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站牌_1500字
今天颇有感触,在这个多事之秋,发生了许多事。
看到美女哭,我却什么也帮不了,那时有种无力的苍白感瞬间包围了我。第一次看到吴慧琴这样,拉着一西跑出去,一西也哭了,莫名其妙我也哭了。空空一天到晚地哭,今天还消失了,害得大家都急死了。
记得换座位的时候,把怪兽换走,美女哭了,哭的好伤心。说好不哭的,害得我也煽情起来,数学课上,呆呆地望着老王。后来怪兽递给我们一包餐巾纸,我很诧异,后来他们告诉我,怪兽也哭了。当时我好后悔啊,为什么就没看见怪兽哭呢?调侃醒爷,问他怎么不哭,他说,他怎么也哭不出来。其实他们真的都很好,虽然醒爷有时很变态,但是我们饿了的时候,总会吃到他的泡面,无聊的时候,总会看到那张奇特的脸。化学课上开小差了,总会考考怪兽老师讲到哪里了,不管什么课都这样。现在,我还是依旧舍不得,舍不得分开。后排的宁云飞的“天才”声叫少了,不能时常看到他抽疯的样子,实在有点怀念。下课后,碰到了老王,他问我美女怎么了,她上课的时候到底是在哭还是笑,我说就是换座位的事儿。后来我告诉美女老王的原话。美女很是诧异老王的话,后来我在旁边解释道:要么他在夸你,说你哭的时候跟笑一样好看。美女乐了,我又说道:或许他是在说,你笑的时候跟哭一样难看。哈哈,接着,又笑趴了……..
记得换位子的时候,诸雯哭了,跟一只受伤的梅花鹿一样,阿丘也哭了,看着我好心疼。钱哥感叹道:哭泣的女人总让人心疼。我深有同感。后来,大家聚在女厕所门口大唱《相亲相爱一家人》,钱哥的眼泪刷刷地流,看着我好诧异,好开心。这娃,终于哭出来了,终于把心里的憋屈哭出来了,多舒服。吴培丽也哭了,美女抱着她,这些令人心疼的姑娘。调侃张志杰,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怎么没见你哭啊?她委屈道:我不是哭了吗?你看这是什么。她指着眼角的泪珠说。这妞向来真的可爱。
今天朱伟上课的时候,前面跟我们讲了好多,我很喜欢这个老师,很轻松。乱七八糟地扯,基本上每节物理课都是笑着度过的,美女总说她的鱼尾纹又要多了。嘿嘿……..今天他说到拆电视机,看到一层蓝光,他说吓死了。我在下面小声嘀咕:好郁闷。美女不解的看着我。我接着说道:怎么没把他电死。我跟美女笑趴了,我们太坏了,总是这样毒舌,为自己制造那些在别人眼中微不足道的快乐。其实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只是由衷的喜欢这个可爱的老师。在自己喜欢信任的人面前,就是这么口不择言,嬉笑玩闹。但这也只局限于自己信任的人。
昨天小狐狸欢欢哭了,她感同身受,找到了共鸣之处,哭的像一只受伤的狐狸。今天亲爱的吴慧琴姑娘爆发了,第一次看到她这样,这个傻瓜还表现得这么坚强。让她哭吧,哭出来心里舒服一点。虽然让我有种无力的感觉,但还是希望她雨过天晴,又像一只小灰鼠一样贼笑。今天,空空离家出走了,走了两节课,把我们急的,把化学老师急得。今天下课后,朱伟在走廊上,一大堆女的围着他。美女去上厕所,聊着聊着,她中途跑过来重朱伟说了一句:你是我高三三年遇到的最好的老师。笨蛋,明明是高中三年嘛。美女就是这样,激动的时候语无伦次,但我想,这恰恰是最表达了她的心情。嘿嘿。高中三年哪,三年的时间,只是化为从一楼到四楼的距离了。想想这高中三年,我很喜欢每一个教过我的老师。我喜欢新根,喜欢阿花,喜欢朱伟,喜欢钱华,喜欢老王,喜欢亚群姐姐,喜欢志亚姐姐(尽管我老嫌她罗嗦),喜欢魏玉敏女士,当然也大爱樊利平,就是喜欢个由衷,说不出所以然来。
空空叫每个人都写经典的话,郑斌杰对空空说:叫你嘴贱。我对美女说:并不是你太冲动,只是因为你太在乎。最喜欢张敏的话,她说,什么都可以以后去解决,而高三只有一年。所以,不想多做解释,只想快快乐乐,充充实实地过好每一天,我会得到我想要的,因为我会付出,而不是逃避。
初三:沈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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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女兵》观后感_1500字
我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颇有感触。似乎又回到初中军训时的日子。想起不少往事,可能是因为我也经历过军训,体验过它的劳累与艰苦。所以看这部电视剧才会感到如此耐人寻味!
它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有些人的思想我也有过。而有些人的思想我怎么也弄不懂。还会想象我是女兵其中的一员,但我与她们距离很远,我心思复杂,独来独往,与她们格格不入。或许只是感觉麻辣女兵太执着,应该是执着于与困难抗争,在面临险阻时知难而进、愈战愈勇。她们太团结,彼此都心系着友情,在难熬时同甘共苦又为对方着想。或许麻辣女兵正能量太过强劲,正需要像我这样性格的人作调剂吧!
其中有一集演到女兵们都穿着军装,上了军车,离开了像天堂一样的家,离开了疼爱自己的父母,告别了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优越生活。她们告别过去,踏上新的征程,迎接她们的是艰难险阻与一次又一次的磨练,甚至是在最失落最绝望时的“垂死挣扎”。这需要她们去坚持,去挑战自我,才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将来合格的战士。汤小米与其他队友说道:我们要最后轻松一把,好好玩一次,如果现在不玩,以后到部队就没机会了。听到这里如果我是其中一员,就会很开心,因为我认为她们是要逃跑可能不打算再参军了(呵呵,正符合我的意思,别介意我向来就是一个向往自由、向往优越生活的人)同时回忆起初中军训时总想回家,总想临阵脱逃的想法。
但马大风说:离部队的路越近,我就越高兴,恨不得马上成为一名军人。与后来说的:我不想玩,只想训练。这世界简直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真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喜欢训练。不过也难怪马大风的哥哥生前是一名军人,她羡慕哥哥飒爽英姿、身负重任。她遗传了她哥哥对部队的热爱并且愿意继承哥哥生前的理想。可是我依然觉得:如果没有自己坚韧不拔的个性与顽强的毅力,再怎样的家庭背景也没用。关键取决于自己内心的思想与后天家庭教育。每个人不是生来就有这种责任,可千里之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
我读懂了汤小米与妈妈米蓝之间的抗争,其实我也能理解汤小米叛逆如野马背后那颗独立自主却渴望父母爱护的心。曾经父母因为工作忙碌忽略了小米的成长和对她的关心。记得小米之前说:每次放寒暑假别的孩子都有爸妈带他们回家,而我从小爸妈就把我丢在学校寄宿,他们根本没来看过我几次。对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了,再怎么敬业有什么用。后来汤爸爸和米蓝离婚隐瞒了小米十几年,汤爸爸最终给小米找了个后妈。因此让小米性情大变,不过我真的同情她也有点佩服她。在叛逆与妈妈争锋相对的时候,依然可以不服输地挑战困难,以坚韧不拔的精神面对考验,证明自己!在队友沮丧挨罚的时候,能挺身而出、同甘共苦,还很有担当,这是许多叛逆者做不到的事情。
与汤小米性格不同的夏夏做事独立、张扬又要强,跟小米一样不服输想更多的挑战。她更多的傲气来自于别人的挑衅与否定,她高傲得想要独占鳌头、独树一峰,她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在她眼里只有成功、挑战、果断、坚持。夏夏唯一不好的是自私,不懂得相互帮助,因为她认为个人荣誉胜过集体荣誉,胜利的人只有一个,而真正王者也非她莫属。所以夏夏想藐视一切,无论怎样也不忘记对自己的承诺,对梦想的执着。
其实现实生活也如同长途跋涉,有酸甜苦辣咸,有风雨,有严寒,有酷暑,有雷电与台风。需要我们以一种迎难而上、坚强不屈、勇攀高峰的精神去面对。等待我们的会是精彩的人生,总之,你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你还能更优秀!
初三:余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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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扩写_1500字《狼》扩写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狼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重庆九龙坡区重庆市育才中学初三:dzm06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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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_1200字我是一匹狼没错,是狼。那个故事中的反派角色,那个故事里阴险、凶残而又狡诈的狼。可我自认为我是一匹好狼,不同与任何一个故事里的狼。那是让我无法忘记的一天。我高兴地在森林里散步,我在花丛中与蝴蝶嬉戏,我随着小鸟的歌声跳舞,天气如同我的心情般明媚。正在我沉醉在芬芳的花香中时,一个轻轻的哼唱声传入我的耳朵。那是多么美妙的歌声啊!我随着声音寻去,声音的源头是一个戴着红红帽子的可爱小女孩。她挎着一个精致的篮子,那篮子散发出阵阵香味。我猜那篮子里一定装着美味的点心和浓醇的葡萄酒——我相信我的鼻子。我喜欢那个小女孩。我轻轻走过去,问她:“你要去哪里啊?”她是一个礼貌的孩子,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她并不建议我这个“陌生人”突兀的问话。她回答说:“我的奶奶生病了,我要去给她送些点心和一些酒,请问有什么事吗?”我想起那个住在森林的和蔼老奶奶,最近没有看到她在院子里织毛衣了,原来是生病了。我对小女孩提议到:“你可以从小路去你奶奶家,小路的旁边有美丽的花。你可以顺便在路上摘些花来送给你的奶奶。”我想老奶奶看到那么美丽的花一定会高兴吧。很显然小女孩也是这么想的,她高高兴兴地去了小路。在临走前还好心的送了我一块点心。……我飞快地跑向老奶奶的房子,幸好在小女孩之前赶到了。老奶奶病得很重,我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下床,藏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然后我戴上她的帽子,钻到了她的被窝里。一会后,小女孩来了,她悄悄们说:“奶奶在家吗?”我用虚弱的声音说:“我在,门没锁进来吧。“她轻轻走进来,把篮子放到桌子上,然后捧着一大束花对我说:“奶奶,我给你带了点心和酒还给你摘了花您一定要赶快好起来啊”她一定想不到,躺在这里的已经不是她的奶奶……我吞掉了她,然后把篮子里的糕点和葡萄酒都倒掉了。令我没想到的是,一个猎人突然走过来,他打晕了我,我感觉到他扒开我的肚子,我想就是那时小姑娘被救走了吧。当我奇迹般的醒来时,他们已经找到被我藏在角落里的老奶奶了。我无声的落下了眼泪。.后来的记忆便模糊不清了,只知道我奇迹般地回到了家,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摇摇头叹口气说:“你毕竟是年轻,弄不清人类的想法,你不应该吞了小女孩的。”我的眼睛了充满怒火说:“那个虚情假意的孩子,她竟然在糕点里下了毒。要知道老奶奶那么虚弱,尽管并不是什么剧毒,但老奶奶喝下去也有可能危及性命的!”——没错,在小女孩留给我的糕点里我发现了轻微的毒。妈妈竟也含着泪说:“不是小女孩的错,那毒是他父母下的,就仅仅为了那老奶奶收藏的一些古董和一笔遗产,人类的心思是我们无法探知的。”之后妈妈清理了我的伤口,又打扫了我留下的血迹,据妈妈所说是为了不让那些猎人顺着我的血迹在到我们家,从而杀死我们。过了几天,我的故事就被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我就成了一般故事里那种凶恶的坏狼,后来我竟然被说死了。我的故事开始用来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而那个老奶奶,在远离了我这样的坏狼后,竟还是在几个月后就死了。我想我终究是错了,我原来还是那样一只坏狼。初三:董双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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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_800字我以仰式的姿态看屏幕上的狼走来。以高楼的白影作背景,体态健硕的他齿间似乎还有猎物的肉屑,猩红色的血迹,给人一强烈的视觉冲击。我并不厌恶狼。相反,我对食物链终端强大如斯的动物,有种近乎偏执的崇拜。就像现在屏幕上显示的,狼群穷追不舍着猎物,富有美感的肌肉不断重复由松弛到紧绷,再由紧绷到松弛的过程。一个目标掉了队,冲刺、撕咬、咀嚼,片刻之间只剩累累白骨。弱肉强食,自然界亘古不变的真理。这一幕再次验证了达尔文“优胜劣淘”的观点。狼的食物当然包括人们饲养的家禽,于是。人们对于使他们物质财富严重蒙受损失的狼有了机器主观的评价,“狼心狗肺”、“白眼狼”、“狼狈为奸”、“狼奔豕突”等词语涌现。但狼不能为了这点可笑的评价仁慈。一旦犹豫,就意味着饥饿,然后是猎物的反攻,接着面临死亡。这个世界的所有动物,无时无刻不在为适应环境做着残酷的改变,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屏幕,狼群仍在奔跑,四条强健的腿蕴涵着不可思议的力量。我很羡慕这种最原始的奔跑形式。曾经,我们的祖先也曾是这片沃土上茹毛饮血的竞争者,然后科技的发展带来必然的差异,然而人类与自然的隔阂,却不仅仅在于科技。科技造就了隔阂,隔阂却不能推动科技。人类以高昂的代价换取了优异的物质生活,同时变得目空一切。动物们不会思考交谈,殊不知,你亦不会动物的语言。在生物里,你与他们是一类的,叫做“动物”。我想起昨天的一张图片。一片浓黑的紫色,一轮惨淡的圆月,一个陡峭的山丘,一根斜伸的枝桠,一阵清冷的阴风,一声粗犷的嗥叫,一点荧荧的绿光……生死的角逐在此展开,生或死的转盘,由许多偶然的因素决定。野兽的一生做着这样惊险的游戏,不得半点休息,即使是睡觉,也要有几分清醒,否则,可能是上一秒人生得意,下一秒死于非命。但注意,我说的是野兽,至于动物园里的禁裔,早已失去锐气的、凭仅剩的余力挣扎的,都让人唏嘘不已。狼,在清冷的月光下行走,作战时的团结,难掩心的疲乏。750字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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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狼牙棒(一)_1500字第六章狼牙帮(一)“哄!”只听一声巨响,一阵气流迸射。一股冷意袭来。那男子的狼牙锤却瞬间便化为了灰烬,和那普通的棍子一般,弱不禁风,一弯就断,他整个人也被弹出几米之外。重重的摔在了不远处的门柱上。只见一道道蓝白相间的电光闪现,暅渊直直的站在那里,轻瞥了一下那名男子,侧身来到那名女子身边。看着那名摔在地上的男子,暅渊的目光越加凌历了些,轻哼道:“回你的话,我和这名女子说话,哪轮的到你说话的分!没有实力就给我滚蛋,别以为我好欺负!不管这里谁最大,今天,有胆量的就上来与我会会,较量一番。我暅渊,一生中还没怕过几个人!”暅渊身上的雷电十分的显眼。让人感到莫名的颤栗。“这,至少也要到第七境界破圣镜才可以拥有的力量吧!”旁边的女,子不免显得十分的震惊。毕竟这整一块大陆上,别的地方她不知道,但是在这风云帝国之内,到达这成境界的人可是不多的,即使这身旁站着的东玄宗主也只有勉勉强强到达破圣镜的力量,毕竟他已经这么老了。可是面前的这位男子,看上去却只有二十来岁的样子,这能力。也太???除非,他试炼药师。或者说得到了某种晶石,但这种可能性也小了吧!炼药师,诺是拥有八阶的水准,可以炼制出一种可以让人的容貌恢复到二十岁左右,但这种药不但药材难找,而且失败率极大。说白了,炼一百次,还未必可以有十次成功,即使成功了,维持的时间也是一个问题。所以几乎可以排除这一种可能性,而另一种所谓的晶石,那是更加的稀有,整块大陆也未必可以找到很多,据我了解,做这拍卖会的行业快十年了,也没有见到一颗这种东西。也没听说过那个人得到过,这??更不可能啊!周围的人不免议论纷纷,谁都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谁,但是却感到心情好了许多,这种人,只要谁和那个叫瑜瑜女子亲近了,就好像和那守财奴一般。而且只会以实力这势头来欺压别人,不过在这世界上,也便是如此,强者生存,弱者,只有享受痛苦,失败,和哭的权利!尽管那个叫瑜瑜的女子都厌恶他,他依然摆出一副那种有侠义心肠的样子。让人看了就想打他!但是这人的名气在这一片也是出了名的,可谓是臭名昭着啊!而且是一个帮派的老二,这个帮派,也是名气很大的。暅渊那会理会这些,以他的实力,更本就不需要害怕。只见那人骤然起身,掏出腰间别着的流星锤,猛扑向暅渊。笨拙的身体却显得十分的轻盈。见到那名壮汉想自己扑了过来,暅渊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等着对方的攻击。“哄!!!”一声巨响袭来,整个拍卖会门口尽是粉尘。宗主身体一倾,便带着天翔和玄月撤了出来。退到了一旁。“嗞嗞嗞”一道身影飞速退出粉尘之中,轻踏地面,便坐落在远处的地面上。依旧是那副表情,那凌厉的目光。“小子!给老子记着,本人是这一片“狼牙帮”的二帮主,铁山!已经是第五境圣元镜你小心一点,否则惹上杀生之祸!!!”那铁山挥舞着手中的流星锤,戏谑般的说道。“哼!”暅渊冷哼一声,便骤然踏出身去,附带着一道闪电,就如一道光柱一般。听见一阵阵“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的声音,暅渊已经整个人来到了铁山的面前。“乜雷!”天色微暗,一道蓝色闪电从空中猛袭而下,准确无误的落在了铁山的身上。“啊!!!!”只听一声惨叫,惊天动地。远处的群鸟都不免被惊飞。暅渊的身影再次闪现,落在了天翔的身旁,顿时,鸦雀无声,每个人的面孔和目光都不一样,充满了吃惊,恐惧,敬畏。“你???”铁山瘫在地上,四肢抽搐着无法动弹,身上盔甲已被击得粉碎。在场的所有人,谁又何尝不知道,若不是这一身盔甲抵挡了那道雷电的大部分伤害,再加上他自身强大的斗气护体。否则,那个铁山早就分身碎骨了!哪里还会只有躺在地上那么简单!“快放信号弹!叫帮主!”铁山失声道,他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被那雷电彻底的麻痹了身体。看他那神色恹恹的样子,站在铁山后面的那群人不免急忙的从腰间抽出一个木棒状的黑色棒子,看似有金属光泽。“啾!”只见一颗白色光球冲向云霄,在瞬间,又化为一团白光,泛滥开来,笼罩整一个天空!闪现一片耀眼的白光。半晌,远处传来一阵一阵雄壮而刚劲有力的声响“何人?敢欺负我们狼牙棒的人!!!!”初三:虚无永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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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_300字狼,一个令人害怕的动物,残忍、凶暴的代名词。在各民族的神话故事里,狼永远是欺负弱小的恶棍。可是人们不知道,这是上若是没了狼,那将会是森么样。曾经的凯巴伯森林生机勃勃,飞禽走兽快乐地生活着。可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一个错误的决定,使得这片森林一去不复返。狼也有人们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只狼聚在一起,连百兽之王——老虎都得退避三分;狼可以为了保护狼崽而不顾一切,甚至为此失去生命。狼,维护着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狼,是食物链顶端的王者;狼,有着需要学习的团队合作精神;狼,不是残忍的代表,不是可怕的恶魔,而是一这种神奇的动物,有着神秘蛇菜的动物!六年级:李乾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2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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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_1500字一直觉得我的钢笔是个能让我感慨的东西。我喜欢金属外壳的钢笔,黑色的油漆。可是我的钢笔的黑色油漆最后总是脱落得一塌糊涂,把里面的金黄色暴露在外面。黑色本是深沉的,金黄色却是阳光下的灿烂,这种对比常让我觉得沮丧。我不能因为一支钢笔的外表而丢掉它,就只能对着它大发感慨。我对笔是有特殊感情的。虽然现在每天做一大堆的试卷习题,让我的钢笔始终保持着30多度的温度,我依然是喜欢握着它。一支笔,拥有不显眼的躯体却可以创造辉煌,仿佛它的简单里是无尽的神秘。它是灵魂说话的工具,又是个杰出的演奏者,笔尖和纸的摩擦声有时像音乐一样动听。我总是喜欢写字,哪怕是手指酸痛的时候。用笔写字和敲击键盘的感觉绝对不一样,这种感觉在我打字比写字快很多以后变得更加明显。书信和E-mail给人的感觉也是不同的。那种潜在的温馨也许只有在不紧不慢中才可以表现得淋漓尽致。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大家一下子都爱上了写信。那天小玉说她好想好想有人给她写信哦。她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给我写过信呢。我心里一阵难过。我说我们上了大学以后,我每星期都给你写信。她笑了,笑得很开心。也许我们都明白,感情是需要一种表达方式的,凑巧的是,我们都选择了同样的方式。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都是那种极细的钢笔,用蓝色的墨水。我的字不大,因此需要细线条的配合。很多年以前,我还是喜欢把字写得很嚣张的,有时候翻出以前的东西看,发现那些字真的是宽大丑陋。可我毕竟感到了曾经的自信和张扬。那个时候我还小吧,上小学,正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傻瓜说起话来常常比正常人要理直气壮,所以在我没有骄傲的资本的时候反而是最骄傲的时候。自信这种感觉现在离我很遥远的样子,像久未见面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低着头走路,小声地说话,不刻意的追求什么,懂得适可而止。如果说是什么改变了我,可我仔细想努力想,却依旧想不出什么。我成绩最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于是我一次又一次握着我的钢笔写下无奈的文字,从初二开始。而恰恰就是从初二开始,我开始接二连三地考第一。我的自卑就是无理取闹,可它毕竟存在了,我无可奈何。我可以让自己摆脱青春的寂寞感,却摆脱不了失败感。爸爸曾经对我说,不要过分追求完美。而我,却总是仰着头向最高点看,所以我筋疲力尽。我喜欢钢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比我的很多朋友都更清楚地体会了这个世界的不永恒。我从不相信会有永远,包括友情和爱情。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就在不经意间被我们忘了。以后的以后,我们会突然发现,我们曾经爱过的容颜已经在脑海里模糊成了一片。高二的那次分班把原来一个友爱的像一个家的班级分得支离破碎。很多次当我从以前的同学旁边走,都感觉很难过。我总是底着头,悄悄地过去,怕一点声响就吓到敏感的神经。就在几个月前,我们还以为我们可以在一起一直到高考,没想到分离竟然提前了一年半。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然后我们都沉默。贤贤说,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教室里,我最喜欢的位置就是角落,因为那里有墙,可以依靠,尽管它们是冰冷的。我想保护住我的一切,可最后是什么都失去了。那些我已经无法挽回的友情都已经随风去了。如果说存在的话,也只是存在在我的记忆里。所以,我不喜欢圆珠笔隔三岔五的就要换笔芯,不喜欢铅笔过不久就要香销玉损,钢笔不是永恒的,但给我永恒的感觉。钢笔的黑色油漆依然是每天掉落,里面的金属已经被我的手指磨得闪耀着光彩,让我有时觉得不深沉的东西也可以很可爱。我的情感依然是可以有所寄托的。油漆掉了,笔还在;人走了,我还在。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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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戏_1500字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感动,不知道有太多的事情在离逝。我似乎开始长大,明白许多生活间的变化!莫名间似乎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内心的世界统统暴光一便!尽管说隐私并是不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却想要的是一个潇洒的脱离。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行的开怀,是那三月离逝的季节?我不懂,似乎明白的越多,却越复杂!我好像开始羡慕哥哥的无忧无虑,什么时候起!我好像已经学不会一个人站立了……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深思,太多的故事值得述说。我不见得比谁高深,只是平凡的想找一种感觉……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从来都是这样!但也因为如此,我似乎开始学着奔跑。哥哥永远喜欢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路唤着我的名字,让我慢点,小心……我不会想太多,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亲人永远是身后的支柱……爬墙是我这个体育从来没及格过的孩子唯一值得自豪的‘运动’,也算是运动把!只是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是否会误会我是梁上君子?爸爸出差那天在三叮嘱哥哥要看好淘气的我,尽管我依旧喜欢逃跑,依旧喜欢捉迷藏的游戏,但是总觉的缺了些什么……一直以来,学生都以学为生。我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一定要学习!语文的文言文,数学蜘蛛网模式的理论,科学那糟糕的逻辑,是中国人却又要学那该死的国际通用语言!,历史的陈年旧事似乎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记着自己一辈子般轮回了不知多少了毕业典礼,我知道离别的感伤,明白的分离的不舍,了解悬在心头无法言语的千丝万缕,如果可以我愿意停留在原地,不然,走远了……就在也回不来了……记得妈妈是个优雅的女子,永远忠爱浓郁的咖啡,或许是遗传了她独特的爱好,我也同她一般喜爱收集风铃,随风演奏着音符的可爱家伙……我记得曾经有一段日子,我恨她!无可救药的否认着她一切的一切,似乎那可以平息我心里的不满……或许是真的成长让我懂得了许多,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我不得不一直走着……即使已经找不到了我要的方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的爸爸!同妈妈一样优雅,一样忠爱咖啡弥漫的味道。从来不曾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猜疑着,猜疑着,或许,真的就是一个不小心,遍投入了爱河……偶尔也孩子气的爸爸,我幸福的像有一位长年守候在身边的树一样安全……这么依次推算下来,该说说一直陪伴着我的家伙们了把!‘墨斯’一只纯种的黑色波斯猫,‘米粒儿’则是与其相反的白色波斯猫!它们几乎是在同一天送到我身边来的,尽管有大多数的人不大喜欢折中阴深深的动物,然而我并不否认,我确实就是那些大多数人中的异类。然而,两只德国牧羊犬却似乎跨越了狗与猫之间无法跨越的代沟,它们开始习惯有彼此的陪伴,这么说起来习惯还真是可怕呢!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怀里的‘米粒儿’,落地窗上的‘墨斯’蹲在画板边,以及喜欢在阳台望着窗户的牧羊犬们就在一瞬间全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朴善美,一个漂亮的韩国女孩!我们在一个不小心的碰撞间,已通俗肥皂剧的开幕式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相识!她有个哥哥叫朴俊曦,说实在的!让我无法预料的是,我竟然也可以跟他们谈风说笑的坐在一起品味许多价值观……认识姐姐是在一个无意的晴天,闲的实在不行了,也就上网找一些漂亮的文字来弥补自己空闲的时间!认识‘啊X’则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曲里,我不需要太多多余的词组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社,我只是单纯的想找个诉说的人,单纯的想不沾痕迹的相识,然后成为陌路……一辈子的事情太远,我们都无法预知的太多……我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幸福,愿意让所有爱我的人都得到我的爱,全世界!我似乎把自己说成了救世主。但是相信一点,我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不论在哪里……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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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阶_1500字人生,总是沿着台阶拾级而上,攀登一个又一个的高峰。当你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最后站在高高的山巅,望着连绵群峦,心中可曾涌起征服后的成就感?回望被你踩在脚下的山地,心中是否泛起“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前不久,我和几个好朋友去梵净山春游,只想经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爬山,就没有随着人群沿着前人已经砌好的石级前行,而是向那些没有台阶的的山坡攀登。爬了好一段以后,我们发现突兀的险石布满了青苔,处处丛生荆棘,比人高的灌木阻挡着前路……很显然,这里许久许久都没有人到过了。我忽然感到害怕,旁边叫不出名的树,投下了浓浓的阴影,真的令人寒毛发斗,虚汗外冒。无法后退!我对自己这样说,面朝我们要去的方向,把心一横,破釜沉舟,就这一回了,爬上去!翻过过!攀越的经历是痛苦的。手,因为拉扯当住去路带刺的枝条,已是血眼点点;脚,不知深浅地一步接一步,踩在枯枝上,“咯吱咯吱”声不绝与耳。“嗖”的一声,一只叫不出名字的野鸟从我的身边“仆仆”的飞过,我们都吓得不敢再向前走一步,后来等鸟儿飞远了,大家才松了一口气,小心奕奕的向前走。大家都是边走边张望,我一不小心脚又踩在一颗活动的石头上,扭伤了,钻心的疼。于是只有彘牙咧嘴第挪步……当不远处的目的地――梵净山老山,已清晰地出现与我们的眼前时,我的心“咚咚”的乱跳,周身的血液在沸腾……我猛然的侧首看着悬崖,全身上下的肌肉似乎都在颤抖。“终点线”就在眼前,不管,什么也不管,一颠一拐的继续向前,任凭已磨的出血的脚血液乱流。坐在高高的山顶,揉揉伤腿,吹吹山风,让山风抚摩着通红的脸,大家都释放出了男子汉的本有的豪情,站在山顶,大声的在山颠呼喊,扯开贴在身上的衣服,甩开手臂,闭上眼睛,慢慢的回味心中的喜悦,呼喊到声音都沙哑了,才一把抓起衣袖,拭去额头上的汗,胸中漫溢着胜利的喜悦。看着沿着石阶一步步走上来的人们,他们谈着、笑着挺潇洒,挺开心的样子,全然没有我们彘牙咧嘴的痛苦表情。但我们却感觉他们的笑不是那么的舒心。全然没有我们的豪情,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征服山顶。石阶的修砌者也许是为了人们上山的方便、轻松,但石阶却产生了引导世人懒惰与取巧的副作用,望着被人足磨去菱角的光滑的石阶,我感慨满腹:假若世人都只是在前人修砌的石阶上走过,那么石阶的尽头就是人迹的尽头:走到前人已经达到的颠峰而不再向高处探索,不再有未知求解,那么人类的进步,社会历史的发展又从何说起?营建石阶时,人们为了省力,往往选择坡度不大的山坡,而这样几经曲折,道路反而远了,世人为什么只沿着石阶而上,宁愿绕远路而不另寻那条终南捷径?在研究某些问题时,有些人受前人思路的限制而滞步不前,为何不另劈蹊径而达到目的呢?当然,走前人没走的路是要吃许多的苦头的!这里没有石阶的安全感,但却有在石阶上才能体验到的成就感和征服感。真正的快乐是从有了信念才开始的,最大的幸福,是在经历了艰险以后。山风拂过,树叶向我们点头致意,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从心中荡漾开去。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我们,这才是真正的征服,望望身畔茫茫云海,仿佛置身与广阔的大海,我忍不住脱口而出:“海道无崖天作岸!”是的,大海无边,血海无崖,未来的路还很长,没有尽头的新路有很多,正等待我们去打通。笑着奔下山去,笑声在山见飞舞。我们相约,下次仍要摆脱石阶的束缚,从山的另一面爬到山顶,开辟另一条没人走过的路。因为最大的幸福是经历艰险以后,也因为人的追求而没有尽头……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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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狼_1500字那是一片密密匝匝的丛林。初夏,阳光不是怎么的热,但是仍是日光明亮。丛林中,难见天日,唯有几丝阳光,透过挤在一起的枝丫,在苍茫的大地上,投上斑斑点点的黑影。像绿色扁叶舟般鲜亮的叶片,团团簇簇的围成绿色的城墙,凝成绿色的海洋。“沙,沙—”绿色的草丛开始演奏一曲欢快而急促的音乐,舞动着身躯,像是在跳一首舞曲似的。渐渐的,那绿色草丛中,露出了一双眼睛,那眼睛微微的闪着兰光,像怀着什么咒怨,银色的瞳子稍稍泛着灰鸽子羽毛的颜色,像一位优雅且失落的男士的眼睛。音乐更加急促,慢慢的,从草丛间走出了一只狼。狼有着一身银亮的皮毛,尽管已经灰尘仆仆,却还能看出它的柔顺,是那种任何猎人都愿意得到的皮毛。这只狼默默的散步在丛林间,谁也不知道它到底走过了几棵树木,它只是低着头,一副失落的模样。突然间,狼的眸子亮了起来,眼神中尽数充满惊讶与喜悦。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就像小孩怕它最心爱的礼物被抢了似的,狼飞奔着冲向不远处的草丛。它闻到了一股带着泥土芳香的腐烂食物。一群鸟扇打着翅膀飞向天空。草丛间静静的躺着一只死鹿。狼默默的看着这‘来之不易’的食物,若是在以前,它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现在却沦落到如此地步。拜谁所赐?狼自嘲的笑了笑。这是命。狼始终露出了它那一口锋利的牙齿,它希望自己还有力气吃东西,虽然它现在已经‘弱不禁风’,但是它还是狠命的撕咬,仿佛它现在吃的不是肉,而是解痛让人大快人心的好东西。有几只鸟停落在枝头上,仿佛在观赏世界上最大的闹剧似的。狼自嘲的咀嚼着腥臭并且发出酸味的鹿肉,脸色很难看,因为它是死鹿肉,而且还是别人留下的残羹剩饭。残羹剩饭?对,这是它用淫威抢夺来的食物,已经算不上是食物的食物。狼的嘴角微微的上扬。呵呵,能让我活下去的救命稻草啊。抛下一切的面子,狼必须生存下去,它不是最后一只狼,但是它也是几千只狼中独一无二的一只。又是孤独的行走。狼独自一人走在幽深的丛林里,除了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和几束像轻纱似的阳光,丛林里,除了树,还是树。而且静如止水的气氛让狼心里发慌。这个世界,会不会只有它一个存活的生物了?狼大胆的想象,却被这突如其来的想象吓的颤抖。假如是真的呢?傍晚。丛林里露出了夕阳西下朝霞的点点余光。红色,红的耀眼。狼狠狠的闭上了眼睛。它讨厌红色,血红色,比讨厌黑色更讨厌。红色终于渐渐的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黑暗。那黑的像黑矿石的丛林天空,比任何情景都要恐怖。除了几只萤火虫发出的莹莹的绿光,黑暗中,还有一种东西正闪着黯然哀伤的惨淡的光----谁也没有发觉,狼的眼角,悄悄地跌落了一滴眼泪。静,还是静。天空稍稍泛着鱼肚白,几只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闹着。正如狼的心情。狼默默的找到了一个隐蔽的草丛,它毕竟还是要面子的,它不想让任何生物见到它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也不知道,还有谁能见到它。“沙,沙—”就在这时,绿色草丛又一次的响起了急促紧张的曲子。狼警惕的睁大了眼睛。是……一只狼?但是如果不是,那么……草丛里伸出了一支银色的枪管。狼的曈孔逐渐放大。如星子划过天空,狼极意隐瞒的记忆在这一瞬泛延开来:五岁的那个晚上,我和父母在丛林间漫步。那时的夕阳,红的像火,很美。那澎湃翻滚的红色光束,照耀在我们的脸上,像梦幻一样。我很幸福。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故,完完全全的改变了我的世界。我刚捡起一片落叶,父亲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接着是母亲急促的叫喊声“快……”她还没完全来得及说完的话,被枪声打破。血红。除了夕阳的红色,还有那更加浓重的血腥味的血红。我没命的跑,一直,一直……直到跑进了密林的最深处,我才发现,我丢失了最重要的人。挣扎扭曲的黑色树影,像恐怖的怪物,吞噬了我所有的世界。从那时起,我将是一个孤儿了。……子弹出仓,没有一丝人情,空气中蔓延着火气的味道。血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血红。狼第二次睁大了双眼看这样的颜色。阳光肆无忌惮的射进来,灿灿的闪耀着,射在狼的身上,闪的耀眼。几千匹狼中的一只死了。可是地球还是在转。谁能顾及我呢?狼自嘲的笑了笑。我算什么?我只是地球上许多许多生物中最渺小的一份子罢了。可是狼又在一瞬间感到莫名的温暖。只要到了那个地方,它就会开心了。那里没有嫉妒,没有屠杀,没有争斗。那里只有幸福,只有温情,只有快乐。我是真向往那个地方啊!狼默默的闭上了眼睛。它只是不想做一只死不瞑目的狼罢了。仅此而已。初一:苏远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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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爱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狼之爱一拯救晴朗的夜空中挂着一轮圆月,照耀着这个被病魔血洗后的村庄。苍白的月光下只有白骨累累。孤村中不时传出几声婴啼。“嗷……”一声凄惨的狼嚎撕破这宁静的夜幕,几只母狼出现在村口。它们循声向着婴儿--这些可怜的幸存者跑去。一只母狼跑到一个哭泣的男婴旁,它嗅了嗅了他,舔了舔他的脸蛋,男婴顿时停止了哭泣,他瞪大了小眼睛,看着这个盯着他看的母狼。母狼转了转头将婴儿叼了起来。它们一共救了六个婴儿。二残杀春天到了,狼崽也多了,狼群不断壮大。为了养活整个狼群,狼王带着狼群迁到了别处。在那片土地上,它们的活动规模越来越大,连狼孩也加入了猎杀野物的队伍。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看到了狼群感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随着对外交通的不断完善,这里村庄的人们不再封闭,商业贸易日益繁荣。在一次交易中,一个商人发现了狼身上的巨大商机。狼,从里到外都可以赚钱,狼皮是无价之宝,狼肉是饭店急需,狼的内脏可入药。总之,狼就是金钱。为了满足对金钱的需求,村民们组织了一个“杀狼小队”,队里成员基本都是特种兵的料,他们的武器装备也堪称精良。一切准备就绪,可他们总感觉少点什么,想了几天后他们明白了自己就是少个名分。想通了这一点,村里人马上一拍即合,“拯救狼孩”不就很正义吗!“杀狼小队”打着“拯救狼孩”的旗号,投入了战斗。小组成员在捕狼一事上各显所长,有一个竟然想出利用母狼救婴儿的现象通过制造假玩偶来找狼窝。其实他们真的救狼孩了吗?一点儿也没有。他们抓到狼孩后只养短短的几天便会亲自解决掉。后来外部市场对小狼的需求猛增,这片大地上又掀起掏狼窝、抓狼崽的热潮。成窝的小狼被杀,这可激怒了整个狼群,人狼之间的战争爆发了,而且不断趋于白热化。三外敌入侵人狼酣战之际,一伙敌人慢慢得逼近了村庄,村庄中的人只好暂时转移了视线,他们必须得应付这群入侵者。“杀狼小组”作为村中唯一的战斗力量被派往了前线。人和狼终究不一样,在第一场战斗中,敌人灵活多变,早已把这支小队给全数俘虏了。村中只剩下老弱病残了,敌人向村庄挺去。四抉择在此时期,狼群召开了一次会议。公狼们都认为复仇的时机已到,它们期待着血洗村庄报仇。会议几乎通过了对村庄展开报复的决定。不过,正当它们出发之际,母狼们挡住了它们。母狼王问:“真的要血洗村庄吗?”公狼王说:“当然!他们为了钱害了我们那么久。而且连我们的孩子都不放过,亏我们总是救它们的孩子呢!”母狼王长叹一声道:“这样的复仇有意思吗?我们为何非要让这些老弱病残受到伤害呢?”公狼王不屑的说:“难道救他们不成!”母狼王道:“对,该救救他们。保护他们是我们的良知。”“可他们竟为了钱杀害我们”“不能因他们的恶而改变我们的善行,”母狼王打断它的话说,“我们也不能因为他们的错来惩罚我们的良心。救人不需要理由。”它说完后转身带着母狼们奔了出去。公狼们先是一怔,后来也跟了上去。五守卫敌人的铁骑慢慢向村庄逼来。“嗷……”突然几声狼嚎划破了夜空,一大群狼出现在村口,战马见了狼群,顿时刹住了脚步,有几匹甚至违令掉头彪回去了。它们呈半月形慢慢散开。“嗷……”又是一声狼嚎,众狼同时奔向不知所措的敌人,一场大战开始了。六反思与共处一声鸡啼告诉惊慌的人们白天到了,村外安静得让人毛骨悚然。他们战战兢兢的来到了村口,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堆尸体,有狼的,也有敌人的。他们终于明白了昨晚发生的一切。顿时他们的心像被电击了一般。面对着狼的尸体,他们一遍一遍地拷问着自己的良心,拷问着这个沾满了铜锈的心。他们对狼做了什么,狼又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爱,人比狼更残忍;若有爱,狼比人更崇高。人不能因为钱出卖自己的良心。生命可贵,村民们擦干了眼泪,掩埋了战狼的尸体,他们回绝了贩狼商,养起了小狼崽,人狼之战算是结束了。高三:637的征服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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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_1500字《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2.讲究策略《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4.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5.团队精神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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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岭长歌_1500字第一章孤狼啸月你曾是狼群的骄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你一身傲骨,何曾屈服过?是它,那个你所谓的舅舅,你父亲所谓的弟弟,是它夺走了你父亲的一切!那场腥风血雨的王位之争早已深深的刻入了你脑海之中,你的母亲——游月,全群最美丽的母狼,在那场狼王之争后,早已向你的舅舅投怀送抱…你憎恨,恨那弑兄夺权的舅舅,恨那水性杨花的母亲…那又如何?你在它们的眼中,不过是一个可怜的遗孤,它们随时都可以让你去见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你是如此的无能为力!刚刚踏入一岁龄的你,毫无任何生存的经验,却受到了这个年龄段不该拥有的待遇。你是没有体验过那从最顶层的云端忽然坠落到坚硬的地上,你的妹妹轻扬,因体质虚弱,加上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最后再也忍受不下去…在那个冬天,轻轻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后,就再也没有睁开了……你独自将你妹妹冻僵了的尸体拖到了望月崖边,望月崖,顶峰的月景是美丽的,可惜你是憎恶这沾满血腥的崖头的。当时,你的父亲,被你的舅舅咬断了脖颈,全身体无完肤,你的舅舅毫不念及一奶同胞的哥哥,将你父亲的遗体,狠狠的推落了山崖…..你哀皞了一声,妹妹,愿你能够在那个世界陪伴着父亲。你轻轻的叼起了你妹妹的后颈皮,闭上眼睛将你妹妹的遗体抛下了悬崖….那个望月崖,再次变得清素淡雅,皎洁的月光再次照耀着崖头,洗刷了血腥的痕迹……而你,却熬过了这个严冬,活了下来。在这个春天,你的青梅竹马早已另寻新欢,曾经往自己身上贴的小母狼也对自己冷眼相看,你的母亲依然是狼后,只可惜狼王却是自己的舅舅,你不甘心!但在你的妹妹闭上眼的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就如同蝼蚁一般的渺小,又何德何能能够挽回这一切?或许,你这一生,就该如此平平凡凡的过下去,名也好,利也罢,只要能够活下去…可是,你却咽不下这口气啊!眼睁睁的看着父亲惨死,也无力挽回。今天,你再次站在了这沾满父亲鲜血的望月崖的崖头上,月亮依旧的皎洁,完美的掩盖住了一年前血腥的一面。你仰天长啸,悲亢嘹亮的声音散发出隐隐约约的凄凉,听了让“人”不寒而栗,父亲,我真的好想去陪你啊…你在心中默念着,身体不受控制的走向了悬崖…这时凛冽的风如同刀子一般割在你的身上,你恍然惊醒,前腿赶紧向后退了两步,望月崖下是深不见底的溪谷,如果失足掉下去,是绝无生还的可能。你的仇还没有报,现在可不是你死的机会。你今天,已经彻彻底底脱离了那个可怕的狼群,和那个如同魔鬼般的舅舅…这天清晨还下着蒙蒙细雨,狼王旗毕就带领着那些曾是你父亲手下的几匹大公狼去狩猎,你的母亲早已新生了一窝小狼崽,将你忘得一干二净了。你因为每次捕猎后都只能分到一点残羹,所以全身骨瘦如柴,当你一岁半的时候,也只有一只同龄母狼一般大,狼群的地位,你是处于最下等的,探路,自然是要让最下等的狼来做的。这是一个一片看似普通的土地,但这也暗藏着杀机,旗毕的嗅觉也是比较灵敏的,它能够闻到,在这片土地后,有着食物的味道,可惜,如果不过这片土地,是无法找到食物的,旗毕似乎是有意的,明知可以另寻食物,却仍让你去探路,你知道这件事是凶多吉少,就算自己过去,50%的几率能够存活下了,而接下来伴随的可是死亡!尽管你能够命大活下来,那个可恶的舅舅也会三番五次的找你茬,与其这样…还不如…旗毕看你还杵在那儿无动于衷,认为你是在藐视它的狼王权威,好,旗毕一不做二不休,杀鸡儆猴的朝你扑来,一口咬掉你的一撮毛,灰黑色的狼毛的尾根沾着你的鲜血,你吃痛的缩了缩身子,将自己蜷成一团尽量把自己显得很小的样子,旗毕一连咬下了你一大片的狼毛,沾着血的狼毛四处飘飞着,但立刻被细小的雨点打在了地上,你死死的咬着牙,护着自己的动脉血管。终于,旗毕累了,冷嘁了一声,带领着狼群离开了这片沼泽。你知道,你已经被狼群抛弃了,但,死亡和被抛弃,你对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是心知肚明的,也顾不着疼痛了,你哆嗦的站了起来,望着远方离去的狼群,不再留念,你离开了这儿……六年级:盛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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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郭先生和狼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晋国大夫赵简子率领众随从到中山去打猎,途中遇见一只像人一样直立的狼狂叫着挡住了去路。赵简子立即拉弓搭箭,只听得弦响狼嚎,飞箭射穿了狼的前腿。那狼中箭不死、落荒而逃,使赵简子非常恼怒。他驾起猎车穷追不舍,车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这时候,东郭先生正站在驮着一大袋书简的毛驴旁边向四处张望。原来,他前往中山国求官,走到这里迷了路。正当他面对岔路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窜出了一只狼。那狼哀怜地对他说:“现在我遇难了,请赶快把我藏进你的那条口袋吧!如果我能够活命,今后一定会报答您。”东郭先生看着赵简子的人马卷起的尘烟越来越近,惶恐地说:“我隐藏世卿追杀的狼,岂不是要触怒权贵?然而墨家兼爱的宗旨不容我见死不救,那么你就往口袋里躲吧!”说着他便拿出书简,腾空口袋,往袋中装狼。他既怕狼的脚爪踩着狼颔下的垂肉,又怕狼的身子压住了狼的尾巴,装来装去三次都没有成功。危急之下,狼蜷曲起身躯,把头低弯到尾巴上,恳求东郭先生先绑好四只脚再装。这一次很顺利。东郭先生把装狼的袋子扛到驴背上以后就退缩到路旁去了。不一会儿,赵简子来到东郭先生跟前,但是没有从他那里打听到狼的去向,因此愤怒地斩断了车辕,并威胁说:“谁敢知情不报,下场就跟这车辕一样!”东郭先生匍匐在地上说:“虽说我是个蠢人,但还认得狼。人常说岔道多了连驯服的羊也会走失。而这中山的岔道把我都搞迷了路,更何况一只不驯的狼呢?”赵简子听了这话,调转车头就走了。当人唤马嘶的声音远去之后,狼在口袋里说:“多谢先生救了我。请放我出来,受我一拜吧!”可是狼一出袋子却改口说:“刚才亏你救我,使我大难不死。现在我饿得要死,你为什么不把身躯送给我吃,将我救到底呢?”说着它就张牙舞爪地向东郭先生扑去。东郭先生慌忙躲闪,围着毛驴兜圈子与狼周旋起来。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东郭先生怕天黑遇到狼群,于是对狼说:“我们还是按民间的规矩办吧!如果有三位老人说你应该吃我,我就让你吃。”狼高兴地答应了。但前面没有行人,于是狼逼他去问杏树。老杏树说:“种树人只费一颗杏核种我,20年来他一家人吃我的果实、卖我的果实,享够了财利。尽管我贡献很大,到老了,却要被他卖到本匠铺换钱。你对狼恩德不重,它为什么不能吃你呢?”狼正要扑向东郭先生,这时正好又看见了一头母牛,于是又逼东郭先生去问牛。那牛说:“当初我被老农用一把刀换回。他用我拉车帮套、犁田耕地,养活了全家人。现在我老了,他却想杀我,从我的皮肉筋骨中获利。你对狼恩德不重,它为什么不能吃你呢?”狼听了又嚣张起来。就在这时来了一位拄着藜杖的老人。东郭先生急忙请老人主持公道。老人听了事情的经过,叹息地用藜杖敲着狼说:“你不是知道虎狼也讲父子之情吗?为什么还背叛对你有恩德的人呢?”狼狡辩地说:“他用绳子捆绑我的手脚,用诗书压住我的身躯,分明是想把我闷死在不透气的口袋里,我为什么不吃掉这种人呢?”老人说:“你们各说各有理,我难以裁决。俗话说‘眼见为实’。如果你能让东郭先生再把你往口袋里装一次,我就可以依据他谋害你的事实为你作证,这样你岂不有了吃他的充分理由?”狼高兴地听从了老人的劝说,然而却没有想到在束手就缚、落入袋中之后,等待它的是老人和东郭先生的利剑。东郭先生把“兼爱”施于恶狼身上,因而险遭厄运。这一寓言告诉我们,即使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也存在“东郭先生”式的问题。一个人应该真心实意地爱人民,但丝毫不应该怜惜狼一样的恶人。初一:皇朝轩逸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