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书,我的最爱。
我喜欢看书,喜欢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我经常被书中的幽默故事逗得开怀大笑,被书中的伤感情节感动得泪流满面。
其实,我以前并不喜欢看书,而妈妈却给我买来一大堆书,我觉得书很枯燥,很乏味,因此翻也不翻,别说看了。
但是,在一次偶然中,让我喜欢上看书了。那是在我三年级时的一个周末,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剩下我一个在家,哎,无聊死了。突然,在百无聊赖之下,我却不小心发现了书桌上的一堆堆书,我便顺手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随手翻了几页,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里,似乎看到那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好像在为她命运悲惨而伤心流泪。
我好像也在为聪明的汉斯而高兴,为美丽的美人鱼而深深叹息,为拇指姑娘而暗暗叫好……我竟没想到一本看似简单乏味的书,里面却蕴含着如此多姿多彩的世界。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我一直沉醉于一本小小的不起眼的书……连妈妈回来了,我都不知道,直到妈妈把我从童话世界里呼唤回来,我才知道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了一个下午,但我还是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
从那以后,我深深地爱上了看书,它成为了我灵魂的一部分,在我心中占具着重要的地位;它成了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在我无聊时,给我解闷,为我讲述一些精彩的故事;它成了我一生的老师,给予我丰富多彩的知识。
现在,我己上初一了,功课很紧,但我还是不停地抽时间来看书,经常与同学交换来看。假期一到,我就会去那图书馆里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对书情有独钟吧,书简直就是我的最爱。
啊!书,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无论到了哪里,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细细地品味……
谁是大王
今天,我和妈妈来到了鸟语林,一进门就听到一阵鸟叫声,这时丛草中钻出一只鸵鸟,他高傲的把头高高抬起,仿佛自己是这块领地的大王,忽然一只鸽子飞了过来,说:“您算什么大王啊!你看!我这翅膀,虽然比你的翅膀小,但你飞不起来,我却飞得高、远。因此我是一个飞行家,所以,我才是!”这是他们旁边的百灵鸟说:“一群乌合之众!没看见我才是大王吗?你看我和鸽子一样,所以也是飞行家,而且我也是歌唱家,因为我很会唱歌,并且我头上有个标志性的皇冠,所以我才是大王!”
大家争着当大王,说个没完没了,这时一只鹦鹉飞过来说:“大家不要吵了 !要不来一场才艺比赛,相互投票,谁票多,谁就是王。”“怎样?”“好”动物们异口同声地说。比赛开始了!第一个出场的是鸵鸟,只见它神气的走向舞台,抬起矫健的步伐,飞速的跑了起来。忽然一不小心重重的摔了一跤!,之后狼狈地站了起来说:谢谢大家!”之后鸽子上场了,首先他张开翅膀,之后猛地往上飞,然后落了下来,百灵鸟上场了,他一走上来变唱起了优美的歌曲,让所有的动物都进入了他的音乐世界,夜莺上场了一部单车展现在大家眼前,只见他飞到单车上,脚踩踏板,嘴咬方向盘,便把单车骑了起来,之后,夜莺飞下单车对大家说了声:“谢谢”比赛结束了,鹦鹉说:“骆驼87分, 鸽子90分,百灵鸟98分,夜莺99分。事后,夜莺说:“要用自己训练的本领,才能吃到真正的胜利果实。”
相似题目
-
我的最爱我的最爱作者:刘承志章贡区大公路二校三(3)班指导老师:许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不用说你们也知道,当然是二十一世纪初被人们广泛使用的电脑咯。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是因为电脑既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娱乐,一举两得。当我遇到难题时,就可以在这个“知识宝库里”一探究竟了。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还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把它打开,搜索我遇到的一个难题,一不留神,我打错了一个字,但我没发现,搜索完一看,发现没有我想要的答案,我再仔细一看,发现我把巧算的“巧”字打成了“改”字。然后,我把字改正过来,终于搜索到了想要的答案。我每天早上、晚上都跟着电脑读英语。它就像一个老师,帮助我更好地学英语。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它成了我学习的好伙伴。没事时,我还经常上网浏览新闻。温州动车事故、日本福岛大地震等,我都在第一时间浏览到了。电脑既帮我增长知识,又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它!4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
我的最爱我喜欢很多水果,有红彤彤的苹果、小巧的香梨、凉爽可口的西瓜,可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葡萄了。葡萄如果你把它放在阳光下,它会变得晶莹剔透!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成紫色、青色、红色。一串串小葡萄从小逐渐变成大葡萄串,葡萄的颜色田绿色变成暗黑色,长得又大又圆,晶莹剔透,像玛瑙似的。冬天快到了,一阵寒风把葡萄树的黄叶子一片片地从树上吹了下来,黄叶子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随风飘动。看这葡萄,让我垂涎欲滴。200字 小学 说明文
-
我的最爱有些记忆不属于我,却给了我。有些感觉这么近却又那么远。心中早已装满了你的美貌,记得第一眼你是那样迷人,我就是被你迷到了,这使我不得不对你一见钟情。 时间流逝,与你越来越近了,但我是那么害羞,没能与你跳入爱河!我想这是世上最可惜的事了。不知不觉,我看清了你许多,原来你和我一样,一样喜欢性感的红嘴唇,这感觉让我涌进了激流之中,一直漂到了你怀里。时常我都会偷偷地看看你,看看你有没有也在偷偷地看看我,原来是有的啊!而这又让我害羞起来了,心跳加速快到像装了520个加速器一样,我整个人都给了你,整个人完全被你控制了,也完完全全地融合在一起,我们的血液也开始流在一起了,一起流向我们的小心脏,就像一个家注满了新鲜血液,让这个家到处洋溢着生命的气息。望着你就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犹如仙女般被我欣赏着,接着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偷笑起来,心里更是被灌满了蜂蜜般一样sweet,这样幸福的感受便会让我风骚起来,风骚到忘记了我的容颜,只知道世界上只有你和我的存在。被你触及到我双手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你的双手就是我一直以来寻找的那一双手,这双手既矫小又温暖,仔细一摸,就像贴在我内心一样,令我难以自拔,甚至到了不能自拔,真希望这辈孑都定格在这个画面啊!还有更亲密的画面等着我,在你弯腰府身那一瞬间,便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便是我想死的时候,你那长长而又乌卒卒再又亮泽且又漂柔的美发散发出嗅人的芳香,我的鼻子嗅着这世上最迷魂的香味,我感受到了你的妩媚,我自恋了起来,内心小小的骄傲跳越起来,默默地想这应该是你诱惑我而做的壮举。我不敢再看你一眼,因为你太美了,我怕我经受不住神魂颠倒的桃色诱惑,就像赤裸裸地给了你我的所有所有……最能击碎我的心脏的是你一个销魂的声音,你的高跟鞋的脚步声会带入我进入心乱如麻的状态,如同喝醉之后摇摇滚滚来到你面前,坏坏地对你说到:‘’你是在引我的耳朵犯罪吗?‘’从此之后,你极具吸引力的高跟鞋的脚步声成了我深夜最熟悉的牵挂,每分每秒都徘徊在我耳朵旁,像是在提醒我不能不爱你。在你走过我身旁,我都会有一个为你养成的习惯,就是贪心地偷窥一下你的样子,这样我才会满足,心灵也才觉舒服。为了能制造擦肩而过的情境,我总是勇敢地叹服自己,让自己不由自主地向你靠,向你的眼睛投送一丝微笑,那怕只有那么一丁点就够了。爱上你之后的日子,我就连呼吸都不能完成,生怕会把你那一份吸完,所以我把我俩的空气分成了5201314份,平均下来,我和你刚好能呼到老吸到老,一起呼吸这充满浪漫的感情色彩的味道。为了能忘我地得到你的爱,每天夜慕降临,我尝试着想像我抱着你的腰进睡时,你的样子会有多幸福,多甜蜜。顺着这温馨的幻想,我悄悄地进了梦境,羞涩的我依旧是那么羞涩,看你也要用尽这一生的力气和心机,但我看着你,我就心甘命抵了,我就发觉自己得到上天的眷顾,觉得自己活在幸运女神的光环下,这是多么令我陶醉的事啊!我也开始觉得这世上再也没人比我幸运了。看不见你,心情就产生若有所失的感觉,这种感觉渐远渐近,弄得我心里痒痒的,我就对自己说:我应该去爱你呀,也应该去抱得你的芳心啊,因为我不想失去你。在你身上流露出一种令我难以抗拒的气质,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有一处不是让我动魄惊心、痴痴迷迷的,我再也沒法让自己从你给的仙境抽离出来,假若某年某天某地,给我遇上你,我会抛开所有一切,不惜一切抓紧你,从此不再离我而去,让你感受一下被我爱被我疼的幸福滋味,而如果你若有了身边的那一半,我当然会坦然面对,即使我是多么地不情愿不愿意,我都会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与此同时,我不会因为得不到你而去妒忌你,去憎恨你,反之我会开开心心地去祝福你,祝福我最爱的你,因为我深知爱一个人不是占据她的所有,爱一个人应该使她感受到爱的酸甜苦辣,使她感受到爱她那个人带给她的温暖,使她有安全感和满足感,使她满脸都是心有所属的笑容。即便这对我多残忍,多不公平,即便我再怎么忍也忍不住地落泪,即便我有多么不心甘情愿,我都会从容地看过去,这让我也很难得了,因为这一世我遇见了你,并且又让我重度重度地迷恋上了你。我是个非常之容易满足的人,我今生最奢侈的愿望就是你能为我动几秒的心,这平凡的心愿,是我今生最美的记忆,如果用我几年的命来换取这心愿的实现,我会亳不犹豫马上向上帝兑现。从你出现的那一刻起,世界都被你改变了,大自然也因你而更生机勃勃,你就像造世主一样,赋予了这个世界生命,让这个世界到处都流着你的芳容,所以不管我去到哪里,你的爱总是无处不在,而我也会心有灵樨一般,在我内心深处感受这浓浓的爱意,好让我在夜静人希时温暖我的心窝。你一笑,整个世界都美了,白云白了很多,蓝天也蓝了很多,草原也更绿了,大海更辽阔了,我也更英俊了。你,你这个神一般的女人,带给我的改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没有得到你,我会用心去争取,如果哪一天我抱得美人归,我会加倍珍惜。愿今生与你共枕缠绵,欢乐今宵。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写人
-
我的最爱那一个个跳动的字,会在诗歌的对偶成双的押韵下散发光辉,让我被感动,被拨动心弦,让我与作者共鸣……从“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深刻的体会到作者的孤单以及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引发了我对诗歌的喜爱,因为他能让汉字变得更加具有魅力。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我知道了友谊的光辉,那种对挚友的依依不舍,激发了我追寻诗歌妙趣的脚步,因为它能更让我明白汉字富有情感。从“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生后名,可怜白发生”我感觉到了作者对国家的衷心,但却不能施展抱负的无奈、不满,让我知道了社会并不是完全美好的,也让我对诗歌所能表达情感的豪气所敬佩。诗歌就像一个老师,教会了我很多。诗歌就像一个朋友,让我的生活更精彩。诗歌就像一个爱人,情感倾洒在我的脑海,与我共鸣。与诗歌相见恨晚,那种初读诗歌如获至宝的心情,我至今仍然记得。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亲情,“家书抵过万重金”作者对家人的情感引发了我的深思。诗歌教会了我什么叫爱情,“求之不得,辗转反侧”作者对暗恋之人的爱慕引发了我的幻想。诗歌对我如师如友,让我手不释卷,深深的沉迷陶醉。450字 四年级 叙事
-
我的最爱要说我的最爱,它可是扁扁的,黄黄的,有一种扑鼻的香味,吃起来咸咸的,你猜它是谁,它就是一种美味的食物——土豆饼。它就像一个黄金圆盘,每次只要一看见它,我就直流口水,它在我的菜谱里是冠军。呵呵!不用多说了,下面请看看我爱土豆饼爱到了什么样子吧!第一:自己做土豆饼。妈妈很少给我做土豆饼吃,我每天都盼着土豆饼的到来。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就在妈妈出去的时间里,我悄悄地走进厨房,去做那美味的土豆饼。首先,我照着妈妈的样子来刮土豆,“啊!”我一不小心把手指划了一刀,我马上用纸按着把血止住,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差一点儿就挂去了一块肉。接着,我慢慢的刮完了土豆,并洗干净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美味的土豆饼就做好了。其实,妈妈早已回来了,只是我没发觉,妈妈看到我做完了,就带着微笑进来了,说道:“你真棒!”这只是第一个,后面还有呢!第二:梦游吃土豆饼。一天晚上,我正在睡觉,不知不觉得就开始了梦游:疑?这是什么,我嗅了嗅,原来是土豆饼,接着,我流着口水向土豆饼扑去,只听到“啪”得一声,我摔了一跤,抬头一看,土豆饼正跑向远方,我抓呀抓,总是抓不着,嘿,终于抓到了,我正要张开嘴巴吃一口,牙齿疼得让我尖叫了一声,顿时,我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原来,我把一个圆盘当成了土豆饼。迷念土豆饼让我做出了这样一件傻事,弄得一家人捧腹大笑。土豆饼让我感觉到世界上有苦也有甜,他还用它那香味吸引了我,让我沉睡在它的世界里。土豆饼永远是我的最爱。600字 五年级
相关推荐
-
我的最爱—“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位举世闻名的大作家曾经说过。是啊,我常常想要是没了书,人类会怎么样呢?所谓书其实更多的时候就是一种与另一个人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交流工具。所以,我跟其他许多书迷一样喜欢它,迷恋它,常常用它与未曾谋面的人进行交谈,也常常用它穿越时空与古人进行交流。就这样它伴随我走过春夏秋冬,陪伴我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一年前,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遇到了《笑猫日记》。我对它一见倾心,一下子买了好几本。从此它们成了我的心肝宝贝,只要能制止它们与我分离,让我上刀山,下火海都没问题。《笑猫日记》这一套丛书是深受广大孩子喜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虽然没见到她本人,但从她的书里,我还是能体会到她不老的童心。我更喜欢她风趣的语言和亮丽的笔风。我最喜欢看的是其中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被逼耍杂技的猴子,它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一身油亮的皮毛,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它调皮的尾巴,长长的、细细的,非常惹人喜爱。故事的情节扑朔迷离,常常使我牵肠挂肚。那只猴子救出来了吗?它现在咋样了?一切一切的疑问,常常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啊!为什么这本书这么好看,一遍,两遍,三遍……我百看不厌,一有空,我就拿出来看一看,瞧一瞧。连家人们也想不通我为什么对它情有独钟。《笑猫日记》这本书对青少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它有时可以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又可以让你为故事中人物的不平遭遇而感到愤怒,有时还可以让你躲在角落里为它们偷偷地抹眼泪……这本书可以让你体会到看书的一切乐趣,当你一页、两页往下读的时候,你就会感到快乐、愉悦,每读一次你就是享受一次精神大餐。我爱看《笑猫日记》丛书,更爱把里面的精华吸取干净,因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它。既丰富了我的知识,又洗礼了我的灵魂。《笑猫日记 》,我的最爱。700字 初一 叙事
-
我的最爱雪,飘落下来,大地都披上了银装。清晨,我站在窗前,看雪花纷纷飘落,落在屋顶,落在树梢,落在小朋友稚嫩的脸上,我的脸上不禁浮现出笑容――下雪了。吃过早饭,我乘车到了郊外。那美丽的雪,令我心神震撼,捧起一片雪花,观察它的纹理,你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微妙;捧起一片雪花,感受它的温度,你可以感受大自然的清凉;我漫步在白色的原野中,任凭飘飞的雪花将我的面颊打湿。太阳藏进了云朵里,仿佛为雪花的美丽而折服,不敢与它比美。雪的仙境中,一片幽静,仿佛声音也不愿打扰它的宁静。我不知不觉竟走到了湖边,驻足望去,湖面竟贪心地吞噬着这美丽的小精灵,可怜那美丽的雪花,初到人间,没来得及绽放就枯萎了,看着一片片雪花被湖水吞噬、扼杀,我不由地心痛,仿佛雪已成了我的知心友人,我实在不忍心看它们被无情地扼杀,只得离开这罪恶的场地。我又来到了树林间,仿佛到了人间仙境一样,雪从树枝的空隙中飘落,雪花纷飞,像是在欢迎我的到来,树梢沾染了白色,仿佛沾满了人间的甘露,显得一片寂静、朦胧。我实在不忍打扰雪的美丽,便勿勿退出了雪的领地。雪,是这世间最纯洁的,最美丽的,它是我的好友,伴我走过每一个冬天。雪啊,你为何如此美丽?以至于你已成了我生命的最爱。雪,冬天美丽的雪啊,你是我的最爱。500字 初一
-
我的最爱那夜,繁星点点,弟弟那稚气的童声,好似捞满了那夜繁星,“姐姐,我把星星摘给你,好不好?”那个冬天,我至今难以忘记,那次我期末成绩不理想,心情不好。世界都是灰色调的。妈妈的唠叨,爸爸的责备,在我耳边不停地徘徊。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弟弟见我心情不好,便笑嘻嘻地跑过来说:“姐姐,不哭,我把星星摘给你,好不好?”我破涕为笑:“小傻瓜,你怎么摘呀?”“你等下!”弟弟认真地点了点头,跑进了房间。窗外的太阳渐渐滑落,我好似冰天雪地里的小草,很快失去了阳光的关怀。但世界没有放弃我,在那个傍晚,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台再次给我带来了光。弟弟在我的房间很久没有出来,我有些生气,“小东西,你是不是又干坏事啦?”“没有,没有。”他兴冲冲地跑了出来。两只小肉手上捧着一个星形的透明盒子,里面竟装满了纸星星!他把盒子高高举起,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越发闪亮。看着他一下午的成果,泪水浸湿了眼眶。“姐姐,你看,我把星星摘给你了。”他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我把他抱了起来:“你耍赖皮。”“那等我长大了,我去天上摘星星好不好?”他一脸认真,把星星盒抱在怀里,“星星你可摘不到哦,它可大了。”“那……那我就去天上看一看。”看他小脸通红,我便不再逗他了。“好,姐姐等你。”冬夜的星空虽不及夏夜的璀璨,但依稀可见银河的轮廓。那夜,繁星点点,但我手中已有一颗最亮的小星星。我知道星星其实并不是最美,也并不属于我,但它给无数女孩带来了无限的梦幻与遐想,这就够了。谢谢你的到来,让我的世界多了一颗明亮的星,从那天起,纸星星,成了我的最爱!600字 初一
-
我的最爱行走在羽扇纶巾间,浅吟低唱;亭台之上,怜取满目山河;于落花中独立,看微雨中雁飞……一幕幕宋词中的唯美意境总是深深拨动我的心弦,恨不能重返宋朝。——题记且不说宋词中,屯田“对潇潇暮雨洒江天”的豪迈,亦不说易安“非于病酒,不是悲秋”的凄苦,更不说子瞻在中秋夜“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天问。单是宋词中或悲凉,或沉重,或豪放,或深情的一篇篇词章,便已让我沉醉。清寂凄凉词中,描写伤感、悲痛的词句多如繁星,最让我铭记于心的莫过于李后主的词。从《虞美人》到《乌夜啼》再到《相见欢》,无一不书写着浸入骨髓的亡国之痛。从嘉,天生词人,却居帝王之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只知“晚妆初了明肌雪”,直到赵宋大军攻入城中,才幡然醒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从极盛到极衰,极悲到极喜,看似平淡无奇的写实,却饱含对故国的留念与亡国的悔恨。他的切肤之痛,经过几千年的光阴,传递给了李易安。国破、家亡、夫死,易安悲痛欲绝,每日“寻寻觅觅”,却只觅到一片“冷冷清清”。出门散心,“拟泛轻舟“,可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此时的“物是人非事事休”传递了一代才女,面对生离死别,面对国破家亡极致的无助与悲痛。悲痛伤感之词,蕴含着无法倾诉的凄凉……豪迈豁达词中,亦有豪迈之词。集豪放派之大成者,莫过于苏东坡、辛稼轩。苏轼凭吊古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在自己意志消沉之时,怀古抒情,以旷达之心关注历史关注人生,道尽周郎之英才,展现豪迈之心迹。北宋时,豪放的旗帜传到南京。辛稼轩一句“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道出了渴望北伐抗金,上阵杀敌的热血男儿的情怀,然而无人前来询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报国无门的失意,无收复失地的痛苦,唯有“千古兴亡,百年悲笑,一时登览”这样的豪迈来化解。豪放恣意之词,隐藏着忧国忧民的满腔热血……清丽婉约词中,也有清丽之小令,其中名家,如晏氏父子,如秦少游。晏殊的一阙“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雁归来。”道尽人生的无奈,美丽的春色,美好的人或事都无法挽留,唯有接受。他去世后,儿子晏小山更是将小令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中最后一句“当月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看似恬静淡雅的美景,却渲染出词人内心的痛苦和无奈。而少游,一句“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更是赋予飞花和丝雨情感,虚实结合,写活了词人细腻的闲愁。同样是少游的“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短短8个字,小巧清丽,却道尽世间悲欢离合的规律与无助。清丽婉约之词,暗含着无为而治的思想……这就是我的最爱,观满城风絮,赏梅子黄时雨;看东风夜放花千树,数落如雨的繁星;望青草般的离恨,见江海寄余生的小舟……如果你走进宋词,相信你也会爱上它!1000字 初一
-
我的最爱每个人都有他最爱的东西,我最喜爱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爸爸去年抽奖抽到的——脚踏车。来,我让你们认识我的最爱。这台脚踏车很帅气,中间有个银色的弹簧,轮子上面有许多密密麻麻的绳子,有着帅气的坐垫,中间还贴着许多英文字和一个标志,真是让人不得不喜欢。有一次,我和家人一起骑车时,我的脚踏车轮子破掉了,姐姐在一旁捧腹大笑,刚好旁边有自行车行,车轮换好时,我高兴的说:“我的宝贝有了新鞋子了。”从五年级开始,它就像我的私人司机,我要补习、上学时,它就会带我上学;当我放学回家时它也会带我回家。有了它,让我的家人不用跑来跑去的接我上、下学,它也使我的生活更快乐。上帝让爸爸抽中这份礼物是要让我知道地球暖化的严重性,也让我的生活得到欢乐,我一定会好好的爱护、珍惜它。300字 初一 状物
-
我的最爱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的最爱吗?我想大家会说出五花八门的答案。而我的最爱,就是打篮球。说起来喜欢上篮球是在2008年的夏季,那时正在放暑假。我把作业做完以后,就百无聊赖的看起了电视,那时正是奥运会期间,电视中证方正中国男篮征战奥运会的画面,我就看了起来。正是在这个暑假,我爱上了姚明、易建联等球员,而我也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打篮球这项充满激情的运动。刚喜欢上篮球时还小只会一些简单的运球和投篮。和别人打比赛时常常会输,可尽管这样,我仍是乐此不疲的热爱只打篮球这项运动。我球技大幅度提升还是在六年级的暑假,我参加了篮球训练班,由于之前有一定的基础,在参加篮球训练班以后,我常常受到老师表扬,这使我有了极大的信心。渐渐地我的球打得越来越好,并且也交了一些打篮球的朋友。每天训练结束后,我还会和他们在场地上再打上一个小时的比赛,以磨练我的球 技,由于投球精准,我被他们起了一个外号“后卫”可是打篮球不仅有赢的比赛的快乐,也有在烈日下训练的艰辛。在烈日炎炎的下午,很多人都以各种理由不去训练,而教练也不批评他们,我也想象他们那样,但是,我却凭着对篮球的热爱我却坚持了下来,尽管累得筋疲力尽、大汗淋漓我也毫无怨言,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终于,我的球技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档次。我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像科比一样的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坚持不懈的毅力,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到最后一秒不放弃的精神。因为爱打篮球,我获得了不断超越自己的力量。因为爱打篮球,我还会获得更多更多。600字 初二 散文
-
我的最爱屈指一算,我与你已分离数年。在这不见的日子里你可快乐?是不是时常在安静的桌子上或在沸腾的热水锅中睡懒觉?用一根筷子敲了你一下,你睁开你那蓬松的双眼,给我一个示意的微笑,我放心的移视线。当我再度回来,你给我的依然是一张安静的睡脸,是那样的可爱而又让人好笑。习惯了你骤然一笑的瞬间,那将是我若干年后寻找你的坐标点。美好是短暂的,有聚必有离得那一天。我依依不舍得离开你的世界,走到另一个起点,我不敢对视你的双眼,我怕里面会藏有太多的抱怨,而你给我留下的却是一张沉默的永久性的睡脸。到达另一个世界后的每一天,我都在打探着你的一切,留下的永久性的记忆,不时的冲刷着我内心的空间。我开始匆忙的干着一切,这时的悠闲,对我来说是一个可怕地时间。我尽量的充实着我的一切,然而那个睡脸却更加的明显。于是我发疯似的满院寻找着你的脸,但我知道,世界不会有两张相同的脸,因为我的那一张在大洋的那一边。习惯了你的口感,习惯了你的一切,但事实已成定局,你我相隔万水千山,中间只差一叶扁舟,载着我来到阔别已久的彼岸,大喊一声:“饺子,我的最爱!”400字 高二 散文
-
最爱时间真的很奇怪,当你无聊时,就觉得它走的很慢很慢,但回头看看,才发现,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啊。不经意间,经历了那么多,错过了那么多,也成长了那么多。有参照物的时候,更加有体会,而我的参照物,是她。小时候,我个子小小的,只到她的腰。她就牵着我小小的手,走过大街小巷。我那么依赖她,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她总是好笑地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跟着她啊?我说你在哪里哪里就有好吃的好玩的啊,所以我不能让你独享!她就笑得花枝乱颤,然后拍我的脑袋说你这个小机灵鬼。我也傻傻地笑,只是莫名地感觉心里暖暖的。现在呢,我已经快要高过她,她说总有一天我是要仰望着看你的。我听了很有成就感,然后趾高气扬地说小矮子还不跪安?她跳起来骂我没大没小,拳头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我一边躲避一边想,我终于长大了,我会保护她,做她的天使。是,一定会的。她曾经说过,她最讨厌的人就是我。当时我急的快要哭出来,气急败坏地喊为什么为什么呀。她诡秘地笑了笑,说:“你总是吃我的东西穿我的衣服,哪一天我就找个人把你给卖了!“我更是吓得快要傻掉了,她却越发笑得厉害。她大学毕业了。她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抱着她睡在床上。她说,我出去工作了你就看不到我了。她说,等你长大了还这样抱着我睡觉吗?我说,不管怎样我都要缠着你。我说,我会一直抱着你,等到90岁的时候还要和101岁的你睡觉。于是我们一起大笑。想象着两个干瘪枯瘦的老人抱着睡在一张床上的情景。可是她不知道,在关了灯的黑漆漆的房间里,我笑啊笑的,眼泪就笑出来了。水滴打在枕头上的声音很好听,也很空寂。她后来跟我说,她算过命,她活不过50岁。我说不行不行,科学才是王道,你要为了科学好好活着。她说,那好吧,为了打破人们迷信的思想,我就委曲求全啦。于是我们又笑,那么放肆。我笑的时候心里在默默地想着,姐姐,要记住哦。一定要为了我而好好活着。因为,你要被90的我抱着,一直睡到,天长地久。PS:也许这篇文章很散乱,但我是在用我的真实情感在写,在写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800字 高中 散文
-
最爱我总是可以从我的心灵深处听到乐曲的旋律,因此我坚信自己最爱的便是音乐。我敢保证,即使在这短暂的14年中我对音乐的看法改变的太大,我仍旧可以自豪地说,我喜欢音乐的那份情愫,不会输给任何一个人。当我拿到钢琴八级的证书时,年纪尚小的我显得有些木纳。当父母因此而喜悦给予我奖励,当同学们因此为我庆贺替我高兴时,我却不以为然地嗤之以鼻——这个结果并非我真心想要得到的。幼儿时我看到演奏家们的指尖跃于琴键之上,看到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满足愉悦的神色,我那还未清醒的理智在家长的半逼半从下,确认了钢琴才是我的最爱。那时我还是喜欢音乐的,但音乐表里不一的,只有真正接触才能发现她的晦涩难懂,这种难度甚至可以吞没你多年对音乐的憧憬和喜爱。我便是这样,我用一年的艰辛换来了一张薄薄的证书,可我的心却并没有为之颤动。学了八年的钢琴,我非但没有与之培养感情,反而对它产生了厌恶。我的自知告诉我——我天生与耐心、悟性、天赋这类学钢琴必须兼备的品质是无缘的。我现在所学的,循规蹈矩千遍一律的钢琴,只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包袱。我能够体会——我从骨子里是天生喜爱音乐的,但绝不是这种。考完八级后我因为学业的繁重放弃了钢琴,直至现在也没有在级数上获得突破。但这些不练钢琴沉淀下的时间,却让我更好地接触了其他多种音乐。比如悠扬动听的民族风,比如狂放不羁的合奏曲,抑或是悲伤委婉的音乐物语。我花了更多时间让我的耳朵沉浸在现代乐曲中,但渐渐地我发现,我并不排斥古典乐曲,并不会因为讨厌钢琴而讨厌钢琴曲。但当我尝试着坐在钢琴前时,又会因为复杂的指法和旋律头疼。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张木桌,阳光在木桌上的乐谱上流淌。那时候的我戴着纯黑的耳机,把空气中那自由和愉悦的乐声,和着空气一起吸入鼻腔,在身体内细细咀嚼。那时我的耳朵听到的声音,就是灵魂会听到的声音。或许以后我还会再弹起钢琴,但我相信,我的旋律再也不会被五线谱上一个个小蝌蚪所束缚,我的旋律应该包容宽广和奔放。我不会再学钢琴老师那样为一个小指法斤斤计较,也不会为一道乐理题搅得脑子乱成一团。我想要的不是能力上的突破,更不是音乐给我带来的荣耀。我只想品读音乐“生如夏花”的奔放和不羁——音乐是自由的,不论能力不论天赋,是每个人都能享受、理解、喜爱的。不知何时,我似乎体会到了“最爱”的真谛。我的最爱是音乐,又或者是音乐那天生自由自在的灵魂。我坚信我喜爱着音乐——纵使我没有华丽的演奏,也没有足以骄傲的天赋。音乐分两种,一种是以演奏和功底为自己带来名利的音乐;一种是渗透到人们的骨子里,千变万化无法羁束的音乐。我喜欢的是后者,现在我可以自豪地说,我喜欢音乐的那份情愫与资格,不会输给任何一个最爱音乐的人。我相信这一份喜爱,终会融合在我的灵魂中,随着时光的交织发光,交融,升华。上海静安区上海市七一中学初三:琉璃搪瓷羲恩10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
最爱我愿,倾尽生命只为看你的容颜,却看到,满城沐风袭尽花雨落,亘古的雨夜,犹尽不留面。花落了,雨停了,你却消失了。你那倾城一笑,久久搏不回,消逝的光阴,瞬时,显得那么无情,消磨了那令人向往的爱情石。你的光影洒照在寒夜中,若隐,若现。最后,只看到了漫天繁星。初三:北风孤雪1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
我最爱……我最爱……五(三)熊新宇三岁时,我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大声回答:“我最爱香香的蛋糕。”五岁时,我已经是幼儿园大班的班长了。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忽闪着大大的黑眼睛回答你:“我最爱帅气的爵士帽。”今年,我已经十岁了,是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的学生。现在,如果你还问我最爱什么?我会骄傲地告诉你:“我最爱我亲爱的祖国!”记得四年级的语文课本里有篇课文是《狼牙山五壮士》。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掩护群众安全转移的任务,在班长马宝玉的带领下,把敌人引到了狼牙山的峰顶,最后壮烈跳崖。读着读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一个问题萦绕于脑际: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英勇的八路军叔叔义无反顾的跳下万丈悬崖呢?唯有一种强壮的声音澎湃在我的内心,那就是母亲!是我们的祖国——母亲!是母亲五千年的悠悠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也沉淀出了中华儿女刚强坚毅执著的民族精神。在崎岖的道路上,那么多的革命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1949年10月1日,鲜红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天安门城楼。伟大领袖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庄严的宣告、这雄伟的声音向全世界表明:亚洲雄师已经苏醒,饱经战争与苦难的巨龙终于重新腾飞于东方!不信,你看:1964年,第一朵蘑菇云在广袤的西部高原腾起;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怀抱;2003年,神五飞天成功;2008,北京奥运会、残运会成功举行,中国健儿一举夺得奥运金牌榜第一……面对2008年的特大雪灾,面对“5●12”汶川地震,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不畏艰险、百折不扰、迅速重建的精神令全世界震惊。骄傲啊,我是龙的传人;自豪啊,我是中华儿女!我爱春天青青的嫩草,我爱香山红红的风叶,我爱茫茫的蒙古草原,我爱皑皑的天山雪峰……可是,我更深爱着你呀,我亲爱的祖国!65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最爱……五(三)熊新宇三岁时,我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大声回答:“我最爱香香的蛋糕。”五岁时,我已经是幼儿园大班的班长了。那时,如果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会忽闪着大大的黑眼睛回答你:“我最爱帅气的爵士帽。”今年,我已经十岁了,是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的学生。现在,如果你还问我最爱什么?我会骄傲地告诉你:“我最爱我亲爱的祖国!”记得四年级的语文课本里有篇课文是《狼牙山五壮士》。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掩护群众安全移的任务,在班长马宝玉的带领下,把敌人引到了狼牙山的峰顶,最后壮烈跳崖。读着读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一个问题萦绕于脑际: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英勇的八路军叔叔义无反顾的跳下万丈悬崖呢?唯有一种强壮的声音澎湃在我的内心,那就是母亲!是我们的祖国——母亲!是母亲五千年的悠悠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也沉淀出了中华儿女刚强坚毅执著的民族精神。在崎岖的道路上,那么多的革命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胜利!1949年10月1日,鲜红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天安门城楼。伟大领袖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庄严的宣告、这雄伟的声音向全世界表明:亚洲雄师已经苏醒,饱经战争与苦难的巨龙终于重新腾飞于东方!不信,你看年,第一朵蘑菇云在广袤的西部高原腾起年,香港回归祖国怀抱年,神五飞天成功北京奥运会、残运会成功举行,中国健儿一举夺得奥运金牌榜第一……面对2008年的特大雪灾,面对汶川地震,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不畏艰险、百折不扰、迅速重建的精神令全世界震惊。骄傲啊,我是龙的传人;自豪啊,我是中华儿女!我爱春天青青的嫩草,我爱香山红红的风叶,我爱茫茫的蒙古草原,我爱皑皑的天山雪峰……可是,我更深爱着你呀,我亲爱的祖国!6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我的最爱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My just love!650字 五年级 叙事
-
我的最爱秋风不知不觉间来了,他轻轻掠过人们的脸庞,是人们感到一丝凉爽;他调皮地在大地上飞舞着,奔跑着,跳跃着,无意间将树枝上的黄叶吹了下来,飘飘悠悠地,像一只只黄色的小蝴蝶在空中飞舞。秋风在麦地里嬉戏着,他拿起一支小画笔,将麦田涂上了金黄色,他高兴地又蹦又跳。他来到花园里,轻轻一吹,美丽的花瓣散落了一地。这下秋风可闯祸了,这么办呢,大地伯伯要是知道了那可就糟了。这时,他突发奇想,他拿出五颜六色的画笔,在大地上沙沙地画着。“画好了!”他高兴地又蹦又跳,“这下大地伯伯就不会骂我了。”花园里,地上飘满了落叶,我走在树旁,落叶踩在脚底下软绵绵的,不时发出“嚓嚓”的响声。你瞧,秋天来了,花儿都凋谢了。咦,你看,那一簇花,好漂亮哦,红的,白的,黄的,粉的……真好看!它好勇敢哦,这么冷的天,它都没有凋谢,依然盛开着。你瞧,它的花瓣是最与众不同的,一条一条,仿佛黑色的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如此光彩夺目,如此绚丽迷人,虽然短暂,却有一时照亮了天空,照亮了大地,照亮了人间,温暖了我们的心……你说,是谁创造了它?是谁创造了这一切?是谁创造了世间万物?菊花,它生长在这凄凉的深秋,创造者将它安排在这个季节,是否别有意图?夏天是五彩缤纷的,是美丽的,但那些所谓的美丽,终究是会败落的,最后败得一塌糊涂。我想,这就是创造者的用意吧。菊花绽放,万物将步入旅途中的另一个阶段。菊花,你却不同,当他们即将离开时,你却依旧可以镇定自若地开放出最美丽的花瓣,最与众不同的你。亲爱的菊花,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变成你,和你一起绽放在这个奇迹般的世界里,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你瞧,大地伯伯,这是我的作品,我希望它是秋天最美丽的花。”秋风顽皮地说着。“你是对的,孩子,它不仅现在是,将来也是,永远都是。”大地伯伯笑了。菊花,它永远美丽,它是我的最爱,我的心灵。650字 初二 状物
-
我的最爱秋风不知不觉间来了,他轻轻掠过人们的脸庞,是人们感到一丝凉爽;他调皮地在大地上飞舞着,奔跑着,跳跃着,无意间将树枝上的黄叶吹了下来,飘飘悠悠地,像一只只黄色的小蝴蝶在空中飞舞。秋风在麦地里嬉戏着,他拿起一支小画笔,将麦田涂上了金黄色,他高兴地又蹦又跳。他来到花园里,轻轻一吹,美丽的花瓣散落了一地。这下秋风可闯祸了,这么办呢,大地伯伯要是知道了那可就糟了。这时,他突发奇想,他拿出五颜六色的画笔,在大地上沙沙地画着。“画好了!”他高兴地又蹦又跳,“这下大地伯伯就不会骂我了。”花园里,地上飘满了落叶,我走在树旁,落叶踩在脚底下软绵绵的,不时发出“嚓嚓”的响声。你瞧,秋天来了,花儿都凋谢了。咦,你看,那一簇花,好漂亮哦,红的,白的,黄的,粉的……真好看!它好勇敢哦,这么冷的天,它都没有凋谢,依然盛开着。你瞧,它的花瓣是最与众不同的,一条一条,仿佛黑色的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如此光彩夺目,如此绚丽迷人,虽然短暂,却有一时照亮了天空,照亮了大地,照亮了人间,温暖了我们的心……你说,是谁创造了它?是谁创造了这一切?是谁创造了世间万物?菊花,它生长在这凄凉的深秋,创造者将它安排在这个季节,是否别有意图?夏天是五彩缤纷的,是美丽的,但那些所谓的美丽,终究是会败落的,最后败得一塌糊涂。我想,这就是创造者的用意吧。菊花绽放,万物将步入旅途中的另一个阶段。菊花,你却不同,当他们即将离开时,你却依旧可以镇定自若地开放出最美丽的花瓣,最与众不同的你。亲爱的菊花,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变成你,和你一起绽放在这个奇迹般的世界里,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你瞧,大地伯伯,这是我的作品,我希望它是秋天最美丽的花。”秋风顽皮地说着。“你是对的,孩子,它不仅现在是,将来也是,永远都是。”大地伯伯笑了。菊花,它永远美丽,它是我的最爱,我的心灵。初二:hjlwyt650字 初二 状物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