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红丝带
深圳市黄埔学校六年级3班
廖芸芸
艾滋病的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1981年6月5日,美国亚特兰大疾病控制中心在《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上简要介绍了5例艾滋病病人的病史,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关艾滋病的正式记载。1982年,这种疾病被命名为“艾滋病”。不久以后,艾滋病迅速蔓延到各大洲。1985年,一名到中国旅游的外籍青年患病入住北京协和医院后很快死亡,后被证实死于艾滋病,这是我国第一次发现艾滋病。据统计,截止到2000年底,全球大约有3600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2200万人死于艾滋病。……
?篇故事是如此的悲十九床(?院孕?D的)的孕?D因一?鲕,而失血?多要?血,得了艾滋病,但他?言?r,一直用母?鄣男猿忠?押⒆由?隆5?偕?a?r,有些r
,而走出人世。孩子?s?利的生下而且?]得到艾滋病,因?槭?糯苍?D的母使孩子生下,她?:孩子是有一?希望的!
母?永不放,痛埋藏在心?,外表是一副慈祥的表情。世界上的每一位母?,都是?楹⒆佣房事母?最重要的一刻,孩子的微笑和撒都是父母最感?拥囊幻?人可以存活世幸福的,我都要感?父母的付出以及努力,使我是最健康、快?返!也希望大家圩滩〉年P?延幸环莞冻鲋?模 ?
约翰内斯堡11岁的小男孩恩科西·约翰逊因在今年7月在南非德班召开的第13届国际艾滋病大会上,代表艾滋病患儿在大会上作重磅发言而成为国际焦点人物。在国际艾滋病日即将到来之时,众多的媒体再度采访了这个特别的男孩。
自打第13届国际艾滋病大会结束之后,恩科西的境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约翰内斯堡的民间慈善机构建立了以恩科西名字命名的艾滋病患者之家———“恩科西天堂”。这种艾滋病患者之家专门收容众多因患艾滋病而遭家庭遗弃的患者,并且组成特殊的家庭,让患者之间相互关爱,寻回已经失去的家庭温暖与爱意。
有了国际大会亲历的恩科西落落大方地告诉记者们说:“没错,这些特殊的患者之家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住在这里的人们都是被他们的亲人拒之门外,被爱人赶出家门的患者,他们在来到患者之家前已经失去了一切:没有吃的,没有爱,没有任何的支持。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对艾滋病患者另眼相看。我们和正常人一样应该是平等的。”
恩科西不幸中的万幸是:他现在有一个疼他爱他的养母,用得起成百上千万其他非洲艾滋病患者想都不敢想的极其昂贵的“鸡尾酒”艾滋病药品。恩科西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够恢复健康:“我希望自己能跟其他的南非人一样身体健康,希望艾滋病魔能被驱赶得无影无踪,希望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身体健康,希望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的疾病!我真希望自己能活下去。”
11岁的恩科西已经知道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的渴望,他悄悄地告诉记者说:“一想到我自己未来某一天的葬礼,我就打心里感到害怕。我现在想的比较多的是我还有最后活下去的机会吗?今天会是我的最后一天或者我的最后一年吗?”
不过,这个懂事的孩子现在想的最多的却是呼唤南非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关爱:“我自己觉得南非的人们对照料艾滋病患者莫不经心。实际上,艾滋病患者最需要帮助和关爱。实际上,艾滋病患者跟普通的人或者普通的病人并没有两样。人们害怕艾滋病患者,可他们不理解艾滋病患者内心的恐惧与害怕。”
尽管恩科西自感自己的生命也将走到尽头,但他的梦想依然未灭:“我长大了,我的志愿是成为一名周游世界的艾滋病问题老师,到全世界讲演,要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艾滋病人,不畏惧艾滋病人,对艾滋病有深刻的认识。”恩科西骄傲地告诉记者说:“在国际艾滋病大会上的发言全是我自己的话,是我妈妈帮我在电脑上打出来的。”
看了之后,你是否被感动了,他虽然只是位11岁的孩子,但恩科西他虽然面临的是一场“灾难”但他永远是那么顽强!我真的好敬佩他……
5月21日是国际艾滋病纪念日。这一天是要让我们记取因为艾滋病而去世的人,及让我们再度确立决心,跟我国的艾滋病战斗。它提醒我们,在预防传染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在消灭对艾滋病患的耻辱与歧视、减轻带病毒者的困境方面,要做的工作更多。每个人都能做个可爱的人,如果他们确实关心……
我希望大家把自己最真挚的关爱献给比我们更需要的艾滋病患者……可以吗?
最美是那道风景
最美是那道风景,雨中的花,花海中的雨……
最美是那道风景,山中的鸟,鸟鸣中的山……
最美是那道风景,远方的雾,雾漫漫中的远方……
最美是那道风景,蓝蓝的天空,点缀着白白的云……
最美是那道风景,草地上的小朋友,小朋友笑声中的草地……
最美是那道风景,紫色的草,草中的片片紫色……
最美的依然是那一道风景……
最美是那道风景,微风轻轻拂过,拂过那最美的风景,我遥望着那一片薰衣草,遥望着那一道风景。她们在风中摇曳,总是片片成群!不离不弃……总让我赏心悦目。她们屹立在微风中,柔柔的微风中,微风抚摸着她们的头;她们屹立在蓝天下,明亮的蓝天下,蓝天为她们有日有夜;她们屹立在草地上,广阔的草地上,草地愿仰望着她们的美!薰衣草并不是花,花需要叶的辅佐,她也愿意同草地一般平凡。她不是花朵,但比花儿更美;她同青草一般普遍,但她有着独特的芳香。
她即是香的,但又不会香飘十里,因为她只有清新的淡香;她也是美的,但不妖娆不妩媚,只是有引人注目的美……
让人总愿远远地望着她,望着她,望着她紫色的身影,唯恐打扰了环绕在她身边的意境与远方的美,不靠近,却也不舍离去。
雨天,在一片广阔的草地上,不也有美的存在?很美……很美……那依然是一片片的薰衣草。雨珠,带着薰衣草的香渗透了肥沃的泥土,土地也散发出薰衣草的阵阵芳香。
你再去细细瞧瞧她!在她那一簇簇紫色的“小球”上,是否还藏着一朵一朵小花儿呢?那一朵朵小花是多么精致!她们的花瓣是多么饱满!好像可以挤出紫色的雨露来!
她淡雅而不妩媚,她清香而不浓烈,她平凡而不俗气……
最美依然是那一道风景,那一片片的薰衣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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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远方到远方去,到远方去!远方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召唤着我,我需要逃离我的家,逃离我现处的生活环境。因为我生活在一个破碎的、沉闷的、了无生趣的家庭里。多少次地埋怨上苍的不公,在我还只有三岁时便无情地夺去我享受母爱的权利之后,又将那对我来说是断缣零壁的父爱也一并褫夺去了。那以后,我的世界里家只剩下整天满脸愁容的奶奶和寡言少语的爷爷。我讨厌看到他们那样的表情,加上和爷爷奶奶之间巨大的代沟让我们变得无话可说。我讨厌这样的沉默,但又不想说话,虽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虽在一个桌子吃饭,可我却觉得他们就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多年来,这样的沉默、这样的压抑一度让我觉得快要窒息。我只能选择将自己裹在层层厚实的外壳中,拒绝和别人交流,我变得自卑而闭塞。我在心中期盼着,期盼着有一天能到远离家乡的城市读中学,我要逃到远方去。我的倔强和坚持终于让我如愿了,我进了市里的一所中学,和所有的同学一起住校。在学校里就没有沉闷没有压抑,我觉得在那儿连呼吸都是自由的。然而我是最不喜欢星期五的,因为星期五就表示大家都得回家了,我不喜欢回家。可同学们一到星期五就显得特兴奋,一个个欢呼着,小鸟似的飞回去了。又是一个星期五,同学们都回家了,我却不想回去,背上书包,一个开始在街上无目的地瞎逛。暮色黯淡下来,那如镶上金边的落日,此时正圆,极为耀眼,如梦似幻,好不真实。我依然漫无目的地走,有风吹过,带有一丝凉意,不由打了个寒噤,偶有枯叶飘零、盘旋,像是做着无力的挣扎。路灯已经亮了,城市笼罩在朦胧而昏黄的灯光里,竟生出一种苍凉的感觉。我顿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独,我像是一个被全世界遗弃的孤儿,周围的一切都变得虚幻了,闪亮的霓虹、行色匆匆的路人,我置身其中,却像被一切排挤在外。现实沉睡在悲伤桎梏的摇篮里,等着我柔柔地唤醒。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姑姑家的小区。虽然已是饥肠辘辘,可我不想进去,我知道那是一个温馨而幸福的家庭,总是充满着一片欢声笑语,于我而言这却成了极大地讽刺。姑姑一家虽对我很好,可于我那是同情是怜悯,更是施舍。不知何时将要升起的月将暮色撕扯到黑暗的边缘,又冷又饿的我忽然好想远方的家、好想奶奶做的饭菜。也想起了姑姑跟我说的一句话: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他人。我想到两位老人先承受了儿媳的出走,接着是丧子之痛,苦难过后还有挑起抚养我的责任,我以前只想着自己是不幸的,却从未想过他们的艰辛、劳苦以及他们所承受的痛苦。这样想着,心里一阵酸楚。也为我的自私羞愧难当。我打了车往家赶,倏尔地,下起了雨,眼前的世界被封在密如蛛网的雨丝中。唯一一次,我忽然好想回家了……近村时,借着车的灯光,我看到爷爷撑着伞站在村子的路口望着我回家的方向,我下车钻进了爷爷的伞下,孤独的心里突然觉得有了依靠。回到家,餐桌上热过的饭菜用盘子盖着,等得焦急的奶奶见我回来,如释重负般迎上来,接过我的书包,问:“饿坏了吧?快,快来吃饭。”他们谁也没问我为什么这么晚回家,没有一句责备的话。望着不断给我夹菜的奶奶,第一次感到原来回家可以是那么温暖,那么幸福。只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罢了。这么多年来。我是第一次这样好好的看着爷爷奶奶吃一顿饭吧,突然感觉到一滴泪砸中了心底最柔软的角落。这以后,我和同学们一样盼望周末,一样盼着放假,一样的急着回家。在远方读书的我,终于懂得,在远方的家中,还有我挚爱的“双亲”,有着距离隔不开那份深深的牵挂。偶尔闲暇时从学校宿舍的窗口望远方家的方向,总是能感受到至深的爱与最触动心灵的感动。那里,是家,更是亲情的所在,给我无限力量飞向更高、更远的前方!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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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丝带"再等十分钟!"月月站在人潮涌挤的闹市街头,命令似地对自己说。头顶上,是那被郑智化说成文明糟踏过了的天空,真的一点蓝色也没有,苍白得如同一张病人的脸。倒是街上女孩子们来来去去喜气洋洋的花裙,给小城抹上了一层重重的流动的色彩。月月也穿着裙子花灯芯绒的背带裙,站在人行道旁像个文静而乖巧的高中女生。其实自己怎么这么傻呢,月月想,美馨和知明是肯定不会来的了,谁还会记得七年前这个开玩笑中定下的约定,如果自己不是有记日记的习惯,恐怕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吧。可月月仍不愿早早地走开,固执地站着,像等什么又不像等什么,人群里她少年的心情慢慢地慢慢地展开来,竟令她产生一种舍不得回忆的错觉。七年了,月月想原来七年是这么轻松这么容易就过来的,夸张点说简直就像跑过一阵烟。初一下学期,月月家从镇上搬到市里,她也就转学进了美馨他们这个班。起初的月月又黑又瘦很不起眼,还总是被人嘲笑那口不标准的普通话和那件土里土气的小黄花棉袄。但月月聪明,只用了半年便让人所有的人对她刮目相看深深佩服,不仅成绩稳稳地坐上了冠军的宝座,把第一名的美馨挤到第二,把第二名的知明挤到长三,而且还在学校首届即兴演讲比赛中一鸣惊人夺得了第一。其实月月从小就是这样的,尽管在镇上长大,看得不多听得也不多,但她总觉得自己的别人有什么不一样。这种感觉很奇特,不叫自信也不叫自负,但却总伴着月月,使她在最背运的时候也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满心的欢喜。怎么样和美馨、知明结成"三人党"的简直说不清,总之有那么一天后突然三个人就天天在一起了,怎么形容呢,套句老话说像亲姐妹一般。那时念书的学校紧挨着市公园,好多学生上学放学要是打公园路过都能节约一关的路程。月月她们三个也走公园,可三个人只买一张月票,遇到查票严时多半是美馨先进去,跑到那边门卫看不到的高墙边把那月票扔出来再让月月进去,最后明知才进去。另两张月票的钱便贴补来做零花了。那时她们本个在校园里挺受瞩目的,都知道她们三人成绩好又是好朋友,老师也常拿她们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最佳说明,谁会想到一切会像如今这样呢?天色渐渐灰了下来,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匆匆地擦肩而过,没有美馨也没有知明。为着这个预料中的结果月月还是忍不住想掉落。七年前,也是这个日子这么一个黄昏,她们三个一起逛街路过这个街头,知明突然问"十年后不知我们会怎么样呢?"愣了半天美馨说:"干脆十年后,就在这儿,就在这时让我们重聚一次,好吗?""十年太长了,说不定人都老了,七年吧,七年应该有眉目了。"月月提议。于是便嘻嘻哈哈地订下七年后不见不散的约会,说是嘻嘻哈哈却又实在显得有些庄重,毕竟七年后的自己是个充满了诱惑力的想象,让人心驰神往,究竟会怎样呢?如今,却只有月月一个人记得,只有月月一个人来圆梦了。"回师专去吧。"她提醒自己:晚上的师范技能训练还等着呢。刚要走,却又想起到了什么,取下头上系着的黄丝带来,系到人行道边的栏杆上去。没有风,黄丝带飘不起来,低低地垂着,像垂着一片深深的遗憾。月月转身离开,没有回头。美馨狠狠地批完两个逃课的学生以后,疲惫地坐在办公室里。现在的小孩可真是无法无天,才小学二年级就要本事弄得家长老师晕头转向的。办公室里空荡荡的,只剩她一个了,谁还会傻到像她一样晚呢。美馨总是反应不过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站了一年多讲台了,若不是当初因家庭经济不好而选择了中师,美馨想说不定现在自己会要某报大学继续学生生涯呢。还是念书好,哪怕像月月一样念介最未等的大学也比早参加工作强,至少不会在这样一所城郊的小学混饭吃,学校既没名望也没钱,全校师生仿佛都在心照不宣地一起混日子。起初上任时美馨还想一定要做个温柔可人的"班妈妈",可学生不受管,气得她几乎天天哭鼻子。没办法只好学着别的老师用体罚,没想到还挺有用,且用上了便丢不掉,学校里谁都知道那个看上去美丽温柔的程美馨老师会打人,而且会打得很凶。美馨很累,觉得自己到头来连知明也不如,知明技校毕业后进了银行,虽干的全是些无关紧要的杂活,工资却比她高一百多,这年头来不知知识究竟摆哪个位置来着。"程老师,还没走?"校长在外面敲敲开着的门,探头进来望望她。"就走了。"美馨应道。校长挺年轻的,可背影看上去就是有那么一点老,美馨挺可怜她,领着这个学校像领着一群残兵在打仗,不容易呀。走到街上,美馨的心情稍好了一点。其实在校门外便不再有人认为美馨是老师了,看上去完全是个十七八岁的女生。还记得那次去月月她们学校玩,给她们系里一个男生盯了好一阵子不肯放松,愣不想念美馨在教书,而且还教了一年多了。美馨一点也不喜欢那男生,心里却有暗暗的欢喜,至少冲淡了那次看镭射的不快。那次去镭射厅看谭咏麟的"浪漫柔情"演唱会是知明陪美馨去的,月月忙得没抽出空来。坐在她们身后的是一群高中女生,为着阿伦的一举一动常常禁不住地狂呼乱叫。美馨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标准的阿伦迷,可听得再激动张张嘴仍是叫不出来,做老师了该有了老师的样子。那次美馨沮丧极了,趴在知明肩上沉默着,总觉得自己无端的被谁偷去了什么东西,青春便从此少了一大截,毕竟按年龄来说,她也算是一个妙龄少女啊,却活得老气横秋。美馨知道自己漂亮,可她并不在乎这一点,宁可要月月的那份聪明和知明的寻份洒脱,也不知她俩现在怎样了,真该去看看她们。长这么大就这么点友谊,美馨可不想丢掉它,一起走过的日子毕竟是美馨最最留恋的。胖胖的知明伸伸懒腰,又该下班了。今天可是周末哦,郭炜也该来了吧。电话铃响了,果真是他,在那边轻轻地说:"我来接你。""嗯。"知明放下电话,心情好得仿佛自己要一跃一跃地从喉咙里蹦出来。有几天没见到郭炜了?知明一下子想不起来,便总归是爱情哦。正儿八经的爱情。以前唯一令她不满的是郭炜的眼睛小了点,可后来却听月月说好,像电视上《围城》里气宇轩昂的赵辛楣。这样一来,知明便安生了许多。月月都说好应该算好了吧,她可不会随便地表扬一个人的。知明一下子想起初二时她们三个人红着脸发誓这辈子三十岁前绝不会恋爱的认真劲,忍不住地自个儿笑了起来。"所谓山盟海誓,都是年少无知……"她念想周治平的句子,觉得用来形容自己刚才那一刹那的心情是再合适不过了。郭炜还没来。知明有时间静静地坐着想想从前,其实知明不喜欢怀旧的,或多或少有点自卑,按父母铺成的路规规矩矩地长大,总觉得自己不及月月聪明不及美馨漂亮,但现在看起来却仿佛自己是最好的了,工作清闲工资高,爱情也有了,好好事事都比她们俩顺利,只不过知明一直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个喜悦罢了。不知道这个周末月月和美馨会怎么过呢?现在很少有机会凑到一块了,说到这点知明觉得很委屈,总被埋怨是因她"重男轻女"造成的。其实知明相当看重这份友谊,第一次领到工资时,她特意大老远地去把在县城念中师的美馨接回来。再找来月月,本想好好聚一聚慰劳慰劳她们,读书辛苦嘛。谁知她俩匆匆的来又要匆匆的走月月支支吾吾地说刚开学有好几科要摸底测验,美馨则说只有一天的假还要赶回家看看,让她精心策划一个星期的节目全泡了汤。其实知明也不怪她们。可就是很伤心,从此就很少约她们了,只是通信和通电话,好在友谊的空缺没多久便给爱情填上了,郭炜是家里给介绍的,有房子也有钱,知明还末来得及想清楚一切就已经定下来了,她也懒得再去多想,反正自己一直这么顺从地长大,爸妈又不会害她,只是有时想到自己毕竟才二十,就有一点点脸红。"陆-知-明"有人在楼下扯着嗓子喊。是郭炜。他总是这样口没遮栏地在众人前表达他的浪漫。周末呐,好好玩一趟吧,知明拍拍自己的脸,应声奔下楼去。四月,天一下子早早地燥热起来,闷得人心里发慌。月月,美馨知明走进公园。一边走一边互考着英文单词。"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知明咕哝着骂了一句,然后说:"去湖边好吗?好没去了。"没有异议,于是三个人便手挽着手摇摇晃晃地朝湖边走去,像着什么负担。"真报中师"知明问美馨。"是我不好,是我背叛了你们,月月,知明,做了大学生可别了我。"美馨可怜巴巴地说。"别说那么严重,"月月安慰她,"总有一天又会在一起了。""我妈说考不上重点便只让我上技校。"知明也苦着脸宣布。"好了好了,不说这些"月月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薄薄的英汉对照的读物来,"不如我给你们朗诵一个故事吧,《老橡树上的黄丝带》,你们一定喜欢的。"美馨和知明不知何时爱上月月的朗诵的,哪怕是听过千百遍的故事,再听月月细细地诵读仍觉心中愉悦。"黄丝带"的故事很简单又很感人,说的是一个犯人,出狱后怕他的妻子不让他回家,于是便给他妻子去了一封信,大意是说如果还期望他归来,就在家门前的老橡树上拴上一根黄丝带,如果见不到黄丝带,他就准备背井离乡到年流浪了。结果,当车子驶近他家时,他看到的竟是挂满了一树的黄丝带……短短的故事。月月读的极富韵味,诵完后美馨就哭了,知明看着美馨哭也跟着哭了,当然月月也哭起来,三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哭了好久,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伤心,反正肯定不全是为了那个故事。第二天,月月便去买来一根黄丝带系在头发上,系着它去上学。发现等在公园门口的美馨头上竟也有一根,一模一样。知明是短发,却也买了一根来,轻轻地叠好放在文具盒里。就这样天天带着它。随着中考愈来愈近,黄丝带在她们三个中间渐渐成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象征。特别是月月,迷信极了,每天上学再忙也要把它系好,再拉得紧紧的,仿佛一掉下来自己的未来也会随之坠落似的。那样的年龄总有些微妙的感觉,不可说也不可解释。直到拿到重点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月月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取下它来放进十六岁那本空白的日记里,希望它能保佑自己在上面填写的内容都是灿烂辉煌的。美謦和知明送月月走进师专的女生寝室,月月落进来虽是意料之外想想也实在是在情理之中。高考前美磬和知明也紧张了一阵子,提前十天就天天给月月寄贺卡,总是"心想事成"、"一帆风顺"之类的话。盼望着这些祝福能帮着月月挤出小城再挤进一道更窄的门里去,三个人的梦就这样集中在月月一个人身上。可考完后月月便躲起来了,怎么也不愿见她俩。美磬胆小,怕月月自杀,便拉了知明到她小屋边守着,不停地唤她的名字再说一些"天无绝人之路"之类的话,好久好久月月才一下子把门打开,又哭又笑地望着她们说:"放心,没那么容易死的,还有希望。"知明当时紧握了一下月月的手,那手的冰凉知明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寝室共住八个女孩,来自全省不同的地方,只有月月是本地人。美馨有离家生活的经验,麻利地替月月铺好床再挂上蚊帐,下铺的女孩羡慕地问月月"你们家三姐妹啊?"月月笑着点头,她一天的笑都是这样,有点呆呆的,仿佛一块硬硬的冰放了好长时间都化不掉一样。知明知道她心里委屈,也不好安慰她,便帮着美馨张罗一切,并告诫美馨不要忘了挂张齐秦的像到蚊帐上去,月月最迷齐秦。送她俩走时月月很不舍,说自己没集体生活的体验不知和寝室里的人能不能处好。后来又说今天谢谢了,有朋友就是好,这些事叫爸妈来帮忙多丢人。美馨招招手说别送了回去吧,走了好远又丢下一句话:"月月你在哪儿都一样,都是发光的金子。"望着她俩的背影月月心中升起一种欠疚的感动,多好的朋友啊。月月真不知为何在人人感叹世态炎凉的今日能有幸握住这一份浓浓的真挚,并从年少一直一直拥有到今天。"算了,算了!"月月制止自己想下去,她不是自怨自哀的人,总相信未来是可以期待的,她没有对自己失望,更不愿美馨和知明对她失望。美馨把床下那个扑扑的箱子拖出来,那是她念书时用的。工作后好像还一次都没有打开过可今天美馨却突然很想看看,里面的东西不多,美馨知道,却是她整个少年时代的回忆。她温暖而伤感地想实在应该加倍地去珍惜。最上面放着的,是一个淡蓝色封皮的日记本,只记了一半左右。日记本是她十四岁生日时月月和知明送她的,还记得那时月月对她说一定要学会记日记,要不到老时恐怕会老得将年轻的事全忘了,一片空白,岂不等于白活了一场。美馨当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便认认真真地开始记日记,可惜鲜感过后渐渐地把这事当成了一种任务,自然不能坚持多久。美馨后来想也许是因为自己家境一直不好和缘故吧,所以人变得比较实际,不可能像月月那样多心多梦吧。箱子里最多的还是一些信件,除掉月月和知明的,便大都是一些男孩子写来的。美馨这样的女孩应该是倍受男孩青睐的,漂亮温柔且又不爱出风头。念中师时,特别在黄昏,不时都有男生守在楼下想约她。门卫通过广播一次次地喊"311寝室程美馨有人找。"美馨总是找理由推辞,要么就根本不下去。唯有一次,约她的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听说是校足球队的队长,美馨看她觉得讨厌,加之那几天物想家,心里孤寂得厉害。于是便点了头跟着他去了学校那间小小的咖啡屋。咖啡屋里音乐轻飘,只有一些小小的红色灯泡发生迷茫的光来。男孩子一坐下来便要了两杯咖啡,美馨知道那是三元一杯的,她本想说一句真贵啊后来又没说出来,一晚上便只剩那男孩喋喋不休。美馨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说人人都说市里来的女孩傲气,可我看美馨你不是的,穿着那么朴素人看上去又很温和。美馨只是笑笑再笑笑,她没有告诉他自己度不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妈妈只是个清洁工,爸爸因工厂已经倒闭在家闲着。反正也仅此一次和他在一起,美馨想在他眼中我是怎样就怎样的吧。后来,那男孩再来约时,美馨果真不再出去。那次晚自习后被他截住,月光下男孩的脸色显得有些灰败,急急地问她:"究竟是怎回事我做错什么?美馨不停地摇头差点给逼得掉下泪来,她不忍心看着那么高大挺拔的男孩子一下子就变得颓废,可又实在是说不清楚心里的感觉。最后她从兜里摸出三元钱来递给他,声音抖抖地说:那天喝咖啡的,还给你,真是对不起。"男孩子看看那钱,没有去接,转身就走了,大步大步的,留下美馨手握着钱独自站在校园清冷的夜色里。直到今天美馨也弄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做错什么究竟又是怎样看待感情的,总觉得一辈子恐怕也难遇上自己中意的人也没有什么资格恋爱似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美馨自上政治课学过这句话后就死死地记住了它。所以念书时一心一意地念书,现在教书时也一心一意的教书,她知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过上和平常人差不多的日子,爱情实在缥缈得很呢。气走男孩的第二天,美馨收到月月一封厚厚的来信说她爱上了一个舞厅里唱歌的男孩、广东人,英俊潇洒,满满几篇的甜蜜心事,让美馨心里暗暗羡慕着。与日俱增没想到的是周未回市区,刚一下车便看到知明挽着一个男孩的手打滨江路欢欢喜喜地走过。美馨起初不信,再一看真是知明,提着一大包脏衣服站在尘土飞扬的马路旁,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热热地哗啦哗啦地散开来,后来美馨才知道那是心雨,伤心透了才有的。箱子清理好,露出蜷缩在箱子底那条长长的黄丝带。美馨想起很久以前那个遥远的下午听月月朗诵的那个故事,还有随之而来那场痛痛快快的哭泣,一个浅浅的微笑浮上嘴角来。她把黄带拿到水笼头下,用肥皂认真地洗净晾好,心想明天应该可以系着它去给学生上课了。知明和郭炜坐在郭炜家宽大明亮的阳台上,一面喝茶一面聊天。郭炜突然定定地望着她然后缓慢地说:"小明,我们结婚好吗?""你--?"知明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也是爸妈的意思。"郭炜接着说。"可是,可是……"知明抓起自己的皮包,"我得想想。"她说,然后飞也似地离开了郭炜的家。郭炜没有追上来,他是了解知明的。知明走在大街上,脚步匆促,像在追什么又像是要逃离什么,一下子她竟弄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等再想起郭炜的话时,知明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很红,滚烫滚烫的。走了好久好久,知明才发现自己根本毫无目的无年可去。结婚?自己压根就没想过的啊,她知道一结婚人必会变得老气的,知明不愿意,她还想尽情的享受一下青春呢!可该怎么办?该怎么对郭炜说?她知道一结婚人必会变得老气的,知明不愿意,她还想心情地享受一下青春呢!可该怎么办?该怎样对郭炜说?知明突然怨恨起离炜来,好端端地将她推到惊惶失措孤立无援的境地里去。或许该去找月月和美磬,可她们理解吗又会怎样看她呢?那么久不在一起了人也是会变的呢,起初不去找她们是怕打搅她们学习,后来不去找她们是怕自己在她们中间显得老气。工作这二三年积压明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很多,这还是她有天早晨起床睡眼朦胧地照镜子时发现的,觉得认不出自己了。其实知明并不希罕身上那几百元钱一套的时装,倒是很留恋初中时白衣黑裙的校服,只是没有机会穿了。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知明一个人在房间里,曾拿出那套衣服来穿过,想找回一点十四五岁的感觉,可衣已经小了,套在身上紧绷绷的,全然没了初中时那份清纯美丽的味道,知明只好叹口气将它收进衣橱里,心酸地想自己的少女时代真的就像小鸟一样一去不回来了。结婚,是万万不可能的。知明坚定地对自己说。直到今天直到这一刻,知明才猛然明白原来自己一直是不甘心的,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无惊无险地过了,像一本乏味的小说,以前的巧和顺从全是因为自己太有孝心的缘故。她忆起初一时老师叫演讲老掉的作文《我的理想》,月月说她想成为记者走南闯北,美磬说要做一名医生救死扶伤。知明站到讲台上觉得自己实在是没什么具体的理想,只希望将来无论做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可又觉得说不出口,没准会被老师批语想争名夺利。于是便敷衍地讲将来最好能当老师,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知明毫不怀疑寻时月月和美磬也渴望有出人头地的一天,这叫"年少轻狂"吗?为什么现在的生活全然像在演一场从未预料过的戏呢?知明路过一家小摊,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小摊上挂着许多根各种颜色的丝带,只有一根黄色的,在她看来特别刺眼。知明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地拉了一下它。守摊的女孩热情地晃到她面前说:"黄色的,就这一根了,折价给你要不要?"知明摇摇头继续走,青春珍贵的记忆怎能被折价处理呢?走着走着这才发现自己根本是毫无目的无处可去的,心里像儿时迷路一样慌乱紧张起来,竟一下子想不起归家的路。周末月月刚一回家,爸爸就拿着一张报纸对她说:"你看到没有?市电台在招业余主持人,你最好是去试试,考上了对将来的分配也很有好处的。""再说吧,"月月重重地把自己抛到沙发上,"我得歇会儿。"爸爸看她一眼,没再说什么,轻轻叹口气就走开了。那一声轻轻的叹息让月月感到全身散了块似的疼,爸妈养大自己不容易啊,月月知道,以前担心她成绩不好考上大学,现在考上了又担心她分配不好,没准以后工作了又担心她不好好工作,反正就这样,坏女儿是父母的包袱,好女儿是父母的包装。月月当然是渴望做包装的。在师专做了一年的校播音员,谁都说易月月播音水准绝对的高,声音清脆悦耳,丝毫不比省电台的差。可对爸刚才所说的事月月却真的一点也提不起兴趣,她都不知道这些日子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全然不像以前的她了。以前,月月凡事都喜欢争第一也总能争到第一。可自从升上了高中便有一些不一样了,中考那一年,月月考了她们学校的第一名,顺利地升上了省重点,起初月月还有些沾沾自喜,可到了新的班级一比,才发现自己的入学成绩仅位于全班第二十七名。但是月月并没有泄气,她还是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她想念这一点而且是深信不疑,可是没有想到一个学期的专心攻读还是只能换事业可怜巴巴的第十名。这个"第十名"从此注定了月月将永远告别高高在上的骄傲感和满足感。唯一还给使月月保持自信的是她的作文,仍是全班最好的。语文老师极喜欢她,把她的作文推荐到全国各地的刊物,不久后就真的有二三篇给刊了出来。月月这才在人才济济的校园里站住了脚,慢慢地变得小有"名气"起来。不过着着实实狠狠打击了月月一下的那次上数学课,不知怎的就走了神,在一张草稿纸上胡涂乱抹着。数学老师看见了,便停下课来指名道姓地叫住她"易月月同学,请注意听讲,数学也是很重要的,不要整天只知道朦胧诗朦胧文,小心朦胧出事!"全班哄堂大笑。月月想哭却没有泪,只是绷起脸来定定地望着老师以示反抗,当时她真是气得要死,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忍不下被伤害自尊的滋味。那天的日记她这样写道:"要是我手里有一把刀的话,我一定会冲上去把他杀死!"现在月月是想得很明白了,自进了师专后她最想再见到的就是数学老师,做老师太难了,她不敢去设想将来的自己会像什么样子。美磬不还打学生吗?真的是不可设想。再说那老师也说得对,后来不真的是"出事"了吗?这个"出事"指的是陈歌的出现。陈歌是月月无数美丽少女梦的最好注释。他是一个优秀的男孩,直到今天月月还这么想。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姐姐同学的生日聚会上,月月从上那面大镜子里看到他第一眼--梦想中穿黑衣服的男孩,便呆呆地看他好久。陈歌发现她在看他,笑了一下便走过来问她的名字,月月惊惶失措。十七岁的世界从此天翻地覆。然而,故事开始得简单结束得更简单,一点也不像小说中描绘得那样曲折动人,月月并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简单的故事错乱了她的一生。总之她已经不敢像以前那样胸有成竹地计算自己的将来,命运成为一个彻彻底底扑迷离的话题。月月想起几天前在街头得遇初中时班主任的情景。老师笑着问月月一定过得好吧在做什么呢。月月支吾地回答念师专了。大太阳下老师的笑容僵滞了一两生活方式种,但很快地就说很不错很不错大学生嘛。月月理解老师这一点虚伪毕竟自己曾是一个令她倍觉容光焕发过的学生。后来问及美磬和知明,月月不好说彼此好久未见,只回答一切都好以后有空一定约好去看老师。最后老师拍着月月的肩膀说:"怎么你看上去不像以前那么有朝气了,应该才二十岁过一点点吧?该加油跑才对!"月月点点头,她知道老师是真心鼓励她,可听起来就像安慰。在沙发里坐久了月月咸感到疲倦,站起身来伸伸懒腰,开着的窗户外忽然细细碎碎地传进来一首令她钟爱无比的老歌,起初以为是幻觉,趴到窗口去听却是真的:在那金色的沙滩上,洒着银白的目光寻找往事依旧往事依旧迷茫……我骑在马上箭一样地飞翔飞呀飞呀我的马找寻他的方向飞呀飞呀我的马找寻他的方向高二的最后一天,知明和美磬把她从"天涯歌舞城"里那个豪华的舞厅拽出来时,月月记得台上的陈歌唱的就是这首歌。知明把一张一塌糊涂的成绩通知单到她手里,气喋喋地说:"自己看吧,三十九名,还是我们替你去拿的。"站在舞厅外美丽的大理石地板上,月月低着头,什么也不说。陈歌动人的歌声传来:在那金色的沙滩上洒着银白的月光……"月月……"美磬大声喊,然后低下声来轻轻说,"不要让我们也睢不起你。"月月抬起头来,眼泪夺眶而出。月月,一辈子最怕被别人瞧不起的月月,在那一瞬间总算明白自己得到的和失去的太不成比例了。看来真的只有结束这个十七岁的故事了,这个简单得边手也没碰过但却有可能影响她一生的"爱情故事"。而她和陈歌,只有"在银色的月光下",永远告别。寻找往事依旧往事依旧迷茫……爸爸在厨房叫吃饭。月月突然惊喜地发现再忆起这些事时已能做到心平气和了。或许是今天偶然听到这首歌,还是因为这样的年龄已能承受一点点后悔?月月知道自己永远回不到十七岁了,所以不再去空空设想"要是一切重来……"但是月月知道这个世界永远有女孩十七岁,她觉得自己应该告诉她们点什么,不是课本上的,也不是小说里的。知明留职停薪了。这一消息令月月和美磬都大吃一惊。公园的湖边一如既往的宁静,只是在边角处设置了一个小小的茶亭。月月她们三个坐进去,一人泡上一杯浓浓的茶,看茶叶在沸水里慢慢地舒卷、展开,淡淡地香味弥漫上来,一时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月月想起那天黄昏她在街头乎乎地等待和那根被她遗留在人行道杆上的黄丝带,刚想开口问问她俩这事又忍住了。何必呢,好不容易才聚到一块,遗憾就悄悄压下来暂留给自己吧。"我知道你们奇怪。"知明打破沉默,"哥哥在海口工作了三年多,一直鼓励我也去试试,哪怕撞得头破流也好,他希望我能体会一下自己的价值。我却总有顾虑,一来觉得自己只是个技校生,二来对那份感情确实也很留恋。""为什么这次又决定这么快呢?"美磬问。"郭炜要我结婚。"知明笑了,"那一刻我才发现属于我的青春已经短得不能再短了,以前总想光宗耀祖的任务哥哥已完成了,剩给我的便只有孝顺,现在才觉得对联起自己,为什么十五六岁时就不明白这一点呢?""我和你我同,"美磬接口"能到今天这一步我付出了许多努力,也该满足了。可就是忘记了原来还可以让自己活得更精彩许多,也许是非曲直满意现在的工作环境,所以比较随遇而安缺少斗志,其实想想,不过才十二岁呀!""我们像在开自我检讨会!"月月笑着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到今天才明白,就好比我们面前曾有过无数条的路,年少的我们为自己精心地选好一条,固执地认为它是向太阳的,可是有一天,给予命运的手掌一推,身不由已的踏上了另一条路。于是我们走得很慢很慢,甚至希望回到起点重新开始,殊不然然的发自内心的微笑。放学了,公园那边涌过来一群一群的中学生,都是穿过公园回家的。月月、美磬和知明在湖边站着,看着美丽的彩裙和长发上各色闪亮的丝带自她们眼前飘过,心中万分感慨。不知道在他们之中会不会也有三个人只买一张月票的调皮鬼,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为了一个伤感的故事抱头痛哭让黄丝带什么的来斑谰自己成长的梦。但他们都是要长大的,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如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平凡人一样在过一种年少时未曾预料的生活,唯愿他们到了那个时候能为自己拥有一份从未虚度的青春而倍觉骄傲。夏日金边的阳光铺天盖地地洒下来。三个女孩手挽手地走到大街上,淹没在人流里。谁也不知道她们的将来又会是怎样的,边她们自己也无法预料,就如同十四岁时未能预料到今天的一切一样。但她们走得满心欢喜,为那大路前方的太阳,为那昭示着祝福和喜悦的飘舞的黄丝带。青春是公平的,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份。悲也好喜也好,让我们充满信心地住前走。无论月月,无论知明,无论美磬。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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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奥运,2008心系奥运,2008.看,和谐的光芒遍布四野,听,奥运的火花即将绽放。2008,它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名字啊。它象征着奥运会的到来,象征着我们中国——龙的传人,顷刻间强大了。然而,在这闪耀的光辉下,也有多少艰辛的历程啊。1932年7月31日15时,美国洛杉矶市,第10届奥运会的第二天,男子100米短跑预赛正在田径场上进行。起跑线前,在那些高大魁梧的欧美运动员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身材矮小、肤色黝黑的中国选手,吸引了众人好奇的目光。他就是第一位走进奥运赛场的中国人,也是代表当时4亿中国人单刀赴会的——刘长春。此时,他的家乡东北已沦陷在日本侵略者的铁蹄之下达10个月之久。发令枪响。仅仅11秒钟之后,这个陌生的中国青年,便被淘汰出局。在6名参赛者中,他只取得了第5名的成绩。历史将这瞬间永久地铭刻下来。赛后,刘长春靠华侨资助才回到祖国。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每当有人要回顾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艰辛,便一定会提及这个名字:刘长春。我们不会为他失望,不会为他觉得丢脸。因为当时的条件不能满足他的身体需要,不能保证他足够的营养与睡眠。自此之后,中国也在世界的眼中变得更加无用。可以想象,当时的中国人是怎样的心情?失望?痛苦?还是已绝望?52年后,许海峰出现了,他打破了中国奥运史上金牌“零”的记录,他成为了奥运史上的英雄。随后,更多的奥运健儿们复活了,中国女排、邓亚萍、伏明霞、刘翔等等,他们为祖国争得了无数的荣誉,他们让中国这个名称在世界闻名。2001年7月13日。这是一个令中国人兴奋、激动和扬眉吐气的时刻,这是奥林匹克运动一次公平、公正和历史性的抉择。7月13日,莫斯科当地时间18时15分(北京时间22时15分),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在世界贸易中心会场庄重宣布: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北京。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会经过委员不记名投票,悬念到第二轮后终于被揭开。第二次申办奥运会的北京,面对强大对手的挑战,以高水平的申办工作和泱泱大国的实力,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奥林匹克圣火7年后将在中国点燃!这将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史上的第一次。中国人一个世纪的奥运梦想终于实现了。为了圆满的办好这次奥运会,我们一直在做着准备。国家在修筑鸟巢,向各国发邀请函,积极训练运动员……;我们在认真的学英语、手语,会懂文明、讲礼貌……。举国上下,大家都沉浸在奥运的喜悦与兴奋中。福娃是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吉祥物,其色彩与灵感来源于奥林匹克五环、来源于中国辽阔的山川大地、江河湖海和人们喜爱的动物形象。福娃是五个可爱的亲密小伙伴,他们的造型融入了鱼、大熊猫、藏羚羊、燕子以及奥林匹克圣火的形象。每个娃娃都有一个琅琅上口的名字:“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在中国,叠音名字是对孩子表达喜爱的一种传统方式。当把五个娃娃的名字连在一起,你会读出北京对世界的盛情邀请“北京欢迎你”。可爱的福娃们带着北京的盛情,将祝福带往世界各个角落,邀请各国人民共聚北京,欢庆2008奥运盛典。开放的中国,崛起的北京,也用她那古老的文明底蕴,现代化发展的奇迹,感召着人类的心灵,吸引着世界的目光。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必将让五洲四海的朋友们,身处同一个世界,感受同一个梦想。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它绝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也决不仅仅抒发北京奥运的主旋。它是全人类共同的向往,是世界各国人民用心签署的21世纪的宣言书。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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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丝带/咖啡夕阳的余辉穿过厚厚的春霭镀在古老的银杏树上,枝头微微颤抖的,是思念....当乱糟糟的心情理不开头绪时,喜欢到这个叫"挪威森林"的咖啡屋坐坐.大大的落地玻璃窗,红白格子的棉质桌布,还有玻璃瓶中等待开放的玫瑰,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平静.更重要的是,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那棵挂满黄丝带的银杏树."5月29日星期五晴......小时侯,和爸爸走在这棵树下,他会自豪地对我说,在这里,他遇到了最重要的人,是妈妈,幸福的脸上仿佛拥有全世界的阳光.和妈妈走过这棵树下时,她会低声对我说,在这里她遇见了最重要的人,是爸爸,泛红的双颊犹如羞答答的玫瑰.我不屑,我认为这样雷同的话语定是编出来的,我感兴趣的是那挂满枝头的黄丝带.今天,小雨告诉我,黄丝带代表思念.我不再觉得这是棵普通的树了,树枝上跳动的黄丝带有的已褪色,有的闪着鲜艳的嫩黄,显然,仍有人相信这一切......窗外渐渐暗了下来,叶子在黄丝带间点点飘落,乘着风,以最优美的弧线坠地.我收回视线,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坐下了一个人.竖起的短发显得有点不羁,眼神出奇宁静地凝望着窗外,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肯定他被窗外的景色所陶醉.一只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的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勺子在漫不经心地捣着咖啡,偶尔一两滴溅出杯口,在杯沿留下寂寞的痕迹.现在正是下班高峰时期,形形色色的人匆匆地从眼前掠过,外面一定很喧闹,而在这里,耳边回荡的一直是低低的吟唱:孤独的人都知道,寂寞并非消遣的东西......6月11日星期四阴今天,第一次喝咖啡,好苦.小雨说:"孤单的人是尝不出咖啡的味道的,因为寂寞的滋味远远苦于它.很高兴你能尝出它的苦涩,至少证明,有我在你不孤单....意大利泡沫咖啡真的很苦,浓浓的苦涩泡沫懒懒地在舌尖划过,我不由地轻咳了两声.他回过神来,友好地向我点了点头,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残留的咖啡将他的嘴唇润得很亮.看到那根最长的黄丝带了吗?我打趣道.他感兴趣的看着我:噢,是你系的吗?是,因为思念太长,所以黄丝带也很长.那么见到你思念的那个人了吗?他似乎很关心这类问题.我苦笑一下,埋下头,忧郁的歌声传入耳际:孤独的人最清楚,无聊并非消遣的东西......搅着失去温度的咖啡,我故作轻松地说:你相信吗,我失忆了.失忆?他的语气很吃惊,表情却依旧平静.对,失忆.我无所谓地说,我对过去的了解仅限于日记中的内容,我的日记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小雨,他的表情他的话语,他的一切一切都记在里面,我知道他对我很重要,我曾经那么在乎他,而现在........我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不愿在别人面前落泪,我觉得即使失去的再多,也没有必要让别人分担自己的眼泪,更何况面前坐着的只是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失忆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我弄丢了过去的一切,一切记忆都被封尘在一个古老的盒子中,我多希望能够拂去上面的灰尘,重新打开它,可是盒子遗失了,它意味着我读自己的日记时,内心没有一丝共鸣,可还得不停地提醒我自己:这是我写的,这是我写的!读到泪流满面都无济于事;它意味着自己和小雨可能无数次在人群中擦肩而过,可是我们形同陌路.华灯初上,外面的黑暗一下子被掩藏了起来.我习惯性地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冰冰的液体让它的苦涩毫无顾忌地冲击着我的味蕾,我皱了皱眉头.他理了理黑色羊绒大衣,长吁了一口气,眼中闪着神采:咖啡苦吗?恩?孤单的人是尝不出咖啡的味道的,因为寂寞的滋味远远苦于它.很高兴你能尝出它的苦涩,至少证明,有我在你不孤单.天旋地转,我的心被猛地撞了一下,指间的勺子抖落下来,泪水夺眶而出.小雨?!我哽咽着喊出这两个字.他的嘴角得意地扬了扬,眼里充满了宽慰.我将头扭向窗外,心里默默地说:谢谢你,我的黄丝带.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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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文学_1500字出生在江南,生活在江南,自幼受到江南文化的熏陶,喜欢上了江南文化。渐渐地,也便喜欢上了文学。幼时的我,喜欢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喜欢家乡的一草一木,喜欢家乡的诗文歌赋。幼时,未懂事的我成天嚷嚷着到这里到那里玩耍,带着唐诗三百首,领略家乡的美好,这也诚然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罢。记得曾经漂流在小河上,遥望寒山灯塔,聆听悠悠钟声。此时,遥想起张籍之千古诗篇:“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虽然,当时没有月落,也没有乌啼,更没有霜满天的凄凉。但总觉得江南之景,单用二十多字的凝练,便能刻画得如此深邃,流传千古,又多么的令人振奋。或许,这就是文字的魅力之所在吧!又曾经乘着小舟在周庄飘漾,灵动的水,夹杂在小镇人家当中。坐在船上,脚丫子伸进水中嬉戏,溅起水花,满载着童年时的欢笑。此时,又不禁回忆起杜荀鹤之诗:“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遥知未眠月,相思在渔歌”。古人描写江南的诗句已经很多了,到现在还是最喜欢这一首。寥寥几句,就勾勒出那诗意的江南,让人领略文学的魅力。现在,再次想到这一诗篇时,眼前又浮现出了家乡,浮现出那简简单单勾勒出的泼墨山水画。那流传千古的诗篇给予我的是对家乡、对文学无限的眷恋之情。或许,又有哪一天,自己撑着一把纸油伞,漫步在布满青苔的周庄石板小桥上,再诵读着江南诗篇,自己也便多了一份闲情逸致。此时,它真正帮我领悟到了“走过这一座桥,便又到了另一片天堂了”的意蕴。长大了一点罢,更加喜欢家乡、喜欢江南的文人,那些才华横溢,风霜傲骨的文人们也实诚成为了激励自己不断向前进的楷模。读到孟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之诗时,想到了自己母亲二十年来对我的悉心培养、照顾,我懂得了什么是母爱。现在,又不禁想起汶川地震中为了保护子女而逝去的那些母亲,心如刀绞般疼痛,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之处吧。当范仲淹在岳阳楼恣意挥洒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千古名句时,留给我们后人们的是做人的哲理。归有光在《项脊轩志》中写有“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之句,留给我的又是无限的感叹,恨时光之匆匆。归有光留下了两行清泪,令人感叹他与妻子的深情厚谊!最值得我敬佩的当属张溥的《五人墓碑记》了,“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真的,佩服家乡古代市民反抗阉党的奋勇斗争,也感谢记录下这些英勇事迹的文人们,使我们熟知“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千年文学,给了我们不少的正义诗篇。每当读到这些诗篇时,总能给自己心灵以启迪。深夜,昏暗的灯光照在这已经泛了黄的纸张,我又隐隐约约看到了这些诗章。此时此刻,心中又重新燃起了熊熊烈火,焚烧遍布大地的野草,直至烧尽草根!文学,处处包含着做人的哲理。江南文人,在这片清丽之地上,写下了多少让我们不屈前进的赞歌!岁月流逝,自己渐渐喜欢欣赏中国文学了。读到《红楼梦》时,看到的是金陵的帝王象气下社会的昏暗,渐渐破败的家族,和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曲曲折折,扑朔迷离的故事。读到《边城》时,欣赏到的是在那美丽的湘西风光下,风尘仆仆的湘西老百姓、翠翠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故事、兄弟俩的深情厚谊,没有任何争端,没有任何冲突,似乎,那便是另一个桃花源了……文学,令我对家乡更加的热爱,又带给我众多做人的哲理。同时,也给人带来了美的享受。这就是文学让多少人陶醉于其中的原因吧!现在,又来到了江南另一片清丽之地——湖州。离学校不远处,有一座山,名叫毗山,遥望那山,又有另一番感觉。或许,那也是一座文学了吧。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