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快乐的春游
今天早上,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碧空万里无云。这样好的天气,在最近几日里可谓是难得的呀。这真是个好兆头。我想,它一定预兆着好事将要来临。没错,今天学校组织我们去春游。这次春游对这一届六年级的同学来说,是最后一次集体活动了。
我们高年级的同学去的地方是“少年军校”。“少年军校”里的一位长官说,给我们组织了很多活动:有观看军人表演;有近距离的观察大炮;看“万人坑”;烤地瓜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烤地瓜这项活动了。
在烤地瓜之前,教官就已经明言了,这次午餐是自己烤地瓜吃,还说,看谁能先吃到自己做的午餐。教官的话音刚落,同学们就一窝蜂的散开了。大家三、五个人一组,找好灶台后,就开始分配其它的工作了。两个同学去拿小组成员需要的地瓜;一个同学去找干草、木板和铁丝网;一个同学负责把木炭敲碎;一个同学去找教官来点火。所有工作都已准备就绪,就差教官没来帮我们点火了。可真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呀。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教官给盼来了。只见教官手持“喷火器”冲干草堆吹,不一会儿,干草就着了,接着又把“喷火器”对着煤炭吹,不一会儿,煤炭也烧红了,红得就像那害羞的小姑娘的脸。教官还嘱咐我们,要一直扇火。我们就一直扇呀扇,扇到差不多时就把铁丝网架在灶台上,再把地瓜放在铁丝网上。我们扇的时候,那可恶的烟雾熏得大家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而且泪流不止;呛得大家都喘不过气来。不过,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说吗: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先苦后甜。皇天不负有心人呀,我们的地瓜总算是熟了。吃着自己亲手烤的地瓜,真是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次活动真是太有意义了,今后若是还有类似的活动,我一定还要再参加。
相似题目
-
《长恨歌》读后感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壹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但那又怎样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也要爱的尽随心意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贰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叁情人?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友人?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亲人?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肆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伍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长恨歌》读后感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长恨歌》读后感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长恨歌《长恨歌》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首诗,写的是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悲剧,这首诗源于白居易的一次出游,其间,无意间提起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故事引发诗人的感慨,于是,白居易便提笔写下了这首千古绝唱——《长恨歌》。李隆基便是唐玄宗,时候谥号为“明”,他早年在位期间因治理有方,便创造了继贞观之治之后的又一个盛世:开元盛世。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唐玄宗拥有了杨贵妃便疏远了朝政,朝廷变得腐败不堪。直至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对杨贵妃的宠爱引起了公愤,将士们要求唐玄宗处死杨贵妃,无奈,唐玄宗为了李氏家族百年来的江山只能牺牲了杨贵妃,最后,安史之乱虽已平息,但是,带给君王心灵的创伤却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最后,晚年的李隆基在孤独与寂寞之中度过了余生,最后,慢慢离去……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在旁人看来是虚情假意,可是在我的眼里却是真诚的,因为尽管唐玄宗在最后那一刻杀死了杨贵妃,可真正的爱情就应该如此,拿得起,也放得下。杨贵妃亦是令人感动的,她虽是一个如花似月的年轻女子,却从未嫌弃过唐玄宗的老态龙钟,或许,这就是爱吧!朱砂轻点黛眉微,回眸一笑生百媚。为情饮尽天下恨,玉殒香消终不悔。千百年前,那对比翼鸟为爱付出了一切,但是,他们从未后悔过,因为爱。正是:绵绵相思无绝期,爱恨交织亦无悔。又逢七月初七,又逢唐玄宗与杨贵妃立下誓言的日子,听着他们共同创作的《霓裳羽衣曲》,独自吟诵着《长恨歌》,这次第,怎一个“恨”字了得!550字 初二 散文
-
长恨无期长恨歌天上缀着几颗寒星。桌上,一盏明灯,一道圣旨,一条白绫。寥寥几物啊,显得越发苍白,连那灯,似乎都是如此黯淡,其它,更是模糊不清......呵,皇上啊,这圣旨,这白绫,就是你最后一次赐予我的礼物吗?皇上,你是否已忘却了曾经的山盟海誓?还是,你没忘,不过是藏在心底,不愿再去唤醒它?可是,我玉环却从未忘过,也常常回想起来啊。“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誓言依旧在耳畔回响,可眼前,你却只留下赐死的圣旨,然后,弃我而去。皇上,你的誓言,就如此的脆弱,就如此的不堪一击吗?还记得曾经的芙蓉暖帐,云鬓花颜;还记得曾经的华清浴池,一笑百媚;还记得曾经的藏娇金屋,宠爱三千;还记得......可是,那是曾经。今夜,却是这般的凄冷,这般的无奈,这般的断肠。曾经的“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换来了什么?一道圣旨,一条白绫。呵,是上天的捉弄,还是人世的无情?皇上,你知道吗?可怜我杨玉环,从前怎么未曾想过,得宠得了一时,又如何蒙恩得了一世?最终,又会落得什么下场?现在,终于明白了,当年的恩恩爱爱又如何抵得过今朝的风风雨雨?情切切良宵又如何低得过恨绵绵众怒?纵然皇上你贵为一国之君,可惜,却终也敌不过众人的威逼,百姓的盛怒。是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皇上你又如何能不顾及天下民众?所以,我玉环便从以前“三千宠爱在一身”的贵妃,沦落到今夜恨意无期的断肠人。难道,我的使命,就是为圣上你,承担骂名吗?想想历来的圣德之君,难道他们就没有爱情吗?可是,他们更知道天下为重,所以,也还是成为了数千年君王的典范。皇上你也可以是位圣君,可惜,你却选择了爱情,不要天下。如今,千钧一发,你又舍弃爱情,我自然就成为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皇上,你下旨时,可有一丝愧疚,可有一丝心疼?我抚过桌上细腻如水的白绫。这白绫,好轻,好柔。不知,被它缠绕住脖颈,会是什么滋味?今夜,就试试吧。或许,只有当我死了,百姓的愤怒才会像我的性命一般,消失得无踪无影吧?我将白绫抛过房梁。回头望望那圣旨,无意间,目光触到了那明亮又灰暗的灯。灯芯快燃尽了,灯也奋力倾吐最后的光明......灯芯,灯心。皇上啊,灯有心。你呢?800字 初二 议论文
-
夜怀长恨歌玉兔升,月未央,独守香阁空寂寞,清纱曼舞长恨歌,水中影月为谁愁。风舞摆,云飘散,花落空中为谁伤。金凤钗,玉骚头,举杯向月倾思念。爱恨痴,意难忘,问君何时还。月上枝头,饮酒狂笑,一杯清酒映明月,两行无心美人泪。水中倒影为谁瘦,霓裳羽衣起歌舞。谁知我心寒,愿醉君王怀。花凋落,人易老,魂断红颜。100字 初二 诗歌
-
长情长恨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700字 初二 应用文
-
长恨曲渭浦归鸿日数群,对水看山欲暮春。今生长短同一轨,情似蓝桥桥下水。穷兵黩武今如此,天热日长饥欲死。只应长在汉阳渡,彩蝶黄莺未歌舞。50字 初二 诗歌
-
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
《长恨歌》读后感_2000字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
长情长恨_800字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初三:宋梦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读后感
-
人生自是长恨水长东——读汪曾祺后有感手捧一本《汪曾祺短篇小说全集》,从图书馆借来的,边缘微微皱起,书页也有些发黄,看起来旧旧的,纸质也已经变脆,反倒是很有质感。如果说沈从文的作品清新雅丽,如天边白云,那么汪曾祺怕就是人间最真实的红尘,似乎带了一股子油烟气,却亲切得让人觉得美好。他写的也是人间最美的真情,却和任何人都不一样,一眼便看的出是汪曾祺的作品。《大淖记事》的故事本身就很美,不过,如果是让张爱玲来写,她应该会让男主人公十一子死掉,两个有情人终是在苍茫的时空中错过。不过汪曾祺就不,他让十一子活了下来,让阻碍他的刘号长消失,这便让故事好像欠了点火候,不够震撼,但作为看官,却永远不会觉得这大团圆的结尾有丝毫的俗套。原来,不必生死相隔,感情,也可以美的令人动容,这便是他的高明之处吧。汪曾祺自己说,《晚饭后的故事》是张恨水式的。细细读来,有张恨水的影子,也有李碧华的,甚至还有沈从文的、张爱玲的丝丝味道,但再读,就发现,这仍是一部经典的汪曾祺的小说。不惊天,不动地,有情人擦身而过却并不流下泪水。遗憾,有那么一点点,也是沾染了烟火气的。看多了那些催人泪下的文字,就来看汪曾祺吧。他很诚实,不留情面地剖开市井人们最真的思想,琐琐碎碎,没那么美好,但他也很善良,总会又带来些许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情谊。又寂寞,又温暖。也许,真的没有那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吧。眼下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死死地抵着不肯放手,兴许在很久之后才明白,原来那个人,也不过是生命中平平的过客罢了。水,总是那样滔滔地流着。每一天,都在增添着新的遗憾与后悔,人生似乎就这么地过去了,又怎么总是站在一边,为往昔流泪呢?“哪个为旧人哭,太笨了。”歌词里这么唱着,于是也开始疑惑,曾经的真心,再怎么坚固,也会被新的生产蒙蔽吧。不敢去想大淖中十一子与巧云的后续,我怕我会不由自主地给他们设定一个灰色的后来。活在世上,有哪一颗心不是千疮百孔的呢?700字 高三 读后感
-
《长生》读后感“如果你问我,人真能活500年,1000年,你乐意吗?我确定一定会以极肯定的语气告诉你,我不乐意,为什么?我会用这本书来回答你。”——吴楚(作者)。《长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古德的中国人发明了长生不老药“上帝分子”之后,离奇被杀,这神奇的药剂也莫名消失。国家在得知古德被杀后迅速组建了“救赎”计划,一个叫“滤镜"的神秘组织及其背后的阴谋渐渐浮出水面。“上帝分子"也成了各个国战争的导线。人类一直追求长生不老,但它真的来到你面前时,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对于老人,国家要如何赡养;年轻人认为时间多的是,会不思进取,游手好闲;阶级对立更加长久;无法想象一个家庭会有多少成员,怎么排序;最可怕的就是人口只增不减,粮食、淡水、能源……地球的贫瘠将预示着人类的自我毁灭。从本书可以感受到,因“上帝分子”的面世,各国阶层为垄断它,而让世界陷入了万复不劫的黑暗。“滤镜"成员说:“我们扼杀技术,我们谋杀伟人,我们践踏法律,我们是凶手,是屠夫,是自然科学的封印、毁灭者,但我们更是守护者,这颗美丽的星球不应该因为人类而毁灭,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可是用扼杀、毁灭、来推迟科学的进程,真的就没有其他好办法吗?合上本书,思绪万千,心中却一直回忆着书中盖伊博士说过的一句话:“技术没有罪,罪恶只在人的心里!”我认为本书最后战争的爆发,是关于死亡带来的警示。生命是平等的,死亡也是平等的。面对权力阶层,死亡从不屈服。如果连这最后的平等都消失的话,那支撑着世界的文明之柱也将轰然倒塌。所以长生不老我会像作者一样说"我不乐意。”科技飞速发展,将带来一个崭新时代。那是一个光明的时代,也是一个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科技纵横的时代,也是一个考验人心的时代。就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后不久,我看了雷•布拉德伯里的《霜与火》。讲述了一个部落从出生到死亡只有八天。是选择在自己的舒适区享受八天的生命?还是勇敢的去面对死亡创造奇迹?大多数人都选择前者。可是有一天西姆不甘心就这样平凡的死去,他要拯救族人。虽然道路危险重重,但仍然不畏辛苦,创造了奇迹。看完我很震惊,不由自主就想到了《长生》这本书。这两本书描写的生命长度不一样,但不管是长生还是八天,都是思考生命如何过得有意义,有价值。900字 高三 读后感
-
人生长恨水长东自出胶庠,心疏利禄,披父兄之荫育,乐日月以优游,思追巢许之余尘,远慕夷齐之高义。――题记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首《鹊桥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浪漫多情的日子―七夕。这是个痴男怨女吟诵的日子,亦是一位帝王诞生的日子。喜鹊在枝头望着那金碧辉煌的皇宫,啁啾而鸣。一道清脆婴啼划破长空,这一夜,他降生了。他丰额骈齿,拥有舜和项羽才有的一目重瞳,这就是传说中的帝相啊。宿命一般,他注定要执掌南唐三千里河山。他〝精究六经,旁纵百氏〞。传颂于世的不是他的雄才伟略,宏图霸业,而是与政事无关的诗与情。〝天何不使后主现文士身,而必委以天子,位不配才,殊为恨恨。〞明代诗人陈继儒如是感叹。他精工诗词,始承张志和的〝渔夫风〞。〝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他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没有亲身体验,只有无限向往和满腹想象。直抒胸臆把他的心灵世界毫无保留地展示在世人眼前,恍惚间,那万顷波涛仿佛邀人入自由自在的山水间肆意遨游。他意外登基后,仍是风花雪月,使词的发展有了基础。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道〝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明代胡应麟在《词薮》中说他〝为宋人一代开山。〞他纵情诗词二十余年,却意外的登上了皇位。然而安逸日子没过几天,便有了〝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挥泪对宫娥!〞的痛憾词句。转瞬间国破家亡,他的词风亦〝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他历经了亡国之痛,无复国之力。惟有一遍遍吟唱〝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金锁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想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一首首沧桑诗词,使叶嘉莹在《灵溪词说》中赞道︰〝小令能传家国恨,不教词境囿花间。〞他被俘四年,又一次七夕生日之际,他作了《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血泪之歌〞为他招来杀身之祸,却同样为世人赞颂。是啊,他就如法国作家缪塞在《五月之夜》中说的那样︰〝最美丽的诗歌是最绝望的诗歌,有些不朽的篇章是纯粹的眼泪。〞一代帝王无愧是,奈何生在帝王家。他就是李煜――一个错位的帝王,天生的情种。高一:权逯1000字 高一 写人
-
恨小学的时候,我很顽皮,总是惹人生气,而且经常和班主任对着干——不光是我,好多其他男同学也是这样。在课下,我们也经常在一起讨论班主任,当然大多都是说班主任的坏话。我非常恨我的班主任,心中总是在被班主任教训后想:靠,看我在领导来检查的的时候,把你打学生的事情张扬出去——可一到领导来我校视察工作的时候,我就会心软——这种想法也就在被老班教训后的一天内昙花一现罢了。上课的时候,我们这些不爱学习的学生时常靠着后面同学的椅子或靠着墙,因为无心听课,所以我们彼此间不免有一些细小的争吵声音。这时,老班说话了:“同学们呐,要是再有人靠你的桌子,你不就踢他一脚,要不就把桌子往后一拉,诓他一下,看他还敢不敢倚桌子。”说完,班内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这招已在一年级时被我们挖掘出来并用于实践。可是班主任不说,这招不太好意思使,要是同学们因为这招记恨于我,那就得不偿失了。由于班主任说了这招可用,我也就正大光明地把它发扬光大了。因为有了班主任这句话的依仗,有一次上自习的生活,我一脚把前面的女生踹哭,而后又一拳把同桌打哭了(教师点评:这个地方缺少必要的交代,来证明你的无辜或是清白)……于是班里大乱,之后班长就去找老师了。班主任来了,叫我去办公室。我本来就很倔,所以我被老师拉着也不肯出去,死死地抓着桌子……老班拖着我,我拽着桌子缓缓向前,前进了大约有一米吧,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于是双手便松开了桌子。那时,我心里想:要不是你比我大,我早揍你了。到了班主任的办公室,班主任松开拽着我的手说:“你能不能老实点儿,你是个男孩子,就不能让着女生点吗?”我说:“是她们先惹我的,我已经很让着她了!”老班说:“你是一个男孩子,应该让着她们点……回去吧,以后再做这样的事,看我不收拾你,老实点啊!”我这时低着头,眼中噙着泪水,我忍不住哭,这样低着头走了回来。我心里也明白,我学习不好,很多人肯定会先入为主,认为我是坏学生。而被我弄哭的那两个女同学都是好学生,老师肯定会认为是我调皮把她们惹哭的,肯定不会想是她们先惹我的。我回到教室里,趴在桌子上,心中则是狂骂班主任。长大了,想想这件事,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还是恨班主任。自从那件事后,我就不怎么和老班说话了,开始变得沉静了,每次班主任向我找事,总是一句“对不起”了事。从那件事后,我变得很恨班主任,现在虽然减轻了许多,但还是恨……教师点评:这篇作文,叙事清楚,语言流畅——当然也可以看出,这确实是取材于生活,发自作者内心真情实感的流露。只是读者在读了之后,心里总有那么一丝疙疙瘩瘩的——那就是关于作文主题的确立。故事自然真实,然而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从这个故事中怎样挖掘提炼出一个积极向上的主题呢,然后围绕这个主题去选材取材呢?方下中学九年级六班 李文豪(指导教师:蔺青春)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
长亭送别读后感问世间情为何物中华经典是一只车轮,时光是它的圆面,情感是它的骨架,正义是它的轴心。在历史的车道上,它滚滚向前,跳过欺骗的深沟,越过仇恨的高坎。在远方,它看见另一只倒伏的车轮,那就是懂它的人们,经典之所以传世,经久不衰。靠的就是懂它的人们。——题记桃花流水,一时多少爱恨情仇;岁月无情,折煞多少有情人!我手中执着《长亭送别》,顿生一番感叹。《长亭送别》这折戏,刻画一位重情的少女---崔莺莺。她的执着,她的忠贞,令无数读者为之惊叹。在她眼里,功名利禄只不过是“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她天真地认为,“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张生离开后,她“松了金钏”、“减了玉肌”,只是“昏昏沉沉的睡”,独自拭去“重重叠叠的泪”……这样痴情的少女,自然打动了许多人,也包括我。但是,她留给我更多的是对于爱情的思考。她是追求真爱还是精神空虚?作为相国的女儿,她从小锦衣玉食,衣食无忧。但物质生活满足的人,精神生活往往是空虚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要开始追求爱情来满足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因此,她的爱是仅仅是对异性生活的向往。她的爱是无私还是自私?一个贵族小姐,久居深宅大院,对百姓疾苦全然不知;而张生家境贫寒,需考取功名支撑门户。她却为满足私欲,不支持丈夫事业,要他陪伴自己。让自己爱的人放弃事业,这样的爱既不会幸福,也是十分自私的。她对张生的爱足够信任吗?张生临走之时,她说“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这话是她发自内心的心声。她虽怕分离,但更怕张生中状元后,对她始乱终弃,追求更美丽的女人……也许这是一个女人的本性,但我认为这是崔莺莺狭隘的一面,对于自己爱过的男人如此不信任,这样的担心自然有些累,与其这样,何必在一起。幸福的感觉可能是一瞬间产生的,但要想守护住幸福,却需要一生。“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人可以没有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爱情,对于男人来说他们更不可能为爱沦陷,放弃自己的事业。一份真挚的爱情,或许并不需要多么美丽,只要有了彼此的爱与信任,平平淡淡的爱情也是难能可贵的。一个女人绝不愿意嫁给一个没有追求的男人,所以,作为女人要明白,暂时的分别只是为了更长久的团聚,暂时的痛苦只是为了未来的幸福,所以作为一位贤妻良母,不可过于注重霸占丈夫的身心,而应放手,让丈夫干一番大事业。为了爱情而不要事业的男人是可悲的,为了爱情而一味苛求丈夫的女人是可怜的,只有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拥有最美丽的人生!如果你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中华经典就是那么一个天然质朴的地方,可以让你如同挑着扁担坐在落霞里那般从从容容,可以让你如同坐在屋前品茗般慢条斯理。所以,为了充实自己,读中华经典吧!为了发扬中华文明,读中华经典吧!呼吸着,静默着,品味着。1000字 读后感
-
《夜莺之歌》读后感在我的阅读生涯中,涌现出了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佳作,有时,它们是教我写作的老师,有时,它们是陶冶我情操的诗章,而有时,则是催我入睡的安眠曲(母亲每晚都会为我诵读一篇散文)……而《夜莺之歌》则是其中最令我痴醉的一篇。《夜莺之歌》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在苏联卫国战争中,德国兵要求一个小男孩为他们带路,男孩利用聪明的头脑把德国鬼子带入了埋伏圈,并向游击队员传送了情报,尔后,游击队员一举歼灭了可恶的德国兵。文章中,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风花雪月的表白,更没有自作多情的吹嘘。但那质朴浅显的文字却令我心动神移,文中机智勇敢的“小夜莺”尤其令我记忆犹新!“孩子有时候学夜莺唱,有时候学杜鹃叫,胳膊一甩一甩地打路旁的树枝,或者弯下腰拾球果,或者用脚把球果踢起来。”聪明的“小夜莺”利用自己是孩子的身份,装出一副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的样子迷惑了敌人,从而达到了消灭鬼子的目的。他让鬼子误以为自己贪玩愚笨,让敌人信任了自己,他这种机智勇敢的品质令我赞叹不已,他对国家的热爱也使我为之心动!他对敌人的从容不迫又使我感到心痛:他是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经历来练就的如此不在乎呀!他最多八刚,又是几岁来与敌人斗争的呢?他小小年纪与家人被迫分离,他是多少渴望回到父亲温暖的怀抱中啊!他是多么渴望再见到母亲那关怀的目光呀!我赞叹他!佩服他!称赞他!仰慕也!更多的却是怜悯与同情他!敌人是多么残酷无情呀!他们虏走的,不仅是千千万万个正在绽放的青春,还有一个小男孩对家充满无限憧憬的梦!可他们虏不走我们对法西斯对希特勒的恨!战争带给了我们什么呢?硝烟,死亡、疾病、还有无数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做有什么益处呢?我认为,“小夜莺”哼出的《夜莺之歌》不仅是做为传送情报的暗号,那一声一声的“鸣叫”也是他对亲人深情的呼唤。我仿佛听到一个内心充满仇恨,却不得不装做若无其事的男孩发自内心的呐喊“打倒德国鬼子!为我父母报仇!”我已流下了两行泪,德国法西斯为他们不可挽回的错误受到了惩罚,这场邪恶的战争在无数像“小夜莺”一样的孤儿的期盼中落下了帷幕,可鬼子们不论怎样认错,也不能救活那成千上万个心脏停止跳动的生命了。但是,他们用鲜血谱写的《青春之歌》却永远铭记在了每个人的心中。和平至上,每国之间,尽量避免战争,谁愿意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呢?谁愿意自己的子民家破人亡呢?在和平的年代,一定要记住祖国以往遭受的耻辱与教训,从中吸取经验,防止发生类似事件,更要发奋图强,争取长大后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1000字 高中 读后感
-
《海燕之歌》读后感《海燕之歌》读后感200字《海燕之歌》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海燕》这本书。《海燕之歌》中讲述了小海燕顽强拼搏的精神。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坚强,不能为一点小事而屈折。像,有一题不会做,你要坚强,想想办法,怎么解开,不是在那儿胡思乱想,畏缩了。像学走路,刚开始你还小,只会到处爬,不会走,但你要尝试一下,跌跤了,没关系。站起来,继续。你一定会成功的。不要害怕,勇往直前;不要退缩,敢于斗争。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海燕那坚韧的毅力吧!《海燕之歌》读后感200字我常常用《海燕之歌》这篇文章来激励自己,因为它使我明白了“勇敢、自信、不屈服。”这篇文章是由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其中,让我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它使我体会到海燕冒着风雨,仍然在前进,它那种坚强精神,令我致敬。我要学习它那种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别的海鸟——海鸥、海鸭、企鹅视暴风雨为灭顶之灾,惊恐万状,他们在革命的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恐惧、畏缩被暴风雨吓坏了。而海燕却在迎接一种新生;当暴风雨逼近,阴云直压下来,海燕仍有如“黑色的闪电”离弦的箭,在风吼雷鸣中飞舞着,笑着,号叫着,像“暴风雨的精灵。”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海燕那种不屈的品格吧!《海燕之歌》读后感200字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这段话中描写的海燕的品质,不正如解放军吗?不正如解放军战斗前备战的情景吗?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不正如解放军战前的决心吗?海燕,去战斗吧,去勇敢地乘风破浪吧!不要像海鸥,海鸭和企鹅那样胆怯,去勇敢的面对困难吧!去翱翔在只属于你自己的天空上吧!再远的征途,没有什么能够让你退缩,害怕,只有那胜利和愤怒的火花在心中燃烧!去吧,去爆发属于你自己的力量吧!我相信,只要你勇往直前,胜利就在不远处等着你!去吧,去将所有的困难都化成勇气,去开始你的霸气之旅吧!天空任你翱翔,大海任你观赏,只要能战胜暴风雨,你就能享受到最美丽的风光!1000字 二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