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丢了的东西找回来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养”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人类在不断的向前发展,每个国家都像是长跑运动员一样奋力直冲,他们都希望得第一,希望自己的国家繁荣富强。但是,他们似乎跑得太快了,在冲刺的过程中,丢下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就是人们应该有的道德品质。在我们的课本当中有一篇文章《散步》,它的作者是莫怀戚。莫怀戚在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交谈时,柯尔特先生对中国的“孝”字大家赞赏,说中国人的尊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而现在,这种“精髓”已渐行渐远。
我们来看看别的国家,比如说韩国以“孝”立国。很多同学崇尚韩剧,所以现在韩剧在中国的电视台非常热播。韩剧里面的家庭都有老人,而且家里面的人对老人非常尊重,在韩国的家庭里,也是这样。韩国的年轻人对老人,如果不尊重,不管是谁对父母不孝。轻则在单位不能升职,不能参加韩国政府举行的任何活动;重则丢失工作,取消韩国公民身份。由此可见,尊老是多么重要。然而在中国的有些家庭,认为老人的存在简直就是一种累赘,不要说尊重了,就算是送去敬老院都觉得浪费钱。还有些家庭,自己到大城市享受着好生活,家里六七旬的父母守着土地过日子。
爱幼,这几乎是每个国家都不会忽视的问题。因为我们是祖国的下一代,家长的期望全部寄托在我们的身上,但是,爱的方法不同,效果也不同。这一点在美国体现得就很好。中国父母对孩子的爱,大多体现在满足他们的物质需要,而美国父母对孩子的爱,并不是要满足他们的需要,而是要让他们独立的去学会在社会上立足,学会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生活。两个相比较就知道了哪个国家的方法好,中国父母的教育方法会让孩子过分的依赖于父母的关爱,而不去学会在社会上生存,这样,将来就没有他在社会上的立足之地了;而美国父母的教育方法,让孩子学会生存,学会父母不在的是时候独立自主。父母总会老去,总会退休,你不可能让父母照顾你一辈子啊??当父母老去的时候你才知道去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吗?那时候已经晚了。或许,让孩子从小独立自主,是美国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你看!韩国的尊老、美国的爱幼,这都是我们中国在古代的好品德啊!我们自己丢掉的,外国人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不得不让我尤为感慨。
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现在,在课本中也看到了,就是林文煌先生写的《三代》。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我”骑自行车在一条小道上,前面走来一个中年男人,他的左边是老人,右边是小孩,突然我“撞”到他了,我马上去看他怎么样,有没有受伤。他抱歉的对我说,是他自己撞上来而不是我去撞他的,当我问到他为什么的时候,他平静的告诉我,因为他怕我骑得歪歪扭扭的自行车,要么会撞到他的父亲,要么会撞到他的小孩,他怕他们受伤,所以自己撞上来了。接着,他起身扶着一老一小远去了。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感受颇深,一个中年人,作为一个家的支柱,为了保护一老一小,宁可自己受伤,你瞧!这就是很多人在“跑步”的时候自己丢掉的东西——尊老爱幼。
尊老爱幼,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东西,虽然有些人把它丢掉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再捡起来,特别是我们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更应当把尊老爱幼的好品德发扬下去,身体力行,去感染去带动我们周围的人
。
把友谊定格在心中
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判断和分析;在迷茫的时候,会给你指引前进的方向;在伤心的时候,会给你献上那暖人心扉的关怀。这样的友谊才是最可贵的。
——题记
犹记得,我和一位同学因为一点琐碎的小事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了起来。许多同学都过来凑热闹,还连声叫“好”,可能只是因为没有见过两个女生打架吧!
你迈着大步冲了过来,用尽全身的力量把我们两个人分开。可我仍是不甘心,伸出自己的大长腿踹了她一脚,但这一脚是你挨的!
看着你捂住自己的肚子,蹲在地上,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情。我傻眼了!我的心像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望着惊慌失措的我,你却说:“没事,蹲一会就不疼了。”此时此刻,我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感动。你痛苦的汗水,已顺着你的脸颊流了下来。
在你忍受疼痛的同时,也不忘记我。“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我回答说:“没事,我很好。”你对着我笑了笑,紧接着又变得严肃起来。
你一本正经的对我说:“你是不是傻,你说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你打不过还打,你不是傻是什么?”我委屈的说道:“你不帮助我出气,还在这里说我傻,你算什么朋友。”你又摆出一副博学多闻的样子说道:“真正的友谊是建立在坚实的原则上的。只讲哥们儿义气,却不讲原则的友谊,不是真正的友谊。”你的这番话让我深受感触。
你是一朵脆弱的小花,细细闻起来却飘香万里;你是一杯清凉的茶水,细尝起来却让人回味无穷;你是一只小鸟,给人们带来了春天。
你总是在我伤心的时,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你总是在我迷茫的时,给我指出该走的方向;你总是在我失意的时,给我一个暖人的问候。你和我的这份友谊,将会永远定格在我的心中。
——后记
初一: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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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hee来了Sushee是一只小狼狗,在三个月大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小姨妈抱回家,现在它已经五个月大了。小姨妈马上就要去越南出差,小姨父也在国外,没人去照顾Sushee。小姨妈思来想去,终于决定把Sushee送出去,找一份看家的“工作”。主要还是因为Sushee很吓人,尾巴一扫一扫地很有力,如果长到一岁,站起来会比我还高呢!这确实比较危险。今天晚上Sushee来我家做客,老是往我身上扑……吓死我了!Sushee明显长大了,有时小姨妈还牵不住它。我还看见拴Susheede 2cm宽的绳子上有一个大大的缺口,那就是被它咬的!点评:例证丰富,选材得当,描述详略得当,较具说服力。比喻生动、形象、贴切,本体与喻体形神相似,文章的趣味性与说服力都大大增强了。本文取材真实生活,选材恰当,很有新意,段落分明,过渡自然,情趣盎然,可读性强。350字 二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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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弄“丢”了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寻人启事”时,我都会哑然失笑。为啥?让我悄悄地告诉你吧,因为……因为我在4岁那年,有一次把自己弄“丢”了……那是在一个周五的傍晚,幼儿园刚放学回家,我拉着妈妈的手开心地走到家中,忽然发现家里来了好多陌生的客人。原来,那几个人是爸爸的朋友,难得来我家做客。“我去买点菜吧!”话音未落,妈妈一边拿起衣架上的外套,一边提上篮子准备出家门。可是她那调皮的“小拖鞋”——我却硬缠着妈妈也要一同前往菜场,哎,没办法,妈妈只好“穿”上了这双“小拖鞋”。呀!菜市场可真热闹,虽不像商场的货物那样琳琅满目,可却另有一番鲜虾鱼味的人间烟气。这边有活蹦乱跳的鲤鱼乱串,那边有五颜六色的有机蔬菜,还有让人看了馋涎欲滴的手工饺子……看得我目不暇接。不一会儿,妈妈右手的菜篮子便已经是满满当当了,连左手也不闲着,拎了一大包的菜。于是,妈妈叮嘱我一定要牵住她的衣角,以防人群中走丢了。就这样,我们一路小走,可是小孩子容易饿嘛,不一会儿,我的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忽然一股美味的浓香直往我的鼻子里钻,我的视线也不由自主地往飘香的地儿移动。瞧!一对黄金大鸡腿正冒着热气腾腾的香味儿“滋滋”地从油锅里被捞起,还不停地滴着油水呢,我咽了一下口水,不禁放慢了脚步。隔壁的店里一只只色泽金黄的肥烤鸡仿佛也正朝着我微笑,那是叫我驻足的魔笑。一盆盆盐水鸡也扑棱着翅膀,摆动着身姿……你说,一个4岁的小孩子能抵挡的了这种诱惑吗?不能。“妈妈,妈妈,你给我买一个炸鸡腿好吗?我饿。”“咦,小朋友,你喊谁妈妈呢?你怎么拉着我的衣服啊?”我抬头一看,一张陌生的脸也正对视着我。糟糕了,我的妈妈去哪里了啊?怎么会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呢?那我的妈妈呢?……难倒我把自己“弄”丢了吗?这一刻,我的头“轰”的一声好似被炸弹扔的体无完肤。我紧张地望了望四周,试图寻找那熟悉的背影,可是事与愿违,哪里还有妈妈的踪影啊!找不到妈妈,会有坏人把我拐骗走的呢。你看吧,那边摊头一个卖猪肉的“大胡子”叼着烟斗,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最边上的一位老婆婆也盯着我,手里拿着棒棒糖好似叫我过去呢;哼!我才不去呢,别想去棒棒糖来引诱我!没门!突然间,菜市场的气氛变得恐怖至极,热闹欢腾的场景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可是我的妈妈呢?你在哪儿?不要我了吗?也没发现我丢了吗?想着想着“哇”的一大声,再也抑制不住的泪水哗哗地大哭起来,现在想来,那哭声呀,惊响天雷。“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真可怜。”“小朋友,你是不是走丢了?”“难道是被遗弃的?看着衣服穿的好好的,也不像啊。”一时间,我的四周被围的水泄不通,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议论声也越来越多,我感觉自己像是动物园里的小丑,任人摆布。“轩轩,!你怎么在这里啊,可算找到了,真是把妈妈急坏了。”人群中拨开一条缝隙,我看到了妈妈焦切的眼神。我一把抱住妈妈,再也不放手了,妈妈也蹲下来,不停地轻拍着我的背,安慰我,又把我抱起来。我还是哗啦哗啦地大哭着,紧紧着搂住着妈妈的脖子……时光如水,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了。哎!真没想到,我曾经竟然会把自己弄“丢”了!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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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自己弄丢了还有谁陪我痴迷看这场旧戏,还有谁为我而停谁伴我如衣,还有谁依旧是观众呢?——题记繁华似锦,流光溢彩,只是灯下的影,粉饰的回忆。“千树万树梨花开,忽如一夜春风来。”夜雪素裹下的洁白世界如此静美,旭阳抚过总会有雪销枯木的一日,再美也只不过是雪的粉饰。在那百丈悬冰的断崖上,还有一枝红梅悄悄绽放,惊艳了整个冬天,那美得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纯粹,那么的自然。月明风清,月下成影时,也许突然觉得自己生活的可笑与荒唐。有时,明明是忧伤,却说自己很温馨;明明是想哭,却勉强的笑;明明是痛苦,却说自己很幸福;明明是疲累,却说自己很轻松。人何苦难为自己?不如卸下浮华的面具,走出来。到自然的怀抱中沐浴春风,除去心中的浮躁,洗涤心中的尘埃,还心灵一份净土。吟一首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摇舟以轻荡,风飘之而吹依”沉浸在桃花源之内,清净到了极点,美丽到了极致。在这未知又镶嵌着复杂的世界里,我每一个人何尝不是一名演员呢?有的人演的绘声绘色,有的人演的生动逼真,有的人演的生疏僵硬。演的绘声绘色的看似八面玲珑,其实别人都觉得他很可怜;演的生动逼人的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其实最终只是欺骗了自己,演的生疏僵硬的人为与世界格格不入,其实人们最喜欢与他们交往。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合格的演员,为什么演的那么生疏?因为我总是觉得内心还没有完全被腐蚀,做着最后无力的挣扎,因为我总是觉得那不是在骗别人,那是在欺骗自己。总以为心中的净土还没泯灭,可是每每夜深人静时,倚窗对镜,看着那一张既陌生又熟悉的面孔,变得自己也不认识了,不知道把自己弄丢到了哪里?每每夜晚是谢幕的时候,总会对家是那么的随和、随意,总是把自己最丑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这也许是我最后悔的事。人既是简单又是复杂。没有人会在意在猫或狗面前换衣裳,也没有人会在意在它们面前去倾诉一些痛苦,因为我们总是以为它们没开灵智、听不懂、不会说,这或许是人的天性,其实它们比谁都懂人的感情,只是它们活的很纯粹,它们不会装,也不会取笑你,因此你会无所顾忌,所以它们很真实。为何整日绞尽心思与人斗、与人比、与人争?为何虽不齿,却要说那些自己不想说的冠冕堂皇的话?为何要苦苦为难自己?为何要活得那么累?明明是能卸下伪装却不想,明明是能走出角色却不敢,明明是能找到丢了的自己却不愿。总是怕被取笑,总是怕会失去什么,总是怕不如现在。总是喜欢读李白的诗,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那么的洒脱,是那么的豪迈,从不做作。敢想敢为,决不摧眉折腰事权贵,我这块材料天生就有用,何必要你权贵的粉饰,多真实得一个人呀。夜深人静,总是喜欢关了灯,独自一人听着张国荣的《我》,“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只有在这时才找到了本真的我,因为夜是黑得,谁也看不到你,才可以肆无忌惮的流泪,才不用刻意的伪装,才会那么的自由。有时真想自己开一个书店,每天躺在那泛黄的竹倚,沐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悠然地闻着茶香,看着那厚重古朴的书,听着鸟儿的欢悦,闲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这也许是我难以踏进的一步,这也许就是现实,也只不过是一个幻想。谁又能不食人间烟火?只要把心寄放在大自然即可,心灵获得自由与澄明将是对真善美最精辟的诠释。人生本色即是平凡,本真亦生命的纯色。何不擦去那粉饰的雪花,如那红梅惊艳的绽放自己,活出一个真实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大写的人。找回丢失的自己吧?12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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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厅,我把茉莉搞丢了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倾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然而,他偏偏就是喜欢她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的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手了。只是,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便让他丢尽了面子。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他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他恍然大悟般地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对面的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晚上,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LE,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渐渐的,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的晃与小口的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的时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直到有一天,他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的发现茉莉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他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为什么刚才没看见她?到这一刻,他忽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是他自己!是他,亲手毁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吸引你的地方!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再不是当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他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必胜客?五年级:彩虹的舞蹈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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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厅,我把茉莉搞丢了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倾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然而,他偏偏就是喜欢她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的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手了。只是,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便让他丢尽了面子。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他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他恍然大悟般地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对面的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晚上,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LE,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渐渐的,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的晃与小口的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的时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直到有一天,他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的发现茉莉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他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为什么刚才没看见她?到这一刻,他忽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是他自己!是他,亲手毁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吸引你的地方!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再不是当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他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必胜客?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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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娃娃,丢了红色的环碰撞在一起/又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直到套在金色的瓶口/才远远相望/两只大熊终于靠在脖子边/享受别样阳光。——藤萝日记军训急急忙忙的结束了,藤萝松了口气。接下来的日子可更寂寞了,真是“寂寞桃花开无主。”也许是小学留下的习惯吧,藤萝早就写完了作业,现在是闲敲钢笔看台灯了。余年总是很晚归来。藤萝唯一的娱乐工具——电视,又在一个月前被爸爸卖了炒股。藤萝又不好意思去余年家看,毕竟爸爸还欠了人家的钱,余年家的经济条件也不大好。藤萝揉揉眼睛,放下刚看完的《儿童文学》。突然,她惊呆了,有一个身影在余年房间晃悠,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余年。藤萝一蹦三尺高,以至于招呼都没来得及打。那副狼狈相让余年整整笑了一个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嘉年华?”禁不住藤萝一遍又一遍的追问,余年只好无奈的说:“后天,我的大小姐。”“真的?”余年点点头。藤萝兴奋得想要叫出来。这两天藤萝都是在高度快乐中度过的,甚至那天晚上藤萝都没怎么合眼,直接导致藤萝在太阳晒屁股后的赖床。尽管余年和妈妈催促,藤萝就是不愿离开“温暖的小天地”。最后妈妈是把藤萝拖出来的。藤萝一边穿衣服,一边埋怨妈妈为什么不早点叫她起床。她连跑带跳迅速的上了余年的车。“快点,快点。”藤萝迫不及待。“还不是你耽误的时间?”余年转过头看她,她窘窘的,嗓子眼里不情愿的“嗯”了一声。终于到了,三个男生两个女生早已在那里等待,余年以来就立即迎上去,两个漂亮女生更是笑脸不断。大家进去后,藤萝好一阵叫“哥哥姐姐好”,两个女生上下打量她。尽管她们要玩着玩那,余年总是看着藤萝,直到藤萝迟疑的摇头才作罢。两个女生不高兴得在背后嘀嘀咕咕,原来,这尖细的声音是那么刺耳。“我要玩那个。”好不容易找到藤萝要玩的东西了。大家聚集在大榕树下。“哥们,你们自己去玩吧,不用跟着我了。”“那,你可跟这为小妹妹玩好啊。”榕树下传来他们爽朗的笑。两个女生始终不愿意离开余年,余年只好任凭他们跟着。“给。”余年大方的递给藤萝4个游戏币,还不忘加上一句“可别忘还我哦?”“7,大方的小气鬼。”藤萝小声叨叨,生怕被余年听到。她兴高采烈的给了接待员游戏币,然后闭上眼睛,在一堆线中摸索着,紧张地抓住了一根,使劲一拉,当她看见礼品的时候却有些失望,一只小小的熊。离自己的愿望有些距离,不过藤萝还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是一只毛茸茸,蛮可爱蛮可爱的小家伙。“啊,这个好像不错呦。”余年甩开另外两个女生一遍遍的唠叨,抛给藤萝几个游戏币。藤萝如获至宝,兴致勃勃地买了20个圈子,一个一个得扔了起来。还剩最后两个了,尽管一个个希望的破灭,尽管余年一次次的嘲讽,藤萝还是大方的“给”了余年一个圈,虽然余年万般不愿意。“我数一二三,咱俩一块扔出去。”没等余年答复,藤萝就数起来。“一——”藤萝尽量拖长了音。“二——”“我的大小姐麻烦你快点。”“三——”,两只圈一起掷了出去,藤萝不敢再看。“你快看,你快看看呀。”余年抓着藤萝的手大叫起来,藤萝睁开眼睛,不一会又睁得更大了,他们俩的环稳稳得套在了两只瓶子上,遥遥相望。藤萝又叫又蹦。迅速抢过两只大熊,招摇的一摆一摆走回家去,鼻子挺得高高的,谁要也不给抱。藤萝简直“得意忘形”,余年开了吃吃的笑,两个女生既羡慕又嫉妒。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