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的旅行
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题记
很喜欢上面这句话,的确人生就像一次的旅行。
如同天边那一颗遥远的孤星,以微弱却傲冷的清辉,突破夜的重围。黑暗与恐惧潮水般褪去。诺大的天地,只剩下一个清瘦且孤独的背影,踟蹰着前行。路,永远向前。而脚步,永不停歇。
其实人的一生,原本就是一场宿命的旅行。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便踏上了生命的旅程。其间悲欢苦乐,生老病死,都是沿途不可或缺的小站或风景,亦是这一程中,我们永远无法预料也无从选择的。
好在生命的列车走走停停,喧哗着寂静。一路上,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意外或惊喜,不至于荒芜了我们艰难跋涉的灵魂。而生命中,总有那样入心的一些人或事,像车窗外一闪而过、倏然远去的低树或云影,给我们苍凉疲惫的眼神一丝荫凉或温暖的慰藉。就像湖面投下的一颗石子,激起湖心潋滟的波纹。
很想一个人,心无旁骛地走在我路上,将自己投入一场声势浩大却孤独的旅行。终点在哪里并不重要,沿途的景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全身心感受到远行的期待与憧憬的快乐,像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固守在窗玻璃后面,看大片大片的田野或荒山,仿佛高明的魔术师手中善变的场景,倏然而至,倏然而去,未及凝神,已无迹可寻。一刹那的风景,如一瞥惊鸿,成为生命中永不消逝的印记。
很崇拜三毛的率性与洒脱。一个人,怀揣着纸笔就可以上路,即便是海之角,天之涯,亦能将她的足迹洒遍千山万水。就连荒僻偏远漫天黄沙的撒哈拉,在她笔下,竟也开出一地灿烂的烟火,艳若繁花。只是这世上,特立独行的三毛,仅此一位。而迢遥的山水那边,心心念念要许她幸福和甜蜜的,也仅有荷西一人。
只可惜自己远没有三毛的那份勇敢和坚强,也不如她那么随心随性。从小就脱不开父母的视线,学会了在他们的掌心里安然自得地享受那份温暖和宠溺,不去想终有一日,青春散场,生命隔离。也根本就没想过要张开双翼,独自放飞自己。
后来看徐霞客游记,始知这世上竟有如此不畏艰险、勇于跋涉和攀登的人。凭着一份走遍四方的意念,竟徒步完成了“旷世游圣”的历程。真不知道那个交通信息如此闭塞,社会环境如此恶劣的年代,他是如何克服沿途的重重困难,用厚重而殷实的脚步,跋山涉水,将华夏风土一寸寸丈量出无与伦比的辉煌与壮丽?
可这位徐大先生的可贵与可爱之处,在于他并不仅仅只是单纯意义上的行走。而是在旅行途中,坚持考察风物,走笔为记。长达几十年的日积月累,竟写成了一部流芳后世的巨着《徐霞客游记》。洋洋洒洒两百多万字,意义深远,融情入境,字字珠玑。可算得上是真正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万言书”了。像他这样的文化孤旅,史无前例。
当然,在他之前,那位叫玄奘的僧侣早已把华夏文明的春风,吹往世界各地的角落。尔后,又把当时最上乘的佛教文化带回盛世王朝,并将其发扬光大,万世流传。一僧一钵一芒杖,一步一笑一天涯,披星戴月,不辞辛劳地穿云涉水,该是何等的胸襟与胆魄!又该是何等博爱且宏大的气场!
“侠客”一词,让人联想到衣袂翩翩,笑傲江湖的世外高人。那些马踏飞燕,剑走天涯,快意恩仇的日子,岂不是逍遥如云?所以,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风一样,走遍世上每一程山水,抵达世上最遥远的角落。
如果可以,我想首先是去西藏。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以及圣洁孤绝的雪域高原,神秘莫测的古格王朝和藏地密码,澄澈明净得让人落泪的梵音,手持经筒满脸沧桑和虔诚的藏民,苍凉而又古老的经幡,还有那些散落在草原上明珠一样的湖泊,云朵一样飘移的羊群,钻石一样璀璨绚丽的格桑花,密如石林的寺庙和山峰……
这所有的一切,都像一个神秘且神圣的符号,令人心驰神往。只待我小心而又慎重的脚步,踏破亘古的寂静,踏破亿年的洪荒,去倾听朝圣者缓慢而又坚定的唱诵,去探求雪域人饱经雪山圣湖的陶冶,千年宗教文化的积淀,了然今生与来世的宁静、博大与沧桑。
当然,千年古都西安,有中华民族脊梁之称的长城,天下第一巍峨的泰山,哺育了亿万华夏儿女的滔滔黄河,都是人生必须之旅。而经过岁月洗礼及特殊历史背景熏陶,给人一种震撼心灵神奇魅力的露天历史博物馆罗马,以及在爱琴海上漂流的古文明发源地雅典,世上最古老、最孤独的美丽都城,人类三大宗教共同摇篮的耶路撒冷以及恒河流域的文明古国印度和开罗……想去的地方实在太多,太多。若可,我愿背着行囊上路,万水千山踏遍,做个潇洒无疆的行者。
只是人生在世,往往为许多俗杂所累。很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就连出尘脱俗、傲岸不群孤冷如西门吹雪,在最深的红尘里演绎一场荡气回肠的情爱纠葛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重回“剑神境界”。因为这世上,注定诚心正义、纯净澄明的他只能在剑术的颠峰,犹如万丈雪峰上的一树寒梅,傲于穹宇,迎风而立。而他,永远也只能选择与孤独为伴,一任寂寞,丛生。
可见这世上,生活不亚于猛虎,一个反转就将人逼到绝地。红尘三千,长路漫漫,谁又是能解你孤独和寂寞的那个人?终其一生,我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当我疲累颓废觉得前路渺茫的时候,流风回雪,恰恰好你就在那个路口。温润柔暖地笑容看过来,募然惊觉,我,原来是你手中始终无法剥落的莲子。倾尽前世今生的等待和跋涉,都只为,与那样好的一个你掌心相触,眉目相映。
那份爱,留在回忆中
一个月前,我骑车跌倒了。原因是车速太快,加上又是下雨天,没戴眼镜。当时,我脑中一片空白,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腿已经断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至今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我想,如果不是那个路人先生的话,我可能只有一直坐在路中央抱着自己的腿痛哭吧!我生性就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当在那时我平生第一次不顾旁人议论的哭了出来。
当时我好怕好怕,以为我的腿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的行动了,再也不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嬉戏了。我怕成为一个跛子,即使我从未瞧不起过残疾人。我怕我再也不可以自己挣钱了,我早就想成为一个独立的大人了,我不想因为这个而被别人可怜,同情。我讨厌被看不起。恐惧,占满了我的心间。
我试图想自己站起来,可那只是徒劳。我害怕了。好不容易才止住的泪水又一次占满了我的脸庞。等父亲急忙从家中赶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反反复复哭了多少回。
父亲很担心,很快便打电话报了120。即便是这样,父亲也没有想叫母亲过来的心,因为父亲怕母亲担心。直到医生确认我的腿是真的断了的时候,父亲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打电话叫了母亲过来。
母亲脾气不好。所以,我以为母亲当时会很生气,即使不会打我也免不了一骂。谁知道母亲看到我时什么也没说,只是不停的叫我别怕。但母亲眼中的担心着着时时落在了我的眼里。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真真正正的感觉到了父母对我的爱是多么的伟大!【也许有些人会觉得这个词很俗,但是我却觉得只有这个词才能明明白白的道出我心中的感受!】
做“牵引”的时候,母亲竟然拿出了一直连碰不给我碰的新版智能手机。即便我不小心把它掉在了地上,母亲也只是说没事。一点也不像平常脾气暴躁的妈妈。
“牵引”做过之后,因为房间不够的关系,我被移到了病房外的走廊上。在这过了不到三天的时间,我便被家人送往了南京。理由是,南京设备比较好。也是在这时,我才知道,其实我的腿是能接回去的……
安徽滁州全椒县全椒县南屏中学初三:祺佐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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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病床上,阳安静的躺着,紧闭着眼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点生气,像童话中熟睡的王子。给了睡美人一个吻,睡美人便苏醒了。那么一个女孩给一个她爱的同时也爱他的男孩一个吻,那个昏迷的男孩会不会醒呢?莹天真的想不禁低下头,在阳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可他依然昏迷着。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孩,泪水充满了莹的大眼睛。阳曾经告诉她,他之所以叫阳,是希望自己可以像太阳一样,给人带来快乐和温暖。可现在的他,却像将要消失的夕阳,人们在感谢他的布施的时候,又为他即将的逝去而感到忧伤。我一定要让你醒过来!莹望着阳轻轻地说。正在莹不知该怎么做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老奶奶。她满脸的皱纹让人想到蜘蛛网,她身上的衣服很古怪,敏锐的第六感告诉莹,她是一个巫婆!莹走上前喊了一声:“老奶奶”,老奶奶抬起头打量着眼前这个小姑娘,缓慢地说:“哦,小姑娘,有什么事吗?”莹把阳昏迷不醒的事情告诉了老巫婆,请求她的帮助。巫婆说:“这件事我帮不了你。遥河里有一座宫殿,那里住着一个王子,他或许能救你的朋友。”“那遥河在哪呢?”“在你的心里!”莹谢过老奶奶,开始寻找遥河。她不知自己走了多远,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她到了遥河边等她醒来,她竟然就在遥河边上!莹又惊又喜,更让莹惊讶的是,她竟然可以在水中呼吸!她来到一座宏伟的宫殿里,这里很静,只有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华贵的衣服,高高的坐在大殿上。如果莹没有猜错,他就是王子!那个人望着莹说:“我叫凌,是个王子,你是来这的第一个人。找我有什么事?”“我的一个朋友一直昏迷着,你可以救他吗?”“我可以救他,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什么条件?”“我原是一个国家的王子,因为受了巫婆的诅咒,被困在这儿,等人来解触魔法,但解除魔法的那个人,会变成人鱼,生活在深海里。你愿意帮我解除魔法吗?”莹很为难,如果她帮凌解除魔法,就会变成人鱼,再也见不到阳;但如果她不帮凌解除魔法,阳就会成为植物人。为了她心爱的人,她帮凌解除了魔法。在变成人鱼之前,莹对凌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什么?”“去除我在阳心里的记忆!”“为什么?”“我不想让他找我。”“好吧。”莹看着自己的双腿变成鱼尾,她并没有后悔,只是有些不舍。“再见了,阳。”莹向深海游去。十年后,一个英俊的王子找到了她,那个王子是——凌。。凌对莹说:“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请你做我的王妃!”姐妹们催莹答应这门亲事因为和王子结婚就可以到陆地上去。可是莹心里清楚,她喜欢的是阳,而不是凌。“在和你结婚之前我想到陆地上看看,可以吗?““好吧,但要记住,十二点之前要回来,一定要回来!”莹看到鱼尾慢慢变成双腿,兴奋极了,“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来!”她来到海滩上,那儿坐着一个人,大大的眼睛,眉间带着一丝忧伤。阳看见一个女孩向他走来,坐在他身边,看着他,轻轻地笑。这个女孩好像见过,想起来像上辈子的事,莹坐在阳身边,两个人聊得很开心。莹说:“我真希望自己是一颗流星,虽然生命十分短暂,但那一刻却那么灿烂!”“你有什么愿望?如果我真的成了一颗流星,我会帮你实现。”“我希望找到生命中的那一半。”‘咚’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一颗流星划破了深沉的天空。阳终于想起了那个爱得让人心痛的女孩,可如今,他生命中的那一半,以消失在天边。星光如扬花般洒落在阳的肩上,而莹就是那个为了王子而变成泡沫的人鱼!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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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而最近,人类的城池接连被妖魔族攻破,损兵折将,剩下奇瓦拉大峡谷的天然屏障,只要这里攻破,首都难保。精灵族更怪,边境上的四十万精兵一夜之间,也被妖魔族神秘地杀死。精灵已经山穷水尽了,只好和人类联手对抗恐怖的妖魔,组成佛兰德联盟。而在遥远的森兰森林里,尼奥——这个神秘而年轻的武士,他拥有水的任何魔法,抱着他心爱的水晶剑,正在一个屋子里等待他的朋友们——神圣团,他们约好在这里见面。“对不起,我迟到了,尼奥。”一个文静、漂亮的女孩子拿着一根细细的金纤魔杖从外面蹦了进来,羞涩地说。她叫玛利亚,既是一个出色的医师,也是一个杰出的魔法师,拥有金的魔法,以辅助魔法为主。“没关系,快点进来吧。来,喝杯提神饮料吧!”尼奥大方地说。玛利亚腼腆地笑了笑,说:“谢谢。”边说边接过杯子。“你们好,我也来了。”一位英俊的武士背着一枝火枫枪,风度翩翩地走进来,那是大卫,当然拥有热情的火的魔力啦!当尼奥邀请他喝饮料时,大卫顽皮地说:“武士怎么能喝这个呢?”乐得尼奥和玛利亚差点喷饮料!“大家好,我们来了!”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哈,首先,那个女弓箭手当然是蒂娜,也背着一把雷电弓,她拥有雷电的魔力,是一位礼貌、美丽的女孩。这个冷漠一点的则是奥力克,他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手上拿着土擎魔杖,他也是一个魔法师,拥有土的魔法。“大家都到齐了,可以开始会议了吗?”尼奥微笑着询问其它人。“没问题。”其它人大声说。“好,现在,大家都知道妖魔族的大军势如破竹,逼近其它两族的首都。”尼奥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可是,我们应该明白妖魔族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的兵力,兵分两路还能进军神速,而且还是势均力敌的人族和精灵族。大家都应该意识到了那个东西已经出现了。”“没错,邪恶的恐惧之龙兄弟带着恐怖之石解开封印了。”蒂娜接过话头。“我们的前辈的封印失效了。”玛利亚沉思片刻,细声细气地说:“我们不如先到我们的前辈唯一还活着的——当年拥有火的力量的人,彼得吧!”“好,立刻走吧!”尼奥一声令下,他们早就跑出去了。尼奥的坐骑是青眼红龙,速度是整个大陆上最快的龙。飞得比蒂娜的箭还要快好几倍呢!它具有强大的火焰魔力。玛利亚的坐骑则是凤凰,它的眼泪和各种魔法都有疗伤的作用,速度也不错。这只星阵飞虎就是奥力克的,也是一只速度十分快的飞虎,而且还能飞,用头上的“北斗七星阵”发出厉害的“北斗光流”。“飞天牡鹿,你在哪?蒂娜到处喊叫。忽然,一只两侧长出翅膀的牡鹿从旁边跳了出来,恭敬地说:“主人,我在这里。”这里的动物都会说话,而且还很聪明。飞天牡鹿是一只会飞的鹿,在天空比较慢。但是在陆地上可是快得很,它的角会发出“幻影光流”,可以发出无数道幻影的光流,其中有一道追踪的“雷电震动光”,很厉害的。大卫的坐骑是令人闻之色变的芬瑞尔飞狼,是克露大陆上吞掉太阳的狼,后来被大卫的前辈打败了,最后芬瑞克飞狼洗心革面,就做了大卫的坐骑。它的嘴里可以发出当年它的祖先吞太阳的绝招——惊天火焰,只不过没有青眼红龙的火焰厉害。不一会儿,神圣团已经来到彼得家门前了。他们进去一看,蒂娜不禁惊叫起来。原来,彼得已经走了,留下一本残缺不全、薄薄的书,尼奥翻开读了起来:“恐怖之石是一种十分邪恶的石头,它能把一个人、精灵或妖魔——妖魔并不是全都是邪恶的,大部分都是善良的。提高他们的力量,但前提是把他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恐怖之石,任它支配。而灵魂一旦达到二十万个以上,恐怖之石可以搭起一道通往遥远的叫做地球的大陆的光之桥,让他们毁灭这一切。但是——“书到这里,后面的全部被粗鲁地扯掉,应该是很慌乱的情况下扯掉的。神圣团缓缓地走出小屋,忽然,玛利亚尖叫了一声,呆呆地指着小屋的树林的石桌上,大家顺着她手指看过去,竟赫然是彼得直挺挺的尸体,他的眼睛仿佛看到世上最恐怖的东西。玛利亚赶紧跑过去,徒劳地用魔法试图让他苏醒过来,尼奥看了看伤口,惊讶地说:“一招锁喉,师叔连拔剑的机会也没有。伤口已经被一种叫妖虫的东西咬得面目全非。”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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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决不苟延残喘。??安妮宝贝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诠释,让我泪流满面,痛彻心扉。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灵的冲击。我并不否认,因为当我初次了解到这个人的时候,他的一切着实带给我一种震撼。对,这就是所谓心灵冲击,只要震撼足够。它犹如潮水般一次又一次惊涛澎湃的侵袭着我的泪腺,一寸又一寸麻痹着我的思想。直至,在我的心中烙印下不可磨灭的幻觉,班驳深沉、支离破碎,一触即碎的是其中隐忍的伤痛与无奈。英国评论家曾评论过凡高,说:“他用全部精力追求了一件世界上最简单、最普通的东西,这就是太阳。”忘记了曾几何时,我一度在梦中看见文森特。凡高那蓬头垢面的身影以及那永不言败的眼神。梦中,他苍白的对我笑了笑,没有言语,只是或无奈或自嘲的笑了笑。接着便渐行渐远,直到我目光所不及的远方。取而代之的是他的作品。我分明看见那一幅幅画上写满了字,因为我对文字的敏感与执着,我拼命睁大眼睛,看见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那藏匿在画中的文字:“我渴望改变自己,想为自己的画道歉:他们最终是些痛苦的呼喊”“只要活人还活着,死去的人总还是活着。”“苦难永不会终结。”这是一种如此触目惊心的动容。尽管凡高的早期作品比晚期作品更为消极,但我不认为他在之后比以前好过。我很难想象是怎样的一种绝望,使得凡高绘出了令人心痛的作品。傲立于草丛中的蓝色鸢尾;盛开的嫣红桃花;咖啡馆外蓝的逼人眼的天;一望无际的麦田。我看见那依附在《向日葵》上的期待,还看见那依附在《星月夜》上的绝望,到最后,画中的文字变的扭曲,然后,支离破碎渐渐模糊。一点一点陨落。尔后,我醒来。看见枕头上一片湿润咸咸的那种。我是不得不承认,凡高以及他的作品确实让我感动,感动于他的画,感动于别人的感动。当我面对着他的画,那种期待与绝望并存的气息,便逼的我不自觉的心头一紧,如刀绞。我不敢对凡高高谈阔论些什么,正如我不敢说我懂凡高一样。但偏偏有一点,是我们注定都要铭记的。的那就是当凡高拿出手枪,缓缓对准自己扣动扳手时的心情。那是一种超越绝望的心情,那亦是一种无限憧憬的心情。绝望着今生的一切,憧憬着来世的美好。这是1890年7月27日,我们刻骨铭心、一个普通低调却张扬华丽的日子。这天的阳光明媚的有点刺眼。凡高伫立在法国的奥维田野间,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田野,凡高便也想开了。无所谓什么对与错,也无所谓什么生与死。无非就是身上多一个冰冷的洞,再无非就是不用在痛苦了罢,或许在另一个空间,有另一番光景等着他。于是真的,凡高的腹部多了一个洞,被枪射穿的洞。而开这一枪的凶手,就是他自己,文森特。凡高。凡高终其一生都在追求自己理想的美。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或许自己的血液流满一地是最美的?于是他对自己开了一枪。两天后,他如愿倒下了,唯一遗憾的是,他始终没有看见那幅杰作血液流满一地。不知他会否甘心。这天阳光依然明媚,照在地板上,一如两天前那般刺眼。而他,留给自己弟弟提奥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苦难永不会终结。”就这么一生终了。到去世,也只有《红色的葡萄园》被人买走。其余,被世人暂时的遗忘,直到后来它们价值连城。可惜凡高却早已解脱,无缘消受。他总是另人感动,另人不断的惋惜。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决不苟延残喘。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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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命宿命我漂浮在水中,只等那归来的宿命,轻轻地将我托起,然后在一片黯然中睡去。————正文————柳无絮孤身立在山崖前,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白雾,蔓延了整个山间,飘渺,虚幻,且漂浮不定。她只着了一件松松的软烟色宽袖长袍,6铭青花木簪并在发髻两旁,有序地斜插着。些许相思豆大般的晶珠缠在她披落的发丝上,风吹起来叮当作响,煞是好听,如墨色般的齐腰长发和衣襟随风飘摆,就如同一根根黑色的丝线,裹住了日辰的光逸。她漆黑的瞳子间突然闪过一丝寒气,随后又化作浅浅的淡定,如雾般,被风吹散。我静静向她走来,步伐轻盈,且无声响,终于在她身后五丈开来的地方定住了脚步。她说,“我想跳下去。”声音平静,并没有夹杂着半分感情。我问,“为什么?”她说,“跳下去后,就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了。”她虽然是背对于我,但我却可以看见她的两颊滑落下透明的液体。我苦笑,“那你有没有想过黯然?”她微微扬起头,深吸了一口深山里的空气,“我死了他会更好过点的吧……”我说,“但他并不知道真相,为什么不告诉他?”“告诉了他反而会让他更痛苦……不是么?……而我只希望他以后能快乐,这也是我这个做姐姐的惟一心愿了。”“我这有封他给你的信,你要不要看……?”“不用了……我看过了,那时候你还睡着……信从你袖子里掉出来了……所以我就看了……”“哦……”“你帮我带句话给他吧,就说月夜十五,西湖子畔。”我说好。于是我转身,走下山坡。我听得她暗暗叹息。她向来都是个桀骜不驯的女子,一把剑,一张琴,一壶酒,便可让她无忧无虑。而今望上去,衣襟上满是她的悲哀,那个女子,如今谁也看不出她就是天下第一的柳无絮。因为现在她的一身凌厉全被一种欲乘风而去的柔弱给湮没。她是全中原最好看的女子,而我叫铁寒清,只是京城一个有点名气的捕头罢了,只因与白王府上公子黯然是知己,所以受他之托,接下了那桩关于他母亲白王妃神秘之死的案子。而最终查明,杀黯然他母亲的人,便是天下第一的柳无絮,江湖上素来就有传闻她杀人手段残忍且杀人于无形。她所杀之人都是江湖人士,而白王府向来未与江湖人士结怨,她为什么要杀白王妃?这是我一直不明白的地方。直到——我找到她的那天。那天是满月夜,月光倾泻下来,印上了她苍白的轮廓遍地都是尸体,令人触目惊心。第一次看见她杀人,的确如传闻中的那般残忍,那些尸体仅仅在半刻钟就消失了,随后空气中散发出一种很难闻的味道。她一身墨黑流云袍,青色的剑刚刚归鞘,她缓缓转过身,道,“树上的人下来吧……”语气冰冷,浑身的杀气蔓延了整个树林。然后我跃下树,微笑地望着她。我向前走了两步,看着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冷冷地过了一遍。我不禁颤了颤。她冰冷的唇中吐出三个字,“你是谁?”我平静下心来,微带笑意的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杀了白王妃,对吧?”她突然冷笑起来,“呵呵……你怎么知道白王妃是我杀的?”我在她目光的巡视下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呓语,“因为我在案发现场发现了青花针,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柳无絮不仅是个用剑高手,而且还是个暗器高手呢,青花针应该是你独用的吧?”她的神色突然变得迷离,眼睛稍眯,“你在哪发现的青花针?”我道,“在白王妃的身体里和喉咙里。”她冷笑道,“我只是不明白,我明明刺得很深,你是怎么取出来的?”我道,“哦……那时恰好有一位医术高明的药师在随我处理另一件案子,之后我便把他请到那去帮忙,听说过医术界有种吸毒法么?就是运用气功将体内的毒从毛细孔中吸出来,因为起先我认为白王妃是中毒而亡的,毕竟白王妃身上无一丝伤痕,直到药师在吸毒时把毒针逼出来是,我才知道,凶手是你,只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杀她?”她道,“你听过‘血债血偿’这四个字么?”我点点头。她道,“其实我的真名是白黯离……”我睁大了眼,“那么你就是白王爷十年前迷失的女儿。”她冷笑,“呵,迷失?根本就是那个女人把我扔掉的,她还真会编呢……”我道,“那原来的白王妃也是……?”“不,我娘是被那个女人毒死的,然后又做出是我娘自尽的景象。”我苦笑,“白家人为何对外称白王妃带着郡主白黯离迷失了。”“那也是因为那女人,她为了能当上正室。”我道,“那你就是白黯然的姐姐了。”她颔首,“你告诉他了么?”“什么?”“是我杀了他娘。”“还没呢”“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他?”“你说呢?你希望我告诉他么?”“你就告诉他吧,但你别说我是他姐。”“为什么?”“以后再告诉你。”“那我到哪找你呢?”“这阵子我都会待在杭州。”“哦,知道了。”在我将是柳无絮杀了黯然娘的消息告诉黯然后,我看见了烛火下黯然的轮廓微微抬起,他默默闭上眼,用沉重的声音说,“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杀了她……脸上依旧平静,但我却觉得这个时候的黯然更可怕,我从未看见过黯然如此——静静地将痛苦埋在内心里,独自忍受那份痛苦的煎熬。我愣愣地看着他的侧脸,默不作声。半晌,我听见他道,“寒清,帮我送封信给柳无絮。”我说好,“那信呢?……”他说,“明天清晨于你。”说罢睁眼,起身离去。次日清晨,我骑在马上,黯然把一封用白色信封包好的信递给我手上,随后嘱咐我,一定要交给她。眼中满是坚定。我把信收好后,对他道了一句,“放心”,便扬鞭而去。我是在夜未央时找到无絮的,她住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虽说这样,但那却是望月最好的地方。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醉得不能在醉了,但她却还是一味地往杯子里添洒,满上,然后一口饮尽。我站在门槛外,看着她的脸在月光下格外秀丽。然后我走了过去,夺过了她的酒,用责备地语气道,“别再喝了!”她居然笑了一下,然后问,“凭什么?”“凭我是你的朋友!”“朋友?我白黯离没有朋友……”“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但只要我相信你是我的朋友就行了。”“你是京城女名捕铁寒清吧?”“是。”“我可以叫你寒清么?”“当然可以。”接着我听见了“咚”的一声响,无絮的身子扑在了桌子上,眼睛已闭上了,我靠近她,结果发现她的右手上像是纹了一朵花一样,红色的,炫灿了我的眼睛。我突然惊叫起来,“百花散!”难不成那天那群与浮花交战的黑衣人是百花教的?我暗暗想,我清楚,百花散的作用是利用蛊虫吞食毒者的内力,而一个习武之人无内力则如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般,在中毒后的五天,中毒者的右手上会形成一朵红色的花且中毒这的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那么她这么拼命的喝酒岂不是想用酒气来掩盖她身上的毒香?我看了看她,如此美丽的女子若没卷入家庭纠纷,若没踏入江湖,安安心心地做他的郡主,一定能找户好人家,开心地过一辈子。下弦月,高高挂在黑夜中,孤寂地守护着它唯一的一点光芒。无絮亦是如此。那只是昨夜的事,还有昨夜的月,既然都过去了,又何必再去想了呢?我清了清神。再回头看了无絮的背影一眼,随后匆匆离去。(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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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的无奈第十四章:开学第一课由于昨天胡思乱想睡得太迟,早上醒来已经快要迟到,我着急忙慌穿衣服,在出门时,系好了最后一颗扣子。玉儿在后面问道:“小姐,今天第一天上学,东西准备好了吗?”我一听这话,拍了拍脑门:“我都忘记了。”说着,去找唐苏媚,她也去上学,我去问问她。来到“羽曳阁”我一个箭步跃上台阶,使劲敲着门,大喊:“姐,姐,快开门。”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开门,我看了一眼,是姐的贴身丫鬟,夏月打着哈欠,缓缓开门:“谁呀,敢打扰我睡觉?”睁开眼一看,吓得两腿发抖,把自己藏在门后,问道:“二小姐大驾光临来这儿是干什么?”我白了她一眼,说:“我找我姐,没打扰你吧?”一听这话,夏月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大小姐早就出去了。”我大惊:“什么?”夏月哆哆嗦嗦:“大小姐说今天开学,所以起了个大早,花了好长时间梳妆打扮,刚刚出去,还带了另一个丫鬟,叫冬麦……”我早就没有耐心听夏月的唠叨,马上如离弦之箭般跑出“羽曳阁”,来到大门口,马车走了,扬起一阵阵尘土,我捂住鼻子,咳嗽几声,向马车挥手致意,大喊大叫:“等等我,快停下来!”冬麦撩起绸布,看着我,冷笑一声,缩回头,说:“小姐高明。”唐苏媚悠闲地打量着自己的纤纤玉手,漫不经心地说道:“爹叫我等唐锦葵,我就说唐锦葵睡得太迟,等不及,所以只好出发了。”冬麦接下一句话:“所以,二小姐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映象。”唐苏媚嘴角抽动一下,眼里放出骇人的光芒:“唐锦葵,不要跟我抢男人,否则你会死的很惨。”(她还不知道楚逸阳要结婚了)。我累了,蹲在大门口休息,双手托腮:“今天怎么这么衰啊。”正当我唉声叹气时,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我面前停下,楚逸阳撩开布帘,说:“小葵,快上来。”我站起来看着他,这时,铃兰探出头来,冲我微笑。我笑了,一步跃上马车,坐在里面。我很奇怪,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会迟到啊?”楚逸阳打开话匣子:“你这头猪昨天被雨淋湿了,肯定很难睡着,所以我们就来接你了,果然不出我所料……”楚逸阳越说越高兴,到最后手舞足蹈起来,铃兰盯着我的神色,楚影辰不停咳嗽,提醒楚逸阳,可楚逸阳哪听得进去?我深吸一口气,笑着对楚影辰说:“影辰,把铃兰的眼睛捂住了。”楚影辰咽了口口水,他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把铃兰的眼睛捂住了,我一看,马上转过身去,对楚逸阳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又一拳挥过去,被楚逸阳拦下,同时他伸出一巴掌向我打来,我闭上眼,可没有任何痛楚,我眯着眼,楚逸阳的手只离我的脸一寸许,楚逸阳向我挑挑眉,好,你不打,我打,我一拳过去,楚逸阳惨叫,楚逸阳想打我,却又舍不得,护住自己的脸,又怕其他地方遭受我的毒手,我握着拳说:“这是你自找的,别怪本小姐辣手摧花。”楚逸阳无处诉苦,只好坐着,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有些不好意思,偷偷靠近楚逸阳,扯扯他的衣角,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楚逸阳依旧高傲着,可双眼里的喜悦已经出卖了他,马车颠簸了许久,才到学堂,我下了车,一股浓厚的油墨味道向我飘来,我拉着铃兰的手蹦蹦跳跳来到草地上,楚影辰扶着楚逸阳,给他吹着气,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楚逸阳悲惨地说:“我哪知道呀,要是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小葵说三个字。”“哪三个字?”楚影辰来了兴趣,楚逸阳抚摸着伤口,说:“我错了。”楚影辰笑了,搀着楚逸阳来到草地上,夫子和众学生已经恭候多时了。我看看他们,穿的好华贵,我和铃兰的衣衫反倒显得与众不同,唐苏媚向我走来,不住的赔礼道歉:“妹妹,对不起,你瞧姐姐这记性,姐姐真是的,该罚。”冬麦也帮着主子说话:“小姐记起此事后,一直很懊悔,想跟你当面道个歉。”我看着唐苏媚做作的表情,不想多说什么,只是一句话:“我原谅你,我要和铃兰说话,失陪了。”唐苏媚尴尬的应付着:“好,好。”这时,一个女子走过来,上穿菊纹罩衣,下着百褶如意月裙,外套丝花烟罗衫,很漂亮,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媚的感觉,那眼睛就像一潭深水,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她走到唐苏媚身边,傲慢无礼的问道:“这两个女叫花子是谁?穿得这么破烂,外面的门童怎么放她们进来。明天叫那些门童别来了。”铃兰看不惯她的气焰,在她的裙子上踩了一长串黑脚印,叉着腰:“现在你不是跟我们差不多吗?”那女子伸起手掌,一巴掌打了下去,铃兰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我连忙跑到铃兰身边,等待着疼痛的来临,可过了半天,我什么也没有感觉到,我睁开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楚逸阳抓住女子的手臂,眼里放着嗜血的光芒,我看见那女子的手腕青了一大片,疼得杀猪似的叫起来,楚逸阳放掉她的手,冷冷地说:“以后,你再敢欺负小葵和铃兰,后果自负。”女子握着手腕,说:“我就欺负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楚逸阳冷笑一声,手反剪后面,问道:“你是谁?”女子高傲的扬起头,说:“我就是当朝宰相的女儿——水秀。”楚逸阳笑着:“那你知道你刚才要打的那个人是谁?”水秀满不在乎地说道:“是个卑贱的人罢了。”我有些生气了,来到她面前,说:“你老是站在高处,就不能友好一点么?”水秀一甩袖子,高傲地说:“我愿意。”说着,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哼了一声:“你是谁,有什么资格教训我?”我双手叉腰,踮起脚,盛气凌人地说:“反正比你好。”水秀看瞪了我一眼,说:“你什么货色?跟我比。”我深吸一口气,说:“你不要瞧不起人。”水秀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我就瞧不起你,怎么着?”我被逼得没法子,只好冲她大喊:“你,你不要脸。”水秀一听见这话,眼里闪过一丝恨意,扬起玉手,又要向我的脸打来,我接住她的手臂,顺便赏了她膝盖一脚。楚逸阳看着这一幕,失声笑了,小葵还是一如既往的泼辣。水秀揉着膝盖,嘴吸着气,还口齿不清的说着:“你给我等着,我一会告诉我姑姑,我姑姑是珍妃。”铃兰若有所思的点头:“我知道珍妃,心狠手辣,气度狭隘,不过人长得挺漂亮,就是靠这张脸蛋,他们一家才光宗耀祖,他弟弟才做了宰相。”水秀说:“算你们识相。”我一脸不屑:“不就是珍妃,我打你是因为你口吐脏话,告诉你姑姑,姑姑也未必帮你。”水秀似乎觉察出什么不对劲:“你什么意思?”楚逸阳潇洒的挥着扇子:“我是四皇子,她是铃兰郡主,她是将军之女,唐锦葵。”水秀有些慌张:“你们空口无凭。”唐苏媚扭着水蛇腰站到我们这边,说:“水秀小姐,你对我妹妹太无理了,亏我一直把你当作好朋友。”水秀一听这话,脸色惨白:“苏媚,是你要我这样做的,我看在你是我好朋友的份上才帮你,没想到……”水秀还要继续说下去,唐苏媚马上打断:“几位,我们去那儿坐坐。”我点点头,楚逸阳和铃兰见我点头他们也答应,楚影辰少数服从多数,趁我们走远,唐苏媚对水秀说:“多谢帮忙。”水秀挥挥手,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更何况在御花园她跟逸阳哥哥那副亲密样我就不服。”我走在后面,低着头,突然间,撞入一个拥抱,我往旁边一看,楚逸阳妒火中烧看着我,我往上一看,是云天,长相儒雅,清幽的眸子多了些笑意,金色阳光洒在他纤长的身影上,微风如爱恋他的女子,温柔的吹起他的月白色长袍和乌黑青丝,清雅如歌的身影有些消瘦,带着莫名的寂寥落寞。我脸烧得通红,连忙退出云天的怀抱,不住道歉:“对不起,云天。”云天不甚在意,看着我面红耳赤的表情,不由得自嘲的笑笑,平静无波的心第一次因为一个女子的出现而起了涟漪,小葵?她果真如传言中那般绝美轻灵,调皮善良呢。想起她猜谜泛舟的情景,纪如风的心里涌起一股温柔的暖意,唇边也不由自主绽放一抹清雅温柔的笑容。我有些奇怪,伸出五指在云天面前晃晃:“云天,你没事吧?”云天低头正对上眼前女子清澈的双眸,说:“没什么,小葵,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学生了。”我有些不解:“为什么?”云天点点我的鼻子:“因为我到这里来任教。”“真的?”我有些不可置信,云天点点头:“真的。”“太棒了!”我拍着手绕云天一圈,云天笑着,好灿烂,刹那间,我忽然感觉云天的笑好阳光。一边的楚逸阳气得手紧紧攥成拳,酸溜溜地问铃兰:“云天是不是比我好?”铃兰笑了,这个傻哥哥,明明很爱小葵,都吃醋了,铃兰忍住笑,说:“没有啦,哥。”楚逸阳看着眼前的人儿,实在忍不住,冲上前去,以“母鸡护小鸡”的架势把我挡在身后,有些严厉:“云夫子,现在应该报到了。”云天锤锤脑袋,说:“瞧我这记性,小葵,再见。”这一句话挑战了楚逸阳的忍耐极限,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向云天咆哮:“你不能叫她小葵。”他可以容忍铃兰叫小葵,因为她们是姐妹,他可以容忍楚影辰叫小葵,因为影辰对锦葵只是兄妹感情,但是他不容许一个男人叫她小葵,尤其是像云天这样优秀的男子。我有些反感:“为什么不可以?”“因为,因为,你是,是我的,是我的……”楚逸阳本来想说女人这两个字,但是十天后就要结婚了,小葵会被自己拖下水,有辱她的名声。看着楚逸阳涨红的脸,我感到好笑,绕过他,来到云天面前:“云天,你任教的话,我会很开心。”云天有些不相信:“真的?我点点头,笑容像阳光一样给人温暖:“当然。”楚逸阳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他拉着我的手,硬是把我拖到一个角落,警告我:“小葵,以后你不许再看云天。”我甩甩被他捏疼得手,不解:“为什么?”楚逸阳皱起眉头:“什么为什么?反正不可以。”我不在乎地说:“我就看,你又不是我谁?”“你,你,你个死猪婆,没有我的命令,你不准看!”楚逸阳冲我大喊大叫,当然,我也赏了他一脚,生气地说:“你有什么资格冲我大喊大叫。”楚逸阳捏着我的脸蛋,说:“猪婆,你不要挑战我忍耐极限!”我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扭,楚逸阳惨叫一声:“你个死猪婆,这样对我。”我又打了他一顿,趁打的时候,铃兰来到云天身边,施了一个万福,说:“云夫子有礼。”云天抱拳还礼:“参见铃兰郡主。”云天看着前面打闹的两个人,有些感伤:“他们很开心。”铃兰摇摇头,说:“可在开心的外表下却是悲伤。”云天不解:“请恕在下愚昧,不知群主何意。”铃兰淡淡地说道:“不知道也好。”说完,来到我和楚逸阳身边,劝解道:“小葵,别打哥哥了。”我拢拢凌乱的头发:“要不是铃兰劝解,我才不饶你!”说着,走开了。云天叫学生来到草地上集合,说开学第一课试武功,大家一个个试过去,楚逸阳舞了一段剑,剑法不错,那些在场的女生一个个兴奋过度,脸涨得红彤彤的。我扁扁嘴:“楚逸阳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段剑舞吗?”铃兰拉着我的手:“小葵,你就别生哥哥的气了。”我点了一下铃兰的鼻头,说:“好吧。”云天捧着册子,报名字:“下一个,楚影辰。“楚影辰是一段枪挑,这个架势,我想起了岳飞。女生当时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呼。“下一个,楚铃兰。”铃兰从怀里取出双刃,开始舞起来,飘逸的身法,那灵活的双手,比楚逸阳好多了。男生看得也是如痴如醉。铃兰好了以后,云天报名字的时候,有一丝我不易察觉的笑容:“小葵。”他合上册子,看着我,眼神似乎告诉我,不要怕,有我在。楚逸阳一看,气得要死,马上走出去理论,被铃兰死命拽住。我取出软鞭,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缭乱。楚逸阳一边看一边点评:“小葵就是不一样,选得武器也不一样。”铃兰郁闷的看了楚逸阳,不给予发表。比武总算告一段落。云天宣布放学,大家都特别惊异,云天解释说:“因为是开学报到,所以下午放假。”顿时从人群中爆发一声声欢呼,唐苏媚来到楚逸阳身边,说:“阳哥哥,你能否陪我回家?”楚逸阳支吾着,不知如何作答,我幸灾乐祸的看着,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水秀来到楚影辰身边说:“太子哥哥。”楚影辰一惊,咳咳嗓子:“水秀,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逃走了。云天来到我身边,柔情款款:“小葵。”我应了一声,并未作答,云天继续说:“下午你能否陪我?”我连忙推辞:“下午不行。”云天脸上的表情有些失望,说:“那好吧,不打扰你了。”楚铃兰又出马,只不过这回,直接把楚逸阳拉回来,一言不发。我吐吐舌头,转身骑马回到宰相府。下午好无聊,铃兰有事,神神秘秘的,楚影辰不用说自然陪铃兰去了,楚逸阳又不能找,好无聊。黄昏,我来到花园。唐府汇集了南北园林的精华,微黄的白桦,深红的枫树,风一丝一缕拂面而来,让人感觉正游走在一幅色彩绚烂的风景画中。日落时分,天边的一片火烧云把最后的灿烂渲染的淋漓尽致。太阳躲在闲云背后偷懒,光芒把白云染成怡人的酥黄。太阳知趣地渐渐退去,剩下一丝残余的红,但得夕阳无限好,又何愁近黄昏呢?我立在阁楼上,落日余辉把我的身影煎成一幅清新疏淡的水墨丹青。我身着一袭白纱沐浴在阳光中,周身象笼着一层薄雾,衣袂秀发随山风微摆,飘然若仙似有出尘之态,仿佛就要乘风归去一般。“真的好无聊。”这是我对下午的评价。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