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口中的尊严900字

拾荒者口中的尊严

900字 初二 记叙文

正值酷夏,汶口街上只有稀稀松松的几个正在上补习班的苦学生而已,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不经意间向四周瞄了一眼,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引得路人频频注目。

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他的精神极为颓唐,枯瘦的身体,好几处的骨节明显地空丰收,似乎只有一层皮贴在骨头上,骸麟一般。一道道沟壑交错的皱纹填满了脸,深深陷人了皮肤里,这不是乞丐啊,我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但他绝不是乞丐,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乞丐分两类,一是老弱病残,这类人大多生活上无法无法自理,需要社会上的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而另一类则是生活中常见的骗子,他们靠出卖尊严过日子。而我遇上的这个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翁,他在翻垃圾箱,垃圾箱啊,这是酷夏哪的食物恐怕早已发了霉,他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枯黄的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我一位女郎挽着一位高大的先生走了过来,飘来的浓浓的香气使我近乎窒息,女郎扬扬手,“潇洒”地把手中剩下的大半块蛋糕扔在离老乞丐不远的地上,老乞丐精神一振,迫不急待地爬过去捡起了蛋糕,这时街上传来几声冷笑,声源处是一群鄙夷的目光。

过了一会一个打扮得很怪的“潮流哥”走了过去,好像他刚刚看到了那一幕,随手朝老乞丐扔了五元钱,在我们都以为老乞丐会很感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一目发生了。那位老乞丐默默地将钱拾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到那位“潮流哥”的面前,说了我认为人间最动听的话:“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个靠捡东西生活的人,我吃的是你们不要的,但绝不是施舍的。我现在是为生活所迫,可是我觉得我还能靠自己捡东西活下去,你的钱,自己留着好好吃饭吧!”“啪啪”不只是谁带头鼓起了掌,顿时掌声雷动,那个老乞丐愣了一下,一摇一晃的走出人们的视线。他骄傲的抬起头,似乎在宣布他应有的尊严,他还想挺直他的腰,却发现怎么也直不起了,他只能驼着背昂着头渐渐走远。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说过:“一个人能够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备自尊心与自信心这两个条件。”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尊,别人又会怎样看待他呢?尊严会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尊严更是让人活下去的理由。尊严是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一样。不尊重别人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厌烦。不知道这位老乞丐现在如何?哦,我忘了他不是乞丐,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拾荒者的凡人本色

1200字以上 高二 应用文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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