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碎之事
那一道美丽的风景。
[一对好朋友]
他们是一对好朋友,同年同月同日生,同校同班是同桌,种种原因,让他们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情同手足的好哥们儿。
他叫王新瑞,是班里的体育高手。跳绳啊,乒乓球啊,踢毽球啊,样样精通,长得一表人才,气宇轩昂,是班里的班草,是无数女孩子追求的对象,但是成绩一般般,作业做得马虎,所以,老师不是怎么喜欢他。
他叫黄其丰,是班里的班长,成绩优异,在班上名列前茅,琴棋书画无一不晓,曾经代表过学校外出参加比赛,获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体育成绩很差,经常因为体育成绩,而不能获得“三好标兵”,而且长得很丑,其貌不凡。
[他教他知识]
他俩,能坐在一起,是一种缘份,一个体育高手,一个学习高手,彼此帮助。
王新瑞,基础一般,阅读作文很差,作文经常离题,成绩也只是维持在70分到80分之间。黄其丰见此情况,便教他如何写作文。他从自己家搬来一堆作文书,拍了拍书上的灰尘,把它们交给了王新瑞,叫王新瑞多读书。他听他的话,便开始攻读作文书。果然,一个多月后,他的知识增强了些许,然而,黄其丰依然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他叫王新瑞每天坚持写日记,但是王新瑞十分讨厌日记,怎么写呢?黄其丰参加过作文班,而且作文班里的文自成老师能让一个孩子轻轻松松地写完一篇一千字的作文。黄其丰把文自成老师的方法授予王新瑞,从此,他能轻轻松松地写完一篇日记。他也叫他叫做“黄老师”。
[他教他双飞]
王新瑞,是位跳绳高手,尤其的“双飞”,全校第一,一分钟跳绳230个!他,是个体育差手,于是,他请求他教我“双飞”。
“双飞”很难练,练“双飞”,除了增强体质之外,它还考人的耐力。通常跳“双飞”十分消耗体力,所以,学校能跳“双飞”的没几个。
他拜王新瑞为师了。
之后的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坚持教他练“双飞”,无论是盛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总能看到有两个小男孩在操场跳绳。对,他们就是王新瑞和黄其丰。
过去一年了,他依然没有练成“双飞”。他对他绝望了。
又是一节体育课,他们俩拿着绳子来到操场。他先示范给他看。突然,他停了下来,然后背向着他咳嗽了几声,说来也奇怪,这几天他总是咳嗽,而且咳得很厉害。他没有理会,坐在一旁。等他转过身来时,才站起来练“双飞”。
[空空的位置]
儿童节那天,天气忽然变得很坏,老天爷变脸了,天空下起了暴雨,大风肆虐地吹着。黄其丰马上意识到,是台风来了,幸亏不是红色台风警告,只是橙色警告,于是,大家便像平常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但是“六·一”儿童节的节目,也因此被暂停。
平常王新瑞都来很早的,可是,七点半了,他还没来;七点八了,广播响了,他还没来;七点十了,还没来;八点了,上课了,他也没来。他旁边少了一个人,空空的,让他产生厌恶的感觉。他怎么还没来,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同时他又自我安慰,应该是台风的关系,他不来了。
一直到下午,刮了一上午的台风终于去了另一个目的地了。但是,他依然看不到他的身影。那个位置依然是空空的。他没心情上课了,所以被老师撤掉了一星期的班长的权利。
[山上的棺材]
放学后,黄其丰背着沉重的书包来到了他家,一幢豪华的别墅映入他的眼帘,他家竟是那么的美丽!
他按了门铃,没人来开;又按了一次,还是没人来开;再按了一次,还是没人回应。我的心紧张起来,顿时意识到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黄其丰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他家。
突然,一张纸吸引了他的眼球,他走过去,拿起来,是一张冥纸!他吓得往后退一步。然后像前眺望,发现还有许多冥纸,一直伸延到和易路,那些冥纸才“转弯”,他拿着那张冥纸走出和易路,看到那冥纸一直延伸到棋瑞山,还听到了敲锣打鼓的声音和凄凉的哭声。他快步走过去,看到了一副棺材躺在棋瑞山脚,旁边有许多人在哭泣。他吓呆了,傻傻地站在那里,手中的冥纸滑落下来,掉到地上……
[冲到了湖里]
他很快清醒过来,缓步走了过去,因为不想太快见到这情景。王新瑞的妈妈卢露美一见到他,就抽泣地对他说:“黄其丰,你终于来了,王新瑞,王新瑞,他,患肺癌去世了,他临死时一直想见到你,你终于来了,可惜他没看到你,我们不知道你住在哪儿,我们连他最后的愿望都完成不了,我们作为他的家人,真该死!”说完,用手掌掴自己的脸。
他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再一次傻傻地站在那儿,卢阿姨躺在地上大哭,他的泪水滴到了她的脸上。他受不了这打击,一阵傻呆后,他突然傻笑起来,笑得越来越大声,然后向后转,冲向棋瑞湖,卢露美看到他这样,连忙起来,冲他吼:“黄其丰,你干嘛!你这是干什么?!”她追着他,他没有回应她,一直在傻跑。接近棋瑞湖了,卢露美大喊:“黄其丰,别这样,停下来!停下来!你听到阿姨的话没有,停下来!”但悲剧还是发生了,他“砰”的一声冲进了棋瑞湖,他听到卢阿姨在大哭,但过了一会儿,他什么也听不到了,沉在了湖底……
[那一道风景]
一到多云的天气,云就会积很多。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卢露美,她经常站在她的楼顶,看着湛蓝的空中的云。因为,那云的形状,就像是两个小男孩在跳“双飞”。对,这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键盘与鼠标的对话
一天,鼠标对键盘说道:“亲奈滴你看我的新造型漂亮不?”
键盘百无聊赖的说:“兄弟,我说你不要吓我行不?不知道我最近正愁着做个新造型呢么?还敢用这种事刺激我!活腻歪了是吧?”
“兄弟啊,不是我说你!你就为这事发愁啊?你看看我,这行头、这打扮,哼哼,知道不。只可是人家大卫的手笔啊!我为了等他可是饿了三天三夜排队没合眼啊!!”鼠标说道。
“啥、啥?哥你别吓我,不知道我这承受能力差啊!你这不眠不休的不累啊?”键盘诧异道!
“哪里哪里!我后边还有二百五十个人呢!!!”
“.......嘿,这二百五!我还真是没话说了......”键盘无奈的说道。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以前不还是为了一块口香糖牌了好几天的队么?那号也是够吉利的:“1250!”鼠标气愤的嚷道,“你真是气死我啦!咱们两个以后绝交!从此不相往来!”
“好啊!你以为我怕你啊!哼,告诉你!以后绕着点我走路!否则伤了你我可不管!”
“哼,这句话我说才对,再见!哦不,是永不再见!”
这时,一个个苍老的声音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预知今后如何,请见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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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向时,你不知道后面会有什么等待着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倒着跑如此害怕的原因吧。可我很特殊,倒着跑比谁都快,可是正常的跑步却显得力不从心。呵呵,我就这么怪吧。一幅“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场景让我留言往返,估计王维写这首《山居秋暝》的时候,也会有如同仙境般的感觉吧。我坐在森林中的一个座椅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极力想想这一切美好的事情.那些记忆中的琐碎,一点一点拼接起来,便成了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从座椅上起来,把身子靠在一个大树上.我想这样,更贴近自然,他会帮助我寻找记忆的拼图吧.几只蝴蝶飞了过来,他们在想我招手,诉说着森林的美好。在领头的蝴蝶召集下,又有许多蝴蝶跟着飞了过来。“流连戏蝶时时舞, 自在娇莺恰恰啼。”大概就是写得这个场景吧。反正他们说的什么我也听不懂,脑子里一片空白。琐碎的记忆,也不是多么美好。算了,欣赏这一大片的绿色是最好的选择了。我并不想放弃寻找记忆的机会,毕竟大自然给予了我灵感,不能白白浪费。哪怕是一些没有用的华丽情操我也愿意记起。从对面的山洞中飞出了几只小鸟,被黄昏的独特色彩所吸引。于是站在树上,一动不动的观察着。不过,那已经是下午五点了,马上就到晚上了。我想,“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再合适不过了。在这春山中,万籁都陶醉那种夜的色调、夜的宁静里了。因此,当月亮升起,给这夜幕笼罩的空谷,带来皎洁银辉的时候,竟使山鸟惊觉起来。我本以为它们会被黑暗吓到,果然如此。它们已习惯于山谷的静默,似乎连月出也带有新的刺激。“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写得不就是着眼前的一幕吗?我突然感觉到我是多么幸运,自己只不过是出来散散步却能够亲眼目睹古代诗人所描绘的美丽景色。这一切,不就是记忆?我把每一秒前经历的事情在脑海里仔仔细细的记了下来,然后……我突然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没关系,咱们来复习一下记忆的构成。记忆是人们过去的经验在人脑中的放映录像,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理活动。形成记忆的过程有括识记、保持、再现和回忆四个基本过程。现在,只不过仅仅再现这一步。我赶紧跑回了院子里,回忆着那森林深处浮现的美妙景观。就这样,我找到了记忆深处的琐碎。我突然发现回忆是如此美好。8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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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琐碎之事徜徉在午后的阳光中,看飞鸟轻盈的划过蓝天,呼吸着自由的空气。站在记忆走廊的那一头,慢慢拾起散落在路上的碎片,拼成一段段破碎的回忆……——题记1、剧场那是爸爸妈妈小时候常来玩耍的大剧院,现如今已经破旧不堪。被列为拆迁中的一项,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它坚强的熬到了现在。岁月的刻刀不免将它刻得伤痕累累,但它只是默默地等待着消失的那一天。走进这个摇摇欲坠的大屋子,观众席上空无一人,台上的旧钢琴安静地待在那里,殊不知自己将在几天之后和剧院一起埋没在这片依赖许久的土地下。漫步灰尘的地板上,一个铅色的小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是一块用石头做成的胸章,上面刻着一个名字,小石头静静的躺在我的手心,那发锈的曲别针让我突然想知道它的由来,靠在一根看似坚固的石柱上,在一束阳光下玩弄着胸章,脑海里渐渐开始了关于它的遐想……胸章的主人肯定是个调皮的男孩,他也经常来这个大剧院玩耍,他做了一个胸章,别在衣领处,在一次玩耍中不下心落在了这里,第二天他就和爸爸妈妈去别的地方了……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中的我,就这样思考着,在脑海里把这个故事改了又改,直到自己对故事的结局感到满意时才将它打断。怀揣着胸章回到家,家里还有一个人,妈妈说那是她的小学同学,叫张海滨。听到这个名字,我感觉那么熟悉,猛然间想起这个名字在那枚胸章上也有,哦,胸章的主人原来是他啊。我很庆幸帮胸章找到了主人。在他离开时,偷偷将那枚胸章放进了他的口袋里。我似乎能在脑海中想象出他看到胸章后那会心的一笑……心里就欣喜许多呢。2、风筝这是我在搬家时从储藏室里找到的,那是爷爷给我做的。小时候,我总让爷爷帮我做些好玩的,像不倒翁啊陀螺啊等等。依稀记忆中,这只风筝是爷爷做得时间最长的玩具,选材料、拼造型花了将近两星期的时间。上面还有一行字,是我写得,歪歪扭扭,充满了童稚。写的是:“恬恬要和爷爷一起飞!”多么可笑的话啊!却包含着一个孩子对梦想的执着和信心。我能想象到那时的我握着笔认真写下这一行字的情境,多么可爱啊。风筝做好后,我便迫不及待地和爷爷去后山的空地上去放风筝,可我总是放不起来,爷爷说:“恬恬,没有风的帮助风筝是不会飞起来的。”我点点头,等着风的到来。足足等了两个钟头,才起风。爷爷帮助我收线、拉线,风筝在天空中摇曳着,我则在山头上大喊:“风筝起飞喽!风筝飞起来喽!”我喊得那么卖力,仿佛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听见。第二天,我瞒着爷爷偷偷来到山上,学着爷爷的样子放风筝,但是风太大,风筝被吹走了,风筝线断了,我赶紧上前追,要不是爷爷跑上山从后面抱住我,说不定我早坠下悬崖了。那一天,我哭了好久。爷爷为了哄我,答应去给我再做一个与原先一模一样的风筝,但我死活不依,就要那个风筝,因为上面有我写的话。爷爷只好答应帮我找风筝去。在爷爷的生活中又多出一项,帮孙女找风筝的日程,而且这几年一直没变。在我十岁那年,爷爷回家时给我拿回来一个破破烂烂的风筝,用针线缝好后交给了我,说那是我的风筝。十岁的我早已不稀罕这东西了,而是更加迷恋电脑或电视一类的高科技产品了。只是木木地应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回到屋子里去了。只剩下爷爷一个人茫然地站在屋外,手里拿着那个风筝。在爷爷离开的时候,我看见爷爷的手臂上一条条血痕在穿梭着,怪不得他刚刚好像在极力掩饰着什么。我突然发现,我在一句话中、一个动作里伤害了一位老人的心……看着手中的这只风筝,往事渐渐浮现在我眼前,我是不是应该向爷爷说一句迟到了两年的话:“爷爷,谢谢你帮我找回了这只心爱的风筝。”在剧院原先的栖居地静卧,脚边放着那只风筝,望着缱绻的蓝天,小时候的琐碎之事依旧在我眼前盘旋……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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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今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还是习惯地到家门口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出门,就听见“嗡嗡”的声音。抬头一看,家门口的那棵树已经开花了,辛勤的蜜蜂正在那采蜜呢!在那旁边的龙眼树,几只小鸟站在枝头唱着歌,那歌声真清脆啊!或许因为是清晨,所以它们朝气蓬勃。家门口种了些花,其中的一朵花不知在什么时候悄悄绽放了,她那粉红色的脸蛋看起来可爱极了。可是她虽然开了,但也面临着危险,万一突然来了暴风雨,她被雨淋倒了;万一有些人故意捣蛋把花摘了扔了;万一哪个小孩子看了希奇,摘了来玩……如果真的这样,那她的生命就结束了。就算没有被摘了,她的生命也是短暂的。回头看了看那棵石榴树,它仍然还是那么矮,不过又增添了一些叶子,看起来也是那么蓬勃向上。或许等到明天,它又会多了一些叶子。到以后,长满了叶子,最终开花结果。那样,它的人生就完美了。我停止了散步,躺在草坪上,望着的蔚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感到惬意。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天空是这么美丽。我很高兴以后每天都能像现在这样,躺在草坪上,望着天空。那时,你不禁会发出赞叹,原来自己每天都能看见的天空在现在会是这样的美好。看着天空那一朵朵云,组成各种奇形怪异的形状。有的像牛,有的像龙,有的像大大的铅笔……我站起身来,继续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几朵红红的牵牛花映入我的眼帘。我走上前去,想摘下来细细观赏,但这毕竟是大自然的杰作,不忍心摘下来。就让它继续在那挂着,让路人观赏,任它自生自灭。但它就算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会向人展示它的美。展示它的外表美;展示它坚强的品质美;展示它内心想为人类报时的美……我回到家,回忆着我所见到的景色,找到了那琐碎的记忆,将它组合起来,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6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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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童年,孩子,两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你,我,大家,都曾有过,但现在呢?它们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事情,零碎的回忆。【天真的孩童】冰心奶奶曾在她的第一首诗中写道:“除了宇宙,最可爱的只有孩子。和他说话不必思索,态度不必矜持。抬起头来说笑,低下来弄水是的,孩子永远是可爱的,他们那般天真无邪,与他们在一起,不必思索一些复杂的问题,不必害怕人心叵测,感到的,这是前所未有的放松与舒畅。然而,我早已不是孩童了。我是在何时从孩童变成少年的呢?也许是昨天,那个她身离去的昨天;也许是在我变得敏感时,变得由一件琐碎的不能再琐碎的小事而联想到许许多多事情的时候;亦或许是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当我因怕失去而变得敏感时,曾痴痴地想过,也许这样就能留住我身边的朋友,他们就不会再离我而去了。当时,我曾开心过,但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仅此而已。事实证明,我当时的想法是错误的。从那时开始,我真的有了前所未有的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着朋友的言辞,甚至于是一个给别人的表示友好的眼神,我都会嫉妒,我都无法容忍除我之外的人与她交朋友。有一天,我的朋友突然对我说:“你真的变了,变得让我琢磨不透,变得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我们就此再见吧。”我听后,呆住了,强忍着泪水丢下了一句话:“再见!”然后疾步离去,谁都没有注意到,有一行泪水从我的面颊流过。当时,我真的弄不懂,为了不让她离我而去,我努力改变了自己,但是为什么还是留不住她?为什么最终换来的只是一句“再见”呢?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真的不是一个孩子了,我真的变了,变得连我自己都弄不懂了。【逝去的童年】“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的,童年的记忆往往是美好的,它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阶段。然而,我的童年早已逝去了。偶尔回忆起来,总会觉得当时的我,实在太傻,傻的可爱。童年时期,每天总是在玩耍,总是那么爱笑。然而现在,取代的它的,是那做不完的卷子与公布考试成绩之后的泪水。每天总是重复着昨天做过的那些琐碎的事与那一成不变的冷漠的表情,几乎忘掉了什么叫做“笑孩子,多么天真;童年,多么美好。可惜我已不再拥有,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事情,零碎的回忆……8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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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琐碎在这个世界上,父爱是最伟大的。以前,我并没有好好地珍惜父亲对我的爱,自从看了《父爱》这篇文章之后,我觉得自己错了,错在我以前不知道什么叫作父爱,只是把它当作要一样东西而已。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对父子之间有着很深的代沟,为此,他们都有很冷漠。有一天,儿子要去南非的开普敦工作了,父亲得知了这件事以后,十分的伤心,含着眼泪从书房走出来,手里紧拿着一张地图,他将开普敦和镇江两地连成了一条红线,还说想儿子时就看看这地图上的红点和一条红线,看到了这里时,我的眼睛湿润了,泪花不停地在眼眶里打着转,一些过去的往事也不禁涌上了我的心头。那天,我们语文期中考试,我得了个“B”,往日那轻快的脚步也变的沉重了许多,,果然不出我所料,一回家老爸便问我的考试成绩,得知我得了“B”后,男子单打起来,可是我东躲西藏,老爸怎么也抓不住我,便叫来了妈,男女双打起来,幸好他俩打的轻,要不然的话我就要叫苦连篇了,回到屋子里,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父母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使用暴力,我要去上诉他们,但是又一想:打是亲,骂是爱,老爸老妈这样打我都是想为我好,想让我长大成才,使我走上正确的道路,想到这儿,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的确,父亲是多么的伟大啊,现在我才觉得应该好好珍惜这份父爱,因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同龄人没人疼,没人爱,更不用说想得到父爱了,难道不值得我的珍惜吗?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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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之事一遇到雨天,我就会想起我那亲爱的爷爷,想起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那天是星期五,不知道是谁招惹了老天爷,窗外的天空忽然阴暗了下来,下起了毛毛小雨。但谁料想得到,一到中午放学,毛毛小雨已经渐渐变成了倾盆大雨,我的心情也像天空一样,阴暗了许多。怎么办?怎么办?我没带雨伞也没跟家里人说来接我。望了望天,雨一时是停不了了。爸爸妈妈还在工作,爷爷奶奶的身体又不好,我也没带钱,我的心情真是糟透了。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的都走出了学校,我真是羡慕的很。正在这时,一声亲切和蔼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姜梦!”我回过头一看,“爷爷!”我激动的叫了出来,只见爷爷骑着自行车,穿着一身黑色的雨衣,但是这个小雨衣根本挡不住那成串的雨滴。我用书包盖住头,向爷爷跑了过去,爷爷赶快把伞撑开递给我。我发现座位被爷爷用塑料袋包着,他说怕在路上把座子淋湿了,我感动极了。“快坐上来吧!”爷爷说。“不用了,反正我也有伞了,我可以自己回去,您就别带我骑车了,这路多滑呀。”爷爷已经上了年纪,自己骑车都可能出危险,更别提下着雨带我骑了。爷爷忙说道:“没事没事,你自己大雨天回去我不放心,快走吧,一会儿雨更大了!”我只好答应了。爷爷每骑一步都非常小心,风越来越大,我的伞反复被刮翻了好几次,爷爷索性就把我的雨伞收了,把他身上的雨衣披在我的身上。豆大的雨珠打在爷爷的身上、脸上,我执意要把雨衣还给爷爷,但都没成功。终于到了家,爷爷的全身上下都是水,奶奶赶快拿来毛巾问我怎么回事,爷爷连忙插嘴说道:“没事,路上伞坏了,我把雨衣给她用,所以淋湿了,我去洗个澡。”爷爷刚转头进了浴室,我的眼泪就夺眶而出了。这件事令我终身难忘,也让我知道了爷爷是多么爱我,我是多么爱爷爷。我为有这样的一个爷爷自豪,骄傲!追问有写不是自己亲人的吗?回答感动是大海中突然涌起的一层海浪,那种澎湃让人的心灵是一种震撼!感动还是一片悄然落下的树叶,只有平凡中不平凡才更容易让人感动!感动是雨后晴天的天气,因为感动的时候总会看到许多美好的事情。什么是感动?有人告诉我,当你夜晚在灯下苦读时,母亲的一碗热粥是感动;当你感到寂寞时,朋友的一声电话中的问候是感动;当你生病住院时,朋友的探视是感动;当你生活有困难时,毫不相关的陌生人,伸出双手来帮助你是感动……谈起感动,首先想到那位和蔼可亲的清洁工爷爷。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胃里“一直在打架”,我拼命的忍,但还是没忍住,还没走到家,就吐到了小区门口。正当我难受的时候,一位穿着清洁工服装的爷爷,推着一辆垃圾车走来,他弯下腰看着我,关切的说:“孩子,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去看医生?”一股难闻的味道迎面而来,更难受了。“没事,不用你管!”我赶紧捂着鼻子,瞪了他一眼,心中暗想:哼,我才不要你这老头管我呢!臭死了,脏死了,赶紧离我远一点儿。爷爷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问,只是在那儿担心的看着我。吐完后,舒服多了,就慢慢的往家走。快到家的时候,我用眼睛的余光看了一下刚刚吐过的地方,只见爷爷正拿着扫把打扫我刚吐过的东西,没有多长时间,地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有人呕吐过的痕迹。我看见了十分感动,并对他产生了好奇心,从那以后我就关注他。几年时间过去了,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他总会为小区里清理运送垃圾。他不厌其烦地向人们宣传要保护环境,对被毁坏的草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他总是很爱乐于助人。我被爷爷这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他是一个社会责任感强的人,他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看啊,感动无处不在,只要用心的去对待每个事情,也许它就会感动。广东深圳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五年级:大王on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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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琐碎之事(1)杯子碎了 一只淡紫色的杯子,呈圆柱形,挺可爱,杯子外边刻的是kitty猫。那是爸爸买给我的一次生日礼物,原本是两只的,另一只我给了妹妹,却被她给砸碎了,当时我万分愤怒,但也无济于事。我手上的,就在那天也碎了。 一次,是晚饭时间,家里来了许多客人,我拿起自己心爱的杯子倒上了饮料。家里满是喧闹声,小孩咿呀哭泣,妹妹哇哇喊叫,实在是兴奋过极了吧。我在家里一只是很文静,不愿意和外人交谈。爸爸使劲给我使眼色意思是让我叫人,我还是默默无闻的喝着自己的饮料,夹着自己的菜。吃完饭时,爸爸随手拿起我的杯子喝起饮料,还小孩子气的对我笑笑,留下了一丁点儿,当时我真呆了眼,不过还是将爸爸剩下的喝的一干二净。那一次,我和爸爸共同用了那只杯子。所以我一直很在意这只杯子。……爸妈吵架的第二天,打碎了。这杯子一直给我许多温暖的回忆,但现在或许意味那回忆即将消逝吧。(2)更疼妹妹我很伤心的那一天就是父母吵架闹着离婚的那天,我几乎哭肿自己的双眼,那种感觉挺郁闷。还有一次,也就是爸爸决定更疼妹妹的那一次。那是爸妈闹离婚的前一次吵架,确实是爸爸错了,但我也应当顾虑爸爸的感受,他当时心情不怎么好,又受妈妈的几句唠叨,当然会气急败坏。可恶的是我,竟然毫不犹豫的帮妈妈指责了爸爸,我还说了一句“每次吵架都是你害的,不是好爸爸。”我很迷惑当时的我怎么会说出这句话。爸爸忽然间脸色全变,进了房间也把妹妹带了进去,只留下一句“今天你和你妈妈睡。”看着爸爸拉着妹妹的手,我的心里委实不好受,从前,爸爸都是拉着我的,而现在……睡在了床上,我便想起来爸爸的疼爱,再想想他拉起妹妹手的那瞬间,很后悔自己的那句话。我知道自己是嫉妒了。从此以后,真的改变了,爸爸不怎么疼爱我了,到闹离婚的那一天也说,他要带妹妹走。但那时那刻我对他的想法改变了,虽然爸爸更疼妹妹了。7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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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迷惑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到的文章都充满淡淡的忧伤,仿佛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被同化,或是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很悲哀的过去,促使他们在文章中倾听诉。我一直以为,忧伤应该是那些在社会中奋斗却没回报的人所特有的标志,看来我错了,我们这些处在青春期的孩子才是真的忧伤吧,不然的话在我一如既往写那些让人感觉快乐的文字时,所得到的却是他们忧伤的评语,这让我迷惑,迷惑?失望好像没多少人喜欢看书的样子,我问他们巴金是谁?他们问八金有多重?为什么你那么笨,连八斤都不知道。是我在退化吧,很少有人还喜欢那些铅字,很少有人还会抱着一叠书在整个校园穿梭,很少有人到现在仍不会上网下载文章看很不巧,我就那么迟钝。应该对我感到失望,失望。味道中国是与国际接轨了,只不过是中国的味道被冲淡了,那个这些年提得最多的问题,中国的节日的味道哪里去了!很多次过节,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以前热闹的大街上,看着远处发呆,我看见以前的我拿着烟花,旁边的小朋友跳着,笑着只是现在,我可以把整条街一眼望到底,却还是无人在笑,在闹。代沟也许是我太幸福,关于代沟这个词我始终不能理解,不是我和长辈没有冲突过,而是我从未将那些事当回事,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上帝既然给了你两只耳朵,就是为了让你有一只耳朵用来听进去,一只用来将不喜欢的话倒出去。所以我彻底的实行了他的建议,只选自己爱听的听,虽然有时侯会把局面弄得很僵,我也无能为力。生命人的生命有时候比不上一只宠物!虐猫,虐狗事件引起舆论多大的关注啊,人呢,在某些地区仍存在的重男轻女现象,活生生的将(多余的)女孩虐待致死,那些也许太过于平常,也许是因为宠物比人可爱的多,只是还有个也许,人们觉得事不关己,早就麻木了。(我的这些感触,来自各方面,那些积压在心里无法诉说的话,一瞬间爆发,在无言中,在恍惚中。)7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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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心事当我们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的时候,其实我们还很幼小,只是渴望充满幻想的未来;当我们感叹自己总很幼稚的时候,其实我们早已成熟,只是害怕面对成长的沧桑。岁月总是俏无声息地从身边流过,不知不觉中,原本只属于童年的欢乐少了几分,忧伤开始蔓延,腐蚀了我们的天真,纯洁的笑容从此不再出现在我们的脸上。有一种忧伤叫成长。现在回过头去耻笑当初傻傻的自己整天看着小草盼望着长大,直到痴痴地妄想时间能够永远把年华定格。最后,才发现自己一直错了。年龄渐渐悬在了青春的末梢,才明白长大是件多么可怕的事。大人眼中的叛逆,只是我们无谓的挣扎,斗不过时间的我们,初了成熟,别无选择。成长,依然是人生的一段腐败的过程。曾今总是狂妄的认为自己早已看透了人生,觉得人无论生命流程怎样,最终总有一个统一的结果。就像上帝所说的:人是由黄土而来,总得要回归黄土。认为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生活就是在玩命。现在时常嘲笑自己当时的观点,可又觉得不无道理,也只好延续下去。也许只是自己太悲观,其实换一个角度,会看到不同的世界:流星划过苍穹,只为瞬间的美丽无怨无悔。是我又错了吗?人真是一个矛盾的动物。凡是看透的人生和一无所知的人生,其实一样无聊。但生活总是给我开了些残酷的玩笑,一次又一次的把我推进压抑,虽然人生少不了挫折,但对于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不太过于残忍了吗?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人只不过是上帝所造的玩偶傀儡,人生也仅仅只是上帝安排的一场愚弄感情的闹剧,剧本就是我们的命运,可悲的是,我的剧本注定是一场悲剧。或者说人生演尽了一场悲剧。难道这就是造物者的用意?医院病房里的时候,我都爱幻想幼时所看过的童话故事,故事里,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王子与公主总会在一起的。那年,我相信世界的美好,相信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当初的自己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永远长不大,只是一个梦幻罢了。在经历了无数人事沧桑后,才发现自己不属于童话世界。我又开始幻想着童话世界,幻想那里的城堡,天空,河流,甚至那朵玫瑰,可惜我没有那个缘分。望着窗外,依旧是阴沉。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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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记事时间踩着我的指甲盖溜去,我却似一个无知的顽童,不予理睬,可能更多的是无能为力吧。或许,人活着是一种状态的支撑吧?半年的紧张奋斗的状态就在公布成绩的那一刻骤然烟消云散,没有了精神支柱,人真的会慵懒放松下来。不知利弊。放松也好,可是想在恢复原来的状态或许就不那么简单了。睡眠开始无规律,整天浑浑噩噩的过着,作业随意的写写。你究竟是怎么了?这不像以前的你!在质疑声中,开始反思当初毅然决然的选择。呵,当初的不冷静。好了,别想了,有时间也该想想以后的规划吧。总是计较以前,不过是个愚者。弥补先前的遗憾才是个智者的决断。原来写作是何等容易的事。按照固定的模式套出来的作品就是考场上的一类文。自己太傻了,还是太单纯。应试教育的写作就是这样的黑匣子。进去了,就别想什么开出一条新路子来。所谓的考场作文,也不过是一场出题人事先画好圈圈,真正的才华都被判在警戒线以外。而真正会玩这个游戏的人,也就幸运的跑到了圈中央。可笑却又可恨。谁让我们不是主动方呢?你又能怎么样?陪他们玩被。这样才能玩好“素质教育”,玩好“中国的教育制度”。这些日子,又开始看《闯关东》,亲切而倍感怀念。不禁使我想起了令我崇拜的才子王小波,他那直白的对性的描写,朦胧露骨却不做作,比起贾平凹的细致描绘,没觉得有多庸俗?只不过是中国文学底子里的“软”罢了,传统思想不愿意接受这种“硬”而已,不含蓄。谁又能预知未来《黄金时代》会被再版多少次呢!他老婆李银河也是个狠角,搞同性恋研究红遍大江南北,真是行行出状元!佩服!陪伴我的还有一些不入流的影视作品。堕落了?不是。只是想接受新鲜的事物,而不是人云亦云。好和坏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只是看你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我们长大了,不可能去顺应原有的老路,你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为何不做个怪才呢?扯扯,前段时间看的《女王》,不失是一部好片子。太真了反倒觉得有点假。皇室和媒体到底谁说的是真的,我还是不太相信影片。毕竟当今的英国女王还在位,量他导演也不敢拍出什么过格的戏来,不过拿到下个世纪来说的话,影片或许就是另一个味了。上网查阅了有关戴安娜王妃车祸致死的有关资料,八成都是假的。估计那些事情早被政府给封锁了吧。好了,先写这么多,不知道这些事是否有相关性,也就用这个标题给串起来,就当没事写着玩。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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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记最近琐碎最近我们班发生的事情还真是不少,从哪儿说起呢?先说一件可能班里许多同学比较高兴的事儿——那就是班主任殷老师这两天生病了,从星期一下午一直到今天很少见到她。Because of this,很多同学就开始发挥其独特的有点小聪明的“两面派”功夫。正可谓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有些同学的“少林神功”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只能让我颇感伤心,颇感汗颜。不过有些在平时表现不算很好的同学依然保持真我,并不因老师没来就变了自己的本性,吾稍慰。希望殷老师早日康复,也祝殷老师冬至快乐~~另外一件事情,比较重要,也比较汗颜——我们班被选为学校里好像是教育局中学生体育抽样调查的班级,考察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男女生都要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对我来说,基本上是噩梦——我几乎一个都做不了。As for 立定跳远,我也不咋地,不到两米。唉,虽然俺打球还凑合,不过像这些需要臂力、技巧等的项目我还是要有待提高啊。为了能够有一个较好的成绩,我们要每天下午第四节课练习15分钟到20分钟。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好事儿,但是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会有些负面的影响吧。首先,依靠这次强化训练,我觉得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应该会有一个加强体育锻炼的机会,能取得更好的体育成绩。但是临近考试,作业增多,占用自习课以训练体育,是不是也影响了我们宝贵的学习时间呢?不知,不知,不知……今天已是22号,圣诞节、元旦以至于春节将接踵而至,考试也将马上来临。让我们在剩下的一周多的时间里,好好利用时间努力吧!一起加油!6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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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在一个艳阳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八月的尾巴上了。然后忽然就想到六月里那场撕心裂肺的战役。用一句很俗的话来说,时间如梭,岁月如歌。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眼里应该只有不谙世事的纯真。那么纯。纯到可以无条件地去相信任何人。“你不是刚改了一篇作文么?给我看下?”“我写的不好啦。”“不好?那上次的作文竞赛的第一名难不成是你捡的啊?不要谦虚嘛。”“好。”然后,不久之后,我听到那篇作文被用了轻柔婉转的声音读出来,从那个黑洞洞的广播里,扩散到整个已经空白了的世界。很刺耳。我捂着我的双耳蹲下去,心里衍生出一大片凉凉的疼。我听到作者的名字,就是我一直相信的人。傻傻地相信的人。我希求在她脸上看到任何愧疚或是歉意。可是没有。一点也没有。“谁让你把作文给我的?叫你给你就给啊?况且,你自己再写一篇不就行了,我想以你的才华,这应该只是易如反掌的吧?还有,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你跟老师说也没用。听见没?傻瓜。”上扬的尾音在盛夏干燥的空气里拖曳出死亡般让人绝望的距离。她脸上带了满满的警惕,像童话剧里的小丑。心上仿佛被人捅了一刀,疼痛不堪。可是可怜的不是我,是她。我根本没想过要向老师告发她。就好像搭积木,被人恶作剧般地抽掉了底下的一块,于是瞬间全部坍塌。无论你原来叠得有多高。现实终究不是童话,他们之间隔着一光年的距离,我相信,那也许是我穷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河。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温情这样的字眼,大抵是只属于孩子吧。某一天,我听到了许嵩。这个家伙很拽,不是一般的拽。唱作全能的他拒签任何唱片公司,自己作词,作曲,编曲,演唱,制作,录音,混音,出专辑。刚柔并济的曲风搭配、率性洒脱的行文作词,自居一格的演唱方式,让人感受到一种无可拷贝的气场。他的坚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确是微不足道,可是正是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坚守却在90后里被疯狂地膜拜和推崇。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个问题肤浅到我不想去回答。你不是90后,所以你不会明白这一代人是在怎样的疼痛里成长起来,你不会明白他们挣扎在升学边缘的惨烈与绝望,你不会明白在他们的青春里所充斥的欺骗和背叛,你更不会明白许嵩的歌到底在唱些什么。初次听他的《浅唱》,那个温柔而清亮的声音一下子落到了心里受过伤的地方。那感觉。你可以想象,一缕阳光穿透铅灰色的厚厚云层铺在一个长期习惯黑夜与寒冷的人身上是一种如何的力量。强大得可以撕裂那些无边无际的悲伤和迷茫。在他的世界里,是与非鲜明地对比着,那对未来美好的期望,以及对过去深情的缅怀都明媚而单纯地存在。不畏流言,不惧蜚语。他用他金黄如阳光般的声线来抚慰90后心里的苍凉无奈,他以一种独特的姿态诉说着青春的清丽绝伦。就像高晓松在他那个年代里掠夺者一般的气势。不知不觉,眼底开始一点点有了温暖的色彩,心墙幻灭,像一场魔术一样。真是不可思议。现在,我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去拥有友情。对于这一场盛宴,我感激不尽。回到中考。我想没有人会认为这仅仅是简单的“升学”两个字。所有人都在拼命地向地上爬,你如果落于人后,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深渊。深万丈,足以摔碎你的梦想和自尊。有没有恨?就算一点?我有。是,睁睁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个摔下去,所谓的“患难与共”多么可笑。我恨,却无力反驳。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幸好不是永远,幸好阳光还在,幸好我们还年轻,我们还可以爬起来继续追逐梦想。万幸。所以,不要放弃。生活还要继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兰溪一中高一:胡扬阳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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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这个春天开春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松松软软的,覆盖了包括我的思绪在内的很多东西。2月19日晴雪是前一天下的,第二天早晨从宿舍里走出来后,“白花花的。”我说。“光听你说我还以为是一地的银子呢。”小辰歪着脑袋说。我没理那个家伙,看着已经被践踏过的雪,心里隐隐觉得有些说不出的可惜。我小心翼翼的走下楼梯,很滑,楼梯上有被踩实了的雪,像冰一样。从楼梯上走下来,大多数人都走向了餐厅的方向,我却朝着相反走去,我是很不习惯去吃早饭的,因为讨厌大清早就让自己处于那种拥挤而嘈杂的人群中,那种感觉足以让我窒息,就别提吃东西了……这时候相对于食物和感觉来说,我想我还是更容易选择后者的。我尽量选择沿着干净的雪前行,低头认真感受走过去的每一步,脚下咯吱咯吱的响,声音像08年的冬天一样干燥。看着自己黑色的鞋子一点一点被雪沾满,心中竟是说不出的欣喜,虽然是这样,可我始终不愿回头看一眼被我踩过的痕迹,因为……也许我也说不清楚原因究竟是什么。第二节课下课之后,天空种有很晴的太阳,但课间操自然还是要停上的,同学们都被满是积雪的操场吸引了出去,于是,校园里,操场上,甚至小径……在下课铃声最后一个音落下后,被很多很多的人挤满了,他们追逐着。在我的视野里,小辰努力将自己手中的雪团丢出去,雪团毫不留情的砸到了言的身上,笑容便在小辰的脸上绽开来,灿烂的笑着,耀眼的笑着,干净明朗。我当然只有站在窗口看的份儿,我承认,我喜欢热闹,可我更喜欢远远的看着,远远的感受别人热闹的世界就好了。天空很蓝,有阳光,雪地,还有追逐的人,小辰、言。嬉笑声充斥着我的耳朵,可心底里感觉到的却是空旷,总觉得是少了些什么,究竟少了什么呢?我不喜欢逼自己,到底少了什么,又何必想得那样透彻呢?也许这个时候,只要保留那种感觉就好了,不是么?空旷的感觉。2月21日晴最近大概是看多了关于青春的故事,思想上也激烈的斗争了一番,最终我发现,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忧伤,纯属浪费青春。而我自己,也越来越讨厌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开始郁郁寡欢。不可否认,这个年龄,的确是有太多的孤独,太多的敏感,太多的烦闷。我今年,整整17岁了。小辰也是。我依稀记得,似乎是昨天,我还陷在自认为黑暗又忧郁到不行的日子里,疯狂的热爱着郭敬明笔下的那些文字,把它们当做是我精神世界中最完美的诠释,记忆最为深刻的是《悲伤逆流成河》,心情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压抑着,只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即便只是遇到一点点小小的打击都让我悲伤到不可自拔。那时,我总会对小辰说:这个世界太黑暗了,以后还会越来越黑暗下去吧!小辰是很赞同我的看法的,因为她跟我一样,深深的喜欢着郭敬明的所有,那个丫头甚至比我还要疯狂一点点。可是,现在我变了,我知道,我依然喜欢着郭敬明的书籍,在书店依然会很关注他的作品,但是我觉得,现在的我应该是可以与那个叫做“成长”的词语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不想让自己再那样脆弱了。昨晚,我又钻在被窝里挑灯夜战了,手里捧的是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后来看着看着,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样年龄的这样的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正躺在我自己的坟墓里咧?再看看自己手中的手电筒,看起来像是在盗墓?我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跟小辰说了我前一晚的突发奇想,小辰诧异的看着我,打了个哈欠,咯咯笑两声去洗脸了。留下我一脸疑惑,这家伙梦游呢?算了,懒得想了,洗漱去了。这一天,我一直感觉自己挺快乐的。其实,我讨厌忧伤,其实,我喜欢我的青春能够精彩。1200字以上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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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琐碎的东西前两日,老师留了一篇关于阅读方法的作业,我一直不知道怎样写,不曾动过笔。终于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写了,此时此刻,为了交作业便是我的写作目的了。学了那么久的《现代写作》却不曾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这本书,转眼间一个学期要结束了,我的教科书却没有翻几页,干干净净如不曾有我这个主人。为了寻求一点安慰,我翻开自己的笔记,总算心安一点。看了看桌上的教科书,想了想阅读方法的作业,心中便有了些琐碎的东西如《现代写作》我要阅读,为了学习而阅读,而不是为了阅读而阅读,说好听点是学习,可何尝不是一种搪塞应付,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好的成绩,得到高一点的学分。看鲁迅先生的《读书杂谈》他说:“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这样对号入座,我读《现代写作》便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了。读了一会儿,眼睛虽依旧盯着书,思绪却已神游天外。或许从太阳升起到夕阳西下书都没有读多少吧。只是默默默默……带着痛苦。“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这句话亦是出于《读书杂谈》看到这不由得想起了曾读过的很多书。那些书之所以去读正是因为嗜好。喜欢散文,尤其史铁生的。他的《我与地坛》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不曾厌烦。第一次读是因为老师的偶然提及,便产生了兴趣,读了一遍,也只是惊叹他的文字运用,敬佩他的写作功底。后来为了高考备战,再一次接触到这篇文章,记得很清楚,我与这篇文章又一次在2008年高考语文试卷上相遇。他那时是作为一篇阅读文出现,老师一段一段的分析,似乎每一句都有深意,原先不曾理解,总感觉少些什么的地方在那一刻全然明白了。正是那次奇妙的相遇,再次勾起我浓浓的兴趣。于是,我又一次翻开了《我与地坛》带着些许感受进入第三次阅读,那一次的感受深刻而奇妙,没有了第一次的焦躁,第二次的理解,取而代之的是模糊的不知怎样用语言表达的奇异。我想我现在依旧迷恋着,因为《我与地坛》而及他,甚至因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了解史铁生,读更多他的作品。看到了一个他的世界,有瓢虫,有鸟声,有树影,有灿烂的合欢花,有那个小院子,还有母亲。他描绘了一个他的世界里的北京,也是因为这,我有了执,爱上合欢花,爱上北京不可自拔。至今记得在书上看到他在轮椅上灿烂的笑,想起了王开岭说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他笑得晴朗,像秋天。”写到这里已是墨笔干涩,不知所云。还是深刻的记得,喜欢那句:与有肝胆者共从无字句处读书且记读书读天下!于是我以虔诚的心把他写在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扉页,珍重着。我想这便是阅读罢,喜欢,只是纯粹的喜欢。从鲁迅知道英国的培那特萧,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世间最不行的是读书者。因为他只能看别人的思想艺术,不用自己。我想我是不同意他的,我认为读书者亦可从别人的思想艺术中找到自己,而那个自己便是与写者的共鸣。每一次的读即是一次心的交流,有读者自己的也有写者的,真实而又不真实。正如此刻的我在写,下一刻读的人通过读看到我的想法,产生或相同或不同的看法,而这也是自己啊。写到这里,心中纷纷扰扰的琐碎的东西倒是越积越多。也是,此时,宿舍静静的,偶尔传来楼道里匆忙的脚步声,又消失了。在这样的静谧中自有好处,适合思索。不觉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史铁生之前也是这样在静谧中呢。想到了他的书《昼信基督夜信佛》是了,他当初该是思索着生与死吧,带着超脱自然,带着淡定平静吧。后记:心中思绪万千,杂乱无章,不知怎样写出,起初是为了作业,后来写着写着也就有了感觉,到后来却是又干涩起来了。如挤最后一点牙膏既少又艰难。终于算是写完了,舒了一口气。翻翻前面写的文字,又不禁觉得生涩拙劣。于写还是太稚嫩,不能用文字美好的表达心中所想,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唉,也就这样罢。2014年11月27号夜1200字以上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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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嘲笑琐碎的理想巴斯德出生于士兵之家,父亲是拿破仑麾下的一名骑兵,这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家庭。可是巴斯德很羡慕那些读书人,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有学问的人。但巴斯德始终不明白,自己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叔叔用嘲笑的口吻对他说,“如果你能够成为博士,那就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了!”虽然对“博士”没有概念,家族中也没有一个靠文凭吃饭的人,但巴斯德心想,叔叔的话总有道理。从此他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书,并在25岁时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拿到博士学位后,巴斯德又陷入了迷茫。战乱年代,他不知道自己能研究点什么,毕业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到一个研究课题。这时又有人拿他开涮,“巴斯德,你可以研究一下‘生命的奥秘’”。当时的欧洲大陆流行“自然发生论”,认为生命可以由没有生命的物质中自然产生。比如腐烂的木头可以生出蛆来,腐烂的肉里可以长出苍蝇,甚至还有更神奇的说法,只要在老鼠的笼子里撒些面包屑,笼子里就能跑出老鼠来。研究“生命奥秘”属于学术界极其高端、前沿的课题,只有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才有资格涉猎。但巴斯德认为这还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值得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他就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地做起了实验。随着研究的深入,巴斯德发现那些大科学家们的理论居然都是错误的。从1859年到1861年,巴斯德将自己关进实验室。他把加温煮沸的肉放进开口弯曲的瓶中,结果里面什么虫也没长出来。他还将面包屑撒进了老鼠笼,甚至在笼内丢了火腿肠,但里面一只老鼠也没有跑出来。然而,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站出来反对巴斯德,他的研究成果对业已形成的“科学理论”不能产生丝毫的说服力,但巴斯德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指出食物的腐烂是微生物在起作用。他认为微小的细菌看起来是静止的,但是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就会遵循生命的法则运动。这一结论使得反对他的人更加激进,并纷纷提出了更为棘手的问题刁难他。1867年,有人质问他:法国的蚕为什么会生病?巴斯德为此做了3年的实验,他分离出两种致病的杆菌,发现了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并且无意间拯救了法国的蚕丝与服装业。又有反对他的人提出:酒为什么会自然变酸?1870年,巴斯德发现那是微生物在起作用,并且提出高温杀菌法,使酒保持新鲜,同样的方法也可使牛奶保持新鲜。巴斯德又拯救了食品业,反对他的人只好勉强送他一枚勋章。后来的12年里,有人陆续刁难巴斯德。羊的炭疽病、猪的红斑丹毒病、鸡瘟与被视为绝症的狂犬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他不但做出科学的解释,还一一找到病毒,发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方法,并最终开创免疫学与传染病控制学的先河。1888年,巴斯德成为世界公认的对人类最有贡献的科学家,他发现微生物是造成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控制病菌就可以治疗疾病,甚至可以预防疾病。他在传染病与免疫学上的贡献,使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人都得到了帮助。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巴斯德感慨道,很多人认为大人物之所以能成为大人物,肯定是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琐屑的理想才是支撑我前进的动力。假如你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学木工,千万别以为他日后就会成为出色的木匠,也许他会成为总统;假如你听到一个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你也别过于惊讶,也许她将来会成为影后。当年我的理想就微不足道。所以千万别嘲笑一个人的理想,哪怕它像一棵弱小而丑陋的树苗,但无论土层有多厚,压住它的石块有多重,只要它努力的方向正确,那么它的未来就是光明的。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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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嘲笑琐碎的理想巴斯德出生于士兵之家,父亲是拿破仑麾下的一名骑兵,这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家庭。可是巴斯德很羡慕那些读书人,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有学问的人。但巴斯德始终不明白,自己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叔叔用嘲笑的口吻对他说,“如果你能够成为博士,那就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了!”虽然对“博士”没有概念,家族中也没有一个靠文凭吃饭的人,但巴斯德心想,叔叔的话总有道理。从此他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书,并在25岁时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拿到博士学位后,巴斯德又陷入了迷茫。战乱年代,他不知道自己能研究点什么,毕业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到一个研究课题。这时又有人拿他开涮,“巴斯德,你可以研究一下‘生命的奥秘’”。当时的欧洲大陆流行“自然发生论”,认为生命可以由没有生命的物质中自然产生。比如腐烂的木头可以生出蛆来,腐烂的肉里可以长出苍蝇,甚至还有更神奇的说法,只要在老鼠的笼子里撒些面包屑,笼子里就能跑出老鼠来。研究“生命奥秘”属于学术界极其高端、前沿的课题,只有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才有资格涉猎。但巴斯德认为这还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值得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他就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地做起了实验。随着研究的深入,巴斯德发现那些大科学家们的理论居然都是错误的。从1859年到1861年,巴斯德将自己关进实验室。他把加温煮沸的肉放进开口弯曲的瓶中,结果里面什么虫也没长出来。他还将面包屑撒进了老鼠笼,甚至在笼内丢了火腿肠,但里面一只老鼠也没有跑出来。然而,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站出来反对巴斯德,他的研究成果对业已形成的“科学理论”不能产生丝毫的说服力,但巴斯德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指出食物的腐烂是微生物在起作用。他认为微小的细菌看起来是静止的,但是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就会遵循生命的法则运动。这一结论使得反对他的人更加激进,并纷纷提出了更为棘手的问题刁难他。1867年,有人质问他:法国的蚕为什么会生病?巴斯德为此做了3年的实验,他分离出两种致病的杆菌,发现了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并且无意间拯救了法国的蚕丝与服装业。又有反对他的人提出:酒为什么会自然变酸?1870年,巴斯德发现那是微生物在起作用,并且提出高温杀菌法,使酒保持新鲜,同样的方法也可使牛奶保持新鲜。巴斯德又拯救了食品业,反对他的人只好勉强送他一枚勋章。后来的12年里,有人陆续刁难巴斯德。羊的炭疽病、猪的红斑丹毒病、鸡瘟与被视为绝症的狂犬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他不但做出科学的解释,还一一找到病毒,发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方法,并最终开创免疫学与传染病控制学的先河。1888年,巴斯德成为世界公认的对人类最有贡献的科学家,他发现微生物是造成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控制病菌就可以治疗疾病,甚至可以预防疾病。他在传染病与免疫学上的贡献,使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人都得到了帮助。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巴斯德感慨道,很多人认为大人物之所以能成为大人物,肯定是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琐屑的理想才是支撑我前进的动力。假如你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学木工,千万别以为他日后就会成为出色的木匠,也许他会成为总统;假如你听到一个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你也别过于惊讶,也许她将来会成为影后。当年我的理想就微不足道。所以千万别嘲笑一个人的理想,哪怕它像一棵弱小而丑陋的树苗,但无论土层有多厚,压住它的石块有多重,只要它努力的方向正确,那么它的未来就是光明的。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