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口的傻子父亲
望着窗外,风吹过我的秀发,窗外的大雨‘飒飒’的下着。雨滴在心中绽放出泪花。
记得那年,我是16岁,一个花一般的少女。我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我爸是个傻子,我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让父亲来学校,因为,我怕被笑话。
那天,是中考的前两天,雨下的比往常更大些,校门前过往的车辆数不胜数。今天中午,妈妈说要加班,晚上不来接我,让我自己回来,看着这个糟透了的天气,我的心情也糟透了。背着书包,往外冲,鞋子已经湿透了,我踏着水花前进着。坑坑洼洼的地,让我时不时地摔在地上,棕黄色的泥土在我身上变得显眼。心里想着,要是,我有一个和别人一样的父亲,我是不是不会这样了,我是不是不会在这烂泥上飞奔,我是不是不用淋着大雨回家,我是不是也可以很幸福。我的泪花和雨滴混交在一起。雨下得更猖狂了,好像在讥笑我。
我跑过一个又一个的角。在一个离学校很远的地方,我看见一个暗影,我的警惕心不禁提了一提。我静静地走过去,脚已经颤抖的不行,脑子里一个不好的想法浮现。我放慢了脚步,调整了呼吸,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不怕,我咽了一口唾沫,淡然地走过去。一个慈祥的笑脸在我面前,他笑的像个孩子一般,拿着一把雨伞,自己却淋着雨,他笑笑说:“爸爸不给芸芸丢脸,爸爸在这里等芸芸。”他慢慢的从他那件破旧的大衣里拿出一件外套,说:“芸芸不冷了。”我低着头,咬着嘴唇,默不作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真的好后悔,后悔我怎么这么晚才明白,这是我爸爸,一个爱我至深的父亲。
我接过雨伞,说:“爸,我们回家吧,走,我们回家吃饭去吧。”我过身使劲地擦抹这我的泪痕。爸爸有点不高兴地说:“芸芸不哭。”我哽咽着说:“爸,没事,只是沙子进了眼睛而已。”我拉起父亲的手,消失在下一个角口。
一滴泪,打湿了一个少女的心……
浙江绍兴诸暨市浣江初中初一:花_落
面条
毕竟是山西北部的人,爱吃面,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是一个小小的面食爱好者,非常喜欢吃面,当然也对面也有一些自我研究,造诣也颇深。(此处夸张)咳咳,现在就不多说了,请大家走入我的面食世界……
山西最出名的面是刀削面,用一块既长又扁的面放在板子上,用削面刀开始削,削成既长又是一片一片的面,放在锅里煮沸,待熟了之后,捞出来,将肉汁与一些菜倒进碗里,并撒一层厚厚的香菜,加一个卤蛋,将面搅拌均匀后可以开始吃了,就但看样子吧:白白的面条,陪着红褐色的肉汁与肉,还有几片香菜点缀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卤蛋卧在上面,单看就让你流口水了,再闻闻味道,啊,那叫一个香啊,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筷子,狂吃起来,那滋味,有烫嘴烫嘴的感觉,而又能把面的劲道与肉汁的美味完美的混合在一起,让人吃了一口想吃下一口。当你嘻里呼噜的把面吃完,你会发现自己的鼻子上已经挂满了汗珠。
当然,面条也不只有这一种,我还喜欢吃拉面,喜欢去县里的兰州牛肉拉面馆去吃拉面,坐在店里,要上一碗拉面,便在那里静静的等待,过几分钟,一碗拉面便做好了,服务员端了上来,一碗大大的拉面面条既细又长,整整塞满了一碗,上面也撒着香菜末,还有几片牛肉,把它搅拌好,动用起你的筷子吧,把拉面放进嘴里,有一种柔柔的滑滑的感觉进入了你的口腔,啊,好舒服啊,吃后,还有一种微辣的感觉,忍不住想伸舌头,但面也是要吃的,我一鼓作气,全部囫囵吞枣的吃了下去,吃完后,任有余香回环在我的口腔,舒服极了。我这才明白:吃也要细细的品,即使它的味道不怎么好。
我爱吃的面还有很多很多,一时半会还和你们说不清楚,如果你想知道的话,那就和我一起来“品面吧”!
初一:吴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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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口的傻子父亲_75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望着窗外,风吹过我的秀发,窗外的大雨‘飒飒’的下着。雨滴在心中绽放出泪花。记得那年,我是16岁,一个花一般的少女。我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我爸是个傻子,我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让父亲来学校,因为,我怕被笑话。那天,是中考的前两天,雨下的比往常更大些,校门前过往的车辆数不胜数。今天中午,妈妈说要加班,晚上不来接我,让我自己回来,看着这个糟透了的天气,我的心情也糟透了。背着书包,往外冲,鞋子已经湿透了,我踏着水花前进着。坑坑洼洼的地,让我时不时地摔在地上,棕黄色的泥土在我身上变得显眼。心里想着,要是,我有一个和别人一样的父亲,我是不是不会这样了,我是不是不会在这烂泥上飞奔,我是不是不用淋着大雨回家,我是不是也可以很幸福。我的泪花和雨滴混交在一起。雨下得更猖狂了,好像在讥笑我。我跑过一个又一个的转角。在一个离学校很远的地方,我看见一个暗影,我的警惕心不禁提了一提。我静静地走过去,脚已经颤抖的不行,脑子里一个不好的想法浮现。我放慢了脚步,调整了呼吸,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不怕,我咽了一口唾沫,淡然地走过去。一个慈祥的笑脸在我面前,他笑的像个孩子一般,拿着一把雨伞,自己却淋着雨,他笑笑说:“爸爸不给芸芸丢脸,爸爸在这里等芸芸。”他慢慢的从他那件破旧的大衣里拿出一件外套,说:“芸芸不冷了。”我低着头,咬着嘴唇,默不作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真的好后悔,后悔我怎么这么晚才明白,这是我爸爸,一个爱我至深的父亲。我接过雨伞,说:“爸,我们回家吧,走,我们回家吃饭去吧。”我转过身使劲地擦抹这我的泪痕。爸爸有点不高兴地说:“芸芸不哭。”我哽咽着说:“爸,没事,只是沙子进了眼睛而已。”我拉起父亲的手,消失在下一个转角口。一滴泪,打湿了一个少女的心……浙江绍兴诸暨市浣江初中初一:花_落7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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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口其实感动就是这么简单,源于微笑,蔓延于整个生命。目标而无暇旁顾。——邓肯今天,我去阿姨家吃喜酒,阿姨的女儿结婚。途中,我遇到一个乞丐,当他向我乞讨时,我不禁踢了他一下,急忙溜走了,到了酒店门口。我在老远就看见阿姨在对我招手,我急忙跑过去,到转角口时,我隐隐约约看到了三个黑乎乎的身影。当我再无意中一瞥,那三个黑乎乎的身影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第一位是一个老奶奶,她眼神空洞,面孔黧黑,额头上像小溪似的皱纹好像数也数不尽,她那干裂、粗糙得像松树皮一样的手却还紧紧地握着另一个手。那是一位老爷爷,尖尖的下巴上,飘着一缕山羊胡须。他虽没有站起来,但是我感觉的到他很高大。最后我注意到了那个最角落的小孩子,他睡着了,他依偎在妇女和墙上,一不小心倒了下去,那墙上便就有了一道黑色的弧线。我心想,他们不会是蹭饭吧,我向表姐说了这一切,表姐说:“他们是乞丐,我每天见到他们,他们都在我家门口,我同情他们,他们又没饭吃,我只能把他们带到这里来了。”我心想:“原来就是几个乞丐,哼!。”“我才不要去呢。”可是不经意,我到了。那个孩子好像要什么。我问表姐:“他想哭好像哭不出来,怎么回事?”“那孩子生来就是哑巴!”“这是那位老爷爷。”我不屑的叫了声老爷爷,“姐姐,他们年纪这么大了,不可能生了一个小孩子吧?”这时老爷爷发话了:“这是领养的孩子。”我注意到了老爷爷说话时,另外一个袖子好像空荡荡的。我心顿时一揪。可是当我再次回眸,我彻彻底底对这对乞丐有了敬佩的情怀。我看到了,那个老奶奶是瞎子……当我吃完饭时,我给那三个乞丐送去了最好的饭菜。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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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他是一个捡垃圾的,人们都用“傻子”称呼他。由于他经常来我家门前的这个垃圾站捡垃圾,我们便经常注意他。别看他的智力不高,但他能区别哪些该捡,哪些不该捡。他很规矩,不像有些捡垃圾的连偷带摸。我们经常能看见他带着空垃圾袋来,背着满袋子回去。父亲一直教我要助人为乐,并经常潜移默化地影响我。那次他见“傻子”捡拾垃圾中的食物吃,实在看不过去,立刻就打听“傻子”的住处。去过他家之后我们才了解到,他的父亲是个退休职工,每年靠退休金养着两个傻儿子。“傻子”的哥哥比他聪明,在路边靠修车、打气挣点钱。哥俩都自食其力地劳动。从那以后,我们都尽力地帮助他,给他成捆的废报纸,有时还送点水果、生活用具。“傻子”总是向我父亲要烟抽,并叫他“大哥”。有一次,父亲给他点了烟后,见他在捡垃圾时把不要的东西扔到桶外,乱七八糟的,便叫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回桶里。他真的很听话,从那以后,不论是不是自己扔的他都捡回垃圾桶里去。记得在春节前的几天,邮局送来了我们楼每家都有的广告信件,信件很厚,堆积在门口的信架上,没有几家拿这些信。几天后,这些信都散到了地上,也无人问津或者捡起来,有时一不注意还会给这些信踩个“鞋戳”。那天父亲给“傻子”拿报纸,“傻子”也跟着进了楼道,他看见了这堆信,整理整齐后捡了起来。父亲还以为他拿这些当垃圾了,也没说什么,给了他报纸后,回头一看,我家的信箱上整齐地插着这些信。我们都深感吃惊,并被他的举动所感动了。“傻子”总是回报每一个善待他的人,他善良的心就像一泓清泉,明澈、清透。他的世界里充盈着劳动的喜悦和收获的欢乐,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6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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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和妈妈在花园里散步。花园里的人真多呀!有的在专注地打太极,有的在悠闲地散步,有的在看风景,好不热闹!周围的一切显示出城市的繁华与热闹。可是,在花园的一个狭小角落里,坐着一个年老的乞丐。他的脸被夏天刺辣辣的太阳晒得通红,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流下来。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背心,这显示出了他的身体缺陷:断掉的右臂。他身上的衣服和左手以及脸都布满了厚厚的泥垢,唯独那一条短裤还很干净。他非常瘦削,从他的脚可以看出他流浪了不只一天。因为他的脚已有多处磨伤,他用沙哑的声音对路人说道:“请给我一点水喝吧!”路人却都纷纷掩鼻避让。我看到这一情景,不禁生起了怜悯之心,对妈妈说:“妈,给我五元钱。”妈妈停下来问我:“你要钱干什么?”“我想给那个乞丐买瓶水和一个面包。”看着妈妈慢吞吞掏钱的样子,我显得不耐烦了,干脆直接跑到旁边的小卖部,说:“阿姨!快给我拿一个面包和一瓶水。”当她把面包给我时,我指了指身后的妈妈:“那儿!我妈来给钱。”又对妈妈大声叫道:“妈!快来给钱!”说完,就大步流星朝乞丐跑去。当我把面包和水递给他时,他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他大口大口得喝着水,一下子喝掉半瓶,又一口咬掉半个面包。他边吃边点头,含糊不清地对我说:“谢谢啊!谢谢!”从他吱吱丫丫的话语中,感受出对我的感激之情。有人说:“帮助乞丐是傻子。”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心甘情愿做这样的傻子。点评:巧妙地运用拟人手法,使文中的物像具备了人的行为特征、人的思想情感,使之从侧面体现文中主人公的心灵历程。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这篇作文取材新颖,构思奇妙,语言生动活泼。字里行间透露出清新的生活气息和儿童情趣。6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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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我们都在祭奠,祭奠些什么呢?那充满虚伪的友情,还是那说不出口也不敢说出口的亲情,还是那虚无缥缈的喜欢,一切都是否可以画一个圆满的句号,停留在昨天,不会留下太多的遗憾,只是留下美好的回忆在昨天,我们都不用…—题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都在哭泣着,可在脸上却挂着苦涩的笑容,害怕哭泣会带给我们太多的伤心,以为微笑着哭泣,也可以很爽,可以不那么痛苦,不那么的容易让人看出,我们之间,太多,太多,抱着泰迪熊,再也感受不到它的温暖,仿佛我们之间的结束,让它也死去了,我痛苦的挣扎着,想要得到一丝丝的温暖,可怎么也得不到,本来明亮的屋子也在内心冰冷的世界冻了,此刻显得那么黑暗,黑暗之中,依稀看见一个女孩抱着泰迪熊痛苦挣扎,渴望得到什么,她环抱着胳膊,中间夹着一个熊,可在此刻,一切显得软弱无力,从脸上看出的是无尽的痛苦和软弱与无奈,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都痛苦着,可却不愿意结束。如果可以,宁愿从来没开始过。如果可以,宁愿结束,让他们结束在昨天,留下的是美好的回忆,也不用怎么痛苦的坚持,不用怎么累。如果可以,结束了吧,转角,到了过去吧。我们之间,不合适,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以前,美好的一切,现在,无语的虚伪,未来,看不到尽头的空洞,想要写些伤感的语句,画满满的涂鸦,可在此刻,却什么也弄不出,只能是无尽的无语,我们,可以转交过去了吗?可以忘记,可以结束了吗?祭奠些什么呢?转角 过去,我们属于了过去式了,我们不要在彼此痛苦着了,我们不要,在互相欺骗着了,我们只属于快乐,我不要我们属于痛苦,与其痛苦,不如结束,留一个美好的回忆,留一段美好的情缘。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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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作文今天下午放学,我和王子帅在枝繁叶茂的大树下玩卡。突然,有一个大人拍着我的肩,我下的毛骨悚然,我摇着头看,是个人,站在旁边的张涛大叫:“快跑,他是傻子。”我飞快的拿起卡背起书包赶紧跑,王子帅反应迟钝没有跑掉。那个傻子披着一件绿色的大衣,破旧的牛仔裤,漏着洞的黑皮鞋皮鞋,头发很乱,像刺猬一样,黑脸大鼻子,两柳眉倾斜着,好像很生气的样子。那个傻子并没有伤害王子帅,只是扔着她的书包玩,他似乎对书包感兴趣,那个傻子又把书包当做铅球,他用力一扔,扔到了一个厂子里,傻子跑到厂子门外,东张西望的,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我指着傻子说:“你快滚开!”傻子说:“你这个傻瓜,一边去。”我跑了回去,对伙伴们说:“我们应该把王子帅的书包取来。”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对小伙伴们说:“这样……”我们分了两个小组,一个小组去拖住傻子,再让一个跑得快的人去厂子里取回书包,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去骂傻子,“你这个狼性狗肺,忘恩负义的家伙,你是一个蠢猪。”傻子一听,说:“你们在夸我。”我们说:“啊,这还夸他?傻子把亏是傻子。”我们又用一些柔软的泥捏成球,对傻子一扔,打到了傻子的脸上,打到了他的胸前,远看像一个女人。这时,傻子气的暴跳如雷,火冒三丈,拿起大石头气势汹汹的向我们走来,我说:“我去吧。”“好。”我绕了一个圈子,跑到厂子里,傻子见我跑到了厂子里,就向我跑来,我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快的跑到了厂子外面,逃脱了傻子的“魔爪”。我见王子帅转悲为喜,对我说:“谢谢。”“不用谢。”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没有做不到的事,只在于你有没有动脑筋。65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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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的路“打死他!打死他!”喧闹的叫喊声。“啊呜啊呜”的哭声。正在做作业的我不由自主地把头探出窗外……映入眼帘的是:一群男孩子围着一个人——那个傻子!大冬天的,他只穿一件又旧又烂的“白”衬衫和一条破了洞的黑色中裤,他没有鞋子,所以只好光着脚丫走路。他头发乱糟糟,衣衫褴褛,二十几岁人,智商却像三岁小孩那样,饱受了人们的鄙视和唾弃。男孩们见了傻子,条件反射般从地上迅速抓起一把石子,然后猛地砸向傻子,像投篮一样地砸。砸在他脑门上,砸在他肚子上,手上、脚上。傻子的疼痛换来的是一片讥笑声。他急了,急得六神无主,手忙脚乱,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男孩们。许久,他想到办法,他傻乎乎地去求助于路人。他一手捂着被砸痛的脑袋,一手指着男孩们,向路人“呜呜”地诉苦,好像在说:“好心人,他们欺负我,您快帮帮我!”可是路过的人谁也没读懂他的哭声,他无助的眼神、惊恐而流的眼泪,还有那双颤抖的手。他得到的是路人的白眼、咒骂。这时候,一个骑自行车的青年“极速漂移”,竟然“移”到了傻子身上。很显然,他这是故意要撞倒傻子。傻子瘫倒在地上,他失望极了,他痛苦极了,他害怕这些恶魔,他害怕这个黑暗的世界。许久,他从地上爬起,怒吼了一声,把大家都怔住了,他飞快地跑起来,他想要躲起来,想要避开这一切。他朝前方奔跑着,头也不回地跑着……可是,我分明看见路上,有滴滴鲜红的血液,那是从傻子的心上流下来的,这些血液日晒不干,雨淋不去,永远都不会消失……我看得心里酸酸的,眼泪悄悄溜了出来,这一切的一切也在我的心上烙下了一个印记……从此以后,我再也没看到过那个傻子。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有没有被雨淋着,被太阳晒着,有没有感冒,他是否饥饿,是否被别人欺负,是否还活在世上……傻子的路看不到尽头,是黑暗的,是悲惨的。不信,你也去走走?初一:植嘉楚6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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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求名从前,有一个婆罗门(印度僧侣,其主要工作是诵经、传经、并主持各种宗教仪式),自认为有广博的知识,不但通晓天文地理,甚至知晓前生后世。有一天,他到了一个大都市,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他竟抱着自己的儿子,伤心地哭了起来。那些好奇的人们前前后后地把他包围住了,有一个人问道:“你为什么哭的这样伤心呢?难道有什么不幸的事吗?”“是的,”婆罗门指指抱着的孩子,极为伤心地说:“小儿只有七天的寿命,七天后一定会似死的!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得死去,我怎能不伤心呢?”“你怎么知道?”那些围着他的人疑惑地问,而且非常不安地看着他。“我怎么不知道?”婆罗门显得十分不高兴,“我通晓过去未来,能看到未来一百天内所发生的任何事情。现在小儿尚有七天寿命,我早看得清清楚楚了,哪里还用怀疑?”“现在贵公子不是很健康吗?”大家对他的话仍然将信将疑。“你不会看错吧?”“我绝不会看错。”这位婆罗门夸耀自己说,“从前,我预测日月什么时候晦明,星辰什么时候损落,都没有丝毫的差错;人生寿夭的事,我更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一次有怎么会不准呢?”六天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婆罗门的儿子仍很健康地活着。到了第七天,婆罗门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为了让别人信服,为了获得成功的虚名,竟狠心地将自己的儿子杀了,一次来证实自己的语言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事实!听完这个故事后,我们都很气愤,残忍的婆罗门为了自己成功的虚名,竟然将亲生儿子给杀了。这种做法我们是坚决反对的。因为我们知道,要想真正获得别人的称赞,这些取巧的方法是行不通的。狐狸的尾巴最终还是回露出来的,婆罗门的恶行终有一天还是会被人发现的,那是,所有的人将会惩罚他。要获得成功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脚踏实地。所以,如果我们真的想成名,获得大家的赞扬,就得扎扎实实地练好自己的本领。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