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观念的转变
看了郝丁一家的《亲子双向自立协议》,你或许会感到这一家人缺少人情味儿。然而在我看来,这只能说明他们的生活观念发生了转变,而这种转变无可非议。
政治教科书上有两幅漫画。一幅是一个中国老太太拿着存折说:“我终于攒够了买房子的钱了。”另一幅是一个外国老太太坐在病床上说:“我终于还清了买房的贷款。”表面上看,这是中外消费观念上不同,实际上,这也是中外生活观念的不同。需要指出,外国人的观念并非没有优点。
中国老太太辛苦一辈子,买了房子主要是儿女享用。为了积攒买房的钱,他们或许花掉了自己毕生的精力,待到房子到手之后,自己早已走到了生命尽头。这种拼搏是伟大的,然而其中不乏悲壮色彩。外国老太太年轻时没有存款,但是却舒舒服服的住了多半辈子新房!他们预支了自己后半生的劳动,用预支的劳动带来了生活的舒适与安逸。试想,住着预支的洋房,开着预支的汽车,与节衣缩食熬苦日子会是何等距离的差别?
面对房子如此,面对孩子,中外差异同样极大!中国的父母,看见孩子摔倒在地,会疯了一样冲过去,抱起孩子百般爱抚。外国的父母,看见孩子摔倒在地,会十分冷静,不动声色,会耐心等待孩子自己爬起身来。中国有句老话,“孩子多大,在父母前面也是孩子!”外国有句箴言,“18岁之后的孩子已经成人,要肩负所有成人必须肩负的责任!”
东西方的生活观念很像他们的皮肤颜色一样大相径庭。东方人视亲情为生命之组成部分,遇到危险、遇到困难、遇到紧急关头、哪怕遇到生死攸关的考验,首先在他们大脑中出现的都是家人、亲戚的安危。西方人以自主作为自己的生活准则,遇到危险、遇到困难、遇到紧急关头、哪怕遇到生死攸关的考验,他们的脑海里只有一个醒目的标语——“自己承担的自己的责任!”应该明确,这样两种生活观念都有各自优秀之处,但是,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之下,它们各自特有的缺憾,同样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中国加入了WTO,逐步扩大了对外贸易,那么,中外的生活观念是否也需要适当的融合呢?
在这一点上,郝丁一家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他们在不放弃亲情的前提下,通过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强化了“依靠自己”的意识。可以说,这种生活观念的转变,体现了中外观念的有机融合。
不要抓住“亲情”死不放手,适当的转变生活观念吧!这样,我们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生活让我陶醉
人的一生让自己陶醉的事很多,有的人说:母爱让我陶醉;有的人说:友情让我陶醉;我却说:生活让我陶醉。——题记
生活总是多姿多彩,五彩的生活带给我五彩的梦,纺织我五彩的人生,享受五彩的情。
景
生活处处好风景。不论你是生活在喧闹的都市,还是长在宁静的乡村,身边总会有好的风景,或许只是因为缺少发现而已。春昊,观碧波万倾的长江滚滚东去,思屈原含恨投江,心中便有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愁思;夏天,听枝头喧闹的蝉鸣,看父母在赤日下的劳作,便感叹“农夫心内知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的不公;秋天,赏一轮皓月,思异乡亲人,便能体会到“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想之情;冬天,漫步在雪花覆盖的田间小路上,闻叱咤的北风,便有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喜悦。那景,那充满生机的柳芽、那活泼可爱的风筝,那金黄丰硕的瓜果,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就是那五彩生活最真实的写照。
情
生活处处见真情。情,一个暖人心田的字;一种动人心扉的感觉;一首崔人泪下的诗。亲情是伟大的,母爱也是有过之而不及的,每当看见母亲灯下夜织的情景,心里总是默默的念着“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眼角总是有那么一颗晶银的泪。是呀,亲情总是那样伟大,无私,亲人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无不是亲情最好的展现。如果哪一天,世界上缺少了亲情,会变得多姿多彩,令人陶醉吗?
梦
生活,因有梦而精彩,人活着,就是要有理想,有追求。无梦的生活将暗失色,无梦的人就像行尸走肉一般,整天过着单调无聊的生活,做着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工作,生活将无任何意义,将失去它五彩的光芒。“哀莫大于心死,愁莫大于无志。”庄子的观点是显而易见的,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死,最忧愁的事莫过于没有志向,对人生没有梦,记忆里,模糊的记得一个故事,有一个爱追梦的女孩每天都为追求她那美丽的梦而奋斗,它人不为梦的破碎而放弃过追梦,因为她觉得这样也是一种幸福。虽然她的命运充满坎坷,但她因为有梦而快乐,她不在乎快乐的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只为曾经追梦而微笑,不为梦的破碎而哭泣。梦,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了一个美丽的梦,就会有一个五彩的人生。
生活,因国景而美丽,因为情而真切,因为梦而精彩!生活,你令我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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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我喜欢童话。羡慕灰姑娘的际遇,欣赏丑小鸭的一生。而我现在的生活,也如同童话一般,有童话中的欢乐,也伴随着童话中的痛苦与无奈。我期待着自己的人生能够像丑小鸭一样,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从小时侯刚刚上学起,我的各个方面都很突出,也自然的就成为了学校中的焦点。每天都能听到老师和同学们赞赏,投向我的目光都饱含着钦佩与满意。那时的我就像是天空中的北极星,那么灿烂,那么耀眼。宛如百花丛中的牡丹,百鸟中的凤凰,真正的成为了一只白天鹅。不过,我很清楚,白天鹅也不一定永远都会是白天鹅,白天鹅也会变成丑小鸭的,必须尽力做好白天鹅才能不被再变成丑小鸭的。我也不因此骄傲,一直努力着,做好一只完美的白天鹅。渐渐地长大,迈进了高中校园,发现要做一只白天鹅是那么那么的不容易,在金子里面挑金子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啊。面对众多娇艳多姿的牡丹,美丽动人的凤凰,我发现自己已不是白天鹅而变成了一只丑小鸭。在杰出的白天鹅面前,我是那么的平凡而又普通。高中竞争很激烈,不是白天鹅就将是丑小鸭。我是天空中星星中的普通一颗,不再那么耀眼,不再那么引人注目。像是一片秋末的落叶,埋藏在厚厚的积雪下面,不将被人们发现。从白天鹅变成了丑小鸭。我感叹而又庆幸。变回丑小鸭并不可怕,经过努力,一定会再次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更加完美的。积雪中的落叶岁不被人们所觉察,但是春天总会到来,太阳总会出现,阳光总会普照大地,那时积雪将会融化,而旧时的落叶也为孕育新的生命而奉献,我们所能看到的将是一棵棵更精神的树,一片片更加青翠的树叶。在天鹅群中变成白天鹅,比在鸭子群中变成白天鹅更难,不过,只要不泄气,一直坚持下去,一定会变成一只更加优秀的白天鹅的。我不但喜欢童话,更愿创作童话改变童话。我会把我的童话转变成为最美丽的童话!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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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每当我的思绪驰骋于文学的世界中,我就好比是一位冒险者,文字是我的工具,带领我去探索古典文学的精致、现代文学的奔放。每一次,使用这些文字时,不自觉的将目光放在一个字上-”曌”。我是一个喜爱领导,企图心强的人,当年武则天创这个字,除了法号的渊源外,亦象征自己如同日月般的伟大。读到“曌”的历史含义后,我便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个字。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谦虚的人,朋友对我的评语摆脱不了“骄傲”、“自负”,但我总认为,只要有才能,为何不展露出来呢?因为如此,好胜心极强的我极爱“曌”这个字。如同天上的日月一样灿烂、明亮甚而是伟大,那种睥睨天下人的豪气,那种不顾一切的狂妄,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自从读到此字后,我变得更加不可一世、自大,不仅令父母担忧,更使自己的人际关系破裂。没有人了解的孤独,没有一丝光线的黑暗,就悄悄的笼罩,包围了我,甚至残忍的吞噬。日日夜夜,多少个日子就这么漫无目标的过去了。没有办法接受现实的我,只能不断的困在深渊中,日复一日,爬不上来。直到有一天,压抑过久的哭声在一瞬间暴发了出来:我不懂、不明白,为何将自己喜爱的字当作座右铭去实践,代价却如此的重大和令人心伤?过一段时间后,爸爸终于对我说了重话:“好好思考你的人生出了什么问题!”我日夜的想,想起以往的作为,想起以往的态度,想起”曌”的真正含义……。突然地,我明白了!过去我总为他人活着、为他人生存、为他人而表现自己的喜怒。骄傲就像是一道防线,保卫着我的孤独,就连解释“曌”,也带有浓厚的历史阴影。我重新审视自己,并重新诠释了曌的意义──心胸如天空一样的辽阔,如太阳一般的无私、照耀大地,更如月亮一般皎洁,不计较他人的过失。原来,从前的我一直误解了这个字,我不是武则天,亦如她不是我,没有办法代替我活下去。古有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我却要说:“以字为镜,可以点亮生命,改变未来。”小小的转念,造就了现在的我:谦卑、虚心、乐于接受批评。原来“曌”这个字真的使我受益良多,它令我明白,不是第一次认定的主观便是对的,就如人生,没有挫折与危难,又怎能在生命的大海中激起美丽的浪花?又怎能在生命这道菜中,品尝到更美好的滋味?它更教导了我“转念”的重要,使我未来的人生处处充满了光明。所以,我喜欢“曌”这个字!9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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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一直希望自己不会变老,即使容颜已悄悄转变,也希望自己拥有一颗永远年轻的心,内心世界就会像五彩斑斓的芳菲四月,整个人看上去很活力。殊不知,岁月一点一滴的在枝头滑落,即使那样悄然,即使那样脚步轻盈,即使总在你不知不觉之间,她从来都不曾带走随身的携带,老像个丢三落四的健忘人,只要是有生命的,都会留下她匆匆而去的痕迹,动物植物亦然,人亦不落下。小时候,最喜欢的颜色是浓绿,喜欢那种生机勃勃的活力,最讨厌的颜色是深红,讨厌那种像火焰一样随时有可能吞灭整个世界的危险。从自己开始有了决定权,生活有了条件,在穿戴上是一定不会选择这些靓丽的颜色,总是选择一些灰的、米黄的不起眼的颜色,因为年轻,只要长得不太难看,都会让人觉得漂亮。最喜欢的,是我来观望欣赏的,不应该套在自己身上;最讨厌的,本就是应该远离的,更不会穿戴。既不讨厌,也不很喜欢,才会去选择,那是自己的风格。记得那时候每次去买衣服,心里十分茫然,在镇上把服装店逛遍,看到中意的,不会马上买,要比较了价格才买。等到买回来穿在身上,对面邻居婶婶总是笑着说:“这个颜色,这个款式,说不上时髦,也说不上好看,可一穿在你身上就变漂亮了,就变得很有味道了。这套衣服穿到八十岁也不会有人说你穿得鲜了。”这样的赞美话,谁听了都会甜到蜜里去。前面的日子,是数着一天一天的长大长高,从只会玩耍到有自己的想法,会帮爸妈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明明不愁穿不愁吃,却总感到忧和愁。对走过的路有一丝不舍,对以后要走的路没有一点可测,对长大要承担的责任恐慌,对要找的另一半的神秘又担忧,怎能不强说愁呢?渐渐地,渐渐地,脸上长雀斑了,皮肤失去了往日的柔润与弹性,喜好也跟着变味了。原来最爱的浓绿不那般最爱了,原来最讨厌的深红不那般嫌弃了,衣服的颜色从不起眼到了非常亮丽,对面邻居婶婶的点评话再也听不到甜蜜里去了,爱恨不再分明有界了。未来虽然仍然迷茫,但已算不了什么,可以坦然面对。风也好,雨也罢,反正都会走过,一切只能随自然,仅留几分无奈了。再不想长大,再不愿变老,因为岁月来过,只能把一个年轻的世界放在心里,变成回忆里的曾经。偶然一句话、一个画面的触动,能让你沉浸在流逝的记忆里久久找不到回到现实的路。因为过去,才有转变;因为变老,才有回忆。哭哭笑笑,那已是来时的路。要去的路,不再多彩,不再迷茫,不再恐慌,全是淡然。9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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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学习不但要勤奋,好学。最重要得是注重学习方法,改正不良的学习习惯。我原来的不良习惯有一大车,现在改了不少,这还是我的课外班老师——程老师给我除的病根呢!我从三年级就跟程老师学习。当我第一眼看到程老师时,并没有引起我的好感。从长相来说吧!蓬乱的头发,按明星范伟的话来说,真是“脑袋大,脖子粗”。大眼睛像两个球,一副瓶底似的眼镜架在大鼻子上,像个大知识分子。但加上鼻子下面的一行小胡子,让人感到十分另类,望而生畏。开始他给我的印象是这样的,可是慢慢变了。我做题时有个不良习惯,边思考、边玩笔,这可算是老毛病了。虽然以前也有一些老师为我指点迷经,可我总是若无其事,把老师的话当成耳边风,左耳听,右儿冒。老师拿我没办法,认为我这毛病一辈子也改不掉了。有一天,程老师正讲一道难题,我还是老样子,一不小心“啪”的一声,笔正好甩到老师脚边。我吓了一跳,装出一副正在认真听讲的样子。只见老师停了一下,慢慢地过身来。向我扔了个粉笔头,很很地“瞪”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老师制着我温和地说:“请张兆昱同学再讲一遍。”我顿时愣住了,头脑中一片空白。不会吧,竟然提问我?不会吧。脸刷地一下红了,心跳加快,要是现在量一下我的体温,温度计都会炸开。同学们哄笑我。“请坐”。我坐下后,嘴里嘀咕着,头脑瞎想着。“请”?分明是让我出丑,让我难堪。竟假装温和,假和蔼。放学了,同学们跟兔子似的跳出教室。我刚要走,老师把我叫住。我想:都放学了,还记仇!我就是影响一点课堂纪律吗!对,你让我在同学面前难堪我还没找你算帐呢!于是我气冲冲地往凳子上一坐。本想他会骂我“皮开肉绽”,但是他走到我的面前坐下,亲切对我说:“张兆昱同学,你数学学的很好……”“你为什么让我在同学面前出丑,让我难堪。”我故意顶撞。老师突然严肃起来,对我大发雷霆,整个楼都能听见:“一心不可二用,你一边玩,一边学习,效率低,那道题你根本不会这可是老师第一次这么严厉地批评我。我吓得直哆嗦不好意思,感到无比惭愧。我懂了,老师的一个眼神和严厉的教导,里面百分之九十九包含的是对学生的爱呀!我明白了,老师为我成才啊!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影响课堂纪律,顶撞老师更是错上加错呀!“听到的不一定记住,看到的有可能记住,做到了一定会记住。”这深刻、严厉的教诲,我一定记住。我不能以貌取人。我对程老师的看法一下子变了。不是原来的望而声畏,而是待人和蔼、亲切,看到缺点或错误就会严厉批评。变,就在这一瞬间!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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