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3》读后感
和不少人一样,当那片所谓的“灿烂云霞”为这段故事,画上一个悲怆,惨烈的句号,我还是难以释怀。像是一幕话剧结束了,落下猩红的幕布,吧方才的一切统统从现实中抹去。
看到末尾, 一边擦着眼泪,一遍无脑又天真地安慰自己:这大概只是一个隐喻而已,象征着大家终于要从少男少女,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人。于是,在完成蜕变前的片刻,上帝一绚烂、热烈的鲜红为背景,为她们吧这段精彩、难忘却又终将消逝的青春定格。从此,18岁的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都消失了。但,她们的故事会被27岁的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以新的方式续写。四个女人的故事仍旧活色生香地在高楼林立的上海滩上演。这样想,的确很傻气吧?
但,无论如何,她们成长了。在名为青春的大道上,哭着笑着,分分合合,她们还是走到了尽头。再进入“成熟”的公园前,回收来路,方觉从十五六岁到今天,原来是这么长的一段距离。遥远到,足矣让路上的泪水蒸干,再化作滋养情谊的甘露;遥远到,足以让遗落道旁的欢声笑语,长成美艳动人,娇嫩欲滴的花儿,成为沿路最美丽的风景;遥远到,耕耘不息的时光,年年岁岁地把那些人、那些事,一遍遍地往心田的神里犁,直至疼得出血,深得刻骨铭心;遥远到,你我都快认不清批次最初的模样。
林萧曾认为,穿上笔挺、端庄的套裙,蹬着匕首般的高跟鞋,自己就相当成熟了。可是直到一个个曾围绕她转的人,吧事实赤裸裸地堆在她的面前,吓退貌似威严的伪装,露出那个胆小,敏感的本尊;单价眼中一直披坚执锐,所向披靡的顾里,其实早已偏体鳞伤,最后她总算明白自己原来可以不用那么坚强,世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无关乎金钱的爱的存在;在不断接受失败断好挫折的洗礼后,南湘终于狠心地褪去了自己精致、柔弱的皮囊,从那个一直以来,自己与众人一同架设的射界仙境中走了下来;而一直代替四姐妹,倔强地或活着18岁的唐宛如,终究扛不住时代的列车,“轰轰”被推进社会的滚滚人潮……
人是要长大。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小时代也一样。当阅历一天天丰富,负担一天天沉重,那个曾莺歌燕舞,花红草绿童话般的小时代,渐渐不堪重负。开始挣扎,呻吟,折腾得浑身淤青。我们很生气地呵斥对方,我们很懊恼地责备自己,我们决绝地隔断关系,都不过是卑微地渴求多一秒的温存。
我愿意相信是有平行世界的。在这个世界里,林萧迟到了;B世界里或许就是南湘;C世界就是顾里……在每一个时空,上帝都把那段催人泪下的小时代用火焰装成精美的包裹,赠给即将开启下一段旅程的众人。让她们铭记这段让人热泪盈眶的青春,在未来给她们勇气与宽慰。“好了少女的梦该醒了,欢迎进入真正的成人世界了。”
灿烂云霞里,我看见南湘、顾里、唐宛如、NEIL、崇光、顾准、顾源都在笑,笑得很美。大概他们都在想要把最美丽,最甜蜜的胡依依献给那段回不去的青春;在那个即将灰飞烟灭的小时代里,留下最唯美,最动人的画面。
收拾好一路的回忆了吗?
通知简溪,卫海,席城了吗?
记得大家说好不要忘记的吧?
再见了……
《小时代》读后感
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我心中念想的友情,是像百合的洁白与清纯,不添一丝杂质的纯净。错过的与未错过的人,都在对的时间里,一同,约好了似的,走出我的生活。
林萧说,她没有南湘那么的漂亮,没有顾里那么的精致,更,没有唐宛如那么的over,她只是万千平凡女生中最普通的一个。但是我想说,其实她错了,她是最被老天眷顾的那一个。没有顾里公主般的高贵,没有南湘众星追捧般的孤傲,没有唐宛如自我的洒脱,她所具有的气质,是淡然的随性,那就像,漫篇浓墨重彩的水彩画里沁人的一抹白色,那样随性的一笔,优雅淡然,却又直抵心脏,靓丽多姿。
你可能会说,因为林萧是主角,所以我吹捧她,那么你就错了。只不过是,普通的普通,有种惺惺相惜的同感。我欣赏她的生活态度,当然也自愧不若她那般的随性,这本该是人人都具有的气质,却因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给out掉了。你知道吗,其实,淡然也是一种美好。
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么的传奇,其实这不过是人人都表演过的一场话剧。
初看小时代时,并未有所打动,毕竟只是一场电影,一个虚拟的故事,又能有多少感触呢。酒温过了更纯,茶泡过了更香,而它也是如此。我承认,里面的极尽奢华不是我们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但那个故事却是我们大千世界能容纳的,友情,加上爱情。
把我们生命中的人分为两种,一是过客,二是住进心里的人。过客终究只是过客,时光一拂,它们就随风而散了,甚至,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下一抹痕迹。第二种,便是用生命在歌唱,是雕刻在石头上,永远无法抹去的一笔,即使,只是一个角落,一个芝麻点,总之,它占据了你的心脏的一部分,是你无法忘记的。
南湘,顾里,林萧,唐宛如,他们把生活留给了自己,然后,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对方。她们给对方贴上了一辈子的标签,这样,才会永远永远不分离,一直一直在一起。有心的人,怎能不被这刻骨铭心的友情感动呢?
我说,爱情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友情、亲情都能比得上爱情,因为她们把对方刻在骨子里,要带上一辈子。
我还想呀,为小时代添上一个结局,就是在南湘讲演的那个时候,她会说,“如果可以,我也想把你们唱进我的歌声里,即使青春的河流渐行渐远,我们依旧,心照不宣。。。你们,就是我的地老天荒。”
故事完结,曲终不离,愿我们的青春,像她们一样美好,在这个炙热的夏天,开出一朵美丽娇艳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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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读后感时代在变,我们都变了。没有什么可以一沉不变,而改变也意味着成长。我还记得高中的课堂,我和班上的同学顶着从早到晚都恒定色温的灯光看着这个写满我们青春的作家的书。《左右》《夏至》《梦》《折纸》《虚铜》,还有每个月传阅整个班级后几排的《最小说》。看着看着就毕业了,从前白衬衫彩T恤的少男少女走进大学渐渐接触“社会”这层不同于葱茏树荫球场教室的另一个领域。你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你,而我们,耗着青春慢慢长大,也不再是那个穿着美特斯邦威就开心满意的我。我还在为以后自己喜欢的工作幻想和努力,接近那个心中憧憬的领域。而你,已经站在高出俯视我们这群曾经仰视你的人们。高中时候说要连载五年,我以为是一年一个单行本,这样拖来拖去这本时代早就被你搁置又不得不敷衍拾起给书里的人草草画下结局。高中买的单行本和漫画版都被老师没收了,想要看完收藏也不能,现在才知道我们被叫去办公室训话罚站才是最好的收藏。曾经我是那么爱这些文字,爱书里定义的青春,爱这些带给我的感动和充实。上课发着呆在课桌上随笔就能写下书里的句子,那些很温馨的句子,被叫做明媚的忧伤。失望的是没盼来第三本我就毕业了,更多琐碎一下子充斥进我的生活,即使有一个下午很闲也没有从前坐在教室手里握着笔侧脸被洒满阳光。然后偶然一次一次的看到《最小说》不停的改版,价格一直一直涨。曾经我们坐在高中课堂手心捧着的那个单纯的男孩如今变的完全商业化。年末稳坐作家富豪排行榜。曾经喜欢的那个写着我最喜欢的文字的男孩变得有人喜欢,更多的是骂,而从前我会不高兴,现在也觉得完全与我无关了。我疯狂的追着《小时代》。追到最后我都变了周遭,过去只剩怀念。我喜欢书中一群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在社会横冲直撞偶尔棒头一帮,伤疤愈合再次趾高气昂一个箭步冲出去的形象,我觉得这就是以后的我。也喜欢书中每季同步的大牌单品,一个个品牌的名字像是时代广场的剧情版导购册。因为喜欢时装的缘故每一个都能在脑海对号入座。更不舍的是这本书从高中盼到大学,让我从迷恋变得不屑。折纸。虚铜。刺金。我要纪念的,最后要追的,是现在无线怀念的高中那三年。一无所有又自以为是心灵纯净澄澈的年纪。不变的是我依旧喜欢上海的纸醉金迷光芒万丈,这几年用青春和精力向着自己喜欢的地方披荆斩棘,努力成为书中憧憬的自己。《刺金》完结之后,我不再追了。因为,我曾经喜欢的那个小四,已经不再。而我,也长大了……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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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读后感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间溪。顾源。席城。Neil。崇光。宫洺。顾准。卫海。这些名字,存活在书中,却印刻出了这个时代。当失去了学校和父母的庇护,我们踏上社会。我们磕磕碰碰地成长,虽然在多年后那会成为我们一笔可贵的财富,但在当时,谁也不会感到痛苦和迷茫?甚至只能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一觉醒来后又得进入高强度的工作,竖起全身的刺。甚至可以想象,林萧刚刚疲惫地又给了宫洺一杯咖啡,此时站在办公大楼里,巨大的落地窗前,孤单地望着窗外的夜景。一辆辆的汽车飞速划过,将上海切割得棱角分明。东方明珠作为上海标志性的建筑,在黑夜里光芒万丈。整座城市是个不夜城,霓虹璀璨,星光熠熠。但它却彷佛可以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将无数人吞进去。人为什么非要长大呢?成长,一点也不好玩。当曾经要好的姐妹互相伤害,当曾经的情侣一个个渐行渐远,当Neil说出一句“I am not happy anymore.”后离开上海……这个故事疼痛无比。也许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小说里最讨人喜欢的并不是女一号林萧,而是顾里。用郭敬明原话来说:她是顾里,她冷漠,理智,有自己明确的准则,嫉恶如仇也尖酸刻薄,但是她视友谊为珍宝。她一张开嘴,便露出凶狠的獠牙,上面还滴着毒液。但是所有的人都爱着顾里。也许是因为她每次毒舌时带来的笑点,也许是羡慕她的坚强和强大的气场,也许是因为她每年都可以过一个血肉横飞的生日。但是在小说最后,我认为顾里是受伤最多的一个。姐妹们几乎远离了她,她的房子渐渐人去楼空,唯独只剩下最后一个林萧。她发短信邀请大家来聚餐,还得小心翼翼,等到最后一刻只有林萧出现,顾里才微微释然。她一直都披着一张坚强的皮,但那张皮下她比谁都软弱,她比谁都怕孤独,怕被背叛。上帝却一件又一件剥夺着她的一切,抽空她的灵魂,撕裂她的身体,却残热地递给她一颗炸弹——癌症。在手术室前,她坐在凳上恐惧地发抖,也未等到正在生病的林萧。术后出来,她死死扣住姐妹们的手,模模糊糊地说“你们不要走”。其实她外表强硬,内里脆弱。她就是顾里,即使她再毒舌,喷出再多的毒液,也可以赚来所有人的爱、心疼与追捧。她永远是独一无二的顾里,她是永远的女王。小说直到最后一章,仍将虐点推到最高,在尾声里,一切欣欣向荣地发展。但不到最后一页,永远也猜不透命运带来的那可笑的结局。命运是不可抗力。这是残忍的时代,这是荒凉的时代。这是发展的时代,这是落后的时代。这是他们的时代,也是我们的时代。亲爱的上帝,如果可以,请让我参加一次顾里的生日宴会。把所有人聚集起来,把所有肮脏破烂的秘密抛出来,在餐桌上炸得个血肉横飞,让所有人痛苦万分。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到2012年11月15日,他们已经在上海那场冲天大火中丧生两年了。两年了,又有多少爱恨情仇在人间一幕幕上演着?也许生命中所有的起承转合都该化为《小时代3.0刺金时代》开篇的序言——愿人们的爱恨,为你加冕。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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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郭敬明现在的文笔比我想象的还要差多,在语言造诣上大概是古龙的水准,总体上说就是句子说不完,比喻不连贯。古龙狡猾一些,把比喻分成不同的自然段,企图伪装成现代诗的格式,缺点是你必须一目十行的看完汹涌而出的话。郭敬明则是把比喻堆砌到一个段里面,这样的好处是读他的书的时候,这种部分完全可以忽略。但是,说道故事内容,郭敬明又比赛格林实诚也真诚的多。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人格,不像后者,分明揉碎的是他人的梦想来获取快感。小时代里的人物分为两极,理性的和感性的,富裕的和贫穷的,视钱财为粪土的和庸俗拜金的。问题在于他把对比做得太过极端,而故事又太戏剧化,那么多癌症和段子将剧情和语言的严谨程度逼的无限趋近于零。可是另一方面,小说也确实抓住了高中生语文素养低且心气高这一现象。但是,如果仅从这点说郭敬明是个虚伪且金钱至上的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小说里的每个人物即是郭敬明本身拧巴状态的实体化:拜金而理性的是他的大脑构建出来的自我人格(顾姓二人,宫铭等),嫉妒而傻愣则是他从四川摸爬滚打到上海的经历所塑造出来的本我人格(林萧等),而出生在大富之家,穿金戴银是她一直以来躲在被窝里安慰自己入睡的意淫和幻想(不用举例),比他更加愚蠢可笑的人是她的取笑对象(唐宛如),但是在最后,他仍期望被他取笑过的人能陪伴在她身边(顾里快死的时候)。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把故事编成了少见大团圆的结局(虽然最后为了“青春小说要死人”的连贯性突兀的把胶东路火灾编了进去),因为小时代是她自己的梦,他不愿意醒来。事实上,这一切都是郭敬明的自卑而非自负所致。觉得自己成功的人不会像他那么刻薄。成功而满足的中产阶级处处都是,在茶余饭后给你们传授为人处事之道。这种现象完全可以在微博上得到证明,大多数年薪过了百万,或者手中又鹅蛋那么大点儿权力的人都有这种自满倾向。这些统称中产悲剧,庸俗的说,就是缺乏远见。比如说路金波,比如说冯唐,他们是自满者。而对自卑者来说,刻薄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自虐工具,也是对抗武器,世界上一切的痛苦都是对于自己无能的愤怒,绝望之下,将这种痛苦转嫁他人,即是毒舌。郭敬明便是如此。你当真他会不在意不到一米五的身高以及十几年来毫无进步的文笔吗?自卑者仅仅是把他敞开给大家看罢了,这是第一步,自黑。接着他们会播撒恶毒的种子,企图把这种恶毒变作优势,这是第二步,刻薄。这真是一个心酸的故事。郭敬明十几年来是个传奇,但是在公众眼中活得像个笑话。他出生在四川小城。我只知道,一个小城里出来的人,身高,样貌都不出众,所有的凭依不超过一张新概念作文一等奖的奖状,就这么走入了上海这个以斤斤计较和排外而出名的大都市。他是怎么走到今天的?这一切,外界不曾得知,我们只知道一个文艺少年走入了一个黑箱,而他走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位在作者收入排行榜里位列第一的成功商人。从这一点上来看,小时代固然算不上严肃小说,其实连好一点儿的小说都算不上。文笔也不那么好,读上去像是大咧咧的一地玻璃扎子,等着读者一脚踩上去。无聊。不像是毛姆或者纳博什么的在拐角给你膝盖来上一箭。经典。但是郭敬明目的达到了,就是同病相怜的痛楚。这一感受也与我的亲身经历有关。在看到他人的时候,一部分人会艳羡于想象中的美好、把自己当作其中一只,另外一部分人则会感到绝望和焦躁。就像观看一只秃鹫俯览非洲饥饿的孩童,人们的感官会受到极大地冲击,同情,怜悯,但是又无可避免地感到忧伤。现在回想起来,小时代算是我读过中枪最深的小说。我读第一部的时候还是高中,整本书耗时两个钟头。那个时候,郭敬明是仅次于芙蓉姐姐的一个笑话。如今,我总忍不住将自己和郭敬明叠加在一起。我们应该是同一种人,同一种笑话,但是身处不同的处境,他已在世俗意义上获得成功,我还在为生存奋斗。我还记得,在我人生的低谷,经历了太多的挫败的时候,我曾向他一样幻想着生于巨富之家,无忧无虑。也会处于压力,对他人恶言相向。从郭敬明的小说乃至成长经历里里,我看见的就是自己:当毫无自信可言,就把自卑当成一切,将“恶毒的汁水”播洒大地。即便如此,我也无法改变这个处境,就像是郭敬明如今已无法跳脱一个跳梁小丑的形象。我只能像和无数拧巴的人一样,将自卑和不满隐藏心底,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和世界抗争,用自己微薄的优势换取金钱和一切能够让我们实实在在抓住的东西。在人群中假寐,躲避着爱与凄苦,一切就像是艾米斯在信得最末所说的:只要一个人真正有了睡意,那么他总有希望能重新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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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说实话,1.0和2.0的情节多半都模糊了。温吞的生活下记得的永远只是所有人印象中的上海以及一群优渥的趾高气扬的妖孽们无所顾忌的生活在一起,不熟悉的奢侈品牌以及不真实的生活状态成为了主流,那些工薪阶层的正常品味永远带着鄙夷的味道。但是仍然没有厌恶的感觉,甚至到后来你真的开始怀念他们腻在一起叽歪叽歪的场景,因为每个人的性格都真实存在,他们的爱恨情仇是真的,友情和爱情也是真的。是的,这依然是典型的四娘风格,之前的美好永远是铺垫伏笔,3.0才是故事真正的开始。顾里依然嚣张独立像个无坚不摧的耗子精,可是后来我们才知道所有的巨大悲剧都承载在她一人身上,她也有脆弱孤独需索温暖的那一面。而她那段自导自演自编的大剧,以及戴着假发独自面对癌症的化疗,在所有人都哭的抽过去时她还能光鲜亮丽平静来工作生活。我真的很佩服她,不管她有那么多诡异的惹人嫌的癖好和毒液喷射的嘴脸,她依然还是这群人中最勇敢最应该被爱的女孩,强大而又脆弱的顾里。林萧的角色是一个讲述者,千万的读者通常是以林萧的视角看他人看整个局。现在想想,林萧也许是里面最为正常的一个,是我们身边千千万万中的一个。但又觉得她是幸运儿,她能得到简溪和崇光两种不同而又炽烈的爱。她经常搅和进许多的矛盾争吵中,却怕事的只会掉眼泪。还好,有好多爱她的人愿意站在她的身后替他解围擦眼泪,告诉她不要怕一切都会过去的。最后的最后,她活着,她还能告诉我们她们这一群人经历的所有,标签是最美好的时光。南湘之前一直给我只是个大美女的形象,只是人与事都不顺遂显得较为边缘。3.0是她的崛起之篇,她成为许多事件的核心人物和导火索。她悄悄悄悄变得强大了,开始驾驭各种高级的衣物场合,开始说出她的不满和想法,开始冷冰冰的甩开了众人,我想她只是需要一个通道来表达她之前所有压抑的不良情绪,她终于可以迎来属于她的春天,不管是在事业还是爱情上。她依然是那个不可方物的尤物,值得一些关注和疼爱。她救了顾里的命,她依然能够像小猫一样依偎着林萧,发圈缠绕的景象永远留存于林萧的梦里无法挥散。没有理由不爱唐宛如,对吧~!如此的纯真善良,被中伤了无数次但依然不离不弃陪在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里。一辈子有这样的胖子作伴足矣。剩下故事里各色的男人,都是那样完美的型男。我的心中依然是最喜欢简溪的,可惜3.0中他再也没出现过,直到故事的最后他也没有再次出现在这群人当中。他的形象一直停留在一辈子只爱林萧的信上。如果还有续篇有只能够成就林萧和简溪,至少他们的身影还依旧存留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其他的男色们,NEIL出乎了我的意料,这个混血男孩一直都是作为一个润滑剂出现在这些男女间,适合搞搞笑的。不过3.0的他成为了逆转故事的关键人物,最后我们才发现男主应该给他,他才是那个能够扛住事情与顾里并肩作战并且永远在背后支持顾里给予依靠的男主,他寄出的明信片上的字句 I will always miss you like a darling真正道出了所有局中人局外人对于这个小时代的心声,生离和死别都硬生生的让人疼痛着无法抽离。还记得周崇光写到那个人一定会出现,你要等待的片段曾经被我放进了BLOG的某篇文章。特别喜欢那段文字,因为它让人相信茫茫人海中一定有人是长久的为你准备着的,一定会有人穿越过重重人群坚定朝你走去想要握着你的手。尽管后来看到的崇光是个混血的男模叫陆烧,但是他知道林萧一定认得出他,一定能够从某处看到他火热的一心向她的内心,这是从一而终的崇光的爱,也是这个小时代里极其温暖和感人的篇章所在。除了林萧,宫洺,简溪,卫海,蓝诀,KITTY,其他的所有人被安排进了上海那年的公寓大火里,她们马上要收获的另一次人生的幸福高潮再也没能上演,戛然而止的小时代就这样完结。五年的小时代再也没能继续,他们永远只能存活在很多人很多人的回忆里,生活就是这样 他永远都不会按照你所想象的轨道去发展。可是我们仍然会爱他 就像亲人一样。I will always miss you like a darling.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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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我是很喜欢《小时代》的,因为我觉得它很真实。人物很真实,没有谁是完美的,可是谁都取代不了谁。(我是指四位女主角,男主就不说了,男主都是高富帅,都很完美,毕竟它是小说,是给我们发花痴用的。)顾里,无疑她的硬件条件是最完美的,可是她霸道且占有欲强,她会因为南湘托林萧找工作却不托自己而生气,她会因为自视清高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甚至让她最好的三位朋友也对她敬畏三分。林萧,典型的平凡中庸角色,就和我们大部分人一样,脸蛋不够漂亮,家境不够辉煌,学习不够优异。往往这样的人会成为普通青春言情小说中的“圣女”,就是那种一天到晚要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性格马大哈打扮假小子,然后某年某月某天某时某刻,遇见一个高富帅白马王子,哦不,是两个,因为他们要抢这个“圣女”。可是林萧不是,她会对帅哥花痴,会见钱眼开,勇于对抗“小三”,而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她有所有女生都有的虚荣心和嫉妒心,会在看到南湘陪宫洺吃饭的时候生怕南湘抢了自己的饭碗。南湘则是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她漂亮有气质,也是四个姑娘中相对沉默的一位,她不太分享自己的情绪,有个破碎的家庭。也曾叛逆,也曾犯过错,被坏男生吸引,或是一不小心无意中抢走了好友喜欢的人。唐宛如,她就是个活宝。她其实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论脸蛋论身材都比不上其他三位姐妹,所以她追求的不是荣华富贵,她只求简简单单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喜欢做的事。她最看中她们姐妹四个的感情,她不责怪南湘抢了她的卫海,不责怪她们不小心烫伤了她的脸,她对待生活一直很乐观。我始终觉得,这样的四位姑娘,加起来,其实就等于我们自己:叛逆过,会虚荣,会嫉妒,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乐观的人。再说回到作者郭敬明身上,至少我觉得这么多年下来,他是成长的。不管外界对他的批判嘲讽之声有多大,好歹人家办起了自己的杂志,拍了自己的电影,谁说这不是一种成功呢。他毫不避讳地在自己的文中表明自己是个虚荣的只爱奢侈品的人,也会拿自己的身高来开玩笑。他有这个经济实力去买奢侈品,他也一直都有吃蛋白粉,可就是胖不起来。他把自己的照片P了又P,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素颜实在是不能拿来做宣传。一张胡子拉碴睡眼惺忪瘦骨嶙峋的照片放在扉页上,这就叫真实?这就叫有男人味?至少我是不会对这种形象的作者感兴趣的。既然要想成为公众人物,就请先把自己打点好。喜欢奢侈品,喜欢钱,那就努力去赚啊。总比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梦想多伟大,说拜金主义多肮脏,却每天还要抱怨工资太少,福利不好,没有经济实力来承托梦想的人好吧。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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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5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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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我终于看完了《小时代》这本书,我的心情还在故事中不能自拔,就是那么深爱着小四的文字,买他的书,看他的书,这已经成为了的习惯,改不掉。其实我觉得他写得没有原来好了,虽然我还是非常喜欢。从《幻城》到《梦里花落知多少》,郭敬明是一个特别能突破自己的作家(我称他作家你们没意见吧?怎么说也是中国作协会员了)。但是这次的《小时代》,我感觉是他突破自己最小的一次。而我感觉他更加成熟了,形成了自己的风格。郭敬明小说情节里总是充满了阴谋,环环相扣,悬念感十足,读起来总让人“恍然大悟”。最近我也尝试写小说,对这个有些体会,这样的创作并不容易。而郭敬明已经对这一套情节设置驾轻就熟,我相信他大脑里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生产线”,可以稳定保质的生产这样曲折离奇的故事了。而小说里穿插了大量的名牌和上海高档的场所。大约8个男主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帅得不行。其中除了一个是小混混外,其余还都有钱得不行。女主角也都超级有钱,有家世,学习还好。她们想进男生宿舍,就用两张红票子摆平楼管。这都是多么吸引小女生读者的情节啊,大家一起陷入幻想,沉溺其中不可自拔啊!郭敬明的作品排成偶像剧是再适合不过的了。还是那么悲伤。相爱的两个人经历千难万险,却还是不能在一起。每个人都那么要强,高傲得不肯回头。5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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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观后感小时代3 是由郭敬明的小说小时代改编的,之前的小时代1和小时代2 对我感触很深当我听说周崇光死了之后,激动的眼泪都留了出来,看到林萧那绝望的样子,更使得我泪流泉涌,当我看到四个姐妹反目成仇时,一种心痛涌上心头,昔日里的姐妹花如今一个个如敌人一般对立,南湘为了钱背叛了顾里,顾里没有告诉林萧周崇光死得真相,林萧没有告诉顾里她会被ME辞退,而唐宛如喜欢卫海,可是南湘却抢走了卫海一切的背叛都使得这四个昔日里的姐妹花破碎,直到唐宛如为了南湘,被砖头砸中头部,厄运的一切才结束,三个姐妹们重新聚在一起,照顾宛如,一切的一切都很美好整场电影,我看到从小到大的时代姐妹花一起携手度过无数个风风雨雨的日子,她们时而会吵吵小架,但却总是不离不弃,她们是最美的姐妹,也是最真实的姐妹,她们之间没有一点虚实,没有做作,没有勾心斗角,她们真真正正的为彼此互相付出,她们是时代姐妹花!这部电影对于我的感触真的很深,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再也找不到这样的时代友谊呢取而代之的又是什么这个问题真正值得我们沉思!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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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2月22日00:17的时候,合上了《小时代3。0刺金时代》。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这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历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做爱。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多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而从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粗略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让我们像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其实我并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领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凭借着借书的优势,也在三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泪水,能带给你什么?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肯定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干了潮湿的眼眶。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我只是,只是感到有点怜惜。我们亲爱的小四,他该有多么复杂的心计,多么悲伤敏锐的性格,才能写出这种复杂的悲剧呢?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所有的人都死亡,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四年级:jaymonica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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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我们得到什么,我们失去什么,我们失去的那些东西,最后换来了什么。——《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以林萧为视角,讲述了她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崇光真的得了胃癌,假死改名为陆烧;宫洺是崇光的哥哥;最后简溪走了;林萧和顾里得了子宫癌;顾里有个弟弟叫Neil有个弟弟叫顾准有个弟弟叫Jimmy;南湘和卫海谈过恋爱最后和顾准在一起了;席城替南湘去坐牢了;唐宛如为了救南湘把南湘的妈妈送进了戒毒所了;唐宛如脸上多了一条疤;顾里生日那天他爸爸被钢筋戳死了南湘把红酒撒泼在她头上了;席城给顾里下药而且是南湘让他去的;南湘和林萧闹翻了;除宫洺林萧之外所有人最后都死了……其实,《小时代》的剧情跌宕起伏,人物描写很到位,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又让人扼腕叹息,就好像手捧清茶听一个有爱有恨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顾里,我最讨厌的人物也是顾里。我喜欢她的理智、冷静、残酷、她的毒舌、她的自控力、有原则、有计划、独立坚强,偏偏我最讨厌的人也是她,我不喜欢她拜金主义、不喜欢她过快的生活节奏、不喜欢她以为自己能够一手遮天。其实这些不喜欢的背后,恰恰是羡慕;有人讨厌她,因为她太过刻薄;有人喜欢她,因为她是真的坚强;也有人羡慕她的控制力,嫉妒她的资产。众说纷纭。而我不是嫉妒的那个,是羡慕,是喜欢。郭敬明,也就是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没人知道最后那把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是周崇光,因为他改名为陆烧;有人猜是宫洺,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死了,那么他就是最大受益人。不过,我们无从可知,仅仅留下了一场悲剧。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永远不会被他的镰刀收割,那就是她们的友谊,如果十年之后,她们四个人还活着,她们一定还可以互相依存,互相安慰,我毫不怀疑。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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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阅读是快乐的,特别是读郭敬明的书的时候,那种快乐更加难以言表,终于把《小时代》看完了,郭敬明虽然有时行文拖沓,但是在情节推动上还是保持着极强的节奏感。而在视角方面,虽然以“我”第一人称主视角为叙事手段,但又经常会出现第三人称视角去描写他人的故事,这点虽然不符合我的写作原则,但就在阅读方面,我还是忘记了这个逻辑点,读得非常流畅,没有任何不适。就小说元素和有些技巧上,他还是给了我很多启发。包括他一定程度上融入了《时尚女魔头》的戏码,显得很自然,丝毫不做作。我一直认为小说里的人物性格是靠情节冲撞出来而并非心理描写出来的,在这一点上,每每我看到大段的心理描写基本都快速跳过。而在情节推动中,各个人物形象趋于丰满(各位女生请低下头去看看自己……),我觉得我们都不要太严苛了,说那些情节虚假,当然其中有几个场景确实有些思路混乱,但是大体还是很符合逻辑的。就好比我们看武侠小说,谁都不会说里面很假,因为谁都没有当真过……只不过,里面哭的场景很多,这点我很佩服郭敬明,他真了解女生……读完整本书,郭敬明时刻展现着他对上海的极度热爱——准确说来是对南京西路的热爱。我每次想到这里,脑子里老是跳出顶楼马戏团荒诞的歌声:“我是一个上海人……我死也要死在上海……阿拉上海顶顶节棍……”陆晨那扭曲的声音真是给郭敬明这本纯爱小说做了最好玩的注脚。5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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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读后感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我心中念想的友情,是像百合的洁白与清纯,不添一丝杂质的纯净。错过的与未错过的人,都在对的时间里,一同,约好了似的,走出我的生活。林萧说,她没有南湘那么的漂亮,没有顾里那么的精致,更,没有唐宛如那么的over,她只是万千平凡女生中最普通的一个。但是我想说,其实她错了,她是最被老天眷顾的那一个。没有顾里公主般的高贵,没有南湘众星追捧般的孤傲,没有唐宛如自我的洒脱,她所具有的气质,是淡然的随性,那就像,漫篇浓墨重彩的水彩画里沁人的一抹白色,那样随性的一笔,优雅淡然,却又直抵心脏,靓丽多姿。你可能会说,因为林萧是主角,所以我吹捧她,那么你就错了。只不过是,普通的普通,有种惺惺相惜的同感。我欣赏她的生活态度,当然也自愧不若她那般的随性,这本该是人人都具有的气质,却因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给out掉了。你知道吗,其实,淡然也是一种美好。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么的传奇,其实这不过是人人都表演过的一场话剧。初看小时代时,并未有所打动,毕竟只是一场电影,一个虚拟的故事,又能有多少感触呢。酒温过了更纯,茶泡过了更香,而它也是如此。我承认,里面的极尽奢华不是我们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但那个故事却是我们大千世界能容纳的,友情,加上爱情。把我们生命中的人分为两种,一是过客,二是住进心里的人。过客终究只是过客,时光一拂,它们就随风而散了,甚至,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下一抹痕迹。第二种,便是用生命在歌唱,是雕刻在石头上,永远无法抹去的一笔,即使,只是一个角落,一个芝麻点,总之,它占据了你的心脏的一部分,是你无法忘记的。南湘,顾里,林萧,唐宛如,他们把生活留给了自己,然后,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对方。她们给对方贴上了一辈子的标签,这样,才会永远永远不分离,一直一直在一起。有心的人,怎能不被这刻骨铭心的友情感动呢?我说,爱情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友情、亲情都能比得上爱情,因为她们把对方刻在骨子里,要带上一辈子。我还想呀,为小时代添上一个结局,就是在南湘讲演的那个时候,她会说,“如果可以,我也想把你们唱进我的歌声里,即使青春的河流渐行渐远,我们依旧,心照不宣。。。你们,就是我的地老天荒。”故事完结,曲终不离,愿我们的青春,像她们一样美好,在这个炙热的夏天,开出一朵美丽娇艳的花。9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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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读后感[3]“人们透过阴森可怖的薄雾,凝视着这尊黑色的雕像,徐徐沉入大海。”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心里如五味杂陈,有悲痛,有怜悯,有敬佩,有惋惜……这是杨老师前不久给我们上的《船长》这一课的内容。我深深地被船长那种忠于职守、舍生忘死的精神所打动。小说的主人公哈尔威身上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在一次航海中,哈尔威所在的诺曼底号轮船被全速前进的玛丽号巨轮撞上了,船长沉着镇定地带领大家有条不紊地离开诺曼底号,但在最后,他选择与诺曼底号共存亡,这是多么悲壮的事,又是多么值得我们歌颂的事啊!我也很喜欢船长哈尔威的一句话:“哪个男人敢走在女人前面,你就开枪打死他。”这是船长对奥克勒大副说的话。事实上,在那样危险的时刻,船长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船长不仅保持了清醒的头脑,而且还考虑到女士优先,让女士先走,这种人性之美,有多美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秋游,大家一窝蜂地往车门挤去。我看着那混乱的样子,就大声地喊,请大家有序上车,有些人不服气,你凭什么?你又不是班长,我听了,大声说:“不管做什么事,我们都要遵守规则。”同学们似乎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也不再拥挤了,大家都安静有序地上车。老师看到我的表现,还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现在想来,自己也能哈尔威一样,遇到混乱的情况能保持镇定,时刻遵守规定,心中不觉乐了。我也很喜欢哈尔威这个人,哈尔威在危险面前显得那么镇定、临危不惧,他把船上61个人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自己。他这种一心为他人着想、舍生忘死的精神,怎能不令我折服?哈尔威是优秀的,我也要像哈尔威一样,不管在何时何地,履行做人之道,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6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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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万岁——《小时代》读后感_65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对,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出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题记《小时代》一个长达五年的故事,在一场熊熊的大火下化为了灰烬。悄然结束了。《小时代》并不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本书,但是这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书,在他们美轮美奂的、奢侈华丽的生活里,我像是一个过客进去那个世界几天,然后又出来。书中的少年们的青春如只此一瞬间的日光般耀眼,像夜上海一般美得令人心碎,同时她们以她们耀眼的青春筑起了一堵友谊的高墙,她们手拉手,没什么过不去的。那是令人羡慕的友谊,她们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她们彼此分享着自己的生活。把自己像一张纸一样平摊,与自己最好的姐妹分享。在我眼里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都是友谊的象征。生活里也有这样肝胆相照的朋友。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在春秋时期,俞伯牙是当时最善于弹琴的人,但终日弹琴,无人赏识。一日,遇到钟子期,子期听到伯牙的琴声,说他心在高山,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知。后来两人结成莫逆之交。后来子期病死了,伯牙在世上没有了知音,便摔掉他的琴,再也不弹了。这就是弥足珍贵的友谊,千金难买的情谊。谢谢,郭敬明,谢谢《小时代》。让我知道了,友谊万岁!青春万岁!有人说,撇开友情就无法谈青春,因为友情是点缀青春的最美丽的花朵。人赤裸裸地来到世界上,除了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珍贵的友情……——尾记初一:王滢超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213号66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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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冰花》读后感[3]今年暑假,我有幸看了钟肇政写的《鲁冰花》。书中的郭云天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郭老师伟大的师者形象不时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鲁冰花》这本书中所讲的主人公是一个关爱学生的郭云天老师和一个绘画天才古阿明。在鲁冰花盛开的时节,郭云天由大城市来到风景秀丽的水城乡小学担任美术教师。他发现班上的学生古阿明是个绘画小天才。阿明家境贫穷,调皮捣蛋,学业不好,但对色彩和周围事物有极敏锐的感受力和想象力。少年的绘画天赋激起年轻大学生的怜惜之情。在主持学校美术训练班期间,郭云天极力培养古阿明,并与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当学校推选代表参加比赛的时候,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去趋炎附势,推荐毫无灵气的乡长之子参加比赛。愤慨之下,郭云天辞去教职返回台北,自己把阿明的绘画作品寄给国际儿童画展。数月之后,阿明的绘画作品获得了国际大奖,当郭老师兴冲冲地回到乡村告诉阿明一家喜讯时,却发现阿明已身染重病而亡……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郭老师是一个非常关心学生、善于发现学生长处的老师。这让我想起了教我画画的吴老师,他也非常关心爱护学生。比如有一次,一个同学不小心摔倒了,膝盖摔得流血了,吴老师立刻背上他,回到教室,帮他处理了伤口,并关心地问他痛不痛。吴老师教我们画画时,更是十分耐心,他不但细心地给我们讲解画画的技巧,而且还针对我们不同的学生特点给予针对性的辅导。他从不会大声地批评我们,只会不断地鼓励我们,让我们有了更大的信心,他的关爱伴随着我们不断成长……是呀!我觉得老师们真伟大。他们默默地做到“春蚕到了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开”。他们更是无私地用自己的爱心去感化每一个学生,让他们更加健康地成长。6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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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被称为充满有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平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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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在喧闹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书的作者乔治赛尔登偶然听到了一只蟋蟀的鸣叫,于是这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就这样产生了,以此来慰籍对故乡的思念。这本书讲述了一只蟋蟀和它的主人,好朋友的趣事。书中让我印象很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一天晚上,柴斯特在梦游时吃了一张2元纸币,无奈的它向塔克求助。塔克出主意:“你把另一半也吃了”、“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以为小偷来过”、“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但柴斯特毅然决然地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最后塔克鼠和亨利猫都决心帮助它,塔克甚至贡献一生积蓄换取柴斯特的自由。柴斯特做错事后没有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是主动认错,敢于承担做错事情的后果。后来它有了很多好朋友,因为它那美妙的演凑,它也成为了有名的演奏家。诚实的柴斯特教会了我做人要有担当,我为曾经拒绝认错的自己万分羞愧。去年,我把妈妈的苹果X屏幕不小心摔破了。由于害怕大人的惩罚,坐立不安的我一口咬定“不是我弄的。”找各种借口狡辩,就不承认错误。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但是想起内心十分惭愧。看到故事中柴斯特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我幡然醒悟——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去承认自己的错误。我也要像柴斯特一样勇敢、诚实,于是我鼓起勇气,深怀愧疚之心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手机屏幕的。”承认错误之后我发现堵在心里的石头被搬开了,做事情也越来越自信了。《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我立志做一个犯错不逃避、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孩子。65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