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沙乡年鉴》有感
在一望无际,死气沉沉的沼泽之上,一枝树枝倒伏在上面,阴郁的天空倒映在沼泽之中,使生机显得更加渺茫。忽然,一束阳光射穿云层,在阳光之下,一群大雁好像从远方归来,唤醒了一丝生机。大雁从何而来?我们无从知晓,一种神秘感油然而生。
一座小木屋,一座庄园,一个叫沙乡的地方。神秘的自然。鼬鼠的足迹环绕左右,大雁的身姿从阴郁的天空洒下大地,河滩上大自然优美的画作,记录了百年的年轮……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使人感到自然的伟大写神秘。
与魔术不同,魔术一旦看破便会觉得毫无趣味。自然拥有无与伦比的神秘感。在探索自然的路上,你对自然了解越多,自然就越神奇,对于你更是一个更加神秘的地方。
上个世纪初期,由牛顿力学为根基的经曲物理已经将整个自然的变化几乎分析透彻了,除了“两片乌云”外,自然被局限在经典力学的框架中。然而,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相对论与星子力学横空出世,经典力学轰然倒塌。自然的变化已经被更加神秘的量子力学与相对论所取代。
自然正因为它的神秘才令人感到美丽,那些定理与定律为何存在?仿佛就像有一位上帝创造了这个有规律却又这神秘的世界,引起人们探索的欲望。
在自然界中,一切生物的行为都要遵守大自然的规矩,那股神秘的力量操控着美的、善的、丑的、恶的等等事物。人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每个生灵都会成为一位挚友。
去探索这个神秘却又很平常的自然吧!这种神秘感与大自然的规矩更能激发人们对真理的渴望。
读《大雁归来》有感
人类要证实自己对大自然的爱戴与热情,无不涉及到“敬畏”二字的。而“敬畏”中,折射出作者对自然事业发展的希冀和对自然规律平衡的沉默。这一点,在“大雁归来”井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将大雁作为自己的朋友来看待,把大雁的数量作自己的财富,这似乎让人吃了一惊。但是,这不是无病呻吟,而是作者真实想法的写照;作者希望变身为一只深埋地底的三月的麝鼠,以窥探大雁初到湖面取代了连夜赶路的疲倦的惊喜,更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沉浸在优美的幻想中,身处在对大雁习性的层层迷雾中时,他选择了沉默——为了让神和的东西神秘下去,蒙着一层透明而又轻薄的面纱,引起人们对自然保护的注意,对自然生命的热爱与赞美。
而另一种敬畏,则是完全超出了动静限制的尊懒,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纯真、诚实的感慨,是真性情形象而具体的体现,也是人类一直追求和赞扬却很少能真正做到的尊敬。利奥波德做到了。
多年之前,沙乡真是地如其名,仅是一片只有名字的荒芜土地和沼泽。他背井离乡,毅然决绝地来到这里,蒙受了多少质疑和阻难。谁能说这不是出于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尊敬,使然有人会说,他是一个自然学家,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但是,就是这一点真诚至心灵的举动,使得他出类拔萃,唤起了无数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他对自然最纯洁、最热烈的爱。
作者愿俯身为麝鼠,不仅细看了大雁,也细看了自然。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自然发现当中了,这位麝鼠,在不间断的年复一年的观察中得到了乐趣,并撰之为文,分享给我们读者了。因此,不得不说,他的《沙乡年鉴》无愧为自然文学三部曲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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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乡年鉴读后感沙乡年鉴读后感【篇一】 《沙乡年鉴》是一本描写土地与人关系的书,全书从一个荒废的、远离现代社会生活气息的农场着笔,对沙乡在不同季节呈现出的不同景象进行系列追述,刻画出一幅幅美不胜收的隽永画面:年轮诉说的历史、众雁归来、山鹬的舞蹈、如果我是风紧接着,作者将视野投向北美各地,将其花费四十多年时光记录下的一个个自然环境样本,以盛宴的形式呈现出来:沼泽的挽歌、弗兰博河、像山一样思考、加维兰之歌让我们为土地奉献的繁荣欢歌的同时,更为土地的荒废、落寞而哭泣、沉思。最后,作者阐述了人与自然、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希望人们不要凌架于大自然万物之上,应该保持谦卑之心,平等对待它们。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在享受自然的同时,却又无情地在不断破坏着这个给我们提供赖以生存的条件的自然环境,让我们原本和谐的自然环境,早已变得千疮百孔。其实,现在许多灾难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类肆意的破坏而造成的:泥石流、洪水、干旱、沙尘暴、台风再比如最近的雾霾,正是由于汽车排放大量的尾气,工厂排放废气,和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现在好了,自作自受。只要我们在生活中节约资源、低碳环保,这些灾难都是可以避免的。而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们却渐渐忘记了大自然的重要性,认为一切都是人类所应该拥有的,不断向大自然索取,却不仅不给大自然回报,还使它面目全非。其实自然不属于人类,而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大自然,人类就呼吸不到空气;如果没有大自然,人类就饮不到水;如果没有大自然,人类就吃不上食物如果没有大自然,人类就无法生存。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大自然吧!为地球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沙乡年鉴读后感【篇二】 在读《沙乡年鉴》之前,我先看了一些书评,纷纷将这本书的核心指向土地伦理。我仅仅通读过这本书一次,不敢狂妄地对土地伦理多加品评,但是对于土地的感情,我与作者, 或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却有一样的深情的热爱。读《土地伦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才读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在书的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地缘联系起来的共同体,却不只在中国才有。因此对大地的感情不是科学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很喜欢《飘》,身为苏格兰人的斯嘉丽对于陶乐庄的感情,大概无异于乡土情结。《红楼梦》里,黛玉临死时对紫鹃说的话:我的身子是干净的,送我回家去吧。就连利奥波德的灵魂回归了他一生所热爱的、并为之奔走和呼号的土地与荒野。这都是对故土的依赖。我本科是学考古的,在山东济南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龙山文化汉代宫殿遗址发掘。那半年深深唤起了我对土地的热爱和对自然的崇敬,也许我恐惧自然,是因为不懂自然,当我真正在自然中去寻找秘密的时候,我也逐渐同情起那些因为我的手铲而失去家园的泥鳅,爱上日夜看守探方的小黄狗。正如我在第二部分所说的,人类从来不是一个征服者,真正的秘密是藏在大自然里的。树的年轮和冰的痕迹告诉我这批文物的历史,深埋在土下的瓦片传递着古老的信息,古老的文明在尘埃中不声不响却带着现代科技难以解开的谜团。也许聪明的人们有一天能够到达,但愿那不是征服,而是敬畏。沙乡年鉴读后感【篇三】 现在,浮木后面暖和了,因为风儿已经跟着大雁走远了。我也想跟着大雁飞走,要是我也能变成风儿该多好。苏醒在春天,自由、快乐、漂泊。我带动云彩飞舞,像是在空中伴着小野丽莎的歌儿跳了支舞。云彩里飞出一群大鸟,拍打着翅膀飞翔,姿势之优雅,在云彩里忽隐忽现,像一面旗帜,忽上忽下,一切都吸引着我。我与他们嬉戏玩耍,朝远方飞行,最后一声大雁的鸣叫消失时,夏天的影子就不见了。秋天的脾气总不大好,夹着灰尘呼啸而过,或在森林里拍打树叶发出沙沙响声,最后像山一样静下来思考生命。十一月是树木倒下的季节,远远地,我就听到了松树的呻吟,他是大自然进化几千年的物种,是古老的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帮助他,我一鼓作气,钻进伐木工的脖子,冬天的我是冷冰冰的,他已经在松树的主干上划下了一道深深的疤痕,触目惊心。我带动枝叶摇摆,制造更大的风浪,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伐木工懊恼地离去,放弃了今天的作业。一天天如此,我的能力却在一点点减弱,守护了一个冬天的松树林终于等来了春天,而我却要永远沉睡在这里,等下一缕风来唤醒。如果我是风,我不后悔。不后悔对自然的爱,对绿色的向往。小时候,我的故乡还是个小山城,四面环山,山是青黑偏绿的,江南也是一片荒草地,晚上有繁星,江水碧绿。我常去探访山林,与溪水游戏,享受这闲来之乐,山川之美。我拂过柳芽儿,溅起水波澜,轻巧地唱出美妙的音韵。渐渐地,工业愈加发达,人们走上了社会发展新道路,大荒地被改建成高楼,隐约有难以触及的威严,我无心再歌唱舞蹈。飘荡了很久,我也从清纯的晚风变成了污浊的臭气,我不再去树林游戏,我会抹黑了溪水,我会给绿树带去烟尘,一切都变了。如果我还是风,我也不后悔,看到绿色犹在,山川犹美,自然犹存,这就是我的精魂。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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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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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乡年鉴》读后感在读《沙乡年鉴》之前,我恰好看了一个叫做《地球公民》()的片子,它描述了人类是如何为利用动物而制定出工业化的标准,去饲养、屠杀这些于我们同为“地球公民”的生物们,以及用它们去做科学实验。片子里面充斥了血腥和悲惨的场景,动物们狭小的生存环境、濒死的哀号、被烧焦的皮肤……这部片子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其残忍,因为残忍在影像世界里并不少见,而是我自己对于这些事情的无知:我对于餐桌上肉的来源,只能够追溯到它在超市里的形态。还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在乡下见到猪的惊奇和兴奋;至于杀猪,就只有大学时在安徽的村落里写生的时候,远远听到过它的哀号——死亡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种媒体上的符号。我们和自己的食物是如此之遥远,乃至于我几乎认为肉和会动的生物是两种意义上的东西,之间只被某种“传说中”的联系牵在一起。《沙乡年鉴》中写道:“人们在不拥有一个农场的情况下,会有两种精神上的危险,一个是因为早饭来自杂货铺,另一个则认为热量来自火炉。”我毫无疑问已经深陷于危险之中,如今的危险甚至已经不是来自杂货铺和火炉,因为这两件事物也不多见了。食物来自餐桌和食堂,热量则源于空调和暖气。“我们迷恋工业供给我们的需求,却忘记了是什么在供给工业。”可是工业给我们带来的舒适,是否让人的生活更加愉快?这种只知盘中餐的生活,这种和自然充分隔绝的生活,是不是比另一种森林里与野兽作伴的生活更为幸福?我很难给出肯定的答案。《沙乡年鉴》所描绘的世界,和《地球公民》中的那一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里,作者以自己的视角和优美的笔触,来描写了他对自然的观察;在这些文字中,字字句句都充溢着宁静与快乐。这些快乐又是如此轻而易举地沁人心脾,让我产生共鸣。这种快乐的本质是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只是在一旁静静观察,而正是因为这种无知,快乐才会更为特别和巨大。而当观察带来知识和规律的时候,当知识从无到有、由内而外从天而降的时候,它又远比那些不得不记住的知识美好。然而一个奇怪的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这条更为幸福的路上行进。人的心中似乎同时住着天使和魔鬼,在爱自然的同时,更乐于去征服它。随着征服和满足到来的是更大的空虚,人在实现自己所有梦想的时候,恰恰是最痛苦的时候,因为没有什么值得憧憬了。——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条总在“向上”的世界会走向何方,依然坚定不移地超越着自己。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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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乡年鉴读后感大自然这个进化的生态系统,在其从古至今的进化过程中,创造了成千上万的物种,滋养着生长在其中的无数生命。这其中包括我们人类。大自然不是为人类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不是因为人的判断才有了价值,相反,它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着并且创造了人类,人类历史只是自然历史的很小一部分,只是大自然进化过程中一个产物。我们不能只利用大自然为我们服务,把大自然的价值当作它对于人类的义务而忽略、损害其固有的、客观的权利,特别是其健康、有序、自然运转、循环、进化发展的权利。一旦大自然丧失了这种权利,人类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存权、各种经济政治权利等将随之丧失,将变得毫无意义。而让我们痛心的是,现阶段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成为世界性公害。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目前全世界有10亿以上人口生活在污染严重的城市,而在洁净环境中生活的城市人口不到20%。全世界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缺少安全用水,每天有数以万计人的死与水污染有关,食品中毒事件经常发生。由于自然资源非正常利用,异生型人工自然物的大量滋生,干扰了自然生态的正常演化,破坏了整体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通过放弃或改变现有那些错误的发展方式拯救地球家园,人类遭到的报应将不堪设想。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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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乡年鉴》读后感《沙乡年鉴》是一本奥尔多·利奥波德所作的书籍,写了作者在常人世俗简单想当然的想法外对大自然的记录,他是一位美国著名的理论学家,科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者,环保先驱人物,保护野生生物之父,“美国野生生物管理之父”,被称为“美国的先知”,被称为“一个热心的观察家,一个敏锐的思想家,一个造诣极深的文学巨匠。”看完这本书感觉说要写读后感是比较困难的,不知道怎么写,也许是因为我看的不够认真,感觉零零散散的貌似的确没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我却想起了一个上次在阅读理解还是哪里遇到的,也许是课时上的,名字叫《给泥土洗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讲的是英国建设体育场还是什么东西,要占很大土地,但这块地上的土壤并不干净,照“常理”来讲是挖去别处再把那里的净土运来,但这次英国人没有这个打算,他们花费了巨款给泥土筛选过滤,而后再清洗,排除有毒物,诸如电池神马的。这点我想是做的很对的,至于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因为百度上面复制说到了他是一个环保主义者,还有著名的土地伦。里面我看见了,最可怕的想法就是——认为粮食从杂货店出来,热量从火炉里出来。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土地,没有良好的土地也就没有粮食也没有树木也没有木炭也没有热量,所以土地是一切生命的起源,也是生命的保障,最近学过土壤的形成,者往往需要几百年来能形成一厘米厚的土,种种土壤危机和环境的破坏都把矛头指向了人类,英国人的做法看似很愚蠢,花钱不讨好,不仅费钱还费时,事实上并非如此,不要等到你出门一跤栽在沙坑中才知道土壤的重要性,才意识到要保护环境,所以把,和很多地方一样,保护环境材质当前的头等大事!所以我想《沙乡年鉴》被称为“美国资源保护运动的圣书”也就不足为奇了。6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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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乡年鉴读后感在读《沙乡年鉴》之前,我先看了一些书评,纷纷将这本书的核心指向土地伦理。我仅仅通读过这本书一次,不敢狂妄地对土地伦理多加品评,但是对于土地的感情,我与作者, 或是古今中外的人们,却有一样的深情的热爱。读《土地伦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才读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在书的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以地缘联系起来的共同体,却不只在中国才有。因此对大地的感情不是科学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很喜欢《飘》,身为苏格兰人的斯嘉丽对于陶乐庄的感情,大概无异于乡土情结。《红楼梦》里,黛玉临死时对紫鹃说的话:“我的身子是干净的,送我回家去吧。”就连利奥波德的灵魂回归了他一生所热爱的、并为之奔走和呼号的土地与荒野。这都是对故土的依赖。我本科是学考古的,在山东济南进行了为期半年的龙山文化汉代宫殿遗址发掘。那半年深深唤起了我对土地的热爱和对自然的崇敬,也许我恐惧自然,是因为不懂自然,当我真正在自然中去寻找秘密的时候,我也逐渐同情起那些因为我的手铲而失去家园的泥鳅,爱上日夜看守探方的小黄狗。正如我在第二部分所说的,人类从来不是一个征服者,真正的秘密是藏在大自然里的。树的年轮和冰的痕迹告诉我这批文物的历史,深埋在土下的瓦片传递着古老的信息,古老的文明在尘埃中不声不响却带着现代科技难以解开的谜团。也许聪明的人们有一天能够到达,但愿那不是征服,而是敬畏。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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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沙乡情逸——沙乡情沙枣花开的季节里,漫步在田间小路,幽幽的香味扑鼻而来,鸟儿嘤嘤咛咛的歌声让我瞬间忘记了一周以来的所有烦恼,沉浸在这美好的气氛里。水渠旁沙子堆了好几堆,远处眺望,小小的沙丘上布满了点点星星的绿色,芦苇摇曳着,沙沙地奏出银铃般的乐曲。走在沙子中总比马路上费事的多。太阳遮住半边脸的时候,赤脚走在沙子上,脚下暖烘烘的。以前书上提到过沙浴,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沙子可不可以。挖了一个大坑,躺在里面,上面再覆盖上一层薄薄的沙子。太阳已经不再似中午那般毒辣,躺在里面,却仍暖暖的。没去过南方,或许,我无法享受南方沙滩上的沐浴。但躺在家乡温暖的怀抱里,享受着家乡的温暖也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温馨的享受吧!渠里水流的很急,绿绿的。渠旁的柳稍触及水面,激起阵阵涟漪。哗哗的水声冲击着阀门,也冲刷着我心中的不满与悲愤。儿时,每次灌溉后,沟沟壑壑中总有些小鱼儿在游。水稍浅时,和小伙伴们脱掉鞋,在小水洼里抓鱼儿。每次回到家,总可以抓满满一玻璃瓶的小鱼,但到第二天,便所剩无几了。这时,小猫总是可以大饱口福。那些小鱼儿总惹的它“喵喵”直叫。很是快乐。总喜欢静静呆在那些沙丘上,喜欢站在那里看不远处村镇的房子﹔喜欢在有烦心的事的时候站在上面﹔喜欢快乐的时候,去向他诉说﹔喜欢他的广阔,,喜欢他的沉默。我热爱着他,依赖着他。我向往外面精彩的世界,但我仍爱他的一切。因为是他孕育了我,孕育了我的沉静,孕育了沙乡的文明,也孕育了我对沙乡的感情。他的一切,让我陶醉其中,我爱他,,爱他的一切。5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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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有感这期语文报编的十分精彩,令我最陶醉的是1版的<<对手,你好>>。它虽然很短,但十分精悍,作者还写出了他对对手的想法,并用了狼羊等例子充分说明了对手存在对自身的可贵,但是,我认为:1。狼吃羊的例子是自然的循环,是不能改变的,不足以说明对手的可贵性。因为,用鞭子躯赶羊,从而达到运动和用药治疗羊的疾病也未尝不可,这样既可以让年老的羊安享晚年也可以让死去的羊不会影响自己的子孙们,也可以减少损失,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 2。七国称雄是古时候封建帝王为了自己的穷奢极欲而发动了血腥的战斗,因此而民不聊生,难到对手是建立再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东西吗?不!! 3。例子3是拳击手因为骄傲而走向死亡,这也只是个人思想的,一个人不等于全人类呀!!我想:生活中还是什么方面,只要,自己做好了自己的,自己认真些,成绩自然而然就上升了,只要进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就行了没必要和别人去比,因为,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两个不同的人,尽力了比不过他也没办法,毕竟自己已经进了最大的努力了,也不比去听别人(成绩好的人)对你的冷嘲热讽,公道自在人心!只要勇往直前的努力,何愁大事不成?!对手只是信念!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正确的,也许人家是有天赋,但你的精神却没有输给任何人!对手是没有的,只是一种心态,而我们要相信努力,而不是斤斤计较”他的分数比我高了多少。只有时时刻刻都保持努力的心态,有何不可能获得成功?!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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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今年暑假,爸爸从书柜里找出一本红色书皮的书,我很好奇的问到:"爸爸,这是什么书?好看吗?"爸爸跟我说:"好看,而且有你成长中需要学习的道理!好好看,看好了告诉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什么道理!"奥斯托洛夫斯基,苏联作家.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保尔柯察金的年轻少年.他勇敢,坚强,孝顺,而且富有责任心.保尔从小在艰苦的环境里长大,当过洗碗工,做过苦力,在成为一个光荣的军人后,他勇敢的战斗.在好几次战斗里负伤,差点献出宝贵的生命.不过保尔没有放弃,身残志坚,意志坚强在战争中的那些日子里,保尔柯察金几乎全身瘫痪,后来又双目失明,黑暗里,保尔曾经想过自杀.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说:"我要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保尔在临终前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战斗保尔的妈妈是地主家的厨娘,爸爸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家里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保尔在艰苦的环境里,逆风成长,练就了坚强的性格和不屈的意志.想想我们,在家里衣食不愁,养尊处优,要什么有什么!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非常疼爱,有时候可以夸张的说是溺爱.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没有体会到艰难日子的苦处,所以也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要像保尔一样,不怕吃苦,努力学习.磨练自己坚强的意志,激发出自己身体里的潜能,在人生路上射出自己光耀的人格魅力.加油吧.殷钰宁!!!!殷钰宁江苏省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四(4)班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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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罗斯福》有感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罗斯福》。这本书讲述了罗斯福的一生,有快乐,有痛苦;有成功,有失败......罗斯福的全名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生于美国纽约赫德逊河畔的一个荷兰裔家族,从小生活条件就很好,富裕的生活使他自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长期随父母在欧洲旅游使他从小就见多识广。加上他天资聪颖,学生时期就显得卓而不群。长大以后,他如愿考进了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高质量的教育给他以后的前进道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毕业后,他就涉足政坛,由议员做到助理海军部长,纽约州长,直至美国总统,可谓一帆风顺。在罗斯福上任之前美国经济正陷于崩溃的边缘,人民在呼唤:“我们需要新政。”罗斯福一上任,就迅速调整政策,施展手段,短短的两个星期,美国就大变样了,人们看到了未来。二战爆发后,罗斯福又走向了世界。他率领美国人民和军队,同残暴的法兰斯政权展开了搏斗,为战争的胜利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砝码。人类和平与正义的胜利,美国和罗斯福功不可没......最后,罗斯福死于严重的脑溢血。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罗斯福那伟大的一生。罗斯福是一个公平而又坚定的人物,他用自己的努力,为美国百姓建立了不朽的功绩。罗斯福已经去世半个世纪了,他一直被世人所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的四连任总统,他那无以伦比的胆略和智慧,会被人们所铭记的。5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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