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我真的后悔了750字

那一次,我真的后悔了

750字 初一

在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和篮球队员其他队员一起代表学校参加了奎文区女子篮球比赛。

为了这次比赛,我们白天都在放学后不断练习运球、投篮、体能等项目,当然这并不是我们所安排的,而是教练所计划的。在这种日复一日的练习中,我们所吃的苦,受的累,挥洒的汗水都足以把操场感动。可是这并没有坚持多久,我们开始偷懒,心里只想着打比赛,而不爱练基础的东西。不过老天不会因为我们的这种心理,而给我们“好脸色”。

迈着坚定的步伐,我们来到了比赛场地,但是开头并不顺利,第一局,便输了。但本以为是因为对方太强而才会输得我们,在后面的比赛中却屡战屡败,最后迎接我们的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二的争夺。

前几场全输了的我们,遇上了前几场却输了的实验学校,将会是一次全新的比赛——为荣誉而战,也是为了不得到“倒第一”这个难听的称号而战。

我和另外四位队员摩拳擦掌,并偷偷地打量着对方,既然其他队员也一直为我们加油,我们也自然不能不配合,昂首挺胸地来到球场。“哔!”只听裁判的一声哨响后,接着把球抛了起来,队里那个身高最高的那个人便奋力起跳,把球拍到自己的队伍,我们的队员不负众望地抢到了球,我们占领先机,拼命地向篮球架运球过去,可惜,即使开头好,而结尾仍是不尽人意。

我们得了倒数第一。当那一声哨声响起时,队员们都安静了,垂头丧气地来到凳子旁,教练见了我们,安慰道:“没事儿,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别哭丧着脸,走,咱去拍张照。”我们拖着沉重的步子,连笑都笑不出来,“来,笑一个!”教练说道。于是我们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回家的路上,原本正值灿烂的阳光,竟变得灰暗了,树上唱着歌儿的小鸟,竟也想唱着一首首悲歌。心里生出深深的自责:如果在训练时认真点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如果在教练讲东西的时候认真地听,是不是就不会输了?如果认真投球,是不是就不会总是投不进了?

这一次,我是真的后悔了。

我与书的故事

600字 五年级

要是你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是看电视,看电脑,还是看手机或画一幅画?不,都不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读书。有人会说,读书会有什么用,你们错了,书籍可以增加我们的词语认识量和丰富我们的想象力,起码也认识书中的字。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

我一般喜欢在早上或是在中午吃完饭后读书,因为那时候是我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在那时读书,我会把文中的好词,好句,好片段都记下来,方便在作文中运用,使作文更加生动。

最喜欢读《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这两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我有时读着读着,就像进入了故事里一样,这两本故事里的人物遇到的一些画面接二连三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有时我会把故事继续编下去,想一想故事中的人物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有时我会如醉如痴的把书读下去,总也不忍心把书放下,为读书忘了吃,忘了玩,忘了睡。有一次。我读书读的太痴迷了,忘记了要去上舞蹈班,妈妈知道以后头一回批评了我。虽然挨了批评,但我不后悔,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

书带给我快乐,同时故事里的内容也让我牵肠挂肚,流连忘返。书还带给我了丰富的想象力,让我了解了许多词语句子在作文里运用,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喜欢读书。

评语:在这篇文章里,小作者选择了两件令人印象深刻的“读书入境”和“痴迷忘记上课”俩件事情来描述,让人看到了一位酷爱读书、为读书绞尽脑汁的小书迷形象。选择的事情虽少,但却写得非常详细,小书迷的动作、神态、语言,一一展现在读者眼前。结构清晰、完整,叙述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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