋庸置疑的“真理”只能眼睁睁地被埋没。百闻不如一见,今天我有幸目睹、体验一回真理与习惯的战争。矛盾今天下午第二节课,老师介绍一种以扑克牌为原料加工而成的训练计算的方法。用法很简单:保留1-10之间的牌,(1为A,共40张,点数和为220)然后从中抽两张牌,不看那两张牌,通过计算剩下得点数和,(一次最多看2张)求那两张牌的点数。虽然老师告诫我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但是一张张老老实实地算,我可没那个耐心。我觉得这不叫投机取巧,应是出奇制胜,要知道想赢别人就不能和别人走一条路。绞尽脑汁,抓破脑袋,费尽心机,苦思冥想未必太有勇无谋吧,换句话说,如果老实算,顶多个计算高手,但如果找到简算方法,就成为数学家,在这个现代社会,电脑完全可以取代计算高手,因此我觉得思维方法更尤为重要。蓄势经过一番思考,看似无懈可击的规则,总算被我挖到漏洞。我自诩此为“20循环计算法”。听着似有些邪乎,方法却再简单不过。在连加时,当加和超过20,就直接记为超出部分重新算,最后结果用20减,便是抽出牌点数的和。虽然的确有简算作用,但多出一步转换,为了试验猜想能否成功,是否为纸上谈兵,我以邹宏鑫为对象测试了一下。首交锋“开始!”我点手表计时按钮,同时喊道。第一项是测试普通计算法,只见邹宏鑫一手紧握扑克,一手老练地飞牌,眼睛把每一张牌一扫而过,嘴里不知默念着什么。时不时的仰仰头,(估计是脖子酸了吧)转转眼珠,有模有样的。他手中的扑克牌,像一个个伞兵,腾空而降,越变越少,所剩无几,直至空白。“算出来!”他兴奋的说。我说多少,他应答,xx,对了,一看时间,41秒!第二轮总算该“20循环计算法”闪亮登场。“开始”满怀着期待我按下按下按钮。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明显困难的许多,邹宏鑫的速度极不稳定,走走停停,扑克牌像是枯枝烂叶,死赖在枝上不落。可恶啊,一旁的我只能干着急,我多么希望他能突然爆发,为测试画上圆满的句号。四周的空气似乎凝固了,不乏透露出紧张的气氛。不知过了多久,邹宏鑫才精疲力竭地说:“好了!是xx。”也对,一看表,49秒!大不如前。间隙辛辛苦苦的研究成果功亏一篑,实在心有不甘,我依然坚信真理是不可战胜的,于是,第二版本“10进制半数计算法”问世。这个相比“20循环计算法”更为复杂。就是将看到双数除以2,2张单数就加起来除以2,以10为标准,在连加时,当加和超过10,就直接记为超出部分重新算,最后结果用10减,得数乘以2,便是抽出牌点数的和。这次,我决定亲自上阵,弄个明白。次交锋首轮,普通计算法,对了,1分02秒。第二次,我心中默念开始,便按下计时。虽然是我自己创造的,再熟悉不过,但总觉得算着很别扭。不是一会忘了除2,就是忘了减10,算得越多,头越大,苦不言堪。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但是急也不能生智。天昏地暗,全都是数字,我根本无法改变习惯,哪怕是所向披靡的真理,面对习惯也只有俯首称臣。终于数完了,松了口气,一看时间1分50秒,连对错都已不用看了。总结:习惯是最难改的,连真理都无能为力!因此,每一个习惯的好坏都将影响至一生!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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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年轻时,吃东西讲求“大甜大咸”。喝茶喝咖啡,一只小小的杯,却得下足三大汤匙的炼奶;煮红豆汤绿豆汤,毫不考虑的将一大勺一大勺的白糖往内倾。每啜一口,都好似在将液体的白砂糖倒进喉咙里。吃东西时,不管端到眼前来的是什么,都必须“敬礼”似的在上面倒一圈酱油。有时,嫌不够味,还抓一撮盐拌进酱油里。每咬一口,都好像在咀嚼咸得令人味蕾发颤的盐巴。大甜大咸,充分地发挥了“敢死队”的精神。对人,也是一样的:大爱大恨。心里喜欢,便觉得对方十全十美、无懈可击;心里讨厌,便觉得对方缺点多如牛毛,一无是处。在那种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日子里,不屑也不愿掩饰那一份“自以为是”的感觉,往往“误伤良民”而不自知。慢慢的,人到中年。健康意识提高,饮食口味改变。大量减少对糖份和盐份的摄取,以“微甜”和“微咸”作为烹调食物的准则。过去,对于那些甜成不分、味儿暧昧的食物如甜酸肉、芒果鸭、蜜糖鸡等等,总是深恶而痛绝。可是,现在,不但接受了,而且,居然也渐渐的喜欢了——甜中有咸而咸中有甜,原本就是人生的写照嘛!大爱与大恨,应该仅仅属于舞台的。真实的人生,该有更多的宽容、有更多转寰的余地。尽管目前我离“不嗔不怨、不怒不恨”的境界还很远很远,然而,至少,我已懂得了在“大爱”和“大恨”之间,有个“中庸之道”。愿以至诚之心继续领受岁月的教诲。怠慢一位到新加坡游览了两个星期的外地朋友,在临别晚宴上,谈起新加坡的名胜,如数家珍。唐城、虎豹别墅、飞禽公园、植物园、中央公园、范克里夫水族馆:室利马里曼安兴都府、光明山普觉禅寺、双林寺、天福宫、鳄鱼园、动物园、圣淘沙、乌敏岛、圣约翰岛、龟屿、晚晴圆,和平纪念碑,等等等等,都印上了他清晰的足迹。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越听、越惭愧。他眉飞色舞地描绘着的好些名胜,寻幽探密的好些岛屿,都是我足迹未及的。不是全然缺乏寻访探究的好奇心,只是因为这些名胜地都近在咫尺,就像是握在掌心里的东西一样的安全牢靠。心里老想:又飞不掉,急什么嘛!这样无意识地一日拖一日,一年拖一年。地方慢慢的老去了,人呢,始终没有把脚步印上去。最最糟糕的是;不去、不看,心里居然也没有任何遗憾的感觉。近读上海女作家查志华女士的散文集“无华小文”,内有一段文字,好似鼓锤一样,狠狠地敲在我心叶上:“人对一自己初来乍到的城市都有一种寻访探究的浓厚兴趣,而对自己生活其中几年几十年的地方却常常无意中薄视并怠慢了,所以有人写诗说:熟悉的地方无风景。”薄视、怠慢。对对对,身在庐山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因置身于庐山的那个人对于气势磅礴的庐山心存怠慢。被“怠慢”了的风景,可以等——即使等上十年八年,那风景,依然妩媚如昔。可是。倘若被“怠慢。了的是人才,这人才。可经不起一等再等呀!酒与人友情如酒。嘴甜心不诚的泛泛之交,像水果酒。樱桃酒、苹果酒、橘子酒、杏酒、梨酒,琳琅满目,色彩缤纷,人见人爱。然而,水果酒仅能浅啜,不可多饮,一喝多了,它那种腻人的甜味,会恹恹的滞留在喉头,去这难,留之更难。君子之交,像米酒。酒味淡淡淡淡的,似有若无。它不醉人,也不腻人。它不会使你上瘾、你也绝对不会为它而疯狂。可是,在一个微风轻拂、花香袭人的下午,你会不经意的想起它。倒一盅米酒,配一碟花生,你可以度过一段情适愉快的时光。在凄风苦雨的夜晚,喝它一盅,也可以挡住那汹汹涌来的愁绪。小人之交,像椰花酒。酒味浓、酒气重,一时失察喝了它,醉得一塌糊涂,吐得五颜六色。次日醒来,总在头痛欲裂的狼狈里,怅然地生出悔不当初的感觉。葡萄酒呢,像友谊恒远常存的知己。清醇甘冽,酒味隽永。红酒像玛瑙、白酒像水晶,都是友谊的“精品”。酒龄越老,酒味越佳。喝着时,恋它;不喝时,念它。它绝对不会使你酩酊大醉,但是,它会让你在微醺里对它魂牵梦萦。能为你两助插刀的生死之交,像千年灵芝酿成的药酒。这样的酒,世间绝少;能否遇上,全看缘份。拔开瓶盖,便已酒香袭人;小啜几口,酒气绕舌、酒味隽永。时常喝它,健身益体,百病消除。倘若世人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杯里盛的是什么酒,那么,酒后失态,与人无尤、可叹的是:常常有人错误地把椰花酒当成葡萄酒,狂喝之后,徒呼自负。更可怕的是:有人刻意“以甲瓶装乙酒”,他人不慎喝下而被劣酒伤身,为时已晚。所以嘛,举杯前,该圆睁双目,认清商标;轻啜时,该提高警觉、细辨酒味!甜辣粽子在新加坡文艺协会主办的新春聚餐会里,我与张挥先生同桌。吃鱼翅时,赫然看到他舀起一大匙辣椒酱,面不改色地倒进碗里,和鱼翅一起吃。不久,上了烧鸡,又见他把鸡肉整块地浸入辣椒酱里,酱汁淋漓地送入嘴内。我暗暗心惊之余,不免偷偷忖道:待会儿甜品马蹄露上桌时,不知道张挥先生会不会也舀一匙辣椒酱来拌和着吃?家庭背景不同,往往造就不同的饮食习惯。记得第一次随同新婚夫婿到怡保省亲时,正是端午节,婆婆给我端来了一个热腾腾的粽子。她以冬菇猪肉栗子虾米包成的炒米粽子,滋味特美,远近驰名。未嫁居家时,我早就习惯了母亲以白糖配搭各类粽子的食法,所以,此刻,毫不犹豫地便将白糖倒在粽子上。一屋子的人,都看傻了眼。半晌,各类戏滤的话儿,排山倒海地涌来,嬉笑之余,都认为我这种食法无异于“暴殄天物”。晚餐时,我看到婆婆把原本清甜爽脆的黄瓜放进汤里煮得糜烂糜烂的,也同样看直了眼——在我家里,黄瓜永远只用来腌制或生食。正由于我和外子来自籍贯不同的家庭,饮食爱好也迥然而异。他忍受不了腐乳那喧宾夺主的味儿;我呢,最讨厌白切肉的单调乏味。我们在异中求存而在存中求安,永远不搞同化。然而,奇怪的是:久而久之,总有一方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说,现在,腐乳炸鸡是外子蛮爱吃的菜肴,而我呢,觉得以白切肉来蘸虾子酱也挺好吃的!文化,也是一样的。让同一个国家不同的种族在文化上各放异彩,才是健康的生存之道。强行揉合,便等于是鼓励食客在粽子上撒了胡椒粉又再加上白砂糖,嘿嘿嘿,那又辣又甜的味道,你自个儿去想象吧!轮胎两个月前,把我的车子送去车厂作例常检查。车子保养得还算不锗,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检查员认为我车子的四个轮胎已经“超龄”了,劝我到轮胎店去撤换。回家后,我仔细看了看那几个轮胎,咦,都还蛮好的嘛,轮胎上的花纹,一丝不苟、清清楚楚,一点也没有耗损的迹象;用手大力敲了敲,结结实实,弹性十足。于是,把那检查员的话当作耳边风。雨季来了。一日,车子在湿漉漉的路面行驶时,突然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轮胎好似不大愿意“听从”轮盘的控制,尤其是在滑滑的路面上转弯时,更有一种轮盘与轮胎“各自为政”的感觉。这一惊,非同小可。赶快把车子驾到轮胎店去。工作人员一检查,便惊喊出声:“哇,这几个轮胎,实在太老了,随时随地都会爆胎的呀!怎么你不早一点送来换呢!”我嗫嚅地应:“看起来完好如新嘛!”工作人员一面快手快脚地把这四个“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轮胎拆下来,一面善心地给我这个门外汉灌输常识:“现在,制造轮胎的技术很好,轮胎上的花纹,即使在路上滚动十年八年,也不会有磨损的痕迹啦!不过,你要记住:平均每条轮胎,只要走上三万两千公里,便得撤换了,所以,常走长程的车,每隔一两年,便得换轮胎;只走短程的车,隔上两三年,也得撤换。许多交通意外,都是路上爆胎、车子失却控制而造成的!”,经一事,长一智。换了四个轮胎,也上了宝贵的一课。人世间的许多危险,都不露痕迹地潜藏在外表完美的人和物里。转个弯儿有一回,约了两位多时不见的好友外出用膳。我驾车,三个人车里谈谈笑笑,好不热闹。来到一个只能左弯的路口,因聊天分心而向前直走,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弯向左边的大卡车像一团可怖的黑影猛地向我撞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将轮盘大力扭向一边,只听得“哐啷”一声,车子旁边的窥后镜被卡车整个撞落了,车身也因磨擦而出现了大片丑恶的刮痕。这时,车子以内,“青光”泛滥——我朋友那两张白白的脸因惊吓过度而变成了惨绿色。在鸦雀无声的狼狈里,我向左看看、向后看看,看到她们的五官和四肢都在原位,而且,完好无缺,那颗狂跳着的、虚悬着的心,才勉强安定下来。原定的餐馆去不成了,没有了窥后镜的车子,必须立刻送进修车厂。久别重逢的喜悦烟消云散,大家都显得意兴阑珊。朋友余悸犹在,静默不语;我呢,灰头灰脸,在心中自艾自怨:“刚才如果不抄捷径而走大路,不是不会遇到这倒霉的事儿吗?还有,那天拨电话定餐馆,如果定在别的地方,不是可以避掉这场意外吗?”自责、懊悔、怨怒,都有;一颗心,好似揉皱了的纸,闷闷的、痛痛的;过了好一阵子,我尝试换个角度来想这问题,霎时产生了不同的感受。情况可能坏上千倍万倍万万倍呢,现在,朋友既不曾受伤,车子又没有大坏,不是幸运绝顶吗?这样一想,凝聚在心叶上的那一片乌云,顿时便被一股轻快的风吹走了。把车子送进修车厂后,我和朋友,欢欢喜喜地坐计程车去吃泰国餐了。任何事情,发生以后,当事者如果一味愚昧地往牛角尖去钻,最后一定会活活地憋死在那个暗暗的、尖尖的、全无退路的牛角里。然而,只要轻轻地转个弯儿。灿烂阳光、康庄大道,都在那儿,等着。养奸与养菌都认为我是个快乐的人。快乐,只因为我不“姑息养奸”。“奸”,指的是藏在每个人脑子里专门制造忧悒原素的那个“小奸人”。有人刻意养它,把它养得肥肥大大的,恣意作祟。风平浪静时,他们把“小奸人”放出去,让它四处收集闲言阐语,然后,浸在这些无中生有的小道消息里,自虐地痛苦。生活翻风起浪时,他们让平时便已“养尊处优”的“小奸人”洋洋得意地把微风化成台风,将微波变成巨浪。然后,在被夸大了的那种台风和巨浪里,哀哀悲泣,惶惶不可终日。有一天,当真正的狂风卷来而滔天的巨浪掀起时,他们便会被放任无羁而又胡作非为的“小奸人”硬生生的折磨至死。我呢,不姑息养奸,从不、绝不、永远不。我知它在,可是,我不理它、不管它、不听它、不说它,更重要的,不养它。我生活的格子,密密地填满了,没有余隙给它为非作歹。尽管獐头鼠目的它终日在那儿探头探脑,可是,总找不到可以趁虚而人的门槛。偶尔风起浪生而它蠢蠢欲动,我便全力以赴地与它对抗,绝不让它有茁壮成长的机会。当然,它也有良机得逞而兴风作浪的时候,可是,就算处在下下之劣势,我还是坚持“绝不养它”的大原则,它缺乏“养份”,孤军作战,过不多久,便自动“饿瘪”了。我不养奸,但是,我养菌——快乐的菌。养壮它、养肥它,然后,让它在文字里大量的繁殖,再把它传给所有接触那文字的人。电线生病了十余年前,当我们买下目前居住的这幢屋子时。条条电线丑陋而暴露地匍匐在墙壁上,好似根根蜿蜒于手腕上的青筋。趁着大装修的当儿,请电工大刀阔斧地将它们埋进墙壁里。凿墙开壁,飞沙走石,那种满屋乌烟瘴气的境况,着实令人心烦意乱,然而,想到可以“一劳永逸”,便也勉强忍受了。铺好电路而又藏好电线之后,我又装了“电流阻断器”以策安全。一晃十余年,日子过得安静、安恬、安顺、安心。然而,意想不到的,最近,电线居然“生病”了,而且,病得颇重。起初,电流阻断器三夭两头地把全屋的电流切断;慢慢的,情况愈来愈糟,每隔几小时,便切断一次;最后,全面陷入“瘫痪”状态,电灯不亮,风扇不走、冰橱不冷、电脑不动。我束手无策,痛苦不堪。电线,全都密密地藏在墙壁里,电工在做总检查时,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感,他们作出各种大胆的假设,再进行各类小心的求证。然而,“试验”做了一次又一次,电流依然奄奄一息。白天,我汗流使背地跟着一批又一批不同的电工楼上楼下奔来扑去,层干舌焦地向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解释屋里电线的走势;晚上,在手提电灯和瘦削蜡烛微弱的亮光里,看着堆在电脑旁边如山的稿约和待复的函件,焦灼如火,把我烧得坐立不安。折腾了整整三个星期,历尽艰苦,终于找出了“病源”。对症下药,妙手回春。全屋大放光明的那一天,我坐在吹出呼呼凉风的冷气机下,双手按着电脑的键盘写稿,心里有一种“获得重生”的大欢喜。呵,人世间的快乐,实际上就蕴藏在平凡而又平常的生活里。可叹世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充分地享受着文明生活所带来的一切便利,偏又把这一切目为理所当然的。快乐近在眼前而竟毫无知觉;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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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伴着丝丝凉意漫步在古镇中,我寻找那心中的圣地。薄雾轻笼下的清晨,澄澈的溪水映出朦胧的山影。耳畔传来婉转的歌声,呢喃小调随着流水声轻轻敲醒还在沉睡的心灵。这古城,用最清淡的时光谱写成最曼妙的诗篇。我一直在追寻,追寻着心中的渴望,追寻着未来与光明。这路,这山,这水,这人,给了我最素雅的启迪。这里仿佛同我一样,用最美好的岁月来追寻最纯真的梦。蜿蜒小巷的尽头是一座小山。步入小山,奶白的薄雾渐渐散去,路边不知名的小花也慢慢露出她的笑颜。我俯下身,细细观察,小野花正在肆意地绽放,柔嫩的茎托起她美丽的脸庞。或许,她的梦想正如此刻一般已经完美绽放。我们不可追溯她在此之前吸收过多少露水,汲取过多少阳光才得以突破厚重的种皮。但令人欣喜的是,她所追寻过的梦在历练中透出淡淡清香。一朵花都能坚持自己的梦,那我呢?我一面往上攀,一面在思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说到梦想,我五岁时的梦想是能拥有世界上最好看的洋娃娃;十岁时的梦想是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狗狗。而对十四岁的我来说,梦想又为何物?也许,这个梦的结果并不重要,它只是固执地坚持着所有年轻人承载的希望。中考的号角已经吹响,而我,也在为梦想努力拼搏。普希金曾说过:“应为梦想奋斗,别相信那么荒唐的梦。”应确定一个切实的梦,然后为之努力奋斗。若空有梦想不付诸行动,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马活驰聘,人活梦想,人生的目标会推动着我不断前进。为了这个梦我会逆水行舟,坚持梦想的征途,将一颗梦的种子埋在心中,用辛勤的汗水,炽热的血液将其浇灌。因为心还在,梦还在,路还在。梦想,像一只气球,被我牵在手上,即使遥远,但不曾离开。不知不觉中,我已快登上顶峰。虽错过了沿途美景,却收获了梦想的路标,仰望天空,湛蓝如拭,那透过树叶的阳光如撒下一把碎银,暖意融融。登上顶峰,终于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俯瞰大地,一切如此神清气爽。山下的一切,我尽收眼底。我如一只雄鹰,将要搏击长空,浑身都充满了拼搏的动力,一身的疲惫刹那间都消散在这微热的风中。俗话说,站得高,望得远,站在这里,我可以展望到精彩的世界和光明的未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每个人都在庸碌的世界里追求着自己的渴望,也许,我现在的所追寻的便是登上顶峰。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洒下一地金黄,温暖而不炽烈。我悠闲地坐在旧藤椅上品茶水,享受这曼妙时光。稍稍一动,藤椅吱呀作响,似诉说,似叹息。诉说着过往,叹息着回不去的时光。茶叶随时间慢慢沉淀,岁月侵蚀过往的美好。我安静地聆听时间“滴答”走过的声音,不禁憧憬起未来……多年以后,岁月会把我们变作何样?明天的我该走向何处?三年的初中时光,如昙花一现,匆匆逝去。未来我们会在哪所学校再次重逢?关于未来,我们曾彷徨、迷惘,多么渴望能展翅翱翔蓝天,却害怕空中未知的险阻。尼采曾说:“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趁着我们还年轻,应该为梦想努力奋斗,别浪费了今日的大好年华。生命是个舞台,不用排练,尽情表演。我以青春为名,许下永不变的誓言,未来的日子,我必将奋勇拼搏。热血的未来是最好的信仰,指引我们向前不再彷徨。一丝微风轻轻掠过,将我从思绪中拉回来。天气好像变得晴朗了,头顶的云雾已经消散。原来,过往的不是云烟。路边的村房已炊烟袅袅,一缕饭香,一阵童声,被阳光笼罩的古镇,愈显生机勃勃。呢喃小调又在耳边萦绕,青石板的小路望不到尽头。好似它在召唤我们去追寻心中的那份渴望。人的一生一直在追寻着不同的目标,但对梦的渴望与对未来的追求,从未间断。我看见,逆着光来的还有那未来与梦想。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追寻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