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听到这句话,你会想起谁?对,他就是我永远的偶像——柯南!
主角工藤新一原本是一位颇具名声的高中生侦探,在目击黑衣组织的地下交易后,准备追踪时却被黑衣人琴酒袭昏,并被灌下代号为的不明药物。后来虽然幸免于死,但身体就此缩小为小学时期的模样。之后他化名为江户川柯南,在邻居兼密友阿笠博士的建议下,寄住在青梅竹马毛利兰的父亲-蹩脚侦探毛利小五郎家中,继续秘密从事追查黑衣组织的工作,并私下探寻获得解药的管道,希望能够恢复原来新一的样貌。与此同时,柯南凭著自己的推理天份,配合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道具,帮助毛利小五郎成为出名的大侦探。
柯南,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拟的人物,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子,虽然…。。就算有一千个虽然,但是只要有一个但是,就足够我崇拜他!柯南虽然成了一个小孩字,破案不方便,但是他克服重重困难,还是帮助许多人解决了案件,因为它有着一颗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心。
柯南说过,犯罪手法终究是人类想出来的谜题而已……只要人类绞尽脑汁,还是可以导出一个逻辑性的答案。对啊,就算犯人再怎么狡猾,夜总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就像我们做数学题一样,就算题目再怎么难,但是总可以找到一个突破口从而顺利的得到答案。
柯南是一个很执着,很坚定也很善良的人,说他执着,是因为他坚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说他善良,是因为他在《引爆摩天大楼》里,他不顾一切地去救小兰,并并且到了最后他死都愿意陪小兰,虽然那时已经身负重伤;而且在《侦探们的镇魂歌》他在最后关头为了大家的性命而努力破解密码,当他顺利地解完了密码的时候,看着大家毫不知情开心的样子,他笑得很甜,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比如他唱歌五音不全,有点好色,很爱吃醋,但这也是正常的,因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
我喜欢柯南喜欢了很长时间,他也可以说是我的精神支柱,我希望成为一个像他一样思维敏捷的人,所以我必须学好数学,这样我才能跟他缩小一点差距。
柯南,请努力向前冲!因为你身后还有一大群和我一样的粉丝在支持你,请让我和你都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游长城
不到长城非好汉。”今天,我也要登上长城,做一回“好汉”。
我们站在长城脚下,抬头仰望。长城蜿蜒起伏,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横卧的巨龙,正准备一飞冲天呢!
我们开始登长城了。顺着巨大的青石台阶往上走,发现台阶的表面已经凹凸不平,而且非常光滑。可想而知,有多少双脚曾经走过这里呀!走了一会儿,腿有些不听使唤了,又酸又痛,便站在城墙边休息。往下一瞧,树木葱茏,郁郁葱葱,墙体顺山势而建,十分险峻,城垛上有箭眼,果然易守难攻。
休息片刻,我们继续向上登。路越走越陡,我心里十分紧张,便开始打退堂鼓了。可是,我想:我一定要坚持住,当一回“好汉”。于是,我下定了决心,使出了吃奶的劲,小心翼翼的向上登。偶尔抬头向上望去,发现长城上人流如潮,远处的人,就似乎是一个个小黑豆,紧紧的挨在一起,慢慢的向上移动。“坚持向上!”我心里想着,终于登上了长城。
我靠在长城顶峰的城垛旁,抚摸着粗砺的城砖,仿佛穿越了时空隧道回到了那个年代:炎炎烈日下衣衫破烂的民夫辛勤劳作,有些人跌倒了,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坚固的长城在孟姜女的哭泣声中轰然而塌;忽然狼烟滚滚,金戈铁马,喊杀声扑面而来。我突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因为我触摸到了历史,感觉到了她古老的心跳……我们参观了天安门广尝人民大会堂,游览了颐和园、故宫、天坛等名胜古迹,还去了野生动物园、海底世界、北海公园等地方,最让我终身难忘的就是去八达岭长城。
今天,我就要登上这座盼望已久的长城。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到长城非好汉”,今天,来到长城脚下,我心里特别激动,当我们爬上了这座好汉城时,这里已是人山人海。我快步跑到第一个烽火台,回头一看,爸爸他们被远远地甩到后面了,我又跑到了第八个烽火台,往下看好高哟!把我吓了一跳,再往上看,那城墙多么雄伟呀!像一条巨龙躺在群山之中。我赶紧向爸爸要来了照相机,拍下了这雄伟的景色,我要把这美好的景色带回家。
我们开始往回走,一看到这么陡的坡,我两腿发抖。现在我才理解了“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张相片真让我太难忘了。
我登上了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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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2005年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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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是与许多人一样的明星,他是韩国第一天团“东方神起”中的一员——金在中。我喜欢他,崇拜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俊美的外表,还因为他为了理想而独自一人远离家乡,不断奋斗的精神。在几年前,在北韩的平壤,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告别了生活了一生的城市,毅然收拾好了行李,告别了有着八个疼爱他的姐姐和他的父母,踏上前往汉城的火车,那个男孩就是金在中。家人把他送到火车站时,都哭了。男孩听见了他们的泣声,但他没敢回头看一眼。因为他害怕自己回头的一霎那,会狠不下心肠,会放弃这个机会。也害怕,家人会看到他自己流落的泪水。就这样,那身上披着寒酸破旧的大衣的男孩,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十五岁的时候离开了家乡,到了一个连见都没有见过的繁华都市寻找着自己的落脚的地方。终于,火车到站了。男孩下了火车。他望着汉城绚丽的高楼、喧吵的大街、被霓虹灯点亮的夜色……那么多根本没有见过的事物像浪潮一样冲向他,他的心脏完全负荷不了。他真的,要在这座高傲华丽得像女皇般的城市为自己找到容身之处么?男孩犹豫了,他对自己的信心动摇了。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抱着的理想让他肯定,如果就这么回家的话,自己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的懦弱。于是,在根本没有任何依靠的情况下,男孩为自己找到了一间小得可怜的公寓,住了下来。韩国最大型的音乐娱乐公司S.M.Entertainment 举行了第二届的歌唱比赛时,男孩参加了。大厅里挤满了和男孩一样,想要借着这次的比赛被公司录用成为明日之星的青年。他们都精心打扮着自己,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服装,耳上戴着高素质的耳机听着面试时要唱的歌曲,用冰冷的眼光打量着其他的参赛者。男孩看着自己身上微大的暗灰色上衣和长裤,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输掉了一半。他是第十二号的参赛者。进了面试厅,里面坐了五个板着脸的裁判。他有点不知所措,直到中间的那位开口叫他准备开唱。然后,他用声音感动了他们。那把声音,是大家听过的最清澈最温柔,最有震撼力的声音。听着听着,心中会有说不出的感伤。但与此同时,却还会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听他唱下去,永远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但虽如此,在乍听下,他的声音还是太轻细,太不堪一击。所以最后男孩之所以会赢了这场比赛,是因为他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那张不沾铅华,但却仍然脱俗光洁的脸庞上,是比女孩还要精致的五官。水盈盈的眼睛很大很柔,深灰色的瞳孔羞涩地被笔直的长睫毛半盖着。嘴唇小巧饱满,粉红的色泽更是衬托出脸上皮肤的苍白。大家都说,这张脸生来就是为了吃娱乐饭的。他无心插柳地被公司录取,签下了七年的合作合约:前两年当学徒,自己缴交学费上音乐、舞蹈课,下来五年正式成为艺人。离梦想越来越近的男孩很快签了合约。虽然知道下来的两年,自己会过得很辛苦,但为了理想,他绝对不可以放弃。于是,他开始了两年那种不是人过的生活。因为知道家境本来就不算富裕,他不曾伸手向家里再讨过一分钱。每天打着两三份散工。在大家还熟睡的时候从打印厂取来差不多和自己身子一样重的报纸,骑着烂透了的旧单车一家一家地派报纸。中午到附近的工地做临时的苦役。漂亮得让人窒息的脸蛋被灰尘水泥掩盖着,柔美的声音也因为不敢得罪其他的地盘工而压抑着。上完下午的音乐课,又为了省下车钱而宁愿步行三小时到餐厅当服务生。他默默地干着手头的工作,默默地承受着一个十五岁少年不应该承受的负担,默默地为两年后能够走出黑暗的隧道,让光芒将自己包围的那天祈祷。男孩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但却还是不能够过上三餐温饱的日子。每次拿到工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缴学费。就算剩下的钱不够吃穿也无所谓.终于有一天,男孩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钱买东西吃了。他饿了整两天,虚脱的身子本应该不可以再劳累工作。但为了能够每月准时缴上学费,他还是风雨不改地打工。那晚在餐厅,男孩收拾了某个客人留下的一大半的面汤。汤还是微温的。他实在饿得受不了,连握着碗的手也在发抖。再也不多想了。男孩拿起汤勺,一口、一口,把剩下的面汤全部喝光。为什么,汤面越来越咸呢?男孩疑惑。然后他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在他的不知晓下落进了碗里。十五岁的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些,但他,承受了。后来,男孩生病了。他发烧,一连三天都只能躺在那间小得多放几件衣服就连觉也不能睡的公寓里。学费刚刚缴完,但是三天的打工费却少了。男孩又一次拖着饥饿无力的身子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到餐厅打工。回来的路上,他看见一个血站。犹豫的同时,胃很不争气地抽痛了起来。男孩再一次做出了自己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情。他走进血站。一个小时后,手里紧握着那几张得来不易的钞票,顶着沉沉的晕意和毫无血色的双唇到食品店买了最便宜的饼干充饥。终于,两年艰苦难耐的日子还是过去了。男孩被选入一个五人的美声舞蹈团体。公司宣布,这将会是一个最强的天团。经过公司里各个音乐老师的一致认同,这五个人虽然有着很不同的声色音质,但加在一起一定会配合得天衣无缝。于是,男孩很幸运地进入了一个公司十分重视的团体,免去了被冷藏的噩运。同时,身为最年长的他也得到了四个十分关心他的弟弟们。他们推行了第一张单曲时,仅凭一张收入两首歌曲的唱片登上了韩国各个音乐排行榜的榜首,也借此打破了韩国音乐界根本没有韩语单曲的市场。男孩终于尝到了成功的甜头。看见每天越渐增多的歌迷的信件,他心里觉得,吃了两年的苦,都是值得的。但是,好事对男孩来说,总是那么短暂,那么遥远。就在他们第一场的签名会时,抽到入场机会的歌迷都不是他的歌迷。男孩看着组里的其他三个人面前长长的队伍,心似乎被闷揍了一击一般的痛。自己面前,一个人也没有。好不容易,工作人员为了不让现场的气氛太过尴尬而把几个歌迷拉到他的面前。就当男孩很用力地藏起心中的伤感,亲切地问候歌迷的名字时,那女孩傲慢不屑的一句“我是被逼来的,我根本不喜欢你”让他的心再次被打碎。但是男孩没有哭。他宁愿咬破自己的嘴唇,也不愿在任何人面前,甚至在自己面前,流下一滴的眼泪。男孩不知道,歌迷们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他。他不知道,自己的那群歌迷正在会面厅外,与他一样心碎着……后来,他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发现,大家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任何事情,而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漂亮得女孩们都恨得牙痒痒。无力的苦笑,扬起了男孩的嘴角。原来当初让他比别人更胜一筹进入娱乐圈的筹码,这张青涩俊秀的脸,是大家讨厌他的原因。男孩没有放弃。他仍然每天面带笑容地面对各个采访,希望大家会被他人性化的一面,被他的声音,吸引。但他越是努力,心里的负担就越大。演出频频出现小小的闪失。这使他更为恐慌。他害怕,大家会对他感到更加厌恶。于是,男孩渐渐不再在摄影机面前谈笑,天天紧绷着自己的情绪,言行举止都刻意控制得十分严谨。他没有想到,在摄影机前沉默,会换来歌迷说他装酷的不满,会换来公司要把他从组合里抽出的决定。男孩真的害怕了。他不想离开这个对他来说已经是第二个家庭的地方。但是他没有办法。说穿了,艺人只不过是为公司赚钱的一个傀儡。观众看腻了这个傀儡,公司就必须换一个观众更喜欢的傀儡搏君一笑。 但是结果,他没有被调走。男孩发现,原来,自己的歌迷们为了他,在公司门口的大街上抗议了几天几夜。为的,是要求公司把他留在组合里。原来,组合里最小的成员,他一直溺爱着、疼惜着的小弟弟,不管经纪人的阻挠,在摄影机面前哭着对大家宣布,如果公司把哥哥调走,他宁愿毁约,回去当他平凡的高中生……男孩感动着。他知道,在这个团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对歌唱抱着十足热诚的。而最小的弟弟,其实与他一样,也是经历了许多许多才当上歌手的。于是,男孩更加珍惜着自己所有的一切。他很努力很努力地练习,为的,是要报答歌迷对他的恩情。他要把最好的呈献给歌迷。演唱会上,男孩总是把眼睛在观众席上瞄来瞄去。公司里的音乐老师指责他说,这么做的话就一点也不深情了,好像在开小插一样。男孩微笑着点点头,但是在下一次演唱的时候,眼睛还是总爱瞄来瞄去地。男孩说,艺人唱歌的时候为了效果会盯着一处,但是他不行,因为他想要看清楚每位歌迷的脸。所以,就算拍下的影像效果会不好,他也还是要这么做。 两年过去了。两年中,男孩以一曲“TheWay U Are”打破了音乐老师对他的声音太过柔弱轻细的观念。他自然地把温柔中性的嗓音改成野蛮霸气的撕吼,这为他博得了更多歌迷的芳心。男孩傻傻地笑了。后来,男孩在一次练舞课上倒下。原以为,摔倒了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他站不起来。膝盖疼得太厉害了,他只能缩着身子,抱着摔伤的右膝在地上发抖。队长什么也没顾上说,把他抱起然后一口气跑到最近的医院让他接受治疗。在把他推进急诊室的一刻,男孩看见在未关的门外,有四个熟悉的身影喘着粗气,正担忧地望着他。医生说,男孩的右膝粉碎性破裂,需要尽快动手术。这不是一个小手术,需要静养许久。但是男孩拒绝了。就在他动完手术的第二天,他与其他的团员一起到了首尔的奥运匹克体育场,如期进行了他们的歌友见面会。会前,队长很细心地搀扶着他,从面包车上一直扶到体育场的后台,半步也不肯离开,生怕他突然犯痛。会上,最年幼的弟弟被问下一年想收到什么样的新年礼物。而他的回答,就是希望哥哥的腿能够快点好起来……男孩一直不爱流眼泪。但是这次他却感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埋着头,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后来他抬起头,看见歌迷都在为他哭泣。男孩很心痛地拿起麦克风对大家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痛,真的一点也不痛……大家,请不要为我哭,而是要和我一样,我们微笑着面对对方,好吗?”男孩第一次对歌迷撒谎。刚刚做完手术的腿,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怎么可能不痛?但他还是坚强地忍着疼痛,微笑着面对着五万个歌迷。后来,男孩的脚伤终于好了。他开心地与朋友聚在一起庆祝。在回家的路上,他被捕了。原因是,醉酒驾驶。队长到警局接他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但男孩知道,他的这一举动一定让他很失望。男孩被公司冷藏了两个礼拜。男孩知道,这个惩罚已经很宽松了。他知道,一定是团员和歌迷为他求情他才不至于永远地被封在公司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为此,他毅然坚持在下一次的歌友见面会上向大家认错,虽然,一个艺人没有义务这么做。那次,是男孩第一次在歌迷面前落泪。一个男孩,一个坚强到无视于膝盖刚刚被剥开的痛苦,微笑着劝歌迷们不要为自己的伤势哭泣,而在整个过程中不掉下一滴眼泪的男孩,竟然因为听见歌迷们不再责怪他的几句话而感动得落泪。我的心,为他碎了。在那次事件后,男孩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大家终于发现,原来男孩的优点不是只有那张倾国之容。原来,他的歌声是那么多变,那么感伤柔美;原来,他是个有勇气能够承认错误的人。原来,在那倔强和不肯流泪的性格下,他其实是一个这么会被感动的人。歌迷的一句,我们原谅你,对他的震撼力如此庞大。或许,男孩在他们这短短的五个字里,找到了大家对他的接纳和包容。这个男孩,就是韩国当红男孩团体东方神起的金在中。公司为他取的艺名为,英雄在中。男孩总是在想要哭的时候提醒自己,他是不能哭的。因为他是英雄在中;英雄,是不会哭的。英雄,永远会与困难奋战到底;然后,战胜它。有一个东方神起的歌迷说过,她第一眼见到在中的时候,觉得他那像水晶娃娃一般脆弱的外形根本不适合“英雄”这个大气的名字。直到了解了他的种种,才发现原来在温柔秀气的外表底下,是英雄的气魄。英雄在中……英雄,就在心中……才赫然发现,S.M.赐予他的名字,原来如此贴切。而我,也何尝不是有着与她相同的领悟。经过了这么多,男孩已经长大了。他没有了刚出道时有些幼稚的张狂,多了一份让人铭记在心的成熟和沧桑。只是那把温柔的声音,还是能每每让我感动,让我想要永远沉沦在他的歌声中。还有那温文漂亮的笑颜,始终都一直让人觉得,他是掉落人间的天使。能够如此感动一个人,我想,英雄在中,他真的成功了。就让我们跟随英雄在中的勇敢和不屈,一起努力.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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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星光不毁,我们不散——题记灯光下,他们被汗水打湿,他们被劳累所困。他们努力着,加油着,为同一个目标,梦想来奋斗。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却用同一种语言。很多梦想在实现之前,都被称为痴心妄想。等待是漫长的,训练是艰苦的,可是有队友们互相支撑,还能咬牙走下去。少年们身上的伤口好了又增,疼痛让睡眠质量下降,日渐消瘦的身影却越发越挺。红了。那时的他们,经过了多年的练习生生涯,历经了层层选拔,被选出的十二个少年组成了一个叫EXO的组合,分成两队征战韩国和中国市场,本以为征战的的道路会漫长而艰苦,没想到刚出道不久,便被诸多粉丝争相追捧。他们红了,可以不要考虑他人的感受,住豪宅,开豪车,但他们没有。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练习到很晚。这是一个很小的片段,但是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但凡EXO出席的活动,他们都会认真地跟粉丝和观众们问好和鞠躬。有人说,EXO取得如此好的成绩与长相俊美很有关系,可放眼娱乐圈,最不缺少的就是美女帅哥。对于粉丝而言,EXO是一种精神,没有人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他们的。或许,SM造星工厂还会‘’生产‘’很多个明日明星,但EXO和粉丝们都坚信,只要梦想还在;只要舞台还在,真挚的友谊便不会散!两个极度相似的太阳看着同一片天空,却在两片不同的土地上分别运,源源不断地为生命之树灌输者力量。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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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到这本书我们就不得不谈到本书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是俄罗斯人,一个普通的工人、红军战士、共青团基层干部。1904年出生在乌克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他的自传体小说,但是其中确实有大量情节取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同小说主人公保尔一样,年幼家贫失学,做过小工,参加红军大过仗,负过伤,后来也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在身陷绝境的情况下,他不甘心于吃喝、呼吸、等死,于是拿起了唯一还能利用的武器——笔,不,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后来他连笔也拿不动了,而是靠口述,请亲友笔录,历时三载,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创作了这部不朽的杰作,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人们爱不释手的读物,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常常被尼古拉那看似平淡而又充满内涵的语句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一遍又一遍的阅读,不能干部市为了曲折的情节,急于了解事件是怎样发展的,结局又是如何。事件的发展与结局,我早已熟知。我一再地阅读这部作品,知识因为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激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精神力量。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少的年轻人受到它的教育和鼓舞。保尔·柯察金和我国的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焦裕禄等英雄一样,受到我们的崇敬与爱戴。他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干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又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句话已被我作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的确,我们应该像保尔所说的那样,待到年龄已大时让我们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如果做到了,我想那我们一定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英雄。不是要追星吗?那就把保尔作为你心中的偶像吧,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我们悟出人生的真谛,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不会让你虚度年华,只有这样的明星才会让你向着目标奋勇冲击……7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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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的偶像,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入到唱歌里。唱歌时,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听到粉丝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被,感动了。 鹿晗,你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我们陪你一起走~但是,这条路,注定难走,注定坎坷。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6个人的力量,12个人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们的!住他的眼。他,哭了。被,感动了。鹿晗,永远陪伴你。2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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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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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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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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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8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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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她,是我的偶像。仲夏的午后,金色的阳光轻柔地洒在图书馆的门前,我踏着门前的台阶,在阳光的沐浴下慢慢向前,去寻找那本渴望已久的书,顺便去看看她。虽已是这里的常客,可每每步入馆内,那安静的氛围与井然的秩序还是会令自己心头微微一震,我放慢脚步,轻轻上了二层。脚尖刚触碰到地面,眼睛就立刻开始寻找,忽然松一口气,她,还是坐在窗边。我内心窃喜,假装漫不经心,慢慢踱到她的旁边坐下,放下包,离开座位,小心翼翼地走向书架,寻找自己想要的书。不曾想很快便找到,有她在,一切都显得格外顺利。回到座位,打开书,缓缓翻书,书页间滑出一段美好的时光,一段清浅岁月……她是一名高中生,这是我无意间在她的课本上看到的。初次见面,是一个下雨天,那日大雨骤降,我未带伞,便狼狈不堪的跑进图书馆躲雨,一楼大厅人流如织,于是又匆匆上了二楼,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啪嗒,啪嗒……”我的衣角还在滴水,此时发出的声音,仿佛有穿透力一般,在偌大的馆内回响,我顿时低下了头,可无奈却无法补救,只好任凭这水声断断续续地发出,脸上泛起了红晕。“你……需要纸吗?”忽然,一包纸被递到我的眼前,慌乱之间,我连忙接下,迅速擦干了衣角的水,抬头,只见一位身着白裙的姐姐正满脸关切地看着我,清澈的双眸,若隐若现的酒窝,蝶翼般的睫毛,仿佛都定格在瞬间。我看见白纱轻扬,把最诗意的年华嵌上万般柔美。“谢……谢谢”一向不善于与陌生人交往的我面对这样一位如画的大姐姐竟有些慌乱,道谢过后,便缓缓起身,从身后的暑假找出一本心仪的书,坐在她的身边阅读。从此之后,两条平行线奇迹般的相交,我时常去图书馆,她也时常坐在窗边的位置,我们总是像约定好了似的,一起读书学习,从她的目光背后,我看见一个少女无限的恬静和美好,那感觉有一丝浪花飞溅的清凉。读书之余,我们也会互相讨论学习方法,她从不因我比她年纪小就轻视我所说的话,相反的,不论我说什么,她总是认真地聆听,再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看到了她身上的光芒,她好似在我身前不停奔跑,让休息了一站的我,有新的方法去追寻。遇见像她那样的星星,真好,我许愿,希望自己也碰上一次辉煌。她是我心中的光,我的偶像。8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