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观后感_只管跑
一个智商只有75的孩子,一个伟大的母亲,一个在奔跑中诞生的人生壮歌。
——题记一直难以想象一个弱智儿童如何能在混乱的人世中获得巨大的成功,直到我看完了这部影片。虽然影片是带有一些夸张色彩,可是阿甘所带给我的触动却是夸张不出来的。
跑,是影片的主线,也是阿甘的灵魂。俗话说“上帝关闭了你一扇门,就会为你开一扇窗”。先天智力缺陷的阿甘却意外拥有了一双好腿,因为这双腿,他跑进了橄榄球场,跑进了白宫,跑进了珍妮的世界;也因为这双腿,他也跑进了越战,跑进了“乒乓外交”跑进了“水门事件”。跑,不是他生命的全部,但是他却能用生命在奔跑。
“丢开以往的事,你才能不断地前进,” 在长达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又六个小时的跑步后,他停下来了,他终于累了,整个跑的过程,不管他遇到什么困难他从来没有放弃跑,最终体会到了种种生命真谛,他似乎已经忘记所有的事,一切变得的单纯而简单。
他跑出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也牵引着身边人跟他一起跑,这令我深深折服。
为什么人们做事一定要理由,做了的事一定要有结果,为什么简单的事要搞得那么复杂,难道这就能体现你的聪明,你的与众不同吗?
我想:不管命运注定是什么,阿甘只是想跑,不计代价不求结局地跑下去……是那么简单而纯粹……其实,人生就像是跑。只有一刻不停,才能有所进步,只有不断往前,才会有无限生机。
我们,其实也在跑。不同的是,我们会“停止”,可能是一天,一个月或者一年;不同的是我们会在跑动的过程中,携带很多“累赘”;不同的是,我们不会一条路跑到底。而这些就是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像阿甘一样成功的原因。
看完影片,我想我今后要做的,就是和阿甘一样,只管跑!
这年这事
悄悄地,不带走一片云彩,青春,就这样在我们手中滑过。十七岁,花季?雨季?也过去大半。刚走进十七,没发现啥不同,依旧笑看风月,潇洒如昔。直到,中考的残酷现实,我才意识到,十七岁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可惜啊。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曾经对他的朦胧的喜欢。即使,清楚地知道他喜欢的是可爱的M,却依旧执迷不悟。每天在放学时走在他前面感受他的气息,或走在他后面观察他的背影,心里很欣悦。每天在教室里艰苦奋斗,在坚持不下的时候转过头,看到他的努力,心里也充满力量。其实,现实中我跟他说不到十句话,但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我们却常常唇枪舌剑。我知道,他的理想是市一中,所以我更加努力。希望能跟他在同一个学校,即使他不会喜欢我,但,至少我有机会看到他。最后,我的分数比他少了十几分,他选择去县一中当正取生。而我,去市一中赞助一万五。从此,天各一方。初三的最后一晚,X在教师里大声说出对J的爱。而我,选择遗忘,因为,我没有勇气面对,至少现在我还可以在网上跟他聊天,我怕,捅破这层窗帘纸之后连朋友也做不成。
曾经朋友的支持,鼓励,背叛,陷害,早已随风而去。留在心中的是当时的感动,现在的落寞。
忧伤不再,我是在等待,等待那个明媚夏日的到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我的花儿,你准备好了吗?我的青春,你是否已化作那道明媚的伤?
后记: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是谁撕破了青春的面纱,让我们在炎热的夏日孤独的歌唱。那些在午后涌动的身影,在汗水中喧嚣。我们的鼓膜,在黑夜的烦躁中疯狂的颤抖着。那些忧伤的小凋,那些撕心裂肺的呐喊,不是的撞击着我们脆弱的神经。是谁在那条无边的小道上徘徊。我们在盲目走着、唱着,从开始,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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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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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爱是阿甘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妈妈对他的爱,使他并没有被放弃,以至于拥有了一个如此传奇的人生,他对珍妮的那份爱使他坚持奔跑直至跑遍美国。我承认,对珍妮我是不喜欢的,不管是她是因为怎样的背景造就了她的性格,我对她自暴自弃这点是极不赞同的,我认为一个人有怎样的明天取决于你拥有怎样的今天,所以我对她是怀有一种同情但不怜惜她的心情的。但是,其实看到最后,对珍妮,也是已经释怀的了。她最后还是没有继续放逐自己,没有继续放纵自己,这点还是值得怜悯的。阿甘爱珍妮。珍妮是不幸的,她的生活一直很凄惨,四处漂泊。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阿甘,也遇见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也许珍妮不会想到,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她的一生充满凄苦,但是最后,她终于永远地沉睡在了唯一带给她温暖的树下。珍妮是阿甘的唯一,因这唯一而永恒。阿甘爱他的孩子。他送他的孩子上校车,像小时候妈妈送自己上校车一样。一切都和多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车上不会再有一个珍妮那样的小天使。在阿甘的眼里,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天使,其实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天使。我也懂得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是什么样子的。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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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阿Q别传在改革开发的春风吹拂下,未庄依然办起了一所学校,校址就在赵家大院,并特地从城里请来了几位老教书先生。这消息飞一般地在未庄传开了。王胡,小D,阿Q这些闲人们也无心晒太阳,抓虱……反正多得很,他们整天游手好闲、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阿Q说:“我们整天这样游手好闲下去,不是问题,,听说未庄办了一所学校,我们还是去学习学习吧,这样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听了阿Q的话,大家都同意了,便凑到假洋鬼子和赵白眼身边打听消息。假洋鬼子和赵白眼自然是懒得理他们,走了老远才扔下一句话:“这办学堂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说着瞥了阿Q之流一眼,又接着说:“明天开学,我们现在去取钱准备报名。”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鲁先生说过,阿Q是一个“要强”的人,此时他已无法控制自己受伤的“自尊心”,便疯一般地奔回了土古祠,便卖了所有家当,好在是终于凑够了学费。开学了, 阿Q既然和假洋鬼子被安排成了同桌,阿Q感到很不自在。因为他怕假洋鬼子的“哭丧棍”。上课了,第一节课是语文,阿Q想,这语文不就是“之乎者也”吗,有什么好学的,于是就坐在那儿抓虱子边“毕毕剥剥”嘿!真响!有时还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老师竟毫无察觉。第二节课是英语,阿Q对此更是不屑一顾。他想,只有假洋鬼子才去学什么“鹰语”,“人语”不学,还学“鸟语”!他继续他的毕毕剥剥,哈哈,他逮住了一个大的,放在嘴里,狠命地咬了一口。有时有津津有味的看着漫画书。第三节是阿Q最喜欢的课——数学课,既然是喜欢的课,阿Q就十分地认真,他举手积极,仔细思考问题,得到了数学老师的表扬。在接下来的历史,地理等,阿Q不是嫌学“外面的世界”太没用。就是说中国历史,地理他都知道,没啥学的。就这样,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学校要进行“摸底考”了。考语文,阿Q找不到认识的(题)。就抄了假洋鬼子一道题,还错了,考英语,阿Q更是有气节—只字未填,还说句实话,他不“爱国”也没办法,他实在对这“鸟语”一窍不通,还好阿Q数学内涵,不然就四个鸭蛋了。可想而知,阿Q得了“第一名”这是他最最喜欢的“第一名”尽管是到数第一。尽管受到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嘲笑,阿Q并不在乎:有什么了不起,我当初比你们知道得多多了。我进过城,在举人老爷家做过事,见过杀革命党。我也光彩过,哼,你们算什么东西!想到这,阿Q转过身,也笑呵呵地走了!9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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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的第一个阶段阿甘的一生有许多阶段,起伏不定,他经历过许多事情。小时候,阿甘常常被同学们欺负。阿甘的智商只有75,当他妈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伤心,但她却并没有抛弃阿甘。因为阿甘的智商只有75,所以有许多学校都不愿意收他,可阿甘的妈妈却依然坚持不懈地帮阿甘找学校。阿甘生下来脚有些畸形,他妈妈便带他去纠正,还戴了一个脚套,走路非常不方便。后来,阿甘终于找到学校了,可因为智商太低,坐校车时没有一个人愿意跟他坐在一起。后来,终于有一个小女孩愿意和他坐在一起。这个小女孩的名字叫珍妮,他们成为了好朋友。珍妮教阿甘爬树、识字,他们经常一起玩耍。有一天,阿甘和珍妮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有几个骑着自行车的小流氓用石头扔阿甘,阿甘竭力躲避着,但他们还是不停地朝他扔石头。珍妮大喊:快跑。阿甘听到后,朝前拼命跑,但因为有脚套和阿甘自己本身的缘故,跑得实在是太慢了。那几个小流氓骑着自行车跟在他身后,不停地用石头扔他。当时,阿甘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快跑。渐渐地,他越跑越快,他成功了。他摆脱了脚套地束缚,他大步地向前跑,箭步如飞。把那几个小流氓看得目瞪口呆。从此以后,跑步成了阿甘最强的项目。妈妈和好朋友也许是阿甘战胜一切的动力。但阿甘自强不息,也是阿甘成功的最大因素。阿甘的一生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尤其是他那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地精神更值得我们大家学习。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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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跑,拼命跑平复浮动的心,拉开窗帘,吸一大口冰凉的空气,然后又狠狠地呼出来。窗外,一片黑暗,远处几扇小窗寂寞的在夜空中闪烁着光芒。心在冲撞着,一种奇怪的感觉麻痹四肢。我看到了一个长长地跑道,所有人都在奔跑,而我却怎么也追不上他们。马上就快期中考试了,对分数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害怕?担忧?一种急促的感觉,这是第一次。初中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我许下的承诺也仿佛要慢慢变得遥不可及。我怕,怕到不敢面对。看着桌上一叠试卷感到无所适从。生活仿佛又回到了原点,从前的好朋友也都消失不见。矛盾,我想一个多变的人,我不知道该用哪一面去对老师,面对同学。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知道这样才是老师喜欢,同学夸赞的女人,我的一举一动都变得那样做作。我怕,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这个新起点上,同学们都在奔跑,我却还在十字路口徘徊。我恨,为什么不能果断的选择。我想,为什么不能摆脱依赖。要说起来,我比谁都知道其中的要点,可我为什么就是做不到。竞争的太多,比我强的不知道有多少,从前,可以随心所欲的玩,从前,可以不做那烦人的习题,从前,可以跨下海口说我什么都会。可是,现在呢?我不能,因为从前的我只是一只井底之蛙,不知道天高地厚。试卷再多,我也必须得做,因为我只是人海中小小的最微不足道的一个,不该抱怨,不能抱怨,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但,命运也掌握在自己手中。记得有人给我占卦过,他说我意念救灾一线间,进一步就可为天使,后退一步就成了恶魔。学习也正是这样吧,如果我朝目标奋斗努力就像今晚一样,我也可为人人夸赞,成绩拔尖的好学生。但要是我堕落,我也可为大家讨厌的话学生。不过,也一定没这么简单,世界太大了,太大了,正如一片辽阔的海滩,我得努力,努力的由平凡的沙粒变成一颗光芒四射的珍珠。心在不知不觉中安静了,时间“啪嗒”的吹过,想到学校也没起初那么害怕与恐惧,甚至有些期待,我要做一个大家聊起108班时就能立马会说出我的名字的人,而不是一个在这个班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的人,要做就要做那个最好的,要笑就要是那个笑到最后的。我能做到的,至少我相信。在这个跑道上,我又起步,不会再停下来,因为我得追上那个最好的,并取代他的位置,现在我要做的就是——跑,跑,拼命跑。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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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汪正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全身上下应该被活跃的幽默细胞充斥着,时不时来一点星爷的无厘头加上一点咔哇伊,在这样的e时代里,“老师像妈妈”这个比喻已不能贴近我们的想法。同“妈妈”相比,我们更希望老师能像我们的“哥儿们”,和我们打成一片。他不应该像“园丁”,也不用浇灌我们,而是应该像我们的学长加队长,带领着俺们向前冲。在他的课堂上,与其说是在上课,不如说是一场游戏。感谢一切,在附中的3班,3年一次的轮回,俺们三生有幸的碰到了一个幽默活宝——俺们的老大汪老师,他绝对不像“妈妈”,因为他是男的呀!想当,也只有“爸爸”的份儿,似乎又嫩了些。一副眼镜挡不住他一对小眼睛放射出的智慧光芒。一生气,他的眼睛杀伤力可不小,立马让你低头认错,悔过自新。最有个性的就是汪老师的发型,不需要任何造型产品,只要用水淋一下下,立刻根根冲天,哇!充满了自强进取的精神!汪老师常常“抱怨”道:“怎么带了你们这一帮小土匪!”这时我们就会回敬一句:“那你就是土匪头子!”台上台下一片欢笑。从此我们便干脆喊他“老汪”,成了真正的哥儿们。老汪自称他要把我们这个“原始部落”建立成一个“民主社会”,他是主,我们是民。可按实际看来,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社会”。因此,只要他一提“民主”,我们都会一“切”了之(全班齐发“切”之声,实乃否定、不屑之意)。更有一同学在我们学习完《论语》之后,为老汪量身打造了一部《汪子论》:汪子曰:吾乃民主者也,为民之主……在俺们班,若是知错不改,屡教屡犯,老汪便会拿出江湖中传说的夺门必杀计:“降龙十八张”(检查十八张)、“飞龙在天”(不够再添)。此等绝计属江湖传闻,未见有中招而丧命者,但吾等早已闻风丧胆,岂敢领教!在3班,老汪表扬我们的几率几乎为零。考的不好批评是应该的,但即使我们考的好了,他仍不忘打击我们一下:“不是你们考好了,而是其他班考差了。”我想,就算哪天我们考了全市第一,仍会是:主曰:“我还是那句话……”民曰:“知道,不是我们考好了,是其他班考差了!”80%学识+10%幽默+10%个性=我们心目中的好老师——老汪!汪汪3班,无处不在,63个小“土匪”将在您的打击之下继续健康茁壮的成长。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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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看完《阿甘正传》,阿甘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电影里的阿甘从小就是低智商,并且还是先天驼背。因此他戴上了限制骨骼生长的固定器,这让他感到十分自卑。这种“坏形象”使他第一天坐校车时竟没有人给他让座。但是,珍妮,一位漂亮的小姑娘毫不犹豫地为他空出座位,他们在车上无所不谈,并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欺负戴上固定器而跑步困难的阿甘,但在珍妮的鼓舞下,阿甘竟然挣脱了“枷锁”并逃离了“包围圈”。从那以后,阿甘考上了大学,加入了橄榄球队,而且当他取得了大学学位后,又加入了军队。在参军期间,他的挚友在越南战争时死在了越南,他的上尉丹也失去了双腿。但阿甘依然向前拼搏,并找到了考上大学后失散的珍妮。然而人有悲欢离合,珍妮在一个早上偷偷离开,阿甘也在那个早上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二个月的环美奔跑。不幸的是在那之后,他的母亲病故。不过缘分让他再一次与珍妮相逢,并和珍妮结为夫妻。最后珍妮也走了,只留下儿子弗朗斯。影片最后以看着弗朗斯坐着校车离开的阿甘的身影结束了。在电影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甘奔跑的精神。只有双脚和鞋子,有什么好畏惧的!在橄榄球场上,跑!在命令下,扔下枪支,跑!在战役中,背上队友,跑!在母亲病时,放下事情,再远也跑!特别是在阿甘环美奔跑的那三年零两个月之间,孤独一人的他起先不被看好,渐渐地,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一个团体,正如他所说:“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这真让我敬佩,敬佩与一个坚强、坚持而自强不息的人。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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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啊甘正传》这部我已经看了5次吧,隐约记得初中英语口语考试前班上看了一次,高考前看了一次,大一看了一次,大二上修选看了一次,应该准确的来说应该是4次。对于《啊甘正传》这一电影,我们不难发现“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此一句话穿插了整一部电影。所以我觉得人们在讨论福尔斯特 甘此角色的经历的时候,更应该仔细的想下电影中不时出现的啊甘妈妈对啊甘说过的话。“ 妈妈说,”做傻事的才是傻瓜“。”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没有这些啊甘妈妈说过的话做铺垫,还会有后面啊甘的所作所为吗! 电影中的福尔斯特 甘是个天生智力只有75的人,相比正常智力的人而言,他拥有的机会比平常人少很多,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啊甘付出的母亲,或者他的一生就会埋没于特殊学校,然后就成为社会上一个平凡的特殊人。就不会有后来的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的长跑者。 在我看来,啊甘先是按他母亲所安排的做,为人寡言上正常的学校。到后来按珍妮所说的,跑,快跑。再到后来的跑进了大学,一直到参军中,他都是按别人所说的做,他没有自己的目标,没有自己的想法,有的就像电影中啊甘自己说的,”是的,长官“一样,服从安排。到了退伍重新遇上珍妮,他开始有自己的想法,虽然很模糊很简单,他想成为珍妮的男朋友,他想和珍妮结婚。后来,他开始长跑,在我看来,他就是在长跑中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在最后收到珍妮的信的时候,他很果断的去找珍妮,遇到了他的儿子。 啊甘的一生出现了很多奇迹,但真正让我们喜欢啊甘的不是那些让人妒忌的奇迹,而是啊甘那对于生活的执着, ,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6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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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我在电影《阿甘正传》中学到印象最深的一句话。阿甘是一个腿有残疾的孩子,并且智商只有七十五,在学校中经常听到同学们骂他傻子,就连老师都觉得他太傻了。可是他的妈妈并不认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不会有好的未来,可是他的妈妈却相反,不断地鼓励他,激励他。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母亲,他才会在他的人生路上获得成功。珍妮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重要的朋友。有一次他的几个同学欺负他,珍妮让他跑。可他没办法跑太快,眼看要追上了,突然他摆脱了支架,摆脱了欺负他的同学,摆脱了一切。他像一匹骏马奔跑了起来。此时我的心仿佛也奔跑了起来,随着阿甘跑向远方。他毕业后便参加了军队,遇到了一位战友。其他战士都嘲笑他是个傻子,可那位战友却不认为,还为他出头。在一次战斗中,他们受到了攻击,阿甘想起了珍妮让他跑的情景。等他跑到了安全的地方时又想到了战友,他又跑回战场上把受伤的战友一个个送到安全的地方。当他找到那位对他最好的战友时,战友已经奄奄一息了。临别的时候,最爱的战友对他说了他的理想。阿甘之后便按着战友的理想当了虾船船长,跑遍了美国。阿甘和珍妮结婚了,有了小孩,不幸的是珍妮不久后就死了。阿甘像小时候那样把小阿甘送到校车里,突然一阵风吹过,脚边的羽毛飞向了天空……人并不需要太聪明,但不能不努力。我们要像阿甘那样去做一个努力的人,才能在回首来路时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才能拥有成功的一生。6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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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影片中的“革命”事件是一出闹剧,也将阿q的“精神胜利法”推向了新的高度。阿q狭隘的小农观点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并在显示自己见过杀革命党时冒出“革命党当然该杀”这种观点。但当他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与未庄人对革命党的害怕慌张时,却对革命有些神往了。最终大喊“我革命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冲出酒店,一路高唱着戏文,好不得意。其中前一句自语揭示了阿q心中革命的目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反映了他对革命的不理解;而《龙虎斗》戏文的吟唱表现出阿q心中的得意和盲目性,也揭示了他对革命的无知和盲目乐观。在他眼里,只要他想革命了,他就能革命。因为他太苦太穷了,所以他一心向往革命,他所想要的只是改变自己的地位。从后来他的美好梦境中不难看出,他对革命的本质,性质以及对象根本不了解,对革命对象也极端混淆,而且留有非常浓厚的封建思想。但后来阿q失望了,因为革命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去尼姑庵革命不成,假洋鬼子也不准他革命,他的“革命”只好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看到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是他精神领域的主导,而且这一性格一时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躯体。甚至是后来被当做替死鬼抓进监狱,游街。他竟也能坦然地想成“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抓进抓出的,要游街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此时却让观众有点心生敬意了。狱中的阿q认真地画着圈,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将走到尽头,不免让我们心生一丝怜悯。当他真的要枪毙时,他终于恐慌了,颤抖地闭上了双眼,“精神胜利法”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没有奏效了。6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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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正传_600字我叫阿波,今年十五岁,是一只卷纸口般大的乌龟。至于我的样子,爸妈都说我长得与众不同,两颗绿豆般的小眼睛,红红的腮帮子,棕青色的龟壳,四只灵活的小脚爪,这些都是我引以为傲的“家当”。我们龟族喜欢在小池塘里抓蝌蚪、吃小鱼、捞水草,我常常和隔壁家的阿花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天天如此。有一天,我觉得应该是平凡的一天,没有雨,没有风,没有云,没有雾,只有温暖的阳光,可我和阿花一起抓蝌蚪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我被一个看起来十几岁的少年捞起,在我被捞起的一刹那,我想我要永远的离开这个池塘了,竟没有机会和我的父母还有青梅竹马的阿花告别,心里觉得好失落,。但我也很害怕,因为我是第一个也是第一次被人们捞起,我把头埋在龟壳里,静静的观察男孩的举动。看来他是来捞蝌蚪的,我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很开心,立刻去给父母报喜去了,紧接着,我就被拿回了家。我的小屋是一个玻璃缸,我仔细地打量我的小屋时,从天上掉下来了几只蝌蚪,饥饿让我暂时忘记了害怕,我一口咬翻一个,一爪放倒一双,一分钟之内我就全吃完了。主人两天给我换一次水,我渐渐和这个主人亲近起来,真巧,他给我取的名字也是阿波。每天的伙食没问题,可我还是很想念我的家人。过了几天,小主人拿着我来到了池塘边。刚下池塘,我就被自己的家人团团围住问长问短的,我终于梦想成真,激动的在池塘里手舞足蹈,“我自由啦!我终于和阿花相见了!”我真觉得好幸福,我真的希望像以前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和家人在一起,自由自在的活着。六年级:宁翔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