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
说起我同桌,那自然是很漂亮,是那种几百个人里面都能挑出来的女孩,特别是笑的时候,嘴角的两旁有俩分明的酒窝,很是惹人疼,可那脸上却又能浮现出两个大“酒窝”,其实看起来像是伤痕之类的,是因为她曾经与我说过小时候她曾经重重的摔过一跤,我心里暗想,这种事应该诚实的对待。
想起那次去北京的时候,我和我的两个舅舅去办事,跟着他们跑来跑去,确实也是又累又渴,他们也是看到了我的表情,我的舅舅便拿出10元钱,让我去买几桶饮料,正好旁边有家便利店,我便麻利的跑了过去。
到了便利店,那确实是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全貌,只有一个收银员,长的很是好看,像极了我同桌,但实在是渴的不行了,便立马去放饮料的柜台挑选,挑完之后,去了收银台,10元钱还剩两个钢镚,我手里拿着饮料,还背着书包,看着台上的那两个钢镚,嘴里不知怎么,犯了混。
“当作小费给你吧”我脱口而出。
说罢,便立马跑开了,回头望了一眼,只见她呆呆在站在那,望着我的背影,也没有伸手去拿钱,我就这样离开了便利店,我后悔了,即使她只是个收银员,我也不该这样侮辱她,我只是开了个玩笑,却不知她心里是怎么样的想法,必定是恨极了我,咬牙切齿的。可我们萍水相逢,说了也就说了,离开了也就再见不了面了,有什么担心的。
到了舅舅那,舅舅又让我去买两包烟,这便让我犯了难,并不是钱,而是我无法去面对那位大姐姐,可又不肯对舅舅说,只好拿着钱,硬着头皮到了便利店门口,隔着玻璃门,我第一眼看到了那墙上的钟表,它必定目睹了全过程,却不肯发言,只是努力的向前跑,很快,比时常快很多,我回了一下头,一咬牙,推门便进去了,我低着头,想那大姐姐和那变得高不可攀的柜台走去,我低声说:要两包烟。那声音似乎只有我能听得到,可她终究还是听到了,把烟放到了我的眼睛下,我抬头看了下,只见她微笑的看着我,似乎我刚才没有来过,我接过了烟,好像多了几包,可一看,还是两包,她又递给了我两个钢镚说:你忘了拿钱了,那脸上还有浅浅的笑,我没有说什么,因为我觉得我就像个三岁的小孩子似得无知、可笑,望着那浅浅的笑,我又似乎见过,那酒窝很熟悉。她没有责备我,恨我,而是给了我浅浅的笑,还有那两个一文不值的钢镚。出来了便利店,再回头看,那钟表却又恢复了平常的姿态。
再次见了我同桌,见到了那个笑容,见到了酒窝,我依旧看那不像是酒窝,却像是把伤痕当酒窝,美丽而又纯真。
浅墨·爱在心底小角落
青石小路,回眸婉约。落叶满地,潜藏爱恋。
老榕树下的午后,阳光穿透层层叠叠的树叶,打在我们那曾经笑颜浅浅却无比幸福的脸上。
疯狂,暗喜。永远是曾经是高中生的我们的秘密。爱上你,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支持你,却是一辈子的时间。
你那低调的光芒,是任何流言蜚语都遮挡不住的。你那内敛的才华,是何时何地都耀眼的。
你说,有些爱像断线纸鸢,结局悲余手中线。我说,有些爱像残莲断藕,身躯破碎丝犹在。亲爱的,有千万根丝线,就像是阳光编织成的世界,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们,为你高兴为你庆贺,为你祝福为你加油。时光不老,任何华丽的告白都是苍白的呻吟,我只想说,我们,钟情于你,从始,至终。
你说,一缕情思一生珍藏。我说,一缕爱慕一世倾颜。庐州的月光依旧温和,桥边的红药见证了桥上恋人的所有温存,它用一世又一世的轮回,看遍了世间的喜怒哀乐。叹夜漫长,其实是内心孤寂,看尽人间百态,冷暖自知。我向月神祈求,愿他能用温柔的月色将你内心的孤寂驱散,把你内心的伤痛治愈。
你说,独揽月下萤火,照亮一纸寂寞。我说,愿拾一束初阳,点燃你内心的荒芜。那叶扁舟依旧静静躺在湖心,僧人的呢喃是最虔诚的圣音。花开花落,果实已然轮回,现世的硕果,是积蓄了万年的爆发。亲爱的,我们一直在坚持着,坚持着与你一同走完这条路。
你说,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我说,泛波粼粼还能将回忆潜藏。美目流心间,不过是思念在作祟。嘴角浅噙的笑意是对回忆的留恋。人生若只如初见,又何须感伤离别。回忆终究是时间无情摧毁下的后果。离别,不过是一段话结尾的句号,和下一场遇见的伊始。
晨光微起,初睁眼睑,一成不变的依旧是海报上你温润的笑颜。一日初临,亲爱的,加油!
初一:对回忆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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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伤痕当酒窝有许多人写过这个题目,我也了解不少,但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余秋雨在《千年一叹》中的一文。它引起了我的深思。一场车祸让文中的杜女士脸上留下了伤痕,可笑起来却像一个大酒窝?!真是耐人寻味。我深思叙旧,才渐渐品得其中的深意,这个伤痕恰恰是人的性格放大数十年。若不笑,不乐观,伤疤便永远是伤疤,永远的烙印改变不了,整容改变的是容颜,却永恒改变不了心灵上的丑陋。给你阴暗的心灵打开一扇窗吧,让温暖祥和的阳光布满你心头上每一寸尘埃的角落,或许性格改变的不是外形,更多的是心灵。我曾听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个老妇人每个月都按时买花让守墓人放在她儿子的墓前,一日,病入膏肓的老人来到墓园,请求守墓人在她死后也这样做,守墓人却建议老妇人把花送给有需要的人,错愕后,老妇人采纳了,常常去看有生机、活泼的东西,使之性格也发生改变,从而日渐康复。这个故事便给予我同样的感悟,人毕竟是有智慧的生物,即使有多大的坎依然能坚强地跨过去,可问题在于心灵。日子总是要过的,永远只会往回看的注定是懦夫,因为他不懂的人不能活在过去,如果将如今的美好都埋葬在记忆,一切的努力都灰飞烟灭,没有意义。把伤痕当酒窝是一种心灵上的沐浴阳光,是一种阔达和自信。即使没有伤痕,也要快乐。4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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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伤痕当酒窝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的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它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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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就像雄鹰搏击长空前被母亲推下悬崖,痛苦地训练飞翔,不惜以伤痛乃至生命为代价;就像溪水汇入大海前经过曲折蜿蜒,让石头锋利的棱角折磨,甚至被太阳晒干;就像小鹿奔跑如风前,腿上会留下无数的伤口……我们的人生必将伤痕累累,因此我们需要触摸伤痕,感受它存在的意义。触摸伤痕,不是我们对自己的可怜,不是我们的妄自菲薄,更不是我们对失败已成定局的执着;触摸伤痕——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燃起奋斗的火焰,勇敢地面对现实。忘不了观众席上雷鸣般的掌声,忘不了舞台上如此好看的他们——21位身残志坚的演员在金色的灯光下演出了这场《千手观音》。表演成功了,我们却难以想象他们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残疾——本该是他们一再逃避、不该触摸的伤痕,而如今在这万人瞩目的舞台上,他们勇敢地站了出来,向世人展示这独特的风景……翅膀折断依然飞——他们已经为触摸伤痕作出了最好的诠释。透过狱窗,望着皎皎圆月,他想起了夜空下的万家灯火,目光里一丝悲凉滚动。家——对他而言,遥不可及。他的心凉凉的,可是当他想到自己的作品即将被流传,即将被天下有志者欣赏时,他笑了。“笑什么!你只有最后一次的机会了,改——还是不改?”皇帝正冷冷地看着他。砍头不过碗大的疤,何况这小小的宫刑,他的目光依然坚定:“我心已决,动手吧。”“哼!”皇帝拂袖离去,那把血腥小刀落下,他的下体不再完整……他的名字叫司马迁,为了《史记》而受宫刑。面对宫刑的伤痕,他没有低头,即使这注定他将一生孤寂。因为他明白理想才是真理,在真理的光辉面前,这小小的伤口什么都不是。当他用“淡泊明志”的心态看待这宫刑时,他成功了——《史记》被载入史册,他自然也流芳百世。“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贝多芬呐喊着。耳聋——对一位爱音乐胜过生命的音乐家来说,是多痛心的伤口,是多沉重的打击。双耳失聪,感情破裂,生活悲苦,还面临当时轻佻乐风的挑战……命运的不幸仿佛一瞬间降临在他身上。一般人的话早已趴下,但他不是,他接受了耳聋的现实,忍受了无人的寂寞,于是《第九交响曲》这首不朽作品横空出世了。面对挫折,他没有倒下……伤痕在所难免,但“吃一堑,长一智”我们何不把它当作一种历验,感受一下那跌倒的滋味呢——触摸伤痕,仅此而已。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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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请您看完--我的家人:本来想写我的亲人,但转念一想亲人实在太多,只好改成家人。父母,和哥哥。他们都是我这辈子至亲的人。我是一个认为自己是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的人,如果那天我真的一命呜呼,牵绊我的就只有这一个理由。我自认为自己的疑心很重,但他们真正让我感到安全,尽管他们并不了解我。我的朋友:我想真正能算上是我的朋友的只有三个人:曦、卉、颖。无一例外,她们都让我感动。和曦在一起,总会很轻松。我们之间的话题总是不牵连任何人,而且是自己很快乐。我被她感动了,这正是我会这么死心塌地把她当知己的理由。至于为什么会感动,很简单,只要她有的幸福,她总会分给我一份。记得去年非典时期,学校封闭,我们这些可怜的住校生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学校苦捱。放学后,曦拖着我回她家,她在电梯里对我说:“今天晚上,我一定要让你吃成猪!”吓得我死活不敢进她们家门。吃饭的时候,看她的样子恨不得真把我当猪喂,虽然有些恐怖,但我还是感动的稀里哗啦。如果当时不是怕一流泪,鼻水也跟着流进碗里,我肯定把一辈子的眼泪全用光。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她的理科也是一大患,可她没我这么想得开,现在仍挣扎在第一线。卉,应该是我最晚发掘的好朋友,我们是一个寝室的,我们寝室有一个习惯周六晚上开“茶话会”。这一天将诞生与大堆八卦新闻,不得不“得意”地告诉大家,这个会议通常是我主持。由于本人慧根极高,所以在其中一个环节--心理咨询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和她们朝夕相处,她们的心里想什么,怎么会逃过我这双300度的眼睛。可是自我跟他们分开以后,我就不敢保证了。只有卉还认定了我这个“大师”,她晚自习跑过来把自己的心事跟我商量。卉是个不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所以有时候她的那张嘴也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她这种人并不容易说出自己的心事,虽然我也不一定有什么好主意,但她还是告诉了我。我为她的坦诚而感动。至于颖,我不太了解她,但是我可以说她是真正把我当那个朋友的,只因为不管我怎么样她都会陪着我。我的老师:我上了这么多年的学,只喜欢一个老师。他就是我原来的数学老师。前面提到我理科一直高挂红灯,尤为数学,但是为什么他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呢。因为他是唯一真心帮助我的老师。也可以说,我喜欢他因为他的年轻,因为他年轻所以我才能说出一些别人都不屑于去听的话。对于这位老师,我也深感抱歉,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实在太差了,任凭他怎么帮,我都无补于事。他不偏心,对每个人都一样。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老师最起码的拥有。但他是第一个让我发现的人。他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在你的本子上写下一大篇的批语。他们都说,喜欢一个老师,就会喜欢他的课。可是这句话对我来说,真的是一点作用都不起。我还是永远对数学打不起精神。且当时,我还有一个打死都改不了的毛病--走神!当老师在滔滔不绝的讲时,我不知已经游完了几个国度。至于课,当然什么都没听进去。虽然我现在不能再听他讲课了,但是这个老师我是不会忘记的。我的二十七班:我曾是二十七班的学生,我认为我还是二十七班的学生。那里包容了我的所有,如果硬要把它从我的脑海里挖去,我想我的脑海便是一片空白。在那里凝聚着我的泪水、欢笑、希望、失望……昔日的同学曾经冲动过,曾经绝望过,曾经心痛过,但是那些我们都会在一起度过。我不曾奢望过什么,但愿若干年后,他们还会记得我。退班这个决定是我自己提出的,我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哪怕有一天真的后悔了,我绝不会说。离开它确实不是个很好的决策,但又有什么办法,只求他们好好生活,在某个角落,我会为他们祝福。二十七班,我爱你们!我的SuperStar:我喜欢的歌手很大众,周杰伦,喜欢他唱歌的感觉。本来也蛮喜欢王菲,刚开始听她的歌,觉得是天籁之音,不过发现自己都不敢再去听她的歌,我竟然听腻了。喜欢朴树,是停留在白桦林的年代,因为喜欢他的性格。也听光良,只限于歌好听。至于蔡依琳,我只喜欢她《倒带》的调调,至于其它,敢恭维.我的愿望:我曾经的愿望很多,连统治世界可能都想过。总之一句话:人活一辈子,一定要在历史上留名。至于现在,我只想有一天一个人去流浪。我的性格:我认为自己很懦弱,因为我会经常哭。他们说我很坚强,因为我经常哭。我的心痛之表现在一种状态,那就是流泪,而不是哭。我会为了决定的事牺牲一切,尽管有时候它们经常伤我至深。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这种事情还是让别人去定夺吧。刚才说,卉不懂人情世故,我懂,但我懂得范围只限于同龄人,对于其他,我想还是把我回炉重造后,才有可能。我在学校的原则是,不论我犯了什么错误。我一个人承担,谁都不可以拿父母来要挟我。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为了我,给人低声下气赔不是。我认为这些都是我最深最痛的伤痕,是永远都挥之不去的。如今写在这里只想让陌生人看看我的心,防止他们溃烂。我现在的生活并不好,至此怀念。我想当我说这些时,我流泪了,而不是哭。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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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窝这段时间总是听见同桌哼着“小酒窝长睫毛”,而且还不停。我回家仔细听了,确实觉得蛮好听的,而且歌词也很好记,听一遍就能唱了这是一首比较慢的歌,但是同桌哼来哼去:怎么这么好听!怎么这么好听!从此这首歌就成了同桌最爱听的歌。自习课写完作业无聊之际我和同桌喜欢打拍子猜歌名,我总赢。因为一听同桌打的拍子,不用思考,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小酒窝》!”这首歌的旋律非常美妙。不必看歌词,只注意旋律,就能陶醉其中。抑扬顿挫的音调将把你带入歌手的内心世界,闭上眼,天空会变成蓝色,溪流会哗哗地唱歌,小鸟会唧唧喳喳地聊天,云彩会悠闲地散步……你能想象吗?如果你被困在大都市里,去听听这首歌,要记得,闭上眼睛再想象这一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听着《小酒窝》,越听越好听,听着听着就醉了,仿佛看见棕色和深红色的音符在飘。咦咦咦?怎么好像真的闻见了酒味?……原来是爸爸买葡萄酒回来了!3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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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窝小酒窝姐姐有两颗甜甜的小酒窝。笑时,甜甜的酒窝就抢了脸蛋的可爱。哭时,甜甜的酒窝就像大颗的泪珠,酒窝垂头丧气的垂下来,陪着姐姐一起哭。姐姐不笑时脸的酒窝若隐若现,脸红红的,好像害羞了一样。有一天,哥哥买来两颗红珠子,哥哥说:妹!你看,像什么。“什么吖,不知道?”“嘻嘻,像不像姐姐的酒窝吖!”“对!太可爱了哥哥。”晚上,我和哥哥在趁姐姐睡觉时把两颗珠子用透明胶粘在姐姐的脸上的酒窝那。“(*^__^*)嘻嘻……姐姐这下惨定了吧!哈哈。”第二天后的早晨....“啊~~~~”只听见尖悦的声音吵醒了我。“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吵?”我和哥哥无奈的说。“对了,哥哥,我们昨天不是把珠子粘在姐姐的脸上吗?去看看吧!”“好!”“呜”,哈哈哈哈哈哈~~~~~我和哥哥大声笑道。“好可爱的脸,姐姐你的样子好像‘辣妹子”。“-你们两个,?(?^?)?姐姐拉着我和哥哥的耳朵,说:是不是你们两做的,额?”我和哥哥两个互相指着对方。我和哥哥争先恐后的回答到:“哥哥做的(妹妹做的)”!“额!那就是你们两个做的啦!”就这样,我和哥哥都被挨了一拳头。时候我和哥哥异口同声的说:“姐姐的酒窝太可爱了~@^_^@~”3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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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一到春天,我就有点坐立不安了。我不停的在枝头上摇荡,到了晚上,连觉也不睡,盼着自己悄悄的绽放。早晨,气温还是很低,我躲在薄薄的苞衣中摇头晃脑。阳光啊,你在哪里?没有了你,我的美丽怎么展示。但太阳是那么的懒惰,刚伸了个懒腰,就又躲到云层里睡大觉去了。我等不及了,努力的挥挥衣袖,虽然感到凉意浸骨,但摆脱了束缚,更吸引了很多人驻足赞叹,我高兴极了,招呼姐妹们展开最美的身姿,穿起最漂亮的花裙,让春天在我们的装扮下更加美丽。中午时分,阳光终于照到了我娇嫩的肌肤上,我也显得更加光彩照人了。我们在枝头嘻闹着,舞起我们的花衣,整个世界都仿佛成了我们的了。“花的世界”、“花的海洋”……一群孩子们在花下这样赞美着我们,我们和他们成了一体。他们将我们编制成花冠戴在头上,顿时,一张张笑脸掩映在了我们的怀抱里。不知不觉间,阳光消失了,天气变得灰蒙蒙的。站在高枝的姐妹首先震颤起来。“起风了,快收拾花衣。”说话间,风已降临。风似乎很和我们过不去似的,撕扯着我们柔弱的身子,甚至连枝条也不放过。很快地,很多姐妹们掉落枝头,有的姐妹还没有出世就被肆虐的风摧残了,但她们还是聚集在树根的旁边。我的花衣也被这场风吹的无影无踪,但我柔弱的身子却牢牢的抱着枝干。上天也被我们这种柔弱而坚强的命运感动了,一滴滴眼泪在天地间织成了一张密密的网,过滤着我们身上的尘埃,掩埋了我们的花衣与尸体,而枝头上露出的那如玉的身子骨,就是我们给春天留下的美丽的伤痕。我是枝头一朵小花,禁不起时间打磨,因春而生,因春而亡,也因春而美丽。我追求在春天的灿烂,至于是荒花还是子花,都已不重要了,因为我在最明媚的阳光下笑过,在最多情的雨中哭过,更在最恶劣的沙尘中考验过。7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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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我的身上有很多很多地方受了伤:手上有被铅笔刺过的痕迹,中指有揭死皮留下的血迹,脸上有被同学抓伤的痕迹,脚上有被撞伤的淤青……到处都是伤痕,有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受伤大王”。每一个伤痕里都隐藏着一个骇人的故事。比如剥死皮那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感觉中指特别痛,看了一下中指,才发现原来是死皮处有些难受。我不管它,继续写作业,可是越来越痛,于是下定决心要自己给自己做个除皮“手术”。我忍住疼痛用力一拔!顿时,我的手指鲜血直流,痛得我差点哭出来,如今,这一处的伤口还没愈合,经常还会碰到甚至擦破,生生的痛,想起来好后悔。其他处的伤我也不愿再回忆,因为一想起来就会感觉疼痛,但愿今年我都不要添伤痕了。250字 小学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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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总评:同学之间吵个架,本来是学校生活里的一件平凡小事,并不足为奇,但在作者的笔下却变得不平凡起来。本文以一次吵架为由头,以同学手臂上的伤痕为暗线,小中见大,既突出了同学之间纯真的情谊,又以自己的愧疚之情烘托出内心蕴藏的宽容美德。全文朴实无华,从篇章的结构到主题的升华都有板有眼,文末一句“我还经常想起吴昕翰手臂上的伤痕,这些伤痕就像一把把无形的刀子‘刺’进了我的内心!”写得非常感人,再一次见证了同学之间、朋友之间的真善美,顿时让全文变得鲜活起来。《闽南·同学少年》专辑指导老师:朱雨欣“你们四个都有错,都去写检讨!”大李老师对我们喝道。(倒叙手法,先声夺人。)2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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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时间抚平的不只是伤痕,还有脆弱的心。——题记故乡。晴雨。三月桃花。桃花开满了院墙,外婆温柔的大手轻折一抹芬芳,在太阳的暖色下笑着,与花共同绽放。那是我儿时的记忆,在桃子的花开花现慢慢凹现。当清晨的鸡鸣叫醒一天的繁忙,家犬耷拉着耳朵慢慢睁开眼睛,村里的人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那时的外婆是多么的能干,多么的善良。村里人见了我,总会笑嘻嘻的问上一句:“你外婆又在弄她的桃花罢!”我不屑的转身,跑回了家里。外婆的确在给桃花打药,她极小心的拨开枝条,让药物浸透每一个角落。那时的桃花正在三月的艳阳天里盛放,在斜风中挑逗着阳光。外婆她抓住了这稍纵即逝的美,盼望七月后那一份沉淀淀的厚重。那一刻,我看到外婆笑靥如花;那一刻,我看到:人面桃花相映红。”我总在盼望,若回忆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永远没有人触碰,像如花的梦散落于烟雨中该是多好,但是就像零散的桃花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打落一般,美丽的记忆改变了它的方向。那一年,外婆查出来患了肺癌,之后就接到了医院;那一年,外婆没有尝到她的桃,没有允吸甘甜。病榻的外婆脸色苍白,完全没了往日的神采,她只是目光忧郁的望向远方,不说一句话。我仿佛看到她内心的伤痕裸露着,又仿佛看到她潸然落下的泪滴,滑落到满是桃花花瓣的草地上。三月的春雨悄悄地下,埋葬了春天的回忆,淡淡的桃花。过了多久,村里架设电线,终因那棵桃花长得太过茂盛,阻碍了线缆而被砍了去。那时村里人说:“可惜了,这么好的树……”未能阻拦住,我十分气愤,有害怕曾经的记忆消逝,只在那里抹着眼泪,无声的哭。我仿佛看到了桃树的伤痕,在雨雾中滴着点点的血,止不住的忧伤,就这样溢满了我的天空。“给春情外柳丝长,隔花人远天涯近。”那是一个晴朗的六月,我回到了老家。小山村一切都一样,只是无人的院落下空荡荡,我轻轻地走过,满眼回忆处,无不勾起了童年的回忆,梦渐渐的苏醒了。我凝望着,那是……外婆的桃花!原来它没死!一只叶叶的枝干,从当初被砍得豁口处长了出来,继而向外伸展了它的一方天空,清脆的叶儿如一种温柔的情愫将尘封的冰雪融化,将内心的伤痕抚平。隐隐约约闪耀在叶儿间的,是几个如性一般的小青桃。那时,我觉得那树,就是喧嚣的世间留下的一粒火种,将希望点燃,将疼痛抹平。伤痕终将为时间抹平,希望才是永恒……9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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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窝长睫毛“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最喜欢听的那句歌。充满活力,甜甜的...喜欢看着你。看着你的小酒窝、长睫毛。那甜甜的笑。心醉...那天。小酒窝消失了,甜甜的笑找寻不见。心碎...你突然要给我一个拥抱。我们一向关系很好的,我没有太多的顾虑,给你了一个热烈的拥抱。我不知那是什么意思。突然发现,每次你去买东西总要给我捎来好吃的。虽然以前也有时捎来,可现在总是接二连三的……几乎每次都捎来。我不明白,只当是我们之间的姐妹情更深了。直到那天。你和同桌低估了几句,好像是什么是要和我说。我没太在意。“你知道那天的拥抱的含义吗?”你同桌说。我摇了摇头:“怎么了?”“唉……我们换一下位吧。”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就换了位。“怎么了?”我仍然是那句话。“这可能是最后一个拥抱。”她的目光黯淡下去。晴天霹雳。一个可怕的念头:你不上了!你看着我,又迅速扭过头去。“怎么了?不是好好的吗!”我快要喊出来。你摇了摇头。我不知你是何用意。“我不想上了。又考不好。”你低声说,又像是自言自语。“那又怎么样!这次我们班考的都不好啊。”你只是冷冷地笑了笑。没有说话。“你为什么要走啊。你舍得我们吗?!”我快要哭出来。“不。我不舍得。可是……”你的语调也显然加快。“既然不舍得,为什么要分开?!”“在这儿就是浪费时间。考的不好……”“那又怎样!成绩不算什么...”“每次发下来卷子,总是满怀伤感。”“可是你有没有顾及我们的感受?你走了,我们就会满怀伤感。”我有点生气,你可以看出。“对不起...我再想想。第二天再给你答案。”你又冷冷地笑了笑。我没有说话。我希望你冷静一下,好好的考虑。我看了看你。又看到了你的长睫毛,但没有了那小酒窝、甜甜的笑。那天晚上,我写了一封短短的信。算是劝你的。把它叠成了心。那还是你教我的。装在衣兜里。如果你决定走,我就把它夹在你书里。让它劝你。第二天。那天我来的很早,在等你。“想好了吗?”我迫不及待的问。“恩。”你又笑了笑。“怎么样?”“我不走了。”你笑了,那么甜,但有一丝勉强。“我就说你不舍得走嘛!嘻嘻……”我终于吁了一口气。“我爸不让我走。他昨天打电话了,批评了我。足足打了半小时电话。”“呵呵。”我又看着你。又看到了你那小酒窝、长睫毛,还有那甜甜的笑。回到家,我把那封信撕了,撕得很碎很碎。我知道,它已用不着,只是一张废纸。而我们的姐妹情,却比金子还珍贵。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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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老师当朋友“什么!和老师做朋友,我可不敢。”我对我的朋友们说。大家都很奇怪的望着我,有的说我落伍了,现在是师生平等的年代,有的说我胆子小,总把老师看得那么可怕,还有的说我患有“自避症”,很难和老师沟通。其实我不是“落伍”也不是“胆儿小”更不是什么“自避症”。只是我不喜欢那样,老师是传授我们知识,教我们如何做人的,他们除了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以外,和我们的父母没有什么分别。所以我们常说“一日为师,中生为父(母)。”如果让我和“父母”像朋友一样的交往,就总觉得不大自在。这只是其中的一点,我还发现现在的老师和学生之间有着一种矛盾:当学生像我一样不把老师当朋友的,往往老师总当我们是朋友一样,常常和我们谈心,与我们沟通,也许是为了尽快让我们成为老师的朋友吧。而那些把老师当作朋友的同学,往往老师总当他们不是朋友,常常在他们用和朋友说话的语气和老师说话时,受到了老师的冷落,场面很尴尬,也许老师认为这样的同学有些不太稳重也就是太闹了,所以不喜欢他们。这样看来我不把老师当朋友,其实也是间接的多与老师接触。不过以上这些全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老师与同学们的心理导致“把老师当朋友”是个错误,老师是“父母”这是我之前提到过的,而“父母“总喜欢高高在上,那么就算真的和老师成了朋友,老师也会因为这“高高在上”的性格毁掉这份友谊,我班的班长,是老师的爱将,为了更好的提拔这位可爱的班长,老师几乎让他和自己在班级的地位平等,我们很是羡慕,但当老师和他的某些意见不同,又想说服他时,他由于习惯了平时与老师的平等交往,而感到不自在,这样坚持久了,这份“师生友谊”渐渐的就由变淡到变无。如果这样的友谊给你的话你会接受吗?老师的性格是“高高在上”,那同学的性格呢?还是那个例子,如果从班长的性格角度看,一旦和老师成为朋友,学生会因为老师的纵容变得任性,随便,这也时“师生友谊”毁灭的原因。我在156中学时,我的班任就和班里的学生像朋友一样,班里的大部分学生也和老师建立了“师生友谊”可是越是这样,学生越散漫,越随便,越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后来老师就彻底败给了这些“学生朋友们”别把老师当朋友,“师生友谊”只是大家的一种向往,真正实现没那么容易,它需要师生的性格真正的平等,师生的友谊才能真正的长存。不过我觉得这种师生的友谊还是有的,我们也应向着这种师生关系努力,这样教育的效果会更好。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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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成就美丽秋高气爽,公园里的菊花五彩缤纷,千姿百态;战场上,硝烟弥漫,一丛孱弱的野菊在血色残阳中倔强挺立——这两处菊花哪个更美?毛泽东早有词云:“战地黄花分外香。”战地黄花何以更美?这是因为在硝烟四起、满目疮痍的战场上,那一抹柔弱却又坚强的金色在战争创伤的衬托下,越发显现出一种蚀骨的美丽。正是战争的伤痕,映衬了那份美好。走进被誉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映入眼帘的是断壁残垣,葳蕤杂草,满目疮痍,一片萧条。夕阳西下,橙色的阳光穿过高大的乔木,斑斑点点地散落在那些残败的建筑物上。闭上眼睛,可以想象出当年英法联军洗劫这座梦幻般美丽的皇家园林的情景——火光冲天,天昏地暗,无数精美的艺术品顷刻间化为乌有。睁开眼睛,眼前的圆明园,在夕阳的笼罩下,带着一种历史的沧桑感和沉重感,让人心情凝重。走出这伤痕累累的园子,备感外面世界的清新和美丽——树木高大繁茂,大街上车水马龙,商店繁华热闹……一派和平安宁的景象。两相比较,让人不由赞叹:生活真美好!伤痕累累的圆明园是中华民族漫长苦难历史的缩影和见证,正是她的存在,衬托出今天和平生活的美好,让人倍加爱惜今天的和平与安宁。汶川原本是一座美丽的小城。一场强烈的地震让这里变成了人间地狱:倒塌的房屋,哭闹的孩子,惨不忍睹的伤亡者……几年过去了,如今的汶川已被重建:新的家园,新的学校,新的建筑……一切的一切都是崭新的。而那座已成废墟的旧城依然保留着——被建成了地震博物馆。这座博物馆的存在让在那场特大灾难中幸存下来的人和从未体验过地震灾难的人们更加珍惜美好的生活,敬畏大自然,敬畏生命……那些大自然留下的伤痕更让人们感受到活着的美好、生命的美丽!被誉为“诗圣”的杜甫,他的诗虽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奇谲的意象,没有矫情的卿卿我我……却被历代文人墨客交口称赞。因为他的诗真实地记载了大唐由盛转衰的过程,真实地记录了百姓颠沛流离的生活,真实记录了自己多舛的人生……在唐诗的百花园中,杜甫的诗就像墨梅,给人独一无二的美感——这诗歌海洋里的一缕伤痕,成就了杜甫诗歌的美丽,也使他的诗歌博得了“诗史”的美誉。伤痕记录着历史的苦痛,代表着不幸与苦难,但是恰恰因为经历过伤痕,人们才能够更深切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特别是那种易被我们忽略的美好。伤痕积淀了曾经的疼痛,代表着曾经的屈辱,所以它像一块块磨刀石,将我们磨砺得更加锋利,更加坚强,更加锐不可当。没有任何伤痕的人生是是肤浅的,因为痛苦会使人深刻。从这一意义上说,伤痕更能成就一个人的璀璨人生!9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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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把大学生当小学生看我们的大学实在太有责任心了,以至于大到做人处世小到吃饭拉屎,几乎事事都要“必躬亲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大学对学生是那样的如母亲对孩子般无微不至。当然了,作为对无微不至的回报,学生从道德上自然是不可以忤逆学校的。如果有人敢对学校的关怀说不,那好,你丫罪可大了,你知恩不图报,你忘恩负义,你过河拆桥,你卸磨杀驴,你娶了媳妇忘了娘;你愧对祖国,愧对父母,愧对学校、愧对老师甚至愧对自己……如此一套大话下来,你不惭愧得自行“西游”,那就算你“厚颜无耻”,哦不,是“十世童男转世”了!9月14日《北京晨报》报道:“北师大新生对学校禁止在宿舍内拉‘床帘’的规定表示不解,担心如此不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对此,北师大解释称出于安全考虑,避免造成火灾。”其实这样的事一点也不新鲜了。早在N年前,我们就习惯用“出于×××”这样的句式来“禁止×××”了。比如此次的“出于安全考虑,禁止拉床帘”,又或者“为了避免学生沉迷网游,禁止新生自备电脑返校”;“为避免发生火灾,禁止使用热得快等高功率电器”等等。按照大部分善良的公民的看法,我们学校的措施即使不那么妥当,但只要出发点是好的,那么就不应该受到指责。可不知为什么,像我这样“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总爱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事。所以当别人在说他们的“用心良苦”时,我想到的,却是我们的学校太懒惰、太把大学生当小学生看待了!太把大学生当小学生看,首先体现的是学校的懒惰。他们的懒惰表现为假定了我们的大学生什么都不懂,是一群只会读书吃饭的孩子而已,所以他们就采用小学教育的方法,告诉你不准爬上阳台,不准互相追逐,至于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的普及则基本上绝口不提。我们似乎很少听说过学校出于安全考虑,将传授学生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我们更多的只会亡羊补牢,对于防范于未然这种相对困难的事总是能免则免。你能说亡羊补牢式的guǎn lǐ是“用心良苦”吗?所以发现一宗解决一宗,发现一项严禁一项绝不是体现学校的用心良苦,而是学校的懒惰。你今天禁拉床帘,明天禁关门窗,到头来也只是折腾一场,无甚功效!其实我们现在的大学生,80后也好90后也罢,他们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从他们对禁拉床帘会泄露自己的隐私的顾虑这一点即可看出。既然人家不是小孩子了,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个性,作为学校一方更应该做的是提醒他们并教给他们相关的安全知识。可事实却是学校最爱做的就是把大学生当作小学生看待,如此作为,岂不太自作多情了!!9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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