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
——“如果一切都只是命中注定,那我无话可说。”
那年,他还5岁,还是个孩子而已。像其他的小精灵们一样,腻在爸爸妈妈的怀里,奔跑在糖果一样的摩天轮里。
那年的他,遭遇斑马线。第一次一个人面对那些白色的沉寂的线,一个人站在车来车往的街头。那些车流汹涌而起的声音,一阵阵四海浪般将他幼小的身体吞没,寻不到出口。
“妈妈,妈妈...”你啼哭着,奔跑着,顾不得抬眼,顾不得想起爸爸“左顾右看”的叮嘱,成串的泪珠被残忍地撕碎在风里,有狰狞的笑声,还有滴血的声音......
孤寂的红绿灯,怅然憔悴。那个晚上,它冥冥中听到神的声音,他知道,这将是它实现价值的人,就是这个孩子。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不容更改的命运。
——“我要重新面对你,总会有一个出口让我走。”
10年了,10年的岁月足以让一个孩子在成熟起来,更何况是天生宿命的他。
他渐渐开始知道了些什么,从他仓皇的逃跑开始,那些声音,狰狞的笑声,滴血的声音,不断不断的在他梦中出现,模糊再到清晰,直至他看清那白道道的斑马线。他已经15岁了。
只是这样的路口,风吹过,沉重而汹涌着的空气。
他不再逃走,不再离开。他已经是个少年了,他坚挺着身子站着,他皱着眉头,藏满了忧伤。
他是想走,他是想再回到妈妈的怀里依偎,他是想爸爸责备他“乱跑,不注意安全”的。他低下头,把自己藏在忧伤里。
爸爸,妈妈,早在他每夜噩梦的日子里去了,在他噩梦里的斑马线上离开了。他们走的时候,他才8岁,只是因为他抬头的时候遭遇了哀怨的交通灯。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送给他们走,车来车往的气流把他的心撞出好远,她只是默默地,默默的看着。再听见那狰狞的笑声,滴血的声音。
难道真的是宿命?
他握紧了拳头,紧紧的握着,粗重的呼吸声暴漏了他的愤怒,他受够了,真的受够了。
抬头。相遇。
黑夜。红色的眼睛。汹涌的车流。
他却再无法愤怒,那双红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太多的无奈和祈求,他想起了妈妈,妈妈临死前的眼睛,无奈和祈求,分明是一种情感。
静了,头顶的天空静了。依旧转身,却从容地走,寻不到出口,也不愿停留。
路,依旧喧嚣,依旧汹涌。
——“如果你孤独,那我来陪你。”
他去了乡下,去了没有不停息的车,不静止的路的地方,那里不会有噩梦,因为没有交通灯和斑马线,那里,他觅到宁静,觅到快乐,也觅到幸福。
他轻松着微笑,快乐的奔跑,在大片的麦田里,在飘满香气的油菜地里。再也不用想起那可怕的宿命,这里,没有交通,也便安全了。
这年,他25岁。
学会了隐士的淡雅,学会了佛门的清幽,他自在的游走,他以为,远离那些噩梦,便就摆脱了宿命。他,也可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他回过神,望见讲台下几十双迷惑的眼睛,他微微一笑,又继续他的课堂。
是的。他成了一名教师。这般神圣的职业,许是可以冲刷灵魂的污血。
也是,这般美的生活确实持续了好久,直至他有了妻子,再有了孩子.....
“爸爸,哪里有什么呢?”他顺着孩子手指的方向望去......是那里!山的外边!有交通灯和斑马线,有狰狞的笑和滴血的声音,还有那个纠缠了他数十年的梦......
他,又沉痛的埋头忧伤,宿命,可怕的宿命。
那晚,他又做了那个同样的梦,那样的眼睛里竟有了更多的无奈,还有忧伤,祈求,他不能拒绝。
早上的时候,他的身体接受太阳,却再也动弹不得。
他是去了吧。
妻子哭得一塌糊涂,孩子被邻居拉走。那张他留在床头的遗书,竟被风吹走,带到麦子那里,带到油菜地那里,嗅着风的气息,和着浪漫的香气,追随着他一直以来的梦而去。
纸上写着:“它很孤独。它需要我。那里很吵,那里需要我。”
——尾声
“看,他们停了。”交通灯兴奋地叫道。
他透明的身体站在上面,懒懒地向下望了一眼,是啊,交通多安全啊现在。
孩子,少年,中年人,老人,一个个地通过,没有汹涌车声,也没有狰狞。
他笑了。没有自然的世界也可以给他笑的。他的宿命,许是本该这样吧。
《飞向人马座》有感
玻璃杯“当啷”一声落地,跟着,电话里的小伙子不见了。差不多与此同时,挡风玻璃正前方猛然闪亮,就像发生爆炸一样,浓云急剧膨胀,火光中清楚看见:那艘异常高大的宇宙飞船“东方号”,好像挣脱发射架的束缚一样,摇晃了一上,上升了……
起飞后的东方号将飞向何处呢?答案不容置疑,是人马座。但是问题也就来了,一艘飞船为什么会忽然离开发射架起飞?这件事是谁干的?这一连串引人入胜的问题不禁引起了读者一连串的好奇。要想解答这些问题,就得了解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原来,敌人派出了4个机器人,企图占领“东方号”,尽管并未得逞,但其中一个机器人闯入了操纵室,启动了飞船,使“东方号”突然起飞,而在“东方号”里还有三个孩子在参观,而他们也跟着这艘巨大的宇宙飞船无情地送入了太空。这三个孩子在太空中历尽艰险与磨难,而他们毫不畏惧,不断地迎接各种挑战,而地球上的人们也在不断地搜寻“东方号”,并派出其它飞船前去营救。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营救成功,“东方号”返回了地球,举国上下顿时一片欢腾,作者郑文光爷爷这时候终于写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首先对郑文光爷爷在描绘书中那未来世界时丰富的想像力无比佩服。然后,我闭上眼开始回想这本书中的故事情节,想着想着,我不禁被“东方号”里的那三个孩子不怕困难,共同迎接挑战的信心与勇气所感动。想想看,如果你和另外两个人不幸遭受了同样的命运,你在宇宙中会遇到飞船忽然失控或出现故障、因意外而使飞船偏离原来航线等许多困难。就算甩开这些问题不谈,这个宇宙本身也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如果地球上的人们始终都找不到“东方号”的下落,那么“东方号”就会永远在宇宙中漂泊,同时也就意味着那飞船上的三个人得在这艘太空船里度过一生,再加上周围只有两个同伴,一种孤独感会油然而生,而伴随这种孤独感的,还有失落感与对未来的恐惧,最终会使人精神崩溃,而“东方号”上的三个孩子连这样的困难都能克服,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不过,构成这个奇迹的还有地面上的人们为了寻找“东方号”所做的不懈努力,因为就算是飞船上的三个孩子再怎么努力,也不能让飞船飞回地球。而这一点,正是地面上的人们需要去做的,而他们做到了。但为了营救“东方号”,人们也遇到了无法想象的困难,先是不惜血本地制造了“前进号”,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对这次营救行动造成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但人们毫不气馁,并迎难而上,重新造出了“前进号”,最后才营救成功。由此可见,这个奇迹是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创造的,正所谓“团结就是力量”。
总而言之,无论是那三个孩子,还是地面上的每一个人,在创造这个奇迹时,都会有个共同点,那就是遇到困难。而只有战胜这些困难,成功与奇迹才会发生。如果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么困难就是奇迹之母。
武汉六中初一(13)班 沈砺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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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个人。【七月,一切正在结束。】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康师傅冰红茶,还在手掌中散发着微微的冰凉,刚刚从补习班回来,还是有些晕晕乎乎的。公交车还在行驶着,别无异样。只是感觉,却不一样了。小朵朝窗外看去,敞开的公交车窗口挡不住阳光,于是光芒洋洋洒洒的下来了,时值夏天,阳光异常的猛烈。才发觉,整个公交车,唯独自己坐这一排接近阳光的地方。每一次暑假去补习班的时候,总会被保姆塞上一把遮阳伞,说是女孩子家,如果晒黑了就不好看了。可是小朵在一次又一次的暑假后,并没有发现自己变白了,诸如此类的发现,数不胜数。到小区的门口,公交车晃晃悠悠的停下来了,小朵在车后门站了许久,司机才发现她,打开了后门,只有她一个人下车。小区的门口有一家又一家的门面,其中有一家沙龙,经常把洗好的毛巾放在店门口晒干。小朵今天再次走到这里时,忽然想起来什么,原来昨天这里挂的居然是一件男式衬衫,只是今天路过才发觉不对劲,有什么办法呢。回家还是应该没有人吧。小朵顺手把最后一点冰红茶喝掉,扔在垃圾桶里。10:36分,今天比平时到家少用了4分钟。8:20开课,要学两个小时,没有下课时间。教室里人很少,愈加显得教室更大,老师的声音无需多大,因为听得很清楚。一到夏天,就应该开空调了,风气很足,每一次从外面进到教室里,皮肤上都猛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时间久了,衬衫后面的汗就会被一点一点的吹干,凉到发抖。可是当出了教室,却又想重回教室,因为天气已经热得不像样了。回到家的时间,小安的电话已经响了两声了,小朵没有来得及换鞋,赶紧去接了电话。小安在电话那头,只是说他买到了最新的《最小说》,要不要看。小朵也只是说,下次见面你给我吧。于是就无话了,有什么可以说的?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吧,能这样相处就已经不错了。当挂罢电话后,才发觉自己没有换鞋,又急急忙忙的去客厅。七月,就这样混乱的结束了。【八月,我们原本的希望丢失了。】小朵至今依然记得小安去参加作文比赛的场景。如今回想起来,倒有些悲壮。全班都在希望小安一去成名,或许因为这个班太过于混乱,老师对好孩子都是寄予厚望的。论实力,这个班是没有能力和那些“强壮”的班级比拼的。小朵还依然记得班主任在办公室中的沉默,每当老师们闲话到自己班级里的某某人时,班主任总是低下头去写备案。那或许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悲哀,早已经在前两年注入班主任的血液中,无可改变了。小朵想,在很多年后,在谈起自己的学生时,她大概就不会再沉默了吧。谁也没有想到,中考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好。小朵赶去学校的时候已经有点偏晚了,不用想,小朵也知道成绩单上会是怎么写的,这个班级肯定又会留名史册,小安依旧会考的出奇高。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可以说是混乱不堪的班级,居然都发挥出了超长水平,前十名这个班级中有四名。小朵也是其中之一。只是想起来,也不知道用怎么词汇来形容。“奇迹?”“神话?”“不可思议?”或是……很多很多,可是这些词汇都不能体现事实,也不能形容那些原本想看笑话的人后来的表情。是太过于神奇了。那次补习班后,小安打电话给小朵。作文比赛的成绩下来了,他没有得奖。小朵也没有安慰,也没有说话,只是听小安继续说。小朵后来把电话挂上的时候,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切都完全变了。【九月,你最近还好吗?】然后,这个暑假慢慢的结束了。最后一天,小朵一个人在房间里折纸飞机,在上面用黑水笔写下无数个再见。写到最后,已经没有感觉了,然后把它们一个一个的扔下去。分别了,一个个各奔天涯了。于是,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这样也罢,一个人,总归不能对自己说再见。----------【完。】本文首发致夏,ID善晚。。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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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我们生下来时大多是一个人,当然不排除有双胞胎,三胞胎那样的特例。死去的时候也大多是一个人,除非自然灾害,战争等特别因素,没人愿意和你一起共赴死亡之约。然而从生到死我们却可以认识许多人,家人,同学,同事,战友,甚至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要你愿意,你甚至可以认识更多。那么既然有这么多人陪伴我们,我们的每一天是否都是热闹非凡的呢?当然,我们可能每天都因身边的人陪伴而热闹,但不代表我们不会孤独。表面的热闹和内心的孤独常常同时存在着。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孤独的呢?我想它和我们的成长经历有关,认识它只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就像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一样,两个人即使是再如何相似,也都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总有那么个某事某地你会因内心的困苦,经历,所受的种种委屈,或是某种冲动而无人诉说而烦恼。或许你身边并不缺少朋友,但真正能懂你,能让你信任,能让你敞开心扉对之倾诉的人却找不到。你首先很可能会疯狂,会烦躁,但过后你就安静了下来了。之后孤独便悄然而至。小时候我们都有过被大人锁在家里的经历。年级还小,正逢一个假期,爸妈又要上班,他们不放心把我们放在外面。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我们关在家里。离家之前他们大多会说一些一个人好好在家里写作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之类的话,随后空荡荡的家里便只剩下我们一个人了。很少有孩子在家里安心写作业的吧,至少我当时不是这样。那时候家里当然没有电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电视。为此还不及电视插座高的我就学会了搬着小凳子踮起脚尖接插座,也聪明的算到他们快到家的时间而提前关掉电视把一切恢复从前。但小孩子大多是好动而缺少耐心的。再好看的电视节目时间一久也是要坐不住的。这时电视画面闪烁的精彩内容就如这空荡荡的屋子一样让人觉得空洞而乏味,我有时也会无聊的站在透进屋里的阳光下,看着空气里的尘埃从这头飘向那头。偶尔能听到楼下传来同龄人嬉戏打闹的笑闹声,趴在窗户上使劲儿看着他们相互追逐的身影,心里有着小小的羡慕和失落。这算是儿时的一种寂寞吧,但还不能说是孤独,寂寞是环境造成的,而孤独是自己造成的,我还渴望着外面喧嚣的世界,心里也未曾经历过外界施加给我的人事种种,应当算不上孤独。有一年中学,我的各门功课均不理想,英语由甚。不知道是对英语学习方法不得要领还是突然面临由两门主课增至多门主课而措手不及。反正我由以前的优等生一下子成了班上的倒数。我的信心跌落到了极点。当时的英语老师是班主任,时常对我冷嘲热讽一番。在那个小小的年纪里,老师对某个学生的评判直接影响到他在同学里心中的位置。同学们自然对我不冷不热。我自卑极了,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整整一年多没有和同学怎么说过话。每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其他同学总是三五成群的骑着自行车有说有笑的,而我常常是一个人,一到放学匆匆收拾完书包,飞快的跨上自行车一路狂飙。我怕他们看见我会嘲笑我,也怕听到他们的欢声笑语,这样将更加刺激我的神经。这大概算是一种学生时期价值观尚很模糊的人情冷暖。当时根本没想到孤独这个词,更多的是对一些小事的敏感和自卑。幸而第二个学期一切有所好转。但先前的经历却一直映在了我的脑子里,那种仿佛被孤立了的感觉当真不好受。还又一次是在入伍不久,从未出过远门的我被一辆绿皮火车拉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周围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当真是背井离乡。那个我们进行新兵训练的地方是个远离闹市区的郊外,周围别说超市、餐厅了,就连几口农家住户也不多。当时正值深秋,黄叶漫天,地上的草全都枯黄了。我们站在操场被各班班长分别领走,我是被最后领走的,好像是被别人挑剩下了的。班里情况还好,每人一张床,分开放着,没有上下铺的拥挤让我很意外。当晚吃的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吃饭的碗巨大,我大口的咽下,想以此迅速适应这里的一切,但还是剩下了许多。部队是不允许使用手机和一切移动通讯工具的,新兵时连mp3等听歌工具也不让用。晚上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拿出从家里带的mp3插上耳机,想试试能不能听到家乡的频道。或许真是太远了,耳朵里只传来一阵阵嘈杂的呲呲声,窗外是呼啸而过的风声,当时心里面觉得空荡荡的。是否是一个人在外漂泊无依的孤独感,还是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我不知道,但次日班长的一句:你是否想家了,眼泪便止不住的汹涌而下。以后的日子里我不敢听小曾唱的军中绿花,一听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如今我们的生活完全被单位、学校、公司、电影院、KTV、饭店、等等这些毫无生命的建筑分割掉了。陪我们一起被分割掉时间的人跟我们一块工作、学习、疯狂、喧嚣、浮躁、沉浸、享受。我们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常常会发呆,走神。这么热闹的表面下,常常觉得有时我门就像是一个人。因为我们的内心还没有人来过。这比起一个人在家,或被孤立,或漂泊在外孤独无依,所产生的孤独感更加强烈。一个人等于孤独吗,一个人可能孤独,但孤独不一定是一个人!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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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提灯人记忆是人们的一次心理活动过程,是与另外一种心理活动碰撞的结果。读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种心理活动牵引着体力、脑力的一次劳动。是劳动就会有或多或少的收成。那么文章里作者给我们播下的生命种子,就会瞬间点亮你我的心田,在你我的心里碰撞出永不消失的火花,让你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一个伟大的作家会在这条道路上孜孜以求,锲而不舍,穷其毕生。智利诺奖获得者米斯特拉尔的这篇《玫瑰树根》,就是一个伟大诗人孜孜以求出来的一个经典范文。至少它在我的记忆中或者说我的文学创作中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二十多年来我还能够大致回忆出我们是一次怎样的碰撞。那时,我女儿上初中,一天她放学回来,急急地对我说:“爸,老师叫写一篇读后感,你看看这个怎么写,你帮我写一下呗。”我说我帮不了,文学创作和你们作文考试是两条路。我写和你写有很多差异:年龄、性别、经历、思维方式等等。老师一看就看出来,你以为老师傻啊。她不死心,拿出一册厚厚的装订好的卷子给了我,我一下子就翻到了这篇小文。那个精准啊,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心有灵犀吧……我记得当时文章标题叫《细流与树根》,文章对树根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是:“这黢黑的树根像黑人奴隶举起愤怒的手臂,在地下黑暗的最底层,它们走上街头振臂高呼反抗歧视。它们从细流那里汲取养分,告诉细流别看它们长得粗又黑,但爬出地面后一定会看到它们结出美丽的花……”二十几年过去了,这个完美的意象还是吸引着我,像磁铁一样抓住我记忆的这根绳索。什么叫作品的艺术魅力?这就是。现在重读,虽有些差异,但完全不影响这篇作品的艺术感召力。我们通常说文学是人学,这个定义的确不容含糊。借物喻人,咏人,说史与警世是文学家每一篇作品必须承载的任务,没有这个承载就不叫文学作品。我想提一个新概念:文学除去人学,还是生命学!“地下同地上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爱和憎的生物。”有了生命学这一线索,我们就能准确地把握作家创作的根基,和这条生命学导引出来的爱恨情仇与创作初衷。同学们都知道,生命学中不仅包括人与动植物等可以看到的东西,还包括我们看不见的一切生物。比如作家文中的树根和细流。而我们普通大众往往只关注一些身边可视的表象,往往忽略了那些隐形的事物。作家和普通人的不同就在这里。是的,生命这个词的词意或者说它的内在动力我们是看不到的。你所看到的人与动植物都是生命这个词词意的一个可视载体。那真正的生命是什么呢,是灵魂!灵魂是看不见的。但有一定修为的艺术家能看得到!所以我说文学不仅是人学还是生命学,灵魂学。其次,文学还是“对称学”。我们再看这段——细流说:“树根邻居,像你这么丑,我从来没有见过呢。谁见了你都会说,准是一头猴子把它的长尾巴插在地里……”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大千世界,有美就有丑,比如鳄鱼与孔雀。两者都在我们的视觉里,可相互参照对称。当然这还得根据不同境遇不同心路不同角色来决定你的审美观点。说的通俗一点,就像作者表述的,细流说树根丑,反过来树根也可以说细流不美。另外还有一种透视,外表丑一点但它有内在的美。作家在文字里同样有很明了的暗示:树根长得丑一点,但能长出美丽鲜艳的玫瑰花。这就是丑与美的对称学。这个可视的花就是隐性的心灵美的载体。两种事物互相参照对称,这也是文学的魅力。除此两种解读,作品里还阐释了生命中最关键的:良知学,大爱学。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善行天下的行为准则。这细流和树根的善举,是默默的不饰张扬的,或者说是幕后的。在这黑暗的环境中奉献自己的全部能量,甘为地面上花儿奉献生命之美,这篇作品的意境所指,正是这种无私付出的高尚情操和伟大的人文关怀。故此,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爱在天下。这是我再一次浅薄的解读,我自己对这些意义深信不疑。总之,一本好书,或者一篇好文,就是一个为你提灯的人,照你前行。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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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流浪“你知道我妈妈吧?”冷寒依问。“知道啊,诗妍阿姨是最亲切,温柔的,我们都很喜欢她啊!”浅夕痕的脑海里有浮现出冷寒依妈妈的影象:一头乌黑、柔顺的头发,脸上总是挂着甜甜的笑容,她的小包里,总是装有吃不完的零食。那时,他们把那个包叫做“月光宝盒”,什么东西都能变出来。后来她生病了,很严重,不久就死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冷寒依又问。“不是因为生病吗?听说是一种很严重的传染病,我父母都不让我去看你妈妈。”浅夕痕回答。“没错,她上生病了,但是她生根本就不是传染病,她只是受风寒,发低烧,是我爸爸不闻不问,还不让妈妈去看病,并且断绝了她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我妈妈是被他害死的!”冷寒依说到这里有些激动。她的双手,死死的拽住了被单,眼睛里充满了仇恨,令人毛骨悚然。“可是这和淳于潆有什么关系?”浅夕痕不敢再叫淳于潆“小潆”了,怕刺激到冷寒依。“你知道曼佗罗么?”冷寒依问道。“知道,一种和牵牛花很相似的花,只不过,曼佗罗是有毒的。”浅夕痕回答,“这和你妈妈的死和淳于潆有什么关系?”“我妈妈就是被这种花毒死的,而这花就是淳于潆的妈妈通过淳于潆给他的。”他是指冷寒依的爸爸,浅夕痕听得出来。“所以,你就很恨淳于潆,认为是她害死了你妈妈?”“是。”“太偏激了吧,当时她也就只有8岁,能懂什么是牵牛和曼佗罗吗?就算她懂,两种花那么相似,凭她这么小的年纪她有分不清啊!”浅夕痕为淳于潆辩解。“不!她懂!她懂!你知道她妈妈是谁吗?是我姨妈,我妈妈的亲生姐姐!你知道我外公是做什么的吗?医生!专门研究花毒的医生!她妈妈和我妈妈一样精通花毒,淳于潆她和我一样,也懂!”冷寒依几乎是喊出来的,把头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是这样。”浅夕痕喃喃地说道。“没事。我现在只要你配合我,就行。”冷寒依说。“我该怎么办?”“只要负责做好我的‘私人保镖’就可以啦,兄弟!”冷寒依拍了一下浅夕痕的肩,调侃道。浅夕痕则给她一个遵命的手势,冷寒依哈哈大笑。很久没有这么高兴、尽兴地笑过了。感觉真的很好。“你笑起来很好看,为什么你平常不多笑笑呢?”浅夕痕问。“你这句话碎凝和舒忆已经跟我说了N+1遍了,我有我的苦衷啦。”冷寒依眨了眨眼睛。“额,可是我好不习惯诶,你一下这么活泼,一下怎么冷漠。”浅夕痕说道。“你还不是一样?谁会相信平时这么冷淡你今天又说又笑的?今天你的话可不是一般得多哦!”浅夕痕一时语塞。的确,自从他转学之后,就再也没有像今天说得这么多话了。不过,这种感觉真的好好!轻松、自在,似乎只有在冷寒依和她的面前,他可以放下他的面具,做真正的自己。“哦,对了。我的事,你千万不要告诉碎凝她们,一个字都不能说!”冷寒依严肃地说道。“为什么?”浅夕痕又奇怪了,“她们不是你的好朋友吗?”“我不想让她们担心,还有,镜坤那儿也不能说。”“知道了,大小姐!”“你什么意思?”“你认为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你……”“我怎么了?”“你……你气死我了!”“有吗?你死了吗?”“好啊你,怪阳,也学会这招了啊!”“这几年不能白活啊!”“靠!你还是浅夕痕么?”“那你还是冷寒依吗?”“不是!我是寒!”“我也不是啊,我是寒嘴里的‘怪阳’啊!”“呵呵……”两个人默契地笑了。“我要走。”冷寒依说。“不行,医生说你还不能离开,至少在今天晚上之前,不能离开。”浅夕痕严肃地对冷寒依说道,就像是对待他的亲妹妹。“好了大哥,没事的!医生的话能信啊?9年前还说我不住院只能活1年呢,现在我不是照样好好的?”冷寒依不屑地说道。“你这样好算好好的?光今天我就陪你进了两次医院了!”浅夕痕叫出声来。“只是意外,我忘吃药了。”冷寒依争辩。“意外也不行。给我乖乖地躺着!”浅夕痕把冷寒依按倒在床上。“我好后悔我告诉我是寒诶!不然你就不敢这么对我!”冷寒依愤愤地说道。“是啊,如果你不是寒,我就把你给丢到马路边上去了,鬼才理你嘞!”浅夕痕一脸的不悦。“可是我真的很讨厌上医院!”冷寒依在做最后的努力。“我还说我很讨厌上学呢!怎么,我还真的不上学啊?”冷寒依的脸被气红了,说:“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在我看来是一回事!”浅夕痕毫不退让。冷寒依只有干瞪眼的份,心想:怎么现在的浅夕痕怎么一下子变地这么能言善辩了呢?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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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美国近代着名科幻小说家弗里蒂克·布朗写过一篇文字最短的科幻小说,翻译成汉语,只有一句话: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在房间里,忽然响起了敲门声。他被猛地一惊,心跳震动着整个身体。这个地球上明明只有他一个人了啊!怎么会有敲门声呢?难道......有?!“啊——”他尖叫着,手中攥着被子紧紧不放,门外的,是生物、微生物、非生物,细菌;还是怪兽、野兽,奥特曼;或者是外星人、死神、上帝,还是鬼魂?妈呀!不得了不得了了,“这个世界肿么了!”“你,你是谁......!”他战战兢兢地问。门外传来了回答声:“我、是、来、自、星、星、的、你。”“什么?”他惊魂未定,“来自星星的我?”“是、的。”他站起身,十分腿软地走到了门前:“吱呀——”门开了,面对着他的,是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啊?难道,难道我会分身术?怎么会分出了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他疑惑了,同时也胆怯起来:“你,你是人还是鬼!”那个自称来自星星的他回答:“我、是、来、自、火、星、的、你,被、迫、无、奈、来、到、地、球。”说完,转身走到一边,他的背后,居然还有一个人!那肥硕的身材,一头爆炸头,手叉着腰,一脸严肃地瞪着他:“你怎么还不交房租!”这个人,无疑是——包租婆!他张大了嘴巴,“啊?!”包租婆随即说道:“现在地球上的人都已经移居到火星上了,都是他们不交房租的后果!今天我乘着神州三十七号”载人宇宙飞船,真是要带着这个来自火星的另一个你-,来向你要房租的!”说着,伸出手,做了一个要钱的手势。他顿时恍然大悟。地球上为什么人们一个接一个消失,原来都着这个包租婆不停地念叨着要交房租,而把所有人都上调到火星上了!天哪!这什么情况?想着想着,他撇起嘴,嘟囔这说:“我可没钱,你把地球上的人都调到火星上去了,我上哪儿去赚钱啊!除非——你把他们都用‘神州三十七号载人宇宙飞船’把所有人都送回地球,你的房租,我双倍奉还!””什么?“还要把他们全部载回来?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多地球人,欠了我多少房租啊,就你那点钱,还想让我把他们这么多人都调回地球?哼哼,不交钱,你想得美!”包租婆边说,边叫几个外星人出来,“大家听着,这货不交房租哎呦喂,我勒个去快把他送到火星上去,给我打工——”这声音地动山摇,差点儿没把他的耳膜震破。几个外星人围上来,围到他面前,他吓坏了,心想着:妈呀,这些外星人怎么个个都长得跟蛋似的!丑八怪唉,我才不要被他们拖走去火星!她刚想反抗,可是来不及了,这几个圆溜溜的外星人已经给他灌下了一瓶蓝色液体,他顿时感觉眼前一团云雾,昏倒过去。......“好热!好热啊!”他被热得醒了过来。睁开眼,是一个新的世界:这里的房子,个个都是火红色,手一触碰,肯定是比中了“降龙十八掌”的还要热。原来这就是火星,处处都是火红色的。这时,包租婆走了过来,手中提着一大桶浆糊。这浆糊居然全是蓝色的!她的手中,还有一把刷子。包租婆把刷子递给他,一本正经地说道:“现在,你就得给我打工,和这里所有人一样,把火星上的房子全刷成蓝色!记着,是蓝色,否则,就休想再回到地球上去!”说完,正准备走,可又转过身来,补充一句:“认真的话奖励‘小布丁’一块!”他听了之后,惊讶得目瞪口呆,这包租婆是纯属有病啊!什么时候带她去精神病科看看!他环顾四周,发现了自己的亲人、同学、朋友,以及所有的人,原来都在这火星上,他们都在给这急着要房租的包租婆刷房子!这个火星,眼看着就要被刷成第二个深蓝星球了!他十分无奈,想赶快回到地球,可这有什么办法呢?为了能早点回到自己的家园,他改行了,瞬间变身为一名“粉刷匠”,那起刷子刷起墙来......自从地球上的最后一个他被移居到火星上去了之后,这个地球上便是一个人也没有了。那么他们现在都在干嘛呢?所有人都在为包租婆刷房子。这要命的房租!六年级:汤璇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