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口中的尊严
正值酷夏,汶口街上只有稀稀松松的几个正在上补习班的苦学生而已,而我就是其中之一,不经意间向四周瞄了一眼,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引得路人频频注目。
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他的精神极为颓唐,枯瘦的身体,好几处的骨节明显地空丰收,似乎只有一层皮贴在骨头上,骸麟一般。一道道沟壑交错的皱纹填满了脸,深深陷人了皮肤里,这不是乞丐啊,我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但他绝不是乞丐,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乞丐分两类,一是老弱病残,这类人大多生活上无法无法自理,需要社会上的一些好心人的资助,而另一类则是生活中常见的骗子,他们靠出卖尊严过日子。而我遇上的这个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翁,他在翻垃圾箱,垃圾箱啊,这是酷夏哪的食物恐怕早已发了霉,他似乎找到了什么东西,枯黄的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我一位女郎挽着一位高大的先生走了过来,飘来的浓浓的香气使我近乎窒息,女郎扬扬手,“潇洒”地把手中剩下的大半块蛋糕扔在离老乞丐不远的地上,老乞丐精神一振,迫不急待地爬过去捡起了蛋糕,这时街上传来几声冷笑,声源处是一群鄙夷的目光。
过了一会一个打扮得很怪的“潮流哥”走了过去,好像他刚刚看到了那一幕,随手朝老乞丐扔了五元钱,在我们都以为老乞丐会很感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一目发生了。那位老乞丐默默地将钱拾起来,一摇一晃的走到那位“潮流哥”的面前,说了我认为人间最动听的话:“我不是乞丐,我只是个靠捡东西生活的人,我吃的是你们不要的,但绝不是施舍的。我现在是为生活所迫,可是我觉得我还能靠自己捡东西活下去,你的钱,自己留着好好吃饭吧!”“啪啪”不只是谁带头鼓起了掌,顿时掌声雷动,那个老乞丐愣了一下,一摇一晃的走出人们的视线。他骄傲的抬起头,似乎在宣布他应有的尊严,他还想挺直他的腰,却发现怎么也直不起了,他只能驼着背昂着头渐渐走远。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说过:“一个人能够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备自尊心与自信心这两个条件。”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尊,别人又会怎样看待他呢?尊严会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尊严更是让人活下去的理由。尊严是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平衡,就像大自然一样。不尊重别人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厌烦。不知道这位老乞丐现在如何?哦,我忘了他不是乞丐,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拾荒者的凡人本色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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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文雅地说她是拾荒者,通俗一点就是买破烂的。她整日游走在城市里。破烂的衣衫,杂乱的头发使她看上去与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注定了她要被这里华丽的生活所排斥。每天早晨,她早早的起床。做了早饭,放在桌上,再出去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只是沿街地翻动垃圾箱,寻找可以回收的垃圾。学校的附近垃圾很多,一路上都是学生丢弃的塑料瓶。她背着大大的麻袋在这条街上找寻,偶尔的发现会让她欣喜不已。但更让她快乐的是学校光荣榜上儿子的名字,她顾不上放下背上的麻袋,满头是汗地跑到光荣榜前。她没有注意身边的人一个个走开,他们厌恶地捂住鼻子,嫌弃地皱起眉头,她只是很欣喜地望着儿子的名字,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眼中充满笑意。一转身,她看到儿子就在不远处,她挥舞着双手,笑嘻嘻的打招呼。儿子的同学惊诧道:“你认识她?”她注意到儿子的脸红了,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哈子,搓着一脚,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儿子将他推开,很随便的说:“我怎么会认识这种人,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吗,快走吧。”说着,拉起同学的手,飞快离去。她站在诺大的校园里,茫然的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那天太阳很大,她却感到丝丝凉意。她不是一个傻子,她从别人的指指点点中发觉了自己的卑微。她想起了儿子每天出门前擦得干干净净的球鞋,梳理整齐的发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那天,她回家很晚。黄昏的霞光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佝偻的身躯在城市昏暗的灯光下是那样渺小,凄凉。回到家,母子两人一句话未说。儿子早将晚饭准备好,候在桌边。她没有吃饭,而是走进卧室,“砰”的关上了门,将儿子的沉默关在了门外。劳累一天过后,她不堪重负的躺在了床上,思考着一个问题。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啊。过去的儿子是那么的懂事,孝顺。上街时,会紧紧拉着自己的手,依偎在自己身边。而现在,却不愿与自己一道出门,就算在一起,也要拉开一段距离,像陌生人一般。这道不长不远的距离竟是如此令人心碎。一瞬间,泪流满面。晚上临睡前,她走到儿子门前,平静地说:“儿子,你长大了,妈知道,你们年轻人有自尊心。你放心,妈以后再也不会去你们学校打扰你们了。”转过身,她感到一阵心痛,仿佛失去了什么。此后,她果真没有去过学校。即使遇见儿子,也远远避开,让思念将心拉出一道道伤口。她宁愿把儿子那可怜的“虚荣心”称为“自尊心”。其实,她也不是从未去过学校。儿子不跟她说“家长会”,她也打听的、得到。她总是揣着一个暖手筒站在教室外的寒风中等着,偷偷听着,当家长们全部走光后,她再偷偷溜入空荡荡的教室,看讲台上老师还没拿走的成绩单。儿子的成绩从未让她失望,虽说这种参加家长会的方式让人心酸,但她看到成绩单后,一切又释然。有时,拾荒者像一位可敬的哲人,用自己的哲学同惨淡的生活作斗争。在苦难中也能找出快乐,她用她那博大的心容纳了一切。拾荒者从未想过要做高尚的人,她只知道捡垃圾供儿子上学。但她心中那份伟大的母爱却又使她与众不同,无意间,她又变得高尚了。12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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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夜行于街,双手冻得僵硬了,甚至都不觉寒冷。下着小雨,我撑着伞,走在晚自习结束回家的路上。街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人影了,毕竟这寒冷的夜里还是家里温暖,谁愿出来感受这刺骨的寒风。我也加快了行车的速度。我行于街上,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老人。她围着一条破乱的围巾,拿着两个破布袋,路灯下,我看见她的双手已被冻得通红,可是她还是看着地上是否有垃圾,然后没有带手套便拾起那些被肆意丢置于地上的垃圾。我自觉心中寒冷了一阵。行人匆匆,没有什么人去关注她。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老人。他们在街上游荡,代表他们身份的便是一口破布袋,或许没有什么人会在意他们,只觉得他们干这种又脏又恶心的工作令人无法接受,但若是没有这样的人,或许满地都是肮脏的垃圾,而且他们也定是迫于生计,不然也不会干这样的活。他们不舍得戴手套,怕手套拾垃圾时会弄脏了,而我们却不会这样想,我们总是弄脏了东西以后便想着买新的,当我们攀比着各自新买的东西时,或许只会顾着自己的那份可怕的虚荣心,若是让我们来捡垃圾那些攀比时的气焰便一下子就消失了。拾荒者这份工作或许并不能让人看在眼中,只是匆匆一瞥,但也觉得自己这样心安理得,当我们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时候,从来便想着会有人来捡起,甚者更不这么想,而是觉得这与自己无关。但是,每当我们扔下一份垃圾时,便会污染地球的一丝环境,那些拾荒者捡的便是我们丢下的,他们的身影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日益衰落的文明。当我们翻阅着那些关于保护环境的宣传,写着“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的字眼时,或许从来不会想自己要多保护环境。如今,环境被破坏得越来越严重,拾荒者也反映了这种现象,可是,当他们衰老,再也捡不起那些垃圾时,还有谁来捡?现社会上都是养尊处优的独生子女,我们只会想着自己怎么样会更好,便不会想着怎么样这个社会会更好。有时,当我们看到那些拾荒者的时候,请你搭一把手,帮他们一点,这既是在帮他们,也是在帮我们。社会上贫富悬殊也是一种现实,我们不能占据着自己的这份幸福,当拾荒者在寒冷的天里还努力寻找着垃圾时,我们需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是,我眼前的这个老人,没有人愿意帮忙。心底,不禁划过一丝寒冷。我放下自行车,往那个老人走去……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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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拾荒者。世界有两个人你要好好对待, 一个是你的父母,另一个是穷人一个清清淡淡的周末下午,我送妈妈出门,就在我捡起地上一个绳子的时候,妈妈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并且是带着无奈的尴尬的笑,说:“你快把门锁上吧”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说:“为什么”?妈妈无奈地指指外面,我往外面看了一眼,只见是一个穿着一个用布条捆成的破旧衣服的拾荒者带着一个木桶和一些用袋子拼成的类似容器的东西,坐在我家门前。我在那一刹那愣住了。那是一个老人,一个年过半百将近七十岁的老人,我突然觉得妈妈应该露出尴尬的笑,因为那是一个老人,无儿无女的老人。我也不知所措了,迅速背过身去拉上门,脑海却又萌生了一个问题:我到底要不要锁门呢?锁吧,我安全了,但是却对那个老人产生了莫大的侮辱:你是一个穷人,你坐在人家门口,人家不放心你,怕你偷东西,我犹豫再三,来回徘徊,那正是一个子孙满堂,儿孙绕膝的年龄啊不知为何,我竟抓起钥匙就往外跑跑到楼下,将钥匙插进钥匙孔里去,突然间,冷静了,看到自己正在锁门的那双手,又不知所措起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鼓起勇气将门锁上,扭过头,一鼓作气跑到楼上,却又冷静下来了,到阳台去看看那个老人,仍然坐在地上。事后,我觉得我错了,就到阳台上往门口眺望,那个老人缓慢的动作像一道道刺光,直扎着我的眼睛。天黑了。对于那些现在不尊重自己父母的人,现在快醒悟吧,趁你父母还健在, 尽尽孝道,不要等到晚了,才觉悟,从现在开始,学会尊敬穷人。5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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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放晚学了,我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望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突然,一股刺鼻的味道猛地冲进了我的鼻子,让人猝不及防。我循着令人恶心的臭味看去,哦,原来是一位拾荒者正站在蚊虫成群的垃圾堆旁捡拾垃圾。既然是拾荒者,我心里多了一份同情,但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并尽量靠向路边,远离那个臭气熏天的垃圾堆。“嘟——嘟嘟——”一辆被清洗得油亮亮的小汽车从远处驶来,经过垃圾堆时,几袋垃圾突然敞开了肚,垃圾顿时全滚了出来,弄脏了那辆漂亮的小汽车,车主立刻皱起了眉,骂骂咧咧地指着拾荒者,那唯我独尊的气势让人厌恶。只见那拾荒者急忙又扎好垃圾袋,还用自己背袋里的毛巾擦了擦汽车及垃圾滚落的地面,然后屈着身子,满怀歉意地笑着。车主终于开着车走了,拾荒者出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垃圾堆。夕阳西下,拾荒者的背影显得那样渺小、那样脆弱……看着那佝偻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的心中不由感慨万分。像他这样的拾荒者还有很多很多,他们只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每天过着饱一顿饿一顿的日子。在亮丽繁华的今天,他们的世界却是无尽的灰色。我想,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温暖的家!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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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呃为什么写完之后,自己读起来怪恶心的?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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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自然的,他们是被瞧不起的一群人,毕竟小学时老师常教我们:“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捡破烂儿去。”我们为此极为畏惧,于是都不舍日夜,茶饭不思地对着教材猛啃,愤然扛上了一幅幅几百度的镜片。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而“驻守”在老十字街的一位较年长的拾荒者,他总是留着一脸密密麻麻的络肋胡,穿着一件因缝满补丁而显得花花绿绿的布袄子。我经常看到他收集一把别人没吃完的烟头,用零售店老板送他的火柴点燃一根一根地口味;有时他会撑着一把“瓜子王”(一家瓜子的名字)送给他的瓜子,一颗一颗地嗑掉,把瓜子皮拾在手心里我,然后扔进身边的垃圾筒中。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电视上报道过,有一名拾荒者捡了五千元交给了公安,我想起心里就觉得不平:明明拾荒者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还拾金不昧;而没有一点卫生意识,捡几块钱还嫌少的我们却有资格瞧不起他们呢?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还是因为那句“不好好学习长大就拾破烂儿去”?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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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老人岁月的涟漪在时间的河面上荡漾,记忆的雾霭徐徐从尘土中升起,生活中总会邂逅太多的人和物,然而,在我心中激起最大涟漪的,却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校园的拾荒老人。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七年级刚开学的那一天。刚进校园,就看见一个咧着嘴对我傻笑、露出满口黄牙的老太婆。她穿着灰不溜秋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上沾满了灰尘,弓着背,低垂着头,背上背着一个大得足以把她整个人套进去的蛇皮袋。我不禁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厌恶与排斥。“真晦气,开学第一天就碰到这种人!”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掉头就走。不一会儿,她颤颤巍巍地向教学楼走来,最后竟然走进了我们班的教室。同学们鄙夷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她,可她似乎视而不见,大踏步迈进教室,直奔墙角的垃圾桶。她满眼流露出欣喜,卸下背上胀鼓鼓的蛇皮袋,伸出赤裸的双手在脏兮兮的垃圾桶里不停地翻动着,臭气立刻弥漫在空气中,同学们都捂起鼻,大声说:“好臭啦!”刚巧,班主任进来了,老太婆见势不妙,背起蛇皮袋飞一般地逃走了。“唉!真讨厌,那么脏!”同学们小声嘀咕着。但是,不久后,我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那天下午,同学们都去上体育课了,我因身体不舒服,就留在教室里自习。不一会,她就进来了,和往常一样,她径直奔向垃圾桶,不过她的眼神迅速黯淡了下来。“哼!同学们刚刚倒过垃圾,里面什么也没有,看你能找到什么?”我心里暗暗说道。果然,她一无所获,只好环绕教室走一圈,希望能搜寻到一些“猎物”。我猛然想起,近期有的同学反映课本不翼而飞,练习试卷找不着了,饮料瓶刚喝一小口放在桌子上眨眼就不见了……莫非是她趁大家不在,顺手牵羊拿走了,今天可被我逮着了!我紧紧地盯着她,果然,她的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地面,不一会,她蹲了下去,好像在捡什么。我一看,是同学掉落在地上的课本,她用手拍了拍上面的灰,我急了,正要呵斥,只见她拿起课本,快速走向讲台,把课本端端正正地摆放在讲台上,还用手在上面按了按。她见我诧异地注视着她,又咧开那满嘴黄牙笑了:“小家伙,你以为我偷书呀,放心,我只捡废纸,我的孙子也快上初中了,好好读书呀!”原来我误解了她。忽然间我发现她不是那么难看了。后来从大人口中得知,那位拾荒老婆婆家境并不差,她拾荒是为了自食其力,她还经常把自家编的扫帚馈赠给送她饮料瓶、废纸的班级。一棵卑微的小草,因为有了坚定的心而赢得了路人的尊敬;一个普通的校园拾荒老人,拥有那么一颗坚强善良美丽的心灵,她还卑微么?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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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老人今天,我带着弟弟妹妹来到嵩山脚下,一起去登步道。一路上,打打闹闹,跑跑停停,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停车场。已近中午,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大地,我们几个热得汗流浃背,在妹妹的提议下我们坐到路边的树荫下。我在路边摊上买了一瓶冰冻的矿泉水来,这一下,可引来弟妹的哄抢,我随手递给他俩,他俩便你争我夺起来,我也就坐在一边看起热闹来,这时,一个弯着腰蹲在垃圾桶旁的拾荒老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花白头发,穿着一件宽大的灰白色的衬衣,天这么热,他竟然把每一粒扣子都系得紧紧的,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解放鞋。他正在用那有点僵硬的手指扒拉着每一件垃圾,一点一点仔细的翻找着。可最后也没有捡到任何东西。但他并没有起身,我有些奇怪,就走近他,只见他那沟壑纵横的脸上布满了汗珠,背上的衣服已经湿了一大片,他仍蹲在那里。那堆垃圾吸引着他的目光,同时也吸引了许多的蝇虫。这使我有些反胃,我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正要喊弟妹们走时,让我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位老人并没有起身离开,而是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来把地上的垃圾——废纸,塑料包装袋,甚至酸臭的令人作呕的残渣剩饭,都一点一点用手抓起来放回垃圾桶,最后又用手把地上的碎末儿也搓起来,地上干净了。我看着这一切心里突然激起了一种莫名的感动,就伸手掏出一元钱向他递过去。她抬头看了看我,那是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我甚至怀疑他能否看清那一元钱。但他看到了,确实是看到了,她冲我摆了摆手,站起身。这时,我才看清他是驼背,驼峰似的背迫使他的腰弯的和腿成了90度的大弯,他不高仰起脸,几乎看不见他的脸。他转过身,把一个装有几个空塑料瓶的蛇皮袋背在背上,随手掂起靠在树上的一根棍子,拄在手里一跛一跛的顺着台阶一步一步向上挪去。正在这时,我那调皮的弟弟把已喝完的空矿泉水瓶当球一样踢起来,一下子踢到了离那位老人几步远的地方,弟弟看那是在阳光下,就放弃了,不再去踢。老人用眼使劲盯着空瓶,仿佛怕它飞了似的,然后扭头看了看我们,我假装向远处看去,小弟也又去追小妹玩去了。这时也许是老人确定这是无人要的瓶子了吧,他急速向前冲去,可由于脚不是那么听使唤吧,他趔趄了一下,几乎栽倒在地的一刹那,他抓住了瓶子用手撑地。我的心一惊,想上去扶他,可他却一下子抓住掉在地上的包,把空瓶塞进包里后才扶着棍子站起来,后怕的向后瞧了瞧那一级一级的台阶,大口喘息了一会,又向上挪去。我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背影,陷入沉思……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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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中的勇者迎着习习凉风,我们来到了东方绿洲的勇者闯关,同学们到了那里,看见了那么多惊险刺激的项目,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也不例外,这里有两条道,一条是蜿蜒曲折的“龙腾虎跃”,而另一个,则是难上加难的“勇往直前”,我自认为我是勇者中的勇者,所以,我理所当然选择了勇往直前。“预备,开始!”教官发出了口令,我立即冲到了勇往直前,第一关就使我目瞪口呆,它就像一座低矮的山洞,上面布满了网,我可是个“大高个”穿那么矮的山洞一定很累,一开始,我试着慢慢地爬过去,可是,马上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因为那样太慢了,所以,我站起来,弯下要,用小碎步移动……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成功地通过了第一关,可“小猢狲”张弦凭借着身体优势早已遥遥领先,我奔到第二个项目前面,哈哈!是一个对我有利的项目——跨栏,虽说我不是奥运冠军“刘翔”但是,我一脚跨一个还是绰绰有余的,第二个项目之后,我又进入了“领先集团”,接着,最难的一个项目展现在我面前,这是许多座由网形成的“大山”而且一座比一座陡,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但是,真正的勇者是不会畏缩的,于是,我毅然走进了第三关……我开始翻越第一座“山”还好,不算太难,接着,第二座“山”也勉勉强强通过了,现在,最后一座,也是最难,最陡“大山”到了,我开始,慢慢地往上爬,每次只要网稍微抖动一下,我都会死死地抓住网,真是上山容易下山难!突然,网开始猛烈的抖动起来,我牢牢地抓住网,一动不动,正当我焦急万分的时候,一个小巧的身影从我身边闪过,是张弦,他朝我做了做鬼脸,又像蜘蛛侠一样施展飞檐走壁,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定了定神,我是勇者,而不是软蛋,勇者通过各种艰难的环境,我也一样!我可不想被众人耻笑,想到这里,我又重新迈开脚步,可终点像是隔了十万八千里,怎么也不到,好不容易来到了转折点,大概夹角只有十几度,万一掉下去可不得了,我慢慢地抬起一只脚,伸了过去,把身体重心放正,然后又抬起另一只脚,伸了过去,终于,我翻过了“山”接下来就是下网,这可比上网容易的多了,可我是“大风浪里不死,阴沟里翻船。”我马上就要落地了,可手一松“扑通”仰面朝天一下子掉在了网上……“龙腾虎跃”和“勇往直前”的各个项目惊险万分,我好不容易才通过了所有的项目。虽然,我并不是最快的,但是,我却能克服困难,所以,我决定把“勇者中的勇者”奖颁给我自己,我认为我是最出色的,所以,这个奖我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吧!9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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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我觉得,用这样一个词来形容它,再合适不过——高贵。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你看不见,摸不着,但就是可以那么真切的感受得到。当你正义凛然时,你看到的是他的面孔,当你蝇营狗苟时,你得到的是他的背影。像你所料到的一样,我形容的是——尊严。尊严,不是面子。所谓的面子,是物质上的掩饰,虚伪与欲盖弥彰。可尊严是人格的独立与精神的高洁。简爱追求的人格平等是种尊严,朱自清不食嗟来之食是种尊严,苏东坡“诗退金兵”是一种尊严,就连稽康临刑前的那曲《广陵散》也是种尊严!也许你已看见了尊严的轮廊,不是功名,不是美酒,不是佳人,不是豪宅,是一种比一切都宝贵,失去了再也回不来的东西。我也不知道,如何阐述,才会得到一个有关尊严的清晰概念。那真的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信念与力量。你要知道,因清贫而受人奚落不是没有尊严,因正义而遭人排斥不是没有尊严,因才华而被人嫉妒也不是没有尊严,世人不曾嘲笑过韩信的胯下之辱,不曾鄙弃过李白的不得皇恩,更不曾批判过苏轼的“文化突围”。那是因为人们感受得到他们所具有的那份尊严。所以,就有了韩信漂泊时的“千金一饭”,就有了李白潦倒时的汪伦、美酒,有了苏轼坐监时的万人请愿……可能,你会明白了一点尊严的所在,了解了一点尊严的价值,就是受人敬仰与青史垂名!或许垂名青史的尊严太遥远,有一些神圣与光荣,是我们可以亲眼目睹的。像奥运冠军领奖台上的金杯,雪山之巅舞动的国旗,决定中国加入WTO的木槌,还有萨马兰奇口中的那句“北京”……这近在眼前的一切,你应该终于感受到了骄傲、激动,还有尊严。你应该看到了所谓尊严的那份雄浑与豪迈!迫不及待想得到它么?那要先学会放弃,放弃出卖灵魂得到的光彩,放弃不择手段换来的目的,放弃卑颜奴膝讨到的利禄,放弃欺骗压榨谋取的幸福。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你会清楚的知道,尊严的存在,于是,你问心无愧,昂首挺胸,于是,你一身浩气,不虚此行。尊严,容易得到也容易失去,没有衡量尊严几何的标准,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准则,关键是,找到让你活得泰然、坦荡的那份力量!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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