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
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
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
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
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
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
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
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
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
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
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
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
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
……
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
说咳嗽。
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
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
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
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
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
小痕:我想淋雨了
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
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
尤其傻子:讨厌打针!
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
玫瑰
玫瑰花的灵魂
骄傲地长刺,愤怒地开放
生命只是一场虚空中的舞蹈
孤独的美不需要人来理解
幸福的总会幸福
痛苦的总会痛苦
玫瑰花早就拥有了微笑
他的艳丽是他流的血
太阳美丽,月亮美丽
应该留一点香气和安慰
世界像玫瑰一样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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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1200字以上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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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让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城市给现代人带来更舒适,更便捷的生活,可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却一直在骚动城市的那根脆弱的神经。人与人的交往永远是社会与城市最原始的职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当每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在相遇之时温情脉脉地报以一笑的时候,“人群终将汇成海洋”这个模糊而抽象的说法就忽而掷地有声了。把人与城市的关系摆在一个更实际的位置,就简化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猜忌和冷漠或许会在每一个城市人的心里筑起一片篱笆,悬挂起一片风声鹤唳,但温情与信任却是那温暖的阳光,照射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当幼小的生命要被车轮辗为一缕孤弱的灵魂时,女医生飞身挡在了幼童的面前,用自己的身躯撑起一片明湛的蓝天;当暴虐的山洪冲垮了脆弱的寒舍时,话不多的农民抱起邻居家的孩子来到山前的空地,却为被洪水卷走生命的一双儿女而哭得像发了疯一样;当袖手旁观的人群挂着冷漠的面具时,怀揣着青春梦想的18岁少年赤手与歹徒搏斗,用满腔的热血写下英雄永生的神话。在他们的身上,城市的善良与勇气复苏了。为美好的事物消逝而心碎是善良。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类得以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正是由于这样的善良与勇气,人与人之间的情意被拉得如细丝般绵长。不要羞于表达你充满善良与勇气的心意,不要躲开每一个拥抱,不要吝啬每一个微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温柔与爱,那是与人情的冷漠与世故对抗的唯一武器。把你的温柔与爱,给予需要它们的每一个人,那缥缈的香气会一直浮在城市的上空。而人与城市的关系会因为人与人关系的亲密与融洽变得更加和谐。就像一首小诗里说的:“如果我们是雨伞,那么相遇的时候就碰碰伞尖点个头罢;如果我们是缝纫机,那么相遇的时候就坐下来‘嗒嗒嗒’地致个意罢;如果不巧你是雨伞,我是缝纫机的话,那么你为我遮住风雨,我替你缝件衣服罢!”7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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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窗前有一盆玫瑰花。去年春天,我小心翼翼的把玫瑰花的种子埋进土里。每隔;两天浇一次水,一段时间后它终于吐出了碧绿的小芽,可把我高兴坏了。到了夏天红彤彤的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小芽渐渐没有那样水灵了,可把我急坏了,我把两天浇一次水改成了一天浇一次水才救了玫瑰花的一条命。秋天,它的叶子也渐渐的枯萎,雕谢了。冬天,玫瑰花完全没有一点点绿叶了,好象第二年春天再也不会复活了一样。可是,今年的春天刚刚到,他就长叶开花了,谦虚的它小心翼翼的散了散花辩,却仍然害差的包裹着自己,脸也涨红了,只留着一个小口子,倾吐着芳香。它经常出现在画家的笔下,象征着纯洁与善良,连暗香也成了空气的音符,组成了优美的旋律。它不象牡丹花那样高贵,荷花那样自清,君子兰那样清秀,但它有着自己的特点。300字 小学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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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真是疯透了,下那么大的雨,又穿得那样单薄,居然伞也不打,就那样在雨下站了一个小时。“你成心不让人活是不是?”我生气极了。“啊……欠!”玫瑰挠了挠湿透的头发,把被子往上扯。“妈都没说我,你凑什么热闹啊。”懒懒的声音。我无奈地笑了笑:”是我适应能里太差,我早该习惯你和妈那种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玫瑰笑了,她敲敲我的头。“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我站起来,拍拍上衣,走人。“我却是不喜欢玫瑰花的!”然后我迅速把门关上。一声枕头落地。要是玫瑰哪天脾气给改了,像枕头落地般温柔,就好了。“玫瑰代表爱情。”玫瑰朝我扮了个鬼脸。“别烦我!”我用书遮住脸,今天我是打算不理她的,否则,今天的学习又要泡汤了。“喂,听嘛,有事跟你说!”“找别人说去!”“我最喜欢玫瑰红了。”“我不喜欢不喜欢,别烦我啦!”玫瑰被我打发走后,一小会又突然冒出来。“哄”的一声,枕头温柔地飞来亲吻我的后脑勺。“妈,我得跟您好好谈谈!”玫瑰吃完饭后,剩下我和妈。“说吧。”妈说时老盯着鱼看。“妈我要住宿!”我小心地把这几个字挤了出来。妈显然惊诧了,她不再盯着鱼,而是盯着我。我摸摸脸,一粒饭粒在嘴边。我想妈是不会同意的,学校就在我家附近,爬都能爬到。可我还是要试一试。“你脑袋砸坏了??”妈一边说一边看玫瑰。玫瑰正沉浸于电视剧中。“OK!”我天资聪颍,马上就明白了。于是我识时务地离开餐桌,跑到客厅去抢玫瑰手中的摇控。“小王子真的很喜欢他的玫瑰呢!”玫瑰把头凑过来。“我不是小王子。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的!”我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小王子,你又没看过怎么会喜欢嘛。”玫瑰一屁股坐在我的书桌上。玫瑰啊玫瑰,你为什么这样烦?我把玫瑰推下来,郑重其事地宣布:”和我谈玫瑰,自打你知道你的名是一种花时起,小妹,你开始喜欢玫瑰,而我,却是越来越不喜欢!”“明白吗?”玫瑰听后反应不大,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当然她较为迟钝。为避免杀身之祸我说完后马上跑了,溜到妈的房间。妈正在叠纸花。她见我突然冒出来,顺手把我砸了。“妈,玫瑰摔枕头那招就是向你学的!”我拾其地上的枕头。上梁不正下梁歪。她还不理我!!“老成这样还学人家小女生折玫瑰花,献爱给谁啊?”我跳上床,踩着了几朵折好的玫瑰,被妈打了几下。“玫瑰生日,明天。”切!“生日快乐!”我一进门,就被袭击了,无颜六色的纸片从天而降,一个红桶顺势把我盖了。我拿掉桶,看见玫瑰和妈堆满笑脸,站在我面前。“呵呵,有礼物就拿出来,先声明,我可是什么都没准备啊!”“去,谁会为你破费啊!”妈白了我一眼就走开了。我又微笑着面向玫瑰。“你都没送我和妈,就要我们送啊,贪心老哥!”说完也走开了。好啊你们,一点表示都没有!只用一个红桶就了事,真没新意,年年如此!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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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如是说也许是缘。读书也是有缘的吧?今天翻开的是龚华的《玫瑰如是说》。最先读到的是龚华的一段“获奖感言”,她如是说:隐约才由恢复室里的麻醉气味中醒来,恍然间已隔十年。生命中所有的发生都偶然在呼吸间轻飘而过,惟有文学创作的痕迹刻画得如此深刻,一如手术后隽永的纹身那般……心被震动。谁能想到龚华竟是身患重病的人?那个漂亮的,总是微笑着的龚华,竟然身患重症!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在台北,我们一群喜欢舞文弄墨的弟兄姊妹相聚一堂。几个初见的台湾女友都是漂亮的,虽然都不年轻了,但衣饰透出的优雅、率性,容颜洋溢的恬静、柔和,举手投足间那犹如夏日河塘婷婷莲荷的丰姿,都可以让你忽略其眼角眉梢的皱纹而只是感受着美丽。浅笑其间的龚华,一袭淡蓝色的紧身衫,一条乳白色的半长裙,将她身段的曲线美剪裁得人见人爱,而她淡定的笑容与神情的纯粹,又足以让人从人堆里拈出她来,记在心间。龚华是女主持人。美丽的龚华往主持位上一站,微微一笑,温柔就传递给每一个人了。姊妹亲情的笑,连接着陌生与熟悉,连接着文与诗。龚华的声音是如诗的,她说她祖籍四川的时候,她的眼里有泪花儿莹莹着。那一天的交流很热烈。诗与文,书与画,高山流水般畅达。相互赠送的不只是名片,不只是书画诗文。流连于话语中的心情,象茫茫海岸同时漾起的潮汐,虽然不是同时拍岸,但圈连而起而落的印痕,却是相互追逐相互圆融。而龚华,恰似一朵美丽的浪花,轻盈的腾跃之后,一次又一次将笑颜送来,快乐着海岸和沙滩。许多人偎着她。许多人的相机对准她。龚花是知道自己的美丽的,有一种女人,乐意将自己的美丽与别人分享,就像玫瑰花乐意让人们分享她甜甜的花香。玫瑰是幸福的,因为她的美丽得到全世界女人男人的倾心;龚华也是幸福的,男人女人的眼睛都会被她吸引!当女人的美丽被女人欣赏的时候,那女人就美得不同凡响了。龚华站在一堆女人中,笑得亲亲姊妹般的,让人心里只是充满爱惜。她赠书签名的时候,满脸温柔的笑容。她也乐颠颠的满场跑,找许多人,求书求画。龚华是一朵热情快乐的浪花,轻轻悄悄地将热情和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她的身影不止一次装进我的镜头,她的微笑,那样纯净,那样恬淡,出水芙蓉般的,又透出那样的真挚和热诚,仿佛可以点燃灵魂的激情。这样一个像极了不争不闹只是香味悠长的叫做“含笑”的花儿的龚华,这样的一个像极了幸福漫溢随时随地都在给别人分享香韵的玫瑰花的龚华,怎么会重病缠身啊!谁能信,这个祥和美丽的生命,这个娇小温柔的女人,却在承受着难以承受的病痛的折磨!疾病几乎拿走了她如花的生命!而就是这个病弱的龚花,不但以自己的毅力坚韧的直面病魔,还在以笑傲的姿态鼓励与自己同样患病的人战胜疾病。龚华因为病,瘦了许多;但她精心的修饰自己,让自己的美丽变得更加的苗条精致。让亲友们因为她依然如初的美丽而少些担心。龚华笑着,总是笑着。因为笑着,而美丽着。龚华的美丽是可以超越生死的。“是谁,谁来执起素描的笔,在生命空白处填补情节的遗漏,典藏一个永远缺席的身影,放任来生癫狂的闲梦……”这就是龚华。一个不说执著却依然执著的诗人,一个可以将身体的疼痛和生命的来去闲梦般诗化的女人!愿龚华永远美丽着。愿龚华的诗文像幸福的玫瑰香韵四溢。龚华的美丽,随诗而在。我含着泪水,吟着龚华的诗句,祝福龚华。有一种女人,乐意将自己的美丽与别人分享,就像玫瑰花乐意让人们分享她甜甜的花香。(作者自评)文/恬恬晓荷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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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絮语这辈子,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有个女朋友,是那种美丽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渊远流长的爱情史。她说以前在国内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冬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结末的告诫是: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我很觉得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要见面了。心里跌跌荡荡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象一生一世一个人。我终于面对着他了。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曲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开车过来都已经来不及。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各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着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所以该不会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支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象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象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慌乱起来。我低着头,努着嘴,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象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把那朵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包里,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它。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设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嗵嗵心跳。那时的我很老了,不可以吃那么多的糖。那就拿去给孙女吃,不晓得她会不会笑我们当年的痴爱,也不知道那时会不会有个少年人,也送她这样一枝别样的玫瑰。1200字以上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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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见到的那束玫瑰花瓣都是舒展的,没有卷曲,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那束花儿那束花儿没人光顾。玫瑰一般是没有香味的。我想这样其实很不错,不知道那妩媚而深沉的花儿,如果带有淡淡的香,不知道会迷惑多少人。有人说玫瑰很俗,我只是轻轻一笑。玫瑰只不过被人拿来比喻着爱情,时间一久,自然会被厌倦。我不是属于传统的人,但我怀旧。玫瑰也许有一天会成为历史,因为它失去了它本身。它只是被用来当做爱情的代名词,当作那个和玫瑰一样诱惑人的东西的身份出现。这种带刺的花儿,不愧是爱情的表达物。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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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家种了两盆玫瑰。玫瑰与月季一样,很难区别。但是,玫瑰多分枝,枝干上尖刺密生,小叶较多,全年只开花一次。五六月份,玫瑰开花,花有单瓣与重瓣之分,花色分白与红俩两种。听爸爸说,玫瑰花可提取芳精油,是日用化学工业中的珍贵香料,其价值比黄金还要高呢!春天的时候,玫瑰抽出了翡翠般嫩绿的叶子。到了夏天,郁郁苍苍的绿叶中,便长出一个个花骨朵。花骨朵越长越大,不久就开出了许多红、白色的花儿来。每当下过雨,美丽的花上就有钻石般闪亮、珍珠般圆润的小露珠,微风吹过,玫瑰花宛如娇滴滴的少女,戴着金银首饰,迎着微风跳起了婀娜多姿的舞蹈,美丽极了。“少女”们争奇斗艳,向人们展示着自己的美丽。啊,我爱这漂亮的玫瑰,它把我的家装点得格外美丽!2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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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真是疯透了,下那么大的雨,又穿得那样单薄,居然伞也不打,就那样在雨下站了一个小时。“你成心不让人活是不是?”我生气极了。“啊……欠!”玫瑰挠了挠湿透的头发,把被子往上扯。“妈都没说我,你凑什么热闹啊。”懒懒的声音。我无奈地笑了笑:”是我适应能里太差,我早该习惯你和妈那种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玫瑰笑了,她敲敲我的头。“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我站起来,拍拍上衣,走人。“我却是不喜欢玫瑰花的!”然后我迅速把门关上。一声枕头落地。要是玫瑰哪天脾气给改了,像枕头落地般温柔,就好了。“玫瑰代表爱情。”玫瑰朝我扮了个鬼脸。“别烦我!”我用书遮住脸,今天我是打算不理她的,否则,今天的学习又要泡汤了。“喂,听嘛,有事跟你说!”“找别人说去!”“我最喜欢玫瑰红了。”“我不喜欢不喜欢,别烦我啦!”玫瑰被我打发走后,一小会又突然冒出来。“哄”的一声,枕头温柔地飞来亲吻我的后脑勺。“妈,我得跟您好好谈谈!”玫瑰吃完饭后,剩下我和妈。“说吧。”妈说时老盯着鱼看。“妈我要住宿!”我小心地把这几个字挤了出来。妈显然惊诧了,她不再盯着鱼,而是盯着我。我摸摸脸,一粒饭粒在嘴边。我想妈是不会同意的,学校就在我家附近,爬都能爬到。可我还是要试一试。“你脑袋砸坏了??”妈一边说一边看玫瑰。玫瑰正沉浸于电视剧中。“OK!”我天资聪颍,马上就明白了。于是我识时务地离开餐桌,跑到客厅去抢玫瑰手中的摇控。“小王子真的很喜欢他的玫瑰呢!”玫瑰把头凑过来。“我不是小王子。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的!”我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小王子,你又没看过怎么会喜欢嘛。”玫瑰一屁股坐在我的书桌上。玫瑰啊玫瑰,你为什么这样烦?我把玫瑰推下来,郑重其事地宣布:”和我谈玫瑰,自打你知道你的名是一种花时起,小妹,你开始喜欢玫瑰,而我,却是越来越不喜欢!”“明白吗?”玫瑰听后反应不大,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当然她较为迟钝。为避免杀身之祸我说完后马上跑了,溜到妈的房间。妈正在叠纸花。她见我突然冒出来,顺手把我砸了。“妈,玫瑰摔枕头那招就是向你学的!”我拾其地上的枕头。上梁不正下梁歪。她还不理我!!“老成这样还学人家小女生折玫瑰花,献爱给谁啊?”我跳上床,踩着了几朵折好的玫瑰,被妈打了几下。“玫瑰生日,明天。”切!“生日快乐!”我一进门,就被袭击了,无颜六色的纸片从天而降,一个红桶顺势把我盖了。我拿掉桶,看见玫瑰和妈堆满笑脸,站在我面前。“呵呵,有礼物就拿出来,先声明,我可是什么都没准备啊!”“去,谁会为你破费啊!”妈白了我一眼就走开了。我又微笑着面向玫瑰。“你都没送我和妈,就要我们送啊,贪心老哥!”说完也走开了。好啊你们,一点表示都没有!只用一个红桶就了事,真没新意,年年如此!三人同天生,真是讽刺!奇了,今晚玫瑰倒是没来烦我了。也许是良心发现了吧,是该有所觉悟了,我都读初三了还来吵我,存心不让我考高中。今天我16。玫瑰15。妈40。我翻开课本,一长纸条滑落。是玫瑰。哥:生日快乐!今天呢,看在你生日的分上,我就不打扰你了,可是,等你一毕业,去外地上学,我就再也不能常常和你闹了。妈说你想去住宿,是不是被我烦得没法学习呢?放心好了,接下来的日子,只要你在看书,我就闪,好哥哥,你就别去住宿了!只是怕以后相处的时间会少了,不过呢。将来我也是要缠住你的,你考哪所学校我也跟着靠,因为我还有很多话没说呢。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玫瑰花了。我把纸条合上,压在抽屉的最底层。小妹,哥一直很想告诉你,只是我太碍于面子了。其实,玫瑰花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花。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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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玫瑰与紫玫瑰我的窗台上种着一盆蓝色的玫瑰。碧绿的花叶,蓝色的花瓣,艳丽的花朵,醉人的香气。每当开花的时候,细长的花瓣凑成了一个花筒,引得蜜蜂直往里钻。我每天放学回家后,总要去看看它。它是我姐姐送我的生日礼物。每当到我的生日——12月19日,我就会整整一天呆在被子里,一个劲默默地流眼泪,不想再见任何人。12月19日,是我一生最黑暗的一天。前年的12月19日,正好是星期六。姐姐带我去外面玩,我们到一家饮品店去喝奶茶。我和姐姐一起走过公路,正当走到公路中间时,一辆摩托车从远处开来,故意朝我和姐姐这个方向撞来。姐姐把我推向安全的地方,自己却被摩托车撞飞了。我哭了,疯一般跑向姐姐的尸体,姐姐已经没有了呼吸。那一辆摩托车也跑了。我看着姐姐,无法接受姐姐离开的事实。我跪在姐姐的尸体旁边,摇着姐姐,一边哭一边说:”姐姐,你不能死了啊,姐姐你睁开眼睛看看妹妹啊,姐姐。“可姐姐已经永远无法睁开眼睛了。那一天晚上,我没睡觉,就一直盯着姐姐给我买的那一盆蓝玫瑰。去年的1月5日,父母对我说:”肇事者找到了。“我笑了,笑得很开心。找到肇事者,对我是一个最好的安慰。今年的12月20日,我拿着一盆紫色的玫瑰,来到姐姐的坟墓前,望着姐姐的照片,留下了眼泪。我将紫玫瑰放在姐姐的坟墓前,说:”姐姐,妹妹送给你一盆紫玫瑰,好看吗?“姐姐的照片是笑着的,好像真的很喜欢我送给她的紫玫瑰花呢!天堂的姐姐,你还好吗?五年级:吴树琦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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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一个黑色的身影在草坪上奔驰,跨过了一个又一个“栏杆”,它是那样矫健,它就是小狗“黑玫瑰”。我家今天有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就是我从邻居家借来的小狗“黑玫瑰”。它之所以叫黑玫瑰是因为它从头到尾都是黑的,在它身上你绝对找不出一点儿白色或其他的颜色,在阳光下它的毛会反射出异样的光芒,它的毛像锦缎一样十分的光滑。它的眼睛像黑色的宝石,散发出一种亲切。“黑玫瑰”初来乍到我家显得有一些害怕。它先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半天才动了一步。渐渐地它的胆子大了起来。它慢慢地走到了沙发旁,它用自己软软的小爪子摸了摸沙发,它立刻就把爪子收了回来,好像沙发会咬人似的。它把爪子放到眼前细细地端详,见自己的爪子毫发未损,它的胆子更大了,它用两个爪子抓着沙发的边,两条腿一蹬,它就上了沙发,并在沙发上跳起了圆圈舞。“黑玫瑰”慢慢地走近了在书桌坐着的我,它用它那毛绒绒的脸蹭着我的腿。可惜我不是狗,我不明白它的意思,我继续看着我的书。它不断蹭着我的腿,我仍然不理它。它好像失去了耐心,它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像风似的跑了起来,快到我身边时它一跃,就跳到了我的腿上,它又一跳,跳到了我的书桌上,并走到了书的前面看起了书。一个个文字就像一只只小蝌蚪,它看了一会儿就不看了,它推了推我的胳膊,意思是让我陪它玩。我刚想放下书,它就发火了,它死死地盯着书,就像对面是它的敌人似的,它冲了过去,用它的头把书撞倒了,可是它冲得太猛了,一下子撞到了旁边的小柜子上网 ,柜子上的几本书可经不住它的一撞,都纷纷地砸到了它的身上,它企图站起来,可是书太重了,它刚站起来又被压了下去。我看着它这模样哈哈大笑了起来。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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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我从书店里走出来,去找我妈妈。去到那刚在这里分手的店里,没看到她。我就一个人走到中国电信那边,他们说要关门了,我说让我打个电话。我打了电话叫我妈过来这边找我,然后就在他们店门口蹲着等。这种感觉又是很失落空虚的,可我明明在傍晚的时候刚吃下一大碗的蛋炒饭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不再像以前只吃还不到一小碗的饭了。不过我还是一直都不喜欢稀饭,我想我吃的白米饭一定比稀饭多得多,可能连我吃的绿豆汤都比它还多。不过今天晚餐的炒饭没有加蛋,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鸡蛋了。我想我是饿了,不然不会这么失落的。虽然我经常都会失落。蹲着,我每当失落的时候就会喜欢蹲着。这样会好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记得非常清楚的。那时候我10岁,我和我爸去他战友的家里那边住一阵子。他那时是在那边工作的,经常出去工作,留下我跟他们在一起。而我是不太会接近陌生人的,当他出去做事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下,蹲在路边等着他。从午饭过后一直等到日落,蹲到两脚都麻了。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爸就这样不要我了。我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用颤抖的声音很轻声地说,像发誓一样:以后一定会当个好孩子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不要我了,就会很疼很疼我了。我蹲着看到车子飞快地来回穿梭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第一次感到无助……我最近开始想要去投稿,为自己赚点钱。我说我一定要把一点点的钱攒起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开始会每天记下自己的开支,进行统计。然后看着总计的数目,告诉自己下次不该买的东西不要买,不能浪费钱。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有天他们都要抛下我、离开我。不管他们是有意或者不愿意。然后我就要依靠自己,不然我会饿死的。因为我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他们都会慢慢不要我。等到我妈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拿钱叫我去买瓶可乐。她知道我喜欢百事可乐。我走进超市,只选了一瓶便宜的1元矿泉水。从冰箱最底下抽出来的,正冒出一层一层的冰冷,在遇到周围的热气又液化在表面形成水珠。我不想喝半热不冷的矿泉水,那会让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一直都只喝冷冻很久的饮料,享受喝到肚子里,冷冻肚子的快感。我想起了我有很多的坏习惯,放假时我总是很晚睡,睡到早晨经常很早就醒了,我开始去做事。我从不习惯在放假的早晨吃早餐。为了这个,我和我妈每天都要吵架。不过,后来我就沉默,不管她说什么。有时,我喜欢冲一杯咖啡或者别的什么,做早餐。这些就是偶尔会胃疼的原因吧。在结账的时候,我拿了一张10元钱给老板娘。她找给我一张5元还有5张1元的。我也不清楚我是在柜台前发现的,还是在走出柜台的那一刻发现的。我只知道我没有把这1快还回去,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毫不思索地跟她说“老板,你找错了。”只是我竟然没这样做,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我彻底陌生了。拿10元钱,买了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再找回10元的零钱……笑。是麻木了,还是行尸走肉着。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冷冻的矿泉水,喝到直咳嗽。冰冷冷的水从突起的喉咙里灌输下去,流通在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心里潮湿阴暗,开出一朵血红色带刺的玫瑰。玫瑰说,长刺是为了保护自己。我说,你长在我的心里,刺伤的只能是我,你会为我而难过么?……以后,会是玫瑰凋谢,还是我倒下呢?说咳嗽。我告诉尤其傻子说,我前几天刚感冒,发了一晚上的烧。其实她不叫尤其傻子,她叫尤其沙子,不过我一直这样叫她,因为是同音。而且,她本来的尤其,沙子在字面上是没什么意思的,甚至有点语病。而尤其傻子呢,就特好。有意思,意思是特别傻。那时候也咳嗽,只是现在不是因为感冒发烧。她就说,你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啊。尤其傻子:又要下雨了……那边下雨了么?雨不大的话现在快点回去吧。小痕:我想淋雨了尤其傻子:少来,雨还蛮大的吧?感冒了怎么办?小痕:感冒就打针。前不久就感冒了。尤其傻子:讨厌打针!小痕:发烧了一晚上,不得不打针的。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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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2520年,高科技发展速度猛快,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一个生物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现在,穿越时空,在星球上建基地等都以不在是梦想,而成为了现实。在这不断进步和发展的世界中,我也拥有只属于我的生活——在月球上我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家。我的家是一座建在海上用CJ技术研制的大玫瑰型建筑。下班后,只要轻轻按一下背包里的绿色按钮,就会出现一条隐形飞毯将我送回家中,这条隐形飞毯是缩微材料和轻型材料加化学物混合研制而成的。当飞毯把我送到海边时,房屋的“玖瑰花瓣”就自动落下一瓣,形成一条梯子,这是一条用粉红色的玫瑰花铺成的梯子,你不用担心会把它们踩坏了,这些粉红色的玫瑰花是用高级纤维和PVC材料混合而成的,当踩上去时柔软致极,还会永远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花香。“花梯”会自动地将我送上玖瑰房的中心。在这座美丽的玫瑰城堡里还拥有春、夏、秋、冬,各种不同风格的休息娱乐室和花园。如果我工作一天,想要好好的放松一下,只要打一个响指,“忠实的仆人”——隐形地毯就会将我送到千年象牙雕琢而成的大床上。床整体成透明状,晶莹光亮,好似一个水晶体。躺在上面非常的舒服、惬意,床上有一个“催梦枕”只要一靠上去便会传出美妙的音乐,能使我很快进入梦乡,做一个美梦;当我饿了的时候,隐形地毯听到我的拍手声后,便会送我到“香艺餐桌”面前,上面摆满了香喷喷的饭菜。每一次用餐,都会变换出不同口味的营养饭菜,让我大饱口福;当我想要看电视的时候,拍两下手,隐形地毯就会将我送入玫瑰房的花蕊上——客厅。让我躺在米兰色柔软的沙发上看电视,那是一种舒服的享受。而电视则是由护眼材料经高密度研制而成的,它对人类的眼睛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和危害,可称为“绿色”无害电视。在这座玫瑰房里,我还拥有自己的实验室、书房、工作室、地下生物研究室、地下办公室、地下花房、地下储藏室、地下休闲娱乐厅……在我的书房中,四壁都是巨大的书柜,上面摆满了来自宇宙各个星球的名书珍藏,琳琅满目,有科普的、有历史的、有生活的、有娱乐的……而这以不再是那些那我一页一页翻读,让我看到眼花了乱的旧时代书本了。在我的书房中所珍藏的书,只要我说出自己所想要看的书,它便会自动为我朗读,这些书本能让我进入书中,亲身体验作者们的感受,畅游在文学的梦幻里。我的地下花房中种植了来自各个星球的珍奇植物,在这里,我一共种植了520种珍奇的花卉,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黑玫瑰、玉牡丹、白血香等。它们都散发着醉人心神的幽香,整个花房都充满着温馨,当我精神乏力之时,来到花房中闻到花香,便立刻使我变得神清气爽……在百种花草中,最为神奇的便是我用我自己研制的“D28太阳光灯”培育的多彩桑树,桑叶拥有不同颜色,蚕吃了这种桑叶所吐出的丝是五彩的,穿上这种五彩丝所制成的衣裳,冬暖夏凉,既舒服又漂亮,还永不退色呢!我的玫瑰房还拥有一个特别的功能,那就是它能沉入海底。我的玫瑰房是在整个银河系中的建筑中唯一一幢能够沉入海底的住房。这是我亲自设计的。它的外壳是耐水压的,当它沉入海底时,玫瑰花瓣便会自动的慢慢合拢。整幢房屋便成了水晶的透明建筑。在房里可以看到海底的各种生物,颇有些神秘之感。我的玖瑰房还是一架宇宙飞船,当我要到其它星球去完成工作时,便可以乘着它飞向目的地。“迅速到达X-1617星球,发现了神秘特种踪迹!”“收刻!马上到达!”好了,我现在要去工作了,下次再向您介绍我的爱房了。“玖瑰号!出发!”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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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天高云淡,秋高气爽,站在阳台上,耳畔除了车鸣声,天空偶有几片白云飘过,却也显得寂寞。呆呆的望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心中不免有丝落寞,玫瑰应该和我一起嬉闹的,怎会如此安静。若不是那一时冲动,玫瑰怎会离开。我还记得玫瑰走的那日,也是这样的晴朗,不过一瞬间,就风雨大作,不知道玫瑰现在过的怎样。初遇玫瑰的那一天,天下着大雨,我刚放学,玫瑰就蹲在拐角处,浑身都湿完了,在那一个劲地打哆嗦。我走到她面前,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埋进膝盖中。我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的人,就像我买的洋娃娃一般。便问她:“你的家人呢?”“我没有家人。”她的声音颤抖着。“那你有家吗?”她紧咬双唇,摇了摇头。我估计我当时应该是同情心泛滥,就带她回了家。更奇怪的是,我那保守的父母见她可怜,竟然同意她住在我家里。玫瑰是只妖,是只玫瑰花妖。她很好,经常帮助我,她的双手一挥,我家的空花瓶内就开出几朵玫瑰,很鲜艳,在空气中都会闻到玫瑰的花香。在早上的时候,她会来叫我起床,在我的被子上开出一片玫瑰花海。我随身都会带一些晒干了的玫瑰花瓣,在学校泡水喝。陈小是我的闺蜜,我们之间没有一点秘密,她也见过玫瑰,但她不知道玫瑰是妖。我便将这件事告诉了她,她开始挺震惊的,但我一直说玫瑰是只好花妖,她的脸色才要好些。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天似乎认为我们过得太好了,就安排了一些“大”插曲。有一次,陈小来我家里玩,便从我这儿借了一本画册,还给我的时候已经不是一本画册了,画册上面被笔画得乱七八糟,陈小一脸歉意,要知道,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画册啊。陈小对我说她那次去上厕所,回来后看到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好像是玫瑰,拿起画册一看,画册上面就被画成了那样。我自然是不信的,但那时理智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便去问玫瑰是不是她,玫瑰只淡淡的瞧了一眼画册,“不是我。”我为她这种语气窝火,却也没发作。就这样,我与玫瑰之间就隔了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膜,彼此疏远了。在接到陈小的电话是在两天后,是她从医院打来的,她说她的脚骨折了,是玫瑰推她的,我去医院看了她,脚被吊得老高。她哭丧着脸,令我心生愧疚。又想到玫瑰上次那不温不火的回答,我心底升起一股无名火。朝家跑去,玫瑰正在擦拭我最爱的杯子,我跑上去,把那个杯子用力的摔到地上,碎了一地,我和玫瑰的心也同时碎了一地。质问玫瑰,玫瑰朝我冷笑:“原来,在你心中,我就是这样的,之间的友谊你当真了么,呵呵。”说完,她就冲出了家门,我那时向后踉跄了几步,蹲下来,手一摸,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整理了一下情绪,去医院看陈小。告诉她玫瑰离开了。她脸上顿时出现了惊慌之色,“怎么会,怎么会这样。”接着她便向我道歉,我都没听,只知道画册是陈小干的,她骨折是她自己不小心的,还美名其曰是为了我好,玫瑰是妖,我是人。我哭了,朝陈小大喊:“你怎么能这样。”接着就跑了出去。尽管陈小在病房里大喊。其实我早应该想到的,一个人的嫉妒心比什么都可怕。我和陈小从小就在一起玩,我们都喜欢画画,可每次都是我得奖,她曾在别的同学面前说过我。那同学好心告诉我,我却天真的以为用真心可以打动她。呵!再后来,陈小转学了,爸妈见玫瑰走了,也没说我什么,我再也没有见过玫瑰,这一切,就像一场梦,若不是我还存有干的玫瑰花瓣,我都会认为什么都没发生。我也去找过玫瑰,结果没找到。家里还弥漫着玫瑰的花香,仿佛玫瑰还在家里一般。突然飘来一片玫瑰花瓣,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抓住花瓣,摊开手心,上面只有寥寥几字:我很好——玫瑰。朝着手心吹了口气,花瓣又飘向了远方,带走的还有我的愧疚。直至花瓣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初二:玖玖1200字以上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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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以前玫瑰在我心中是高傲的,不可一世的,但是后来明白了,玫瑰是一种可悲的花。不知道,为什么它在我心中明明是讨厌的,可是心中有一种恋怜,可能是因为它跟我理解的人生一样的吧?玫瑰它还有一种名字叫“穿心玫瑰”。玫瑰花的传说:据说,玫瑰原来只长青枝绿叶,并不开花。后来为什么又开出了这样鲜艳的花朵呢?这在玫瑰之乡,还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呢!很久很久以前,那里有座山峰,峰顶有一般清泉,人们把这清泉叫做“金泉”,把这座山叫做“水山”。水山脚下有个村庄,庄里有一对孤苦的男女少年,男的叫刘郎,父母早年去世,只给他留下一把柴刀和一条扁担,靠打柴为生,女的名叫翠屏,爹妈去世时只留她一把采药铲,一只背药篓,以采药为生,傍晚双双担柴背药回来。共同的命运,共同的生活,使两人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结下比水山还高,比金泉还长的友情。不久,他们两人暗暗订下了终身。一天,刘郎在东山砍柴,翠屏在西山采药。刘郎觉的有些困乏,便依着柴捆睡着了,睡梦中,隐隐地闻到一陈花香,刘郎一骨碌爬起来,循着花香走去,走着走着,只见前面出现了一个月牙洞门,门上写着“水山御苑”四个大字。刘郎心想:我从小在这水山砍柴,跑遍了山上七洞八梁,二十四坡,却不知还有这么个去处,不妨进去瞧瞧有什么景致。推门一看,啊!竟是满园盛开的花草,迎面吹来的风都是喷香的。刘郎哪里知道,这是天上王母娘娘的一处凡间花园。每年五月百花盛开的时节,王母娘娘都带众仙女来游玩、赏花。刘郎一边观赏,一边称赞,不觉来到花园正中,见有个水晶砖石砌成的花坛,花坛正中的那棵花树尤其惹人喜爱,那红扑扑粉茸茸的花团,多像翠屏妹妹那张笑脸啊,可惜这么好看的花只开了这么一朵。刘郎把这朵花看了又看,猛然想起,这不是玫瑰吗?水山上满山遍野都是玫瑰,可是从来不开花的呀,这里的玫瑰怎么能开花呢?又开的这么美丽。对了,我把这朵玫瑰花采回去,戴在翠屏妹妹的头上,保准好看,她一定会高兴的。刘郎摘下花朵,刚想转身离去,只见两个身披盔甲、手执长予的天兵大喝一声,拦住去路:“大胆凡夫,竟敢在此采摘仙花”。说完不由分说,就把刘郎结结实实的捆起来,就要带走。再说,在西山采药回来的翠屏,不见了刘郎,就一路寻找,一路喊着:“刘郎——刘郎——”。向山顶寻去。忽然从前面绝壁崖上传来了刘郎的声音:“翠屏妹,我在这里”。翠屏抬头一看,只见刘郎双手被捆,站在绝壁崖上,身后站着两个竖眉横眼的天兵。翠屏朝刘郎哭着喊着奔了过去。天兵大声喝斥说:他私闯王母娘娘的御花园,竟敢摘去天下独此一朵的玫瑰花,犯下了滔天大罪,我就奉命带他去做终生苦役。翠屏一听,急得拼命哭喊起来:“不能把他带走,还我的刘郎。”天兵嘿嘿一阵笑:“你的刘郎,除非水山的玫瑰都开出花来。”说完,手中的长矛往崖下一指,只听得轰一声雷响,闪过一道耀眼的火光,翠屏顿时昏倒在崖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翠屏慢慢苏醒过来,望着空荡荡的崖顶,叫了一声刘郎,又伤心的哭起来。翠屏是个有情义、有志气的姑娘,为了让山上的玫瑰都开出花来,让心爱的刘郎回到自己身边。每当还是满天星斗的时候,她就上山一担又一担地挑金泉水浇灌山岭上的玫瑰,直到月光洒满水山的时候,才迟迟归来,山路上的石头磨烂了她的双脚,满坡的荆棘划破了她的衣衫,她那亮晶晶的汗珠,红彤彤的鲜血,滴遍了层层山岭,道道石堰。就这样浇啊浇,一直浇到第十个春天。这天翠屏姑娘又要到山上去浇水,开门一看,啊!只见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艳的花朵,像一串串红玛瑙,像一团团火。玫瑰花开了!翠屏姑娘惊喜万分,急忙采了一束玫瑰花,一边喊着:“刘郎哥哟,玫瑰开花了---!”。向东山岭的绝壁崖跑去,刚跑到绝壁崖前,就听轰的一声雷响,紧接着闪过一道耀眼的光芒,闪光中从崖上飘下一个人影,翠屏定睛一看,正是朝思暮想的刘郎回来了。翠屏一下扑到刘郎的怀抱里。刘郎抚摸着翠屏身上一道道的伤痕,看着山山岭岭盛开的玫瑰花,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滴在翠屏的面颊上,滴在鲜嫩的玫瑰花朵上。从此以后,水山的玫瑰每年春天都要开出鲜艳的花朵来。后来人们为了记住这对为玫瑰花开付出艰辛劳动的青年,就把水山叫做作翠屏山,把山上的金泉叫做刘郎泉。还为他俩在绝壁崖上修了一座宝塔。据说,刘郎和翠屏死后都升了仙,成了天上的花神,掌管人间的千草百花。每年玫瑰花开的时候,夫妇俩都要回来观赏,夜深人静的时候,站在宝塔下面玫瑰花丛中,还能听到他俩在悄悄的说知已话呢!初一:冷睿雪1200字以上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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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