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我的最爱
篮球,我的最爱
站前小学69班施卓岑
朦朦胧胧却逃不出你的界线!往日的飘逸闪电,凌空弧线都不再显现 …我的最爱- 我的最想 -我所有一切的天堂 !梦醒了, 原来它还没走 ,还在床底 ,安静的疗伤…
一声对不起早已不需要 。因为它, 我得已释放 ,因为它让我知道再苦的日子也有异样 ,再大的雨滴也不能左右我的思想, 溅着的水花洒向四方…… 头顶的弧线显得更加顽强! 此刻的自己还在空中,心底早已发出一声巨响:“谢谢你,我的篮球!” 谢谢你在我最痛苦的时候还在陪我,谢谢你在我最失意的时候任我疯狂 ,谢谢你让我忘了曾经,谢谢你让我重拾自己! 我就是我没有什么不可以…拼搏依旧,风采依旧。
不知道经历多少次跌倒,多少次磕磕碰碰,一瘸一拐时,手里还抱着它,有时候真想一下打爆它!小学六年级开始了,开学的第一天习惯性地与它并肩血战!每次听到它跳动的声音心跳会不由自主的加速!全身的血液也开始沸腾,不爱球的人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执著,不懂得那份情谊的难舍……无兄弟不篮球!慢慢的……我渗入到它的骨子里,第一次亲密接触!拍下去依依不舍,抛出去安然无恙。喜欢它入网的声音,喜欢它打板弹框的飞跃
……有付出就有回报,阳光总在风雨后……
今天的空气冷得心痛,重重的思绪被切割成千丝万缕,一个人的球场,一个人的舞台,一个人的表演,一个人的疯狂,一个人的执著,一个人的傻…怒着气把球按进了篮框,球弹飞了,…可不争气的自己又跑着把它拣了回来…放在手里左又,舍不得再拍下去,冷冷的风依旧,眼看着篮框嘴角僵硬的笑显得如此单调,迈了一小步,左胯下,右胯下,左胯下,右胯下…单调的复杂的重复着这一个动作。每次因为你不能动了,却说不出你的一二三,乱了的生活要你调整,加速!减速!不想一切。
篮球,我的最爱!
评:小作者文笔优美,思绪开阔,深情地描述了篮球带给他的激情与梦想,小作者与篮球溶为一体,一起悲,一起喜,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评为满分作文。(李更梅老师)
洗墨砚
在我记忆的沙滩上,有许多往事贝壳。今天,我挑一个最漂亮的送给你们——我第一次做的傻事。
三年级的一个星期五,那天正好上美术课学写毛笔字,回家时,我带着被我染色的毛笔和染发缸墨盒。染发颜料墨水与它们的好朋友墨砚。我放下书包,蹦蹦跳跳地带它们去卫生间洗个“澡”,不一会儿工夫,毛笔和墨盒都被我洗好了,就剩墨砚了。我拿起墨砚,把它放到水下冲,搓着它脏兮兮的身子,过了许久,墨砚还没洗干净,“这墨砚有这么脏吗?”我忐忑不安地想,“不可能呀,我也没有蘸很多墨水啊,难道这是化学反应?还是…不,肯定不是的!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再洗一洗吧。”于是,我又继续洗了,又过了一会儿,这墨砚不但越洗越脏,而且还越洗越“苗条”了,就连漂亮的绣花外套也不见了。“水也都洗了不少了,为什么它就是不干净呢?还越洗越小,不会缩水了吧。”我很纳闷,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却万万没想到我正在做一件傻事。
妈妈走过来问我:“你在洗什么?洗了这么久?”“我在洗墨砚!”我说。妈妈听了,捧着肚子笑弯了腰,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对我说:“傻孩子,墨砚本来就是用墨做成的,你怎么能用水洗呢?笑死我了,哈哈哈……”“啊?不会吧。怎么会这样,墨砚不是用石头做的吗?我又不知道,真笨呀。”我目瞪口呆地站了两分钟,又回过神来望了望还在笑的妈妈,再望了望几乎被我瘦身成竹竿的墨砚,犹豫了一下,也傻乎乎地跟着妈妈笑了起来。
唉,这就是我做的第一件傻事,真令我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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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喜欢看篮球,喜欢打篮球,自然也就格外关注篮球明星。星光璀璨的NBA舞台上,我最喜欢得当属姚明。喜欢姚明,因为他是一个战士。初出茅庐时,他那2。26的身高和矫健的身手,就另所有对手不寒而栗。在上海东方队,姚明还是一个缅腆的大男孩,只要到了赛场,他便像脱缰的骏马,将对方的一层层防线冲破。最终,上海东方队在2002年第一次站上了全国男篮联赛的最高领奖台,而姚明也凭借整个赛季的出色表现,令教练惊呼后生可畏,令球迷惊叹前途无量。喜欢姚明,因为他是一个勇士。当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迈进BNA殿堂,便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可是这个来自东方的小巨人并非如球迷期待的那样一帆风顺。第一次在BNA赛场亮相,姚明的零分和两个篮板像一盏红灯和一道鸿沟摆在眼前,让所有喜欢他的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虽说出师不利,但在下一场比赛中,他越战越勇,终于凭借盖帽篮板得分站稳了脚跟。喜欢姚明,更因为他是一个绅士。入选全球明星阵容,获取极高的荣誉,令被他力压的奥尼尔悻悻不平,而姚明没有丝毫的张扬,多次在公开的场合虚心地向更多的明星请教,让人处处感受到他那种带有东方特色的谦虚风度。赛场下的姚明,就像一位邻家大哥,没有任何明星的惺惺作态。面对球迷,他热情而有耐心;面对媒体,他细致而周到。许多时候他面对记者访问,总能很风趣的回答各种问题。场内场外,姚明处处展现着他的绅士风范。喜欢姚明,还因为他是一个善者。在非典横行之时,身处异国他乡的姚明不顾被传染的危险,毅然回国,联络世界各地的文体明星为抗击非典进行物质上的帮助和道义上的声援--那一刻,我才更全面的认识了善良的姚明,并且为他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感动。姚明如今依然在NBA赛场上展现着中国长城的魅力。我祝愿他能在火箭队真的如火箭一般一飞冲天。每天都期盼着他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因为,姚明属于中国,属于亚洲,更属于世界!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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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发胖应该是每个女生最讨厌的事情吧,出于不想变胖的原因,我选择了没有跑步那样烦躁并且对我来说毫无趣味又一次次挑战着极限的运动,而又可以很好锻炼身体并且以减肥作为目标的运动——打篮球。没进入篮球场之前,我大言不惭的在炫耀自己在学校和朋友们打得多么棒,那信心,丝毫不差于军训时一个个小同学们呐喊声的分贝,刚迈进球场一步,(由于在妈妈办公楼的球场,打球的都是大人)那种羞辱心毫不亚于刚刚吹完牛皮而下一秒就被拆穿的心情,由于球技太差,只好虚心向别人请教,在大人的经验中,我学到了投球的方法,一开始先投了几下,一见投得还不错,就去问别的叔叔怎样运球,那叔叔看看我,一句话没说,后来我同过时间才知道,我当时的行为就好比雏鸟刚刚在鸟窝上扑棱几下翅膀就嚷着去悬崖边上练飞行似的,不知天高地厚,不过那一天,叔叔教会了我投球,我还是很开心。又一个傍晚时分,天空继续渲泄着它的不满,豆大的雨点砸在雨伞上,一滴一滴的仿佛很有频率,我下意识看了看表,6点30了,然后又仰望着天空好一会儿,盼望着它什么时候再重展笑颜,临近7点,天气仿佛很给我面子,我拿着篮球走到球场,这次,我因为没有人再会和我抢球场而感到欣喜,但是,我只能练习投球,因为球场上的积水,如果一不注意就会摔跤,虽然这次的练习很枯燥,但是我还是总结出了经验,例如:投球时,并不是先起跳再投,而是在即将抛出球的那一刹再起跳,而且,跳的高度和投球的力度和方向,都会有技巧,这都是我需要练习的。渐渐地,打篮球的目的也并不全是为了减掉身上那可恶的肥肉,而是把这种目标转化成了一种喜爱,虽然我只才练习过两次,但我发现,体育的技巧也丝毫不亚于学习的方法,再投出球的那一瞬间,你不仅仅是享受到了进球的快乐或者是感到没有进球的失落,而是给你的技巧又增添了一份经验,学习也如此,希望我可以把篮球坚持不懈的玩下去,加油。700字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