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浓知乡愁
客家人喜酒,善饮。有一句老话叫“早酒三杯英雄到夜”,是说我们客家汉子喜饮早酒,常常早上就喝上三杯黄酒,醇醇的热乎乎的酒一落肚,顿时气壮如牛,整天都有使不完的劲。黄酒是客家汉子的灵魂,是客家汉子一生不可割舍的琼浆玉液,一日三餐,酒是必备之物,其重要性似乎不在饭菜之下。桌上放置一把锡打的酒壶,壶身斑驳,岁月的影子在那暗灰的外表依稀可见;醇香的黄酒从酒壶弯弯的壶嘴冒出诱人的滋味,一碟炒黄豆,一盘煎鸡蛋,一边是娇妻,一边是爱子,夫复何求!
客家汉子善饮,客家女子亦能饮;只是客家女并不张扬,不会在公众场合如男人一般大碗喝酒,猜拳游戏。客家女勤劳内敛,劳作归来,倒一碗黄酒,默默饮下,如甘怡般润了干涸的喉咙,那淡淡的酒精在肚里回旋,无形中又生出无尽的力量。客家女子面色红润,青春永驻,长寿者众;据说这与她们在坐月子时的饮食有关,酒酿炖猪脚、公鸡炒酒、鲫鱼酒酿汤,这些传统的客家美食,与黄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食材烹饪时,与黄酒在高温下有机融合,黄酒能渗透到食物组织内部,微量溶解多种有机物质,从而菜肴质地松嫩,易于人体吸收。黄酒不仅含有丰富的呈香物质,还含有多种多糖类呈味物质,而且氨基酸含量很高。月嫂吃了这些佳肴,很好地补充了产后所需的营养,恢复体力,强身健体,更主要的是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丰沛的乳汁。
黄酒是客家人劳动之余庆丰收的喜悦,是祠堂里十番奏响时琴弦上流淌的音符,是知心朋友对酌时会心的笑意,是客家山歌里押韵的韵脚。“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歌也罢,诗也罢,一旦与酒搭上边,总是显得格外的豪放!
黄酒是客家人走南闯北、漂洋过海不舍的故乡滋味,是背井离乡的游子浓浓的乡愁。一碗黄酒,透着醇香,勾起丝丝缕缕的思念,不禁令人回想故乡老屋,以及老屋下佝偻着身子的老母亲弯弯的影子。
黄酒由糯米而成,家家户户都会酿造,经过老母亲的点化,白白的糯米酿造成琥珀色的液体,神奇之处并非由固体到液体,而是这液体内隐含着能催人亢奋精华——酒精。
大冬糯——一种特别适宜酿酒的糯米,经筛选,浸泡,倒入饭甑猛火蒸至七分熟,起锅,用清凉的井水降温,预防余温焖透酒饭。制酒的酒缸早已备好,缸先用稻草杆熏烤,再用客家地区随处可见的“蚊惊叶”清洗,这种学名叫“黄荆”的植物,含有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却具有很好的杀菌消毒的作用;客家地区有句俗话:“蒸酒作豆腐,唔敢(不敢)称师傅。”在制作过程中,容不得半点疏忽,拿捏偏颇,结果就会远离愿望的终点。客家人往往也把蒸酒作豆腐技艺的高低作为选媳妇的标准之一。酒饭温度降至不觉得烫手,就该倒入酒缸,酒缸是酒饭的温床,老母亲就该在此刻展示其过人的功夫。酒饼----酿酒的催情剂。通过酒饼的催发,酒饭就会完成蜕变,成为粘稠浓郁的酒娘。客家人把刚酿造出的酒液叫“酒娘”,表达了人们对新酒出炉时的恭敬,带着十分的虔诚和一种对母爱的无比依恋!酒饼添加多少,直接关系到酒品的浓度和口感,一升米配一个或半个酒饼,早已深深的刻在老母亲的记忆深处。酒饼研成末,洒在洁白的酒饭上,母亲用她那瘦弱的双手慢慢地搅拌,像在摩挲着自己心爱的孩子,是那样的细心和轻柔;待酒饼和酒饭充分混合,轻轻压实,中间挖个井,似是婴儿微张的小嘴,饱含希翼!
酒的形成需要恰当的温度,给酒缸盖上厚厚的棉袄,放入铺垫了一层层稻草杆的箩筐内,一场改头换面的进化在一个黑暗却温暖的世界里悄无声息地进行。过了对时,一缕酒香耐不住寂寞,穿越层层障碍,淡淡的散布在空气中;就是那样若隐若现的香气,却逃不过鼻尖的小孩,小孩惊喜地告诉老母亲:“到娘了!到娘了!”小孩的欢呼,似乎增加了酒的信心,不一会儿,酒香就飘满了老屋的每一个角落,空气中充满了微甜而又微醺的味道,连那条懒散的狗儿也被酒香唤起了精神,伸着舌儿,似乎要把酒味舔到嘴里。翻开层层的遮盖物,酒井里,一汪盈盈的酒娘浅浅的聚在井底,小孩凑上前去,井底就显现出一双亮亮的眼睛;嫩嫩的酒香显然未到成熟的程度,于是,给酒缸的内壁擦去“汗珠”,复又盖上保温层,等待“满井”。
冬至酒,是客家人最为钟爱的。千百年来,客家人总是会在冬至这天浸酒,这是因为冬至浸的酒口感好,耐存放;客家人若生了女儿,总会存放一缸黄酒,待女儿出嫁时启坛饮用,这酒俗称老冬酒,又叫“女儿红”。一大早,母亲就挑来清澈甘甜的井水,冬日早晨的井水在暖阳的照耀下,散发着氤氲之气;母亲按一升米一葫勺的比例把井水倒入大缸,与酒娘混合,浸泡,经过充分的螯合,水与酒娘渐渐就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了。一七过后,酒缸里酒的醇香浓烈得似乎无法盛下,充分发酵的酒糟挨挨挤挤浮在上面,偶尔还会冒起个气泡,无声,却又分明让人感到酒在诞生过程中的律动。这些时日,屋子里浓烈的酒香四下弥漫,屋里呆久了,酒香就落在你的发际,衫尾,甚至连露裸的手臂上的毛孔里都是酒的清香。
稻子熟了要收割,柿子红了要采摘,妹子大了要嫁人,冬至的酒哟该出缸了。母亲找出挂在墙角的“酒篓”,用滚水烫过,放入酒缸,酒从竹篾的缝隙挤进“酒篓”;经过过滤,酒被装进酒瓮,酒瓮其实就是一个大号的酒壶;酒瓮口用干竹笋壳封上,一绺稻草紧紧的捆住,酒瓮嘴塞上草纸,“煞酒”开始了。“煞酒”是酒水变成黄酒的最后一道工序,酒瓮置于谷壳上,铲几铲“火屎”引燃谷壳,谷壳自外圈往内缓慢燃烧,青烟飘散,火却是暗火,使得酒瓮里的温度始终保持在沸点以下。文火慢炙,酒开始了质的变化,最终完成了色香味的聚合:琥珀色,醇香,浓郁。“煞酒”的日子并无约定俗成,但总相差不了几日,那几天,几乎家家户户院子里都有一堆火,酒香随着青烟飘向天空,渐渐的,天上的云彩也被熏醉了,红彤彤的,醉意朦胧。
黄酒,揉合了老母亲的许多情怀。酒香四处飘散,如厚重的乡愁,召唤着四方的游子,浓烈得无处安放。
狼的精神 ——读《狼图腾》有感
今年暑假,我怀着深深的感动读了《狼图腾》一书,我被狼的智慧和精神震撼了,而我对狼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以前我认为狼只不过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能捕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赶不上狮虎,速度比不了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在电影中,它永远只能做配角一样。然而,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不是一般的聪明,而是大智慧。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刻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
今天,我们不能不为《狼图腾》中狼的精神而感动,不能不去学习狼的智慧和精神。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有时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时做事只想自己,没有集体观念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去克服改进的。我希望大家也能消除对狼的偏见,学习狼的精神,做事有头脑,不屈不挠,勇敢顽强,团结协作,让《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像烈火一样在我们的胸中燃烧,永不停息!
?一、
?主题内容(30分)
5.5
?二、
?体裁结构(20分)
?三、
?语言表达(20分)
?四、
?创新和亮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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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我离开她已近十年。最开始的时候,只有两个小时车程的距离,如此过了两年。后来,我离她有五个多小时车程的距离。现在,我离她或将近一千公里。最开始离开她时,总是梦见她的许多景处。春天来时,望着窗外三三两两开放的野樱桃树,就想起家门对面的山,每逢春来,是大片大片的雪花白,海棠初放时的粉;夏季拉开帷幕,望着手上、脚上的红疙瘩,就想起姑婆带我与妹妹去割艾蒿的田野,在夏的热烈里,艾蒿也热烈的绿着;秋日的稻浪翻滚着金色的浪花,拍打着爷奶脸上的汗;冬日里我们一帮“小土匪”各自“占山为王”……后来离开,慢慢就不再想了。在晏殊的词里有一句,叫做“昨夜西风凋碧树”,我幼时那热烈且持久的思乡梦,就在新去小城这阵西风里,落了个干干净净。但抑或,那碧树上残存的枝枝丫丫,倒成了最顽固的坚持。每逢团圆佳节,我总是执拗着要回一趟老家。是想念奶奶喷香的汤圆和糍粑?眷恋池塘上头那几颗酸里泛甜的黄李?抑或是幼时嘴馋时爷爷的拿手烤玉米?也许都不是,因为佳节团圆,早已寻不到它们了。我妈常说去一趟老家,花的钱都够我吃腻那些汤圆、糍粑了。其实我也不懂,在爷爷奶奶去了浙江照顾幺爹的女儿后,我为什么还想着回去。爷爷奶奶不在家,姑婆也已经去世多年,本来光溜溜的台阶,从缝里冒出许多野草。不知何时长出的小毛桃树,已经快与矮瓦房平齐。幼时记忆里冒着烟的厨房,如今怕是又多了几铺白网,蜘蛛一家捕着自投罗网的蚊子和蜻蜓……高考结束后我带了宿舍小姐妹去了老家。四个人大包小包放在里屋,便只坐在石凳上刷抖音。网络卡得心烦,我却突然悲凉起来。如鲁迅先生《故乡》所言一般:“我此次是专为别他而来。”我在另一个小城里习惯着小城的一切,而她,却始终活在过去。据幼时的伙伴说,全村仅有两个可用的无线网络。主要用途是村委会办公。我们四个呆了三天,我领她们去钻有五色肠子的大蝌蚪的洞,去看我们村仅有的一小块荷花田,去找田埂上结的小野果,用网竿网了蜘蛛网捉蜻蜓,去河边捉螃蟹……她们同我说:“总算是知道你的‘野性哪里来的了,你小时候过得可真有意思。”是啊,重温旧梦,才当真觉得有趣。在她们的笑声里,我好像才真正明白,总牵引着我回来的动力,到底是什么。它是“枯藤老树昏鸦”的悲凉,是“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的情怀,是“归雁横秋,倦客思家”里归雁、倦客的心,也是一缕吹不散的浓愁。90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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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闻风,是无心的。一点点微微细声,敲着渐以迷蒙的窗,划下道道生的轨迹。雨落本无声,听到旳只是云里坠落的灵魂在呜咽。我,想着念着,凤携着雨,吹散了思绪,渐行渐远。。。在时光的角落里,我曾客居异乡。那儿,是一个纯朴的村庄,天蓝着,云白着,树绿着,花香着,草青着。那儿,的确是个好地方。在那儿生活着,无烦心事,只是,家的味道却如陈酒越酿越浓烈。想的,是门前的那棵大槐树。就在那最稚嫩的日子里,无数美妙都栓在了这棵古树。夏夜,他就顺着树干爬上那棵古树,拿着装有萤火虫的玻璃瓶,在树丛间寻了一处舒适的清凉。槐花开得正好,纯白纯白的,宛如孩童那一张张纯真的笑脸。槐花是可以吃的。这,也是他爬上树的原因之一吧。他总是坐在最粗壮的那个枝上,一把把地摘着吃着槐花,并喃喃地哼着正流行的曲子。而那时,我是怯怯地坐在离树枝较远的屋脊上,远远的看着他,听他轻轻哼的歌,恍惚间,凤抚着花,花弄着风,歌掠过无云的碧空。远处风乍起,仿佛那日的风,却分明缺了些熟悉的味道。记忆中,甘冽的不是自如桀骜的水,是回响着的轻柔话语。不去想,不去念,只是那番话早已烂熟于心。隐隐的,伴着风,在耳畔掠过,"有一天,我会记起你,会记起和你一同坐过的台阶,会记起我们度过的那一个个悠长的下午。"风,停了。窗外,雨声也渐渐小了,如春蚕咀嚼桑叶。"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就像这烂于湿泥中的枯叶般,谁敢肯定它就是生于这棵高耸的树木?谁又敢无误的诉说它的前世与今生?这腐于泥中的叶勾起了我的万斛哀愁,或许,它就是我的自然写真吧。风又袭来,他不解风情,倘若他解风情,能否帮我捎来一话乡语?倘若他解风情,能否帮我寄来一封乡书?再倘若他解风情,还能否再帮我牵来一缕乡情?。。。倘若,能否呢?淡淡的记忆,支撑不了一颗未了的心。"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若可以,我不愿听闻风,它惹起了愁--乡愁。无心,闻风。7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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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我总以为时间很慢的,可它偏偏就从指尖匆匆流走了,若是不听到钟声,我不会察觉到时间在流动,若是天空阴情不变,我不会感觉到时间在溜走,只有肆无忌惮的抛开了所有,在雨中奔跑时才会感到解脱。时间铸造的一个个坚固的枷锁束缚了我们,一切的一切,若只是梦,还会这么累吗?我不知道。青葱年纪的我们,被时间折麽得太惨,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的重逢,再浓的感情也渐渐被冲淡了。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我真的好想念家乡的山水啊,它们是那么的美丽!家乡的山,清爽的绿色,让我难忘。那是多么的令人怀念啊!我总是在梦中梦见我那美丽的家乡的山,它是多么的秀美,一条条的褶皱,让我至今难忘。家乡的水,无与伦比,大可放心,因为家乡的人们是那么的爱护这条河。我家乡的这条河,可比仙桃的仙下河要美,要清,它简直可以与日月湖媲美。我真的好想念家乡的花草啊,它们是多么的美丽!家乡的花,有那么多的颜色,有红、橙、黄、粉……,它们是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的鲜明亮丽,那么的芬香扑鼻!不论是河流还是池塘,不论是屋前还是屋后,都长着碧绿的小草。那一丛丛的小草,连成一片,宛如一张张碧绿的毛毯。暖风拂过,小草也随之翩翩起舞,瞧,它们的舞姿是多么的高雅、新颖呀!我真的好想念家乡的田野啊,它们是多么的美丽!归去的落叶将呼唤着对风的依念堕入尘土,泥土将它的泪水珍藏一地,在矿藏中孕育着新的生机。思念在等待中疯长,故乡的情在等待中蔓延。眼前飘浮着一浪一浪金黄色的波浪,那是麦苗成熟的风韵。低头聆听麦苗在土地里粗重的喘息,听风在庄稼地里窃窃私语,人们的心里充满了欣慰和安逸。我深爱的故乡啊!念不完的是乡思,斩不断的是乡情,天涯海角,你是我永远不灭的牵挂!长江悲以滞,万里念将归。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感真切自然,无矫揉造作之嫌,以平淡心现真实情。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是本文的两大特色,内容更丰富、更生动。800字 三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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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也乡思,淡也乡愁袅袅的炊烟在屋顶上升腾,淡淡的米香在小院里弥漫,一声长长的吆喝,在村街上响起,温馨、悠远、绵长,那声长长的吆喝里,充满慈爱、关怀,甚至有些担心。这就是故乡留给我不灭的印象,绵绵不尽的乡愁,从这里开始,伴随我浪迹天涯。乡村,尤其是北方的乡村,那种纯朴的感觉,由心里向外一点一点的释放。浓郁的酱香在空气里弥漫,与世无争,自得其乐的田园式生活,是许多城里人津津乐道,非常向往的生活方式。在那块小菜园里,且不管付出多少,眼前丰收的喜悦,也会使心情开朗许多。历史沧桑了岁月,时间衰老了容颜,不管游子脚下的路有多远,故乡的情结依旧在。不念及回家尚好,一念起,心里就像长草一样,让人片刻不得安宁,坐上车启程归家,心里才稍许安宁。当真踏上村街的一瞬间,遥远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接踵而至。那人,那事,那情,那景,全部涌进脑海,琐碎的烟火日子,童年的记忆,一桩桩一件件,排着队牵着手,蹦蹦跳跳而来,忘记了吗?怎么能够!村口,在村人眼里,就是出村进村的通道;在游子眼里,那是遥远的牵念。村口,站立着母亲的剪影,村口,飘洒着童年的幻想。村口是记忆的门扉,打开,就会看见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童年玩伴,一桩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站在村口向外张望,会看到更大的世界,有憧憬有希望。站在远处向村口张望,心里就会涌起无尽的牵念,眼角还会闪现乡思的泪花。村口是纽带,是游子与故乡对接的桥梁。人的一生都在聚首与离别中慢慢的老去,聚首时的欢乐,离别时的痛楚,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上。短暂的聚首与长长的离别遥相呼应,印证了心里的那份情感,人们都喜欢聚首时的欢歌笑语,灯红酒绿,都伤感离别时的酸楚心情与长长的等待、期盼。红尘路漫漫,生活倍艰辛,忘记离别时的痛苦,扩大欢聚时的幸福时光,遥望远方,感念遥远的祝福与期盼。无论我们离开故乡有多久,无论我们距离故乡有多远,故乡永远是我们的心结,永远是我们遥远的岸。岁月在春去秋来里不断的流逝,我们的身影也在不断的变换姿势,然而,胸膛中的那颗心,始终紧紧贴在故乡的心坎里,和旋着故乡的脉搏,一张一弛间,都是难以忘怀的岁月。生活里不只是秋高月明,还有雾霭流岚,无论是幸福亦或是痛苦,想起故乡,想起远在故乡的亲人,都是对我们心灵的安慰。月圆人难圆,生活的无奈,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一念起,一念灭,故乡的那轮明月的光辉,终究会照亮异乡游子蜗居的小屋。一个恰当的机缘,往事就如潮水般漫过记忆的堤坎,在大脑这个海洋里肆意横流,本来以为已经忘记的点点滴滴,就像是电影的回放镜头,重现童年的欢乐时光。人的大脑是一个伸缩性很强的空间,那些细小的、琐碎的小事,一件一件叠加在一起,挤进这个空间。有些人、有些事,自从进入这个空间,就蒙上了灰尘,没有机会再现,人们管这种现象叫忘记。记忆是一瞬间印象,是生活原滋原味的翻版,就镶嵌在某一根神经上,设计成一个又一个机关,一旦触犯神经,机关就会打开,于是,就会想起久远的故事。人的一生就那么短短的几十年,甚至是眨眼的一瞬间,就已经是阴阳两隔,相会无期了。人们所说的亲情,就是亲人之间的情分。这种情分的存在,让人们沐浴在温暖的氛围里。亲人们的相处,也不是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的,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首先要考虑他人的感受,以己之心,感受他人之心,这样的话,就会减少许多无奈,亲情才会和谐。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和谐,大地方有大地方的温暖,关键是你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你的亲人。同在一个星空下,共赏一轮圆月,故乡的明月与他乡的明月相比较,心里的感触却是天壤之别。他乡的明月,多了一份清冷,多了一丝孤寂,心里平添了一份乡愁;故乡的明月下,有歪歪斜斜的童年的脚印,有血浓于水的骨肉亲人,心里的感觉是甜蜜、温馨、幸福。或许,就是人们所处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心里的感觉就是千差万别。每个月都有月圆月缺,金秋的月却是分外的圆、分外的亮,这就是节日所赋予的效应。每逢佳节倍思亲,处在他乡的明月下,心里的乡思乡愁分外的浓,如果此时能听到不变的乡音,不管认识与否,都会感到分外的亲切。浪花层叠,翻翻滚滚,前浪被后浪推着,即使不想前进,也被迫着向前。就像不曾停歇的思绪,在夜晚的海滩前,一浪高过一浪漫过记忆的滩头,忘却,怎么能够。一个人漫步在异乡的海岸边,心里萦怀不曾再来的过往,心里依然是那永不停歇的海,是那永不改变的誓言。岁月是一首没有词谱的歌,可以响彻天籁,也可以漫卷地狱。秋雨缠绵,思绪也缠绵。孤寂的夜,在缠缠绵绵的秋雨里,思绪像长了翅膀的鸟,在自由地飞翔。因为秋雨淅淅沥沥,秋夜才冷冷清清,秋思才飘飘渺渺。站在窗前,看近处的人群为生活而奔忙,远处的楼群屹立在烟雨迷茫里,再远处就是无尽的乡思,无尽的牵念。沉甸甸的秋天里,不只是收获,还有长长的思念。在金秋最重要的节日里,思念漫过心海,飘向远方,聆听家的味道。游子的心,就在这一刻没了依靠。远方,灯火阑珊,近处,月辉如银,两种不同的光亮,跨越空间的距离,在心海深处交相辉映,搅乱宁静的思绪,于是,乡思踏上旅途,贴近盼归的目光。秋风呢喃,诉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人们常说月圆人圆,月圆人难圆的时刻,浓也乡思,淡也乡愁。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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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故乡今夜思千里,双鬓明天又一年。”——题记第一次伏案阅读余光中的《乡愁》,便被那字里行间的浓浓的乡情所深深陶醉。我反复品读深思,一缕缕青烟般久久不散的愁情困闷在心中到处乱窜,想用力将它平息下去,却又不得,反而更加飚突。今天是除夕,我却独自坐在窗前。随着零点的钟声敲响,争相竟放的绚烂花火将这黑夜缀成白昼。今晚的夜,就如寒冬过后的暖春,惹得无数“花儿”折腰。独自坐在窗前凝视着这本不属于黑夜的绚烂,目光透过这片天,却看向另一片土。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离去?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远走?如果可以选择,谁不希望团聚?背井离乡的孤单,习性不同的方式,我都可以适应。唯独改变不了,思恋的漫延。很多人问我,你想家吗?我说带着无比的倔强说,不想。可是哪一个离家的孩子不思乡?这样的逞强,不过是缘由内心的卑微,我的家在远方,而我却从未承认我离去。记忆任由时光穿梭。当我懵懂的踏上学途,在车水马龙的繁华羊城,开始了成长。小小的我带着最纯粹的心灵去拥抱这个美丽的世界,那时我还不知什么是乡愁,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太大,我怎样也看不够。一次语文课上,那位我一直觉得貌如天仙的老师竟用了三个字来形容外来务工人员——“入侵者”。当我看到站在讲台上微笑着说出这三个字的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淡淡的扫过我,当我看到同学那似笑非笑的带着轻蔑的嘘声,我只有不知所措的四处张望着,害怕对上任何一个人的目光。将头深深的埋下,泪掉落在书本,悄无声息。我不知道那些眼光是否善意,我只知道我胆寒至今。那时的我就已经知道,任由心如刀绞,任由泪如泉涌,都要将悲伤留给自己。从那时起,才开始有了乡愁。至此以后,我总是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前看月亮,对着皓月许愿说“我要回家”,仿佛只有星空和黑夜,才能载着我的愁绪远走。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了孤独。好像只有回到家乡,我那被深深伤害的自尊才会恢复。最开始萌芽的乡愁,是我独自躲在被窝中落下的泪水。父母的工作开始风生水起,繁忙的日程无暇顾及到年幼的我,因为这个契机,我第一次回到了阔别已久也是夜夜思恋的家乡。长途跋涉的车程,我终于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即使下着如花瓣似的雪花,刮着让人脸生痛的寒风,我也觉得这个怀抱让我温暖的热泪盈眶。脚刚刚踏入这片期盼已久的故土,跃入眼帘的便是那两个在寒风中等待的老人。岁月与苦难的洗礼让他们的脸干瘦而蜡黄,眼神暗淡无光,但当看见朝他们走的我时,那两双瞳孔溢满了泪水,光亮的如同黑夜中独亮的火把。在寒风中两位老人显得是那么渺小与瘦弱,雪花与寒风毫不留情的袭击着薄弱的他们,但他们朝我张开的手臂,又是这样的宽广而坚毅。我被紧紧拥入怀中,烟草的味道在我鼻腔漫延,我被布满青筋布满老茧的双手抚摸着脸庞,泪在脸上流淌。寒风中他们在我耳边一遍遍的说着“佳儿。。我的佳儿。。”反反复复的带着让人道不出的情感,唤着我的乳名。他们总是用炙热的眼神注视着我,而我总是躲避,这样的目光太过灼热,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回馈。疼入骨子的爱,却不善言辞不知如何去表达,所以总是小心翼翼的照看着我,生怕我受到丁点委屈和伤害,即使我闯了祸,也从舍不得责骂,他们只会带着一种让我不忍的眼神注视着我,话未开口,泪先下来,我站在一旁看着落两位老人因我的错误而自责落泪,不知所措。这样将那厚重的让人不知如何承受的爱给予与我的,便是我的外公外婆。半年后,父母将我接走,随着火车的开动,那两个站在站台上留着泪朝我挥别的背影,也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我将头埋在母亲的怀里,偷偷的掉着眼泪。忘不了,那满布青筋轻抚着我的双手;忘不了,那溢满宠爱炙热的眼神;忘不了那一声声慈祥的呼唤;忘不了,那深情的纵容。坐在窗前的我,泪湿眼帘,在这个绚烂的夜,远方的他们现在是否也正在凝视着星空?是否也在观看着烟火?是否也在思恋着身处远方的我?是否,与我一样泪湿了心头。时间让人学会宽容与理解,所以时光可以让人成长,往事如烟,转瞬即逝,但唯爱永存。如今的乡愁,是同一轮明月下的至亲。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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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故乡今夜思千里,双鬓明天又一年。”——题记第一次伏案阅读余光中的《乡愁》,便被那字里行间的浓浓的乡情所深深陶醉。我反复品读深思,一缕缕青烟般久久不散的愁情困闷在心中到处乱窜,想用力将它平息下去,却又不得,反而更加飚突。今天是除夕,我却独自坐在窗前。随着零点的钟声敲响,争相竟放的绚烂花火将这黑夜缀成白昼。今晚的夜,就如寒冬过后的暖春,惹得无数“花儿”折腰。独自坐在窗前凝视着这本不属于黑夜的绚烂,目光透过这片天,却看向另一片土。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离去?如果可以选择,谁愿意远走?如果可以选择,谁不希望团聚?背井离乡的孤单,习性不同的方式,我都可以适应。唯独改变不了,思恋的漫延。很多人问我,你想家吗?我说带着无比的倔强说,不想。可是哪一个离家的孩子不思乡?这样的逞强,不过是缘由内心的卑微,我的家在远方,而我却从未承认我离去。记忆任由时光穿梭。当我懵懂的踏上学途,在车水马龙的繁华羊城,开始了成长。小小的我带着最纯粹的心灵去拥抱这个美丽的世界,那时我还不知什么是乡愁,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太大,我怎样也看不够。一次语文课上,那位我一直觉得貌如天仙的老师竟用了三个字来形容外来务工人员——“入侵者”。当我看到站在讲台上微笑着说出这三个字的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淡淡的扫过我,当我看到同学那似笑非笑的带着轻蔑的嘘声,我只有不知所措的四处张望着,害怕对上任何一个人的目光。将头深深的埋下,泪掉落在书本,悄无声息。我不知道那些眼光是否善意,我只知道我胆寒至今。那时的我就已经知道,任由心如刀绞,任由泪如泉涌,都要将悲伤留给自己。从那时起,才开始有了乡愁。至此以后,我总是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前看月亮,对着皓月许愿说“我要回家”,仿佛只有星空和黑夜,才能载着我的愁绪远走。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了孤独。好像只有回到家乡,我那被深深伤害的自尊才会恢复。最开始萌芽的乡愁,是我独自躲在被窝中落下的泪水。父母的工作开始风生水起,繁忙的日程无暇顾及到年幼的我,因为这个契机,我第一次回到了阔别已久也是夜夜思恋的家乡。长途跋涉的车程,我终于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即使下着如花瓣似的雪花,刮着让人脸生痛的寒风,我也觉得这个怀抱让我温暖的热泪盈眶。脚刚刚踏入这片期盼已久的故土,跃入眼帘的便是那两个在寒风中等待的老人。岁月与苦难的洗礼让他们的脸干瘦而蜡黄,眼神暗淡无光,但当看见朝他们走的我时,那两双瞳孔溢满了泪水,光亮的如同黑夜中独亮的火把。在寒风中两位老人显得是那么渺小与瘦弱,雪花与寒风毫不留情的袭击着薄弱的他们,但他们朝我张开的手臂,又是这样的宽广而坚毅。我被紧紧拥入怀中,烟草的味道在我鼻腔漫延,我被布满青筋布满老茧的双手抚摸着脸庞,泪在脸上流淌。寒风中他们在我耳边一遍遍的说着“佳儿。。我的佳儿。。”反反复复的带着让人道不出的情感,唤着我的乳名。他们总是用炙热的眼神注视着我,而我总是躲避,这样的目光太过灼热,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回馈。疼入骨子的爱,却不善言辞不知如何去表达,所以总是小心翼翼的照看着我,生怕我受到丁点委屈和伤害,即使我闯了祸,也从舍不得责骂,他们只会带着一种让我不忍的眼神注视着我,话未开口,泪先下来,我站在一旁看着落两位老人因我的错误而自责落泪,不知所措。这样将那厚重的让人不知如何承受的爱给予与我的,便是我的外公外婆。半年后,父母将我接走,随着火车的开动,那两个站在站台上留着泪朝我挥别的背影,也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我将头埋在母亲的怀里,偷偷的掉着眼泪。忘不了,那满布青筋轻抚着我的双手;忘不了,那溢满宠爱炙热的眼神;忘不了那一声声慈祥的呼唤;忘不了,那深情的纵容。坐在窗前的我,泪湿眼帘,在这个绚烂的夜,远方的他们现在是否也正在凝视着星空?是否也在观看着烟火?是否也在思恋着身处远方的我?是否,与我一样泪湿了心头。时间让人学会宽容与理解,所以时光可以让人成长,往事如烟,转瞬即逝,但唯爱永存。如今的乡愁,是同一轮明月下的至亲。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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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似浓愁_3000字一你不吃吗,很好吃的等了许久才被端上来的醉鸡冒着白白的热气,芳香四溢。我将脑袋搁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桌子上那盘醉鸡,毫无口味。“妩狐,你最近是怎么了,竟见你连吃的也提不起兴趣。”曜书凑近了些,不求甚解。我继续拨弄筷子,并不理睬他。这货还不死心,继续厚着脸皮向前,“今天可是你在京城最后一日了,倘若你不多吃点,以后就没机会了。”我神游太虚,任由他在一旁滔滔不绝的讲着,将我贤良淑德的形象成功改造成一个贪吃贪财不学无识的渣渣。半日前,我的心情还是很好的。“苻家捡的小妮子也是不知廉耻,看见男子便往上扑,难怪十八了都还未寻上一门好亲事。”“自知貌丑也就罢了,偏偏又取了个妩狐这么个妖娆的名儿,又偏偏看上了裴家的公子,啧啧,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后面的话我没听清,因为曜书已经一个茶杯飞过去差点吓摊了隔壁桌的长舌妇。我淡淡抬眸,幽怨地扫了一眼眉皱的快要连成一条线的曜书,终于不再以玩筷子消磨时间,也终于向他开口:“这么着急干嘛,我还没听够呢。”我不知道是我运气好还是怎样,随便吃个饭都能听到这么多。其实,诸如此类的话,我已经听得够多的了,严格来说,她们的措辞还算听得过去。曜书正要动怒,我及时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算了吧,毕竟她们也不是第一次了。”见他静了下来,一旁的长舌妇一脸嫌弃,说的似乎是“勾引裴公子不说,如今又找了个男人。”我一愣,再装不了平素多风轻云淡,急忙收回手,却发现自己被反握的力道紧了几分,指尖的冰凉迅速被掌心的温暖所覆盖。曜书如墨色的眸子,眼神中的坚定似乎也加重了几分。尽管我不知道那加重的坚定是什么。我敛去眼神中乍现的慌乱,知道他向她们喝了一句“还不快滚”,长舌妇匆匆离去,我才敢正眼去瞧他。曜书一改往日的风度翩翩,方才飞过去的茶杯力度太大砸坏了桌子,饭菜酒肉洒了一地,同样也吓坏了店小二。此时他竭力把头扭到一边去,可我还是捕捉到了他别过头去之际那一丝不安,亦或欢喜,因为捕捉到了长舌妇离去之时心有不甘碎念的一句妖女。妖女吗。我扯开嘴角,头一回笑得这般难看,也是头一回笑得这般苦涩。心里无端泛起一圈悲凉。终是我打破了静谧,我习惯性唤他:“书书——。”他恍惚间回头,脸似乎更红了,像极了小时候混进李二娘家偷的柿子。我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些,“该回家了。”“嗯?”曜书不解的望向我,指着那盘醉鸡,“你不吃吗,很好吃的。”经过这一番折腾,我也总算被他勾起了食欲,可再回头望时,却发现那原本冒着热气的醉鸡已成了凉菜。我嘴角抽搐,此情此景是在太醉人,我是在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只好顺其自然地牵动嘴角,骂了句“白痴”。以前他是不准许我唤他书书的,说是这名字像个女人,有失他的男儿英气。我当时便不屑的不行,指着他的鼻子说道:“女人又怎么了,你全身上下也没一点是英气的,还不如女人呢。”只是我未曾想到他竟负气当了真,当然也并不是做了女人,而是到了一个武馆去学武,再回来已是三年过后,脚踏飞马,英姿勃发,十足的男儿英气。相隔了三年未曾增加丝毫陌生,反倒令他已经厚颜无耻的脸皮又入木三分,鼻孔朝天:“看你以后还说我没英气。”我翻翻眼皮,赠去一个白眼,还是唤了声“书书”。他那时的脸黑的堪如锅底。叫了这么多年,竟也习惯了。我还觉得奇怪,怎么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给挖出来了。“妩狐?”一声叫唤将我从回忆中抽离,我挣扎几下脱出了手,白皙的皮肤上若隐若现了几条红印,我佯装生气,嗔了他一眼,依旧是放狠话:“你日后再这样,我就把你的皮扒了做皮衣,剩下的肉晒干了喂狗。”曜书无所谓地耸肩,模样很是欠揍:“你舍得才怪。”一时间,我被噎得无语反驳,舌头拧成了麻花。直到曜书笑得肆无忌惮,我二话不说直接给了他一脚。他的率真和不加隐瞒总是能成功吸引着我,哪怕我拥有和他同样的的率真和不加隐瞒仍旧遭来一片谩骂,哪怕他知道我爱的不是他,他仍旧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好,对我倾尽所有。因为我爱的是裴弦。二他便是裴弦原谅我已十八早已褪去了十六岁少女的青涩与朦胧,正如曜书如同苍蝇般整天在我耳边念叨,妩狐,你都十八了,是个老姑娘了,人老珠黄美色衰,豆腐渣一个,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虽然我很想一个过肩摔再扇他两巴掌飞到对面那堵墙上抠都抠不下来,但他说的毕竟是事实,女子十六出嫁时老祖宗的规定,放眼天下十八岁都还未出嫁的的确鲜有。尽管为这事我娘急得火烧眉毛整天找媒婆帮我张罗婚事,我长得着实算不上丑,也委实不是倾国倾城,用我娘的话来说,只能说是凑合。其实这两年来上门提亲的人并不少,我娘说,宁为乞丐妻,不为富贵妾,想要将我纳为妾的都被我娘两扫把轰出去了,我娘也不是那么傻的人,真的愿意让我做穷人家的妻,于是挑了几个中等的,哪知中等你第二天便派人说不娶了,为此我娘苦闷了好几天,我至今不敢向她道出真相,是我叫曜书帮忙退了那几门亲事,说亲的不肯,就拳头伺候,不老实的想报官,曜书一不做二不休威胁他们说杀人灭口。不得不说曜书退亲很有一套,没几天就把人家揍得鼻青脸肿,对外还只能声称是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理由充分的还说是习武的时候弄伤的。久而久之,我娘也看出了些端倪,虽不知道全部,但了解了个大概,拿了鸡毛掸子满院子追我,我自知逃不过,索性不逃,跪了下来,我哭着对我娘说:“女儿已经有心上人了,除了他,嫁谁都不甘心,娘若苦苦相逼,大不了女儿以死报效,绝了自己的念头,否则,倘若真嫁了他人,女儿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我娘举着的鸡毛掸子停在半空中,终是没能狠下心来打我,只是问我:“你倾心的,是不是裴家的公子裴弦?”我不知道娘缘何会知晓此事,只是狠命点了一下头说是。随后低头不敢去看她的脸,良久,娘放下本该将我打出血的鸡毛掸子抱着我哭成了泪人。也是那时我才知道,往昔貌美如花的娘是真的老了,不管是笑还是怒,脸上都带着挥之不去的褶皱,就连哭声都是苍老无比。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尽力遵从我娘的意愿,除了婚事。每每提到我的婚事,我都会转移话题,更多的,则是闭口不言。渐渐的,娘像是理解了我的心思,不再提了。昨日夜寒,凉风席卷了落叶,我挑灯回家,明艳的烛火化不开浓如一团墨的夜色,这样的熟悉的夜晚让我想起了于裴弦的相遇。那是秋天刚过冬日未及的时候,我瞒着我娘和眼熟偷偷跑出去玩,很晚才回家,恰巧曜书有事不能送我回家,我胆子向来很小,小时候因为一场变故1让我怕极了黑夜,因而不敢独自一人回家,可我又不愿见到他为难的样子,骗他说自己一个人行。林道萧条,那日的夜晚是出奇的黑,抬头望天竟没有月亮,我怅然若失,哆哆嗦嗦地往前走,许是下过雨,干巴的路成了泥泞,很不好走,直到最后连脚都不愿去抬了,发觉脚陷入了土中,我大感苦恼,用力一扯,却是连人带土翘了起来,重心不稳,左右摇摆过后还是落了下去。本以为此番定要挣扎许久,还会把自己弄成泥人却惊奇的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再温暖不过的怀抱。狐皮裹身,身上还带着若有似无的楠木清香,那是我最喜欢的香味。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我此时的处境,惊慌失措,暧昧迷离。直到他轻轻将我扶起,未见愠色,反倒是温文尔雅,音色是暖玉一般动听。“小丫头,以后可得小心点。”得此一语,我才放心挑灯看他,借着微弱的烛光,虽看得有些模糊,但不难看出那是一张清秀的脸,面若冠玉。我十几年雷打不动的心,小鹿般撞了胸膛。我十几年厚如城墙的脸,烧成了焰火。我原先是不相信这世上有一见钟情的,可上天偏偏就是要点醒我这个冥顽不灵执迷不悟的人,让我对他一见倾心。他便是裴弦。后来我每日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寻得他的踪迹,一有他的风吹草动,忙不迭地赶过去。包括他在壤驷府四小姐壤驷初婵的生辰上与她琴瑟合奏,天衣无缝。包括他为解壤驷初婵的奇毒不惜豁出性命。自然也包括他与壤驷初婵定下亲事明年完婚。我知道,比起他对她所做的一切,他对我的莞尔一笑都算不了什么,或者说,什么都不算。一个是高高在上绝美无双的丞相女儿,一个是默默无闻卑微渺小的贫民贱女。可我爱他,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我还是爱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三妩狐,我爱你啊于是就造成了那样不可挽回的后果,有人说过,自己想做的事,一定要试一试,不试你怎么知道做不到。我很相信这句话,所以我向裴弦表明心思,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的,只是试一试,万一失败了也没关系的。他与壤驷初婵订下婚约已是满城皆知的事,所以当他们携手站在我面前,好似一对璧人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大的诧异,我鼓足了勇气,我对他说:“裴弦,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可好?”他只是笑笑,未曾回答,却只道:“姑娘,你我素未谋面,此等玩笑又是从何而来呢?”我亦没有回答他,鼻子一酸,如匆匆而来那般匆匆而去。那夜,我哭了许久,胀痛了眼睛,连睁眼都觉得疼痛。曜书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盒药,不准我动,小心翼翼给我上药。他还是没忍住骂我了,他说:“你真给哭瞎了那才好,免得日后在我眼皮子底开溜跑去见那姓裴的。”没能如他所愿,我大哭一场后心情舒畅,眼睛也好得快,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盒药的功效。有时我在想,如果我当时不听他的话,努力睁开眼,看到的会不会是他疼惜的眼神。我只恨坦言是选错了地点,当时正是元宵佳节,灯会中人多之又多,我此番言语一出,京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左一个“妩狐,不要脸”,右一个“妩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起初我气得牙痒痒,曜书更是不悦,碰着了说的人就拎,拎着了碰了人就揍。久而久之,也是左耳进右耳出了。只是我没想到这点破事依旧在风口浪尖上,经久不息。曜书一声夸张的尖叫成功将我的回忆打破,我僵着脸逼他说心里话,他磕磕巴巴半天才吐出一句可有可无的:“都是在背后嚼人舌根的长舌妇,你别往心里去。”背后?我怎么记得她们是在前面?僵硬了很久,我终于在乱成一团麻的大脑中找到一句该说的:“那个,书书,你今天带钱了没?”曜书不易察觉地望向刚愣过神来的店小二,默默坐下推开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搂住我的腰,施展轻功夺窗而逃,唯剩已看呆的店小二呆滞在地留哈喇子。我没见过曜书飞,更没见过他带着我飞,这次吃饭不带钱纯属意外,既然他已抱着我跑了那也没什么了,反正我已经名声狼藉,也不在乎再加这一星半点,况且那盘醉鸡我压根儿就没动过。落地过后,我瞅瞅四周,没有人跟过来,脱离曜书的怀抱,仿佛这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反而是曜书,原本恢复如常的脸又再次泛红了起来,我以为是他运动太久导致的气血不顺,像是我蹲着洗完衣服又站起来的样子,我常常会这样,也就没有多问。“不愧是妩狐,腰就是粗,害的我都差点搂不住了。”我本能地又踩了他一脚,人家明明是窈窕淑女芊芊细腰的好吗!“太轻了,你再踩一脚试试!”曜书啊,任凭你再怎么掩饰我都看得出来你眼角的悲凉,我看得出来,真的。我鼻子一酸,连忙别过头去,迅速敛去脸上的悲伤,干抹了一把脸,克制住声音中的颤抖,我说:“走吧,独自饿了,换家店去吃,这次不要醉鸡,还有,”我悲天悯人叹气,“你最好把钱袋子拿上。”我转身,刚迈了一步,手被他很别扭地抓住:“我,我亲自给你做好吃的”……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个破破的姑且可以称作是屋子的东西是曜书的住所。以前我要去他家他打死都不肯,拉的理由稀奇古怪一大推,说屋里在改修,又说家里遭贼了,值钱的东西一样不留,小贼还顺便顺走了他珍藏多年的夜壶……他家里没有桌子,顶着我鄙视的眼神硬是找来了一块布,铺平在地上,当作是桌。我嘴角抽搐,姓曜的,真有你的。已不记得那是我伏在窗台上数的第几颗星星,我只记得曜书的厨房炸开了锅,乒乒乓乓锅碗瓢盆,能滚的都滚了下来,不能滚的也都被他一拳一个被砸的差不多了。曜书左手执勺右手拿锅,瞪着一双好看的双眼皮惊愕地瞧着我。我被雷得风中凌乱淡泊如我实在想不到在有生之年还能看到这么雄伟壮观的画面,我被呛了一下,怕他把这屋子给烧了,虽然我知道这屋子没什么好烧的了。最后还是由我下厨,曜书在一旁呆若木鹅地看着。“你在干什么?”“帮你擦汗啊。”“那你手上拿着的抹布是怎么回事?”……末了,我盛好饭菜,曜书偏偏吵着吃饭不喝酒没意思,硬是大汗淋漓地跑出去提了几壶酒回来再气喘吁吁地看门后面有没有人跟来。我尽量憋着不笑,因为我知道他肯定又没带银子,这酒,十有八成是赊账不成改明枪。曜书斟满了酒杯,自己却拿着酒壶直接灌,倾泻而下的碎酒湿了衣衫,同样打湿了他的发梢,湿答答的,垂在两颊。尔后夹起一块红烧肉,眼角隐现几道泪痕,道:“这肉烧得不好,有点酸。”我缄默无语,气氛回归冰窟。肉我尝了的,不酸。我挑明了话:“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的什么也不打算和我说吗,”后又勉强笑笑,“怎么说我们也认识十几年了呢。”曜书如旧不语,似醉非醉的眸子让人看了直叫心疼。一壶酒被他喝了个干净,又去拆另外一壶,我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没有发话。今晚是月亮,又大又圆。夜深了,曜书打碎了罐子,昔日神采飞扬的眸子尽显颓唐,眼神迷离:“妩狐,为什么,为什么我陪伴了你那么多年始终走不到你心里,那姓裴的轻而易举就可以只一夜让你倾心相许。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恨,恨那日没有陪伴你,如果那日在你身旁的是我,那你爱上的人是不是会不一样,你娘是不是不会逼着你离开京城,我们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为什么你还是不明白。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曜书,绝不会让任何人有机可乘,我一定要时时刻刻守在你身旁。”“妩狐,我爱你啊。”他说。四我让你娶我,你可愿意可惜没有如果。我们也不能再回到从前了。这一夜,曜书头一次喝醉了在我面前撒酒疯,他念的最多的词是如果,叫的最多的名字是妩狐。我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我说:“书书,这一世。我想我们是不可能的了,我们等来世,来世一定不要错过没,我寻遍天涯海角也要将你寻到,到时候我们再在一起,好不好?”曜书没有说话,却兀自落下泪来。我们今生今世,永生永世,各自的命盘都不可能因为一句承诺所改变。这个看似繁花似锦实际冷漠荒凉的世界,不适合眼泪的存在。曜书,你不该哭的。更不该为我哭。我自始自终都没有掉一滴眼泪,我喝光了他拿回来的所有的酒,奈何还是有千杯不醉的潜质,趁着酒劲,我把曜书拖了出去,砸碎了所以的酒坛子,放了一把火,连着屋子全烧了。脑袋终于有些晕晕乎乎的,眼前浪火滔天打着恍,我跌跌撞撞一把扑到曜书身上,扯了扯他的嘴角,不醒,又去捶他的肚子,还是不醒,我皱眉,还是骂了句“白痴”。“妩狐,你为什么就那么不相信我……”曜书梦呓,我扭头,只见他两道剑眉飞入鬓,心心念念的还是我的名字。我苦涩摇头,抬头仰望苍穹,蓦然发觉天上的星星大了许多,也朦胧了许多。这大概是这世上最悲怆的情话了。次日凌晨,我被刮来的树叶搅黄了睡意,艰难起身,背后是一片灰烬,我忽然记起,这屋子是我烧的,我怕此次和他一别便是永不相见,我烧了他的屋子,他无处可去了总会跟来的。我真傻。我没有去寻曜书,因为我知道,他几乎每个月圆之夜都会离开,然后一脸疲倦地找到我,让我给他找吃的。他每次的离开,我习以为然。只是我鬼使神差地去找了裴弦。我重新踏上磨坏了我好几双鞋的路,敲了裴府的大门。我知道娘现在肯定在四处找我,可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就一面,仅此,而已。我想跟他说,烦了你好久的人终于要走了,恭喜你。同样跟你告别。开门的不是家丁,而是憔悴得不成样子的裴弦。彼时,裴弦眉心挂着愁绪,合身的衣袍也显得有些宽松,细细一看,竟然是瘦了不少。看到我后,他颓唐的眼神射出精光,泛着流光溢彩,拉住我的手,神情激动:“苻姑娘,你帮我一个忙,你救救婵儿好不好?”我被弄得云里雾里的,不知怎的随他到了大厅,正迷糊着,裴弦却朝我跪了下来。他说,壤驷初婵遭人毒害,寻遍了天下的名医却都无能为力,壤驷老爷怕外界动荡随口找了一个理由搪塞前来问询的人,只说是今日身子不适,过几日便好了。裴弦声泪俱下,说,你若救治好了她,我便倾尽所有报答苻姑娘的恩情。瞧,苻姑娘,多疏远的称呼,他连求我都不愿与我亲近半分。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听来的传闻我可以救人,兀自好笑,自嘲上扬嘴角,索性唤他:“裴公子,我既不会医亦不会药,你只怕是听错了。”他坚定地摇头,上前几步:“你的那位朋友是妖,他有办法的,他一点有办法的!”“你胡说!”我站起身拉下了脸,裴弦恍若未闻,依旧正色:我请了道士,都说——他是妖。”“几个神棍骗子便能将你骗到如此,你是妖我缘何不知,他是妖为何不害人,他是妖又为何对我百般迁就,处处为我着想?!”我又道,“裴弦,你少血口喷人!”“你若不信,好好想想,”裴弦极为认真,“哪个普通人,学武三年便可使功夫如此了得,哪个普通人,又会每逢月圆之夜不见踪迹?”他有凭有据,我无力反驳,更是无语抗争。他说的没错,曜书的确有时候太奇怪了些,我不愿去想,也着实不愿开口,裴弦起身,似是下了极大了决心,字字艰难:“你若请他救了婵儿,在下便竭力为姑娘做事,哪怕豁出性命。”“我让你娶我,你可愿意?”裴弦点头。“一生追随,白首不离,今生今世不得多看壤驷初婵一眼,你可愿意?”依旧是点头,不过他眸中片刻的苍凉让我想到了一个人。曜书。他在听闻我喜欢裴弦的时候,也有过这种眼神,眨眼即过,转瞬即逝。五我承认我喜欢你三日后,壤驷初婵不药而愈。自那天后,我做了曜书最喜欢的烧鸡,曜书没有说什么,却吃得很开心,末了,才擦嘴角,被呛得直流泪:“这鸡真辣。”我问他:“昨日月圆你到哪里去了。”曜书抬头,非但没有惊奇,反倒释然:“你都知道了?”“嗯。”自别裴弦,我找到了那道士,同我道了前因后果,几年前并非是曜书负气学武,而是贪玩在密林中迷了路,遇到群狼,一路奔逃,情急之下跳下悬崖,将死之际遇到一只灵狐,死后被灵狐附了身,续得一命,灵狐占据了躯体,他的三魂七魄被黑白无常擒到地府,重新投胎。“那你告诉我,你到底是谁。”“灼扶。”他目光炯炯,不加丝毫隐瞒。起身,黑衣款款,反倒令我深觉惊奇,昔日连走路都摇摇摆摆的曜书何时也变得如此俊朗无双了。不,他不是曜书,他是灼扶。每只妖被人知道了身份都会杀了那人,你不打算杀我?我不会杀人,更不会杀你。灼扶如是说。在我的央求之下他还是去救了壤驷初婵,显出原形,一只黑狐,九条尾巴,像极了神话故事中的九命天妖黑尾狐。我放下了心,九尾狐,他可是有九条命呢。我同样见到了她的真容,明眸皓齿,皎若秋月,眉目似新月一般耀眼。怪不得裴弦会钟情于她,绝代佳人,向来不是我这种山野草莽可以比拟的。恋人相聚,喜不自胜,也想来不是我这种外人可以掺和的。我满心欢喜地以为他回来娶我,可是我错了,错得离谱,错的彻彻底底,我花了两天的时间去找灼扶,所以我去过,他去过的地方我都找了,我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我知道,我欠了他太多,怎么也弥补不了。于是我放弃了这种漫无目的的找寻,我想他应该恨透了我,不过也好,恨一个人总比爱一个人划得来。当我回到家时,看到的不是我娘怒气冲冲拿着扫帚一副要将我捆起来兴师问罪的情景,而是她躺在一片血泊中,旁边站着的人,握着一把寒光湛湛的刀,狰狞,怖人。我像被人捅了一刀,狠狠地。我最爱的人杀了我最亲的人啊。苻妩狐,你讲了一个多么可悲可叹的笑话。裴弦转头,望向我漫步走过来,此时我终于体会到了那句话,哀莫大于心死。他紧紧捏着我的下巴:“苻妩狐,你可知道这一刻我等了多久,你娘是壤驷府出逃的小妾,早便该死,奈何捡了小孽种苟延残喘延活至今。可笑你竟妄想嫁给我,还替婵儿解毒,让那畜生放弃内胆存活不过三日,你觉得,我该说你傻,还是痴情?”真不枉我布下此局。裴弦的刀在我脸上辗转,移到颈脖。灵光乍现,风云变色,一道风浪席卷而来将他推到离我数十步,我虚脱,本以为会丧命于刀下,哪曾想到风浪过后落入的再温暖不过的怀抱。苍白的脸,黑色的衣,再熟悉不过的味道。“灼扶……·”灼扶嘴角缓缓流下鲜血,更是突出了妖的魅惑。“我帮你杀了他。可好?”我轻轻点头,帮他抹去鲜血。灼扶宠溺一笑,目光凌厉看向怔在原地的裴弦,袖袍一摆,无数利箭飞出。我偏过头看着利箭穿过他的身体,血光四溅。万箭穿心呢,跟刚才的我又有什么区别呢。灼扶却忽然倒下,嘴角不断流下的鲜血触目惊心。我慌了,急忙扯下一条布条带子去捂住他的血,却怎么也捂不住。“灼扶,你不是妖吗,你有九条命呢,你怎么会死呢,你很厉害的,你连壤驷初婵都能救活,你……”“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寄居在这幅皮囊里不死吗,我终于可以告诉你了。”灼扶咳出大口的鲜血,“我想成仙,须历劫,可不得上天眷顾,我要历的,是情劫。”我的情劫,就是你啊。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还是不明白。原来他指的是这个。“其实我知道,我过不了情劫,无论如何也过不了。”灼扶凄凉一笑,握住我的手,“真好,现在我快要死了,可不可以问你个问题?”“妩狐,你现在,还爱他吗?”我拼命摇头。灼扶眼神逐渐涣散,随风而去的,还有他的身体,都化作了尘埃。九命换一命,乃改天命为之,魂飞魄散。我怔怔后退,想要去抓住他,却怎么也抓不住,他最后的笑,淡淡的,浅浅的,轻轻的,嘴角边含一个梨涡,如同冬去春来刚刚消融的那一抹冰泉。我忽然记起很多年前他对我说的一句话:妩狐,总有一天,你会厚着脸皮求我回来,求我娶你,你一定会承认你喜欢我。是,我求你回来,我承认我喜欢你。你赢了,灼扶,你赢了。我承认我喜欢你了,你回来,好不好?初三:伍新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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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乡愁乡村是我散文写作最厚实的根基,是我生命最初的源头,我用了全部感情把日渐荒芜的田园筑成了我最无法走出的梦乡。——题记岁月斑驳,轩窗玲珑。诗一样清新婉约的婺源,以她秀美的姿态、婉约的气质让我心生一份爱到不能收的江南情结。当得知景德镇市作家协会与“景德镇在线”网联合举办一次百名作家“讲好景德镇故事座谈会”,并赴婺源观摩学习 “大型自然山水实景《我在老家等你•婺源梦里老家》演出时,婺源,这个历代文人的精神家园,再次奢华而有质感地在我的心中流淌起来。会议结束,天色已黄昏,我们一行即奔赴被誉为中国最美乡村的婺源。秋雨濛濛,江南的烟雨是美丽的,浪漫的,也是忧愁的,保留完美的明清徽派古建筑,烟雨中露出了它淡泊素雅、丽质天成的轮廓。一丝薄雾在村前屋后如白绢般萦绕,炊烟在白墙黑顶的马头墙后袅袅升起,粉壁黛瓦的古村落点缀在古树幽篁之间,宛如一幅恬静绝美的淡淡水墨画。一首田园诗就这样不经意地写上眉梢: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在缠缠绵绵的烟雨中,想象那份清幽的美丽,做着一生的江南烟雨之梦,真想给我一个梦里老家,梦里不再回首。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拥有诗意的世界。天街仿古,梯田花海,乡风民俗,还有温润的江南雨下的石板路……数不清的禅意,透出旧时光的痕迹,还有什么比这更诗意的呢?!想起自己为了生计困顿在城市中,已经很久没去田野里走过了,但我始终没忘却少年时代在田野里的劳作和嬉戏,没有忘记月下追逐流萤赶好几里路的辛苦和欣喜。“半壕春水一成花,烟雨暗千家”故乡,永远伫立在灵魂深处。我想我被投入这苍茫的天地间,也许就是为了与这种宁静的慰藉偶遇吧。今夜,穿过湿漉漉的石板路,沉迷,恍惚,只想把自己写进烟雨中,写进文字里,把伤感的美丽散落于如烟似雾的雨中。不去梦想着邂逅结着丁香愁怨的姑娘,而是想让连绵的秋雨带我走进大型山水实景《梦里老家》的演出现场。在这里,什么荣华富贵,都恍若烟尘,什么恩爱情仇,都一笔勾销。由上海翼天集团斥资2.3亿元倾情打造的实景田园风光《梦里老家》凭借自然山水的生态环境的独特优势,融合当前最先进的“声、光、电”技术,以目前最先进的大型可移动舞台技术,展现“隆隆而来”的环绕声响和“从天而降”的光影效果,再现古代诗词歌赋所描绘的“梦中家园”。演出中融入了具有婺源特色的徽州传统文化和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使观众仿佛置身于古老的徽州、梦中的婺源,实现心灵上的回归。恢宏的气势,唯美的情节,将“乡愁”和婺源的四季展现的淋漓尽致,是一台融艺术性、震撼性、民族性于一体的视觉盛宴。实景现场,巍巍青山下,错落有致的徽派建筑伫立在远处,清清的浣衣池,恬静的荷塘,幽长的石板路,肃穆的古樟……低影垂怜,幽幽勾起人对地域故乡的思念,对精神家园的眷恋。一场“雪韵”拉开了演出的帷幕:漫天的雪花飘过黑瓦白墙,母亲忍着离别的悲痛撵孩子走上经商的路途,孩子一步三回,遥望家乡,不见母亲冒雪远眺的身影,只闻到雪中红梅送来的缕缕暗香……整个演出气势恢宏,情节跌宕,分雪韵、枫韵、荷韵、蝶韵四部曲。枫韵——红叶记录了少年与少女朦胧的情思,见证了五百进士衣锦还乡的历史;荷韵——年轻的农夫想娶美如小荷的姑娘,一个种田人用五千年墨香推开荷香荡漾的洞房;蝶韵——无边无际的油菜花让天下人眷恋,蝴蝶飞舞着梦里老家的悠闲,诉说着梦里老家一个个美丽的寓言。而我唯独记住了“雪韵”,记住了故乡母亲的凌寒守望。这些文化记忆,引起了很多人的强烈共鸣,只有引起人强烈共鸣的,才能真正做到文化传承。人们只看到富甲天下的婺商,却看不到他们漂泊异乡对家乡的守望。他们的祖先在某年某月游弋到此,落地生根,繁衍生息,有过战争,有过饥荒,洪涝频繁光顾,天灾人祸不计其数,王谢旧族一样逃不脱没落的命运,也许并非一直现世安稳,经世经年的静好。他们世代劳作,走出去,又回来,无数个打拚的夜晚,浊酒一壶,望窗前明月,刻骨的思念化作一行清泪悄悄滴落他乡。乡愁,深藏内心的一个温暖而忧伤的词语,无数次涌上他们的心头。这么多年,我心中的乡村是寂寞的,色彩斑斓的村庄一直生长在童年的画面里,随着时光的逝去,她已斑驳得面目全非,所谓“清晨爬高山巅顶,烹煮打扫,午后读一本书,晚上在树下喝酒聊天,直到夜色和露水清凉,醒来时,我尚年少,你未老”,只是一种诗意的想象。大凡有过背井离乡的经历的人,故乡一缕炊烟,一声乡音,都会勾起对家乡亲切的怀念和浓浓的乡愁。纪录片《记住乡愁》里说:没有乡愁的土地是苍白的,没有乡愁的国度是缺少根基的,乡愁是无以排解的愧,是风尘不变的情。一个失落了乡愁的人,一定会失魂落魄无家可归。 今夜,在这里,在婺源,在梦里老家,面对大爱如梅的母亲凌寒守望,我灵魂深处的思乡之情顷刻被打回原形。漫天的雨丝打湿了舞台和演员的衣襟,也淋湿了我们浓浓的乡愁。走出演出现场,华灯闪烁。想起20世纪初,面对俄国当时工业对峙乡村,破坏对峙自然的境况,叶赛宁 发出了“我是乡村最后一个诗人”的慨叹。今天,面对古老而又崭新的梦里老家,我们不做乡村最后一个诗人,因为还有田园未芜,因为还有故乡可归。你听,香樟树上的青鸟唱歌了。你看,老家婺源的枫叶红了。你蓦然回首,灯火阑珊。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