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读后感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
《莎士比亚全集(六)》
《莎士比亚全集(六)》有四个部分,都是戏剧。这次我读的是第一部分《亨利六世上篇》一共有五幕,我觉得是历史剧。
《亨利六世上篇》主要讲亨利五世去世,年幼的亨利六世登上英国王位,首先是王亲国戚之间的争斗,权利的争夺。然后是与法国的战争,由于法国出现圣女贞德,英国在战争中失利。丧失在法国的大部份领地。最后签订了和约。亨利六世娶了那不勒斯国王的女儿。
这一篇把人物的形象描画的很生动。剧中有三个部分我觉的比较精彩。
第一个部分是葛罗斯特护国公和亨利·波福主教之间的争斗。葛罗斯特是护国公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长,应该是保护国家维持和平的人。亨利·波福是教会主教,应该以仁爱、慈悲去关怀别人。而正是这俩个看似公义的人。却做出互相争斗的事。
我就截取一小部分第三幕第一场
葛罗斯特难道我不是护国公吗,刁钻的和尚?
温彻斯特难道我不是教会里的一位主教吗?
葛罗斯特是呀,你躲在教会里,好比是强盗躲在城堡里,只是为了便于掩护他的贼赃。
温彻斯特不敬畏上帝的葛罗斯特哟!
葛罗斯特你也不过在职务上敬畏上帝,你在私生活上何尝敬畏上帝?
温彻斯特我要向罗马申诉的。
市长啊呀,列位大人,吾王陛下,可怜可怜伦敦市吧,可怜可怜我们吧!主教和葛罗斯特公爵的手下人成群结队地打起架来啦。我曾禁止他们携带武器,他们就在衣袋里装满石子,用石子投击对方,已经有好些人的脑浆被砸出来了。每条街上的门窗都打坏了,铺子都吓得关了门啦。双方的亲兵们上,彼此混战,打得头破血流。
亨利王你们既是我的忠顺臣民,我命令你们立即住手,维持秩序。葛罗斯特叔父,请你制止这场纷争。
亲兵甲不行,要是不准我们扔石头,我们就用牙咬。
亲兵乙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我们也不含糊。(混战又起。)
第二部分是约翰·波幅公爵与约克公爵的争战。因为一些观念发生争执,以玫瑰的方式来投票,支持约翰·波幅公爵摘红玫瑰支持约克公爵摘白玫瑰。结果仇恨加深从此约翰·波幅公爵佩戴红玫瑰,约克公爵佩戴白玫瑰。也就因为他们之间的仇恨害得塔尔博和他儿子丧失生命。
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篇(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第45页、46页、47页。
第三部分是英国将领塔尔博的勇猛战斗,最后塔尔博和他儿子约翰因无人支援而牺牲。第四幕的第七场
塔尔博你这爱扮鬼脸的死神,不要带着讥讽的恶意对我狂笑,我父子们马上就要不受你的压制,摆脱你的牢笼,插上双翼,飞向柔和的天空,再也不在尘世里
忍受折磨了。我的儿呵,你负伤而死,不失勇士的气概,在你停止呼吸以前,对你父亲说句话呀!你说一句话,就足以表示你对死神的蔑视;我要你把死神当作一个
法国人,当作你的仇敌。可怜的孩子,他微笑了,他似乎在说:“如果死神果真是个法国人,那么死神今天已经死去了。”请你们帮个忙,把他放到他父亲的怀里来,我已经精神恍惚,支撑不住了。兵士们,我向你们告别了!我能用我这老年人的怀抱做为我爱子的坟墓,我已心满意足了。(死。)
因为没有人支援他们,父子俩谁也不肯逃跑。最后都死掉了。
这三个部分是我比较喜欢的,读完《亨利六世上篇》给我感觉是,像约翰·波幅公爵与约克公爵和葛罗斯特护国公与亨利·波福主教他们都是亲戚吧!但因为一点小事却伤了和气,外人可能因为一点小事都可以原谅,为什么亲戚却不能呢?莎士比亚把人物的细节和性情描写的很恰当。
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篇(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76页。
高一:康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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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第2篇】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那么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枪刺中, 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 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 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 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 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 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 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 身体晃悠悠地倒下……”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住“啊”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人类的野蛮性是无时不在的,真正完全反映它的便是战争,而能把野蛮性合理而又完美地溶入战争的创作,恐怕也只有《伊利亚特》了。在《奥德赛》中,虽然更多的内容是描写诸神的安排、奥得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是在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写。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其次,不得不谈谈它的文辞如何之巧妙、华美和伟岸.一部史诗,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算得上是鸿篇巨制了,然而读起来却是那么的朗朗上口,那么的形象逼真,那么的跌宕自如,那么的气势雄浑。作为叙事诗,它的辞采运用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第一,人物语言描写富于表情化,贴合人物的性格及场景设置,而且不乏幽默感。从这些语言对话中,读者不难推测出人物性格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比如给我印象最深的,赫克托尔与艾阿斯决斗前所说的话:“艾阿斯,宙斯的后代, 特拉蒙国王的儿子,士兵的将领, 你切莫把我当成不谙战事的孩子或妇人。 我是一个精通战事懂得如何杀戮的人……”用连续几个称呼来叫对方,这既是西方人普遍遵从的一种礼仪,又恰如其分地驳斥了对手的挑衅,给对手以一种只可意会的讽刺挖苦;而后面的话语则以一种近乎幽默的语气表达了赫克托尔内心的自信和与对手决一死战的决心。诸如这样恰当的语言描写在全诗中比比皆是,因为《荷马史诗》有一半左右的篇幅都是以对话的形式写出来的,而这,也正是本诗的特长之一。第二,动作描写具体传神,而且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多处比喻手法的运用来描写动作是本诗的一大亮点。比如雅典娜帮助奥德修斯等人追杀求婚者的那一段:“……雅典娜摇起埃吉斯,凡人的灾星, 把求婚者吓得昏头转向、四窜奔逃, 像那春暖日长季节的牧牛,被纠缠不休 的牛虻追赶叮咬,发疯似的奔跑. 像那爪利嘴硬的秃鹫,从大山扑下, 平原上的小鸟惊叫逃窜,在云层下面, 却不能抵挡鹰鸷的猛扑,悲惨死去,无可抵御。 奥德修斯等人正是这样,横扫宫殿,追杀求婚者。 伤者发出撕心裂肺的痛嚎,躺倒一地, 人头纷落,血流成河……”比喻手法把单调的杀戮过程描绘成了人皆能懂的形象逼真的动物格斗,表现英雄的勇猛及对手的惨败,又不自觉地加入了作者的感情倾向,真可谓一石二鸟。另外,正是通过语言与动作描写的有机结合,才使《荷马史诗》的故事成为丰满完整的有机体。第三,即使是直接的白描也写得气势宏伟。这一点表现得最突出的当数《伊利亚特》第二卷中对希腊联军和特洛亚联军的各自布阵及其成员来源的描述。作者不厌其烦地把每一支军队所来自的城邦介绍清楚,把那里的人的首领及其宗族历数一遍,而且还详细描述他们的战斗力(不无夸张之处)。作为一首诗,这的确显得罗嗦、冗长而且拖沓,但是作为文学史学作品,这些描述却显示了战争双方的雄厚的实力,增强了战斗场面的气势,正是这些描绘,使《荷马史诗》的战争场面变得无比宏大,气势无比雄浑。最后,《荷马史诗》的结构严谨,故事性强,读后让人拍案叫绝。《荷马史诗》是文人根据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和英雄传说加工整理而成的.虽然特洛亚战争确有其事,但是民间传说便必有其虚构性,一些人物及事件定有虚构之嫌,而且在不同地方可能有相互矛盾的传说流传下来,而且不必说希腊神话中的诸神本已虚构,况且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并非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写作队伍完成的(根据对两部分的详细比较)。但是即便如此,《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亚战争”仍然是一个结构紧凑合理的、人物事件并行不悖的完整的故事,这不能不令人佩服。先是诸神的一场争吵引发了人间战争的祸端,随后诸神各自支持一方,使战争开始并且变得旷日持久,而后希腊联军内部引起矛盾,使战争局面不可捉摸,再后来联军消除矛盾,重归于好,团结一致,最终攻陷特洛亚城,战争以希腊联军的胜利而告结束;而战争结束后,又以一个希腊将领回家的经历为线索描述了希腊联军的下场,而这些事件都是由无所不能的诸神所预先设计好的。如让阿基硫斯预言阿伽门农“会为他的傲慢付出生命”,后来阿伽门农果然死于非命;又如赫克托尔得到神谕,预言阿基硫斯会被阿波罗杀死,后来亦得到实现。这些故事既宣扬了命定论的观点,又讴歌了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不畏命运、不怕牺牲、与悲惨命运作斗争的精神,给人以极强的感染力。如果说文辞的华美是诗歌的固有特征的话,那么如此严谨的故事情节却超越了它的文学性,使之成为史诗中的典范,给后世的史诗创作提供了借鉴和模式。读诗,要用心投入,置身诗意之内;读史,要能从书中出来,借古喻今。而读《荷马史诗》,这部史诗,则须既能投入,又能化出。正是以深入浅出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而说到对《荷马史诗》的整体印象,我总结了一下,表达为八个字:瑰丽奇伟,悲壮雄浑。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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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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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的疑惑初三(1)班陈淑贞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阿喀琉斯是全希腊最好的战士,他刀枪不入,骁勇善战,唯一的致命伤是脚踝,这是神话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属于战争的了,他热爱战争,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他的母亲是神,预言阿喀琉斯若是参加这场战争就必然会死亡是相连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荣誉,他不甘于平凡,在希腊的神话中,它是最勇猛的战神。在赫克托尔杀了他的表弟后,他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最懂英雄的人就只有英雄了,阿喀琉斯最后对赫克托尔说了一句,我的兄弟,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改变了阿喀琉斯一生,导致阿喀琉斯死亡的并非是他一直向往的荣誉,而是平静而不平凡的爱情。他爱上了他的俘虏,赫克托尔的表妹布里塞伊斯。他让他的部队回希腊去,而他却毅然进入了木马,起初我也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救他心爱的女人。帕里斯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踝,书上说是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帮助帕里斯,阿喀琉斯在临死之际,抱着布里塞伊斯,“我征战一生,是你给了我平静。”原来英雄最后想要的也不过是平静。特洛伊沦陷,战争也就结束了,英雄们的灵魂也得以平静了。有人如此写过,在战争的最后,我们记住了阿喀琉斯的强大,赫克托尔的伟大。我们不禁要问,战争到底带来了什么?我不知道。战争的背后到底又蕴藏了什么?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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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诗天马作文古老城堡旁的天鹅湖,飞来一群美丽的天鹅。古老的钟楼响起了六次沉闷的钟声,金色的轻纱给这古色古香的城堡,更添加了一份美妙的味道。不知道公主的骑士是否骑着那漂亮的天马决斗恶龙。公主的童话,公主的城堡。天马的双翼遗留下来的羽毛编织成的美妙幻想,藏在每个人的心中。翻开中世纪的古册,似乎看到那古老的竖琴。游吟诗人吟唱着的史诗飘到心中。遗忘河川中的精灵,现在正在细心的梳理着独角兽洁白的羽毛吧。教堂的歌声落入遗忘河川那平静的水面,美妙的音符引起令人陶醉的水纹,圣女手中的圣水洒入遗忘河川。祈祷着天马的降临。女神驾着天马从天机而来,左手持着竖琴,唱着美妙的神曲。遗忘河川的水啊,是圣女的祝福,还是天马和独角兽的泪。遗忘河川的水啊,是平民的微笑,还是贵族们腐朽的灵魂。巨龙从天际而来,狰狞的面孔和喷吐着的龙息。女孩们心中的勇士啊,骑上美丽的天马,持着锋利的骑士剑。守卫每个人心中的梦吧。小船在遗忘河川上缓缓而行,巨大的竖琴立在船头,美丽的精灵弹奏起勇士的凯歌。漂荡到天际天马的耳旁。伟大的天马啊,请你和英勇的骑士一起战斗吧。郁金香开放在河岸,孩童们虔诚的跪着向花神祈祷。教堂的福音编织出孩童们未来的幻想。孩子们啊,是骑着天马的骑士,又或者骑士身后的公主吧。巨龙的吟叫划过天穹,城堡中的公主等待着骑着天马的骑士来拯救。骑士小说里,又藏着勇士都恶龙的故事吧。孩子们的呼声伴随着叮当的铁声,他们渴望的看着铁匠铺中的巨剑。心中总有一个把它拿起的梦。天鹅从空中飞过,在最后的是高傲圣洁的天马。它向每个男孩祝福,它为每个女孩祈祷。圣洁的天马啊,不惧恶龙的骑士啊,还有教堂的阵阵梵音,似乎都映在遗忘河川里面。和平鸽从中叼起一串音符,留下欢乐的歌声。代表圣洁的音符被和平鸽放在天马的额头。那巨大洁白的羽翼啊,那公主心中的骑士啊,那梵音阵阵的教堂啊,还有那彻夜不眠的遗忘河川啊……7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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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叙述我下载的生活。我每天都会很早的起床,刷牙,洗脸,上学,放学,写作业,睡觉。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犹如复制粘贴一般平淡无味,甚至让人从内心有一种厌恶感。或许是学习压力太过于紧张,也或许是我太过幼稚。渐渐地,我竟厌倦了这种生活,开始迟到、早退,老师告诉我的父母,说我在这样下去将会考不上高中,而且我很有可能会废掉。我记得我的父母一个劲的对老师说对不起对不起,那一刻我真的突然感觉自己很没用。我家里并不富裕,爸爸是开的士的,妈妈在一家商场里打工,微薄的工资刚好足够维持这个小家庭。我记得那天灰蒙蒙的天飘着小雨,爸爸推着自行车在前面走,我背着书包在后面踢着石头不快不慢的跟着。一路无言。这种现象刚开始的时候,爸爸就告诉我不能在这样下去了,但应该是因为我太过偏执的缘故,我并没有改,反而变本加厉。回到家中,爸爸狠狠的打了我一把掌,我并没有还手,我低着头不知道干什么,便无聊的踢动着脚下的石头。爸爸往我的膝盖那里狠狠的踹了一脚,我双腿一软便跪了下来。我至今都清清楚楚的记得,也清清楚楚的看见,爸爸看见我的目光已经从最初的期盼,而演变成了如今的愤怒与无奈。我无法形容我那时候的感受,我放下了书包头也不回的跑出了家门。天空依旧是灰蒙蒙的,空气中夹杂着令人不舒服的味道。我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远,直到我实在没有力气了,便坐在一旁的凳子上开始喘气。“轰隆——哗——”下雨了,黄豆大小的雨滴打在我的身上生疼生疼的,我抬头,看见了一堂荷花,满池的荷花,满池的碧水、满池的碧叶映衬着,她们不就像一个个独站高阁看风景的白衣素女。她们的脸,不搽粉黛,自然白净,就像暖玉一样,丝毫没有一丝人间烟火味;你再看她们的身姿,穿着绿裳,挺着脊梁,可不是女中的男儿。当有风吹过后,你还可以闻到她们散发出的清香,那淡淡的清香多像怀春女子细微喘息,我立刻就怦然心动了,原来再美丽,再超凡的女子也有动心的时候。她们在风雨中摇曳着。此时我的心也慢慢的静了下来,我深吸了一口气,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最初,我只是单纯的厌烦这种生活,我也并没有想过事情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或许我真的太傻才会导致这样,想着爸爸刚刚看我的眼神,我一下子便大哭了起来。脸上一直湿哒哒的,我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我的哭声被暴雨埋没,我冷的瑟瑟发抖,眼皮开始越来越重,当我以为我要睡着的时候,我倒在了一个结实的怀抱中,挣扎的睁开眼,我看见了爸爸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我撤了撤嘴角,然后便沉睡了过去。我睡了一天左右,我醒来的时候头还是很疼。我披上大衣,想去看看那朵荷花被暴雨揉虐后的样子,但当我到了那片荷花亭的时候我还是惊呆了,寒冷的风中,有一片残荷,几乎是枝零叶败,几乎是失去了所有取悦的颜色。完全是一副惨落的表情。那荷叶凋零的七零八落了,以枯萎的姿势倒在池塘里。那莲蓬也不那么饱满了,怕冷似的,小小的骨朵,却依然的骄傲,依然的桀骜。我惊讶的揉了揉眼睛,笑了笑,转身走回来医院。从那之后,我开始好好学习,虽然进步的趋势并不大。我学着荷花一样,在风雨中摇曳,在风雨中昂扬,我一直在等待风雨后的阳光,当阳光撒的身上的那一刻,我也渐渐地明白了一个到底:——永远不要轻易的放弃你自己,或许你只是在风雨中迷失了自我,抬头吧,像荷花一样,要永远保持着胜利者的姿态不要轻言放弃,当暖暖的阳光洒在你身上的那一刻,你将会知道你自己存在价值到底是什么。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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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梅花不怕寒冷,在风雪中挺立,有不与别花争奇斗艳的品质;桂花的香气怡人,令人陶醉于芳香之中;玫瑰颜色鲜艳,夺人眼球……人,各有所爱。我最爱荷花.——题记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它们有的淡若秋菊,纯净洁白;有的红若枫叶,妖娆妩媚;有的迎日而立,好似一位身披彩衣的公主……荷花千姿百态,雨后的荷花格外醉人。夏天的一阵小雨后,一切都得到了净化。无论是湿润的,还是柔曼的,都可爱得逼你的眼。塘中的荷花更引人注目。我在塘边悠闲自在地漫步,缕缕幽香伴着水气飘过来,沁人心脾,且不说荷花,就那犹如绿雨伞般的荷叶煞是喜人!我多么希望此刻的美能变成永恒。我想,如果我身着艳丽的百花青衫,脚穿小巧玲珑的绣花鞋,头戴几朵可爱的香花,坐在一只精致的小舟上赏荷抚摸我那心爱的荷花,与它零距离接触,那该多么惬意!也许这只能出现在梦中吧!瞧.池塘中那洁如冰雪,秀似粉颜的荷花也格外新丽芬芳,荷蕊更加风致,耀眼得使你认为它已化为金黄的水,却不知那是雨的微妙之处。小雨后,没有一丝风,那一满荷叶却流淌着一粒粒的水珠,像要滴下鲜美的汁液。荷花浮在搪水之间,被雨冲洗后更加使得雅静,特别的显眼,令人难以忘怀。红花还要绿叶衬.荷叶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优点装饰荷花,像一位母亲.温柔地,轻轻地,陪伴在荷花的身旁,那么的无怨无悔.那刚刚被雨梳洗过的荷花,粉晕中微带白色,宛若一位羞答答的小家碧玉,无怪乎有人称它为“水中仙子”。我踌躇许久,我能摘下一朵吗?可它们是那么的美。我甚至不忍心摘下这水的精灵,它们是多么充满生机与活力呀!于是我默默地欣赏,默默地祝福,愿它们永远美丽而有朝气……我沐浴着荷的美,向前方漫去……雨后荷,是位多情女;雨后塘,是慈母怀;雨后赏荷,让我感受万般情怀。别人赞荷是仙女,我看荷是圣女,一个一尘不染的圣女。我爱荷花的化身,更爱荷花的本性。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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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作文《荷马史诗》的作者是公元前的伟大诗人荷马。该书是其代表作,也是使荷马至今广为流传的原因。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讲述了阿珈门农,阿开奥斯人的国王,阿特柔斯之子,在十年前,在盛大宴会上,因为大蛇吞食九只雏鸟与一只成鸟而得到了宙斯的神谕:他们将乘上巨大的船只所组成的舰队,集结众多优秀而同天神般的领袖,号召其最为英勇的勇士,将这些英雄豪杰聚集起来,背井离乡,踏上十年征程,以征服最为宏伟庞大的特洛亚城(伊利亚特)。最后,满载战利品与荣耀而归,同时,也是为他的兄弟,伊里斯报仇,重夺荣耀的故事。而故事开始,是在同特洛亚开战的最后一年时,人民的国王,阿伽门农,在这第十年第51天中因为一个战利品,一个女人,同人群中最杰出的勇士,阿基琉斯,佩琉斯之子争吵,而双方的争吵使阿基硫斯和阿伽门农分道扬镳。阿基琉斯因为受到国王的羞辱,而拒绝参战,以同人民的国王阿伽门农斗气,而阿伽门农在这预言胜利的一年中再次发起攻城,而在这次塵战中,国王失去了他最好的勇士之一,而大受损失……4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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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昆虫的史诗_900字作者:李心怡 年级:八年级 “这个大学者像个哲学家一般地去思考,像艺术家一般地去观察,像诗人一般地去感受和表达。”法国著名戏剧家埃德蒙·罗斯丹称赞《昆虫记》作者法布尔时道。 《昆虫记》是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打磨而成的著作,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生活习性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不可多得的书。书中所记述的昆虫习性、生活等各方面真实可信,文笔精炼、清晰,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 像哲学家一样思考 在“昆虫的‘自杀’”一章中,作者探究昆虫“装死”的原因时,将“装”字定义为“模仿自己了解的事物”,并用实验证实昆虫所谓装死不过是“因恐惧而引发昏厥”,进而又由昆虫的“自杀”而引向人自杀的行为中,法布尔认为:我们不应把生命视为一种享乐,一种磨难,而应该把它视为一种义务,一种只要一息尚存都必须全力以赴地去尽的义务。 作者在观察昆虫的习性时,也在思考着人与昆虫的思想上的差别,用一种极其富有人性的方式去思考昆虫的意义和作用,让你感到耐人寻味和豁然开朗。 法布尔好像一位哲学家带你走进昆虫的微观世界,用他哲学的思想诠释五彩斑斓的昆虫世界,每一句话都充满着智慧。 像艺术家一样观察 昆虫的世界是一个别样精彩的世界,蝉和蚂蚁在地上栖息筑巢、萤火虫点着小灯笼到处游玩、田野里的蟋蟀,小到一个触角,每一片翅上的纤维你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而这些是你原来全然不知的却又真实存在的。 回想上小学时,每个人又何尝没有写过几篇观察昆虫的作文?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观察到的事物却愈发狭小了,偶尔抬头看云都会觉得惊喜。 法布尔如艺术家般耐心地观察着一件件活的艺术品——昆虫。这其中需要多少毅力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可想而知。仔细观察你就会打开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像诗人一样表达 不论是令人讨厌的食菜虫,还是恐怖的狼蛛,在作者的笔下都跃然纸上,成为富有生命的、有情思的生灵。感觉原本陌生的世界变得亲切而熟悉,仿佛置身其中。 作者幽默的表达方式、新颖的叙述手法让我回味无穷,越发想亲眼见见那些昆虫。谁又知道那些如诗般的语言背后藏着二十多年的辛勤和努力,以及作者对抗当时只知解剖的学者的反对的意志。 《昆虫记》如史诗般的记载了昆虫的生活、昆虫的世界,让我们在轻松、愉悦的心境下接受了科普知识。这是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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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壮的史诗——我眼中的《投名状》这是一部悲壮的史诗,这是一段饱含爱情、友情、兄弟情,背叛、谋杀、冲动、救天下的交响曲。情深意重的三兄弟,有着三种不一样的性格和思考方式,他们一起为了天下的黎民的太平生活,最终落得兄弟残杀的尾声。我不敢肯定地说谁对谁错,对于大哥,他一心要一个太平盛世,要为苍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和一个已经腐朽不堪的清朝廷,最终他不仅死于“投名状”,更是死于他一心所倚靠的清朝廷。对于二哥,一个土匪出身的彪悍汉子,他的内心是一个纯洁的“仁义”世界,他想要让自己的兄弟吃好穿好,他想要兑现自己刺杀黄将军时的承诺,让俘虏的士兵能活下来,但是他太过于理想化。实际的场面并不那么美好,他却没有理智思考。他有意气,这种意气让他赢得了弟兄们的赞许,却也为他的莽撞留下了祸根。就像大哥所说:“军队只有一个人说了算。”可是他却还是由着做土匪老大的性子,不顾一切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同样是土匪出身的三弟就不同,他理智认真,在这个兄弟情谊的三角中,他固定了整个三角形,他能够理解大哥的做事方法,也能够对大哥为了爱情和名利放弃兄弟情谊的事情怨恨,敢爱敢恨的形象,让他成为了片中最后一个高大形象。《投名状》是成功的,它让我们看到了战争的血雨腥风、看到了友情和兄弟情的可歌可泣,看到了腐朽清廷的明争暗斗,更给我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社会。画面生动感人、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棱角分明,让人心弦时而紧绷,时而放松。尤其是黄将军,一个充当配角的人物,还有大哥和二哥的恋人,成为了整个故事最为关键的导火索。他们让兄弟情的开始、发展直至破灭,彰显得淋漓尽致。一个太平的盛世,百姓要吃饱穿暖,还要有一个开明的领路人,这就是今天我们所提到的政府。如果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在明争暗斗,勾心斗角,他们为了各自利益放弃所有,乃至道德的底线,那么一个国家的下层建筑能不让国家四分五裂吗?“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在历史的教科书上不断重演的史实,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铭记在心,践行一生吗?《投名状》的结局是悲壮的,我们要一段生死与共的兄弟情,也要一辈子践行我们自己的投名状,也许这部电影的成功就是在为世人重新提醒着爱、恨、情,离、别、愁吧。“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9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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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读后感当你满腹经纶却怀才不遇时也许你曾常感郁闷;当你博古通今却壮志难酬时也许你曾极度伤感.那么为什么不释开你的愁绪为自己打开一扇门为自己创造机遇呢?从这一刻起你应充满自信如李白所语:"天生我才必有用我辈岂是蓬蒿人!"你应相信世界之大必有一个舞台为你而建.也许你会说:"我没有天时没有地利没有人和又怎能创出属于自己的奇迹呢?"那么让我来告诉你只要你够自信够大胆够实力且皆万事具备那么我们就可以自取"东风"创出自己的舞台秀出自己的风采.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一名北漂女歌手温可馨的故事.她现在已是一个健身公司的老板她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自己打创出来的.当她还是一名歌手的时候一次去印度学习可谁知印度最古老最流行的肚皮舞吸引了她从那一刻起她开始学习天生的姿质加上天生的灵气让她很快就学会了这种舞蹈.回国后经自己的编创形成了一种新的舞蹈称为纤腰舞.但我国是一个受封建残害极深的国家人们很难接受这种妖娆的舞蹈.一心想把这个舞蹈传入中国的温可馨并没有放弃她的愿望而是寻找机遇.终于她以健身的形式将这种舞蹈传入了中国.她的成功告诉我们:世间虽伯乐不场常有但通过自己的努力与表现千里马一样可以尽显才能!相信是英雄总有用武之地.那些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黑马们行动起来让我们一同为自己自取"东风"寻找机遇吧!记住:机遇不是等机遇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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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读后感马说读后感1.“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是《马说》作者韩愈的观点。 “世有伯乐与千里马。”这是我的观点. 我认为千里马与伯乐是同时诞生的。因为在“伯乐”这个新名词出现前,没有所谓的千里马;而在“千里马”这个神奇的物种出现前,更没有所谓的伯乐。于是假设:某年某月,千里马与伯乐同时诞生并相遇相识。于是伯乐成就了千里马——名声远扬,千里马成就了伯乐——鉴马大家,皆大欢喜。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并非仅仅是伯乐在寻求千里马。寻找,是双方的事。 再谈谈当时的情势,韩愈所在的朝代唐朝是中国古代相对鼎盛的时期,人才济济、英雄辈出。不由生疑:为何韩愈不在其之列?为何马说中怨声四起?答案是坚持!是争取!“千里马”们是否为自己的命运争取机会?是否如毛遂般荐一下自己?没有,从来没有坚持!为了证明自己所谓的“志存高远”,就做“无病之呻吟”,郁郁而终;就隐居山林,不谙世事;就安于现状,全然忘却了自己是千里马,自己有能力更有责任去主宰这所有一切。没有,完全没有争取!只是偶尔清醒过来,满腹惆怅的跑出“马棚”呐喊几声“谁主沉浮!”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怨不得伯乐了。千里马不争取机会、不愿展示自己而直接导致他们的悲惨下常纵然伯乐寻遍万水千山,踏破千百双铁鞋,终而只能坐在马棚边上叹息:为千里马悲哀,为自己悲哀。因为就是再有才能,如果自己早已放弃、早已屈服,那便无异于扶不起的阿斗。 这就引发我们深思。在愈加强烈的社会竞争中,怎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必须的才能以外,我们必须要进娶必须要自主、必须要坚强、必须要争取一切机会。如果甘于做个平凡人,那纵然有成万双手托举你,你仍然只是个平凡的人。振奋起来,抓住机会,真正能够拯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而已。至于伯乐,只是起辅助作用罢了。 因此,“神马”遭迫,莫怨伯乐。2.问苍天,自鸿蒙之初,有多少怀才不遇者?你可知道?问浩海,自混沌之始,又有多少怀才不遇,却又不甘于身世者,你可知道?很少吧!"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听到了吧,韩愈的这几句话字字体现:他,便是个"怀才不遇"者。他自喻为千里马,却感愤于无伯乐之赏识。但敢问:一匹马不鸣不奔与常马一样,喂马者又怎知他是否是匹千里马呢?(海浪叠起,海啸阵阵,一只水鸟长鸣一声盖过海啸,又一飞冲天穿过云霄……)有人说过: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就看你是否去争龋若你争取到了,无疑你便是个赢家。而每匹马的机会也都是平等的,若是匹千里马,不论喂马者是否喂饱了它,千里马终究还是千里马,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又何求别人的"恩赐"呢?(海岸边停泊的一只小渔船里,一条被困的鱼向着自由去了,它一跃而起,跃出了小船,也跃出了死亡,回到了自由的大海……)何况一匹受辱的千里马,若甘于身世,甘于在奴隶人手底下做活,没有半点斗志,没有半点野性,又怎能以千里称也?一个有才华的人,若甘于在无名之辈下生活,又怎能体现他的大志向、大抱负呢?一个无大志向、大抱负的人,又怎能说他有才华呢?在现在的社会,"千里马"真的是很多,"伯乐"也真的是太少了。但确实,每匹"千里马"的机会都是相等的,把握住机会,莫再道"怀才不遇,郁郁寡欢"。(低头看看海,抬头望望天,一片海阔天空。)。马说读后感12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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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写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1200字以上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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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荷马史诗》在西方文学乃至文化起源方面都影响至深,从《伊利亚特》到《奥德赛》,是从混沌到秩序,从蒙昧到觉醒的历程,不仅是史诗内容本身,即便是史诗的颂歌者们,也经历了神性到人性、从神灵启示到发现自身内在的神圣性的历程。最初要颂唱史诗英雄们的事迹,需要呼告文艺女神缪斯获得神圣启示以及神明附体般效果方能吟诵。但随着《奥德赛》中体现出的人的自我觉醒以及不断逃脱诸神的掌控的尝试,语言与修辞蕴含的创造性作为技艺体现在人类自身,让人因而能够从内在中挖掘自己的潜在神圣性。《伊利亚特》重在描写特洛伊战争最后一年的故事,阿基琉斯的隐退不出间接导致了其挚友帕特洛克罗斯代其出战却惨死赫克托耳枪下,为挚友复仇的阿基琉斯怒斗赫克托耳,最终赫克托耳死于阿基琉斯刀下,而这位神勇的战士也没能逃脱阿基琉斯之踵的命运诅咒,被受到爱神指引的帕里斯射穿脚踝死于特洛伊城下。一场大战,英雄死伤殆尽,特洛伊联盟以及阿尔戈斯联盟,希腊人以及小亚细亚最优秀的一代英雄陨落殆尽,才构成了《伊利亚特》的宏大篇章。在《伊利亚特》中,战争的重心是以英雄暗含众神指引的举动而转移的,阿尔戈斯联盟与家族城邦式的特洛伊在各领风骚的同时,没有哪位英雄能够独霸秩序引导者的位置。秩序的转变代表着双方阵营的此消彼长,同时无序的特洛伊城邦失去了英雄的领导与众神的庇佑,这一政治隐喻最终导致了特洛伊走向毁灭的结局,这场战争也因此落下帷幕。在特洛伊战争背后,实际上每一次秩序的转变都是源于神的操控和现身,以及为了修正战争双方的走向而做出的举动。鉴于此,神的世界实质上已在荷马的描述中成为了与人类世界密切关联的影射,仅有的不同就在于神拥有“神力”以及对所掌管事务的绝对控制权。那么以这样的神的团体的判决来决定人类英雄的生死,虽称之以命运,但实质上是神的意志的独断专行,正如沃格林在《城邦的世界·秩序与历史(卷二)》中所言:鱼是从头部开始腐烂的,而在头部的——逐渐明朗化——是神灵。《伊利亚特》中,奥林匹斯众神之间的相互协定维持着宇宙间特定的平衡与秩序,即使是宙斯自己也身处于这一秩序当中。这同样也体现了人在受众神操控过程中的无奈与屈从,即便是史诗的颂唱者也需要吟咏文艺之神缪斯之名才能够展开颂唱。过渡到《荷马史诗》的后半部《奥德赛》则有所不同,这一部分史诗是对人类生命本身的内在价值的一种揭示。有限的、凡人的存在是值得为之而活的。这是世界化、世俗化的启示,然而它也是这样的一种启示:其本身并不仅是表面上看到的世界,因为它最初出现于神明世界的背景下,并通过神明的启发而被激发出艺术与诗歌的想象力。诸神存在并且贯穿于人类世界之中。奥德修斯通过不断的冒险在十年的时间里找寻着真正的自我并最终返回他的国度伊塔卡,期间战巨人,抗塞壬,与女神抗争,最终得返,人类对于自身内在神性的运用体现无疑,通过知识、技艺展现出无以匹敌的勇气和智慧,人类从屈从于众神逐渐转变为发现自身内在的神圣性,并开始学会运用这种技能。为了凸显出主题“寻找”,《奥德赛》使用了两条线索,一是归途中奥德修斯对自我身份的寻找,二是在雅典娜指引下,开始寻找自己不为所踪的父亲的另一重身份以及自身作为奥德修斯之子身份认同的特勒马科斯,《奥德赛》没有承袭《伊利亚特》战争叙事,并在第一到第四卷的标题中就有所暗指,以特勒马科斯之名作为标题已经挑明了这个名字的另外一重含义,“Telos”代表终结,“Machy”代表战斗,终结战斗之意已表明不同于《伊利亚特》的城邦与联盟之战,《奥德赛》将主要内容集中在人的内在自我的追寻中。并最终通过奥德修斯的顺利归乡说明了人类已经从屈从于神性引导或强制的命运安排逐渐转为通过抗争以及内在自省的方式主导自我命运的真正人类。《荷马史诗》的两大篇章揭示的主旨从表面上看不尽相同,但内在暗含着合理的承接关系,也代表着创作时代的人类存在着对世界认知的迷惘踟蹰,但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渐渐发现真正的自我以及认知世界的强大能力,从而将对于神秘未知的身形归纳转而作为内在自省的神性加以理解。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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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史诗试卷纷飞,雾气氤氲,推动在干净的眼镜,记起五年前在音响店和那个“精灵”的邂逅。——题记(一)眼泪成诗每一轮带血的残阳都会被黑夜的静谧和安详所吞噬。看着拖鞋上那两个蓝色的蝴蝶结,它们仿佛要振翅欲飞寻找自己的自由。可,可我的自由在哪里,是否也随着黑夜一起被埋葬了呢!纷扰的空气夹杂着试卷上似干未干的油印味。记忆中叱咤风云的年代显得模糊而又冰冷。我回不去,我不能蹲在地上寻找过去。(二)一样的夏天无法完全诠释出夏天的味道,只是童年的记忆中光着脚走在冰凉的青石板路上听蝉鸣,偶尔跟爸妈要上几毛钱跟着卖冰棍的啊婆寻一个清凉。曾经听过往的大姐姐说:“黑色的夏天,黑色的夏天。”当时真是感觉莫名其妙。而今仿佛也身临其境。炽热的太阳给予了大地太多的热情,蝉的声声叫嚣,仿佛天地间只有它一个烦躁不安。午夜的台灯下不安的打着瞌睡,偶尔听着石板下多脚的昆虫的唏嘘。成绩的下降,感觉老师已将我遗忘,偶尔讲台上射出一个犀利的眼神会让我不安上百个小时。一样是夏天,却没再看到阿婆背着冰棍箱满街走。剩下的只有我躲在太阳底下贪婪的吮吸过往的一切。(三)学会月亮落下去了,太阳还没升起来。蝉依然在继续演奏。想要片刻安静却又不得安静。倚着墙坐在凉席上望着远处鱼肚白的天空下,隐隐约约有人开始劳作。懂事的那一刻学会生活的责任,失去后学会珍惜,错过后学会悔恨,哭过后学会谅解,告别昨天,写下日记学会不浪费。让每一天成为一个新的起点,我要开始学着坚强走下去。曾被遗失的美好,也要学会忘记,让自己不再回到昨天。大漠中独抱琵琶的王昭君,学会了坚强勇敢的面对明天;望断秋水的卓文君,学会勇敢冲破封建礼教与司马相如共赴天涯;独上西楼的李清照,学会一个人坚强的面对苦难;繁华似锦,群雄逐鹿的年代,貂禅学会勇敢投身战火硝烟中;深邃的大明宫中,武则天坚强的学会命运由自己掌握。忘记辛苦,翻越悲伤,逆着风我也要学会起飞。让自己成为一个新的起点,不要自己倒在分数的重压下。(四)明天晴天曾在板报的一篇文章上看到一则故事:“星期五的时候耶稣被钉在基督教的十字架上,然而三天后就是复活节。所以每当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我都会等上三天,三天之后一切又将恢复正常。”在落叶中前进,不知哪一条路才有道理,我们彼此搀扶,宁愿相信明天晴天。沿着手指的方向往上看,天空如情人的眼泪一样的明净。相信生活中的天空会一直有我所喜欢的蓝色。面对生活的苦难,我始终坚信明天晴天。哈伦德·山德士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在晚年创造了肯德鸡的奇迹;钱秀玲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在异国创造了中国女“辛德勒”的奇迹;南丁格尔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创造了护士的奇迹;唐。吉诃德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那么执着的扮演着“疯子”的角色;大卫。科波菲尔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能为自己创造一片天地;愚公正是相信明天晴天才绘出了他不愚的一幕……清晨的微风,雾气驱散,在温柔的阳光中慢慢醒过来,准备迎接挑战,此刻我更应该相信明天晴天,坚定的走下去。(五)未完成现在的我有些不同,努力的学习也努力的犯错。绕过路回家,拐过弯说话都代表我必须张大。虽然经常让脑袋在放假,但我在想,想平凡、想特别、想自由、想未来。有个期待就是未完成,永远都不能做完,感觉不错却要开始负责,不能有一点懒散。我还没有抚摩过女娲轻柔的云鬓;没有触摸过汉唐战马的长鬃;没有吻过乐山大佛眼角的皱纹;没有倾读过雁过时的锦书;没有攀登过埃菲尔铁塔的高耸;没有经历过死海是传奇;没有演绎过撒哈拉的奇迹。一切都还是一个未完成,未完成就是一个期待,期待将来临的高考便是一个未完成。在我的生活里期待演变成一个个未完成,一个个崭新的起点。后记五首歌名,五个片段诠释了我繁杂的心情。相信风雨中玫瑰只要扎根土壤便能绽放。既然决定了飞翔就不再收回翅膀,让幸福经过痛苦慢慢的酝酿。我相信最后总能找到梦想。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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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读后感篇一:《马说》读后感《马说》的作者是我国唐代著名诗人,此文写于贞元11年至贞元16年间,这时的作者初登仕途得不到重用。曾三次上宰相求擢用,但没有达成,便写下此文来抒发“伯乐不常有”的情感。此文是写“千里马”因得不到“伯乐”的发掘,又因“食马者”用不适当的方法去饲养和对待“千里马”,从而导致“千里马”被埋没。在从中,作者把自己当作“千里马”,把发掘他的“伯乐”当作是“伯乐”,把愚妄浅薄的统治者比作是“食马者”,在最后,食马者还因不懂的是别“千里马“而感叹:”其真不知马也“中可以看出“愚妄的统治者的昏庸无能而把有才能的人流失。此文直接地阐述了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原因,对统治者有眼不识英雄和摧残人才的现象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从中人们不难看出《马说》这篇文章不仅对封建社会这种摧残人才的现象进行抨击,同时对现代社会也也做出相应的影响。现代人们对人才的判定并非从能力上去评价或认可,而是从身高,外貌及身家背景去衡量一个人的地位。证明了现代有了以貌取人等丑陋的心态,才致使有些有才能的人因身体有些缺陷而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工作和平等的对待,才使得有才能的人流失,从而被那些无能而身家富厚的公子替代了,才使得社会上有那么多贪污腐败的现象出现。但是,一个人真正有出人的才能,并非一定得靠“伯乐”,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更加出色,到时候,是是沙子也会发光的。记住,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珍珠总会发亮的,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哪怕是沙子也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的。篇二:《马说》读后感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当今年代,人才需要学会表现自己。我们需要伯乐,但我们更要学会自己去找伯乐。只要有本事就应该展现出来,姜太公钓鱼式的等待已不适应社会需求了。“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这是一句管理者的口头禅。可是,如果如果金子被埋在地下,那么它所发出的光又有谁知道呢?那么这块金子有还有意义吗?千里马的才能被食马者埋没,令人婉惜,无知的食马者应承担大部分责任,这是外界因素。但千里马没有主动表现自己的才能也是一个因素,这就是千里马内界本身的因素了。社会给了人才一个施展本能的舞台,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自由的人才竞争社会,让每一个人靠真才实学赢得社会地位。最重要的就是靠自己,如果你是千里马,如果你确实有才,那么你就应该展示自己的风采,让伯乐发现你。这几年最红的电视节目“超级女声”、“梦想中国”等等,都为大家铺展了平台,有多少怀着音乐梦想,怀着明星梦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了目标。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信和勇气。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年代,有才不露还不如毛遂自荐,如果你没有勇气和自信去像大家推荐你自己,那么你就已经间接的被社会淘汰了。谈到选拔人才,大家必然会联想到教育的培养,这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自古就有一个传统美德——谦虚。在这里,我并不是认为谦虚是错的,只是如果大家都过分谦虚,有才不露,那么我们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就没有什么前程可言,社会也就不会再进步了。因此,我觉得要想成功的培养出一代代人才,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他们的自信和勇气,让他们敢于地向社会推销自己,让自己这匹“千里马”被伯乐所发现,并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用武之地。如果你是千里马,如果你是一块被深埋在地下的金子,如果你想要成功,那么就请你自己去寻找伯乐和“识金者”吧!不要再做无谓的等待。我们的青春是短暂的,让我们去为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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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乃斯的马》读后感第一篇:“在绿色的草原上,我看见一匹匹威武、高大的马儿在飞奔,在驰骋。尽管在下雨,但这丝毫没有影响马儿的速度,迅疾猛烈的雨丝反而把这场面衬托得更加壮观。”读完作者对马儿奔腾的描述后,我脑海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场面。谁不会在看了之后而惊叹?谁又不会因这场面而为之倾倒?是的,这就是马,在下雨中的大草原里驰骋的马。读完了整篇文章后,我还沉浸在那壮观场面之中。我仿佛听见“嘚嘚”的马蹄声,我仿佛听见它们那悲怆的嘶鸣。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已经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子里。每匹马都是一个生命的音符,在一起将会是一场宏大的交响乐。相信,那生命的交响乐和那伟大的画面将使我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第二篇:几周前,我们学习了周涛的《巩乃斯的马》,这篇散文写的特别好,给我很深的印象,更给我带来很深刻的感触。《巩乃斯的马》描写的是夏日暴雨下的巩乃斯草原上,马群奔跑的场面,作者通过对文章的描写,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的向往与渴求,给读者留下了雄伟壮观之感。我还记得唐老师在讲课时说过“相信,它所给予我的,我将终身受用不尽……”中“它”的意思。“它”指草原上的马群突遇暴雨时,马群奔跑的场面。在人生的瞬间,作者难得面对生命的崇高壮烈,这让他明白了人要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艰难险阻。人更要毫不畏惧,因为生命不息,追求不止。我见过马,骑过马,但它没有《巩乃斯的马》中的马那样不受羁绊。我见过的马套着辔头、鞍镫、缰绳,被驯马人管束着,性情温顺。我骑着它慢慢走在大街上,短短的几分钟是那样漫长。我渴望去一次巩乃斯草原,并像周涛一样有那样好的运气,见到那种万马奔腾的场面,实实在在地领略着作者的感受,并可以悟出人生的道理。其实,生活中也有“暴雨”,我们必须像巩乃斯的马一样毫不畏惧地去面对它,争取自由,做“巩乃斯的马”。第三篇:“此马非凡马”——读《巩乃斯的马》有感2009届高一(10)班 梁晓颖“此马非凡马,房屋是本星。何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这是李贺的《马诗》里的诗句。作者周涛面对不言的大自然,坐在时间的潮流上,他走进西部草原部落,在巩乃斯大草原上,与茫然天地间的一种尤物——马结缘,用美丽的文辞注释了大自然不朽的的壮美,表达了他对马无比喜爱之情。读着他的文章,真会让人感觉到天地之大美,尤其是对马这种奔腾在大草原上的牲灵心生喜爱,这或许是受到作者强烈的情感的感染吧。从远古,自然界神圣的光辉就照耀着人类的心灵。的确,即使在冷酷,丑陋的社会氛围下,作者仍然能从自然中获得光明与希望,这篇《巩乃斯的马》便是他宣泄心中忧郁,顽强追求自由生活的杰作。无边的大自然就是周涛散文诗意和美感的源泉。这一点也没错。看,即便是那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作者也能描绘得如此形象——“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而对那些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描写就更不用说,“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泄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这是一种力量的展示,一种对激情的肯定,一种对生命的赞赏。作者把这无比宏伟的大自然动态图绘画得如此淋漓尽致,正说明作者自己对不受羁绊的自由的生命境界的追求。冬日雪夜纵马狂奔便是另一种生命的奏乐。尤其是这一句——“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呼啸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觉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马的狂奔与人的情感的宣泄合拍,生命的强力冲动抗拒着阴暗低沉的气候,让人压抑与苦闷的情绪在狂奔中释放,难怪作者会“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躲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作者爱马,马给了他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至于听到马蹄声,就坐卧不宁,听到马嘶,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作家耿立在他的《胡人周涛》中写道:周涛长年生活在新疆,是西部粗犷美丽的风景成就了他,他凝视着雪山,草原。雪山,草原也凝视着他,有限的自我与无限的自然融为一体,才有了草原之马,田中之麦,林中之鹰。这一切无不让人体会到一种人格的尊严,一种超拔气质高贵之态氤氲满纸,在他的笔下,自然是高贵无比的。的确,《巩乃斯的马》便是他人生哲学的最好的证明。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