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和崇拜的偶像:他们或许是达官显要;或许是各业精英;或许是时代英雄;或许是当红明星……然而,我最喜爱和崇拜的却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雷锋。
说雷锋平凡,是因为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先进事迹,没有惊世骇俗的伟大壮举,他有的只是“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和对人民深深的爱。“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用他的平凡创造了一个时代的奇迹,并成为全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竞相学习的楷模和榜样,许多外国友人都为能拥有中国名字“雷锋”而感到自豪。
我之所以喜爱和崇拜雷锋,是因为他身上体现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特别是他的“三大精神”时刻不在激励着我、鞭策着我。“钉在那里就要在哪里闪光”的“螺丝钉精神”,是雷锋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无论是在县委当公务员、在鞍钢任推土机手、还是参军后做汽车驾驶员,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对待着自己不同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在工作上,善于“挤”和“钻”的“钉子精神”,则是雷锋对待学习的一大法宝,他每次出车时,总是把书随身携带,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道:“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于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 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联想到我们的学习缺乏的不正是这种“钉子精神”吗?“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 “傻子精神”正是雷锋高尚思想境界的具体体现,他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袜子,用的是只剩“三撮毛”的牙刷,舍不得多花五分钱买一瓶可口的汽水,被战友们称为“小气”,可正是“小气”的他,在祖国需要的时候却无私地捐出了多年积攒下来的200元钱,用于国家经济建设和抗洪救灾。“傻子精神”实质上就是多做贡献,少取报酬的精神,是一种无私、是一种忘我。实践证明:乐于奉献的人虽然在物质所得上难免吃亏,却能由此拥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充分享受人间的亲情和生活的美好,并创造出一个具有丰富多彩价值的人生。
这就是我的偶像——雷锋,一个忘我的人, 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调座位
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小雨
今天下午坐班时,老师说要调座位,还说以后每个月都要调一次。听了老师的这番话,我乐坏了,高兴得合不拢嘴,心想:“我的新同桌是个成绩好的同学还是一个成绩一般的同学呢?当知道如何调位的时候,我傻了,这还不如不调呢,不过是左右两边换一下罢了,同桌还是原来的同桌,没什么稀奇的。我很失望,垂头丧气的,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原本希望我的新同桌是班长,或者是杨倩等学习比我好的同学,这样一来,我的成绩也会提高了。现在的同桌不仅学习不如我,而且还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我吵得不可开交,他每次都是得理不饶人。
唉,我的同桌何时才能换一下呢?
河南南阳内乡县灌涨镇杨营小学六年级:杨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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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起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雷锋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卧龙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当代明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偶像却是诗仙李白。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李白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他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而在风格方面李白诗风浪漫,包罗万象,继承陈子昂提倡的诗歌革命,反对南齐、萧梁以来的形式主义,把南朝以来柔弱华靡的文风,一扫而空。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唐诗都得到创造性发展。李诗富个性,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内容表现出蔑视庸俗,反抗和不媚权贵的叛逆精神,歌颂游侠和仙道,被誉为“诗侠”、“诗仙”,后世亦以诗仙李白称之。李诗想像丰富,结构奇特,极度夸张,比喻生动,并运用大量神话传说。李诗歌唱雄伟壮丽的自然,善于描写和歌咏山河,气势豪迈而奔放,不屑于细微的雕琢与对偶的安排,而用大刀阔斧、变幻莫测的手法与线条,涂写心目中的印象和感情,创造艺术的鲜明形象,雄放无比的风格。李白擅用乐府民歌的语言,很少雕饰,自然率真。乐府精神和民歌语言的运用,达到了极其成熟和解放的阶段。诗仙李白就是我的偶像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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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当今最红的组合TFboys。很多人说不要盲目的追星,可是我认为,他们又帅气,成绩又很好。舞蹈跳得特棒。我们这个学校的同学,都喜欢他们,那些四叶草(TFboys的粉丝名)都买来了印有他们照片的铅笔盒、笔甚至他们用的笔记本都有他们的照片。是不是太疯狂了!虽然我却没有那样做,但是我会听听他们的歌。我觉得他们非常善良,在2014年有一个特别受欢迎的冰桶挑战赛,他们也参加了,挑战完冰桶以后,还对大家呼吁,要关爱渐冻人。并且,他们还倡导关注唇腭裂儿童的公益活动。他还们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在,他们为出道一周年而举行的粉丝见面会,而且还亲手做了礼物送给粉丝。感谢他们在这一年里支持TFboys。这就是我喜爱的偶像,你呢?六年级:脱茹嫣3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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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每个人的偶像,都是伟大的,我也有自己心中的偶像,他便是邓稼先。也许他没有现代的明星出名,也许人们已将他淡忘,但他为国家,为人民所做出的贡献永远是我们光辉的榜样,他就是“两弹”元勋——邓稼先。在国之危难,他挺身而出。为中国原子弹设计,他放弃了在美国优越的生活,在设备缺稀的中国,以最原始的方法自主研究原子弹。为了让中国拥有自己的原子弹和氢弹,把中国国防自卫武器引领到了世界前端,邓稼先先生沥尽心血,邓稼先先生诞辰90周年纪念,也是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50周年纪念日,也是从那时起邓稼先先生成为了我的偶像。一柱耀眼的蘑菇红云在中国西北腾空而起,中国第一颗地爆原子弹爆炸成功,当时罗布泊沸腾了,全国沸腾了,人们抑制不住兴奋的心情,纷纷走上街头欢呼雀跃。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新中国成为继美国、苏联、英国、法国之后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人们欢呼之余定会联想到那些昔日在核试验基地上奋斗,隐名埋姓、叱咤风云的英雄们。当然“两弹元勋”邓稼先,就是他们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为了祖国的核事业发展,他至生死于不顾,在罗布泊的核试验中,他亲临现场、分析研究,受到了足以致命的核辐射。这是怎样的精神?这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精神的精华与代表,这是怎样的情怀?这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气魄与情怀。中国就是由千千万万像邓稼先这样的具有英雄气魄的伟人,才得实现中国梦。邓稼先,我一生的偶像与目标。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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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热爱运动的人的偶像是体育明星,热爱表演的人的偶像是演艺明星,还有的人的偶像是创业明星。而我的偶像是我的叔叔。叔叔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虽然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是非常可贵的。他乐于助人。一次,我们一家人过马路时,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驻着拐杖的老爷爷,眼看着绿灯就快变成红灯了,远处几辆开着闪眼车灯的汽车飞驰而来。车子已经离老爷爷不远了,可是他却没有办法走快些,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叔叔挺身而出冲过去扶着颤颤巍巍的老爷爷穿过马路。事后老爷爷紧紧握住叔叔的手,感激地说:“谢……谢谢,谢谢。”叔叔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叔叔助人为乐的事迹数不胜数,叔叔曾经帮助一个小男孩取下了电线杆上的风筝;他会给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买早餐;叔叔还为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不仅如此,他还帮小区里的爷爷奶奶拎菜;帮助手脚不便的老人爬楼梯;协助保安抓小偷或强盗。同时他也非常勤奋,做任何事都能持之以恒,他坚信“失败是成功之母”,即使遇到挫折也会勇往直前。叔叔是我的偶像,是我学习的目标。面对困难时我要像叔叔一样勇往直前,永不言弃;为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去维护正义。叔叔带给我满满的正能量,我会向叔叔——我的偶像学习,成为一个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人!点评:文章运用了众多的修辞手法,突出了我对叔叔的崇拜、敬佩之情。进步很大,继续努力!5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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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曾喜欢过某位明星,因为他们而确立了我们的目标。就像我一样,我有自己的偶像,他不是现实中某位会唱歌的明星,虽说他也会唱歌,而且很好听,他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完美,打从一开始看见他时,我的心里就确定了一件事,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她是一个弱者,什么弱者,我也不知道,但她就是很弱,比如一些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他很弱,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就像圣人一样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包庇他人,当别人怨恨他时,他默默承受,并且帮助她,当他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及时伸出援手,他亦可救人也可以杀人,他的一生都很痛苦,但他却默默的忍受着。他没有受到过爱,但一直用爱去关怀别人。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可怜,他的性格很怪,活着那么累却还经常笑,像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天真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自始至终都从未相信到任何人。他总是存有戒心,但从不体现出来,她可成一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你一个人的性格,有人问她为什么,他经常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言外之意就是我懂得比你多,他总在那付出,却不求回报。他有一个徒弟,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他也说师傅是一个很怪的人,有时我甚至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还经常干些奇怪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师傅一直用爱来温暖这个世界。他是我的偶像,一个不存在的偶像,他是我心中虚拟出来的一个人,但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想像他一样,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也会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世界上最好看的,让她成为所有人的偶像。因为有明星,所以有人追星,因为有了憧憬,所以有人想跟她一样,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因为那些明星,而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某处地方和喜欢他们,想像他们一样,于是这份憧憬让人们成了实现梦想的力量。追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随意些的人够确定自己的目标,从那些爱豆身上获得能量,使他们更加的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实现。追星不等于脑残粉。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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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偶像伊伊是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每天都很神气地戴着大队长标志去上学。伊伊的偶像是隔壁的大姐姐柯柯。伊伊说:“柯柯姐姐有好多好多的奖状;她采访过好多好多的名人,还发表了好多好多的文章。伊伊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口气用了三个“好多好多”,那神情专注得让人觉得可爱。柯柯是个重点中学初三的学生。正如伊伊所说,柯柯是个百分之百的好姐姐,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年年都当选大队主席,还是个小有名气的“记者”呢!不过,柯柯的偶像却是那个获新概念作文赛一等奖,但六门考试不及格的韩寒。伊伊一直不明白:像柯柯姐姐这样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什么会去欣赏韩寒。伊伊当然还不明白新概念作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只知道“新概念英语”,而且柯柯姐姐英语也学得很好。伊伊的妈妈说,英语比作文重要,英语学好了能出国;作文写的好顶多当个作家,但当作家很穷的。伊伊没学过等量代换,但她还是认为柯柯比韩寒伟大。况且韩寒还是个留级生,这是伊伊后来才知道的,这使她更加迷惑了。柯柯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崇拜她。她觉得自己没什么,很平常的一个学生,“有手有头有梦也有愁”。奖状越来越多,职务也越来越大,心里却不那么踏实。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柯柯长大会很有出息。也许是名记者,也许是更有出息。柯柯不那么想,她也不太清楚自己长大想当什么,好象这条记者之路是别人安排好的,自己只是这么走着,至于最终能走到哪里,她自己也不知道。有时候,柯柯甚至羡慕伊伊,她可以闹闹小情绪,发发小脾气,高兴了跳跳,不高兴了就生气,大不了哭一场。柯柯其实不像伊伊想的那么听老师话,确切地说,柯柯头上是长反骨的。“只是还小,看不出来。”柯柯说。那天柯柯的老师说到了一个叫韩寒的人,叫大家不要学他的样子,还那柯柯做正面教材,柯柯很无奈地被老师把她与韩寒对立起来,其实她骨子里却把韩寒当成了偶像。伊伊明天要参加大队长的竞选,她很认真地想把发言稿给柯柯看。柯柯看完后没头没脑地问了句:“伊伊,你很想当大队长吗?”看着伊伊一个劲地点头,柯柯问她为什么。“很神气呀!大家都要听大队长的。”“那要是当个不戴标志的大队长,你当吗?”伊伊想了好久,摇摇头,说:“不会的,大队长都要戴标志的。”柯柯先是笑,又沉没了一会,然后问:“伊伊,你会快乐吗?”“当然喽!”“为什么?”“姐姐年年都是大队长!”柯柯还是笑,没再吱声。“我快乐吗?”柯柯在心里问自己。柯柯今天参加了一个座谈会,话题是“怎样才能取得成功”。柯柯读了老师精心修改的发言稿,却不明白自己算不算成功。柯柯还参加了一个关于韩寒的讨论会,老师让柯柯说说“自己”对韩寒的评价。柯柯讲了一堆违心的话。柯柯嘴上说:“像韩寒这样的学生,知识结构不完整,是成不了人才的。”心里却想:天晓得那些看起来知识结构完整的人,今后能不能成为人才。柯柯还说:“韩寒太狂了,这样不好;太理想主义了,这样也不好。”心里却又想:你们提倡让孩子实话实说,可是,一旦有人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却又要被你们批评。有理想多好,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至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该做什么。柯柯最后说:“我们不能过于欣赏韩寒,甚至去学习他。”不过,柯柯还是蛮欣赏他的。伊伊在班级里的得票数排在第四,她勉强进入“决赛”。同学们说伊伊太凶了。伊伊不明白要管好班级不凶怎么行,伊伊为这事伤心了一整天。柯柯要去采访韩寒了,她把这件事看得很重要,没空听伊伊哭诉。柯柯因为要去采访偶像,所以很高兴。伊伊因为偶像不理她,哭的更伤心。后来柯柯真的去采访韩寒了,她高高兴兴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来,可又好象根本不存在采访韩寒这件事。柯柯还是去找了伊伊,向她赔礼,作了道歉,还答应帮助她参加竞选。柯柯问伊伊说:“伊伊,要是选不上,你还会为大家做事吗?”伊伊考虑了一会说:“不知道,也许不会。因为有了新的大队长了呀!他们不选我,就说明他们不需要我,我还做什么呢?”柯柯认真地对伊伊说:“伊伊,你应该继续为大家做事。但不是老找别人的岔,不要对大家太凶。从明天起,试试看好吗?”伊伊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柯柯是她的偶像,柯柯的话一定不会错的。伊伊终于当选了。同学们说,伊伊现在不凶了,待大家蛮好的。这又一次印证了“柯柯的话一定不会错”这句“真理”。伊伊更加佩服柯柯了。柯柯在日记里写道:“我采访韩寒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韩寒的路再他的脚下,我的路也在自己脚下。我和他走着两条看似截然不同的路,但我们一样会走得很精彩!”点评:《偶像的偶像》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你会感受到的每种时候的快乐标准是不一样的。伊伊快乐着她所以为“快乐”的;柯柯迷失了快乐,却又找回了自己的踏实,这都是人生的每一种体验,每一份成熟都要经过心灵的徘徊与撞击,“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多么令人感动!当一个成年人谈到这样的感动时,怎还不为他们喝彩呢?我们的很多“有识之士”们整天担忧着这些学生的成长甚至对“柯柯们”也抱怀疑之态,大可不必地相信他们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吧,他们会很精彩的。心理独白很准确,但太多了吧?/>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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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逐渐步入长大。对于长大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喜欢的偶像。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tfboys,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其中的队长王俊凯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王源、易烊千禧。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其中的王源,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五年级:吴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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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平均年龄不超过14岁的三个小小少年,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他们就是——TFBOYS。最近网络一直在火的一个组合,他们是由两位来自重庆和一位来自北京的三个少年组成的,他们分别是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2013年8月6日他们这个组合成立了,并发布了一个《十年》的宣传片,和粉丝们有了一个“十年之约”他们的粉丝名叫做四叶草。王俊凯,TFBOYS的队长和门面担当。桃花眼,长睫毛,大长腿,有可爱的虎牙。今年十五岁,现在在重庆八中读高一。每到周六周日都会去公司训练,他家住在九龙坡,去公司要跨过长江,周末都要六点起床。有一次起的比较晚,八点多才到,就迟到了。在他进入TF家族的三年里,仅仅出现这么一次。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很多个选秀节目,却都惨遭淘汰,但他没有放弃对自己唱歌梦想的渴望。王源,TFBOYS的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杏仁眼,薄荷音少年,长得很萌萌哒,有时候还很二。今年十四岁,在重庆南开中学读初二。比王俊凯晚一年进入TF家族,七月王俊凯和王源翻唱了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在网络上爆红,慢慢的有了他们自己的粉丝。他和王俊凯也一样经历了与同龄人不曾经历过的煎熬,他们一进公司都是没有舞蹈基础了,他们才十二岁就被老师拉成八字腿再从八字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易烊千玺,TFBOYS的舞蹈担当,组合里最小一个成员。齐刘海,斜刘海,无刘海都能驾驭,并且都很帅,笑起来时有可爱的梨涡。他05年就出道了,会各种舞蹈,还会魔术,书法,画画,变脸等等,也参加过很多的比赛,连跳两级还是全年级第一名。在快乐大本营上,易烊千玺跳的中枪舞让我更是喜爱。从小他就开始学舞蹈,他爸妈先是让他学了中国舞,之后学习了更多的舞蹈,比起王俊凯王源受过的那些苦,易烊千玺承受了九年的苦,他也痛了九年。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他这么暖的一个少年你们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这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欢他们积极向上的能量,我们喜欢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努力。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努力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伤心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直在,四叶草永相随。十年之约,不离不弃。请四叶草们都记住,3-1=0!五年级:我的偶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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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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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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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进入初中,我抛弃了童年的幼稚,奔向了青春的成熟。当然,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大部分都是球星:梅西、C罗、乔丹和科比等,而我最喜欢的球星就是举世闻名的——C罗。每当电视上有关足球之类的节目,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电视采访他时,只见他平时穿一件橙色的训练服,顶着一副国字脸,皱着眉头,嘴巴总是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采访完毕,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球技。只见他把球踢起,在头上顶一下球,球滚到他的手边。他平衡感极好,无论他怎么摇晃这个球,这个球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掉下来。连围观的群众都被他的球技惊呆了,大家都情不自禁地为他喝彩。他不仅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而且在赛场上同样是那么认真。记得看过偶像的一次比赛,比赛开始时,裁判一吹响哨子,两支球队就立刻跑动起来,像动物们大迁徙一样。开场几分钟,他带领的队伍就势如破竹,突破到对方禁区里了。只见C罗带着球,脚下灵活地将球踢来踢去,防守球员望着那个球,眼花缭乱。尽管他尽力地想把球踢开,可在C罗灵活地脚步下,还是无能为力。霎时间,他将球往侧边一甩,成功绕开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防守球员,C罗见状不妙,眼看球要被踢开了,他急中生智,把球传给队友,接着队友来了个精妙的配合,又把球传给了C罗,C罗见这球飞来,便顺水推舟,上去就是一脚用力的凌空抽射。在他踢中球的一瞬间,全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也凝结了,大家即将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球进了。全场顿时从寂静变得沸腾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进球的C罗也显得异常兴奋,围着半个足球场跑了几圈。进球后的几分钟,对方也组织了一次反击。只见对方的一个队员一脚长传,传到另一个队员脚下,他使出全身的洪荒之力向球门奔去,谁知在跑到点球位置,准备起球射门时,突然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C罗,一脚把球铲飞了,粉碎了对方的希望。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我要是能达到C罗这种境界,可真不是空想就能得来的。即使我与他有千万层楼差距,但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位世界巨星的。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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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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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8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