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少年 无可阻挡
春风吹拂着垂柳,双燕掠打着水面,这是个多梦的季节,预示着少年的心,承载着少年的梦……
少年,意气风发,多梦多幻,总梦想着成就一番事业;少年,英姿飒爽,无忧无虑,总梦想着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少年,叛逆倔强,勇敢无畏,总梦想着追寻自由自在的天国……少年,敢想敢做,没有世俗的界限,没有经验的牵绊,更没有无谓的顾虑。少年,曾经想过去冒险,曾经想过去漂流,曾经想过去独立,曾经想过去单行,太多太多,不是三言两语所能企及的。
少年,骑着单车在马路上衣衫飘飘,好不逍遥;少年,迈着步伐在操场上挥汗如雨,好不畅快;少年,携着忐忑在教室里接近心仪女孩,好不青涩;少年,跳着快步在山窝间飞跃,好不自在;少年,带着梦幻在夜间穿行,好不勇敢;少年,闻着书香在课堂冥思苦想,好不正经;少年,舞着扫把在地上乱挥,好不调皮,少年的趣事真是枚不胜举,如天上繁星,眨着眼,等待你去揭明。
少年,既勇敢又羞涩,既无畏又忧虑,既叛逆又乖顺,既倔强又懂事。说他勇敢,他确实有时不怕天不怕地;说他羞涩,他确实有时见到女孩就会脸红;说他无畏,他确实有时一副可以征服一切的样子;说他忧虑,他确实又有时皱起眉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说他叛逆,他确实有时不可一世;说他乖顺,他确实有时文质彬彬;说他倔强,他确实有时谁都不听谁都不为;说他懂事,他确实有时落落大方乖巧有礼。少年是善变的,是多绪的,是不定的,少年的心事无人能懂,只有他们自己明白,有时甚至他们自己也蒙在鼓里。
少年也是多疑的,不要跟他们说什么是真理,在他们面前,那些都是屁话,玩才是真理,才是活生生的道理。所谓的真理,只会让他们犯困,只会让他们不睬,只会让他们叛逆,只会让他们逃避。他们自有他们的主张,自有他们的王道。他们的真理就是在玩中寻求自在,他们的真理就是在玩中寻求欢乐,他们的真理就是在玩中度过青春,他们的真理就是在玩中寻到知识和智慧。你们不要单纯的认为他们只是贪玩,不要单纯的认为他们心中没有责任,他们即使玩,也会有忧虑。他们会担心玩物丧志,他们会担心虚度流年,他们会担心辜负亲人,他们会担心一无所成。有时在玩时他们会忧心忡忡,紧皱眉头,失了笑颜,然而,他们又怕错过少年应有的快乐,所以,他们往往在矛盾和纠结中度过,在欢笑和忧愁中徘徊。
然而,在如今这个年代,竞争的激烈,学业的催压,父母的期望,老师的督促,不知在无形中泯灭了多少少年的梦,不知在无言中扼杀了多少少年的心。许多他们应有的自由在监牢似的学校中被禁锢了,许多他们应有的快乐在大海似的书中被吞灭了。少年有时又是悲惨的,在应试制度下,梦灭了,心伤了,渐渐地,他们心中只有成绩,然而,第一名只有一个,前十名也只有那十个,这是不争的事实,你进去了,就注定有人会退出,所以这不知碎了多少少年的心,堕落了多少少年的志。
所以,有些少年得志,有些少年颓废。他们心智不够成熟,所以选择堕落,不是不想学习,只是受不了那种氛围。他们选择抽烟,有时不仅仅只为耍酷,而是他们确有忧愁的事;他们选择网吧,不是他们贪玩,而是他们有时借此填充破碎的梦;他们选择相恋,不是他们好奇,而是他们有时需要心灵的安慰和给养。就这样,不知多少少年退出了应试的竞争舞台。
少年,保持你的本心,保持你的本性,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着未来。少年,崛起,奋进,偶们可以征服世界,改变世界,只要偶们坚信,没什么不可以,没什么可阻挡。为了偶们的少年心,为了偶们的少年梦,为了一代一代的少年心,为了一代一代的少年梦,偶们要坚持,要努力,要改变,要征服。
风华少年,无可阻挡,加油干吧。你看,那正是一排少年,迎着春风,迈着步伐,挺进……
风华正茂——读《恰同学少年》有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趁着周末,我观看了一部反映毛泽东主席青年生活的《恰同学少年》,看完《恰同学少年》后,我便有了一个想法: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并逐步成为国家栋梁呢?我们少年之所以称为少年,不仅是因为年少,更是在于敢想敢为的那种不怕输,不认输的气势与精神,而这种精神,便是成为国家栋梁,国家富强的关键。
我们都知道,我们上学不仅是为了学习,更是为了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对国家有益,对社会有益的人。湖南第一才子萧子升因为被毛泽东代考而感到良心上的不安,弟弟萧植藩安慰他说:“凭你的文章又不是考不起。”可萧子升却义正言辞地说:“这不是考不考得起的问题,我当然知道我们考得起,可做人不能暗事欺心,不能光讲结果,不论手段,君子坦荡荡,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啊。再放眼当今社会,有多少人能做到像萧子升这般坦荡。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考试作弊的现象日益严重,考堂上的考生几乎都有携带小抄,而监考老师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当然,做人不仅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我们身边有不少简朴的人,可是却有人把这种俭朴认为是贫困,那么,俭朴就是贫困吗?不!那么什么是贫困,什么又是富有?《恰同学少年》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明智的答案。孔昭绶校长在贫困大会上说:穿草鞋打补丁粗茶淡饭就是贫困?穿皮鞋坐轿子山珍海味就是富有了吗?不!真正的贫困与富有不在于这些表面上的东西,今天你们还年轻,等你们将来步入社会,都要经历名利的诱惑,都要面临现实与理想的选择,等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就会发现,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尽己所能,让更多人得到幸福的时候,你在精神上是那样富有和快乐。可相反,如果你只计较个人私利,就算你白天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可到了晚上,当你一个人静下来时,你会发现,你并不快乐,因为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无尽的空虚,因为你在精神上,是个一文不名穷光蛋!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你帮助了别人的时候,最快乐的不是别人,而是帮助别人的你。我们身边,很多人去帮助别人只是为了赢得一点私利,可那样你也是不快乐的,我们要向孔校长说的那样,无私的去帮助别人,那时你的心灵会感到满满的充足与幸福。
我们既然是学生,那么首要任务自然是学习。那么应该怎样学习呢?《恰同学少年》中的板仓先生杨昌济在教育毛泽东时说过:光是能力素质强,但学问修养不够,则必无法约束自己,本身的能力反倒成了一种,野性破坏力,反过来,如果光注重书本知识,而缺乏实际能力的培养,那么知识也就成了死知识,学问也成了伪学问,其人比死板呆滞,毫无实用。我们还要提高知识的涉猎之面,我们中学生的求学之路才刚开始,掌握的知识和才能都太少,因此我们不能过早的框死自己修学储能的范围,应学习《恰同学少年》中毛泽东爱好读书,广泛阅读的兴趣,多方涉猎,先博后渊。
说起了读书,《恰同学少年》里毛泽东的方法绝对是最有用,最方便的学习方法。毛泽东读书读的很细,经常是“不动笔墨不读书”,不懂的地方非要弄清楚不可,所以他能才得到文章中的精粹,掌握文章中的精义。我也像毛泽东同志一样爱读书,可是我读书时却是粗枝大叶,囫囵吞枣,只能理解个大概意思,却掌握不到文章中的精义,现在我看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阅读方法,即“不动笔墨不读书”。以后我一定用这种方法读书,进一步提高我的阅读水平。
我们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让我们张开张开翅膀,尽情飞翔;让我们扬起理想的帆,现在起正式起航!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
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
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
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初二:林饮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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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替代的爱浅秋,静听风语,岁月里的梦痕,深深浅浅的刻在你的记忆里,那些与爱有关的片段,留下一地的凝思,轻念往日的爱与愁,你最初的那份深爱,是否还在你的心底停留,是否还会填满你脑海中的所有,时光在走,点点滴滴,成长的画面里,谁是你无可替代的爱?——题记每一个的生命中,都不可能只爱一个人,或深或浅,那都是爱,每一个的生命中,也不可能只出现一个人的身影,或多或少,那都是经历, 很多的人都将以一种不同的姿态走进你的生命里,每一次的爱都是那么不经意,在爱的世界里面你兜兜转转,你似乎无法去衡量自己心中的爱,漫无目的漂流在爱的浪潮里,直到有一天,你遇到一个特别的人,一个可以照亮你心空,点燃你生命的人。当你遇到对方的时候,你会感觉你们的遇见,是最耀眼的一抹光华,是时光给予你最美的一瞬,你不曾奢望的画面,那一刻似乎都变的真实、透明,你纤细的手指拨动着发丝,那些无数次只在梦里出现的场景,就这样出现了,你默默感概,相遇也可以这么美。因为两情相悦,两心相许,你们彼此温暖,彼此懂得,那种感觉一直蔓延在心灵深处,沉睡已久的快乐绽放在嘴角,你拥抱着属于自己的风景,感受着灵魂深处那份深深的悸动,苍茫天地间,最幸运,莫过于可以握着自己最爱人的手一起奔跑,你终于等到你期待已久的深情,直到此刻,你才明白,原来自己一路兜兜转转并不是在等一个人,而是在等一份灵魂相依的情,一种无可替代的爱。时光清浅,那些爱终究散落在流年里,只是真挚的爱已经镌刻在你的生命里,因为情深,所以难舍,因为情真,所以难忘,如果说爱是静守岁月的期待,那么情就是轻叹红尘的等待,如果说对方注定是彼此生命的遗憾,因为曾经的那份真实的幸福,你也会感激生命中这份特别的遇见,在柔软的时光里,一起走过的路,都将成为生命中最珍贵的记忆。很多时候,你有没有发觉,感情并不是真心就一定会有结果,最真的那份情,往往只会留驻于心,走在时光的旅程里,你依然会遇到爱,依然会去寻找下一个身影,只是无论地老天荒还是沧海桑田,你再也找不到最初的那份爱意,或者说,那份最初的爱已经永远的定格在你和他的世界里,你找到的只是另一个身影,另一种投入感情的方式,但是对他,你们之间的那种感觉,却只属于你们,因为你知道,他是你生命中无可替代的爱。有些事情,我们终身难已释怀,有些人的身影,我们终身难以忘怀,有些人说过的话语,我们便会温暖一生,那些笑语嫣然的时光,那些暗香浮动的芬芳,在记忆中缓缓流淌,无论经过多久,那份爱会一直停留在你的世界中,原来,有一种爱,可以跨越时光,原来有一个人的轮廓,可以永远萦绕在你的脑海,他给予你的温暖,与旁人不同,或许这种温暖的感觉,就是无可替代吧。常常在想,人的一生到底要遇到多少人,要经过多少爱,才能迎来生命中的完美,或者人生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完美,譬如你曾经誓死捍卫的爱情,你一定不会知道,你苦苦的追寻会换来什么样的结果,人生短暂,能够遇到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能够真真切切的爱过,这何尝不是一种完美?即使不能长久的拥有,也要感谢生命中那些深深浅浅的痕迹,每一场经历都是生活的积累,每一次坎坷,都是生命中的历练,因为你不坚强,没人替你勇敢。人生路上,我们注定会遗失很多,渐渐的你会发现,生命是一段回不去的旅程,拥有不在于多少,而在于你是否寻找到一份真正的爱情,无需朝朝暮暮,无需海枯石烂,总有一份感情可以寄托,总有一份特别的情在心里驻留,不惊不扰,存在于灵魂深处,无论四季如何变幻,你的心底都有一个位置,为对方所留,因为你知道,即使遇到别人,也与爱他没有关系,因为那是属于你们之间的温暖,因为他是你无可替代的爱。无论你走多远的路,你是谁的过客,亦或谁是你的过客,随着时光的消逝都会渐渐融在岁月的尘里,只有一个人会始终悬浮在你的记忆中,留下那一丝丝久违的甘甜,千山万水,或许对方是你未了的尘缘,虽不能相伴身边,却永远无法停止思念,浅浅的想起,深深的挂念,成为心里不可诉说的惦念和依恋。有些情感就是这样,即使你知道你们天涯海角,永难再遇,可是你依然愿意为对方等待,依然不愿意离开,或许他就是你的劫,你的泪腺,注定成为你眼中的怜悯,有些相遇是一辈子的遗忘,有些遗忘却需要你一辈子记起。对方在你的世界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成为你的影,他或许是一朵浅色的花,可能淡到极致,却又会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沉淀着,如一个旖丽的梦境,在逝去的岁月中温暖着你的心田,绽放着迷人的芬芳。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在爱的世界中,永远有多远,幸福有多长,可是祝福和牵挂的心,却永远不会改变,爱他与旁人没有关系,那么在你的生命中,谁是你无可替代的爱呢?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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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无岁月可回头张龄南家在市里,王南住乡下,按说隔百十公里呢,他们能遇上,多亏了我们那儿有所在省里还挺出名的高中,他俩就都考到了县里。王南是男的,张龄南女,我们三个同岁,分在了一个班。高中本就辛苦,我们偏又是最倒霉的一届。赶到我们入学,学校万恶的新校区竣工了……像一所矗立在荒漠中的监狱,周边全是摊平了土待建的工地。我们唯一的课外活动就是一人拿把铲子,帮学校垫操场。学校军事化管理,所有人吃住都不准出校。每礼拜放半天假,半天……王南家离学校有十几公里,班车又不方便,半天的假他就是刚到家转身就往学校跑,都不一定来及。那时我爸刚好在他们乡上班,每礼拜都要骑着他的小摩托披风戴雨的来回突突几趟。我们认识后,他家里平时想给他捎啥东西就直接交给我爸,这样王南放假直接到我家拿就行,方便了许多。他家地里摘了啥新鲜东西,一定会塞一堆让我爸带回来吃。很快我俩就是很好的朋友了,两家人也像亲戚。王南很瘦,又白。平时总站的笔直,走路很快,而且极不爱说话,给人的感觉是拘谨又朴实。他有个特点是从不骂人,真的!平时讲话连一个脏字都没带过!这让我们这群不带个脏口头禅不会开口讲话的家伙特别的费解,努力感化过他许多次,未遂。他说他父母也从来都不会骂人。是张龄南先喜欢王南的。我们都很诧异,张龄南长的漂亮,又是市里来的,家庭条件很好。跟王南他俩除了名字重一个字,其他全部格格不入。张龄南从没掩饰过对王南的喜欢,平时总想跟他多说几句,哪怕只在他旁边站一会、看几眼,都开心。王南知道张龄南的心思,他也从不装傻,他跟张龄南说:不行啊朋友,咱现在不能在一起,太耽误念书了,你看我这身板,家里数我最没出息了,农活都干不动,必须念书念出去,不然没退路啊。张龄南懒得理他,说:算了吧你,别挣扎了,咱俩没在一起你这书也念的不咋样,还不如被我耽误耽误,你身板不行我行啊,啥活都干得动,万一嫁给你了你就饿不着了。张龄南每次回家都带些好吃、好用的回来,拿给王南。王南小心翼翼的推辞着,实在推不掉收下了,就一定想办法拿其他东西还上。王南人特别大方,是种性格,跟穷富无关。他也没啥好送的,家里捎过来什么吃的,他就分张龄南一些。张龄南特别喜欢,说他家的花生是吃过最香的,他妈妈做的辣椒酱也好吃到每顿饭都离不了,这辈子必须嫁过去。学校不仅吃的不咋地,关键喝的水也不好。一盆水接下来,半盆沙子,洗把脸干了后白蒙蒙的一层。这么过了半学期,大家的精神状态普遍蔫蔫的。学校想来想去也没发现啥改善环境的好办法,就决定先改善学生体质。管理层一研究,做了个更万恶的决定:所有人每天早起一小时,统一跑操……天渐渐冷起来,为防止大家偷懒,学校要求跑操时各班主任都要到场监督。张龄南在一次跑操的过程中,突然晕倒了。慌乱的大家把她围起来,不知怎么办好。王南从人群中冲了过来,蹲下摇了摇张龄南,见没反应后抱起她就往医务室跑。到医务室他告诉医生,张龄南曾跟他说过自己肚子饿或运动时就会头晕、心慌,当时检查说因为血糖过低。医生赶紧给打上了点滴,又口服了些糖分。张龄南渐渐清醒了,躺在医务室的小床上,开心的不行。她大致知道发生了什么,眉飞色舞的问王南:你咋回事?这不劲儿挺大的嘛!你在家是故意装着不想干活吧!是不是想通了要跟我在一起?王南说:没,也没多大劲,你平时可真没少吃,跑这一趟胳膊都快累脱臼了。看你晕在那儿太没出息了,脑子一白就把你扛过来了。不知聊了多久,医生过来,看见张龄南的手,又气又想笑:挂着点滴,他俩连说带比划的,针头早就移位了,葡糖糖一滴也没再输到血管里,都堆在了手上,肿起了鹅蛋大的包……医生推搡着把王南撵回去上课,问张龄南:手肿成这样你自己就没发现?你就不疼?张龄南说:不疼大家朝夕相处,其实班里每个人都知道他俩关系好。可学校规定,恋爱是要开除的。他俩人好,大伙都喜欢他们,就从不议论这些,小心翼翼的帮他们呵护着这点小秘密,像呵护自己心里那颗尚未发,或注定难以开花结果的种子。但这事一闹,那么多老师在场,他俩就算公开了。班主任要求见他俩的家长。张龄南跟王南说,别担心,有我妈呢,她很开明。张龄南把一切都如实相告,妈妈第二天就来了,先去见了老师,又见他俩。这是王南第一次见张龄南的妈妈。张龄南爸爸前几年去世后,妈妈受了很大的打击,把家里原本红火的生意停了,钱置成不动产出租,顾上家里的一切开支,母女俩相依为命。张龄南说过,妈妈还资助着几个山区的孩子,上次暑假张岭南想让妈妈带着她一起去资助孩子的山区看看,她建议别总资助几个人,把钱买成文具等拿去发给所有孩子,就当去散心了。妈妈不同意,说散心可以去很多地方,没必要为了虚荣专门跑去那里,默默在背后帮孩子们就行了。也不用试着去爱所有人,把能顾到的都照顾好就足够。恩怨分明是豪杰,在王南看来张龄南妈妈心里慈悲又透亮,让他有说不出的信任、敬畏。就这样一个人,并没有阻止他跟自己的女儿在一起,并没有瞧不起他。她妈妈说,已经跟老师解释过张龄南有低血糖症,怕学校再为难他俩,还撒了个小慌说她跟王南父母都是好朋友,是她拜托王南平时多照顾张龄南。她妈妈说不反对他们就这么相处,但要有底线,在这个年龄尽力多学点东西还是天经地义。他俩从没什么过分的行为,也没造成啥恶劣影响,学校就不了了之了。高二文理分科。张龄南学文,王南读理。我也选了理科,又跟王南分到了一起。当时成绩差的选科这事于我来说像局外人一样。问我爹该咋选,我爹大手一挥,男孩子读理科好!我就选了理科……我物理、化学加起来从没超过30分,我选了理科……直到现在一做噩梦就是考化学呢,所以我以后就算不孝顺我爹那也是有原因的。他俩没在一个班了,相处的时间就少了许多,校门口的高考倒计时牌还剩两百多天时,王南的牙突然坏了。牙疼真的是病,并且疼起来要人命。常常见他上课时疼得一头冷汗,趴在桌子上。校医务室只看一些头疼发热的小病,对这种也没啥好的办法。张龄南每天都跟他一起到食堂吃饭的,王南牙疼得已经完全不能沾任何热东西了,张龄南就提前一节课帮他泡好面放桌子里,到午间刚好泡软冷凉,拿给王南。挨到周末,张龄南的妈妈来了,说她有个同学是市里挺有名的牙医,她要带王南过去看看,不能总这么挺着。王南极力的拒绝,甚至有些生气张龄南私自把这些告诉了妈妈,但母女俩态度坚决,他只好硬头皮跟着去了。检查结果大体是因为王南有颗牙正不按套路的疯长,之前已经让周边的牙参差不齐了,现在应该是压迫到了神经,就开始剧痛。医生建议立即把坏牙拔除,再戴上牙套整体矫正。王南想了想,说要回家拿钱,再来做手术。张龄南妈妈说不要钱的,本来小手术也用不了啥钱,这又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已经告诉医生这是自家的孩子,无论如何都不会要钱的。况且他现在正备考,时间比什么都重要,哪有空这么来回折腾啊。王南拗不过她们母女俩,就把手术做了。一个礼拜后,伤口愈合,趁放假张龄南又陪他坐大巴回到诊所让医生给戴上了矫正牙套。回来时张龄南咯咯咯咯笑了一路,她们母女俩一手把王南弄成牙套男了。我们一起经历了高考。对两个学习一般又文理科不同的学生来说,能选择的余地并不算多。他们很努力的想去到一个城市,但没成功。张龄南去了重庆,王南到北京。我倒是想选择,但成绩把我限死死的。我拉着箱子,去武汉深造了。大学的日子,他俩跟许多异地的情侣一样,把大部分钱都花在了话费和去见对方的路上。张龄南经济条件比王南好了太多,她处处想着能照顾他一点。王南也倔强,多受一点恩惠就感觉如针毡在身,他挤出了课余所有的时间打零工,多攒点。张龄南要的,只要他有,从没一个不字。张龄南也体谅他,从没许过他难以承受的愿望。张龄南想把所有情侣能做的事都做尽,想纹身,纹那种最low的,彼此的名字。带着王南去见她所有的至亲、朋友,想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有了对方。想把路都走绝,不留一点以后还会分开的念想。大三的下半学期,王南发信息问我,武汉好不好玩。我说好玩,景色秀丽,四季如春,你来吧。我把平时堆满行李的上铺收拾干净,从火车站接回了王南,我们又成了上下铺,一切像回到了几年前。第二天是圣诞节,白天睡一整天。傍晚时,我们从武昌坐公交去汉口玩。我俩穿过人潮涌动的步行街,坐在江滩上。深夜的时候,我们沿着马路慢慢往回走。王南说,他跟张龄南分开了。还有一年毕业,张龄南想毕业就跟他在一起,不管在哪,嫁给他。可拿什么娶她?他一无所有啊。他课余去打零工,发一下午传单60块钱,从重庆到北京,他俩见一面的花销,他要连着在街头站好多天,发上万张传单。这一切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更不浪漫,如果这样能让张龄南幸福,再苦他也愿意,可这远远不够啊。没工打的日子,他在宿舍坐会就觉得煎熬,可出门又不知该往哪儿走,他太怕这种感觉了。他知道自己还有长的路要走,这一路会很苦、很不体面。张龄南是他最亲近的人了,无论如何都愿意陪他一起,但他不愿,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不想让她有朝一日跟自己一起为难。他知道,家里种的花生再好吃,也就吃个新鲜,如果不能让张龄南生活的很好,他永远无法面对张龄南妈妈的眼睛,那是他的恩人。他更从没想过要从张龄南家里得到任何的资助。他在电话里说了几次要分开,张龄南不同意,疯了一样的找他。他避着不见,他知道如果见面了,也就分不开了。他也心如刀绞。他接到了妈妈从老家打来的电话,张龄南找到了他家。可妈妈又能劝什么呢,怕辜负了但更怕耽误了人家姑娘啊,只能抱头痛哭。王南让妈妈把电话给张龄南,说:南南,你这样我更难受,让我走吧,我真的决定了。他们一起这么久,说话要么开心,要么难过,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平静过。张龄南哭得说不成话。挂了电话,真的再没找他了。从汉口到武昌,十多公里,我俩一直走到天亮。大四,学校没那么多课了,可以签相对稳定点的用工合同,他就一直在烤肉店打工,把赚的每一分钱,都存起来。他换了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几乎断了跟全部朋友的往来。毕业后,他应聘到一家电梯公司,做销售。这种只拿一点点底薪,全部靠业绩提成的工作,大家通常都当做学学经验,熬过应届生一年的跳板。只有他在认真做。他喜欢这种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模式。他背着电脑、资料,几天一个城市,天南地北的跑。从不觉得苦,有啥苦的?以前站街边发传单也苦,但现在有奔头了。一年多里,团队一半以上的单都是他一个人签的。青岛分公司缺人,算是个机会,但没人想去。虽然大家在这也是漂着,但谁也不想再一次的背井离乡。他愿去,反正在哪都没家,漂到能挣更多的地方吧。电梯市场竞争也很大,公司为了多卖一些,许多电梯装在新楼盘都分文未收,帮开发商垫资,等于先赊出去,房子卖掉了再收款。东西运过去拿到的只是一纸合约。他永远在签单、催款。遇到问题又得到法院诉讼、执行。他比大多数同龄人赚得都多了,能有啥特别的技巧啊?他说自己看到被绿色安全网包裹的工地就条件反射的激动,想进去打开电脑,推销电梯。他年夜饭是在火车上吃的,赶着去处理事故赔偿。青岛的房价不算很贵,他交了首付,也买了车。车上没任何装饰,连个挂件都没,房子也是简装。他把父母接到身边,在外面算安了个家。虽谈不上大富大贵,但总算能看到未来的路了,能够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能够养活张龄南了。他拨通了那个在心里念过无数次的电话,停机。他像个虚心的小偷,在互联网上搜索着张龄南留下的一切印记。分开后,张龄南毕业了,毕业照是在校门口拍的,她抱膝坐在草坪上。张龄南献血了,站在志愿者队伍里,眼神有些紧张,但很坚定。张龄南工作了,穿着朴素的工装,端庄的坐着,还挺像那么回事。张龄南结婚了,挽着爱人的手……没有一丝意外,很奇怪的感觉,他俩再没联系过,但他像早知道这一切,张龄南从不曾瞒他,在心里也从没离开过他。一切那么的熟悉,但都再跟他没关系了,咫尺天涯。他照常的工作,没时间驻足在任何一种情绪里。生活如逆水行舟,他像只飞在海上的鸟,背后和身下都是苍茫的大海,只能不停的向前,不管对岸还有没有等待。日子虽然忙碌、麻木,但很充实。曾经憧憬、仰望的一切,得到后也不过如此。最想向她邀功的那个人不在了,一切的欢乐悲伤像浪花打在石头上,再进不到心里。张龄南过挺好的,他远远的看一眼,就很满足。能感受她的幸福,跟她一起伤心、快乐。分开并没什么,时间没有尽头,大家总会在某个点重逢。现在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相处。他也挺好的,一切是自己选的。他说服了自己做许多事,但无法让自己不难过。经济宽裕后,他也捐钱到山区,助学。不多,每月汇点,力所能及。他说这是最有成就感的事了,感觉自己不那么卑微、渺小,出息了,都能帮别人了。钱虽汇到了别处,但都像花在了自己身上,心里。每次回老家,他都去看我父母,带许多乱七八糟的好东西,推辞不掉,说上学时没少吃我家的饭,太受我爸妈照顾了。分开这么久,他没跟别人在一起过。他去了很多地方,有他俩以前去过的,也有没去的。有的带着父母,有的独自。他自己去的那些地方,连张照片都没拍过,只是走走。看了许多陌生的风景也见了不少人,但即使处在极致的繁华也感到孤单,终于敢回忆起以前的日子了,在去市里诊所的大巴车上,空气污浊,他头晕又牙疼,但一切那么美好,张龄南在旁边,握着他的手。现在他一个人,走到哪,也只是个地方。他喜欢的,只是在远方,能牵着张龄南。 他在网上,看到段话“养了13年的乌龟从不在我房间过夜,它喜欢潮湿黑暗的角落,但这几天它一直呆在我房间。我上床睡觉它便爬过来紧紧挨着床沿。夜里它来回走动像极了人走路。我起身把它抱出去,清晨醒来见它又爬回来。我开玩笑低头说:你找我有事啊?今天它安静的死去了。我难过是因为,它一直在和我说,再见了。”心酸了很久,终于知道自己在遗憾什么。他觉得自己都不如那只乌龟,在一起那么久,到最后,都没能跟张龄南好好道个别。我们上次见面,是他带父母去香港,路过深圳。我说你不能总这么闷闷不乐。他说好多了,会越来越好。肯定要往前走的,活回忆里太痛苦了。他说去做过两次心理疏导,两个医生,两种说法一位说这段感情里,自私的是他,自卑是自私,脆弱也是。他固执的想给别人未必想要的生活,没有信任别人的爱。一别几年,杳无音讯,女孩能有多少几年用来等?最终的这一切,他保护了自己,也只感动了自己。他只取得了自己认为的所谓成功,但也许在她眼里,能不离不弃,同甘共苦才是成功,别让她在最需要的时候找不到,才是成功。一位说并不怪他,他们都没错,只是在那时,不太适合。他并没独断什么,每个选择,冥冥中都受着她的引导。他改变不了自己的性格,也说服不了自己不去悲凉、心酸。带着压力的爱并没让他强大、勇敢起来。他不可能永远踮着脚活,他有权让自己心里轻松些。我问他,你觉得谁说的对?他没讲话。我又问,遇到张龄南,后悔吗?他说一点也不,你看我现在牙多整齐.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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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雪风华海棠飞花时节,满地都是扑蓛而下的浅粉色的碎花瓣儿,穿着月白色偏襟大褂和黑府绸裤子的姥姥,用大蒲扇轻轻替她拍打着蚊子。“姥姥,”她乖巧地坐在姥姥怀里,仰起头,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望姥姥,“我想出去玩儿。”姥姥原本在教她背“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闻言眉头蓦地一皱,将她抱得死死地。“乖囡囡,听姥姥的话。现在外面太危险了,别去。”那天她也许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也许是对高高红墙外半夜的锣鼓喧天,喇叭齐鸣好奇已久。便大哭大叫着挣扎出姥姥的怀抱,跑到院门前,想要把横着别住大门的木插销取下。姥姥见状,急忙从藤椅上挪下,朝她走来。姥姥走的很快,很急,她从未见过一向沉静的姥姥会有如此急迫迅猛的模样,心里一时惧极了,哭声也大起来,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回头望。“哎呦!”突然听到姥姥惨叫一声,她一回头,正好看见姥姥扑跌在地上,鲜血从姥姥的膝盖汩汩流出,显然跌得不轻。她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回去,用力扶姥姥站起来,咬着牙哽咽道:“姥姥,我错了。您骂我吧!”姥姥怜惜地抱住她。将她的头埋在自己胸前,轻轻地抚摸着:“好囡囡,姥姥答应你,等你的父母回来了,姥姥就送你去上学堂……”她用力地拥抱着姥姥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姥姥的话和青灰砖瓦,还有红艳艳的石榴花一同,固执地驻留在她的梦境里,温暖清晰如昨日。她的姥姥名叫李凤英,原是新中国成立以前染坊老板的女儿。少女时代没吃过什么苦,会识字,还有一双巧手。后来姥姥家接待了一队军人,姥姥和其中人一个互生了情意,那个人就是她的姥爷。姥姥的娘家在她成家以后的第二年被抄了,为了养活自己的三个儿女,姥姥无奈只好去做了一个绣工,却绣坏了一双好眼睛。再后来,她的姥爷就去台湾打仗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镇里的媒婆都劝姥姥说再找一个吧,当时的姥姥还很年轻漂亮,她牵着妈妈和两个舅舅,含笑送走了所有的媒人。这一等啊,就是一辈子。直到后来舅舅告诉姥姥,姥爷已经在另一岸上成了别家,姥姥才沉默下来,没有再向孩子讲他们父亲当年的故事。可有一次,她分明见到姥姥摩挲着那张七十年前同姥爷的合影,笑着笑着,就热泪纵横。她忽然记起一句不知在哪儿见过的话:“老来不过十年萤火,爱你不过一生执着。”她的姥姥,就是这样一个固执而温和,恬淡而深情的人呐。回想起她和姥姥的因缘,也是在这样一个飘雪时节。听人说母亲从妇产医院带她回家时还不会抱孩子,用一方藕荷色纱巾兜着她,叼着两个角,拎着两个角,把一个六斤的丫头放在姥姥手上。从那一天起,她几乎从没有离开过姥姥。父亲,母亲,舅舅都下放了,而她在孩儿巷二号的那个四合院里,跟着姥姥,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飘雪时节。她的印象里有几幕影像鲜明的静照。一幕是姥姥穿着偏襟大褂,鞋干袜净,笑意盈盈地坐在床边,递给她两个橘子,拖长甜蜜的声调叫着:“囡囡乖乖上学去吧,别惦记姥姥。”现在她一伸手,还可以触到姥姥手指的暖和橘皮的凉。还有一幕是,李婆婆得痨病死去时,远在北京的父母和舅舅都在电话里嚎啕大哭。李婆婆是姥姥的远方表姐,姥姥成亲前被她的曾姥爷从乡下唤来陪嫁的。李婆婆慈眉善目,还会讲一些关于狐仙姑和长毛的故事。平时偌大的四合院里只有三人,她也未曾感到孤单。李婆婆出殡那天,姥姥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扶着棺木默默流泪。姥姥那时的模样,到现在她仍觉鲜明如昔。送走李婆婆的那天夜里,姥姥呕出了一搪瓷坛子的鲜血,自己悄悄地藏起来,从凌晨就坐在床头,整齐干净地挨着时光。等待早上她醒来了,再为她读一首唐诗。有一回,她陪姥姥一起去庭院里采白雪以煎棠梨。姥姥在前头伸手撷取红梅枝头上的腊月白雪时,身穿桃红色大袄的她就兴致勃勃地坐在屋檐下,托腮恭听姥姥讲述关于梅花的故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姥姥讲着讲着,就没有了下文,手中的雅致活儿也停下了。她不解地望向姥姥的眼睛。姥姥的目光好像随着这一方湛蓝的四角天空上流浪的风,飘得很远,很远……姥姥突然开嗓,却并不显得突兀。姥姥的歌声和着雪澌澌然融化,梅刹那间绽放盈满小院的幽幽暗香,河“扑哧”一声绽开的笑脸,如大自然的声音一样质朴纯真。洁白的素雪映照着姥姥沉静的容颜,使姥姥脸上流动的欣悦光泽更加活泼。依稀可以窥见昔日佳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素雪风华。她听不懂歌中的闽南古语,思绪却随着歌声漂洋到从未踏足的地方:荧光之森,鹿鸣呦呦。有三五白鹿立于泉旁奇石之上,目光似水;蔚蓝之海,鲲肆遨游。有成群巨鲲醉于惑人海波之中,气势如虹。只有如此奇幻的景色,才配得上姥姥这般女子的风华。以至于每当她回忆起姥姥的音容笑貌,都会轻哼起这首闽南老歌。模样娇憨,仿佛仍是当初稚童。中年心事浓如酒,少女情怀总是诗。总有一些等待,在不期然的拐角处,猛烈而单纯地撞上来。而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埋着隐约的伏笔。她与姥姥,继续着梦中的相见。六十年前的小囡囡,六十年前的红梅枝头,六十年前的腊月白雪……六十年前姥姥的那一首歌,那一个回眸。素雪风华。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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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雪风华海棠飞花时节,满地都是扑蓛而下的浅粉色的碎花瓣儿,穿着月白色偏襟大褂和黑府绸裤子的姥姥,用大蒲扇轻轻替她拍打着蚊子。“姥姥,”她乖巧地坐在姥姥怀里,仰起头,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望姥姥,“我想出去玩儿。”姥姥原本在教她背“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闻言眉头蓦地一皱,将她抱得死死地。“乖囡囡,听姥姥的话。现在外面太危险了,别去。”那天她也许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也许是对高高红墙外半夜的锣鼓喧天,喇叭齐鸣好奇已久。便大哭大叫着挣扎出姥姥的怀抱,跑到院门前,想要把横着别住大门的木插销取下。姥姥见状,急忙从藤椅上挪下,朝她走来。姥姥走的很快,很急,她从未见过一向沉静的姥姥会有如此急迫迅猛的模样,心里一时惧极了,哭声也大起来,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回头望。“哎呦!”突然听到姥姥惨叫一声,她一回头,正好看见姥姥扑跌在地上,鲜血从姥姥的膝盖汩汩流出,显然跌得不轻。她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回去,用力扶姥姥站起来,咬着牙哽咽道:“姥姥,我错了。您骂我吧!”姥姥怜惜地抱住她。将她的头埋在自己胸前,轻轻地抚摸着:“好囡囡,姥姥答应你,等你的父母回来了,姥姥就送你去上学堂……”她用力地拥抱着姥姥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姥姥的话和青灰砖瓦,还有红艳艳的石榴花一同,固执地驻留在她的梦境里,温暖清晰如昨日。她的姥姥名叫李凤英,原是新中国成立以前染坊老板的女儿。少女时代没吃过什么苦,会识字,还有一双巧手。后来姥姥家接待了一队军人,姥姥和其中人一个互生了情意,那个人就是她的姥爷。姥姥的娘家在她成家以后的第二年被抄了,为了养活自己的三个儿女,姥姥无奈只好去做了一个绣工,却绣坏了一双好眼睛。再后来,她的姥爷就去台湾打仗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镇里的媒婆都劝姥姥说再找一个吧,当时的姥姥还很年轻漂亮,她牵着妈妈和两个舅舅,含笑送走了所有的媒人。这一等啊,就是一辈子。直到后来舅舅告诉姥姥,姥爷已经在另一岸上成了别家,姥姥才沉默下来,没有再向孩子讲他们父亲当年的故事。可有一次,她分明见到姥姥摩挲着那张七十年前同姥爷的合影,笑着笑着,就热泪纵横。她忽然记起一句不知在哪儿见过的话:“老来不过十年萤火,爱你不过一生执着。”她的姥姥,就是这样一个固执而温和,恬淡而深情的人呐。回想起她和姥姥的因缘,也是在这样一个飘雪时节。听人说母亲从妇产医院带她回家时还不会抱孩子,用一方藕荷色纱巾兜着她,叼着两个角,拎着两个角,把一个六斤的丫头放在姥姥手上。从那一天起,她几乎从没有离开过姥姥。父亲,母亲,舅舅都下放了,而她在孩儿巷二号的那个四合院里,跟着姥姥,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飘雪时节。她的印象里有几幕影像鲜明的静照。一幕是姥姥穿着偏襟大褂,鞋干袜净,笑意盈盈地坐在床边,递给她两个橘子,拖长甜蜜的声调叫着:“囡囡乖乖上学去吧,别惦记姥姥。”现在她一伸手,还可以触到姥姥手指的暖和橘皮的凉。还有一幕是,李婆婆得痨病死去时,远在北京的父母和舅舅都在电话里嚎啕大哭。李婆婆是姥姥的远方表姐,姥姥成亲前被她的曾姥爷从乡下唤来陪嫁的。李婆婆慈眉善目,还会讲一些关于狐仙姑和长毛的故事。平时偌大的四合院里只有三人,她也未曾感到孤单。李婆婆出殡那天,姥姥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扶着棺木默默流泪。姥姥那时的模样,到现在她仍觉鲜明如昔。送走李婆婆的那天夜里,姥姥呕出了一搪瓷坛子的鲜血,自己悄悄地藏起来,从凌晨就坐在床头,整齐干净地挨着时光。等待早上她醒来了,再为她读一首唐诗。有一回,她陪姥姥一起去庭院里采白雪以煎棠梨。姥姥在前头伸手撷取红梅枝头上的腊月白雪时,身穿桃红色大袄的她就兴致勃勃地坐在屋檐下,托腮恭听姥姥讲述关于梅花的故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姥姥讲着讲着,就没有了下文,手中的雅致活儿也停下了。她不解地望向姥姥的眼睛。姥姥的目光好像随着这一方湛蓝的四角天空上流浪的风,飘得很远,很远……姥姥突然开嗓,却并不显得突兀。姥姥的歌声和着雪澌澌然融化,梅刹那间绽放盈满小院的幽幽暗香,河“扑哧”一声绽开的笑脸,如大自然的声音一样质朴纯真。洁白的素雪映照着姥姥沉静的容颜,使姥姥脸上流动的欣悦光泽更加活泼。依稀可以窥见昔日佳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素雪风华。她听不懂歌中的闽南古语,思绪却随着歌声漂洋到从未踏足的地方:荧光之森,鹿鸣呦呦。有三五白鹿立于泉旁奇石之上,目光似水;蔚蓝之海,鲲肆遨游。有成群巨鲲醉于惑人海波之中,气势如虹。只有如此奇幻的景色,才配得上姥姥这般女子的风华。以至于每当她回忆起姥姥的音容笑貌,都会轻哼起这首闽南老歌。模样娇憨,仿佛仍是当初稚童。中年心事浓如酒,少女情怀总是诗。总有一些等待,在不期然的拐角处,猛烈而单纯地撞上来。而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埋着隐约的伏笔。她与姥姥,继续着梦中的相见。六十年前的小囡囡,六十年前的红梅枝头,六十年前的腊月白雪……六十年前姥姥的那一首歌,那一个回眸。素雪风华。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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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去风华四月的天气,像雨中纷飞的残花,一瓣又一瓣的凋零。靠近窗子,只觉得自己离阳光更近,心中也便生出些忧郁情怀。在这段丢失自己地岁月里,我愈发举得自己远离了生活的轨道,仿佛世间的一切都在慢慢远去。它们是不会再回来的,这我是知道的,可我却无能为力。面对这一切虚幻的存在,我已经消耗了人生的重要光阴。颓废的阳光,软绵绵的落在玻璃上,厚厚的积尘平整如织,遮住了玻璃下那张憔悴的脸庞。没有人相信,我已经放弃了昨日的美好憧憬,本因为会就此结束,但每当黑夜降临,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永远的独自漫步,还有那些漫天飞舞的记忆碎片,沿着我失落的心声划破天际,带走我最后的那一份心痛。淡去风华,人生如玉。面对人生,茫然失措,依旧如孩童般。看着年渐年衰的父母,心中的愧疚感油然而生。他们只知道我不求上进,可忘了我只是迷路了。我也想醒,想从每一个梦中骤然醒来,永不入睡,可我的眼皮不住的下垂,犹如乌云吞没天空般让人无奈。耳旁,只听见脆甜的声音娇柔的呼唤着:睡吧!成为时间的永恒。我心里非常清楚,这是时间在麻醉我的七情六欲,也许在不就的将来,我就要摔入堕落的深渊,没有信念,没有希望,整日与恶鬼为伍,与鸟兽同乐。一想到这样的生活,我的脑海里便呈现出各种痛苦、扭曲的脸庞,夸张的的表情鲜血淋淋,绽开的皮肉兀自发笑,让人难免有些毛骨悚然。曾听说,长久的幻想下去,就会患上妄想症。对于不存在的东西却时时在脑海中虚拟,以求自我满足,这不就是所谓的精神和情感的分裂吗?对于这个世界,值得留恋的东西越来越少,曾经以为重要的丢弃了之后,反而让自己释怀了不少。走在人群里,跟在陌生人身后,身后又是陌生人,这样的重复难道就是人生的轨迹吗?我已经快无法适应这样的循环,枯燥乏味,只想早早的结束这一切,钻出人群,进入黄昏,进入黑夜。暮色渐浓,下班的人纷纷骑着车,或接孩子,或买菜,或回家。而我,一个末路的流浪者,慢慢地向菜市场走去。小小的菜市场,街道两旁摆满了蔬菜,一张张似曾相识的脸在人群中来回晃动,破烂的三轮车载着瓜果避让轿车,肉贩子大声的叫卖。。。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在这逼仄的人生路道口拥挤,谁也不让谁?我踏着淡泊的步子,弓着腰,吃力的钻过人群间的缝隙。再回头时,先前的一切瞬间变成了如烟往事,冻结在快乐和忧愁之间。来到一个熟悉的摊位,旁边不远处排列着几个臭烘烘的垃圾桶,虽然表面光鲜,实际上看上一眼也能让我作呕数天。地摊上,摆着常见的蔬菜,白菜,鱼腥草,西红柿等,摊主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身着一件灰色布衣,不爱说话,老实憨厚可见,和我的脾性倒相仿,每次来买菜便都照顾他的生意。时间已久,大家也就不再陌生了,都是熟悉的面孔,偶尔也会有优惠。在我看来,优惠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生活看上去平淡却充实,且闪耀着快乐的光彩。追求自由快乐一直是我的人生目标,不求富贵,但愿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微笑。实际上我是知道的,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是表面的那么风波不惊的,别人所拥有的东西一定是用什么去交换而得来的。想到此处,心里也就舒坦了不少。比之以前,自己在待人接物方面似乎有所改变,不再那么的偏执和极端了,面对有些事时更多的是去接受事实。尽管生活中认识的人都直言不讳的说我像小孩,甚至毫无顾忌的这样称呼,虽然听上去心里不大受用,但也在日常的交往中默认了这点。也许他们是对的,我的确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便是王,可以主宰万物。记得高中的语文教科书里有一篇文章题目是《我若为王》,那时我就在想:“如果我若为王,我是不是要反过来主宰曾经成全我尊贵地位的一切呢?”这个问题一直不知怎么解答,也就无限期的延迟,拖到今日方知:“我若为王,这个世界依旧不是我的。”想想从前作古的人们,有的是一生庸碌的凡夫俗子,而有的却是留名千古的英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轨迹,勿要逆天而抗命,遵从自然的发展规律,那么世间的美好,终究会在苦尽之后而来的。以前观看《阿Q正传》时,看到阿贵这样一个人物出现时,心里隐隐有些鄙视,觉得但凡蠢人朽木在到了一定时期后,都会自然而然的把自己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呈现出来。又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也就有了之后的或啼或笑,或哭或悲。片中阿贵对吴妈说要和她困觉时,虽觉得不雅,但也真实的表现出了阿Q做人的本质。在鲁迅先生的文字中,阿Q的本质就被揭示了,而其后紧随而来的便是万民合唱的一首《后庭遗曲》。倘若有人问我愿不愿意做阿Q时,或许我会说我做的比阿Q还阿Q。当然,这不排除本色出演的嫌疑。褪去名利的外衣,我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阿Q吗?我虽然没有斗胆翻墙到尼姑庵里偷萝卜,但是去摸小尼姑的秃头倒是一件天大的便宜,至于酒馆里的那些粗俗之人,他们的一生又怎能和我的断头生涯相提并论呢?我的未来是要杀头的,什么赵秀才、小尼姑的,又怎么会是我人生的部分。我的人生注定要见血,鲜红的血从脖子上喷射而出,我麻木的表情定格在兀自发笑的脸上,街道两旁站满看客,一个个伸着脑袋,踮着脚尖的观看我人生的闭幕礼。只听见咔嚓一声,这个世界静了,看客们伸直了的脖子缩回了封建礼教的龟壳。我拖着沉重的镣铐,在牛鬼蛇神的押送下,慢慢地踏过一具具行尸走肉,向人生风华深处漫进。1200字以上 高一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