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大自然,我的老师
我们的老师有很多,不仅仅只是在学校中教会我们知识的老师,其实,只要让我们有所获的人或物,都可以算得上是我们的老师。在大自然中,就有无穷无尽的老师,他们都会让我们有所收获。
与同学闹别扭后,俯下身子,看看那些蚂蚁们,共同举起瘦瘦的小手,抬着那“巨大”的收获品,正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走去。他们是多么团结啊!我们不正是应该回去对同学说声:“对不起,我们依旧做好朋友。”
遇到挫折气馁了,仰望窗外,雨水正一滴一滴地打在石子身上。雨停之后,来到外面,你会发现,坚硬的石头已被柔弱的雨滴打出坑洼。这时你也许会想到:雨水能把石头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我们不应该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应该更加坚强地面对现实,努力拼搏。
夏天到了,五颜六色的花儿竞相开放。蜜蜂在花丛中采着蜜,而色彩斑斓的蝴蝶,却正在悠闲自在地跳舞玩耍。我们不由自主地想到一首歌:《劳动最光荣》。这不正是要我们多劳动,不要懒惰嘛。
老鼠洞要塌陷了,一只老鼠拖着一只眼睛双盲的老鼠走出洞口时,此时,我们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也许他们互不相识,但这只老鼠却依然救助了那只盲鼠。是啊!动物都这么高尚,难道我们人类不应该更加高尚吗?!
听了这几个故事后,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在大自然中,也有许多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相信你也能从大自然中找出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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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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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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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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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6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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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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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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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 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唯盗墓者不怕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碧空朝霞盗墓笔记赢得天下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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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吴邪,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吴邪,你知道吗?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吴邪,你知道吗?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吴邪,你知道吗?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吴邪,你知道吗?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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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这就是铁三角!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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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者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就此而言,莫言所讲述的故事,正是我们民族的苦难历史。-写在前面是的。他是个盗墓者。那是教科书上不敢提及的历史。“盗亦有道”。为天下大众盗取历史的真相。的确。很多作家的文笔很美,如郭敬明,但那只是又华丽的辞藻所堆砌起来的城堡,华丽却空灵,晦涩难懂,甚至直至看完一本书也不知道他到底要讲述的是什么。读起来总没有莫言的文字有味,真实。莫言是个用耳朵阅读的人。早早辍学(非自愿)后用耳朵倾听了老祖母、祖父和邻居的故事。所以他写的就是那个年代的事情啊,当然,有魔幻风格。高尔基听外祖母讲故事,成了伟大作家。莫言也是得益于长辈的故事。莫言的过人之处,一是故事,二是语言。而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难得的还是故事。至于魔幻笔法,虽属新颖,但不难掌握。其实,《丰乳肥臀》里,能看到,当时的共产党为了赢得战争,也是会对平民粗鲁蛮横,也有丑恶的一面,只是现在说起来,都已经刻意忽略了。《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他们超越了中国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莫言的《蛙》则折射出中华民族在生存斗争中经历的困难和考验。小说以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以一位乡村妇产科女医生的人生经历为线索,重点回顾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刻变化与影响,以多端视角呈现历史和现实的复杂苍茫,表达了对生命伦理的思考。莫言的文学作品不仅在国内影响较大,在国际上也已享有名望。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对其评价称,您以有声有色的语言,对故乡山东省的情感、反映农村生活的笔调、富有历史感的叙述,将中国的生活片段描绘成了同情、暴力融成一体的生动场面。也许是因为他生活的年代,他的作品总是带着浓浓的时代特色,如他的淳朴憨厚,形影不离。童年时,他在家乡的小学读书。后来文革,不得不辍学回家劳动。这也直接的影响了他后来的小说创作。莫言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寻根文学’也就此火了起来。在《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在‘屎尿横飞’的场景间,演绎现代革命历史。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文学就是‘时无英雄竖子成名’。莫言深受民间的故事传说影响。幼时的鬼怪故事,被他挖掘出来,让人看见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千言万语何若莫言。一九五五年出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农民家庭的莫言,借助残忍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女性崇拜、自然描述及意境深远的隐喻,构建了一个令人叹息的平台。莫言的历史观,以及富有神话性、传奇性的叙述文体是世界文学中的一朵奇葩。我认为莫言文学的起点,就是对在挫折中却顽强生活下去的人的关注。莫言依然是属于相信‘文学’力量的作家。至少比那些只顾一味地卖书的人要好得多。年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和妻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密不可分。因为时间大多被写作占据,莫言所有的生活几乎都由妻子承包,也正是因为身边有妻子照顾,莫言才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莫言曾说,他最大的成功,不是写出很多名篇,而是有一个幸福家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汉语在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年12月10日莫言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接受诺贝尔颁奖,这不仅是对莫言个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更是对中国文化的认可。莫言获奖让更多外国友人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作为“汉文化”传播的介质工具——汉语更受到外国人的热爱和喜欢。而引发出一场‘莫言热’。我则被他的故事所深深吸引。无法自拔,就像一个小孩子第一次吃到糖果,尝过便会爱上这种滋味,无法自拔。我就是那个孩童,而莫言,就是那第一颗糖果。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他,将带领我们这批新鲜的血液去唤醒这沉睡已久的中国文学。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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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一:《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二: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三: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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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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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张起灵,永远不朽!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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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盗墓笔记》在这个寒假里,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它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因为我平时非常喜欢看恐怖片,所以对这书情有独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章。这里主要介绍了一群盗墓者在某个山底下,发现了一百多个没有身子的人头,脖子上还滴着鲜红鲜红的血……让人不禁毛骨悚然,想起了曾经发生过的血雨腥风的场面。吉林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四年级:谭炳垚1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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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一捻拾年15年了这是一篇写给稻米的文章,不过如果你愿意,也请读读这没什么含金量的文字吧我错过了2015年的长白山。2015那年我还挺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还不认识吴邪小哥,懵懵懂懂的,或许还在看小马宝莉呢,那一年的长白山也成为了我的念想。几年前,我就开始物色盗墓笔记这套书了。想想也无奈,那时候觉得太贵,看着这名字也觉得恐怖,又是老书了,我一直以来就觉得是一本“吓人、没意思”的书,自己也没空去看怎么一大套书,就一直拖沓下来。直到一个月前,突如其来的疫情终于打破了我心里的防线,我买下了这套书,开始看,听我爷爷讲的,似乎还挺有意思。不曾想这一看完了,这坑挖了有些人他就跳不出来了当我是个老读者叙叙旧吧,已经15年了,连我爷爷都看过的老书我居然会看,离奇而又不完全脱离现实的故事让我特喜欢,蛤我为了这本书天天跑步练字天天幻想有一天它会变成现实,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一直不愿意看沙海和藏海花后面的,只想看纸质书,对电子书很排斥,看俩页就看不下去了,自己也不知道为撒这本书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神奇吧。潘子他们的掏心掏肺死而不惧其实丝毫没有让我动情,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离奇的是我居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至于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这本书神奇??青铜门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场面,十年书里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完全相信自己,什么事都可以做成。但人要完全相信自己,是几乎不可能的,就像你不可能相信自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一样。”其实我们对相信自己这方面认识还浅呢,相信真的难如登天啊……反正我是不行如果真的有盗墓笔记里面的这些事,那我会怎么样呢?这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好吧这是轮不到我去想的,世上稻米千千万,有钱人的占一半,怎说如何去盗墓,一穷二肥想的开。什么嘛,盗墓这件事还轮不到我,再说现在法治社会怎么可能去呢,我就想想不妄想了很久了,十五年,稻米还是有很多。盗墓笔记没有什么儿女情长,亲人离别这种想想就尴尬的情节,它只是一味的写了一场冒险故事,却打动了无数读者,他们从似乎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修饰文字里读出了悲与欢,读出了三个人的传奇。“我知道,在福建南边的山里有一个村子,那里的风水很奇怪,村子坐落在一个山谷的半坡上,附近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花常年落在村子上空,使得村子好像下雨一样。村子里的老人说,以前有僧人游居过这里,写过一首诗,说这里百年枯藤千年雨,雨落千年才会停歇。我也想去看看那一直下的雨,看看那生长百年的树藤,直到赴那场千年雨歇。”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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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盗墓笔记》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7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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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观后感:《盗墓笔记》_750字终于,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十点熄灯,八个人倒在床上,各自拿着收音机,带着耳机,听着青雪讲鬼故事,也是从青雪的口中得知了盗墓笔记,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关灯就准时的,打开收音机收听,和我临床的金雅,头对着头,听着盗墓笔记,听着听着八个人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鑫鑫,金雅,荣荣,大威,山东,彦斌,峰哥)时常半夜醒来,发现山东的收音机还开着,叫又叫不醒他,时常要我自己下床去关。记得那个时候,第二天就要考试了,可是,每天晚上还是会收听,盗墓笔记。确实,盗墓笔记伴随着我们这一代,度过了,精彩的大学生活。那天看到我小侄女拿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感觉很亲切,这么一个小小的收音机,伴随我们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现在谁还会没完睡前,抱着个收音机,知道听睡着,呵呵。后来就开始租书看,因为笔记确实太好看了,故事总是一环套一环,每每看听到关键的时候,就结束了,就租书看,但是那时候的盗墓,还处于连载中,总是作者更新的速度,跟不上读者的速度,常常能看到很多读者在网上,骂声一片(一点都不理解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再后来,自己有了电脑,就去青雪的微博,把所有盗墓都下载下来,一次听个够,可是那时的盗墓还是没有出完,听到高潮的地方,断掉了,那种感觉,唉。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只一次想放弃掉笔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又更新了好多,总会再次去看如今,笔记全部出完了,很感谢作者,让我在回忆自己大学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八个兄弟,大晚上,集体准时打开收音机,这样一幅滑稽,但很怀念的场景。20*的情人节快到了,在此情人节到来之际,祝愿天下所有恩爱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有情人,不成眷属,欧耶!!!700字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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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后感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这个作品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也是他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在他的整个文学创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这本书里有25个短篇小故事,每个故事作品都采用见闻录的形式,真实、具体、生动、形象,风格多样,语言简练。而我最喜欢的小故事主要讲了作者和猎人叶尔莫莱到距离利哥夫五俄里之外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弗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苏乔克”的老人。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马车夫,现在是渔夫。作者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屠格涅夫用他的语言将风景描绘的极其优美,人物的形象生动。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第一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从清早起天色就明朗;朝霞不像火一样燃烧,它散布着柔和的红晕。太阳—从一片狭长的云底下宁静地浮出,发出鲜明的光辉,沉浸在淡紫色的云雾中……”这样的句子时,我都会深深地沉浸在其中。作者在书中表达了他对农奴制的痛恨和批判、并指出是农奴制使广大的农民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作者对农民和农奴表示出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对那些高傲而自私的贵族地主给予无情的嘲讽和鞭挞。而屠格涅夫的才华也是毋庸置疑的,正如同法国作家德·沃盖说:屠格涅夫的才华“正好表现于保持现实和理想之间的惊人的匀称,每个细节都停留在现实主义的领域……而整个说来却漂浮在理想的领域。”当阅读完《猎人笔记》时,我还是沉浸在那一个个小故事之中,为作品的精彩啧啧称赞,久久不能忘怀。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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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2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3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1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2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3《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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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笔记看了你的文章,久违的平静的心又泛起层层的涟漪,在心底蔓延开来。我在这条路上的感受,竟有些和你的一样啊。我很高兴,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我遇到了你。自己的孤单,只有自己在黑暗的角落默默的承受。我自己在昏暗的世界中昏昏噩噩的生活。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时觉得世界与我格格不入。但我自己无能为力,就像在鲁迅文章中提到的庸人一样啊,知道这样做不行,可不能去说什么啊。在偶然间遇到了你,又在偶然间看见了你的心情笔记,使自己的心在你的文章下引起了共鸣。自己在自己孤单的路途中,遇到了你,遇到了一个生命中的朋友,一个知己。我在文章中寻找快乐,但短暂的快乐之后,又不得不回到这现实的社会,这个令人感到陌生的社会。来重复自己也不知道目的的事。可是,这就是世界本来的面目吗?不相信,我不相信,我叫喊着。但只有自己的声音在山谷中久久的回荡,久久的回响,不见任何人来回答,来理会这个孤单和陌生的人儿。现实的空气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拼命的挣扎。但每一次的挣扎,换来的是遍体鳞伤,但自己还要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在这世界中继续活着,来继续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来融入这个陌生的世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陌生的活着。看着陌生的人,陌生的景,做着陌生的事,有着陌生的想法。陌生得觉得自己有很陌生。这就成就了一个陌生的人——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做永恒的朋友吗?永恒的文字记录着青春的足迹,短暂的生命流逝在时间的尘埃中,淡去了往日的辛酸,时间的浮华,季节的回忆。在陌生的世界里,人也变得麻木,没有一丝生气,因了黛玉的一阕《葬花吟》,顾影自怜,即使自怜,但很高兴遇见了你,在这陌生的路上遇见了一个知己。开始变得喜欢你,喜欢你笔下的文字,喜欢那种默默的情怀,喜欢那文字涌动的力量。我们可以做永恒的朋友吗?送你一首诗旷野的风飘逝了青春我依然站在原地傻傻地张望怀恋曾今清淡的悲哀与甜蜜。70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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