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读书笔记:《庄子秋水》读书笔记_1200字
《庄子秋水》中,秋水时至,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尽在己”。顺流东行,遇北海若,河伯望洋兴叹“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自身的渺小也暴露无遗。
满招损,谦受益。勿以己之长而比人之短,勿以己之短而妒人之能。须知五岳之外,别有他山之尊,我们应该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学习态度,只有这样,人生之旅才能受益无穷。
满招损,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河伯在有限的环境里,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主观片面的认识,使河伯过于自负,这是一种见识的浅陋。如果河伯没有改掉自己骄傲的心态,那么他将永远看不到大海,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渺小,那将是多么悲哀啊。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不能为自己取得的一点点小成绩而骄傲自满。我们要跳出自身主观的狭隘圈子,开阔视野,只有不断地学好专业课程,多看一些有意义的好书,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河伯至于北海,感叹自己的渺小。人,有自知之明,才能清醒地学习和工作。人生,要经常反省自己,不能囿于自己有限的见识而自满自足。在知识的海洋中,我们应当时刻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学习态度。追求真知,追求一种更积极向上的人生,让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
谦受益,谦虚使人进步。“舟车之所通,谷食之所生,人处一焉。”相对于宇宙万物,人是很微小的。世界之大,个人所作所为,都是渺小的。人生有涯而学海无涯,一个人不管知识多么渊博,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只有保持谦虚的学习态度,保持“三人行,必有吾师”的求学人生,才能实现人生理想。
富兰克林曾说:缺少谦虚就是缺少见识。牛顿说过,“我不知道人家怎样看我,但是在我自己看来,我就像一个在海滩上的小孩子,偶尔拾到较为光滑的圆石,而真理的大海我并未发现。”这种谦虚的胸怀,不正是牛顿取得不朽成就的基础吗?
在今天这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年代,认识自身的有限,更加谦虚、勤奋地学习,尤为重要。进入了大学,并不代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人才造就未来,社会需要人才,但不需要庸才。做社会有用之才,需要每日的坚持,每日的进步,用知识丰富自己,提高个人修养。
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还要有大海的气魄,海纳百川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一生有一种大海的气魄岁月一页页无情翻过
把乾坤留在我心中的一刻就已经注定我不甘寂寞
一心要一份生命的广阔世界一遍遍风雨飘落
把江山扛在我忘记肩头的一刻就已经决定我男儿本色
做人如此,干工作也是如此,如今,我埋头工作,发现有那么多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充满挑战和乐趣;融入环境,知道同事非常可敬,可以帮我解决很多的困惑。
马儿嘶嘶长鸣是一曲美妙的天籁之音
思想的幼芽才刚刚破土欲出
我要借助隐形的翅膀无遮拦地飞上天宇火车风驰电掣
带我到远方人山人海之中我是一粒种子钻土发芽成长
我要飞抛开思想的羁绊打开茅塞幻化心灵自由翱翔
给心灵开一扇窗,在心中种植属于自己的阳光,拥有它,你会拥有阳光般的笑容,嗅到阳光的味道,缔造阳光生活,带着好心情享受美丽人生!
庄子的《秋水》乃是庄子外篇中的巨制,洋洋三千余字。在那个刀雕竹刻的时代可算是非常长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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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书笔记:《儒林外史》读书笔记_1500字
我本是出于好奇,才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书——《儒林外史》。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嗅到一股诱人的书香味,不知道是书的年代太久,还是故事本身就有着非凡的价值……
书看了一半,我已是心潮澎湃。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竟使得吴敬梓——一个出生“科第仕官多显者”的家庭的子弟,去如此愤然地抨击与讽刺。这本书就像一份无言的控诉,一下接着一下,震人心魄啊!
再慢慢往后看,我有些懂了。旧社会缔造了一群可耻甚至可鄙的儒生,他们满口“之乎者也”,又无真才实学,醉心功名,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期待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名扬天下,光宗耀祖,那一切的功名利禄就会唾手可得。由于这种极端的野蛮的疯狂的追求,导致了官场的黑暗龌龊,许多读书人的心灵被扭曲,甚至变态。这不得不令人可悲可叹。在读第三回的《范进中举》时,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可是若论错,归根究底却不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苦苦追求本身没有错,是黑暗的社会,是封建科举制度给了他们“信念”、“理想”,让他们到死都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腐朽、虚伪的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开创了八股文科举,这可让多少有志之士宁可“处江湖之远”亦不愿“居庙堂之高”。对于人才的摧残,确实令人扼腕叹息啊!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儒林外史》所描绘的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吴敬梓却与众不同,他将当时社会的角落投射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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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_1200字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既然描写的那么好,其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当然让我难忘。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宝钗扑蝶、宝玉挨打等等。。。。。我们对《红楼梦》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说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有人说,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是也只有当好的东西没有了,才能触动人心中的痛,也才更耐人寻味,回肠荡气。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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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湖山》读书笔记深夜,万籁俱寂。窗处,已是一片寂寂的黑。屋内,我独坐,书桌上有邓云乡的散文卷《秋水湖山》,还有青灯的光辉。灯,便是夜半读书之灯,称之为青灯,便是因为“青灯有味是儿时”这一点情趣,诗中这青灯的味道还是感觉满不错的。看书之余,或有伤感、或有意会、或者勾起一点小小的甜蜜或伤感的回忆,自由之至,也散漫之至。我不敢用“秉烛夜读”,不仅是不敢用这好学之名,而且好学读书太吃力,我是散漫惯了的,不如凭趣味读书自然、愉乐。这一点,似乎与邓云乡先生所见略同。《秋水湖山》的第一卷主要是邓云乡先生游乐山水之作。“山水”主要是江南风光,邓云乡先生的散文,即是山水散记,也透露一种游戏人间的潇洒,还有岁月过迁的闲淡,散漫之中有情趣、淡泊之中又藏有真知灼见。邓云乡先生的自述概括得十分精当:随缘日日念弥陀,有口无心不解佛。纵使法师千棒喝,痴顽依旧笑哈哈。邓云乡先生这里有自谦之意,他的散文中所透露出的古朴禅意,自有一番风味。江南,是在文人笔下话下生香,但却又只能弥漫在梦里的。前年去杭州,不见那西子的“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情调,而触目满是烦杂的人影,几乎将西湖在我心中的完美形象完全颠覆。有了这等前车之鉴,我再不敢冒冒然闯进江南这个梦境,只能捧着文人们的山水散记,在梦里构建江南,聊以自X了。邓云乡先生写的正是西湖之美,西子之春。晨光嘉微之时“远处放鹤亭静静的,一线白堤,垂柳如芥,淡淡地浮动在水面上。”似乎波光、水气、树色、桥影,沾人衣袖,撩人眉睫。春末之晨,在鸟声欢唱、曙色笼罩中的西湖,由邓云乡写来,自有情趣。“望着闪着夜光的`湖面,极目处黑黝黝地一片,看不出是山影还是六桥堤痕。动荡的湖水拍打着船帮,微微有些声音,树影下还有人在切切私语,两相呼应,组成了西子的夜曲。”这几句,清明时节的西子之夜,却又是静谧的世界了。“遍地像是蒙着一层霜的翠绿的笋,那绿色似乎要化作水滴下来,似乎要流到西湖中去:而透过竹林,望着湖水,又似乎那片竹林就长在绿波上。”春末夏初,正是楠竹初成之时,翠X欲滴,便是如此吧。“黄昏时我从孤山下走回来,梧桐叶子虽未全部黄落,但不少已飘零了,被风吹到湖面。我走过平湖秋月,绕到边上一座厅的外廊,坐在栏杆上,望着苍茫的湖面,极为静谧”。秋末黄昏,最是寂寥凄清,但从中我不感到寂寞,更不感到凄凉,只感到沐浴到一种美的境界中。西湖的美是耐看的,富于变化的。晴雨有风情,春秋有画意。夏日有骄阳,斑驳树影;严冬白雪,粉砌湖山;曙色浮荡,小鸟啁啾;夜色迷离,蛙鼓一派……朝暮睛雨,一年四时,无时无刻不在赋予西湖以种种美的景色、美的情趣、美的意境。邓云乡的散记,写西湖别有风味,但个中情趣,只可悠悠意会,不可言传矣。一篇散记足以慰寂寥,不可贪多。愿今夜梦回江南……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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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笔记:《天狼》读书笔记_1200字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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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近日读朱先生的《谈美》,颇为喜爱,感觉收获颇多。对于《谈美》其精辟、客观的分析和论证实为欣赏《谈美》全书共有15个话题,也就是15封信。首先他先提出了“美感修养”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免俗”。这是对“利害圈”和物欲要有一些超越,有一些精神的寄托,有一些理想与情趣,其中艺术活动就可以起到这种超越利害关系的作用,在“无所为而为”中净化心灵,得到人格精神的提升。纵观全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章和第十三章,第五章谈得是美感与联想,提出联想是以旧经验诠释新经验,大多数情况下是散漫飘忽、偶然的。美感源于某事物能唤起甜美的联想,但是联想所伴的快感不是美感。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内容而在形式。而第十三章则阐述了因袭格律的技巧可以分为两项说,一项是关于传达的方法,一项是关于媒介的知识。传达的方法在于练习和模仿,绘画和作文均是如此。关于媒介的知识的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的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凡是艺术家都必须有一半是诗人,一般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在《谈美》中,朱先生以自己亲身的经验,谈到了许多治学为人的道理。先生有言:“我们干的是科学工作,是一项必须实事求是,玩弄不得一点虚假的艰苦工作,既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恒心,也要有排除一切阻碍和干扰的勇气……是敷敷衍衍、蝇营狗苟的混过一生呢?还是下定决心,作一点有益于人类文化的工作呢?立志要研究任何一门科学的人首先都要端正人生态度,认清方向,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一切不老实的人做任何需要实事求是的科学工作都不会走上正路的。”文品表现人品,以上这番话不但回答了青年人学习美学的态度问题,更代表了老人一以贯之的为人之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光潜先生就明确的指出了美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就如同美学上的“移情作用”,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外物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感情。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想应该也有这个道理。美和实际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要看到事物本身的美,必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去看,而且要抛开实际生活中的物欲去看,才能真正的沉浸在艺术的美感当中。一些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和神秘感,从实际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美。有了距离,才会有向往,美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小小册子,总共不过七、八万字,由十三封书信结集而成。但它其中的每一行、每一字都渗透着老人躬亲实践了一辈子的认真态度,不由你不为之动容。人曰:“一斑窥豹”、“一叶知秋”,相信只这一小段文字,也足以让你我了解进而钦佩起这位美学老人治学为人的态度吧。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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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简爱》_1200字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12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