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3)1200字以上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3)

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读书,总是有时间抽空就读,午后的阳光,香浓的咖啡,在床上懒懒的读完一本书,有时困了累了,就放下书睡了,总是在最享受的时候读书,甚至有的时候读着读着,竟忘了内容。而基督山伯爵,这本我无意间发现的书,读起来,却总是让人意犹未尽。

记得,抱着两大本厚厚的像转头一样的书,就那样读着,读着,一直到第二天黎明,还能看见,窗外,黑夜到白天,青蛙在叫,公鸡打鸣。合上书,两眼微眯,却没有一丝困意,回味着情节,想着想着,自己也成了主角,重复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让书本和人融为一体。

“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主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死牢。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最后将宝藏的秘密告诉了曾有恩于他的莫雷尔船长之子——马克西米利安。

在文章中,伯爵这样说:“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仅仅是这样一句,却把世间百态写得淋漓尽致,把作者和文中伯爵的感情贯通到一起,连读着也不禁要跟着一起呐喊“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整部巨作是以伯爵先生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封信结尾的,其中,伯爵先生告诫马克西米利安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

“在这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不仅我佩服他的毅力,神甫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更是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伯爵先生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仇人的复仇是最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他先后进入他们的社交圈,又通过决斗的方式使费尔南的儿子——阿尔贝蒙羞,直至他的父亲发疯;再利用经济网、发假情报使唐格拉尔彻底破产;又通过精心的策划使维尔福的妻子起了歹心,没让自己亲自下手便使他们全家支离破碎。

《基督山伯爵》中描写唐泰斯发现基督山的宝藏,及他后来的地下宫殿,满桌的美味珍馐,东方的怪诞经历,罗马强盗的洞穴等等,都带着天方夜谭的奇妙意境。但是这样的理想化让大仲马笔下的人物美中不足。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但是,鲜明到了极点,便成了单调。几乎每个人物用一个词就可概括,大仲马所创造的人物都太过简单直接,让人一目了然,具有复杂性格和矛盾心态的很少。他所创造的人物,更确切地说,是理想化的角色,而并非活生生的人——这一矛盾体生物。这一点是大仲马的失败。

基督山分三条线复仇,分别是对费尔南、唐格拉尔、德。维尔福,但又由费尔南引出海黛父亲一事,由唐格拉尔夫人引出其与德。维尔福的私生子贝内代托,由德。维尔福小姐引出他的情人马克西米利安(基督山恩人的儿子)。总之错综复杂,却又有条不紊。

而在基督山的金钱万能理念、达达尼昂最终与黎塞留走到一起,即证明了金钱地位对当时而言之重要关键。

正如他自己所说:“历史是我挂小说的钉子。”大仲马笔下的时代,融着那个时代的历史、政治,却道尽了他自己的狂热与艰辛。不管是历史化的小说,抑或小说化的历史,都似景泰蓝中的掐丝,曲曲绕绕,却构成一种完美。让你觉出大气、沧桑,却又欲哭无泪。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9)

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花了2星期的时间看完了2年前买的《基督山伯爵》。当初喜欢这个是因为看了其改编的电影后,才有想读它原著的冲动。现在上班时间较多,所以拿起来好好看了一遍。

整个故事的发生就想一场暴风雨,整部书的前3/4都是为最后的1/4做铺垫,就像暴风雨来临前滚滚的黑云和密不透风的气息。而基督山花了近10年来苦心经营的复仇大厦在短短不到1年里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大仲马对整部书的严密性还是把握的相当好的。

《新基督山伯爵》电影的编剧则叫让人接受和简单,让人看后很满足。道格拉斯、维尔福和费尔南都死了,梅赛德斯最后也和爱德蒙在一起,而艾伯特却是基督山的儿子。最后,基督山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拥有着数不尽的财富。

《基督山伯爵》原著故事情节则复杂的多,穿插了不少的人物与故事,而这些人物与故事则又是为主线来服务的。也许过于庞大的人物系统,导致了最后故事结局的牵强。具体就不细说了。总之,整部书还是不错的。说说书与电影结局的差别吧:费尔南自杀了,梅赛德斯一个人孤苦的活下去,艾伯特参军了;维尔福一大家子的亲人全死后,疯了;道格拉斯全家散了,自己也出逃了。基督山伯爵发觉自己的复仇所带给别人的痛苦把自己也给震惊后,最后决定饶恕了道格拉斯的一死;马克西米利安和自己心爱的瓦伦蒂娜在一起了;伯爵也和海蒂成为归宿。

关于德·莫塞弗(费尔南)一家。自费尔南在法庭上身败名裂后,书中说费尔南见到基督山伯爵原来是爱德蒙·唐泰斯后回家自杀,我刚开始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参过军、背叛过无数人、心思缜密的人会选择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来说,像费尔南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就自杀的。后来回想起那时的他地位尽失、众叛亲离。这才明白:他们的社会文化就是——荣誉比生命更重要。这就不难理解梅赛德斯愿一个人孤苦地活下去,艾伯特明白真相后,像伯爵道歉并取消决斗,并最后改姓投军。而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梅赛德斯是最可怜的,一个被命运作弄的善良的女人,正如她自己所说的:“……I have been so overwhelmed by the many storms that have broken over my head, that I am become passive in the hands of the Almighty, like a sparrow in the talons of an eagle. I live, because it is not ordained for me to die . If succour be sent to me I will accept it .”

关于基督山伯爵,自经历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后,他就把自己变成一个上帝派来人间的复仇天使。为了复仇,“让肉体适应最剧烈的运动,让心灵适应最残酷的打击,训练手臂习惯于杀人,训练眼睛习惯于看人受折磨,训练嘴巴习惯于对最可怕的场景微笑。”最后当他的仇家一个一个家破人亡后,或是当他受过折磨的心满足后,便以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身份像上帝忏悔。

故事本身很好,好人必将有好报,坏人终究逃不了上帝的惩罚。但这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故事却是让人有些害怕。这种苦心经营的复仇似乎让我觉得比一时的贪欲、恶念还要可怕些。就犹如被折磨致死比一抹脖子要痛苦可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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