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从军记读后感1200字以上

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篇一: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读了《三毛流浪记》后,知道三毛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过得很苦,然后为了生活,三毛去从军,三毛在军队里虽然人小,但也干了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三毛躲进稻草堆,装成稻草人,打死了两个日本鬼子,回来后,长官给他戴上了英雄勋章。

还有一次,三毛被抽签抽到敢死队员,然后他在水牛上捆上炸药,可是不巧的是,水牛被抓,计划并没有实施。但三毛并没放弃,趁日本鬼子酒足饭饱之后,再逃亡溜进去炸死他们。

三毛机智勇敢、不放弃的形象深入人心,我喜欢三毛!

【篇二: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三毛从军记》是张乐平先生所作,这本漫画主要描写的是三毛从军的故事。三毛是个失去父母的孤儿,他在军营中遇到了种种困难,通过自己的智慧一一克服了。

下面我就大体说几个故事:有一天,三毛得到一匹马,马想吃草,三毛一个劲地拦住它,马差点跑了,没办法,三毛只好给马一大捆草。第二个故事是这样的:一次三毛看到日本鬼子的旗子,可把他吓坏了,他赶紧把稻草披在肩上,这才没被发现。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路上不免困难重重,我们要勇敢的面对。如果你像故事里的三毛一样又勇敢又机智,那才是棒的。

三毛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乐观地面对生活,我们应该做的比他好呀!

【篇三: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作文】

今晚,我在家中看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从军记》它主要写了抗日战争爆发,三毛应征入伍,当兵打鬼子。三毛非常聪明,他打了许多的鬼子,也立了不少的勋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三毛得了病,冷得浑身发抖。他吃了药睡觉了,被子盖了一层又一层,捂得严严实实的,像一座小山。

想想,三毛即聪明又有自理能力!但又反应出三毛没爸没妈,没有人关爱他,照顾他。再看看我,生病了。爸爸总是一会儿叫我吃中药、一会儿叫我吃西药、一会儿叫我打点滴……有时他中午都没休息,大老远从单位到我学校来给我送药。妈妈总是叫我吃鸡蛋,叫我吃水果,给我补充各种维生素……

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世界里,小朋友我们一定要珍惜呀!

【篇四: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三毛从军记,好玩又好看!小三毛总是那么搞笑,但三毛很机智勇敢,打鬼子很牛。有一次,三毛打桩,打了一圈木桩,再用铁丝乱缠一气。最后发现自己困在里面出不来了。嘻!

三毛还把路边的酒瓶当手榴弹,把戴军帽的女兵当做男兵等等搞笑事,三毛太好玩了!三毛从军记比三毛流浪记还搞笑呢,嘻嘻!

读完三毛从军记后,我觉着三毛机智勇敢,只是个子太小,有时办事不力呢,但有时却因个矮才救他一命。三毛真是活泼,但不缺勇气。三毛很聪明哦!

《三毛从军记》这本书可以说“千古流芳”了吧,很经典呦!

【篇五: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抗日战争开始了,三毛想当兵抗日。可是报名员说他太小,不让他当兵。三毛就脑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打扮成大人骗过报名员入了兵。

三毛被派去当勤务兵,又要帮连长背儿子,又要替太太拿东西。来来去去当了很多种兵。

后来他听到有鬼子的声音,就用枪击毙了小鬼子,就成了英雄,记者听说就过来采访三毛,长官也过来拍照了。长官就发给他一个英雄徽章,拍照地时候徽章太大挡住了三毛全身,记者以为徽章是长官的。

抗日战争结束了,三毛被派去当准复员。离开了长官。

【篇六: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今天,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三毛从军记》,这本书主要讲了战争时期,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的幽默故事。

当我看到三毛伺候长官吃西瓜,长官大口大口的吃着,馋的三毛口水直流,等到长官把西瓜全部吃完,肚皮撑得滚圆,也没给三毛留一口。

三毛替长官打扇子,自己热得大汗淋漓,他用手捋去满头大汗,不小心汗水溅到长官身上,长官抬腿就是一脚,把三毛踢出老远。我觉得长官真自私,真想替三毛揍他一顿,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聪明机智,我更同情三毛的各种遭遇。

【篇七: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我在网上看了一场名叫《三毛从军记》的电影。这场电影非常好看,主要说三毛为什么要当兵,和三毛当兵后的体会。

看了这场电影,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有时候聪明的大脑并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

比如说三毛在打仗的时候,个子太小了,在地道里根本看不到敌人。这时三毛拿了一个椅子过来,站在上面,高度正正好。

可是,好景不长。

刚打一枪,三毛就输了满地打牙。唉!没办法,三毛站在椅子上站不稳,而且在打枪时,枪会有很大的后退力,三毛的力气太小,所以即打不好枪,又保护不了自己。

所以说,有时候想到了聪明的办法,可是要有实力才行。像三毛站在椅子上,觉得自己的高度达到了,可是他的体力达不到,还是不能真正的成功。

【篇八:三毛从军记读后感】

这是一本关于《三毛从军记》的书,我很喜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三毛看见一位老伯吃力的搬着箩筐,看到树上的标语,就连忙找来一根棍子想帮他拾,老伯很高兴。但是箩筐实在太重了,还没走呢三毛已经被箩筐压昏了。因为他助人为乐,所以我要向他学习,今天我看见妈妈要倒垃圾,我要向三毛学习所以我马上把妈妈手里的垃圾抢过来倒了,妈妈高兴极了!

这本书主要是讲三毛从军的时候,用他的机智、努力、勇敢打败了日本鬼子!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三毛在旧社会里没的吃也没有父母很可怜,而我现在有的吃有的喝,还有父母很幸福,所以我要好好珍惜,做一个好孩子!

你是我不及的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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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你是我不及的梦】

对大多数人来说,“三毛”已成为一种象征。提起这个名字会想到什么?一抔黄沙,一捧清泉,一次轰烈的爱,一场恣意的旅行……和林徽因、张爱玲一样,三毛已被符号化,她的一切被打上“自由”、“浪漫”、“率意”、“任性”的标签,成为一种“文化”,因此人们谈三毛,往往不是谈她的文字,而是她用文字塑造出的那个敢爱敢恨、甘愿为爱走天涯的形象。以至于谈得太多,过犹不及成了附会,人们心中的“永远的三毛”,到底是个曾经存在过的名叫“陈平”的女人,还是世人编织出的美丽幻象?

这里我们不谈其人,只谈其书——斯人已逝廿多年后,看到三毛的新散文集,名字赫然是“你是我不及的梦”,三毛这一生,“梦”字恰为最好的注脚,以致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处——既是“梦”,那么理应“不及”,这是再恰当不过了。

翻翻书,廿六篇文,她的文字与已往的没什么两样。谈朋友,谈往事,谈撒哈拉,谈她那段遗失在沙漠深处的爱情。澎湃的深情满溢,像涨满了水的河床温柔地泛滥。看她谈云门那一篇,被云门感染了的三毛站在椅子上挥洒着狂喊,像要把这一生的痛与爱,激情与热血通过这一喊宣泄出来。看这个有血有肉贲张呐喊的三毛,透过二十年前的文字,仍然活生生地如在目前,不禁让人感叹她文字的能量。热情与感染力,这大概是三毛的文字令人着迷的魔力吧。

书中压轴的《你是我不及的梦》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尽管它用词质朴,所讲的故事也平淡,只是三毛在西北旅行的一段小插曲:她骑骆驼,跟牵骆驼的农家姑娘玉莲三言两语攀谈起来,于是跟着她到家里坐一坐。农家小院落被三毛的手笔描绘得爽利干净;农家人的感情亦然,泼泼辣辣,直来直去,爽脆舒心。三毛在离去时欣羡又怅然地写道,玉莲,你就是那我所得不到的梦。

让我动容的不是玉莲一家的“世外桃源”,而是三毛笔下为数不多的“真实”生活——原来她也是可以写生活的。当然,在三毛眼中,玉莲的生活是她“不及的梦”,西北农村随处可见的穷山恶水大漠风沙是三毛眼中无法企及的白云乡;在很多人眼中,三毛的生活也是我们的“不及”之梦吧。自作清歌传皓齿,行遍万水千山,怕真的是只能在梦里出现。但我仍觉得,三毛的洒脱不是真洒脱,她的遁世是逃避,她的勇敢恰也是怯懦,她的文字是辩解,为逃避与怯懦辩解,为任性妄为辩解。三毛的存在,为我们编织了一个遁世隐身的藏匿之梦,她筑梦,我们逐梦。谈何放下,谈何取舍,谈何勇往直前,谈何义无反顾,其实未必是放下所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仪式般的旅行过后,我们就真能放下,真能勇敢,真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大部分人毕竟不能把一辈子过成三毛一样,终归还是要回到日常轨道中来的。所经历的,所舍弃的,若终能被汲取,待有一日,看遍了周遭风景,落尽了浪蕊浮花,想必也就无需再读三毛了吧。

三毛的书是一场故梦。而今再读故文,已不再追思想望怦然心动,正是:“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篇二:你是我不及的梦】

原是流浪的异乡客,直到遇见那片薄绿的田野,那泓戈壁中的清泉,遇见你那亩小小的心田,种着往昔、梦想,满满的快乐。我听到有人悄悄说:这是你动了凡心的地方了,这是你永远不及的梦。三毛于我,便是那不及的梦。

流畅的笔风在早期是那样欢快,如小巧的百灵,但荷西的死,如一条三八线,隔开了欢与悲,乐与忧。三毛后期的作品总甩不去那淡淡的忧伤,朴实、自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那一份真情。

第一次读三毛是在去大同的飞机上,《撒哈拉的故事》让我不禁惊叹,一个敢辞别亲人,与男友一起走入沙漠的女子啊,这该是怎样的勇气与个性?撒哈拉,本是“死亡之海”的大沙漠咋三毛笔下却宛如梦幻,神似天堂。三毛如数家珍,用一支笔记录下她对那片土地的热爱。在那里,她做过没有鲜花的新娘,在太阳的悲喜中融化。“只要踏上这片土地的人,必然一再的想回来,别无他法”。三毛,在生与死的极限里,感悟天荒地老。那时期的三毛,感应着前进的乡愁,将狂野温柔的大漠和活力四射的青春揉进了她的传奇。

但真正令我“动了凡心”的则是她晚期的作品。在深爱的人离她而去后,她一度想放弃生命,但她没有。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好不容易闯出自闭症的小女孩将如何面对世界的又一次改变。命运对三毛有太多的残酷,但正是在这一次次磨砺中让她独具灵气。她写愁,淡的让人发闷,总在这情感的漫漫堆砌中加深,最后爆发出最震撼人心的力量。

26篇散佚作品,2篇首次曝光的手稿,20年的写作生涯,《你是我不及的梦》又一次唤起了我对三毛的敬意。我读林清玄,我读龙应台,我读刘墉,早已感受过了世界的离合悲欢,但这一次,三毛仍用她的魔力叩开了我的心扉。读三毛,让我放下一切坚强,一切理性,有的只是一颗随她的笔一起摇曳的心灵。

“撒哈拉之心”让我看到了有一种生活叫冒险;“徐訏先生与我”让我见到了有一种情叫真情;“孤独的长跑者”让我认识了有一类人叫坚持;“恋爱中的女人”让我感受到云门舞集的震撼。三毛让我在喧嚣的城市,繁琐的学习中放慢脚步,回味生命中的每一点精彩,每一份感动。

三毛最终仍没能摆脱荷西之死的阴影,陷入了忧郁症,最终自己结束了生命。1991年1月4日,三毛终于逃到了没有人知道的远方,离开了她深爱着的人们。

旅行、写作,是三毛选择的人生,她将一生奉献给了她所爱的人、世,她就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一不小心在人间走了48年,又回到天堂,去陪伴她所钟爱的人,她所热爱的笔。

三毛,让我动了凡心的人,是我永远不及的梦!

【篇三:你是我不及的梦作文】

由于很偶然的机会,我在同学寝室看到这本书,书名为《你是我不及的梦》,作者是台湾作家三毛,原名陈平。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三毛与友人亲人的一些经历,以及自己独自一人各种冒险经历,光从她的经历看,就知道她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那我就按着这本书的顺序来一一谈谈我的感受,第一辑撒哈拉之星讲述的是沙漠的恶劣环境,同样作者也赞美着沙漠的生命,虽然环境恶劣,但大自然是公平的,沙漠也养育出一些些坚强至美的生命。作者是爱着撒哈拉的,她说只要活着一天,就必然一次又一次的爱着她。也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坚韧的意志与求生的渴望,这样的地方是待不下去的。第二辑一个无名的耕耘者作者介绍的是自己的画家朋友林复南,因为喜欢看画展,所以在偶然间认识了林复南。林复南是一个对艺术痴迷的人,他画画赚的钱除了生活之外,便是买材料来画画,不管有人要不。他是一个沉默的人,很少跟人争论艺事,从不说自己画好,他只说喜欢自己某个时期的话,十多年来没有妻子儿女,他只有一个爱人,就是他的话。虽然在我们现在看来,这样的人是奇怪的,但我想说他们也是我们值得敬佩的,他们是无名的,但他们为着一己理想发出人性的光辉。

此辑的第二篇讲述着作者称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为朋友,此人的名字叫上温汤隆,他是一名沙漠的旅行者。作者之所以当他是朋友,因为上温汤旅行的目的不只是游山玩水,不只是因为好奇心,而是要明白是自己在那一片艰苦得随时可以丧失性命的险恶环境下,如何用自己的勇气大智慧去克服;面对那不能逃避的苦难,生命的意义,在那样不屈服的挑战下才能显出它的光辉。作者读了上温汤的日记,对其感到十分佩服,虽然上最终渴死在沙漠,但对作者来说这个美丽的高贵的灵魂已得到他的永恒,抵不抵达目的,已是次要的事。确实一个人,生命长短,不在于活了多少岁,而要看他是否在此生中做了有意义的事情。之后写的便是作者进入一个新的天地,尼日利亚的首都Lagos,自己与丈夫住在公司的宿舍,而此地是在郊外丛林,那里交通极其的乱治安也不是很好。

好心的作者,因这里物质缺乏,便总是将食物分给雇工,她认为住在此地,心灵上要受很大的折磨,正如在印度旅行时,你吃饭,窗外几百双忍饥挨饿的眼睛望着你一口一口吞下食物,这个吃的人,如何不内疚得生肠胃病。

其实不管是谁,都会有一丝怜悯之心,但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依旧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是难得的。作者在这游记中,也曾提到自己的童年。那是她还是初小的学生,家里是一个大家庭,有四个堂哥,一姐一个弟,她跟他的三堂哥很爱往乡下跑,特别是淡水河,他们不是去钓鱼,而是去沙丘末蛤蜊。他们用十指向沙堆进攻,每挖到一个蛤蜊,便是十分欣喜,比拾到元宝还兴奋,因为蛤蜊可以吃,金宝有什么用不知道。

看到作者的童年,不由想到自己的童年,童年大都是那么美好,都是一颗颗幼稚纯洁的心,那时还不知什么人情世故,每天便是开心的玩耍着。虽然时隔多年,但作者还记得乡下的河,不过河水早已被污染,没有人敢光脚去踏水。所以说,童年已一去不复返,只能成为脑海中的一丝记忆了,但希望记忆能在心中流淌。作者给自己的人生定义为一座宝塔,是没有楼梯的,并且建了许多栏杆。在自己二十岁时,觉得由一重重的浓雾中升上来,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却不敢快步奔去,只怕是海市蜃楼。因为作者没参加联考,而是由几篇文章和几幅画便进入大学,因此待遇自然不同,不过作者很看得开,他把那些优势看做束缚,自己反而喜欢没有那种优待的生活。

不过就是作者每次注册交学费感到为难,她不是正式录取,所以名单上没他的记号,只能是最后一个交学费,而且还被挖苦一顿。作者并不计较这些,因为慈爱的院长对她比较关照,在美术系与哲学系之间,作者挣扎好久,不过作者并没完成父亲的梦,选择了听起来便令人茫然无措的哲学系。而除了读书之外,她也陷入了到恋爱之中,对于二十岁的少女,除了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如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也是期待付出与追寻。作者看待爱情,便当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是要开的,没有理由躲开这自然的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对于作者这样看待爱情,我是十分认可她的,她并不是发牢骚的去看待爱情,也不是特意去占有,她是把爱情当作一种自然现象,就像花一样到一定时期,总要开。

我觉得作者特别醒目的一句话:男朋友和买鞋子十分相似的,看了几百双鞋,店员不耐烦追问到底要什么颜色式样的,自己往往说不明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子竟把男朋友当鞋子,古今只听说过男把女当鞋子一样看,可想作者的思想以不同于一般的女子,甚至感觉她有一点男人的性格。其实对于三毛这样一位女作家,我对她的了解太少了,也是第一次读她的书,因此有的是自己肆意妄下言论,因此还请见谅。这本书是大陆首度集结出版,包括她的26篇散失作品,两篇手稿首次曝光,贯穿20余年写作生涯。

因此,读到她的这些作品,实在是我的际遇,我也希望大家能看看她的作品,了解一下这个台湾女作家她传奇般的一生。这便是我暑假所读的一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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