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绝唱1200字以上

天才的绝唱

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一个天才的产生需要搭配相应的苦难,天才至极致,也就是苦难至极致,上帝在冥冥之中的那双手,难道早已计算好了,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19世纪,一位对音乐有着炙热感情的落魄潦倒的年轻人,在没有钢琴、只能借用别人钢琴演奏的困苦环境中,创作了大量传世名曲。他就是舒伯特。

舒伯特的一生经常饱受饥饿、病痛的折磨,别说钢琴,有时甚至连五线谱纸都买不起,灵感来了,却无法写下,一句“我要是有五线谱纸就好了”让人听着心酸。然而最悲惨的还不止于此。他的一首名曲只能换取一盘土豆、一辈子都没有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一生爱情屡次失败、孤独终生……

舒伯特是一位“真正的天才”,不到20年,舒伯特在及其艰难的环境中以神话般的速度创作了600多首艺术歌曲、80多首重唱与合唱、19部歌剧和歌唱剧、30首宗教作品、24部管弦作品、24首室内乐、21首钢琴奏鸣曲、300多首钢琴演奏的舞曲……而且,这些作品不仅仅是数量惊人,而且质量优秀、影响巨大。这种短时期内能取得如此伟大成就的奇迹,在整个人类音乐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由于他的天才、他的执着、他的真诚、他的奋斗,使他赢得了“浪漫主义音乐奠基人”、“歌曲之王”等辉煌闪耀的桂冠。虽然,他仅仅在世界上停留了短暂的31年……

我觉得,有两句话是对舒伯特其人其乐最好的诠释,一句是他自己说——“我的歌曲是我的天才与苦难的产物。”一句是着名音乐史学家符。加拉茨卡雅对他的评价:“舒伯特所经历的悲剧性,距离以后阶段的浪漫主义概念非常远。绝望和悲哀的成分并没有压倒他对于生活和对于人的能战胜一切的爱,这种爱在舒伯特的作品里加进了战胜时间的美和力量。”

上帝像精明的生意人,给您一份天才,就搭配几倍于天才的苦难。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一位同时接受两项馈赠并善于用苦难的琴弦把天才演奏到极致的奇人。

他首先是一位苦难者。4岁时一场麻疹和强制性昏厥症,使他快入棺材。7岁又险些死于猩红热。13岁患上严重肺炎,不得不大量放血治疗。46岁牙床突然长满脓疮,只好拔掉几乎所有牙齿。牙病刚愈,又患上可怕的眼疾,幼小的儿子成了他手中的拐杖。50岁后,关节炎、肠道炎、喉结核等多种疾病吞噬着他的肌体。后来声带也坏了,靠儿子按口型翻译他的思想。他仅活到了57岁,就口吐鲜血而亡。死后尸体也备受磨难,先后搬迁了8次。

上帝搭配给他的苦难实在太残酷无情了。但他似乎觉得这还不够深重,又给生活设置了各种障碍和旋涡。他长期把自己囚禁起来,每天练琴10至12小时,忘记饥饿与死亡。13岁起,他就周游各地,过着流浪生活。除了儿子和小提琴,他几乎没有一个家和其他亲人。

苦难才是他的情人,他把她拥抱得那么热烈与悲壮。

他其次才是一位天才。3岁学琴,12岁就举办首次音乐会,并一举成功,轰动舆论界。之后他的琴声遍及法、意、奥、德、英、捷等国。他的演奏使帕尔马首席提琴家罗拉惊异得从病榻上跳下来,木然而立,无颜收他为徒。巴黎人为他的琴声陶醉,早忘记正在流行的严重霍乱,演奏会依然场场爆满……

上帝创造天才的方式便这般独特和不可思议。

人们不禁要问,是苦难成就了天才,还是天才特别热爱苦难?

要想成为天才必定得经历上天安排的苦难。天才与苦难是相互联系的。苦难是竖在现实与未来之间一扇纸糊的门,你只要敢于捅破,前方的路便天宽地阔。

对待苦难的过程是一个裂变的过程!“苦难如横亘的山,你只有跨越,只有征服!”耳畔有疾风劲雨在疯狂的吼着,刮着,大自然的伟岸被淋漓尽致的显示了出来。我没有屈服,没有气馁,用冷峻的目光面对所有的一切!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些”的心情去迎接这所有的一切!用“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的意志去战胜这所有的一切。但是往往有多少人能坚持这样做呢?总是怨天尤人,往往是失败了就放弃了,所以永远没有成功。

我很佩服那些大自然里面的生物。不甘弱小的蝼蚁们,万众一心,排除万难的气概令我叹服;不甘失败的蜘蛛们,永不气馁,用一生的无畏和执着编织生活的精神使我敬仰。我已经唤醒了自己,丑陋的蛹已经变为斑斓的花蝶,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已欣然地在生命之树上开放。但我更懂得,只有用自己的震动,自己的裂变,去换来千百万次的共鸣,千百万次裂变的盛况,才是一片辉煌的姹紫嫣红!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努力,机会只留给做好准备的人!

我想到了泰戈尔的话:惟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鲜血的手指,方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天日昭昭

900字 高二 写人

寒风呼啸,黄沙漫天飞舞,疯狂地抽着笔直的站立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不分谁是谁非,只因他们惊了它的平静,扰了它的安详。

两军相对而持器,一方全身因极力戒备和高度紧张而变得有些僵硬,另一方却那么轻松和无谓。不,是无畏!他们知道,每一场仗打下来,总有兄弟、亲人永远的离开,他们清楚,每一场仗打下来,如果不够幸运那非死即伤,可是为了护住城中的妻儿,守住伴自己长大的每一寸土地,守护深爱的国家,即使是死,心甘情愿。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整齐的队伍,显得那么安静而又决绝。此时,他们的眼里只有那个穿着黑色武士服的男人,那个神一般存在的男人。不,那个男人就是神,他们的神,带着他们南征北战,一次次的守护住了心中那挚爱的一切,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不灭的神话。

那男人紧握沥泉枪,骨节泛着死一般的白,猛然间好像被什么刺痛似的,手悄悄有些松动,然而又突然猛然一握。“杀!”干净,决绝,不带一丝情感。接下来,便是震天撼地的“杀”……

天地无言,无尽的红流淌在无边的土地上,流进黑暗的漩涡,流到那遥远的时空里去……

暮色四合,皎洁的月光悄悄洒在了营帐上,男人无力地踱步在军营外,蓦然间,发现了如此皎洁的它。抬头望月,明亮的月亮让自己想起了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着自己,贤惠又温柔的李氏。他又何尝不想回去。后背微痛。国未保,家何在?精忠报国!这是他的信念,这是他的信仰,心骤然疼痛起来。

秦桧那狗贼,又在昏庸的皇帝身边嘀咕了什么?接连的十二道金牌,十二次急诏,这一道道,这一次次,催人要命。明明只要再向前跨出一步,沦陷十多年的中原就可望收复。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成了纷飞的泡沫。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诸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皇帝虽昏庸,可他也是他所爱的国家的真正主人,他属于国家,那便也属于他,属于那个不辨忠奸,不分善恶的皇帝。

无奈。带着那令敌军发出“憾江山易,憾岳家军难”的兄弟,班师回朝。心里头却是“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诏岳飞赐死与大理寺,时年三十九岁:其子岳云,部将张宪等人皆被腰斩于市。

他终究是死了,拉着无数的人死在自己最爱的土地上。其实他有选择的。如果早些时候选择遂了那狗贼的心愿,从此平凡而幸福的过一生,那么他会活很久,只是他不愿。一种无形的力量紧紧束缚着他,然后,他终于死了,留下了“天日昭昭”和那颗赤诚之心!

重庆市两江中学高二:向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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