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走远
大家都知道土壤,可真正的土壤你见过吗?
可能你会说不就是土嘛!谁没见过?地面不就是土。可是现在的土路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水泥路、柏油路,你只能在乡下才能见到那无边无际的土地,却无法在城市中找到!
秋风吹到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丰收之季来临,妈妈把我带到乡下老家,因为玉米生长得过于高大,挡住了我们的视线。几十户人家在地里收获自己辛勤耕作的果实。
每每看见,他们用镰刀割下玉米,放进随身的袋子里,再用手或脚把玉米的秸秆踢倒。这种事令我疑惑不解,忙赶去问妈妈,妈妈说到:“他们把玉米汁干踢倒,方便人们的视野开阔,并让土地吸收枝干的腐烂物,腐烂物助于土地肥沃,让来年的小麦茁壮成长。”我恍然大悟,这不正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精神吗?
冬天,雪花飞舞,城市中的路,好像披上了一层白纱。不禁令我想起乡下的土地,它们不怕冷吗?这会不会使土壤“坏”掉呢?
妈妈看见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告诉我,土壤是需要水的,许正好帮助了土壤,等到春天雪化完了,真是,“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的丰收景象,我那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我们可能在城市中,无法找到大片的土地,但它从未走远……
这才是青春
当太阳再次从地球的东方冉冉升起时,我又看见了那一群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孩子们。
我看着他们熟练地拿出自己的粉笔与刷子,蹲在地上将唐诗一首首抄写在水泥地上。一阵微风吹来,摇醒了我身上的叶子,惊起了几只鸟雀。
一只麻雀飞上枝头,晃了晃叶子“叶子,你知道青春是什么吗?”它歪了歪头,却始终没想出答案,便将疑问传与满树的兄弟。
在一片“青春是什么?”的声音中,一道斥责的话语显得异常明显,我从叶子中探出头。只见一个女孩正在与她的奶奶争执。女孩一言不发的低着头,听着头顶传来的责怪,把刷子紧紧攥在手中,与地面狠狠摩擦,擦掉自己像火柴拼出来的字,直到连灰色的水泥地都微微显出白色。女孩将手中的刷子重重砸向地面,“我都已经尽最大努力了,只能写成这样,反正也不好看,走吧!”奶奶听后,愣了愣,也不再说什么,只拉起女孩,往家的方向走去。
树叶与麻雀的讨论声依旧不断“她展现出来的是青春的表现吗?”“不,青春没那么容易退缩”……我担心的看着女孩离去的道路,久久凝望。
当第二天的黎明照射在我身上时,那个女孩又来了,依旧是两个人,依旧是那条路。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蹲下身子,拿起粉笔。她写出来的字仍然不好看,在地面上展示着,大抵是最显眼的,但与昨天的相比,却不像是一个人写出来的了。字迹还有点歪歪扭扭,像是永远都站不齐队的幼稚园小孩。但白色的痕迹已几乎没有。
我扭头看看枝头上停留许久的麻雀“你知道青春是什么了吗?”它点点脑袋“青春,就是不断成长,不断努力,奔向最好的过程吧。”
我再次看向女孩,仿佛看到了青春的背影,是啊,青春并不就是一个努力拼搏的过程吗?这就是青春!
那一刻,满树的叶子继续随风舞蹈,麻雀唱得更加嘹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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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650字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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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一年,隔壁的李叔在东北一座城市接了一个不小的装潢工程,需要一个贴心的人帮着照应,父亲是个老木匠,手艺精湛,人又本分老实,自然成了第一人选。可父亲毕竟已不年轻,身体单薄,又常犯胃病,北方冬天不知有多冷,况且家中不缺钱花,于是我和妻子都不让他去。但父亲考虑了几天,还是决定去。他说,一来家中的农活都已干完,一个冬天在家也是闲着;二来李叔说了,在室内干活,有暖气,不冷,不吃劲;三来主要是出去见见世面,不为钱。母亲去世这几年来,父亲先是拼命劳作,以供我在异地求学;我结婚后,他又孤身一人住在乡下,伺弄数亩责任田,平时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我和妻子商量,他实在要出去,就让他出去解解闷吧。父亲要走了,我特意去街上买了两瓶蜂蜜,数斤饼干,几大袋麦片,嘱咐他每天都要喝点蜂蜜暖胃,麦片要经常冲着喝,不要饿着自己;并把自己的一件皮衣给了他,要他没事不要出去,以免不小心冻着。父亲嘴上说不要,眼睛却潮湿了。出发的那天早上,外面下着小雨,父亲一路上跟我唠个不停,要我注意身体,带好孩子,搞好工作,小两口不要拌嘴……好像出门的是我而不是他,我只有使劲地点头。当汽车开动的那一刻,望着父亲紧贴着车窗的脸,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汽车远去,我才猛然想起,没跟李叔说一声,换火车时,给父亲买张软座票。我好后悔!一转眼,父亲外出快一个月了,刚到那儿时李叔打电话来说一切都好,可天渐渐冷了下来,父亲的身子吃得消吗?他的胃病犯了吗?早知如此担心,当初真不该让他去。一天夜里,电话铃声大作,一接,竟是父亲打来的,他说外面下雪了,一尺多厚,天冷得不得了,夜里怎么也睡不着,就起了身,跑了一百多米,打公用电话给我,要我们明天多穿些衣服,千万别忘了。听着父亲急促的呼吸声,听着他使劲跺脚的声音,我握着话筒,泪流满面。我多想告诉父亲,老家没有下雪,天气也不算冷,但我终于没有说出来。泪眼朦胧中,我仿佛看到,在异乡的街头,深更半夜,天寒地冻,一个瘦小的老头儿,正蜷伏在电话机旁,说着什么……真想不到,父亲虽然身在两千多里之外,可心却时时惦记着我们,他的牵挂!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Array。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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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有时你感觉不到,有时你又感觉到了。其实,母爱从未走远,从未离开。一个风平浪静的晚上,在一座漂亮的房子里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欧阳,你不学习到底想干什么,成天只知道打游戏,还这么晚回家,你说,今天又跑哪鬼混去了。欧阳一回到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妈妈,你怎么老是认为我去游戏厅了呢?我这么晚回来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能不能别老一回来就骂我,很烦的。说完,欧阳把门一关,跑了出去。他走在寂静的大路上,握着口袋里那二十元,心里不禁埋怨道:这个妈妈,如果我不是捡到了几百元钱,要等到失主,我才不会这么晚才回来。你问都不问清楚,就骂我,你还是不是我亲妈,一定是一个后妈!我的亲妈啊!你在哪儿啊!想到这儿,欧阳顿时觉得肚子饿了,战鼓齐响,欧阳不禁想到了妈妈给自己做的饭菜,真香啊!可是,现在呢,只能喝西北风了!欧阳四处打量着这条街,这条街上有许多饭馆,他便握紧了那二十元钱,朝一家饭店跑去。老板,来一份火腿肠蛋炒饭,快点!欧阳高声呼道,他真饿了,恨不能把一碗米饭一口吞进去。不一会的工夫,炒饭便端到了欧阳面前,欧阳迅速地扒起饭,吃着吃着,不禁流下了眼泪。以前,妈妈经常炒饭给我吃,我当时却觉得那饭很平常,可现在觉得,妈妈炒的饭是那样地美味,那样地可口,全天下的炒饭都没有妈妈炒的好吃。我真不应该和妈妈吵架,真不应该意气用事,真不应该惹妈妈生气。其实,妈妈这样做也是担心我啊!我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为什么要意气用事呢?欧阳在心中想,悔恨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心中的愤怒。想到这,欧阳迅速放下了5元钱,朝家的方向飞奔。到了家,只见妈妈的眼红得像兔子眼睛一样,她在客厅里来回走动,见了欧阳回来,赶紧抱住了欧阳:对不起对不起,欧阳,我不应该那样说你,你千万别再离家出走了,我一定不骂你。妈,我不怪你,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我长大了!母亲紧紧地抱住了欧阳。其实,母爱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严厉对我们是爱,亲切对我们也是爱,母爱从未走远,也从未离开。妈妈,我爱你!欧阳在心中大声地说。8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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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盛夏的炎阳,直射在窗口那株丝瓜藤上,在阳光的照耀下,那镶嵌在绿叶中的黄色小花,显得格外耀眼,像是在提醒着我,那份情,从未走远。那时,我们搬到小区有一段时间了,却还不知道一栋楼里邻居们的名字,我们住在一楼,下面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闲不住的奶奶在地里种了丝瓜,母亲说∶“这怎么行?丝瓜要爬架的,爬上二楼着了人家窗户怎么办?”但是奶奶还是不解∶“丝瓜蔓子爬上去不好吗?咱村谁家的丝瓜南瓜爬过墙头,谁也不说啥,有菜大家吃嘛!”唉,怎么跟老太太说这个道理呢?不是人人都喜欢别人家的植物爬到自己家的,城里的人情不比乡下;人心的冷暖远近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丝瓜不管我们,一家人的忐忑,见风就长;很快就爬上了我的窗台,。翠绿的叶子,柔婉的隔着竹帘看过去,就像一幅写意画,还懂事地开出一朵朵金黄的花,摇曳给我灿烂的喜悦。几天没注意它们,哎呀∶丝瓜已经偷偷地蹿到二楼,把人家的窗台都快爬满了!我心里暗暗担心,人家会不会杀下喽来,指责我家的丝瓜“侵占领空”?果不其然,楼上的住户来拜访了,我赶紧把客人让进来,倒上茶,惴惴不安∶“对不起,那些丝瓜……”客人却笑嘻嘻的拿出几根脆嫩的小东西∶“你们种的丝瓜,结了七八根呢,我们炒了几根,这是给你们留的。”见对方没有兴师问罪意思,我才放心下来。还没说话,奶奶都已经热情的唠叨开了,∶“丝瓜熬汤也很好喝,以前我们农村媳妇儿坐月子,从河里抓几条鲫鱼,摘几根小丝瓜,奶水足得很呢!”从此我们与二楼的关系熟络起来,不但见面打招呼,有时候还会约着去散步,这样的转变我始终未及,丝瓜却俨然以外交功臣自居,生长的越发骄傲起来,不仅二楼,又开始往三楼攀爬,我又开始新的揣揣不安,但是有一天,有个人在楼下跟我说,你是三楼的,他微笑着说∶“让我们也沾沾丝光的光哈。”随后,丝瓜仍起起劲的往上爬,我们和其他住户的关系也日益融洽,不仅见面热乎乎的说话,而且,四楼的奶奶还和我奶奶一起约出去买菜,在她们拎着菜篮,挽着胳膊的身影后,我和母亲相视一笑,这份可贵的邻里真情,原来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从未走远……眼前丝瓜藤仍然在攀缘,生长,窗台下传来奶奶和邻居拉家常的声音,在这盛夏的早晨,这份从未走远的深情,点亮了整个夏季。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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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朋友间的友谊,是充满欢笑的,是充满激情的,是充满悲伤的……如果友谊能地久天长,是一件好事,因为,你有困难时,朋友就是第一时间来帮你的那个人。一个星期六,我约朋友来我家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们有说有笑,无话不谈。我偶然发现了他书包里的一幅画,我的这位朋友是一个画画高手,这画难道是今天他在美术特长班上画的?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幅画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来,啊,好漂亮啊!画得可真好!我问他:“这幅画是你画的吗,应该画了很长时间吧?”朋友自豪地回答:“是啊,我可是画了一上午呢!”我把画放在书桌上,哪知,桌上有一大片水,画瞬间被水浸湿了,颜色被冲淡了很多,有些地方都已经看不清了,好好的一幅画现在却变成了一张湿漉漉的废纸。朋友看得傻眼了,生气地对我说:“你把我画得最好的一幅画变成了这样,你说,你准备怎么赔?”我也愣住了,连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桌上有水呀!”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事情既然都这样了,绝交吧!”我一听,火起来了,把画往地上一扔,说:“绝交就绝交,谁怕谁呀!”朋友听我这样一说,更生气了,于是他背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他那气冲冲的背影,我开始后悔起来,心想:我怎么会说出这话呢,我真笨啊!就在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已经走到了终点时,发生了一件事,它让我看到,终点之后却还有路,我们的友谊并未走远。那天中午,天气很热,太阳毫不吝啬地播洒着阳光,普照大地。学校的水泥地上,冒出一缕缕的白烟。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走进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喝了几口凉水后,感觉有点无趣,就四处看看。突然,我看见一位同学桌上的一个空矿泉水瓶,我想到了一个“点子”——切水瓶,做水钟。我拿起那个水瓶,找同学借了一把小刀,开始切瓶子。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切了一个小口。我站起身,用更大的力往里切去,却不小心扎到了手腕,流了好多血。我再看看小刀,刀刃上锈迹斑斑,完了,铁锈估计进入血液了。我找到班长,跟他说明了情况,其他同学听到这事,也过来询问。于是,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有几个同学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要把我送到医务室,在这其中,就有我的朋友。我一看到他,气就来了,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不用你送,我自己也能去!”朋友惭愧地说:“算了,别记着那事了,都是我不好。那天我回到家就后悔了,我真不应该那样对你。第二天我来找你,你也不理我,我见你在气头上,就没说什么。对不起,我那天态度不好。”听了他的话,我的气也消了,心想,当时我怎么没追出去道歉呢?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宰相呢?想到这里,我连忙对他说:“没关系,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说完,他和班上的其他同学一起把我送进了医务室。医生给我处理了伤口,也打了破伤风针。但我手腕上的血却还在流,朋友见状,找来一个酒精棉球,放在我的伤口处,轻轻擦拭,眼皮都不眨,像描着一幅油画。不一会儿,血止住了,我也和大伙一起回班上课了。回去的路上,太阳光不再那么炎热,水泥地也不冒白烟了,迎面吹来了凉爽的微风,吹得树轻轻摇动……我曾认为友谊走远了,可友谊一直绕在我的身边。友谊是一座桥,友谊是一盏灯,友谊是冬日壁炉里那给人带来温暖的熊熊火焰。我心中的友谊,从未走远!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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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踏,踏……”每当楼梯响起这种缓慢、沉稳的脚步声时,我便知道他来了。他今年大约六十来岁,白发已是花白。很多和他岁数相当的,大多身体已是羸弱无力,就像一具骨头被一层皮包住的人偶,仿佛一棵老树。但他依旧是强健有力,除了体型微胖,身体依旧硬朗。儿时,我在老家上幼儿园,当时没什么朋友,所以他便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他让我原本单调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到了后来,当我逐渐长大,家乡的学校已满足不了我对知识的渴望,我迫不得已离开了他,搬到了城里跟随父母上学。本来准备周末回家看望他,可是因为学习任务繁重,所以只能推迟到节假日再去。随着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也逐渐长大,他也从我的记忆里变得越来越模糊。直到一次周末,爸妈都不在家,我呢,只会下泡面,所以他们让他来给我做饭。听到了这个消息的我顿时一惊,脑海中的他呈现在我的眼前,与门前的这位胖胖的老头完全相吻合。他就是我的爷爷,伴随着我成长的爷爷,看着我成长但自己却衰老的那个一直隐藏在我心里的爷爷。过了会儿,饭做好了,虽说时间短,但是在我看来依旧很丰盛。虽然因为某种原因,让我与爷爷的距离变远了,相处的机会少了,但是我知道他却一直在我的心里,从未走远。4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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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走远……慢慢走远……慢慢走远,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一瞬即逝……喜欢一个人孤独的坐在宽床的窗沿上,看只身的麻雀飞掠过我身边,偶尔,有一只栖息在电线杆上,我不敢动弹,生怕惊吓了这惹人怜爱的小鸟儿,可是,无论再怎么小心翼翼,还是留不住它飞翔的渴望,顿时,一股温热的液体划过我的眼角,我问自己:真的连点滴都留不住吗?我自嘲的笑笑,记忆顿时模糊了我的双眼……7年前的今天,当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女孩的时候,我曾是多么快乐,我会对妈妈微笑,会给奶奶捶背,会和小伙伴们唱歌。我也曾是那么渴望飞翔,渴望看看浩瀚大海的另一头是什么,渴望透过可怕的牢笼看看希望的光芒……但是逝去了就不再回来,当我失去这一切的时候,我真的连点滴都抓不住,就如同惊起的麻雀不会再回头看你一眼一样,失去了就会从生命中消失。菱形的雪花片片飞扬,不知不觉,大地上以是一片茫茫,循着脚印,我仿佛看见那个哼着儿歌,微笑着走远的我……回过神,自嘲的勾起嘴角,一片苦涩在嘴里酝酿,我问自己:慢慢走远的,是时间,还是追忆?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一瞬即逝,必须在失去前好好珍惜。4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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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天堂记得那天,才芳外公从外面回来,带回来一大箱葡萄,我洗了几个给梅芳外公吃,那时候梅芳外公还好好的,怎么我去睡了个小觉,他就匆匆走了?人的生命真的好脆弱!以前老觉得梅芳外公罗嗦,他打来个电话,我也不愿多说几句,还骗过他说每个星期都会给他打个电话,只是从没兑现过,只是现在,去拨那个电话,也不会有人接了!他的声音也不会出现在电话里!我真的很坏!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然而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如果有的话,我真的希望上帝可以给我一粒,就算要我减寿二十年,我也愿意,我会得很好!我会放下好看的电视剧,我会放下好吃的东西,专心和梅芳外公讲话!每个星期都去看他,陪他吃饭,然而......真希望有人对我说那是一个恶作剧,是一个玩笑!只可惜不可能!一个星期过去,两个星期过去,我仍然没将过话,终于母亲抱着我,对我说:“要哭,哭出来吧!”我的眼泪哗哗地倾泻下来!时间可以淡忘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破碎的心已经没有那么痛了,只是哪个伤疤永远也补不回来!所以请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如果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根本是无用的!伸出双手,紧紧把握现在,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失去!指导老师:杜伟国老师4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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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曾走远岁月像秋天的风,从身边呼呼刮过,从手指尖轻轻绕过,从发梢上匆匆掠过,但有一件事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是一天中午,天空中乌云密布,忽然下起了大雨。雨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掉下来。我撑开伞,快步地往学校走去。心想:这场瓢泼的大雨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啊?谁知,走着走着,忽然听见后面有一个小女孩一边跑一边喊着:“大姐姐,我可以在你的雨伞下避一避雨吗?”我看了看娇小的她说:“进来吧!”虽然嘴上是这么说,可我心里却想:这伞本来就小,再加上她……肯定会不舒服的。于是,一路上雨伞有意无意地往我这边偏,雨水不停地打在她的身上,她的半边衣服都湿透了。但小女孩却是微笑着向前走。突然,我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那个小女孩扶住了我。她看见我的裤脚上粘了一大片的泥水,拿出一块洁白的手帕,蹲下来帮我擦。看着那被染黑的手帕,我便问:“你没有伞吗?”“有。”“为什么不带?”“借给领居家的大哥哥了,他上学路途遥远,没伞会淋湿生病的。”听了她的话,我心中涌出一股暖流,觉得她那娇小的身躯变得那么高大,顿时,感到身边都充满了暖暖爱意。她那娇小的身影永远在我记忆的海洋中回荡,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滴水能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倘若你留意身边的事物,你就会发现爱不曾离开我们的身边。六年级:cc猫54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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