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幼稚的柚子遇见了失忆的苹果_3000字
金风吹不熟青色涩果,唯有汲取养分、奋向成长,怀揣憧憬,期待着下一个季度的花开与果熟……
那是一个浪漫的秋季,弥漫着童话气息的果园,辛勤的园丁悉心地照料着初生的嫩芽,时间一点一滴地走过,悄悄然地,好比学生是祖国的花朵,而我们则是依赖性的断乳期、成长的高峰期,也是真正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我们——是初中生——是花开的最美时节,也是酝酿甜美果实的黄金时期。敬爱的园丁们啊,多少个日子里重复着多少的事情:浇水、施肥,修剪……园丁们把这一切当做是一种责任,一种对花果、对整个果园、整个未来与命运的责任。有时天有不测风云,狂风暴雨、风沙侵袭,毁坏了庄园;有时花果们贪恋天上掉馅饼的安逸,脆弱了生命力;有时花开花落得太早,结出了苦涩而又干瘪的果实……
多少年后的自己,无论是青苹果、红苹果还是紫苹果,其实只要不是皇后的“毒苹果”、不要伤害别人、伤害自己,酸甜或苦辣,一点一滴在花开得最美的时节悄然绽放。好,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快快长高!快快长高!快快结出美丽饱满的果实!别忘了感恩园丁的辛勤照顾,感恩阳光的温暖滋润,感恩雨露的沐浴滋润……然后呢,谁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然后我们就会长成大大的苹果,给更多的人们带来更多的甜蜜、快乐与幸福,爸爸妈妈开心了,老师同学们开心了,祖国也为我们自豪着!……
开心时别忘记用music分享你的快乐!~
——我们是祖国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贡献都不嫌多,满满的知识填满大伙心窝,点亮亚洲之火火火火火!
当幼稚的柚子遇见了失忆苹果……
初见,金秋九月;初识,寒冬腊月。一字之别,却蕴含着多少种距离。第一次见你,娃娃般卡哇伊的齐刘海,时时刻刻都不经意卖萌的小嘴巴,及腰的长发,文雅大方透着一丝女孩天生的俏皮,文静、恬淡而又不失可爱——与你初见的诠释词;第一次坐在我的身旁,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第一次见到你的微笑,第一次认识了你的执着于坚强,次次第一次——只因已相识。
我是果园里的一个柚子:名里有“优”字,“优子”——“柚子”(通“幼稚”),且“皮厚”,柑橘橙柚,很符合我的八字!好赞!就打瓶酱油拿个番薯,盖个章吧!
那个文静的女孩是谁?——我张大嘴巴自恋地说:“我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人如其名——赖思怡!雅思,怡人,勤勉……“思怡思怡”——“失忆失忆”,你好,失忆女孩!你微笑时就像个小苹果般卡哇伊。你好,失忆苹果!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了!五个希望——希望你不要被我上课从不举手发言的沉默吓到;希望你不要因为我上课的不配合而生气;希望你不要被我无所事事胡思乱想的思想教坏;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抢抄作业而抢坏作业而伤心;希望你不要因为管理我而导致疯狂……如今,五个希望变成了无数个希望!希望你安好!亲爱的同桌!
长颈鹿是不是喜欢吃苹果。
不知道为什么,果园里出现了一群莫名其妙的动物:调皮捣蛋的“猴子”、高傲美丽的“大公鸡”、身高长长的“长颈鹿”……
说起“长颈鹿”咱们就必须高点注重啦~咱班正好就有一只“长颈鹿”,拿刚学的生物学来说,许多同学都认为”长颈鹿“是提前发育完毕,所以也不会名字里有个”前“了,很自然而然,他当上了体育委员,每当他喊口令”向前看齐!“时,大伙儿异口同笑,没错啊!我们正向“前”看齐呢!~
再自然而然,咱班最引人注目的也就是长颈鹿了——刚刚定义为初中生,就已经一米八几了。一开学大伙儿都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的,许多人都以为他是名老师,就连柚子的家长来学校参观时也惊讶“原来他是学生啊,这个学生可真高啊!”茫茫人海,一目了然,再多的学生,也能第一眼找到他——长颈鹿!~
有一天,在果园里,园丁们暂时离开了果园,动物们、植物们一个个砸开了锅,这哪里是果园啊,都成生物园了!好多好多动物(将近全园里一半的动物)在失忆苹果的旁边围起了半个圈,好在那时幼稚的柚子并没有让大家觉得她很幼稚,而是被外表迷惑而定义为”外表冷漠,内心高傲“,因而半个圈才没有变成一个圈。
号外!号外!长颈鹿爱上了小苹果!
小苹果变得脸红红,对于动物们的”质问“,她只是红着脸躲进果树里。
幼稚的柚子并不觉得自己幼稚,而是觉得动物们幼稚,柚子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自恋,她只好包裹着自己,不要让自己怀疑自己,有时候,园丁们再多的照料,也不如其本身亲生的经历。
幼稚的柚子不再幼稚(有内涵)。
10月29日——移植生物园以来第一次走出生物园(重新定义)——对于生物园来说是“社会实践活动”;对于管理我们的园丁大人来说是qq空间相册+1(咱们的园丁大人可不呆板!打破传统及爆笑校园就差呆头的现实版刘.刘姥姥,嘘~),饭前发空间饭后刷微博,各种潮各种炫!而对于幼稚的柚子来说则是一个幼稚的时间,还有呢!对于长颈鹿和失忆苹果来说,是“侣行”而不是“旅行”。
走出果园,再回到果园;过度兴奋,黯然受挫——幼稚的柚子不再幼稚。
吹空调的北极狼、会潜水的北极熊、会跳舞的白鲸……柚子从来不知道的动物习性(以为北极狼会隔着玻璃咬人、北极熊会被淹死、白鲸太重跳不起来)……要是让柚子写旅行日记的话,是写不出来的——在黑漆漆的“地洞”里,彩色的水母为大伙儿点灯,柚子欣赏的并不是某种海洋生物、某处风景,那对于柚子来说是段无知的回忆,对于失忆苹果来说则是美好的开始,也是另一个秘密的美好开端。
长颈鹿摘下了一片美丽的树叶送给了失忆苹果——回到生物园后的八卦新闻之一(另一个八卦新闻我以后再跟你讲),这个八卦新闻相对来说是比较”闻名“(当然园丁们目前不知道)。之后是各种消息:传写日记暧昧;传送各种礼物;传体育课各种偏心……
大伙们可谓是羡慕嫉妒恨!各种八卦主题也因此油然而生——讨厌长颈鹿!讨厌失忆苹果!
——讨厌早恋男孩!讨厌早恋女孩!
秀恩爱,死得快!
纸终究包不住火,更何况是熊熊大火。有一天,柚子风尘仆仆地找到园丁,却发现园丁正在给两只生物传授”知识“,一位是长颈鹿,另一位以后再告诉你。柚子不敢逗留太久,匆匆忙忙赶去问伙伴们,得知何止那两,所有早熟的果子和逗留的动物们都下了通缉令,正在全盘处理!
失忆苹果没有哭,柚子没有看到她哭,反而有一丝开心,一丝柚子感受不到的开心……
“分手”——“和好”——“分手”。
就算风会很大!浪会很大!但他们仍是逆风浪而行!那次重大事件过去后,为了维护我园园风,再也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但也不是”风平浪静“,而是深海之处有个”大漩涡“。各种各样的八卦新闻,已经发布新闻严禁传播,就像防止非典那样被隔离了。
各种各样的分手消息,各种各样的和好消息,最后还是宣布——”分手“——累觉不爱!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之间又有着什么样的秘密与协议。
失忆苹果——失忆的苹果。
时光如流水,失忆苹果渐渐变了,变得一心一意,变得十分努力,有伙伴说,她长大了,不再是早熟的果子了;也有伙伴说,她只是因为早成熟而导致园丁不再照料,因此为了找存在感,也就是为了冲公办生(尖子生拥有的VIP);还有人说,她只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暂时麻痹自己内心的”腐烂“……”我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我了。“失忆的苹果说,我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我了……于是她变得更加可爱,却多了一丝遗憾了——长发已落……再怎样开心,也抹不去那一丝的忧愁。
她然后开心了,他然后伤心了,只因她有着另一个秘密,他对她的秘密妥协。
友情。无论是失忆的苹果对于幼稚的柚子,还是长颈鹿对于花鸡,不过是友情的另一种选择罢了,说得白了、说难听了,只不过沦为利用罢了。另一个故事,还有有很多话要说……
待她长发及腰,三年情绵若是能抚平风浪,微风中依然洋溢你的发香……
初一:甘優/淩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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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只为等你,不曾后悔_700字
她——是修炼了千年的狐妖,只因触犯了天规,贬为凡人。
他——是琉璃朝尊贵的太子。他俩相遇了,一见钟情。他唤她歆儿,她唤他墨郎。
他是琉璃朝未来的储君,生母皇后却因容貌的衰老不再受宠。那日,他母后飞鸽传书叫他迎娶丞相的嫡女来巩固他在朝堂上的地位,坐稳太子之位,他不愿,他说过今生今世只爱歆儿,只愿迎娶她一人,不二娶。
皇后怒了,给他两个选择,一,迎娶丞相府嫡女。二,喝下毒酒。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她在小竹屋里学习女红,只见他踉踉跄跄从外边回来,她上前扶住了他,他脸色苍白,全身无力,道:“歆儿,再为我弹一曲可好?”
她应了,将他扶到床上,进屋拿琵琶,她弹的是《长相思》,他就那样看着她的嘴巴一张一合,视线变得模糊了起来,嘴里也开始有股血腥味,他知道是毒发了。
他的身体开始抽搐,口也不停的喷着鲜血,她终于发现了异样,只见他费力的举起手,放在了她的脸上,说道:“歆……歆儿,我……我不能照顾你一生一世了,我为了一……一生一世一双人,喝……喝下了毒酒,我……我……爱……”那个“你”字未说出口,他去了。他走了。
她将自己修炼了千年的功力转化为了仙丹,救回了他,同时也抹去了他与她的那段记忆。
佛祖问之:“你不后悔救了他?让自己修炼千年的功力化为乌迹?”曰:“我从未后悔过。”
——慕馨瑶[执笔]
初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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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公园这是一个滥情的年代,所有人都沉醉在里面不能自拔。隔着让泪水冲刷的荧幕,久久怀念那些倒退在梦里流年的人们。我清晰依旧的看见这些个笑靥如花的面容渐渐模糊直至不见。感觉时光飞逝,我一路走马观花,两手空空。终于明白,原来一直幻想过的幸福只不过是伪装在阳光上的一层雾水,待黎明到来皆被残忍的消磨殆尽。于是。那样轻易的我就沉溺于光阴的质感。染葡萄紫的大鬓头发,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谈恋爱,离高考两个月的时候辍学。教室里和前后左右一大群人聊的火热朝天,进校园网站企图找到什么服务器漏洞,好把病毒传输进去让校长急的疯死。以便弥补多年以来在学校不明不白遭受的罪。因此我们每天都在观望着。我的那些哥们,他们伴随着寂寞长大。生活在继续,他们笑得没心没肺。我和琪坐在后排的座位上,偶尔也配合着笑。我自封她为“我们家琪”是班上议论的火热的话题。琪剪着一头齐肩的头发,有时候会戴上一副大框架的眼镜。不高。挺瘦。总是背着一个米黄色的书包。半个月以来,我觉得琪很好。我是后排唯一的男生,而在其他人旁若无人的开着玩笑,谈论高档化妆品的时候,只有琪始终会答应我玩五子棋,陪我说话。像是相识已久的恋人。后来我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早已在参加专业培训之前就烙印在我的视线里,心晓得怎样不让女生厌烦以及怎样让自己独特。以至于到现在电话薄里还存满了她的短信。古城繁华四起,每天都有人在挪动。我和她总是被来去匆匆的过客所隔离。而对于我们自身,也只是过客。仅此而已。在黄昏,那条汇聚着少数民族的特色回坊亮着所有的灯。商业烘托出一个城市的空虚,我们是穿梭在空虚里的风,伴随着恶臭的羊擅味四处飘扬。干果店布满了街道两旁,而整车的死羊肉也来往频繁,遍地都是黑漆漆的水洼。像是迷茫中人们对未来持有的绝望。像是《死魂灵》里那个有着不凡命运的主人公。像是落寞年代里的眼神。像是chun夏未至的轮回。“我们家琪”从外表上看有些像陈慧琳,那个红的发紫的歌手。脸,眼神,或是某次不经意的笑都酷似。只是我没有问她罢了。但她有时有温和的语调,小女生的可爱。还有时,在戴上大框架眼睛的初刻,她像是平静的湖。柳絮也不忍打扰那抹安宁。她完成了小品作业,我伸手夺过来看,她急忙塞进书包。她说,这个不好玩的。流年里,像是藏着难以捉摸的密秘。都过去了,已经。或许只是习惯回忆。好多天里,我往往在晚自习一下课就回家,将手机仍在chuang上,不开声音,不调震动,累的倒下去不想再起来。我心下微微焦急时,就会把它翻过来,仰面到我面前,必然会有好几个未接来电和十几条短信。我只是焦急的等待,“我们家琪”出现。楼下车水马龙,夜市的叫卖声依稀传来。街角的路灯发着光,白茫茫的顺着杆子在顶端绘成了一个椭圆体,垂直90的角向底泻下来,趴在同样是光秃秃一片的马路上。墙脚的垃圾桶被醉汉踹倒在路面上滚的好远,垃圾四处散落。我打开短信,又是询问考试之类的话,很随便的,像是一种习惯。从上个冬天到chun至,像是一个时代的沦陷,在熠日的阳光里淡淡存在。短信上可以有许多谈话。失落,伤心都有过,但大多都是相互安慰。风在耳畔响起,人的声音像是悦耳的铃。琪的短信,总是把“那”打成“呢”,不知道是故意或是习惯,仿佛宁静湖面上一个显着的标志,只有我觉察出来了。在某个晚上,我说,琪,我喜欢你。琪反问我,短短的十五天能喜欢上一个人麽?我只是无语,或许我不应该有解释的。再后来,我们谈了考试以及想上的大学。以及她说,试考完了,要请我吃饭的。专业考结束,又是好多天,然后合格证下来,都没有我的名字。-其实下年还可以补习的。”她对我说。太阳很刺眼,额头上尽是渗出的汗水。我不会,也许编导根本就不适合我。我说。没有在脑子里走一个过场,我顺口说了出去。就是顺口的一句,好像也没什么目的。也许,有时觉得眼球里影像很清晰,因而喜欢。感觉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太久,或许只是瞬间而已。不过,一开始我仅仅是想接触她的。很强烈的感觉。等到绝望的通知书,一堆被摔坏了的手机残壳,集合着17岁年华里所有的黯然。去找杰,一个辍学很久的死党。他给我也谈起了补习的话题。我还是固执的否决了。心底终归觉得那仅仅是浪费时光,我渴望十七年来惯有的生活有个彻底的转变。而他呢,早已在社会中扎了根。他爽快的帮我找到了工作,是某个大型网络俱乐部的网管,每个月有上千元的收入。而这一切对我已经足够,我只是想逃离熟悉的环境,忘掉而又充满矛盾的琪。我每天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输上金额,然后发卡收钱。千篇一律的动作。记忆真是多的消磨不完,像豆蔻年华里的少女渴望完美的爱情,总是无边无尽。像是一枚未曾动用的刻盘,依然在CD里转动,显示着空洞的雪花点点。记得当时所在的班是学校划分的重点,我在漫天飞舞的试卷里,沉沉沦沦。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看似匆忙的年代其实是记忆定格了太多。九月。琪去了古城的长安大。像是战胜了命运的束缚,飞向更广阔的天空。我依旧烫染着葡萄紫的头发,在阳光下微微发着红光,依旧留在原地,守着四季变迁。那个告别也似乎过于安然,我还怀疑它的存在。以及那所人去楼空的培训学校。我是在那里认识琪的,而现在,又似乎从终点回到了原点,空空地,除了人行道上弯腰扫地的清洁工,静谧的可怕。故事。一直是我一个人。平淡到出奇。日复一日,令人沮丧。我想,以前的记忆也该算故事吧?是的,是故事。可我总想将故事写出来时,一切都显得过于单薄。记忆里的人和事,总有一天会渐渐模糊,到怎么也想不起来的时候就会被自己加上细节变成梦了。用文字记下这一切也许不能阻止过往变成我的梦,但至少将来的回味不失其真,那样的回忆便不仅仅只是我的安慰与追求。一切都在悄无声息地离我而去,只剩下那些明亮的呼吸与欢笑依旧隔着幻影夹杂在昨天,影影绰绰,无声无臭。那些微风便能吹散的年华,那些朝起夕落,花开花败。像是反复在悲喜之间的青chun,那个在我记忆中出现过的城市,穿过地下通道封闭蜿蜒。我站在204路站牌附近,嘈杂而至的人群排起了无尽的长龙。我听见公交车上BB刷卡的声音,听见交通协警咒骂的声音,听见四处汽车鸣迪的声音,这一切你们都不可能在乎的声音,即将在夜幕围城里被迷离闪烁的霓虹灯所代替,把空洞延续。我感觉眼睛里有东西要掉落下来,于是在那一瞬间,把什么都忘记了。我没有失忆,只是我周围存在着的一切,它们失忆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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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淡忘_3000字回忆随着时间淡去,我只剩孤独和酒。“叮铃铃~~”铃声响起,结束了紧张的上课气氛,同学们结伴成群的往餐厅走,我低头整理着东西,不紧不慢。“温情风啊,你还不着急?去晚了餐厅可没饭了哦。”“人家中午不吃饭,减肥呢。”“啊?减肥?”那人看了看我说:“可没怎么瘦啊。”说着摸了摸我的短发,这所高中校风严格不让留长发,每人都是单一的短发,我因为有些自然卷所以头发就显得与众不同。我抬头看着二人脸上的笑意,理顺了被摸乱的头发,对于她们的话我并不生气因为开玩笑经常的,她两是我的舍友,和我关系不错所以我们在一起经常开玩笑,先说话的那个叫路曼微,在另外一个叫武寒凡,我站起来以同样的高度看着她两人,故作生气的也摸了回去说:“还不着急?”之后接着说:“下课已经四分二十六秒,二十七,二十八……“我抬起看着手表慢慢数着,随后看着两人诧异的表情幽幽的开口:“餐厅估计人满了吧,你们……还不着急?。“两人表情一变飞速跑出去,还不忘说一句:“啊~不要和你说话了。“我坐下笑了笑接着整理东西,我刚才故意数数拖延她们的时间,没想到反应这么慢都数到四十几了,有这样呆的室友其实挺好玩的。整理好东西起身看了看往我这边走的人,她是这个班级里和我关系最好的,叫高熙儿,从军训我们就在一起关系好的也让人羡慕,不过她不是我的闺蜜,我亦不是她的闺蜜,这样做最好的朋友挺好。“走吧。“我说。她从口袋里拿出电话卡,我眉头微皱:“又打电话?“她点了点头,我微微扶额好吧~我同意了,我们到楼梯拐角处开始等着打电话。她问:“你都不打电话吗?“我点头,她接着说:“你都不想父母?“我心里想了想,真的是不想哎,难道自己是冷血动物,我又点了点头,她看了看我没说什么。其实倒不是我不愿意,反正也不吃午饭打就打吧,但她是每天都来这里,有时候被班主任看见了还会训几句,原因吗?是:你们现在还不知道独立?每天给家长打这么多电话心里好受?就算你们心里好受了那你们家长呢?……班主任每次都这样,引得每次经过的人都会像看好戏一般,我简直都快和她出名了。楼上有了动静,我催她快点,因为高三这个时候应该也下课了,学校有一个规定,高三比高一高二晚下课五到十分钟,如果下课了那高三的老师看到我两再多嘴的和班主任说说,我是不是又要进办公室了?这其实不是大事,但我两犯过一个很大的错误,被班主任盯上了,所以就要低调点。高熙儿有一个男朋友,但不是这个学校的,我是这个学校为数不多的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之一,那天周五,她男朋友周六不上学但我们要上,两人又经常看不见,所以那天下了晚自习她跟我说叫我陪她去操场,她一说我就知道一定又是她男朋友来了,他来了能有三四次吧,上次来的时候才隔了三四天,原因是他们学校放假开学比我们晚,而那天是开学第一天他还没开学就在我们下了晚自习那个点去看她。每次她都会叫我陪她,我也挺而走险陪她。这晚,我和她去了操场,并不是没有人至少有几个跑步的学生,天又黑来来往往的没人注意我两,在围墙外她如愿看到了那个男生,但我却和那个男的带来的朋友说话去了没注意,以致有个老师打手电时发现了她两,和我聊天的人是我们以前的同学,和我关系不错说话也有意思,而且我是和他隔着围墙聊的天有树挡着老师没发现,却发现了她……我当时仿佛血液凝固一般,脑子混沌一片往操场外跑,老师也往我这里照过我旁边两个散步的学姐帮我挡了一下,老师也没怀疑,我木木的找在操场边的大树下,看着她跟在老师后面走,而那个男的在老师照过去后因为害怕逃走了,眼睛有些干涩又有些湿润,我走了,不,是跑了回去,脚步有些微乱撞了很多人直到看见宿舍出来了一个人,是路曼微。她也知道高熙儿有男朋友的事,因为她俩是同桌,所以我声音有些糯糯的哭音:“曼微,怎么办……”她有意思错愕我便附耳告诉她事情的经过,她一愣讷讷的说:“你找死?!”被她这么一说我更害怕,我恨自己懦弱但事后想想我不后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更何况我不欠她什么,不过当时我脑子里没有这种想法,后来才有的。她看我情绪不稳定便开始安慰我,我脑子浑浑噩噩的快到时间了才开始爬到床上睡觉。“温情风,你出来。”是班主任的声音,很严肃,看我的眼神带有审视,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个老师对我用这种眼神,我颤颤走出去,他开始问我:“你刚才上哪了?”……我对他每个问题逐一回答,说半真半假把对高熙儿的伤害减到最少。当我回到宿舍已经打铃五分钟了,脑子里全是刚才的事情,老师的提问,来来往往检查宿舍的老师的好奇,自己的心虚,操场的事情,我只觉得世界崩塌了。回到宿舍刚关上门我哭了,声音很大,路曼微起身抱着我安慰了几句但我没感觉,我知道我刚才说的话只要一句不对高熙儿就面临着请家长,休学乃至退学的危险,我这个从犯当然也不会好过。我麻木爬上了床看到班主任在外面我老老实实躺好,躲在被子里还是忍不住抽泣,我害怕的连睡衣都没有换,校服也没脱盖上了被子,宿舍的人纷纷问我怎么了问我有没有事,我当然有事但我不会说,我很感谢她们的好意……过了一会儿,一阵细小的敲门声,路曼微小心的打开门,这个时候应该没有检查的了但一定要小心。是高熙儿宿舍的人,叫我去她们宿舍,我不过宿舍人的阻拦去了。“对不起……”我是我进去的第一句话,她在剪指甲,我走到她床前虽然屋里很黑但我还是看到她的动作一顿,我开始解释,后来我也觉得怪,自己又没错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为什么要解释?“老师怎么说?你有没有事?”我问道。她声音很慢的说:“你先别解释,你先说老师找你问你什么了?”我把老师问我的问题一一回答,她手又是一顿抬起头很惊讶的语气:“你这么说的?”“嗯。”“kao,我们两回答的一模一样。”高熙儿说。我很高兴,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我对老师撒谎了,但我还没想到,在我和高熙儿没有串通的情况下,说的一模一样,自己都觉得不敢相信,我高兴地问:“这样是不是没事了。”高熙儿却没有那么高兴,说:“班主任出去告诉我,我们两说的一点也不一样,还说是我撒谎了,我一害怕就说了实话。”我心咯噔一下,说了实话?高熙儿接着说:“我说了,他是我男朋友,来找我,但我会和他分。”我们两聊着天,我给她编谎话骗老师叫她没事,不知不觉已经一点了,因为她害怕我便陪着她,和她一起睡着了。之后这件事从轻发落,老师也替她保密了没叫家长,但从此我两就被老师盯上了。……在高三的人走的差不多之后她终于打完了电话,“走吧。”我点了点头。因为无聊就往楼梯上看了看,看到一群男生下来了,里面一个男生长得很高,阳光外形,一身运动装没穿校服,五官立体,眼睛很大又有些深邃,美中不足的是脸上有痘痘,我拽了拽高熙儿的衣角说:“看那个男的,长得挺帅的。”其实也只能说顺眼,不过要不是脸上的痘痘确实很帅。高熙儿看了一眼撇了撇嘴说:“还不如他呢,我觉得他帅。“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长得也不错,只是:“三级残废?身高硬伤啊。““去死啦。“她弹了我头一下,我两相视一笑往宿舍楼走去,进门处我又看了眼他的背影,真的,很帅……以后我和高熙儿若有若无提到了他们,就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跟踪!是的,我和她开始了对那两个男生的跟踪,有时候我问她:“你不是没和你男朋友分吗?怎么还惦记着一个。“她说:“我只是看他长得帅,又不喜欢他。““好吧,但也别想我的那个。““放心吧,他长得那么丑,怎么可能……““你再说。再说?“我开始和她打闹,欢声笑语的生活过得很充实,而且我为了每天看到那个男的开始中午去餐厅了,有时候不吃饭找个位置等他吃完再出去,有时候自己买一点边吃边等。就这样他的出现打破了我的生活……十六岁的年纪,情窦初开,有时候她们问我:“喜欢去追啊。“我笑这摇头说:“十八岁之前不谈恋爱,我要选一生一世永不改变的……“久而久之她们也不在开玩笑,高熙儿说我喜欢上了他,我不承认,我只不过喜欢他身边没有任何异性出现的干净,没有相处的压迫感而已。一个月了,跟了他一个月了,他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但这天……“情风,跟你说个事你保证别打我……“我的一个同学,是我的前位叫赵筱幽,和我关系也很好我两打算合伙写一部小说的,她跟我说。我有些失笑:“什么啊这么神秘。““我知道男神的名字了。“她说。我一惊:“你问他的?“她点了点头,说:“你说不打我的,你如果打我我就我说了。“我什么说过不打你了?我跟踪一个月都不知道,你这才知道没几天就给打听出来了?但我说:“不打你,说吧。““他叫……凌玖庭。“名字有些女气,但那时的我一定不会承认的!“名字还行。“这是我对他名字的评价,然后没在说什么。只是心里有些难受,为什么我跟了一个月的人名字都不知道,别人一打听打听出来了?我很不服气,脑子一晕真是成千古恨!……“熙儿,我要去和凌玖庭说话,你陪我。“那天晚上我和高熙儿说,她一愣随后问了几句就说:“终于有行动了!行啊,姐挺你。“我看了她一眼有些后悔了,人家也看不上我啊,这么普通,但我为他做这么,多下了晚自习为了能看到他九点多还往家里打电话,一直拖延时间直到他们也下课后把电话挂断,有一天他迟迟未出现,高熙儿等的人都走了他还没下楼,高熙儿不愿和我等因为刮大风太冷,我便在门口看着楼梯处,穿得很少,冻得瑟瑟发抖也没离开直到他下来了,我一直看着他,他仿佛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仅仅瞟了我一眼就与我擦身而过,他很高我都不到他的肩膀,在哪里久久未回神,知道风凉了我的思绪我才如梦初醒,跳着回到了宿舍。“啊~你么才刚才发生了什么?“宿舍的人已经了解了我就说:“看到你家庭庭了?““别叫庭庭,太娘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刚才看我了!““哦。“相比我的反应,他们的反应太过淡定,我觉得无趣便开始洗漱,其实宿舍的人不愿我陷得太深都跟我说:“你才高一人家都高三了,明年就走了,不管你和他最后有没有在一起都对你不好,收收心哈,像你这样虽然高一旦不早恋的人已经不多了,别因为一个不可能的结局毁了自己。“我只听了几句,不愿听啊!说:“知道啦知道啦。“第二天早上餐厅,我和高熙儿跟着他们然后知道他们坐下,我们想了一个对策,高熙儿先和他男神说话,我在和我男神说话,最后自己自由发挥。“你叫什么名字?“高熙儿问那个男的,他一愣高熙儿以为他不说,觉得面子挂不住就说:“快说,你叫什么名字?““罗松信。““罗-松-信。“高熙儿小声的说,随后就要走,我急了,我还没说上话呢,她看了我一眼,我给了她一个眼神,意思是叫她等等我,她看懂了便等着我。我深吸了一口气在与他隔着一个凳子的地方坐下,扯了扯他吃饭那只手的衣袖,他停住看着我,我嘴角有些僵硬说:“你叫……凌玖庭是吧。“他一愣看着对面的罗松信说:“我*这都知道?“我有些放松了,说:“你就不奇怪我怎么知道的?”看着他眼睛我说:“你昨天是不是告诉一个女孩你名字了?”他想了想说:“好像是吧……”我对他这样笑了笑说:“再往后别随便告诉小姑娘你名字。”他愣了问:“什么?”他这是没听见?我又说了一遍,他可能没听懂吧,我心里骂道:你大爷的,听不懂人话吗?丢死人了,这话我可说不出第三遍。然而我又说了一遍:“再往后别随便告诉小姑娘你名字~”他听懂了,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已呆住了,这就完了?高熙儿有些不耐烦催我走但我还有话要说坐了一会,没说一句话,就像个傻子一样在那坐着,之后也觉得有些傻便放弃了。起身和高熙儿出去了,早餐我没有吃。其实我一直在外面等着,直到他出来了我又追了上去,在他上楼梯时我拉住了他的衣服:“你今天晚上可不可以自己一个人走?”他问我:“为什么?”我就这样拉着他看着他侧脸,好帅~但不是犯花痴的时候,我说:“你知不知道最近有一个女孩跟着你?”那个人是我~“不知道。”我看到他眼里含着笑看着我,我讷讷的说:“你……那……装痴呢……”我只是开玩笑,但他好像生气了,步伐比原来更大往上走,我没拉住在后面大叫:“别忘了。”原本还想叫,看看这么多人就放弃了,高熙儿在楼梯最上面,看我上来说:“你和他说什么了?”我说怎么了,她说:“没什么,就看他摆了摆手。“我有些失落,这就算没同意呗,到了晚上我如期在楼梯拐角打电话,边打边等着他,后来他下来了,和一个人在说话,那个人是……老师?!我立马吓得改变了原计划,先不和他说话了。之后的几天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又不是我先走又不是看不见他,原本热情高涨的心变得很低落,都想着和他表白什么的,心不在焉……就这样一个月又过去了,那天晚上睡觉,我和朋友一块上厕所,进来了个高三的学姐,我一时好奇便开始打听凌玖庭的情况。“学姐,和你打听个人,你看认识不?“我说,随后便开始说了起来:“那是你们那年级的,长得还行,挺高的……“我说了他的情况,看着学姐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无力抚额说:“他叫……凌玖庭……““哦~他啊,我和他原来一个班的,而且他……“……”呜呜呜~熙儿,人家有女朋友了。“听那个学姐说了五分钟,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出了厕所,到了高熙儿宿舍开始哭诉。高熙儿无奈的看着我,其实我知道可能不喜欢他,但没想到这种感觉也不好受,边安慰我:“没事啦,他算什么,有女朋友才配不上你呢,你看你这么纯情,一个男朋友都没有交,把初恋用在这种人身上不值。”“嗯。“我心慢慢平复,便开始骂他:“就说啊,这种人,长得那么高有什么用,傻大个一个,走路还娘……“其实他走路娘是我朋友一直说的,我一直不承认这一点,那时太气愤了才说的,后来才知道他脚那段时候有伤,才会那样的。……一晚上过去了,我开始说服自己不要在有任何感情,但事与愿违……好像……感情来了谁也管不住似得。一个星期后,我又死心不改的叫赵筱幽帮我去问他本人,又叫我宿舍的路曼微帮我去问他情况,我知道这样的我很不要脸,所以只有这一次便好,我安慰自己……又是一个星期过去……秋天不再回来,梧桐叶将校园点缀后落尽了,也带走了它仅剩的价值,冬天的彻骨烈风给我洗尽最后眷恋,事情是这样的:“是吗?有女朋友?“我听到这个消息没有惊讶,赵筱幽有些疑惑:“怎么?你知道。“我不可否认的点点头,但对他的印象还是挺好的,毕竟有女朋友还能做到不和异性接触的人不对了。所以我原本想放下,也给自己找了个好的理由,喜欢上这样的男生我不后悔…………有十几天过去,那天下了好大的雪,风也好冷,我和赵筱幽原本想去餐厅,但晚上餐厅人多而且又冷便去了商店,我和她一路说说笑笑也慢慢放下那段感情,但看到一幕熟悉的身影——凌玖庭?!他在干什么?和女生说话?那个女生我认识,是我原来的初中同学,长得也不错,所以我敢断定他不是凌玖庭的女朋友,那他们两什么时候那么熟了?我驻足,还好风大,还好是黑天,使他们不容易看到我,但我却轻轻松松的看到他,真是不公平!我冷笑,赵筱幽仿佛看出了我的不对劲,我便和她说了大概,就跟在他两人的身后。直到上了二楼凌玖庭在四楼所以我上去后便没有他的身影,看到那个女生,我控制了情绪笑着过去打招呼:“hi~林淳菲,你刚才和谁说话呢。“我的语气有些八卦色彩,她一愣说:“凌玖庭啊。”“你怎么认识他的?“我接着问道她有些怀疑我为什么会问,但还是说:“在网上,他加的我然后告诉我的。“我石化在原地,嘴角有些尴尬,我当初那么努力那么喜欢他的时候,他对我不屑一顾,但在她面前却这样,还主动?我又是冷笑,随后发觉赵筱幽抓我的手也变紧了,林淳菲还想看出了什么便问:“你问这个干什么?”“我……我看你和一个男生说话,还不是刘明宇,我便八卦一下嘛~”“我和刘明宇早就分了。“她说”啊?分啦,怪不得呢,那没事了,我先走了。“她在我身后说:“我和他没关系,很单纯的,我们只是朋友。“我又没说什么,至于吗,跟我解释什么?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回头看了她一眼,淡淡笑道:“知道啦……“说完冲她顽皮一笑,刚转过脸来我终于把止不住了,脸上的笑也变得僵硬,赵筱幽:“这都什么吗?你听到她刚才的话了没有,‘我和他没关系,很单纯的,我们只是朋友’说出来我都不信,就像故意气人的语气一样,真他妈恶心,你知道我刚才想怎样吗?我想扇她几下,这什么语气?!”他在哪说了一堆,我没有听进去,自己心很难受,好像被人打了好几拳一样,这就是他所谓的有女朋友了?他如果讨厌我直说就是了,何必这样?自尊心好像受到践踏,他为了不让我烦他,骗我说他有了女朋友,在暗地里去勾搭别的女孩,还是和我同级的,好啊,很好!凌玖庭——你去死吧!从那晚开始,这个名字成了禁地,什么品质好,什么对情专一都是狗屁,怪就怪我眼神不好吧,看上了这样的人,真是莫大耻辱……从今往后,我也不会喜欢你了,我发誓,我温情风,这辈子,宁愿找一个爱我的人也不愿找一个我爱的人,就这样吧,做了一个不太美丽的梦,现在梦醒了,也学会做一个不轻易动情的人。……完……其实:不管你们相不相信,这件事是真实的事情,但事永远是事情,永远变不成故事,精彩还在上演,校园的梧桐依然盛开,但心却已物是人非,我有时也在想,自己那时候好傻现在看起来一文不值的感情,那时却如同珍宝,现在早已尘封的心,那是却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敞开。因为我怕忘记那种记忆,那种虽然有些不堪却又有些甜蜜的回忆。因为我怕忘记那种心痛,那种不痛的心痛,才写了这一段很小的事,以此来纪念——自己那还未开始久已失去的初恋……就像那句:回忆随着时间淡去,我只剩孤独和酒。是啊,只剩孤独……和酒……高一:伊微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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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进失忆的雨不再记起,只是想让那个受不住雨的黎明裹起时钟的针尖,别在记忆的长河里刺落岸边的泥沙,别让那幕回忆因为针尖上的雨的一点点汇集就决堤。——题记黎明时分,朝阳像往日一般路过东边很远很远的那一片树林,只是不同的是,今日的朝阳怎么没有往日的让人焕然一新,反而那一层朝晕上却不知被谁蒙上了一圈黯然的灰色,是什么?我不知道,我想知道,我纵然没有能力去改变,可我真的想去寻找,于是我驱使着被重物压着的脚步,迈入了最熟悉的陌生地方。一片朦胧,这里再也没有了太阳,一片阴沉压抑着天空,相隔万里的雨摇摇欲坠,我刚想要去触碰它,它却已经淅淅沥沥的坠落,慢慢的它变得急促,不给人呼吸的余地,它驱散了眼前的迷蒙,让我清楚地看到那远远的地方,一个黑色的身影驱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在路上急速的行驶,快的似乎根本就没有着地。和着相当急促的雨声,身影由远而近,雨声却变得模糊。这条路上的行人极少,不知是那踩单车的早已知道罢,所以全然不顾眼前的小坑小洼,一路飞驰,她脸上的神情十分的得意,仿佛就像打败了自己最讨厌的对手一般,眉飞色舞着。就这样一路的奔跑,一路的冲刺,任凭如针一样的雨刺在她的身上。刹那,她突然骄傲的一扭头,冲着后边笑了一笑,只是她不知道,那一瞬间,有什么事会发生。一把雨伞悄悄地落地,再也挡不住倾盆的雨,雨声里夹杂着凄厉的哭声,我分明想说话,但是我的喉咙里就好像被什么堵塞一般,连呼吸都困难,我看见,这个黎明如此的受不住雨,两旁的树丧气的耷拉下来,针尖上的雨水配合着刺破树叶,从树叶的最痛的地方穿过,一丝空隙也不留,树在喊痛,它们只是没有用语言表达的方式,但我看见了,它们被雨水压迫地再也直不起腰,在雨里哭泣着,就好像那个被撞倒在地的孩童一般……她怕了,比见到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还要怕,她没有选择,她只有一个想法——逃。于是,她赶忙的从泥泞的地上站爬起来,让左臂上的血流淌,她再次的踩上单车,没有留下一句问候,没有一片痕迹,就算是针扎入伤口的刺痛,也没能阻止她的脚步,就好像如烟飘入雨般,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路上,仍旧荡漾着凄厉的孩童的哭声……我很失望,也很激愤,为什么要逃避,为什么不肯承担她自己犯下的过错?我刹那间才发现,我的衣裳,我的一切都被雨水的针尖穿透,显得那样的凛冽刺骨,又一根针扎在我的脸颊,我颤抖一下,被惊醒了。朦胧的眼睛,窗外雨水刺痛屋檐的声响,现在的一切才是真的,只是,那个逃走的人是谁?就像那场雨一般,飘入了落幕就再也看不见了,我关上窗户,害怕那一根根针尖再刺到我,我感受着屋檐上的水珠汇集后扎在窗台上密集的吱吱的令人寒彻骨的声响,左眼角里,隐隐约约地现出左手臂上一块很明显的伤疤,我的思绪又被牵回了那场梦一样的世界,这块伤疤,和梦里那个她左臂上留下的竟是同一的…。。曾经到底是我忘记了过去,还是过去忘记了我,有些事就是这样,当我贪心的想要去忘记所有的过错,却发现,即使那些被我伤害的人忘了我,我也永远没有办法忘记他们,所谓的忘记,所谓的失忆,只是一种逃避的方式而已,我也知道,吹过的风再也回不来,掉落的花瓣,也只能化为春泥。我失了过去的忆,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在记忆的长河里,纵然不下如针似的雨,纵然用所有的快乐回忆裹起时钟的针尖,纵然不碰落岸边的任何一颗泥沙,只要有一丝的悔恨,只要看一眼的伤疤,只要触摸到受不住雨的黎明,那样,潜藏的泪流回心里,也不知能让这条长河多少次的决堤。再一个受不住雨的黎明,我,又飘进那片失忆的雨里……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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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忆事_3000字年华是一条褪了色的板砖路,那里四季分明,爱恨交加。七月的午后真得很热,我们一家人开车去了昆山,不算远,一个小时的车程。乡间小道,私家车难开,缓缓驶过,看到周边的泥地里到处都是太阳花,也看到更远些地方有一片荒了的土地,那里前几年是一片瓜田,现在没人管了。过了一会儿,父亲的车胎就嵌进了泥地里,离老太太家不远,我自己先走过去。四处张望着风景,午后的热浪滔天,田地里的电线杆上搁着反光板,亮光剧烈跳动着,极其刺眼。一抬头,便见到自家祖宅,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比起前两年更加落魄些。大门敞开着,新浇了水泥的厅堂里坐着一个全身干瘪的老人,拄着杖窝在藤条椅上,脸上的皱纹数也数不清,耳坠上拖着金耳环,身上花花绿绿竟然穿着薄袄。我走上前去,喊她老太太。眼前的老女人扭头瞅了我一眼,嘴里嘶嘶喘着气,颤颤巍巍地问我,她说你是不是贝娟?我有些不高兴,扭头想走,只是跟着我们一起过来的外婆又扯进来,告诉老人说我是钱芳的女儿,钱芳是你大儿子的女儿。那老人有些慌神,似懂非懂的样子,最后坚决地吐出几个字,她说不认识。这时候,小阿婆从隔壁的厨房里走出来,脚上还穿着套鞋,手里握着条鲫鱼,看样子往河滩上走。见了我们,她马上停下来,问我们在城里过得怎么样,又告诉我们老太太神智不大清楚,叫我们别白费力气,末了还拿菜刀指指老人,跟我们说她什么都不记得。我对大人们的交谈不大感兴趣,大多是谈谁赚的钱多,谁家的女儿又嫁人了,我呆呆地杵在一旁,厌恶地看着几个叔子点起了烟。一时间无聊,我就跑到隔壁人家去看看。隔壁的院子比我家要小,左邻右舍看到我过来,都问我城里怎么样,将来要不要当大学生。我敷衍着赔笑,向他们打听一个人,我问他们有没有隔壁陈贝娟的消息。寒暄了一阵,大多数人也不再搭理我,回屋里该搓麻将搓麻将,该看店的还看店,各忙各的,也就几个老太没走,跟我说那陈家女儿嫁人的事情。我其实听不太懂昆山话,有些时候她们说得太快太多,我听着没劲,摆摆手走了。过去敲隔壁家的门,是陈家妈妈开的。她见到我有些发愣,然后就喊人开了摩托车去外面买棒冰给我吃,跟我说你来找贝娟吧?她不在。结了婚不住娘家,我知道的,所以摇摇头,说自己不进来了。陈家妈妈却偏要让我留下来等着吃棒冰,又说自己还忙,就让我自己上楼到贝娟屋子里去玩,房里有个电视机,喊着让我去看电视。我咚咚两声上了楼,鞋子也没脱,就像小时候每次来乡下找贝娟玩一样,笑嘻嘻的,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走上这楼梯,我就很开心。有的时候三年,五年的记忆就会回放起来。那个时候,贝娟比我大上一轮,我总是跟在她屁股后边玩儿,开开心心的,有的时候是她怂恿我捏家里一把米撒到田地上去,又有的时候是我打发她去拔野草野花,一起倒在锅里生火来煮。贝娟就扎着个马尾,身上一件白布衫。她皮肤极白,像是用漂白粉洗过,笑起来像七月田地里的太阳花,火辣辣的,如同一个巴掌印在我脸上,想忘都忘不掉。有天,我又去找贝娟,贝娟神神秘秘把我叫到院角落里,手上捧着个木头盒子,一打开,音乐声就一溜烟跑了出来,我看到盒子里还有几只木雕的小鸡在跳舞,呵呵傻笑起来,我说贝娟姐姐真厉害,挺好玩的。突然不远处飘来一声哼的鼻音,隔院王二的孙子走过来,指着我们说他当是什么,一个八音盒拿过来臭显摆。我当时正疑惑不解,看到贝娟气得发抖,小心将手中的盒子收起来,啪的一声盖上,里面的音乐声也戛然而止。我怕她生气,问她要不要我去揍那臭小子一顿?贝娟的眼睛死死盯住王二孙子走过的地方,恨不得把他的脑袋拧下来,目光怨毒,像是条巨蟒,缠也要缠死他。听到我说话,贝娟又对我笑笑,带着我往回走,不再看着那片地,就像是怕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她告诉我说不用多想,他会遭报应的。过了几天,那王二的孙子就死了。据说是王二老婆从湖里捞起来的,像是游泳的时候脚指头抽了筋,在河里蹦跶了半天没人理,渐渐没了气,淹死的。这事贝娟也听说了,她整个人看上去特别恐惧,过了好一会儿,又对我笑,她说自己说什么来着,这个世界最现实了,她爸爸在天上也保佑她。我愣愣地看着她,只觉得她和从前我认识的那个大姐姐稍稍有些不一样了,接着她又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带我去她房里看一些在夜里会发光的贴纸,我们两个人关了房门,在被子里看那些贴纸散发出来的一些微弱的光,淡淡的藤黄色,照着我们俩,只是觉得很好玩很好玩。好玩什么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都在被窝里咯咯直笑,只是贝娟笑得有点僵而已,她告诉我说她已经认命了。可是我不知道她到底认了什么命,该认什么命。后来回了城里,过了好几年才又去乡下。贝娟还是高高的,只是更瘦了,马尾也没有扎,头发垂在腰里,目光有点散,依然冲着我笑,一副大姐姐的样子,可我觉得她老了,像个老太婆一样,整个人发干。我稍稍长大了,也不习惯再粘着她。到了乡下先去见了家里长辈,又去二叔子家吃了中饭,刚吃完饭抹了嘴,就见贝娟站在太阳底下等我,但她却不过来。我跑过去,问她怎么站着,又问她中饭吃了没。贝娟看看我,说自己吃过了,隔了一会儿又问我怎么没有一来就找她,是不是不稀罕和她一起,觉得两个人一块儿让我觉得丢人现眼。我听了吓一跳,连忙摆手,我说怎么会呢?后来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坐在一口井边上,手里拿着野草编起蚂蚱来,风吹过去,我觉得一切都静静的,无话可说。贝娟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样子。过会儿我舒了口气,扔了编到一半的草蚂蚱,腾地一下站起来。我说贝娟姐姐,我们去河滩上摸鱼吧。贝娟盯了我半晌,笑笑说好啦,已经很久没去了。我们去到一个河滩上,有人家刚刚在附近淘过米,浑浊的河水里,引来不少手指长的鱼。我眼睛最尖,看到一条依附在河砖上的滑泥鳅,向贝娟打了个小声的手势,顿时两眼放光,起了兴致要扑上去。可是哪里想到这河滩边上的青苔太滑,泥鳅确实没给我抓牢,倒是我自己扑通一声栽进水里,旁边的鱼立刻四散,大概和我一样吓没了魂,天晓得有朝一日头顶上会掉下来怎么个大东西。贝娟刚才还在优哉游哉地笑,眼睛里闪出一点小时候高高兴兴的光,见我掉下水就立刻收了回去,我说不要紧,我会游泳,以前还参加过省里比赛。贝娟摇摇头,说水太深,让我浮着,自己哐当一声跳下来,一把把我拎上岸。我和她跌坐在被太阳烤得发烫的石板上,又看看浑浊的水晕上两只翅尾带青的蜻蜓顺势掠过去,只觉得浑身上下湿哒哒的,我连鞋袜都是湿的。可是整个人却舒服起来,我和她都笑了。再后来,时间晚些,在河滩上连坐了几个钟头,衣服也被烤干了,只是脸上晒得像脱了层皮似的。贝娟看着河对岸的田地,转头过来和我说要先送我回去。我说贝娟姐姐你怎么办?她说自己只是在河里被冲走了一只拖鞋,最多回去被打一顿就行了,费什么话。我说对不起,是我出的馊主意。贝娟又笑了,接着一声不吭地带我回了家。我只觉得回去的路很长,夕阳西下,所有的一切都暗了下来,太阳一点点西沉,我们为了赶在吃晚饭前回去就走了近道。一条野草丛生的羊肠小道。草疯长到齐腰的地方,草丛里到处都是文字,等到从草里钻出来的时候,腿上不知道被蚊子咬了多少个包。把我送到门口,贝娟突然停下来,恶狠狠地对我说以后别再来找她玩,否则她弄死我。这样的她我只见过一次,就是在从前王二孙子嘲笑她的时候。我觉得她眼里的怨毒很可怕,畏畏缩缩地说你别怕,我,我以后再也不会来找你玩了!说到后面,我突然委屈起来,真是莫名其妙!不玩就不玩,看我以后还找你玩!听到我的话,贝娟转身往回走了,我不解气,看着她即将消失在夜幕中,我骂她神经病。不知道贝娟听到没有,她只是一顿,回了一句说我也好不到哪去,就走了。我心里其实很害怕,咚咚敲着响鼓,太阳穴旁嗡嗡响着,其实我后悔了,想和她说对不起,想告诉她说贝娟姐姐我怕黑,你能不能来陪我。可惜我没说出口,因为我觉得自己什么也没有做错。我知道,我们以后不会再一起玩儿了,她已经老大不小了,而我,也莫名其妙长出了一颗自尊心。再到后来,我就没有见过贝娟。明明过几年就会回来一趟,可是我,一趟也没有见过她。有的时候回来乡下吃过中饭,就到田间小路上去走走,还要怕被太阳晒撑起遮阳伞。偶尔想想过去,想想贝娟,觉得好像一场梦,沉甸甸的,有的时候看不到尽头,可有的时候,一下就到了头。心中一个声音默默告诉自己,结束了。其实几年里也听老人说起过一些传言,有人说陈贝娟老爹死在了牢里,现在贝娟妈跟着的男人不是贝娟亲爸爸,又有人说贝娟其实真的有神经病,后来又有人说贝娟已经嫁人了,不过好像和自己男人不好,老是被打得七荤八素。我也只不过听人家说说,总觉得在听别人讲故事,不管是真是假,都是离我相当遥远的故事。又后来,我十二岁那年,姑姑家做生意发了,我们回乡下的时候她请我们到一家酒店去吃饭。我在酒店电梯里一瞥,看见一个扎着马尾穿着红旗袍的服务员托着一瓶红酒走过去,电梯关上的一瞬间,我觉得那个人的眉眼有些像贝娟,只是一晃过去了。事后我去找过,不过没有找到。酒店里架着古筝,宾客可以随意到台上去演出。我学了十几年,又爱出风头,碰见了这样的机会哪里肯放过,虽然看出来的确不是把好琴,可手却痒起来,上台弹了个《春江花月夜》。弹着弹着,身边渐渐有人聚拢过来听,我抬头偷偷看过一眼,依然没有看到那个和贝娟长得很像的女人。曲子很长,时而安静时而澎湃,我听到有人在赞叹也有人在指指点点,不过后来陡然觉得有一道怨毒的目光直射过来,我没有回头,一时间失去了找人的兴致,弹了大半,匆匆收了尾,鞠了一躬下了台。又过了不少年,也就是我这一次回乡下,依然没有见到陈贝娟。我从前会日日夜夜地想她,把枕头都哭湿了,后来又时常想,再到后来也就偶尔有这么个人从脑海中闪过,只记得名字,不大记得后来她的长相了。称呼也改了,贝娟姐姐,贝娟,陈贝娟,陈家女儿……岁月穿梭,有的时候心会空洞,听着风一点一点消失在哪个黑洞里,骇人得可怕,是个有去无回的鬼地方。可我们不能后悔,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绝不后悔。这一次回乡下其实是把老人的抚养费付给小姑子他们。我们一家都在城里,只是过几年回来一趟过几年回来一趟,平时照顾不到老人,都是小姑子什么的照看着,我们出不了力也就只能出点钱,表表心意。钱一到手,小姑子他们也不再留我们,于是,我们就又要走了。吃过饭,我在房里收拾东西,老太太突然进了屋子,盯着我看了半晌。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只好杵在那里,像块木头。老太太看了一会儿,突然冲着我笑了,她说她其实知道我是谁,真的,那天故意骗我说不知道的。我说那你干嘛骗我。老太太说她也不知道,还说我是不是一直想知道贝娟的事情。我先说是,后来想想,又摇摇头说不是。老太太像是没有听见我的话,自顾自地往下说其实贝娟脑子真的有病,王二孙子是她给推河里的,我自己亲眼看到的。还有,贝娟嫁了什么人呐,她早死了。我听了一愣,随即又莫名笑了。老太太说到高兴的地方,见我笑了,呆呆盯着我。我问老太太,我说你知道贝娟是谁吗?老太太像是什么也没记起,眼神茫茫的,想了想,张着嘴问我你是谁?我哑口无言,正要走,老太太又说让我等等,她要给我钱。我下了一跳,慌慌张张跑了。看着老太太白白的几缕头发贴着脑门,我竟然有一瞬觉得她是个明白人,她应该什么都最清楚,但她装着什么也不懂。争啊抢啊,钱啊爱啊,她其实早就不在乎了,她也在等,等一个有些不舍的终点。我坐上车服了安全带,慢慢闭上了眼。眼前黑了又亮,亮了又黑,做了好多好多的梦,都梦到小的时候和贝娟姐姐一起玩,梦到自己被人疼过,被人爱过,被人保护过……原来岁月就是这样,发苦,又沉香,支离破碎的美。心中一遍又一遍想起一段歌词,不由自主就唱出了口——最不该是我天真猜什么未知的疑问透不过命运的齿轮读你的眼神难道就结局了像断开的掌纹情愿彼此是路人总好过最后你转身这般残忍仍是我一人时光若止还能回头吗也许等不到谁的回答日升月落啊山川映你眼中啊只想再问一句你还好吗高一:周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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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在外,忆_3000字过着拼命打工的生活,只为了在外人面前显得体面。尽管已经忘记自己不回家过年的原因是什么了,但还是有一丝淡淡的思乡之情,弥漫了整个房间,角角落落荡满了灰尘,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我还没来得及清理。住在这样一栋拥窄的公寓楼里,一种闷热的感觉死死缠绕着我,憋得我喘不过气。不过早该习以为常了,十几年来毫无新意的日复一日我早已厌倦,但我找不到新的出路,蜗居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渐渐地封闭了不再炙热的心,曾经认为极其重要的梦想已经渐渐淡忘。昏暗的的灯光照得我心寒,依稀的心跳声证明着我还活着。我盘腿坐在单人床上,开了窗户,寒气扑面而来。我自嘲地一笑:在如此之高的楼层上,果真是高处不胜寒。我靠在窗户边探出脑袋向下低,看这座城市的夜晚比往常更加闪耀。从高空望去,城市犹如一片金色的海洋,忽闪的彩灯成了海浪,一浪一浪如热潮涌动,煽动了辉煌夜景的情,城市恍惚间成了初恋少女扑通的心跳,震动着青春的激情。来往的车辆成了爬上岸的螃蟹,他们一排排,整齐划一地横着走进我的心里,蟹爪轻柔地刺痛我的心脏,既像母亲的抚慰,又像父亲的抽打。天气太冷,内心太寒,我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宫殿般的城市就像为了迎接高贵的公主,不属于我们这些凡人。同样,这样激情的城市,不再是我的战场了,留给那些年轻人吧。“唉……”我叹了口气,伸出左手想关上窗户。昨夜刚下过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雪结成冰冻住了窗户,一只手完全推拉不动。刺骨的风抚摸着我的手背,手指已僵得动弹不得,依稀可以看到青色的血管。插在衣兜里的右手看不下去了,压在左手上,使劲地往回推。可时间就像定格了一样,任凭我吃奶的劲,这扇窗也无动于衷。罢了。我双手从玻璃上挪开,又插回了衣兜。身子往远动了动。风不断地冲进房间亲吻我的面颊,依附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异常冰冷。一个人生活久了,会习惯沉默,拼命地寻找一个完美的藏身之地——没有碰壁,没有生活的艰辛。而我选择了科技时代的产物——手机,在一个迷你的屏幕上生活,成了我的唯一爱好。即使是井底之蛙看不到完整真实的世界,我也愿意,只因为现实有太多的残缺,而虚拟的网络恰巧完美地填补了现实的空洞。我本能地拿起手机,打开社交软件,充斥的是别人团团圆圆的动态。他们的动态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喜气。大口吃饺子、对春晚评头论足……我就像个局外人搞不懂情况一般,对春节越来越陌生。一页一页的说说,没有一条是不围绕春节的。手机屏幕上似乎有一张面带轻蔑的脸,嘲笑我的格格不入。心头涌上一股愁,这莫名其妙的愁让我浑身不自在。盯着电量不足20%的手机屏幕,我突然不知所措。窗外还在不断嘶吼的风,成了我此刻唯一的伴侣,我感到他在抚摸着我的每一寸肌肤,逐渐侵占我的身体,和我无尽缠绵。时间仿佛过了很久,耐不住寂寞的我浮想联翩,回忆起了很多。想着想着,我想到了前同事小王。一年前小王跳了槽,说是去了一家国际公司做了副经理。一时间小王成了名人,公司上下没人不都拿小王做榜样,期待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小王一样飞上枝头成凤凰。和他关系最好的我却不相信有这么回事,因为我和他高中就是同学,当时他的英语水平都不如我好。每次和他提起我的疑惑时,他总是很勉强,说他在大学英语好的不得了。时间久了,我也就信了他的说辞。“喂?”电话那头传来小王熟悉的声音。“是我土豆。你在干嘛呢?”土豆是当年他对我的“爱称”。小王迟顿了一下,赶紧说:“哦是你呀!我在东北老家,正和我爸妈吃饺子呢!”那边传来一阵咀嚼的声音,“哟我吃到硬币了!”“哦!恭喜恭喜,我也和家人们吃饺子呢……”听着他自豪的声音,我的心不禁酸溜溜的。同时脱口而出的谎言让我自己吃了一惊。习惯成了自然,几年之间我被这个城市的浮夸感染,变得世故,变得死爱要面子,拼死拼活守住一张不值钱的脸面。“其实我只是想和你说声‘过年好’!”我马不停蹄地说。“哎哟客气了!。”“新工作不错吧?”“好得很呢,上头说过完年就给我升总经理!”小王的口气有种说不出得洋洋得意。而我强忍着羡慕与苦涩回话:“你真是有福气!瞧瞧我……”我话还没说完,小王就急急忙忙说:“不和你唠嗑了,我爹催我去洗碗。以后有时间聚一聚啊!”我还没说再见,他就火急火燎地挂了。放下电话,看着不足一分钟的通话时长,我的泪水不争气地夺眶而出。眼前一片模糊。我没动身子,头又一次探出窗外,金色的世界不再清晰,这个城市就是高贵的公主,她的长裙被天使托住,华丽的裙边美煞世人。一切静止,来往的车辆不再动了,而是痴痴地驻足。一颗泪珠从我的颧骨处跳起,不顾一切地俯冲下去。没想到,连它都厌恶我的孤单,向下一纵去拥抱孤傲的公主。瞬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粒粒顺着面颊淌过,滑啊滑,滑过脖子,融入了我的心跳。就像胸口被注射了剧毒,心脏四分五裂,玻璃碎片随着血液流淌,流经每个血管,仿佛挡住了氧气的去路,一丝一毫的身体,都蔓延着痛觉;一呼一吸的动作,都充斥着致命的气息。一股骤冷的寒风伸出魔爪勒住我的脖子,我的脑袋晕乎乎的。突然,四周一变,我坐在一张圆桌上,桌上摆着各种肉馅的饺子,还有老家的风味小吃。坐在圆桌旁的人不只是我,还有爸妈、兄弟姊妹、姑姑婶婶叔叔舅舅……面对这景象,我如此熟悉却又十分陌生。“快吃呀!”见我愣住了,他们催促我,“你不就是等饺子呢,上来了,赶紧快吃吧。”“哦哦,这些很好吃哦。”我面带笑容,一只手托着碗,一只手夹了三个羊肉馅的饺子。“就是嘴甜!还没吃,就先说好吃了,你呀!”三姑见我这么夸她的手艺,笑得合不拢嘴。“才吃那么一点啊,你小时候每次过年吃十几个呢。”坐在对面的哥哥见我只夹了三个,调侃道。“就是,以前蘸上咱们自己酿的醋配点蒜沫,你能吃满满一碟呢!”同岁的堂妹夸张地说。“来来来,多吃几个,今年我们包了七个钢蹦儿(硬币)哩!”奶奶粗糙的手颤颤巍巍地给我夹了几个小耗子一样的饺子。我知道,它们胖嘟嘟的身子里都藏着一个硬币,多少年了,“耗子里面有硬币”这个“潜规则”从未因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哎呀,多了吧!”我假装嫌多,把和老鼠一般模样的几个饺子分别给了弟妹们。蘸着陈醋,我一口一个饺子。旁边的电视演着春晚,赵本山一脸傻样。此刻,电视机里的普通话远远比不上家乡话的温柔。不知不觉,我都快要忘记这优美的乡音了。大家边看边吃,津津有味。当然,大人们更津津乐道于拉家常,分享这一年里的大事小事;小孩子喝一口饮料,讲几个笑话,搞得在座的人哄堂大笑。吃完了,大家帮着把盘子筷子碗收拾在一起,端到做饭的屋里(大家住的是平房)。闲下来的大人有的坐在热炕上打扑克,有的坐在凳子上边看电视边嗑瓜子,而孩子们,则无一例外地跑出去,踩着厚厚的白雪,手里拿着花花绿绿的小炮,找个地方放好,就把我这个不大不小的拉过来,吵着闹着要我给他们点火。有时用打火机就可以,有时就得点燃一只香再把一条绿色的火线点燃才好。然后大家一起跑出好远,静静等待,突然,那个地方亮起一团鲜艳的光,偶尔伴随着声音。我们屏息凝神目不转睛地盯着。即便是昙花一现,那些光亮也一样印在我眼中,能在我跳动的心脏上留下了烙印,永远抹不去。“小静姐姐,你来啦!”弟弟指着走向我们的女孩。“嗯,来找你哥。”女孩嘴角上扬,见了我招了招手。“哦我们懂了。”同岁的堂妹一脸坏笑,扭头对其他孩子们说,“走,我们去那边儿玩去,可别打搅了咱哥和小静姐姐。”说罢,这群孩子们嘻嘻哈哈地跑到了远点的地方继续玩雪了。见了小静,我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你怎么来了?”“坐在我家还不如来找你呢。”小静孩子气地笑了。见她这样,我也轻松的一笑,走到她身边,肩并肩,步伐相同地走着。双脚踩进深厚的积雪中,凉凉的雪悄悄跳进鞋里,心里暖暖的。纯白色的雪向我和小静看不到的地方绵延着,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就像我和小静的未来,正在无限生长着。十二点整了,我和小静点着了接着烟花的火线,顿时,天空中被五彩缤纷的光亮渲染成笔彩虹还美的画卷。爸爸扶着奶奶,哥哥扶着爷爷,姥姥姥爷互相搀扶着,吆喝着别人,一起走出了房门。每个人站在离烟花桩四五米远有屋檐的地方,听着“咚咚”的声音,抬头仰望着五颜六色的星空,绚丽的色彩印照在每个人激动的瞳孔中。两个十五六的弟弟又搬出了更大的烟花桩,不约而同的继续点燃。而更远处的天空似乎也不甘示弱,炸开了一朵朵鲜艳的花朵。这时,小静的亲朋也来了,大家一起仰望着头顶上明堂堂的天,满脸的虔诚与欣喜。烟花欣赏完了,财神接到了。婶婶用筷子扎进馍馍里,分发给每个人。大家围在用煤炭垒起来的旺火四周,等舅舅点燃旺火。火焰像粘了粘合剂,在煤块上舞动。大家绕着旺火正三圈跑倒三圈跑。不太冷的站着,有点冷的蹲着,我们握着筷子,把馍馍伸向焰火烤,耐心地等一会儿,馍馍就烤热了。大人们接过孩子手里的馍馍再烤烤,等烤糊了就用手掰着吃,有一种别样的美味。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成了独有的背景音乐。我和小静一直站着着。跳动的火焰如舞女,妖艳的姿色即是人间尤物,红得发烫,燃烧着我的热血。我们边笑边讨论着未来。我说,等我三十岁的时候,肯定有了一栋大房子,房子里住着小静和我,还有我们的亲人,一个都不少,大家其乐融融。小静说,等她读完大学,她就去做一名小学老师,和我结了婚生了孩子就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过日子。我接着说,我们想的都一样,我们不必在意这世间浮华的东西,踏踏实实地过了这一辈子就好。我和小静沉默着笑了。我抬头,仰望星空,伸起手触摸银般闪耀的星星。小静也仰起头,望着繁星抿嘴一笑。此时天上的星星,离我们好近好近,触手可得。好冷!我一缩手,看到融化在中指上的水滴——下雪了。原来,我又靠到了窗边。黑洞洞的天空中看不到任何星星。只有灰蒙蒙的一层雪压下来。我看看时间,不由得自嘲。即使是12点了,这里终究还是城市,烟花爆竹这又老又俗的习惯已不再受都市人们的青睐了,大概和保护环境也有些关系吧。兴许这样不是不好,只是我太过古板和保守了。恍惚,小静抿嘴一笑的样子又浮现在我眼前。我晃了晃脑袋,苦笑着自己的寂寞。来这座城市十多年了,刚开始几年逢年过节不论忙不忙都会赶回家,见了面大家还是那么热情,只是曾经一起过年的大家庭已经分散了,有些亲戚早已失去了联系,渐渐地就被我们遗忘了,一些年老的长辈也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无限的怀恋。第一年不在小静身边的时候我几乎是天天给她打一通电话关心她的,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维持得很好,她也从大学毕业了,听说在南方的城市当了老师。第二年上半年,我们开始准备婚礼了。我特地请假赶到了她在的城市。小静说她不想回去结婚,原因是在这边方便。我顺着她,预计下半年八月中旬结婚,然后努力在这里找份工作。一切都风平浪静,看不出任何疑点。我满心喜悦,憧憬着和她的未来。可在快结婚那天的的前一个星期,小静把我叫醒,我本以为她是有点按耐不住或是要和我细分婚礼流程的,没想到她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她要和别人结婚了。完全不给我质疑的时间,她就出门去学校了。我什么都没有过问,留下了一切有关我们婚礼的东西,怀着莫明的伤感和释怀离开了。我们没有联系了。第二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小静和她的丈夫登门拜访我家。他的丈夫很高,穿着笔挺的西装,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眉毛不浓不淡,目光炯炯有神,说起话来十分有礼貌。他的一切和家乡格格不入,显得突兀和奇怪。小静坐在我妈旁边,握着我妈的手。她说从小就和我一起玩,我就像她的哥哥,我家就像她的第二个家,刚结了婚怎么能不来看看呢。我坐在我妈身旁陪笑,心里暗暗嘲讽她的平静。晚上,我和小静站在当年仰望星空的地方,我说我不恨你,小静说对不起,谁都有苦衷。接着,她叹了一口气,刚要说什么,就听到丈夫在叫她,就满眼愧歉地朝我笑笑离开了。而小静婚后的第一年,在田地里种了一辈子的地的要强的父亲,带着没见到孙子的遗憾因肺癌离世。父亲的后事全部办好后,我决定留三个月陪母亲。母亲一个人不爱唠叨了,对着我的时候只是叹口气,一动不动地盯着小小的彩电看,有时她会瞪着“雪花点”(没信号时电视屏幕黑色和白色的点紧密排列并动来动去)很久很久,久得没有呼吸,久得忘记了时间。就连站在旁边眼眶湿润的我,母亲都看不见了。因为工作缘故,三个月没到,我就回去工作了。母亲偶尔打电话叫我添衣穿衣,便再无言语,似乎一切的话,都在沉默的电流中倾诉着。又过去了三个月左右,接到妹妹的电话,我才知道,我的母亲在老房子的床上一个人安详地睡着,再没醒来。我已经不记得为什么不再回家过年了。或许是觉得自己与那里产生了抵触,不经意间生长了一层看不到捅不破的薄膜。雪愈下愈大,这座繁华的城市像个精疲力竭的孩子,安静下来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往事随风吧。”我给手机插上电源,单曲循环一首罗大佑的《鹿港小镇》。蜷缩在被子中入眠。梦里,我走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拐角处我看到醉的不省人事的小王,他穿的仍是前几年的旧衣裳,被一群五大三粗的人追打。见他朝我这头奔来,我以为他看到了我,反射性地撒开腿跑。我一直跑啊跑,跑过了原野,跑过了房屋,跑过了高楼,最终迷路,迷失在一座到处都是墓碑的墓地。气喘吁吁的我停了下来,身处这静谧的黑暗中,我抬头寻找银般的星星。找了好久好久,终于看到一颗小小的星,我兴奋地伸手触摸,却怎么也碰不到,它离我那么远,任凭我蹦跳,怎么都触摸不到。是啊,“家乡的人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却又失去他们拥有的。”活在乡村的人们想去城市,活在城市的人们想去大都市,活在大都市的人们想去国外。人的欲望被无限满足,又被无限放大。不论我们如何跳跃,即使成功,也会有所失去。如今物是人非,什么都不一样了。就连年味,都开始渐渐变淡了。尘世的肤浅给传统和岁月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向往着新奇,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脱离旧俗的人们,将会像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一样变得更加平庸。那些华立和高雅,是我们这些平凡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就像那时的星星离我们好近好近,这时的星星离我们好远好远,不经意,时光就改变了我们的模样。我来到了曾经自己口中的“三十岁”,并非当时的想象,原来未来除了梦想中的,还有现实里的,两者天差地别,是天堂和地狱。而生活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我没有跌落低谷,亦没有一飞冲天。曾经生活的那些故事,慢慢成了我永远的追忆,烂在我封锁的心底。初二:赵荣业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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