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这本书主要写哑巴男孩和一匹马的故事。在摩洛哥的皇家马房里诞生了一匹名叫"闪"的小马,它的右后腿上一个小白点象征像风一样迅速,可是它胸前的的麦穗纹代表不幸。看管“闪”的马童阿格巴对小马宠爱有加,而且阿格巴在那匹马出生前就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句话就是“闪”和阿格巴的理想和方向,他们时时刻刻都向理想奔跑着。在阿格巴的悉心照顾下,“闪”茁壮成长。
一天,来了匹名叫“罗珊珊小姐”的马,阿格巴为了理想诺言更为了“闪”的后代,放出“闪”让它和恶魔战斗,终于,“闪”得到了“罗珊珊小姐”的芳心。可这也得罪了伯爵,伯爵把“闪”赶走了,可阿格巴没有失望......最终“闪”成为伟大的赛马之父,子孙们也获得女王奖杯。“闪”完成了理想,当上了“风之王”
我读后觉得特别感人之处,当命运捉弄阿格巴和“闪”的时候,但他俩没有自暴自弃,练就了坚强的意志力,不怕困难,迎难而解。而我们生活中处处有很多这种热爱工作,不怕困难的平凡人。
这次五一深圳之行,茶溪谷景区的茵特拉根小镇上的四位真人版雕塑,长时间纹丝不动静止状态,让你分不清是真还是假,他们不怕风吹雨打,不怕蚊子苍蝇骚扰,不怕艰辛,这种敬业精神深深触动着我。
父亲的爱
父亲的爱总在严厉中绽放出;父亲的爱总在你需要的时候才来临。父亲的爱总是让我们不得理解,但是我们完全理解时才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
我的父亲异常得严厉。严格,即使是现在,我也难以相信我的小时候是在那种环境中度过。我曾无数次告诉我自己那不是真的,但事实就是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即使你不想去想它,但他还是存在。所以,我们需要换一种角度去看他,去理解它。
我的父亲一直有一种"男孩要简养,女孩要娇养”既然我是男孩就免不了要受一些苦了。
我的老爸从小就想让我学会独立,所以洗衣做饭的事情从让我做,我开始并非当作一种磨练只是把这称为一种娱乐,但时间过久了,我才知道这是老爸对我的磨练,于是我总要发生一些意外。有一次:
我们一家吃完午饭,老爸便使唤仆人一样叫我做这做那,做完以后我还要去洗碗。于是我抱着一种不情愿的心情来到了厨房,整个过程我都在一边抱怨一边洗碗,结果肯定很惨。正当要完工时,一个碟子"彭"的一声毫不留情的摔了下去,碟子坏了没事,可我的手被划伤了,我哭喊着走出厨房,老妈立刻来安慰我,并要给我买邦迪治手指头,"别去”老爸大声怒吼到,妈妈被爸爸吓退了,“你不会自己去买吗?”老爸对我说。我不敢说什么了,只好拿着钱硬着头皮,满脸泪流的冲出了家门,买了邦迪。
回了家,老爸还是像什么都没发生的一样仰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故意把门关得特别响,想引起老爸的注意。可那恶毒的人还是当我不存在一样,还是“优雅”的仰着看他的电视。
我再也忍不住了,抬腿冲进了我的房间失声痛哭起来,认为爸爸不爱我了。
过了许多年,我已上五年级了,妈妈告诉了我去买邦迪是时爸爸一直在跟着我,他怕我走失了,回家时还夸奖了你呢,你爸不想让你知道,她怕你得意忘形了,其实他还是非常爱你的,哪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子的啊!
爸爸,是一个神圣的称呼,它的爱是隐形的,但是它的爱又是最感人的!
唐王正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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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读后感自从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它念念不忘。本书讲的是一匹马的故事,它是印度跑的最快的马?这匹小马在刚一出生时,她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它长的又瘦又小。很多人看了都说,它肯定干不成任何事情,所以小马在成长过程中受了很多的苦。可是它的自立能力非常的强,最后它完全遗传了他母亲的基因,长得非常壮,每次比赛都会获胜。我认为,这本小说写得非常的好!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虐马上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从而让我在阅读时感受到了那匹马的不容易和人类的那些恶毒的想法。而最令我感动的一段就是在它被别人打的时候,完全不敢反抗,有任何好的食物,也不会给它来吃,导致它骨瘦如柴,四条腿就宛如火柴一样。看完整本小说后,我认为那匹马就是最坚强、最自信的、最有信念的那匹马。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有关于坚持的例子:在发烧时,同学们坚持上学;夏天烈日炎炎,坚持去上体育课;冬天坚持耐着寒冷,去做早操。看过这本小说之后,我从中也悟出了一些道理,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摔倒,但是我们需要从哪摔倒,就从哪爬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坚持到底,我们就会获得胜利。4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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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练字》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王献之练字》,读后,使我受益匪浅。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王献之是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有一天,献之写了一个“大”字,他把“大”字拿给父亲看,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提笔加了一个点。他又把“大”字拿给母亲看,母亲说就这一点很像他父亲写的。献之听了,满脸通红,十分惭愧,就去问父亲秘诀,父亲告诉他把十八口大水缸写完就知道了。从此王献之也学着父亲的样儿,每天早早起来写字,也成了大书法家。我想:每当老师作业一留多我的头就会大,别的科目到没什么,就是英语。只要英语老师一多留作业,尤其是背英语单词,我的头里就跟闹市一样吵,就快要炸开了。那些音标、语法就更搞不懂了,一会是清辅音啦,一会又是什么浊辅音。那些音标真不好写呀!我都搞不清楚这些符号是谁定义出来的。可是王献之他却那么的勤奋,写完了十八口大水缸。我觉得要想像王献之那样就也必须天天早起读书,晚上也要读书。只要每天都有一个新的学习计划,学习成绩一定会直线上升而不是下降。只要像王献之学习勤学苦练,坚持不懈,刻苦专研的精神的人,一定是个学习成绩十分好的人。因此我想起一句名言: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我今后打算和王献之一样刻苦学习。4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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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兽之王在远古时代,森林里非常安静,河水清澈见底,到处生机勃勃。动物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你看小鹿玩着捉迷藏的游戏,狼妈妈一家在悠闲地散步,兔子带着小兔们去种萝卜。突然有一天,森林里出现了一只比马门溪龙还要大的怪兽。怪兽长着五个头,一个头就长着五张嘴,五个鼻子,五双眼睛,还有五双耳朵。怪兽只要吼一声,森林的树叶都会被震下来,如果有小动物落到它的魔爪,它就会三下两下,把它们撕成碎片吞下去,连天上飞得鸟也都不放过。小动物们惊惶不安,纷纷逃难而去。只有沉着冷静的老虎没有逃跑。老虎为了整个森林的安危决心一战。他想:如果正面跟怪兽交锋,必死无疑,但是如果我先把自己藏起来,等怪兽出现时,我乘他不备,冲上去咬住它的脖子,这样就能杀死怪兽。怪兽出现了,老虎像计划的一样,咬住了怪兽的脖子。可怪兽用力一挣,把老虎甩出了几百米,但是老虎不断告诉自己,我必须去拯救这个森林。于是跟怪兽奋战了八十一个回合,最后奋力一咬,死死咬住怪兽脖子,三十分钟后,怪兽死亡。从此森林里又回复了往日的平静。小动物们又回到了森林,为了庆祝老虎打败怪兽,开办了三天三夜的音乐会,并一致选老虎为百兽之王。450字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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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王在一片森林里,动物们要选出动物之王。 大家都在练习,大猩猩正在打沙袋,肌肉鼓得像个大皮球;老虎正在练习滚、扑、撕、咬,一排排牙齿像尖刀一样冷气逼人;大灰狼也在练习,它的利爪寒光闪闪,眼里露出了杀气…… 猴子明明在练习跑步,可小兔说:‘‘明明,我看你算了吧!你没有满身的肌肉,也没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可猴子明明说:“不!我一定会赢!”小兔叹了口气,走了。 第二天,比赛开始了! 第一盘:豹子vs狗熊,豹子向狗熊冲了过去,想要咬断熊的脊椎,可熊的脊椎太硬,怎么也要不断。熊用吃奶的力气猛打过去,豹子轻巧的一闪,从背后袭击,猛的向熊的头部打去,豹子胜! 第二盘刚要开始,只听一声巨响,一棵树倒了下去,只见一个人指挥着一群人在砍树,他们个个背着会喷火点的杆子,腰里挎着锋利的猎刀,手上拿着冷气逼人的电锯。可动物们充耳不闻,继续比赛。只有猴子明明冲了上去,一传十,十传百,一只只猴子英勇地冲了上去,捡起石头砸向人类,石头好像雨点一样向人类砸去,人类措手不及,落荒而逃。 就这样,猴子明明保护了森林,做了动物之王。从此,动物们过上美好、幸福、和平的生活。450字 三年级 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