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风呤
手指微勾,牵住彼此温热的手;
田间麦子的清香,使仲夏变的清凉;
他的唇在我耳边轻启:“且听风吟。”
闭眼倾听,风在轻喃,风在歌唱。
和他的相遇,无非是命运的巧合!与他的分离,无非是宿命的捉弄。
一个朋友说过:“男孩与女孩之间,若彼此对爱情的期望低于对友情的期望,那么,他们之间只能拥有友谊。”那么我们,也许正处于两者之间,两者兼得,却注定两者必失。
没有表白,没有暗示,更没有礼物,只是用他的手轻轻牵住了我的手。脸颊微红,心跳加速,“这,就是爱么?”
田野,一望无垠的麦子,金黄色分飞的美丽章节。他喜欢风,喜欢若有似无的感觉。他拉者我在田间奔跑。听风歌唱,听风轻吟。然后,轻轻帮我理顺因奔跑而杂乱的长发,替我摘掉头上散落的一片片金黄色枯叶。我时时在思考,我的生命尽头也会如这些叶子般华美么?
可是,快乐,就象在田间奔跑的时光一样,稍纵即逝。就在我还没有体会到自己对他的依赖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时,他却选择了离开。
车站,喧闹非凡,他的手依旧牵着我的手,依旧温热,却没有了以往的快乐。有的,只是死一般的寂静。冬天,寒冷,而我却衣着单薄,他不时的搓着我的手,哈气。我,面无表情,将近上车的时间,他拿下自己的围巾,提我围上,说:“别再冻着了,再生病,可没人提醒你吃药拉。”
泪水在也压抑不住,瞬间决堤。
他伸出手,替我抹干眼泪,轻轻的说:“我从来不敢向你表白,生怕给你添加负担。因为,你没有暗示,我到底在你心中的什么地方。”火车即将开动,他转过身去。
泪水冰冷,划过我的脸庞。我哽咽了,“原来有的东西真的只有失去了才明白”他的脚步停下几秒,可是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了火车,我终于竭斯底里“笨蛋,我喜欢你,你一直在我心里最最重要的地方”火车缓缓开动,我随着开动的火车奔跑。他伸出头,泪水滴在我的掌心。“我会回来的”火车渐渐加快,他带着这句承诺随着火车小时在我视线的尽头。寒风,凛冽。吹过我落满泪水的脸庞。我捧着他的那滴泪,呆若木鸡,只听得风在轻吟,风在歌唱“他,还会回来么?”
也许,只是一瞬,便已天涯两隔。
丢琴和买琴
丢琴和买琴
我有一个绿色的37键小天才口风琴,琴体呈翠绿色,弹起琴来,看着翠绿色的琴体,特别醒目,是我音乐课的快乐伙伴,不过, 它的由来可有很多故事呢!
其实以前我并不是拥有一个绿色的37键小天才口风琴 ,而是一个粉色的37键小格格口风琴,它以前也是我音乐课的快乐伙伴 ,还是在我文艺汇演时的得力助手,我特别喜欢它,每天都把琴擦得干干净净的,用完以后再装好它。读到这里,你一定会想,你那么珍惜琴,为什么还会丢呢?至于丢琴的事,还得慢慢听我说。
那天,有一节音乐课,我仍然带上了我最心爱的琴,那天下午,我背着书包走出了校门,那天功课特别多,所以书包很重,再加上琴,更重了,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我就先放下了琴,休息了一会,但我刚想拿出书来做一点功课,有人就喊:“车来了!车来了!”我刚收拾好书包,车就来了,但我太着急了竟然忘记了我最心爱的琴,可我当时都忘了我还没带上我最心爱的琴!我可真是个小马虎!
快到家了,我总觉的我忘了一件东西,是什么呢?作业本?不对,我带了。哎呀!我这个小马虎,是我的口风琴!我回到家以后,哭着让爸爸带我找了一圈,已经丢了!怎么办啊!这星期还有一节音乐课,都是马虎惹的祸!%>_<%。我特别伤心!
几个星期后,爸爸又给我买了一个绿色的37键小天才口风琴,我也明白了爸爸这次给我单单选中小天才的良苦用心,爸爸是为了让我学业有成,成为一个小天才,改掉马虎、粗心的坏习惯。
我要好好爱惜这把琴,不能再因为粗心大意而在丢失这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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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虫吟我躺在床上,脑海里胡乱想着一些前人的诗句,伴着耳边窸窣的蛩音,沉沉睡去。原本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旅行,也许连旅行都说不上,只是朋友拉着我出来的一次郊游,宿在黄岛铁山街道一户乡村旅舍。一切都循规蹈矩,平淡无奇。时强时弱,时疏时密。疏时,像小时候随外公出去垂钓,在舟中听到的水声,清清冷冷,铮铮淙淙;如细雨,似碎玉,又像是羽毛轻拂过耳畔,带起的一阵似有却无的风声。密时,似夏日暴雨,好像从万丈峭壁上一跃而下的水流,狠狠地撞在石块上,粉身碎骨。让人想起《爱丽丝漫游仙境》里在指挥家的指挥下齐声吟唱的虫子。这虫子声的确像是有什么人在指挥,此消彼长,井然有序,像是冬天徐徐落下的一层细雪,密密实实,让你窥不见一丝缝隙。我便在虫的吟唱中度过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安眠之夜。我的睡眠向来极浅,一点杂声便能让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我总热衷于寻找绝对的安静,可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而那乡村的夜晚,听着窗外的虫声,闭上双眼,把自己荡入那软软的蛩音中,一种柔和的力量似乎托住了我,把灵魂送入美梦之中。于是明白,安静并不是无声,而是一种专情。任何能让我们专情的东西,都能带给我们安静。而只有当我们置身于旷野,才能唤醒血脉中祖先流传下来的对于自然的依恋。平日里被人造的喧闹扰乱的天然律动,便在这自然的抚慰下慢慢回归本来的面目。当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将脚步放得越来越快,当我们匆匆忙忙追逐一些物质的东西,当我们瞻前顾后,思虑重重,以至难以给我们自己应该安稳的睡眠,不妨将自己从名利的樊笼中解脱出来,漫步于乡村软软的土地上,嗅一嗅带着草木香气的空气,听听那动人的婉转虫吟吧,只有亲近自然,才能让我们回归心灵的纯粹与本真。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中,觅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土。最爱一句“放尔千山万水身”,诗人放生了一只猿猴,告诉它:“放纵你本属于千山万水的身体,回到千山万水中去吧!”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陈继儒在《小窗幽记》中写道:“云烟影里见真身,始悟形骸为桎梏;禽鸟声中闻自性,方知情识是戈矛。”乡野似无云烟,晨时定有炊烟袅袅;夜栖不闻禽鸟,虫吟亦可催人自省。放下烦扰,放下喧嚷,回到自然的怀抱吧。点评: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Array。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9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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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吟唱风过,铃动,于是风有了声音,接着呢?且听风吟。记得最初听见风的声音时,我还很小。那时家住在小平房里,白墙,灰瓦,终年积水的小石巷,还有爸爸一做饭时的烟熏火燎,懵懂的我生在只有20平米的潮湿小屋里,臆想着未来。第一个风铃是美术课上那个胖胖的老师教我做的,几根铅笔,几段细绳,便奏出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圆舞,窗上的风铃随着夹杂湿气的风左右弄影,放声吟唱,而小小的我,趟过山的那条滑坡路,听柔风细诉泥土隐秘的欢畅,还有细细密密未曾预料的快乐。细想起来,几根木头铅笔奏出的铃声真不算动听,而我,却整整听了近十年。那些热情得奔放豪迈的春天,没有尾声的夏天,饮雨唱梧桐的秋天,以及偶尔一场无声落雪的冬天。那不动听的的风声吟唱了我绽放蔷薇一般的童年。近乎疯狂的快乐,却又不失矜持的感怀,接着,我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第无数个风铃,我爱上了柔风的声音,那如梦的呢喃,如水的温柔和如明月般的大爱。在这风吟中,我了解了《红楼梦》,感动了《再别康桥》,听懂了张爱玲,诠释了李清照。那清脆的铃声在晴雯的梦中化作一阵阵古铜的钟声,高唱着挽歌;在志摩的遐想中吟着徽因如轻纱一般的剪影;在张爱玲华丽的袍子里,咀嚼着她的青春,在李清照乌江的尽头梦着江南。我爱风,爱它的一切。爱,一直延续到我童年的结束。粉蓝色的铁管风铃,唱着高调的民乐;黄色的玻璃风铃,唱着婉转的空谷回音;幽静美丽的夜光风铃,唱着也一般深邃的肖邦。我渐渐长大了,远离了我逝去的童年,远离了我童年中且听风吟的那些春夏秋冬。那个铅笔风铃在一次搬家中消声觅迹了。曾经窗前听高山流水的我,也不得不在书山题海中“遨游”。差一点,我就忘记了那些风的吟唱。直到前阵子,看《读者》,看见了这样一段话:一个孩子如果钟情于一件事情,并且克服一切阻力执着的去守候,就会在朗朗蓝天中乘上流苏,获得永不消释的童心。也许,听风吟唱便是我的钟情,这些书山题海中的流年让我忘记了守候,天使为了惩罚我,或许早已收走了我的童心。但我仍能飞上流苏,因为我又想起了我记忆中的那串铅笔风铃,红的铅笔,蓝的铅笔,黄的铅笔……它们仍然在我的梦里或低或高的吟唱着,唱着大气,唱着坚忍。梦里,我行走于流苏间,听着我的风,诚心的向天使祈祷,还予我童心。那些纯洁无瑕的安琪儿们,应着和风,披着月光的轻纱,向我微笑。听风吟唱,我的聆听将永不消释;我的童心将飞上流苏!唱走逝去的童年,唱来降临的青春!听风吟唱……9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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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且听风吟,回首是一片深情。走在四季,听见风在我的心里婉转流啼,空灵如叹息,是无言思念的疯长。春里,别了一片苍茫。暖阳如煦,听,一曲柔风歌尽寒冬的余凛,酥土草罄,含苞待放。鸢鸟纷飞,风筝北上,陌上花开晴空里,书一翻浅墨离殇。听,远处尘烟里有人含情脉脉的煮酒;听,远处尘烟里有人轻诉牵肠。走在春风里,没有欢歌,没有笑语。带着未散尽的年味和些许眷恋、离愁,一个人在路上。若道人生初见,我想一定是那个大雪纷飞的寒风里,你们坐在灶火前,青丝如墨的怀抱着我。一定那个柳絮纷飞的清风里,我们默默相视的稚嫩的面孔;一定是那夏末秋初时节南风里,我们迎着落叶,羞涩的牵着手。我们在风中邂逅相遇,我们风中奇缘里相聚。风中,总有我们说不完的故事。少年就有了一翻灰色记忆。在风尘里玩闹的日子,总有捡不完的时光。年少时的仲夏夜,染上了一场灾祸。风中,我孤独地仰望着无垠星空,抽泣着。未待破晓,你们乘风而来。风中,你们温柔地抚慰着我的心灵,轻声细语着要坚强,我也仿佛抽去了这长达半年之久的伤痛,慢慢地成长着。风吟一场悲欢,止不住似水的流年。我都过了好几个踏雪寻冬的日子,栗然秋至,又一年,回首时已然暮色苍茫。有时,我忍不住奔向青草渐黄的四野,看着远处一重重如海浪的树林,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你们走在荒芜边际的原野,奔跑着,欢闹着,在风中浅诉着我们时光。那年写了一首诗:“目里飞如絮,银羽断南丘。隔水涂天秀,青丝蘸白绸。”寒风十里,一目雪尽麦青青。我记得写这首诗的时候是我在风雪中回到家的日子。当我回到家的那一刻我才卸下许久的坚强,脸上露出些许脆弱、疲惫的真挚笑容。所以我很理解中国人对家的深情。无论身在何方,玩闹了许久,奔波劳累了许久,总想待在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才会觉得心安。无论功与成,人生几许繁华落尽,家才最真。如今早已秋风原上,不似少年锦时,只能独自贴在窗前,煮一壶酒,回味一翻家乡里的画鼓重楼,兰灯满市。且听风吟……想来,这渐渐北上的萧瑟寒风一定不远千里,寄来相思。7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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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2)为人清廉,以两袖清风形容,面容英朗,以玉树临风形容,气质出尘,以风姿绰绰形容,风好似被冠以许多唯美的蕴意。裁剪新芽的春风,惹怒骄阳的夏风,染红枫叶的秋风,吹来梨花的冬风,风好似被用于许多巧妙的意象。它从未显露真身,但却它的一举一动无一不在告诉我们它的存在。热烈的它热情奔放,让整个世界狂欢,暴躁的它怒发冲冠,让整个世界惊恐,它像一个孩子,将一喜一怒都毫不掩藏的展露给世人。恬静的它举止优雅,让整个世界安宁,冰冷的它寒气逼人,让整个世界冰冻,它像一个少女,将温柔和冷漠换来换去。微弱的它缓慢行走,让整个世界温和,消失的它无处可寻,让整个世界思念,它像一个年迈的老人,虽即将逝去却仍用余力去安抚人们的心灵。它曾路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它曾触碰各色各样的脸颊,它曾看遍漫山遍野的野花,它曾见过光怪陆离的奇景,它一心向着自由,愿走遍大千世界,只要有心便可发现它随处可见。它清闲却又爱多管闲事,它将山野的清香带给嘈杂的城市,它将天穹的雨水带给贫瘠的荒漠,它将姑娘的发香带给男孩,它将旅人的思恋带给父母,它将枯黄的叶子带回故乡,它将孕育的种子撒遍世界,它将清爽带给烈阳下的环卫工,它将丰收带给辛勤耕耘的农民伯伯……它像个热心的老好人,将万物的愿望一一实现,却又不留下一丝自己来过的足记,留下的只有这个美得不可方物的世界。风时而无情无义,时而重情重义,它不以他人的喜好而存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它只求问心无愧,顺心而做,它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由自己的内心,不得不说,它是许许多多人都羡慕的存在,在这个复杂忙碌的世界,每个人的手脚都会被不同的条条框框束缚,做每件事前都要瞻前顾后,诚然,我们活得太累。愿你我聆听风的吟唱,都做一个风一般的人,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塑造自己的人生,帮助这个世界。7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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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书语那是一个迷人的午后,金黄的轮廓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这是你一个人的记忆,像清晨接在指尖的一颗露珠,闻到它的芬芳,但抓不住、道不清——阅读就是这样,它只是一种感觉而已。有时你读着读着,好似拥抱了整个世界,你不仅仅是你,你可以旁观,像一个饱经沧桑的游吟诗人,看着一切在眼前发生。故事开始,起伏,辗转,最后落幕。你收集它们,将它写成或轻快或忧伤的歌,细细传唱。读着读着你就读到了生活,读到一种味道,读出一种境界。那时的你像一个豁达的老人,从容地看着生活悲喜交加的表情。人生也许不过是一弯幽静中的下弦月。它看似清冷残缺,但其实一直都只是一颗静静转动的遥远星球。当然也尽可以纵情地投入其中,被七情六欲所占据。这是因为我们需要爱,需要恨,谁也不能免俗。人生的激越就像疯狂地奔跑,紧张得连呼吸都快要忘记,不是吗?像个孩子一样真率地呐喊、冲撞,无所顾忌;甚至勇敢地责备命运的不公,斥责这个社会的阴暗晦涩,辛酸软弱。那一刻泪水打湿书页,你才发现你仅仅是在读着别人的故事。可为什么却在那里看到自己的身影,觉得你活得那样鲜活真实?某一刹那对它交付了自己全部的感动,毫不后悔。很久以后你再拿起那本书,回想当时的感觉,可能已经忘记为何会那般感动了。这就是阅读,没有预谋,没有压力,只是模糊地品味生活。你哭,你笑,你恨,你爱。你读过它,然后忘记它,转过身,回到忙乱的现实里——阅读,经由你那一刻的感情而催发。阅读并不是揣度深邃寓意和其中的情感流向,更多的,是听到书中的呓语。秋雨先生领我于霜雪的阳关道外寻觅敦煌旧事,让我听到敦煌沉稳而又悲哀的搏动与叹息;张爱玲点燃一炷袅娜熏香,我仿佛回到旧上海,听旗袍飘逸的韵律,以及人力车穿梭中生命的喘息……一一翻过,一一聆听,在文采飞扬中,人情畅叙,那悸动于文字间灵魂的所有低唱。阅读哲学,并不是坚涩文字中苦思冥想。阅读需要用心灵去听取,去感受悸动于书中深层的属于灵魂的剖白……且听书语。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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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听得见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次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江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风,把她和神的对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的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等着。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唯一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灿烂。这两世,他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些事情。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情: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他开始感到自己快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生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那么晚才知道她爱他。他快死了,但是它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慌了?他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的流逝。看到这一切,他偎依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树脂,这地竖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是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自由。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凝固了。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的心里,只有他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在他精疲力尽的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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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读且乐国庆期间,出行的人经历了塞车的风风雨雨,感受了景点的人山人海,看到哭笑不得的他们,我庆幸宅在家里的自己,享受着这快乐的假期。假期间,我重温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骄兵必败,这句老话说得对。话说刘备得了汉中后自立为王,让关羽镇守荆州,东吴一直都想讨还荆州,但关羽骄傲自大,视天下群雄如草芥,还无视东吴,吕蒙知道了十分生气,他一直想杀了关羽,夺回荆州。这时,关羽北伐,一心攻打曹仁,对东吴自然也没什么防备,结果吕蒙装病,蒙过关羽,偷渡过了荆州,这时荆州自然空虚,吕蒙不费吹灰之力一举拿下了荆州,关羽腹背受敌,骄傲自负,最后被吕蒙斩杀。关羽虽然神勇,但也不能骄傲,现在也有许多学习成绩好的学生骄傲,最后被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超过。骄傲就像一个无底洞,进去了就很难出来;骄傲就像毒品,一旦吸了就难以自拔;骄傲就像沼泽地,进去了就越陷越深。我们要学习关羽的忠勇,不能学习他的骄傲。如果什么都谦虚一点,不瞧不起别人,我相信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会继续好,关羽也不会惨遭杀身之祸。我还学到了人不能心胸狭隘,周瑜就因为心胸狭隘,害死了自己。他去世时,年仅三十六岁。赤壁之战前,周瑜见诸葛亮比自己聪明就常常为难他,可每次都被诸葛亮巧妙化解了,周瑜心生嫉妒,要除掉诸葛亮,可没想到诸葛亮识破他的诡计,略施小计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临走前留下一句话赠予周瑜,把周瑜气死了。人什么事都要放宽心胸。周瑜的心胸狭隘我们不能向他学习,但我们要学习他的聪明才智。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孙权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个人,正因为他什么都不会表现在脸上,十分宽容大度,不管别人怎么说,他总是怒而不言,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再品《三国》,领悟了这些,你说这假期过得乐乎?我说乐也!7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