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的狗
说起狗,肯定谁都不陌生。但是你们知道有过狗和人的故事吗?大家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人们经常传颂忠狗保护主人的故事或事件。媒体也经常报导,狗如何爱主人,甚至主人死后,狗不吃不喝,绝食而死。意大利最近有一只狗跟主人生了同样的病,并和主人同一天死,引发人们议论纷纷。
据意大利〔共和报〕昨天报导,意大利特尔尼市住着一个六十七岁叫简法兰柯的老太太,养了一只混种母狗,现在十五岁大,名叫朱蒂,朱蒂于简法兰柯相伴为生,形影不离。后来简法兰柯生病住院,朱蒂经常到医院看望主人,趴在病床旁不肯离开。后来朱蒂也病了,经兽医检查发现,朱蒂跟简法兰柯得的居然是同一种病,都是哮喘。朱蒂跟简法兰柯一起病情恶化,上星期她们在同一天死亡,如此巧合,让人唏嘘!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做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所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孝;那些我们最密切和亲近的人,那些我们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而成为叛逆。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惯会在我们成功时来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犬。不问主人是否穷困或宝贵,健康或病弱,犬都会守在主任的身旁。 只要能靠近主任,即使地面冰冷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也会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它仍会舔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而受的创伤。假若命运的捉弄,它的主人在世界上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只忠诚的犬只求陪伴主人,有难同当,对抗敌人,此外毫无奢求。当万物的结局来临,死神夺取了主人的生命,尸体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时,纵使所有的亲友都各奔前程,而这只高贵的犬却会独自守卫在墓旁。它仰首于两足之间,眼睛里充满悲伤,却仍机警地守卫墓地,忠贞不渝,直到死亡。
动物学家告诉我们,远古时代,世界上还没有犬,只有类似野狼的动物生活在荒野上。这种野狼经过驯化之后,成为原始意义上的家畜,一般推测,家狗的祖先就是狼或狐狼。当以狩猎为生的古人发现史前犬类动物比其它动物更易交往,也不那么凶猛,性情较好而且顺从,于是便开始了漫长的驯服和利用狗的历程。当然,起初的狗仍只是纯野生狗,而后才逐渐被人类驯服,豢养成家狗。 在近万年之前,波斯人和希腊人就开始饲养狗这种家畜。在中国西安半坡遗址和常州圩墩遗址中,也发现了犬的骨骼。可见,我国养犬的历史也有约五六千年之久了。 狗是人类的善解人意的朋友,比任何走兽都善于适应环境。它还会协助人完成计划,照顾人的安全,帮助人,保护人,诌媚人,它会用勒勉的服务,用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它以依恋人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它不像人那样有思维的能力,但是它有情感的热力。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 我们生活在这个日益机械化、自动化和城市化的经济社会里,养一条狗,能使一个人、一个家庭和自然界重新连接起来,这种联系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完美。
所以,从现在做起,从我们做起,我们要善待狗,也要善待和狗一样的小动物,与他们和平共处!
忠弈
这不公平!生前,是谁为晋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是我司马懿!那为何如今却使我落得个十八层地狱的下场?而孔明,他只不过是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失败者,又为何他能位列仙班?孔明,我们要来做个了断!”司马懿忿忿不平道。
孔明闻之,相约司马懿八月十五日在天庭瑶池相见。
十五日这天,瑶池四周鸟语花香,环境清幽,只是蟠桃尚未结出硕果。司马懿在白无常的押送下,桎梏着手脚出现在孔明面前。孔明笑着挥了挥羽扇,手铐脚镣倾刻就消失了。“坐吧!”孔明指着对面的石凳。司马懿仍是忿然,重重地坐了下来。
“你说,我们该怎么个了断才算公平?”孔明笑道:“不如一棋定胜负如何?”孔明轻轻挥了挥扇子,面前出现了一桌棋。但奇怪的是,整个红方棋子只有一个“兵”,而黑方棋子则一应俱全。“你请!”孔明将羽扇指向棋盘。司马懿心存疑惑,“难道他又想诈我?”苦思冥想着孔明又想耍什么鬼把戏。而孔明,则依旧笑意盎然。“管不了那么多,反正他只一个兵是不可能胜过我的。”司马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黑方棋子。
黑棋子在司马懿高深的谋略下阵法显得变幻莫测,阵中心压着一团深厚的黑气。而孔明棋盘上的那一只兵则孤伶伶地呆在河界的一边,显得是那么不堪一击。
没有沮丧,没有惊慌。孔明依旧满脸笑意,挥了挥羽扇,口中念道:“去吧!”
兵被这一声去吧唤醒了。兵生前曾追随丞相南征北战,逐鹿中原,满怀着兴复汉室的希望。但随着丞相在五丈原长逝,兵的希望也破灭了。于是,兵饮恨自尽,追随丞相而去。如今,居然听到了丞相的呼唤有机会再为兴复汉室效力,自然是欣喜万分。兵上得阵来,但见司马懿十万大军,个个兵强马壮,心中不免恐慌,恐怕结果……不,不会的。丞相神机妙算,一定有锦囊妙计。兵翘首等待着,而丞相却迟迟不肯发号施令,而是对兵说:“去吧,去完成你未了的心愿。”“什么!要兵我独自去面对?”丞相点点头示意。
不容遐想,司马仲达的十万大军已经越过河界浩浩荡荡地杀来。兵提起钝刀,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兴复汉室,还于旧都,一定不能让丞相失望。”
“来者何人。”只见一位背上附有“马”字的年轻将领吼道。“我是诸葛丞相手下的一位士兵。”“哈哈!就你,快快前来送死!”“少废话”。兵提着钝刀冲上前去,破损的盔甲在慢慢松散,对方骑着白马,握着长枪,气势汹汹地杀来。黑“马”一击“横扫千军”,红兵一击“白鹤亮翅”,俩人打得难解难分。几百回合的厮杀过后,兵渐渐有些力不从心。黑“马”见此机会,立马一枪刺来,正中兵的手臂,兵握刀的手颤抖着,刀慢慢地从兵的手中下滑。“不,不能丢下刀,刀是我的生命。丞相对我这么器重,兵怎能让丞相失望。”兵咬了咬牙,奋力地向对方杀过去,对方见兵毫无章法的拼杀慌了,一不留神被兵斩落于马下。
“让我来会会你。”一位背后附有“车”字的壮年将领骑着火红的赤免马,横着七尺方天画戟,头戴五彩琉璃冠,身着紫金铠甲袍,迅猛地冲来。只听“车”大喝一声,山摇地动,天崩地裂,果然有万夫不当之勇。“车”手舞画戟,一上来便是一阵必杀技,打得兵毫无招架之力,兵身上的铠甲已残破不堪,身上伤痕累累,眼看着兵就要倒下去。但兵心中突然迸发出一股更强烈的信念:“成败在此一举,我不能输,我肩负着复兴汉室的伟大使命,战败了,如何面对丞相,如何光复汉室?”这时,兵觉得身上的痛楚都消失了,拼死战斗着。“车”吃了一惊,又好似明白了什么,忽然骑马退开,向后横指着一条道:“让他走吧!”兵虽不解,但仍拖着身子朝“将”营扑去。
……
寒风凛冽,百花凋零,天地同悲。放眼望去,不远处“将”稳骑于战马之上,身披厚重灰色铁甲,头戴深黑色玄铁冠,双手握剑,昂首挺立。这是何等的气势,何等的威严,一派封建君主的气势,“将”缓缓前来,每走一步,兵感到了死亡的威胁,周围一片静默,空气凝固,大地颤抖。
决战来临了。兵紧握手中的钝刀,知道这一战凶险异常,所以更不敢懈怠。这时,“将”却脱下了他那黑冠,令兵惊奇的是,“将”的脸竟如此苍老,很显然“将”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者,“将”带着缓慢低沉的语气说:“汉室诚不可复也,乃大势所趋。卿且退去,孤欲将天下与卿平分,坐断中原,共同行乐如何?”远处,一阵清幽渺远的歌声伴着风儿吹来,好暖和。兵的心有些许触动。不,不能这样。“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我随丞相南征北战,逐鹿中原,九死一生,为的就是一个理想,那就是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纵然,我明白汉室日渐衰败,君主只顾享乐,但身为汉室子民,‘受之于其,当还于其’。效命疆场,裹革还尸,为皇尽忠是兵的灵魂。这不是愚忠,而是真正的大忠。来吧!让我们来决一死战吧。”兵大喊一声,怀着赤胆的忠心,以及对汉室永不磨灭的爱,奋力砍去。只听“砰”的一声,“将”和兵都倒了下去……
倾刻,阴霾消散,云高天清,棋局结束了。孔明以一“兵”战胜了司马仲达的十万大军。
“这怎么……怎么可能。”仲达满脸惊愕,接着被白无常押回了地府。
孔明笑而不语,站了起来,遥望着蟠桃园。所有的蟠桃都结出了硕大的果实,而在万千桃树中央,却有一颗发出闪闪金光的果实,它就是“忠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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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狗狗的品种很多,但无论它们是聪明还是愚笨,是高大还是矮小,是活泼还是沉默,是可爱还是丑陋,无论它们的品种的差别有多么大,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忠实。当主人高兴时,它也回显得特别兴奋,和主人一起玩耍。和主人一起奔跑在绿色的草地上玩耍是它最幸福的时候。玩累了,它会吐着舌头和主人一起在草地上休息,两只水灵灵的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主人,好像一眨眼的工夫,主人就会消失似的。只要主人摸摸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就会显得特别兴奋或者闭上眼睛很享受似的体验着。当主人伤心是,它也会忧伤地看着主人,耷拉着耳朵听着主人那悲伤的倾诉。当主人气愤时,要打它,它只会默默地承受着,从不支一声。等主人气消后,它又会和主人十分要好了。总之一句话,它只会记得主人对它的好,从不记主人对它的坏。这就是狗。是我们人类最好的知心、忠实朋友!3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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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狗我家有一只忠实的狗——大黑,它长得既没有毛狮狗那样可爱,也没有哈巴狗那样好看,全身披着一件黑大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十分普通,但我却觉得它很忠实。在夜幕的掩护下,一些狡猾的小偷常常敲窗入室,偷盗人家,有一次,一位小偷用这个方法一连偷了好几户人家,准备偷我家时,被大黑发现了,它瞪着眼睛一边向小偷猛扑过去,一边发出汪汪的叫声,爷爷奶奶也闻声而来,吓跑了小偷。这一次,周围的好几户人家都被小偷抱劫一空,只有我们家没有被偷。我们要搬家了,因为小区里不能养狗,所以我们只能依依不舍得把大黑送给一位亲戚,带大黑走时,它赖在地上,死都不愿走,拴在它脖子上的那根绳子差点儿把它给勒死,不断发出“恩恩”的叫声,最后还是爸爸抱着它走的。但是有了新家的大黑很不安分,每天都要去我老家转好几圈,每次总要在老家门口瞧了又瞧,盼着主人回来。当我们去它的新家看它时,它还是那么恋旧,总是围在我们身边,摇头晃脑的;走时还跟着我们追,不停地叫着。也许,在大黑心里,是多么想每天都能看见自己的主人啊!大黑,你真是只忠实的狗!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语言清新活泼,描写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篇幅短小精悍,值得一读。5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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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狗说起狗,肯定谁都不陌生。但是你们知道有过狗和人的故事吗?大家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人们经常传颂忠狗保护主人的故事或事件。媒体也经常报导,狗如何爱主人,甚至主人死后,狗不吃不喝,绝食而死。意大利最近有一只狗跟主人生了同样的病,并和主人同一天死,引发人们议论纷纷。据意大利〔共和报〕昨天报导,意大利特尔尼市住着一个六十七岁叫简法兰柯的老太太,养了一只混种母狗,现在十五岁大,名叫朱蒂,朱蒂于简法兰柯相伴为生,形影不离。后来简法兰柯生病住院,朱蒂经常到医院看望主人,趴在病床旁不肯离开。后来朱蒂也病了,经兽医检查发现,朱蒂跟简法兰柯得的居然是同一种病,都是哮喘。朱蒂跟简法兰柯一起病情恶化,上星期她们在同一天死亡,如此巧合,让人唏嘘!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做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所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孝;那些我们最密切和亲近的人,那些我们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而成为叛逆。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惯会在我们成功时来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犬。不问主人是否穷困或宝贵,健康或病弱,犬都会守在主任的身旁。 只要能靠近主任,即使地面冰冷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也会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它仍会舔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而受的创伤。假若命运的捉弄,它的主人在世界上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只忠诚的犬只求陪伴主人,有难同当,对抗敌人,此外毫无奢求。当万物的结局来临,死神夺取了主人的生命,尸体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时,纵使所有的亲友都各奔前程,而这只高贵的犬却会独自守卫在墓旁。它仰首于两足之间,眼睛里充满悲伤,却仍机警地守卫墓地,忠贞不渝,直到死亡。动物学家告诉我们,远古时代,世界上还没有犬,只有类似野狼的动物生活在荒野上。这种野狼经过驯化之后,成为原始意义上的家畜,一般推测,家狗的祖先就是狼或狐狼。当以狩猎为生的古人发现史前犬类动物比其它动物更易交往,也不那么凶猛,性情较好而且顺从,于是便开始了漫长的驯服和利用狗的历程。当然,起初的狗仍只是纯野生狗,而后才逐渐被人类驯服,豢养成家狗。 在近万年之前,波斯人和希腊人就开始饲养狗这种家畜。在中国西安半坡遗址和常州圩墩遗址中,也发现了犬的骨骼。可见,我国养犬的历史也有约五六千年之久了。 狗是人类的善解人意的朋友,比任何走兽都善于适应环境。它还会协助人完成计划,照顾人的安全,帮助人,保护人,诌媚人,它会用勒勉的服务,用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它以依恋人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它不像人那样有思维的能力,但是它有情感的热力。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 我们生活在这个日益机械化、自动化和城市化的经济社会里,养一条狗,能使一个人、一个家庭和自然界重新连接起来,这种联系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完美。所以,从现在做起,从我们做起,我们要善待狗,也要善待和狗一样的小动物,与他们和平共处!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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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小狗在我家楼下有一位老奶奶,老奶奶家养了一条小狗叫白白,它长得很可爱,全身雪白雪白的,圆圆的脸,锋利的牙齿,小小的鼻子一双闪着光的眼睛,眨起来像是在说话呢!短短的尾巴,摸起来感很舒服。白白很忠实。老奶奶出去买菜了,白白就会在家门口前走来走去的,像警卫一样,没有老奶奶的允许,谁也不能进它家门。有一次,老奶奶出去买菜了,一位小女孩看到了白白,小女孩觉得白白长得很可爱,就跟她妈妈说:“妈妈,这只小狗长得好可爱,我们把它抱回去养吧,好吗?”“行!”她们刚抱到白白,白白就叫了起来,不过最终白白还是被带走了,老奶奶回家后,发现白白不见了,老奶奶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白白,老奶奶很伤心。白白在小女孩家里不吃不喝,一天晚上,白白在她们睡觉的时候,偷偷地跑出去了,白白凭记忆,最后找到老奶奶的家了,白白在门前叫了几声,老奶奶听到狗叫,以为白白回来了,就把门打开,老奶奶看到真的是白白,很高兴,白白也高兴地直摇尾巴。白白和老奶奶终于又在一起了。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很忠诚,甚至比人还要忠实。4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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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狗_500字看见他人带着狗出来玩,我就想起家中本来养着的一条狗,它如今已经死了。它生前十分勇猛,也十分忠诚,比松鼠聪明、忠实主人。那是它全身黑白相间,毛软软的,摸上去十分舒服,它尾巴没松鼠那样蓬,那样大。但十分有力。它睡觉的时候和松鼠一样都会打呼噜,它睡觉的时候缩成一个圈,我将纸盖在小狗的身上。小狗不像松鼠那样反应力快。小狗丝毫没有动一下。小狗慢慢的长大了,成了一只大狗。有一天,我带着狗去楼下的草坪上玩,小狗活蹦乱跳,但还是十分听我的话。我们正玩的高兴的时候,突然危险降临了,一条五彩毒蛇向我们缓缓靠近。我呆了一两秒,突然反应过来,准备跑的时候。蛇一下子跳到我的小腿上,我使劲的甩,蛇还是紧紧的缠住我的小腿。忽然腿上轻多的,又来了一条蛇,它们打了起来,我连忙跑在前面。我还以为小狗已经跟来了,回头一看,小狗还在那里看两只蛇打架。我又跑回去,两只蛇好像已经商量好了一起来攻击我们。向我的方向来,我还在朝小狗哪里跑,根本没注意两只蛇,我跑到小狗的面前,也是两只蛇的面前,我抱起小狗。小狗跳了下去将两只蛇的头按在地上,在狗爪抓,一只蛇躺在地上,我想一定是狗胜利了,突然蛇头举了起来咬了小狗一下,两只蛇最后还是死了。小狗跌跌撞撞的朝我这边走来,慢慢的,慢慢的小狗倒下了,我立刻抱起小狗做在草地上独自伤心。这样我失去了最好的宠物,最好的伙伴。我整整伤心了一天。55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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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可爱的小狗今天,爸爸买来了一只小狗。我们可喜欢他了。他全身长满了黄褐色的绒毛,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黄球。近看,他那圆圆的、大大的脑袋也就像一个小球了,非常可爱。大大的脑袋上贴着一对长长的耳朵,跟邻居家的狗都不一样呢!尾巴也长长的,像一根鞭子。我家的小黄狗不仅长得讨人喜欢,而且非常忠实。每天他都勤勤恳恳地在我家门口看家。要是有陌生人来了,他就会“汪汪”地大叫,要是那个人不识相,他甚至会追着他们叫。可是,一看到我们主人回家了,他就摇起那长长的尾巴,跟着我们走东走西,好像特别开心,常常想贴着我们呢!小黄狗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也是其他狗最大的特点——喜欢吃骨头。记得有一天,爸爸从菜市场买了许多骨头,妈妈做了个红烧排骨。吃饭时,我不小心把一块骨头掉到了地上,他就马上跑到骨头旁边,快速地叼起了骨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没过几分钟他就享受完了。这下他可不放过我了,又在我的脚旁蹭我的脚,咬我的裤腿,还不时地摇着尾巴,那样子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再给我一个骨头吧!”瞧!这就是我家的既忠实又可爱的小狗。4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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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忠实的朋友——狗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强健。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3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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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忠实的老狗有一户人家,家门口有一条老狗。半夜,一个小偷准备到那户人家去偷东西,被这条狗发现了。狗说:“你想干什么?”小偷假装好声好气的说:“我想进去喝杯茶,让我进去吧!”“你一定不怀好意!”狗很机灵地说。“那,我给你一块肉,你让我进去吧!”小偷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用肉跟主人比,还是主人重要。”狗说“那你太孤单了,我送你一条小狗做你的儿子吧,你让我进去吧!”小偷换了种口气说。“不,我不孤单,我有爱我的主人呀!”狗很忠实的说。“你这条死狗,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小偷生气的说。“我不会让你进去的!”老狗说。“啪!”小偷开枪了,老狗牺牲了。后来,人们抓住了小偷,小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25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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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的小故事陈忠实是《白鹿原》的作者,今天的逝世令我们非常感伤,今天就由小编就来分享一下陈忠实的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1992年早春的一个下午,陈忠实写完《白鹿原》的最后一个字。之后,他对妻子说:“我得给老何写封信,告诉他小说的事,我让他等得太久了。”陈忠实说的老何,叫何启治,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当代》杂志常务副主编。两人交往已经有20年了。1973年隆冬,西安奇冷。一天,陈忠实到西安郊区区委开会。散会后,在街道的拐角,他被一个陌生人拦住。那人自我介绍说:“我叫何启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在西安组稿。我读过你刊发在《陕西文艺》上的短篇小说,觉得很有潜力,这个短篇完全可以进行再加工。所以,我想约你写一部长篇小说。”寒风中,陈忠实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一脸惊讶而茫然。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业余作者,没有任何名气,而且根本没有动过写长篇的念头。于是何启治耐心地鼓励他,激励他要树立信心。“你一定要写长篇,写出来一定要给我发。”临分手时,何启治言辞恳切地说:“别急,你慢慢写,我可以慢慢等!”自从这次“街头约稿”后,两人就一直联系,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1年后的1984年,陈忠实接待前来陕西组稿的何启治,两人闲聊时,何启治问他:“有长篇写作的考虑没有?”看到陈忠实面有难色,何启治轻松地说:“没关系,你什么时候打算写长篇,记住给我就是了。还是当年那句话,不急,我可以慢慢等!”再后来的一次两人聚面,又说到长篇小说写作的事。这一次,面对何启治的真诚,陈忠实告诉他,自己有写一本长篇小说的想法。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在此其间请老何不要催问。何启治用力地握着陈忠实的手,说:“你放心,我充分尊重你的创作,保证不给你带来任何压力和负担。”此后的几年里,何启治紧关口舌,守约如禁。每次,人民文学m版社的编辑到西安组稿,他都要委托这些编辑给陈忠实带去问候,但再三叮嘱,只是问个好,不要催稿。1991年的初春,何启治带领一班人马到西安与新老作家朋友聚会。见面时,他对陈忠实说:“我没有催稿的意思,你按你的计划写,写完给我打个招呼就行了。”在何启治“关心”不“催促”的无压力状态下,陈忠实的长篇小说创作十分顺畅,只用了8个月就完成了。其后,和何启治料想中的一样,《白鹿原》出版后,一时洛阳纸贵,风行全国,并在1997年12月,获得了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多年以后,陈忠实在一篇回忆创作艰难历程的文章中这样写道:“老何随后来信了,可以想象出他的兴奋和喜悦,为此他等待了几近20年,这对于他来说太长了点。而对于我来说,起码没有使这位益友失望。”而作为组稿人、责任编辑和终审人,何启治在一次访谈中,谈到为什么对陈忠实履约践行充满信心时,他这样说:“事实证明,正是我和陈忠实始于1973年的真挚友谊,以及彼此的信任,使他在近二十年后必然会把惊世之作的《白鹿原》交到我的手里,并交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当代》杂志。”君子之交淡如水,却历久弥坚,绵长不绝。从陈忠实和何启治的话语中,我们能够看出他们之间的信任。正是这份信任,让二十年的约请和履约的君子之谊,创造出了一部恢弘的文学巨作,同时,也成就了一段文坛佳话。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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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的三大爱好近日,由陈忠实原著所改编的同名电影《白鹿原》在全国各地热映,这部史诗般的巨著从一开始的横空出世,到获得茅盾文学奖,再到今天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十多年一路走来,经历过无数的辉煌。同时,更不知有多少读者为这部文学巨作所倾倒。而它的原著陈忠实先生,不管是当初获得茅盾文学奖,还是如今同名电影的热映,都始终保持着一个文学大师特有的从容淡定、沉稳。由于职业的习惯,笔者曾多次采访过陈忠实,再加上他的老家离我的老家并不远,所以,每次采访陈老师,总有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越感。不过话说回来,陈老师对待每一个采访他的人,不管其来自知名媒体还是一些不起眼的小报,若是手头刚好没事,他一定有求必应,一视同仁。偶尔,接到采访电话,抽不出空,陈老师一定会在电话里表示,等他忙完手头的话,一定挤出时间,将对方派给的“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说实话,私底下,我和许多同行都谈到过陈老师接受采访时的态度,认真、严谨、亲和,没有一点大人物的架子,让许多采访者打心眼里佩服陈老师为人处世的态度和风范。采访次数多了,也就知道了陈老师的一些爱好,这些爱好,用陈老师的话讲,“一辈子也改不了!”陈老师最大一个爱好就是看足球赛。当初,陕西还有自己的球队国力队时,包括陈老师在内,许多人都是国力队的忠实拥趸。每次球赛一结束,陈老师的手机就变成了热线电话,记者球迷们,都想听到陈老师第一时间的对比赛的评论。有一阵子,我所在的报社在韩日世界杯期间,邀请陈老师开设足球专栏,陈老师爽快地答应了。那一段时间,陈老师观点独特的评论吸引了众多粉丝的关注。陈老师的另一个爱好就是喝酒吼秦腔。陈老师嗜酒且有名气,他几乎每晚都要自斟自酌,菜不在好,有酒就行。写作顺的时候,要喝酒,不顺的时候,也要喝酒。他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当年写《白鹿原》,第十二章是全书的‘大关口’,写闷了,我就拎一瓶烧酒爬到坡上去,一个人坐在地上喝酒。方圆几里没一个人,喝醉了也没人知道,啥都不想了,连小说也不去想……那是一种心态。一种完全超越了人世间荣辱与得失的心态。”而在喝完酒后吼上几句秦腔,常常是陈老师的“保留节目”。陈老师的最后一大爱好是抽烟。熟悉陈老师的人都知道,他的烟瘾很大。陈老师曾在一次接受我的采访时透露,他的烟龄有近50年了。不过他很少抽纸烟,觉得那种烟抽起来没味道。他说他最喜欢抽农民种在地里的那种旱烟,那种烟抽起来过瘾、有劲,抽一口浑身舒坦。有次,在面对面接受我采访时,中间,陈老师忽然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赶紧问他是不是有什么要事要做。陈老师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道:“烟瘾来了,我又知道你不抽烟,怕呛到你,所以,想到外面抽上几口。”那一刻,我忽然万分感动!一位大师级的人物,对待我们这些无名小卒,总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同时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这看似一个不起眼的小细节,却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陈老师平易近人、亲切随和的大家风范。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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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狗狗姨妈家养着一条小蝴蝶犬,起名叫"狗狗"。它个头不高不大,一身长长的绒乎乎的白毛,唯独两耳和臀部的两边毛的颜色间夹着四块灰黄,匀匀称称的,这是它祖宗遗传的印证。一对大大的眼,水汪汪的,灵性十足。两耳朝两边耷拉着。嘴巴微带尖翘,象狐狸嘴一样的机灵。尾巴又粗又长向上卷曲成一个圈,象似?开的一盆百合花。走起路来,象踏着舞步,一趋一摆,形态很是优美,可逗人喜爱啦!它今年已三岁,是三年前姨从野地里抱回来的。听姨妈说,它当时一付疲惫不堪可怜巴巴的样子,呼唤"狗狗",它居然摆过头闪动一对大眼,非常拘谨地注视着面前的这位陌生人,当第二次叫唤"狗狗,过来"时,它摇着尾巴很不情愿地走了过来。从此就改变了它流浪的生活,成为姨妈家一个特殊的成员。"狗狗"的名字也就这样叫开了。说起这条狗,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呢!它聪明机灵,智商也很不一般,黑黑的鼻子,就是一种聪明的象征。姨的家是在三十多层的楼房里,全栋有几百户人家,遛完狗后,它可独自个地从一楼或沿楼梯拾级而上,或随着人流蹿到电梯里,在它感觉到的楼层随人流走出电梯,而后很快找回到自己的家。有一次带它出去,在附近的公园里走丢了,围绕几条道找遍了也没寻着,心想这回"狗狗"再也回不来啦。可是,晚上我们回来时,"狗狗"早早地扒在家门口等着了,见到我们,急忙窜过来一一的跟我们亲妮,真把我们高兴坏了。它的听觉和嗅觉也特别的灵敏,跟随爷爷日子久啦,听惯了提取门钥匙的声音。在野外放逐时,只要晃动一下钥匙,老远它都能辨别出这点微弱的声音,并迅即跑回来;在家里,它能辨别出刀子切肉的声音并寻遁跑过来,乞求主人的恩赐。夜间,有时它会突然吠叫,这是听到门外有动静啦,给主人发出"有情况"的予告。爷爷对它的管教已形成习惯。每日清晨,它能按时去爷爷的床头,添爷爷的脚跟,其意就是告诉遛狗时间到了,催他起床。晚饭过后,它早就趴在门口,等待爷爷领它出去。每日两次出门遛狗,雷打不动。故此,屎尿从不拉在房间里。卫生习惯也养成得好,每次遛狗回来,爷爷替它洗脸洗脚。,每周洗一次澡,这些都能服贴顺从。姨妈还定期给它梳妆打扮一番,喷洒一些香水,整理得漂漂亮亮。"狗狗"对主人忠心耿耿,服贴听话,无怨无恨。让我们最难忘的,那天我们几个人在海里游泳、戏闹,把"狗狗"急坏了,它居然奋不顾身下水朝我们这边游来,一溜的狗刨式,一时招引了许多惊叹的目光。它是在寻找欢乐还是发觉主人好象有难,导演了一番英雄救美人的壮举呢!叫人琢磨不透。它"敌情观念"很强,爱憎分明,铁面无私。把对它曾有个恶意的人,视 为"敌人",并能死记在心,一但狭路相逢,一眼就能辨认出来,并毫不客气地朝着狂吠。对于相处很熟的人视为"朋友",跟你闹着玩,朝你摇头摆尾的,讨你的抚爱。它还能做一些很搞笑的动作。如抬起前肢,求你搂抱;和你握手,和你玩捡小球游戏等等。三年前,我来姨家作客,曾与它认识,这次来姨家时,一进门就认出我来,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似的,围着我又蹦又跳,好一阵亲妮。弄得我乐滋滋的。"狗狗"呀!你带给我们太多的欢乐了,除了语言不会说话外,其余都能与人相融相通,心领神会似的,相信我们吧,我们一定会善待于你。12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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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狗狗这天回来得知了妈妈给我带回了一只小狗的消息,当时我又惊又喜。这个小狗很可爱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欣欣。欣欣的耳朵上是土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毛,身上也同样如此。眼睛又大又圆,象两颗黑葡萄,眼睛周围有“雀斑”环绕着。欣欣有一个让我欣慰的行为,有陌生人它不会象别的狗乱叫,它不会在家里随地大小便,出门在外也同样不会,而是自己跑到卫生间去。这就是我家狗狗的特点。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欣欣对我还有点陌生吧,胆小又害羞似的躲在卫间里不出来。当我进屋写作业时,它跑了进来,蹲在我面前,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跟我要吃的,仔经一看,原来它是看见上的石膏狗,看样子它很喜欢这只石膏狗。突然欣欣转身向屋外冲去,我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它这么兴奋?我立即跟了出去,原来是它闻到了最喜爱食物的味道了,我仔细地看它饭碗里黑黑的食物,然后问妈妈:“这是什么呀?看欣欣高兴的。”妈妈回答说:“是鸭肝,欣欣最爱吃了。”我一听十分地惊讶,它吃得怎么比我们人吃得还要好啊!我发现它睡觉有一个特点,我们吃完饭后休息,它去睡觉,等我们去睡觉它又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的有精神。有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外面买了一些零食回来,到楼下时,我说我想吃西瓜,然后爸爸、妈妈就去买了。我拿着钥匙先回家,在门口就听见欣欣发出救命般的叫喊,刚一开门,我就愣住了,欣欣居然被困在鞋架上了,回过神后,忙着把手上的东西放到一边,慌慌张张地去解救欣欣,还好它被困在第二台,脚伸到第三台去了,我想尽了各种办法,怎么也救不出它。我非常地着急,突然发现一只坏掉的拖鞋,拿它垫在欣欣脚下,把欣欣从鞋架上“解救”了下来。它以为我会惩罚它,低着头缩成一小团,象个做错事等着受罚的孩子,看到它的“可怜样”,我哪忍心惩罚它呀!我换好鞋,为它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它并没有受伤,就让它自由活动去了。我走到客厅看见欣欣卧在它的窝里,我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它走到沙发边上一跳一跳的,我不知道它想干嘛,正好我脚边有一个草墩,它就把草墩推到我脚旁边,然后蹲在上面,和我一起看电视,它好象心中十分地不它,一会儿看着我,一会儿看着电视,过了一阵趴在草墩上睡着了。过了几天,我去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回来了,妈妈告诉我一个坏消息:欣欣在妈妈领它出去散步时走丢了。当时,妈妈没有用绳子拴着它,它向着广福方向跑了,妈妈说:“平时它那么听话,我就没拴着它,谁知道它就跑走了。”我听后十分伤心,我在想:“在家里就是有时候它做错事了,我批评它几句,从来也没舍得打过它,它为什么要逃跑呢?”真让我想不明白。狗狗的逃跑是有自己的原因吧!狗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不要虐待它,既然它和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那就应该把它当作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爱护它、关心它。1200字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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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们冒着小雨和不太大的小风,我还是无比“敬业”地去了一趟派多格,去哪里看了看狗狗们,无比欣喜地跑了一趟宝宝宠物店,去那里给家中的小孙宝贝买了几袋猫零食,顺便又过来看看空间,写写报道以及喂喂家中那只早已饥肠辘辘的小猫猫。这次去派多格,有了新发现,首先是旺旺,可爱的苏格兰牧羊犬旺旺改名了,他现在的名字叫osika(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写,只知道它的译音是奥斯卡,所以我充分发挥,写下了这么一串字母)老板姐姐也真是多心,旺旺这个名字已经挺好了,干嘛还要叫人osika呢?听着怪难受的,好像旺旺得了奥斯卡电影奖一样。旺旺虽说没有某些人那样爱出风头,但肯定不是默默无闻的,看它对我的样子,对老板姐姐那种叛逆的态度就知道了。老板姐姐又换人了,她挺爱笑的,对旺旺也不错,可是,旺旺就是不领她的情,老板姐姐叫它往右拐,它偏偏向左,看到有趣的东西就不管不顾的跟上去,特别不驯服,有一种牧羊犬的气质,其实,旺旺本来就是一只狗王子,至少在我心目中是的,但是,当店主姐姐问我喜不喜欢旺旺的时候,我虽嘴上回答喜欢,但心里还是在那一瞬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佳佳,佳佳才是狗王子啊,长得那么漂亮,又乖巧,又温顺,还很听话,人见人爱,狗王子它当之无愧。再此,还要向各位说一下佳佳的故事。我刚去派多格的时候,哈士奇的近亲,阿拉斯加犬佳佳才7个月大,但它身材已经很大了,大概一米多长,我承认,当初见到它的时候我还有些怕它,不敢接近它,但老板哥哥(那时还没有换人,老板姐姐和老板哥哥还在)说,别怕,它不咬人。我将信将疑地轻轻抚摸了它一下,没想到,佳佳很温顺地靠了过来,轻轻用头蹭我的手,我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开始很放心地抚摸它。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都去找佳佳,因为那时是寒假,我的时间很多,因为老板姐姐不太理我,而我也不吵,所以我在那里呆一个小时老板姐姐都不会管我,有时,她还会让我帮她看店。后来有一天,我去派多格,没有看到佳佳,我以为它一次没有出来,就没有理它。没想到,第二天,第三天,我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它,我这才觉得可能出事了,就去问老板姐姐,老板姐姐说,它被人接走了。佳佳的主人是一个韩国人,他经常把佳佳寄养在派多格。佳佳走了之后,我很少再去派多格,因为我很想佳佳,去派多格反而会加重我这种思念情绪,于是,我便不再去那里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与希雅结伴走进了派多格,佳佳没有回来,我只呆了一小会儿就走了。后来就开学了,功课比较紧张,思念佳佳的感情渐渐淡去。几个星期后,我去买本子,路过派多格,走进去,看到了佳佳。佳佳还认识我,它还像以前那样跟我亲热,它长大了好多,现在大约一岁多了,毛色也有点朦胧了,看上去非常像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哈士奇),怪不得希雅跟我说,派多格来了一只成年哈士奇,原来是佳佳啊,难怪希雅会看错,要是换我,我估计也会看错的。这几天,佳佳又不在了,唉,去哪里了呢?真想它!1200字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