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公主
天鹅公主
有一个小姑娘,她的名字叫做红小梅。
有一天,红小梅来到了一个森林里面。这个森林的名字叫做:“梦幻森林”。为什么叫做梦幻森林呢?因为,在古老的传说中,就在这座大森林里,住着一位非常美丽的天鹅公主,从来没有人找到过天鹅公主的城堡。
红小梅今天来森林里是为了采蘑菇,她家还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卧病在床呢!红小梅顺着森林中的绣花小溪向森林深处走去。
蓝色的天空,绿色的森林和草地,清澈的湖水中有银色的鱼群在嬉戏。红小梅不禁被这美丽的景色迷住了,不知不觉走到了森林深处。天黑了,她才想起来该回家了,但她已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迷了路。
怎么办?红小梅不停的走着,想走出这片神秘的森林,可是,她总是在森林中兜圈子。月亮已经升上了夜空,山崖上,有狼在吼叫。可怜的红小梅,又冷又饿,脚上的一只鞋都跑丢了。
实在走不动了,她绝望的坐在了林中的草地上。我大概会被狼群吃掉。她伤心的想,忍不住嘤嘤的哭了起来。这时,一个奇异的景象引起了她的注意。
在绣花小溪对岸的森林里,闪烁着一道美丽炫目的银光。红小梅坐起来,惊奇的看着。那银光是移动的,它渐渐逼近红小梅,红小梅这才发现,是一头美丽的银鹿。这美丽高贵的动物长着一对长长地银角,通身雪白,散发着银光。
那头银鹿发现了红小梅,居然开口对她说起话来:“在森林中迷路的孩子,快跟我来吧!”银鹿一边说一边跨越绣花小溪。它的四只蹄子都微微悬空,轻巧的浮在水面上,就过了小溪。
红小梅的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站起来,说:“美丽的银鹿啊,请问你是谁呢?”银鹿侧了侧它美丽的头,用一种慈祥和蔼的女声说:“孩子,森林中有狼,问题待会儿安全了再问吧!快!骑到我背上。”红小梅犹豫了一下,就坐上了鹿背。“抓紧了,孩子。”银鹿刚刚说完,就嗖的一下子腾空飞起。
银鹿飞的真高!她们在漆黑的夜空中奔驰,寒冷的夜风吹拂着红小梅的黑发,她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广大的森林在她们身子下面,似乎在诡异的眨着眼睛。
红小梅感觉银鹿飞了好长时间,她都快睡着了。这时,银鹿说:“到了,孩子!”红小梅睁大眼睛,凝视着这奇幻的景象。
在漆黑的森林中,立着一座巍峨的城堡。城堡和银鹿一样,也发着银光。银鹿降落在城堡前的空地上。红小梅下了鹿背,布鞋踏在了坚实的青石板路上。在这个空地中央,有一座令人称奇的喷泉。喷泉不断喷出各种花样,红小梅眼睛都看花了。她突然惊奇的发现,喷泉喷出的不是清澈的水,而是水银!
银鹿引着红小梅到城堡阔气的大门前。望着这座巨大的木门和木门上大的吓人的铁锁子,红小梅不禁有些害怕了。但是银鹿走到大门跟前,低下头,用头上的银角碰了碰锁眼。“吱”的一声,门开了。红小梅进入美丽宽阔的大厅。
大厅的顶上有水晶灯,银子做的栏杆扶手秀气的顺楼梯而下。
银鹿有些抱歉的说:“真对不起,孩子,我们天鹅城堡从没见过外人,他们都躲起来了。快出来!莫莉!杰克!伊莉莎!”
应声而出的并不是彬彬有礼的女佣,居然是三只小动物,都穿着佣人的服装。莫莉是一只小巧玲珑的松鼠,此时正咯咯的笑着,还用她的大板牙磕着松果;杰克是一只成熟的猫头鹰,带着一副账房先生般的眼镜;伊莉莎是最可爱的,她是一只雪白的兔子,眼角像人一样长着长长的睫毛,见到红小梅,她满脸通红的低下了头。
银鹿说:“愣着干啥?还不赶紧招待客人!”他们三个这才回过神来。杰克去厨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晚餐,莫莉带着红小梅去更衣室换一件美丽的宫廷礼服,而伊莉莎呢,她负责为红小梅化妆。
过了一会儿,红小梅在莫莉和伊莉莎的簇拥下下了楼,把银鹿都惊呆了。红小梅的黑发挽了个高雅的髻子,红色的丝绸礼服优雅大方,衬出了红小梅的美丽。在她雪白的手腕上还带了一个镶着宝石的金手镯。
银鹿身上突然闪烁出特别耀眼的银光,令红小梅无法直视。等她再睁开眼时,原先银鹿站的地方,现在站着一个美丽高贵的女人。她是多么美丽啊,褐色的长发瀑布般披散下来,银色的缎子礼服,水晶鞋子。
“你,你是谁?”红小梅问。“我?我是银鹿啊!我的名字叫做安娜,是天鹅城堡的管家!”那女人微笑着说。“走!快去餐厅吧,公主殿下正在等你呢!”安娜拉过惊呆了的红小梅。“公,公主殿下?”她无力的重复着这句话。
在豪华的餐厅,精美长桌子的那一头,坐着一个娇嫩的姑娘。卷的很精致的大波浪卷金发,清澈如湖水的蓝眼睛,那笑盈盈的样子美的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红小梅呆呆的站在那里,直到安娜拽着她的裙角,她才意识过来,连忙和安娜她们一起下跪。“参见公主殿下。”她们整齐的说。
公主殿下——那位美丽的姑娘说:“安娜,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不用这麽在乎礼节,快快起来吧!来,坐下吧,我们高贵的客人!”
红小梅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她冒失的问:“请问,您就是传说中美丽的天鹅公主吗?”女孩笑了:“我是天鹅公主没错,但美丽一词可称不上。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天黑了还在这座森林里闲逛?”
红小梅说:“公主,我的名字叫做红小梅。我本来到森林里采蘑菇,结果迷了路。真谢谢你们救了我!”说完,她有点奇怪,公主怎么会知道她天黑还在森林里呢?公主似乎看透了红小梅的心思。
“我天鹅公主,其实掌管着这片森林里所有的动物。在一百年以前,原本我们与你们人类是和睦共处的,但是最后,人类开始杀戮我善良的子民们,我只好隐藏起来,并消除了人类那段记忆,但我留下天鹅城堡这个传说般的故事是因为,我想让你们人类明白随意杀害动物是会遭报应的!但是,你们并没有明白这一点啊。”天鹅公主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其严肃。
红小梅说:“一百多年了,您怎么还是个姑娘呢?”公主笑了:“我有魔法,身体不会变老,永远这样。红小梅,我希望你回去以后告诉人类不要再伤害动物了,好吗?”红小梅很用力的点了点头。
在这个宁静美丽的夜晚,红小梅和公主殿下还有安娜她们聊到很晚很晚才睡。在宴会上,红小梅吃到了许多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东西,什么蜜汁布丁,奶油蛋糕,法式鲜鱼汤等等,但是红小梅并没有忘记还在家里挨饿的奶奶。公主很好心的答应她带回去一些食物。
吃饱喝足后,红小梅就上床睡觉了。在城堡豪华的床上,这一夜,她睡的分外的甜。
清晨,小鸟鸣叫的声音吵醒了红小梅。她吃惊的发现,自己并不是睡在什么城堡里面,而是睡在自己家里的床铺上!是梦吗?她懊恼的想。不过,她在桌子上发现了一条长面包和一瓶果酱,还有一张字条:
亲爱的红小梅:
希望你能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天鹅公主 留
在字条旁,有几枚金币。红小梅想了想,用这金币去上学。从此,每天早上,桌子上都会出现吃的和钱,有奶酪,有蛋糕,每一次都不一样。
20年以后,28岁的红小梅在梦幻森林被人类砍伐之际,带着她7岁的小女儿一直站在工地旁,默默地看着……
微笑ing
如果没有理由,那么也至少要找个借口。
——题记
“喂,快开门!”
皓瀚被一阵喊声惊醒了,一看外面,什么嘛,天还没亮。到底是谁,这么神经?
“叫皓瀚的快出来!”清清楚楚的,是个男生的声音。
皓瀚仔细一听,那声音好熟啊。想了好一会,才记起是简明。皓瀚本来不想理他的,可是毕竟一个男生在女生宿舍前面大呼小叫不太好,皓瀚穿了衣服,走了出去。
“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啊?奇怪了,看门的睡着了吗?”皓瀚很诧异简明可以进来他们学校。
“你别管那么多了,给,接住!”简明把一个东西扔给了皓瀚。不过嘛,呵呵...皓瀚没接。注意,不是没接住,是根本没接。
“你到是接住啊!”
“嗯?!凭什么。”语气很平静,又是很典型的皓瀚式语气。
简明可真是哭笑不得了,还真没碰到过这样的女孩。对于这个整天被漂亮女孩围着的大少爷,还真是个头疼的事。皓瀚看到简明说不出话了,也是为了给这个帅哥一点面子,就捡起了那东西。
“额,这不是衣服吗?”好汉挠了挠头,又仔细看了看。是一件白衬衫,而且上面还有个清晰的脚印。
“那可是你弄的,你必须把它洗干净,我下午来拿。”
“嗯?!我不要。”
听到皓瀚那简练的回答,简明的眼睛又大了起来:“你弄得你凭什么不洗!”
“哦,反正我不洗,再重买一件不可以吗,我出钱总行了吧。”要知道,皓瀚可做不来那些活,她自己的衣服都要让璎珞帮着洗,(当然,中午的饭就由皓瀚提供喽)更别说给别人洗衣服了,没门,连窗户都没有!
简明眼珠转了几转,把衬衣夺了过去,说:“钱不要你掏,但你要陪我去买!今天中午,我们可说好了!”刚说完,简明就脚不挨地似的跑了。皓瀚一脸呆呆的样子:“这家伙有病。”
“玲......”放学了,皓瀚还趴在桌子上睡觉,早上起来得太早了,很困。一阵敲桌子的声音后,皓瀚睁开了眼。本以为是璎珞的,可一看才发现是简明,他们脸对着脸,很近很近。
皓瀚吓了一大跳,连忙把身子往后仰。“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啊!”
“走!”简明二话不说,拽起皓瀚就走。璎珞连在后面喊,“简明‘大爷’,皓瀚可不能走啊!我的午饭就泡汤了!”
一路上,皓瀚可真是尝尽了非同一般的目光啊,谁让拽着她的是简明呢。最后终于到了商场。
“你还买不买啊?随便挑一个得了。(注:他们已经逛了一个小时。)”
“不能随便,懂吗?”简明继续扯着皓瀚逛,后来又过了N时,才算告终。
“你回去吧!”简明拿着那件刚买的衣服,笑得是真灿烂。
“嗯?!废话,不回去难道还在这受罪啊!”皓瀚一掏兜,转身走了,简明又呆了,哎。看来皓瀚是他的“克星”了。
简明思索着,想着明天找什么借口再把皓瀚拽出来,跟他一块玩。
这次郁泪没出场,下一章就有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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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主卷一预言吟唱随风而起(4)以前,这个美丽而充满希望的世界里的人们,都喜欢听他吟唱,听着那些美丽的传说、久远的神话,享用着大地赐给生灵们的一切。他唱道:神话世界悠远而美丽,太阳神与月神日夜守护大地,大地女神的气息温暖每一处,令草木生长。海神守护海洋,孕育生命。生命并不寂寥,星辰布满夜空,支架着这个生命国度……曾几何时,大地开始死亡,许多区域与国度进入了永恒的黑暗,就连时间都停止了。他一路走,一路流浪,寻找失去的,或是正在失去的,以诗歌编织着沉默、美丽而又危险的传说。谁能够告诉他,这些使命似的工作背后的目的是什么?之后,他来到这个未受污染的村庄,人们生活如昔,但他知道一路而来的旅行之中,有哪些事情跟以前变得不一样了。那就是--久远的传说开始永远地远离人们。神话宛如微风,临到了人们的耳前时,人们依然置若罔闻。传说在这个时代早已死亡,只剩初生的孩童、自彼方而来的孩子们相信这些神话。成人们已然濡染了这个世界太深的硝烟,灵性已经在生活历练中消失殆尽……之其三当格兰希尔拨动琴弦上最后一个音,一阵风刚好吹过。夕阳开始斜照,将格兰希尔修长的身影映照在身边的树木与石头上。然后,孩子们看着他修长的双手停留在他膝盖上的银色小竖琴上,等着他继续那美丽悠扬的故事。他看着孩子们,顺手调整竖琴上的拨板,不再发出声音。"然后呢?"一阵沉默后,等不到新歌的、坐在最前面的小孩问。"没了呀!"他回答,脸上带笑。"可是……故事没说完呀!"小孩不死心。"故事的确还没结束,但后续没有故事了。"格兰希尔依然微微笑,说话声与唱歌的声音稍稍不同,唱歌的声调高些、清澈些。旁边一位头上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问:"那……你告诉我,那些神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他轻声回答。小女孩望了他身后的树一眼,又问:"树有神吗?""不在了。"他回过头看,然后很自然地回答,"众神已经走了。""那漂亮的神灵呢?"另一个小孩问。"某些梅洛斯利安(神灵)还在,但没有人能看到他们。"他说。"你是梅洛斯利安对不对?""因为魔王要来,所以神都走了对不对?""魔王还没来,就将这些事怪到他的头上,这样好像不公平吧?""说的也是……"小孩同意了格兰希尔的反问,不过没完没了的问题仍旧继续着--"那么,神和梅洛斯利安为什么要离开?""我们以后还可以再看到他们吗?"--以后,等你们长大了,你们就会忘了年幼时的期待与9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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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它叫谁看了都顺眼。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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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读后感个人认为这是一本关于研究思维模式的心理学读本,其中涉及社会、解剖、生理、心理、数学、统计等相关专业的知识。我希望自己能深入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但觉得还是没有读懂这本书。我决定暂时放下它,把自己读到的、理解到的东西先归纳一下,水平有限,可能想法比较粗浅,在此请大家批评指正,帮我更好的理解黑天鹅与进步。谢谢本书的读后感想1、火鸡与认知能力作者认为黑天鹅事件并不是运气坏的问题,而是我们的认知能力有限。火鸡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火鸡在1000天之前的生活非常正常,并且认为自己在1001天将一如既往的生活,而第1001天,火鸡成了盘中餐。对于火鸡而言,这是黑天鹅事件。但对于农夫而言,第1001天的事情在他的预定计划中,很正常的一件小事情。火鸡与农夫,在投资的领域,就是投资者与管理层。投资者认为的黑天鹅,对管理层而言,是有序正常发生的事。在2017年中、2018年初,管理层就一再强调了去杠杆,但大部分投资者(包括我自己)没有认识到这个政策的重要性,依然沉浸在火鸡1000天的状态中,对农夫的想法,对未来风险缺乏足够认知。一是不了解BOSS的性格。但就算不了解BOSS全部性格,应该知道BOSS是“要么不做,要做就一定做彻底”的特点,它反复强调的去杠杆,在没有达到它的预期前,这个事情绝对过不去。对于投资者而言,一定要足够重视它发出的信息。谁忽视,或者自大,把它的话当耳边风,就一定吃亏。二是就算知道了它要去杠杆,研究过去杠杆带来的后果吗?今年在选择目标标的时看过企业的杠杆吗?这些都没有涉及到,既然如此,当了火鸡,谁要不要怨。2、“幸存者偏差”与“沉默的证据”这实质是对认知能力另外的诠释。人们习惯总结幸存者成功的经验与原因,从而去学习这些幸存者的特质。实际上,有许多未成功的人,他们的特质与幸存者一样,但他们没有成功。生活中有很多沉默或者隐藏的因素没有被我们发现,而正是这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因素,才是这些幸存者成功的重要原因。沉默的证据会影响我们对事情的理解和判断,一是我们本身没有意识到这个思维的陷阱;二是即使我们认识到这个陷阱,但我们的视野和能力有限,没有找到隐藏的关键因素,最后还是掉进陷阱,导致了所谓黑天鹅事件的发生。投资人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现在知道了这个道理:)3、抗生素与系统风险人类发明抗生素去治疗各种疾病,但人类不正确地使用抗生素,使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从而人类面临无药杀死病菌的系统性风险,我们治病要比以前困难了。这个真是可怕,治病的药成了系统性危害的根源。回顾2018年,中国股市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预防系统性的金融的危险,管理层出台各种政策,貌似在治病,但恰恰就是这些政策,让中国股市面临崩盘。这些官本位思维的管理者就如庸医滥用抗生素一样不合时宜的发布各种管理规定,本想讨好当上,表现自己的勤政,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剧,误国误民。另从投资者角度而言,我们学习各种投资技术与方法,当我们在能力圈范围外操作时,这些技术与方法,何尝不是抗生素呢?15年股灾时的高额杠杆何尝不是自己在滥用抗生素,最后导致大厦倾倒。4、“过滤性”的理解习惯4。1我们需要寻找因果关系去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让我们觉得我们对身边环境是可控的,这是一种心理需求,或者是一种疾病:如果我们感觉对环境失控,无法为事情找到合理的解释,我们会心理失常:)4。2我们借助抽象的思维,将事情条理化,让事情变得简单,以便于我们理解。同时,由于情感的影响,我们选择我们感兴趣,自己认为正确的因素去抽象事物。我们抽象的内容会有预先设定的模式,这让我们忽略掉“看上去”没有价值的部分,事物的随机性降低后,我们将更容易“理解”或“解释”事情的因果关系。4。3、“不确定性”与“游戏错误”我们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与赌场里的不确定性有本质的差异。赌场里的不确定性概率非常清楚,51%的胜率,赌场就可以挣钱。但我们却无法估算生活中不确定性的概率,我们常常高估看得见的黑天鹅现象的发生概率,低估我们看不见黑天鹅现象的发生概率。4、正是这种过滤性的选择和生活中不确定性,让我们对自己充满信心,让我们不知道自己疏漏了关键信息。我们受到的教条主义的毒害,使我们的思维限制在条条框框内,认识事情的角度刻板,并喜欢在已知模式和有条理的知识范畴内去理解事情。开放思维的缺少,使得我们常常错误判断不确定性的核心因素与发生概率。就在同时,黑天鹅悄然而至,我们最终的投资(游戏)失败。5、“后视镜”的理解习惯——“证实错误”除了上述的理解方式,我们还习惯在事后总结,同样想达到使事情可以看上去可以理解的效果。但我们没有意识到的事情是,一件事情在发生过程中与发生过程后,我们的理解是有区别的。事后诸葛亮,往往让我们以为黑天鹅是可以避免的,这对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没有太多帮助。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为什么在事中,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黑天鹅的发生?作者提出了证伪的方法,我们不要总想着自己是对的,应多想想哪些是我们不了解的,哪些我们是错的,尽可能的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通过逆向的反证,尽量去规避黑天鹅事件。同时黑天鹅事件不会重复发生,我们应该对过去发生的事情保持警惕,避免通过对过去的事情进行简单的归纳,然后去推理未来发生的事情。我们应该改善投资思维中的盲点,更多关注做交易时我们的想法是什么,做交易时存在哪些思维盲点导致亏钱,而不是马后炮的认错(包括现在)。6、“思维回路”的错误“无法证明有黑天鹅”与“证明没有黑天鹅”差异非常大,前者的意思应理解为“有没有黑天鹅还不知道”,后者可以明确的理解为“没有黑天鹅”,两者之间思考的逻辑点是不同的,不仔细想明白这点,会对我们的判断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投资中“无法证明可以涨”与“证明不能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投资的后果也是截然不同的,投资中一定得慎重,不能范逻辑错误。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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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天鹅读后感野天鹅读后感300字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名字叫《野天鹅》,我觉得这一个故事主要讲了可怜的艾丽莎和她的哥哥的动人故事,这一故事的好词有:价值连城,丑陋无比,奇丑无比,欢呼雀跃,求之不得,毅力,前功尽弃,天姿国色,夜深人静,名副其实,心事重重,一举一动,无言无语,无怨无悔,活活烧死,从天而降,惊愕不已……本故事的好句有:1.艾丽莎十五岁时回到了王宫,王后见她美丽动人,非常愤怒,想把她也变成一只野天鹅。2.她用湖水洗着面庞,竟显露出雪白的皮肤。她连忙脱掉衣服,走进清凉的水里,她又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3.她捧着泉水,吃了些野果子,然后继续在森林里走着。通过阅读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到底。野天鹅读后感300字今天上语文课,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童话故事,名叫《野天鹅》。老师说它是节选自安徒生童话里面的一篇,主要内容就是讲诉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特别和谐的国度里面,住着非常幸福的一家人。其中包括一个国王,一个王后,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他们住在那个城堡里面,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惜好景不长,一天王后突然病逝,十一个王子和一个公主失去了母亲,国王只好重新娶了一位新王后。可是谁知新王后特别歹毒,她利用魔法将王子们变成了野天鹅,二公主也被变得很丑。为了解救十一个哥哥,小公主不得不历经艰险,承受着极大的痛苦,终于得偿所愿。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像故事中的小公主学习,遇到困难要迎刃而上,不能退缩。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一直坚持,就一定能成功。野天鹅读后感300字今天,学校组织三四年级的同学去红塔礼堂看话剧——《野天鹅》。歌声中,我们来到了红塔礼堂。进了剧场,我激动极了,真希望演出能快点开始。灯刷的一下熄灭了,只听一首优美的乐曲像流水般的,从音响里涌了出来。接着,几只雪白的天鹅伴着音乐飞了出来,艾丽莎公主也随之出了场……《野天鹅》这部话剧讲的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在一个快乐的国度里,生活着一个叫艾丽莎的公主和她的5个哥哥,他们的妈妈早逝,爸爸又找了一个会法术的女人做王后。这个新王后很坏,她把五个王子变成了天鹅,赶出了王宫,还下令大量捕捉天鹅。树精灵把这件事告诉了艾丽莎,还说只要她找到荨麻,把它们踏平,然后编制成衣服,给王子们穿上,他们就能恢复原形。最重要的是,在编制完毕之前,艾丽莎不能说一句话,否则,王子们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艾丽莎决定救她的哥哥,就按照树精说的,把带刺的荨马踏平,开始了她的工作。可坏王后却说艾丽莎是女巫,要害王子,就在她织最后一件衣服时,王后要把她火刑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五只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衣服往天空中一扔,王子们变回了原形。小公主也能说话了,她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往后被赶出了王国。看话剧时,当我看到艾丽莎那白嫩的脚踩在硬硬的荨麻上时,真心疼啊!当我看到艾丽莎受欺负时,正想为她打抱不平!我恨死那个王后了!我真恨不得一脚跨上台,帮艾丽莎告诉国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当艾丽莎才在带有硬刺的荨麻上,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当王后要用火烧死她时,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对啊,因为她爱她的哥哥,爱她的亲人,她真是个善良的人!野天鹅读后感300字寒假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愚蠢的皇帝、粗明的士兵,可爱的拇指姑娘、勇敢的丑小鸭、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善良的夜莺、坚定的锡兵、海的女儿、聪明的小克劳斯……最令我感动的是《野天鹅》里的艾丽莎。从前有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恶毒的新王后把王子们变成了11只天鹅,还把艾丽莎赶出了王宫。天上的仙女在艾丽莎的梦中告诉她;用教堂墓地里的荨麻为11只白天鹅各织一件披甲,魔法才能解除。而且仙女还说:“从你开始工作直到完成,不管用多长时间,你决不能说一句话。你说出的每一个字,就会像一把短剑刺进你哥哥的心里。他们的生命全系在你的舌尖上。”不说一句话多么苛刻的条件啊!每当痛苦或幸福时候,我们最想用语言来表达,而艾丽莎却有口难言。但是最后她做到了,她用自己的坚韧的毅力、顽强意志恢复了她和哥哥们原来的幸福生活。我要好好向艾丽莎学习,上课时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和别的同学说话、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老师讲课,做个守纪律的好学生。忍耐和坚持虽是件痛苦的事情,但会渐渐地为我们带来好处。让我就从这最小的事情做起吧!野天鹅读后感300字当公主被押赴刑场的路上她依然在织着披风。当火就要点燃时,她的哥哥们都飞了回来,公主终于织完了最后一件,这时她才开口诉说她的清白。我生活在这么多人爱我的家庭里还挑三捡四太不对了。我要向公主学习她的坚强、热爱家人、以后不再欺负弟弟妹妹。野天鹅读后感300字我每次看【野天鹅】这篇故事的时候总想起里面的公主。她的哥哥们被后母变成了野天鹅。把她也赶出了王宫,有位老奶奶告诉公主让她用荨麻给她的哥哥织披风,但是在披风完成之前公主一个字也不能说。公主按照老奶奶的指点找到荨麻,她忍着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一天,公主被一个年轻的国王看到了便将公主接回了王宫。当荨麻用完的时候,公主冒着生命危险去禁地采摘荨麻。结果大主教认为公主是个女妖。面对国王的询问,公主一句话也不说。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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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的命运从前,有一个王后,名叫格洛利亚,她生了一种很奇怪而且极为罕见的病。一次,一位老巫婆告诉她,要治好她的病,只有一个办法——吃刚出来不到四天的小天鹅。王后听后,便发动所有的人去找天鹅蛋。(由于当时的天鹅极为罕见)。正在一次天鹅逃亡时,一只母天鹅产下了一只天鹅蛋,但为了逃命,她只能依依不舍得把这个天鹅蛋放在一个草堆里。一日,格洛利亚去山间游玩时,便发现了这只天鹅蛋,并且她身边的人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只天鹅蛋。王后欣喜若狂于是他们立即返回宫中,格洛利亚叫人找来了一只大母鸡,让这只大母鸡帮她把这只天鹅蛋孵化出来。然而这只大母鸡知道,只要她帮王后孵化出小天鹅,那么在他降临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他的生命即将结束。然而不帮吧,她不但自己没命,就连小天鹅也会迟早没命的,那何不留着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保护他呢!“可怜的孩子啊,不但失去了妈妈,还要被那个恶毒的王后吃掉!”于是母鸡找来了他所有的好朋友——鸟阿姨,鱼妹妹,鸭兄弟……商量此事,最后大母鸡答应了王后的安排把小天鹅孵化出来。格洛利亚每天都守在旁边,连吃饭,睡觉都不离开,大母鸡想悄悄把小天鹅孵化出来,然后趁王后睡着时把小天鹅偷偷带走,再找一只鸭子过来,正巧鸭兄弟有一个捡来的儿子,于是,他们便想把它拿去,王后看了不是,就不会吃他啦。果真王后看后说不是,大母鸡就说:“我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只天鹅蛋,但我孵出来就是这样啦,王后你要相信我的呀!再说啦,王后,也许您大概看错了吧!也许他的确是一只鸭子呢,而且现在的天鹅是极为罕见的啊,更别说捡到天鹅蛋啦”!王后想想也对哦,于是就没再去追查此事啦。老母鸡带着苦命的小天鹅来到一个偏远的小茅屋里,渐渐的,小天鹅长大了,老母鸡告诉了小天鹅这一切,小天鹅十分的感谢老母鸡,但就在这时那个恶毒的王后已经知道了当年的事,便非常生气,老母鸡已经很老了,她没有办法再去照顾小天鹅了,小天鹅也不想再去连累老母鸡,便向老母鸡告别了。老母鸡说:“孩子你去找你的鸭伯伯吧,也许他能帮助你的。”小天鹅的眼睛润湿啦,他什么也没讲,因为他心里的话太多太多了,他说不完。拿着老母鸡给他的粮食上路了……越过高山,穿过森林,淌过一条条小溪……一路上还算安全,小天鹅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的漫漫旅程……在寻找鸭伯伯的路上,小天鹅看到了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在地上哭泣,而且哭得十分厉害,很是伤心。小天鹅见了此状,于是便问小鸟怎么啦,小鸟伤心的哭着说要妈妈。小天鹅心想小鸟一定是迷路了,于是小天鹅不忍心丢下这只可怜的小鸟,(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命运)便带着小鸟去寻找她的妈妈。走呀走,走呀走。终于小鸟找到了自己的妈妈,回到了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小天鹅看到小鸟如此的幸福,自己也激动的留下了热泪。她也不知道是想自己的妈妈了呢,还是为小鸟而高兴,也许都有吧!也许,小天鹅自己本身就是受别人的恩惠而长大的吧!所以她在一路上也帮助了许多许多的人,还救了好多人的命呢!渐渐的,小天鹅变得十分有名气,几乎家家户户都在传她那乐于助人的好品德。也正是因为她的名气给她宁静,安全的生活带来了麻烦。因为有太多人知道她了,就连在宫中很少出门的王后也知道了!然而这时王后的病情愈来愈严重,她得知道了小天鹅的事后也愈来愈生气,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杀死她,无论如何都要让她死!于是王后发动了所有的官员去捉拿小天鹅。连老天爷都不想要她的命(大部分的官员都受过小天鹅的恩惠,甚至小天鹅还是有几个官员的救命恩人呢!)所有的官员都不服从王后的安排,并且集体造反。(因为王后实在太无理取闹了,连官员们都忍受不了她了)最终,王后被气死了。官员百姓们都想让小天鹅成为国王,可是善良,朴实的小天鹅却拒绝了,她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她并没有多伟大。相比母鸡妈妈而言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啊,多么的微不足到啊!这时原本的小天鹅也变成了大天鹅了,也许老天爷也被这只苦命但善良的天鹅所感化了吧!天鹅不仅找到了鸭伯伯,还找到了自己的亲身妈妈,她无比的高兴与兴奋,要知道她盼望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很久了……现在她终于实现了!从此,善良的天鹅,还有她的妈妈,母鸡妈妈,鸭伯伯,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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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之歌母亲去世以后那个春天,梅冽开始把头发留长。到这一年牧草再度变黄的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可以遮盖住肩膀了。这样一来,背上的两只小肉翅就不再那么显眼。虽然巴音布鲁克草原上牧民都知道,这个女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带翅膀的怪物,梅冽自己也明白。但是有了长发遮掩,她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和草原上别的女孩子完全没有什么两样。她坐在阑朵家的帐篷前晒太阳,神情呆滞的喝着人家招待她的羊奶。头人的外孙女阑朵,是个身段婀娜的牧羊女,正在用一种温柔的声音吆喝着她的羊群。雪白的羊群,在秋色的原野上缓缓移动,仿佛天上的云彩。天边外,又一群天鹅起飞了,飞往遥远的南国,水草丰盛的地方去过冬。巴音布鲁克是天鹅的故乡。小时候,梅冽被母亲抱着去看草原深处的天鹅湖。当她发现这些雪白优雅的生灵,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翅膀时,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阳光下,天鹅们举起半透明的翅膀,仿佛碧绿的天池里,盛开了一朵朵巨大的欢笑着的白莲花。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梅冽是天鹅的孩子。十九年前,她衣衫褴褛的母亲茹商,从天山那一边爬到巴音部的营地上,昏死在头人的帐前。头人的女儿洛绮丝和女婿,正在给他们的大女儿阑朵办满月酒。洛绮丝看见茹商的襁褓,顿时动了同情之心。纯白光洁的棉布裹着一个毛茸茸的婴孩,脸蛋皱巴巴的。大家诧异地发现,孩子长了一双翅膀。茹商很美。巴音部头人的女儿洛绮丝是草原上的第一美女,是牧民们歌谣里的百灵鸟儿。可她还不及茹商一半美丽。茹商是透明而幽静的,不像大风烈日下长大的牧女。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们仰慕天鹅。他们相信,茹商一定是因为美丽,而被天鹅神爱上,于是生下了梅冽这样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他们母女会流落到草原上呢?神祗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议论的好。自从见过天鹅,梅冽小小的心里种下了一个愿望。有朝一日,她的翅膀也长成天鹅这样就好了。可是随着年岁一天天长大,梅冽变成了大姑娘,却并没有什么灵异在她身上出现。一对肉乎乎的翅膀一点都没长,枝在肩上,巴掌大小,不可能像天鹅一样带她飞,像是多余的,穿衣服都不方便。而且,梅冽也不曾如头人和他们牧民期待的那样,长成茹商一样,特别美丽,或者特别聪明。她和巴音部的其他女孩子们混在一处,放羊,骑马,玩闹,掉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人们在失望之余,也就忘却了梅冽的神秘身份,只记得她长了一对难看的翅膀。梅冽自己也觉得,这翅膀还不如不要的好。春天的时候茹商去世了。她死的很安静。梅冽跟阑朵放羊回来,看见她倒在帐篷里,面露微笑。梅冽哭完以后,在洛绮丝的指点下给茹商换上衣服。她第一次看见母亲的背脊,光滑而洁白的,竟然有两道深深的血痕,画出一个大大的八字。梅冽吓了一跳。他们把茹商送到天山顶,听蔺古喇嘛唱完歌曲,然后离开,听任茹商的尸体在草原的风中化为齑粉。这时天空中响起来一道惊雷,暴雨下来了。层层的雨帘隔绝了草原高山的一切景象。天山顶上,风卷如龙。梅冽仰起脸,看见淡蓝色的闪电,如天神的羽翼一般,在青色的天空中铺展开来,绚烂无比。那一刻,她头一次意识到,母亲应该有很多的秘密告诉她的女儿,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一切都太晚了。秋天到来的时候,阑朵就要出嫁。头人已经很老了。他为自己唯一的外孙女儿定了一门好亲事,要嫁到遥远的葱岭那边。盘陀国的年轻国王,年轻英武,名声远播到天山下的草原。头人决定趁着这个丰收的秋天,就要把喜事办了。这些日子巴音部上上下下,都在为小格格的出嫁忙成一团。阑朵的母亲洛琦丝一边为自己的女儿打点嫁妆,一边望着梅冽悄悄皱眉。这个女孩子已经十九岁了。草原上的女孩子如她一般大小的,有的早已做了母亲。然而梅冽一点动静也没有。茹商是个奇怪的女人,在世时没有想过要替女儿操心。如今洛琦丝担负起照料梅冽的任务,她觉得纵然别人不管,她也要赶快为这个女孩子打算打算了。梅冽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她慢慢地喝着羊奶,看着阑朵把羊群赶到明亮的开都河边,阑朵姿态婀娜,像每一个幸福的女孩子那样,通体闪发着柔柔的香气。梅冽想,连阑朵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要走了。自从母亲死后,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也不可以跟任何人询问。有些东西,开始在她的身体里慢慢觉醒,仿佛一丝丝微光闪烁。――但那究竟是什么。她重新意识到,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些女孩子身上柔和的馨香,却有一对含义不明的翅膀。那些微光独属她一人――就好像是埋藏了某种愿望,她也说不清楚的什么愿望。与生俱来的不同,她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样呢?“梅冽,”晚间在饭桌上,洛绮丝一边撕了一条烤羊肉放在她碗里,一边说:“你也跟着阑朵一起到盘陀国去吧。喜欢的话,就在那里住一阵子再回来。”洛绮丝的想法是,梅冽在巴音部长大,大家都知道她的特别。熟悉的地方不会带来什么变化。如果到远方去,也许会遇见什么机缘呢?阑朵笑嘻嘻的望着她。梅冽点头了。二盘陀国派来接亲的人,随着第一缕晨光出现在地平线上,一眨眼就到了帐篷跟前。梅冽差点把洗脸水泼到那匹黑马上。那人披了一身厚重的黑色羽氅,背对着朝阳,看不清他的脸。金色的霞光在他背后,如羽翼一般展开,平添了一种神秘。那些金光一下子刺痛了梅冽的眼睛。“我就是盘陀的国王古斯塔。”年轻的声音却显得十分沉缓。大家都觉得有些诧异,盘陀国并没有信使来通报,国王就已经来了。可是盘陀国王亲自出来迎亲,这礼节也未免过于盛大了。大家惶惶地把新娘请出来见礼。“我的骑士塔伊莫罕已经先行出发了,难道你们没见到?”古斯塔冷冷的说。盛装一新的阑朵仿佛一朵?丽的扶桑花,她朝盘陀国王微微一躬。阑朵怀里抱了一只铜瓶,就是盘陀国特意送来的聘礼。梅冽听说,这铜瓶是件有魔力的宝贝。她的车驾跟在阑朵的后面。陪嫁的队伍顺着开都河东下,仿佛一条琳琅的彩带。梅冽卷起车帏,看见这彩带的中间缀了一块黑沉沉的石头,颇为不协调。自从看见身披黑甲的盘陀国王古斯塔,她心里就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不祥之兆。她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他们的队伍要走两个月,赶在开都河冰封之前到达盘陀国所在的石头城。否则草原上的风暴一来,大家就有危险了。走了七八天的路程,一切都很平静。秋天的草原风清日丽,天空明亮如同少女的眼睛,偶尔滑过几缕云翳,是南行的天鹅群。日落的时候他们看见了一大片盐湖,湖中没有一滴水,不知是在什么年代干涸的。谷底满是五颜六色的石砾,裸露在晚霞的光彩中,美丽异常。大家按照塔伊莫罕的安排,在海中安营扎寨。梅冽一跳下马车就崴了脚。她蹲下身子去揉,那些彩色的石头压到她眼前,忽然说不出的压抑和眩晕。不远处,新娘阑朵跑到一边,收集那些漂亮的石头。“国王――”她大声叫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古斯塔独自一人立在海子边上,若有所思的样子。夕阳映出他的剪影,轮廓很硬,很冷。过了很久,他才想起来似的回答阑朵:“这里是星宿海。”听见这三个字,梅冽的心怦怦的跳了起来。草原上故老相传,星宿海是一个有魔力的地方。她揪住阑朵的袖子想要她当心,沉浸在幸福里的新娘可没有心思理她。梅冽的预感没有错。第二天早上,她是在一块大石头上磕醒的。她睁开眼睛并且张大了嘴,身边竟然什么都没有了。帐篷没有了,车马没有了,新娘阑朵,仆人车夫,还有盘陀国王统统消失得无影无踪。――难道他们把她抛下来自己走了?梅冽不敢相信,惊惶之余两她踉踉跄跄的跑到孔雀河边。河水一如既往的徐徐流淌,草原上寂无人声。“阑朵――阑朵――”梅冽扯开嗓子大声叫唤。一直叫到太阳爬到半空中。“你叫我们王妃干什么?”梅冽抬头,看见一个牵马的少年,穿着沉甸甸的铠甲。“谁,你是?”“我是盘陀国的骑士,名叫塔伊莫罕,奉国王之命特来――”啪――一个清脆的耳光落在了少年脸上。“奸贼,你把阑朵他们拐到哪里去了!”梅冽叫道,“我让头人带兵灭了你们盘陀国!”少年满脸通红,却没有还手:“你在说些什么?我奉国王之命去巴音部迎亲。路上遇见了黑魔法师,耽搁了十天。目下连见都没有见过王妃,什么被拐走了?”此人耽搁了十天!梅冽不傻,她心里一沉。她退了一步:“你拿什么证明你是盘陀的骑士?”少年掀出了一块护身符,上面刻着天鹰。天鹰是盘陀武士的标志。而那一个自称国王的骑士出现的时候,他们只顾着高兴,谁都没有想到要他出示过信物。“那你说,你是怎么被耽搁了十天的?”梅冽犹不死心。“我一下葱岭,就被妖法定住了,根本动不了。幸亏碰见了一个游方僧人,念经帮我解了魔咒,谁想到还是被人抢先一步。”“完了完了,这样说,那人根本就不是你们国王。阑朵他们竟是被妖怪骗了,这可怎么办!”梅冽心里着急,眼泪就掉了下来。少年塔伊莫罕像是想纠正她什么,却又把话吞了回去。他一五一十问清了经过。两人并肩坐在孔雀河边,一筹莫展。对方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都不知道,他们又该上哪里去找阑朵他们呢?塔伊莫罕的白马,独自溜到河边喝水,喝够了,又不停地喷着响鼻儿。忽然,白马嘶叫了一声,猛的踢了一下塔伊莫罕。“瓶子?”塔伊莫罕忽然叫道。是阑朵抱着的铜瓶,顺着河水漂了下来。“瓶子还在,这太好了。”塔伊莫罕把铜瓶捞起,“我们可以问问瓶仙。”梅冽好奇地看着。“这铜瓶可是本国的宝物,一向由我的父亲大将军收藏。这一次迎亲,我恳求父亲把瓶子拿出来给新娘带着,瓶中的仙子知道很多秘密,有求必应,有他在就可以放心了。”塔伊莫罕一面说,一面把铜瓶擦干,“瓶仙瓶仙,快出来,告诉我王妃去了哪里。”过了一会儿,瓶中升起一股绿色的烟雾。烟雾落在河水上,化作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小孩童抱膝蹲着。塔伊莫罕喜形于色。那小瓶仙瑟瑟发抖:“我怎么知道王妃在那里。我自己还是好不容易才逃脱了他的黑魔法。”梅冽变了脸色:“黑魔法?”燃星魔法是草原上流传久远的一种法术,可以把活人变成任何一种东西。但是只有少数魔法师才能掌握这种法术。梅冽咬牙切齿:“一定就是那个冒牌国王干的!”“那么,王妃被变成什么了,”塔伊莫罕急急的问,“你看见了么?”“黑天鹅!”梅冽眼前一白,仿佛看见了星宿海的上空,幽谧的夜色里,一群大天鹅展翅飞起,渐渐消失在南方天际。阑朵,阑朵,草原的寒冬要来了,难道你真的会飞到南国去么?“追!”梅冽不由自主的拔起脚来朝南跑去。“回来回来!”塔伊莫罕冲过去,一把扯住了她,“追有什么用啊!”瓶仙跺着脚说:“就是就是。你不知道怎么给她们解除魔法,追回来也还是一群大天鹅。一定要找到施法术的人才行。”梅冽瞪了一会儿眼睛,心想不错。却说:“那你知道那个家伙,是何方妖怪?”瓶仙愣了一下,瞧瞧塔伊莫罕,脸一红,吞吞吐吐的说:“我,我就是看不出来啊。昨天夜里,他施完了法术,发了一会儿呆,又叹了一口气,然后就朝西方走,一眨眼就没影子了。”三白马上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的是塔伊莫罕,矮的是梅冽。铜瓶叮叮当当的挂在塔伊莫罕的腰带上。梅冽打了个寒战。她仰起头来,越过塔伊莫罕的肩膀,看见一片皑皑白雪。西方天边那一片雪域高原,就是葱岭,传说中冰山之父慕士塔格的领地。慕士塔格有两个女儿,一同守卫着葱岭圣地,百里之内,寥无人迹。平如镜面的雪地上偶尔掠过一个薄薄的黑影,那是鹫鹰天宇中飞过。除此以外,再也看不到什么活物了。梅冽仰起头,高大的雪山威仪接天。不知怎么的,她仰视雪山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念头,好像自己回了家一样,这是为什么?黄昏时分,斜阳从雪山那一边照过来,一地金黄。梅冽眯着眼睛望去,发现阳光下,有一座山峰显得格外不同,那些岩石是明媚的橙红色,山峰顶上隐隐有一些堆砌奇异的石头,又仿佛是古老建筑的废墟,背着光线,看不真切。“看见那座橙红的山峰,就是到了盘陀国境内了,”塔伊莫罕说,“今天就现在这里休息一下吧。”塔伊莫罕去河边洗马。梅冽好奇的走来走去高原的太阳晒得她睁不开眼睛。河那边有一个毡房,灰扑扑的用大石头压着,比起巴音布鲁克牧民们的帐篷来,可是简陋得远了。毡房外面坐着一个老人,脸被晒得红通通的。梅冽指着橙红色的山顶比划了半天,却是言语不通,不得要领。一会儿来了一个乡村医生模样的人,会说草原上的语言。盘陀国民放牧为生,自称是太阳的后裔。“山顶上有一个公主堡,那是我们祖先居住的地方。”乡村医生说。梅冽眯着眼睛,望望那山峰:“你们的祖先是什么人?”乡村医生赭红色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笑容:“说来话长啦。很久以前,有一个远方中原来的公主,要出嫁到波斯国去,路途上经过这里时,遇见了一场地震。于是这位中原的公主就停了下来,在那座山峰上建了一座城堡。那城堡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太阳神每天正午驾着金光来和公主幽会。半年以后公主生下了一个男孩子,成为方圆百里的国王。这就是我们的先祖。我们这里的人,都把这公主堡当作圣地呢。”梅冽瞪着山顶那一片橙红色。不知是不是夕阳光线的影响,她总觉得这公主堡的废墟透着几分诡异:“我能不能上去看看?”乡村医生笑着说:“上公主堡的路,可不是一般的险,多少年都没人上去过。前年我们部落里最勇敢的小伙子上到三分之一,还是下来了。呵呵,你一个小姑娘,别想上得去。来,过来跟我们喝马奶子吧。”梅冽眨了眨眼睛不吭声,心里有些不服气。过了一会儿,听见塔伊莫罕在那边叫她,他已经生好了篝火了。天黑以后,部落里的人围着篝火喝酒。梅冽一边听着高原的歌声,一边沉沉地睡去。夜晚,梅冽从梦中醒来,塔伊莫罕却不在帐篷里。她心中一紧,钻出了帐篷。不知他去了哪里。高原上的夜风寒冷刺骨。听见得若隐若现的,淙淙的水流声,似乎从雪山深处传出。梅冽很是好奇,紧了紧衣服,独自往里面走去。果然有一条明净的小溪。夜色中,溪水发出莹莹的光芒,十分奇异。溯流而上,原来溪水是从一个雪洞里流出的。这里乃是天寒地冻之处,雪洞口却生长着一丛丛殷红的山杜鹃花。梅冽满腹疑窦。过了一会儿,洞中露出一张脸来,却是一个优雅的中年女子,看见梅冽,微微点头。“我叫公格尔,是慕士塔格的长女。”女子自我介绍着。梅冽一听,喜出望外。出门遇仙子,看样子有希望救阑朵他们了。“仙姑,你看见过一群黑天鹅飞过葱岭么?”“黑天鹅?”公格尔仙女像是并不意外。梅冽急巴巴的把他们的事情说了。不料公格尔仙女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最近,每过几天就会有一群黑天鹅飞过慕士塔格峰顶,到葱岭的另一边去。我可不知道你的朋友在哪一批里面。”每过几天就有一批!梅冽瞪大了眼睛。“翻过我这座山,就可以看见慕士塔格峰了。去看看吧,那边有一个仙湖。湖里面有很多天鹅呢。”公格尔仙女说。“知道了,谢谢仙女!”梅冽满怀激动的跑了出去。背后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回到帐篷边上,仍然看不见塔伊莫罕的影子。月色下的古堡显得益发幽谧,仿佛有悠扬的诵经声,从那些倾颓的窗洞中飘出。梅冽心里一动,沿着崎岖的山石,缓缓爬上去。果然是很陡的路。梅冽往上爬了不到十丈,已经开始手脚并用了,过了一会儿,脚下一软,忽然就顺着沙石滑了下去。梅冽感觉到后脑勺重重的磕在一块岩石上,只来得及“啊”了一声,旋即就没有了知觉。一睁开眼睛,梅冽就看见了塔伊莫罕的脸。“该死,你跑到哪里去了!”梅冽一把揪住塔伊莫罕的袖子,“害我摔这么大一跤!”塔伊莫罕躲闪不及,被梅冽拉了一个趔趄。“别叫,别叫!”他连连跳开,“你这个野丫头,居然自己去爬这样危险的山。要不是被我看见,早就喂了秃鹰了。”梅冽眨眨眼:“你去哪里了。”塔伊莫罕转过脸,似不经意的说:“你跑了以后,我只好到处找你啊。一路打听,一路就到这个部落来了。谁知你不在帐篷里,出来找一圈,四仰八叉的倒在山脚下呢。”梅冽有些疑惑,却也不再细想,忙忙的把她从公格尔仙女那里听来的话说了一遍。塔伊莫罕听完,却并不表示吃惊。他皱着眉头只是说:“你没摔伤吧?”“还好,”梅冽说,“就是冻死了。”塔伊莫罕动手,把熄灭的篝火重新升起,让梅冽取暖。火堆上还剩着一大块牛肉,重新烤起来。斗篷上结的冰有一点化了,梅冽解下来,换上了塔伊莫罕的皮袄子。当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塔伊莫罕瞪大了眼睛。虽然两人已同行十余天,塔伊莫罕却是第一次看见梅冽的小翅膀,呆呆的若有所思。当梅冽转过身来的时候,塔伊莫罕已经做好了决定。他说:“既然公格尔仙女说仙湖里有很多天鹅,我们就去那边看看吧。”梅列浑然不觉有异:“不过,竟然敢把黑天鹅带到冰山之父的仙湖里去,那个妖魔也就很诡异了!”塔伊莫罕一面把一块牛肉递给她,一面呵呵地笑着说:“没关系,你比他还要诡异。”梅冽闻言,不由得眉毛一挑。他说什么?十来天的行程中,塔伊莫罕和梅冽已经混得很熟了。可是这样的话,还是触动了梅冽心里最别扭的地方。塔伊莫罕意味深长的说:“黑魔法能把所有的人变成天鹅,唯独拿你没办法,可见你是个异人,我一来就猜到了。”梅冽不吭声。“再说了,”塔伊莫罕笑着说,“凡人哪里会背上长翅膀,虽然只是小翅膀。你一定是仙――”“你才长翅膀呢!”梅冽跳了起来。塔伊莫罕张大了嘴,滚烫的牛肉砸了他一脸。“谁准你看我的翅膀!”梅冽拔腿脚走。她忽然间怒不可遏,仿佛整个人都烧了起来。深雪在她脚下嚓嚓地响。这个可恶的塔伊莫罕,可恶的盘陀人。她以为到了葱岭就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谁想到又是这样,又是这样,他为什么提到她的翅膀!一口气冲了很远,她才意识到,看不见塔伊莫罕的火堆了。一阵阴风袭来,雪山下的荒原,又冷又黑。梅冽打了一个寒战。冷风把她的怒气吹去了一大半,快要冻僵了。“梅冽――梅冽――”远远听见塔伊莫罕焦急的叫声,他骑着马追了过来。“梅冽――”他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也许,她不该就这样随随便便发脾气的。一个晚上,却让他来来回回折腾了两次。梅冽望着塔伊莫罕通红的脸,轻轻说了一句:“是我不好。”塔伊莫罕俯下身,把她抱上马背。“没关系的,我能够理解。”他说。四天湖是一片美丽的沼泽。当梅冽他们翻过皑皑雪山,竟然看见一片茵绿的草原,托着清朗如洗的蓝天,他们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哇――这种荒凉的地方,还有这样好看的草原啊。”梅冽忍不住啧啧称赞,“比我们巴音布鲁克还要美。”朵朵白云如此切近,几乎触手可及。梅冽不等塔伊莫罕下马,自己先窜了下去,追着云彩跑了很远,直到一个小池边才停住脚步。沼泽里长满了一丛丛明艳的红花草,水清如镜,映着蓝天白云,连风都是明亮的。可是,天鹅在那里?阑朵她们又在哪里?疑惑之中,梅冽四下张望着,竟然一只鸟儿都没有见到。远处,塔伊莫罕下了马,跪伏在草丛中,面朝雪山。梅冽走过去,听见他嘴里念念有词。“干什么呢?”“我在向冰山之父慕士塔格祷告。”塔伊莫罕说。梅冽有些吃惊:“原来你是冰山之父的信徒?”“是啊,”塔伊莫罕说,“葱岭内外的土地,一向受到冰山之父的庇护,才有水草丰美的草原和茁壮的牛羊。我十岁那年起,就做了冰山之父的扈从,受到他的恩惠,才能够成为最高级的骑士。”“哦?”梅冽撇撇嘴,“看不出来啊,这么厉害。冰山之父的扈从――那么你这下子不是回到自家地盘了?”“你跟我来。”塔伊莫罕微微一笑,顺势牵起了梅冽的手。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