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小说:行走在路上_3000字
9月30号晚上在杨小婷那里歇过,1号早晨早早的来到车站,一辆开往博斯坦的客车正准备出站,迎上去问,答说是第二辆,已经坐满了。
“今天还有车吗?”
他摇摇头,摇上车窗,开出站去。我回头宣告我们来迟了一步。杨小婷摆摆手,指着身边一位女乘务员:“不是,她说还有。”乘务员点点头,指了指售票大厅:“去那里买。”我们慌忙跑进大厅,看墙上的发车时间表,却只看见一个博斯塘,写明下午1点钟发车。好容易排到我们,一句话就被打发了:“没有了,今天都没有了”,大家一阵沉默,波拉提高叫一声:“走,我们自己去站里看,这里跟乌鲁木齐不一样,先上车再买票,人满了就走,咱们去看看还有没有车,有车就上。”
站内站着好多学生,一辆去恰哈的车已经坐满,临发车又从车内抛出好几个女生,上前一问也是去波斯坦的,大家顿时有了希望。
“今天学生放假,这么多人没走,肯定有加车。”
我们拒绝了两辆揽生意的出租车,站着吃谢佳慧带的石榴,聊别来无恙。秦帮兴来电话:“其实博斯坦根本算不上昆仑山,从博斯坦到昆仑山还有一百多里路,到了博斯坦你们还得自己雇车赶路,不然只能爬爬周围的小土包而已,我们是不去了,你们去吧!”
挂了电话,我拍着波拉提的肩膀:“波拉提,博斯坦去昆仑山还有一百多里路吗?”
波拉提眨眨眼睛:“我不知道啊!”
今天走不走的成还不知道,天色又阴,过了二十分钟有人嚷叫:“如果走这么远,只是去爬土包,太不值得了!”
“其实我是想让大家去郎如的,我和波拉提去过,那里有个水库漂亮极了,那里也是昆仑山山脉,是不是波拉提?”
波拉提点点头。
程景楠叫起来:“我的老天爷,刚从和田赶到策勒,这么快就要回去吗?”
李斌说:“算了算了,已经到这里了,就去博斯坦吧!”
谢佳慧用她丰富的想象力展望着:“那咱们先去博斯坦,博斯坦是朱坤红还是刘志?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就买点菜在那里吃午饭,给刘志改善改善生活,晚上咱们不在那儿住,到山上搭帐篷,在帐篷里挤一晚上,我带着手电呢,大家可以打打扑克,哇!真是太美好啦!”她一拍手:“就这么决定了!快给刘志打电话告诉他我们要去,刘志知不知道我们要去看他?波拉提。”
波拉提打个哈哈:“应该知道吧!我只跟朱坤红打过电话,朱坤红应该跟他说了吧!”
我说我给他打个电话,杨小婷问刘志的电话通着呢?一直打不通。我说我给他们点的一个人打,上次他用这个号打给我的。
打电话过去,对方说刘志不在宿舍,回来之后再告诉他。吴亚楠笑说刘志一听这么多人要来可能要吓疯了,我说直接就跑山里去了,你们爱咋咋地吧!大家笑。杨小婷说起中秋节聚会打电话通知刘志,电话那头只听刘志大叫:“哎哎,你们不许赖啊!上一把我明明赢了,你该欠我四块。班长班长!你等下啊,这面儿正忙着呢,待会儿我给你打过去……”接下去就没声儿了。谁说刘志现在猛地很,听说有一天晚上炸金花赢了四十多块,大家听了,一片哗然,就在一个月前刘志还跟杰华晓森一毛一毛斗个不亦乐乎呢!
闲聊一会儿,手机响了,刘志战战兢兢的问:“老曹,你要到我这儿来吗?”
“我们六个。”
刘志咳了咳:“哪六个?”
“波拉提,谢佳慧,李斌,程景楠,吴亚楠,我。”
刘志叹道:“哎呀!你们没事,来这儿干吗呢?”
我笑:“看看你嘛!”
刘志发作道:“看什么看嘛!”然后痛下决心:“好!快到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好,就这样,挂了啊,再见。”
一辆汽车从我们身旁滑过:“博斯坦!博斯坦!”
车子在墙边树前停下,司机下车:“班车已经没有了,我这是加车。”
“车票多少钱?”
“20。”
我说大家快上车。司机打开行李箱,我说我们的行李可以放车上,司机说可以。等我们占了座下车,谢佳慧问司机:“师傅,去博斯坦多少钱?”司机狡狯的笑:“二十五,加的车。”然后就朝车站大厅去了。去博斯坦的孩子们,沿路很远的几个乡的孩子们也涌了过来,挤上车放下行李,隔着窗子好奇的看我们,谢佳慧活跃气氛:“孩子们,我们说好了就给他20,好吗?”女孩子们兴奋地点头,“剩下来的钱你们可以留着买棒棒糖吃,好不好?”孩子们一起笑了。
在车上坐不几分钟,收了钱,买了票,车就开了,我跟身边的一个维吾尔小姑娘聊了起来:“你们十一放假回家吗?”
“是的。”
“放几天假?”
“三天”
“只三天?你们是几年级的学生?”
“高三的”
“双语班吗?”
“不是,普通班的。”姑娘指了指后座两个女生,“她们是双语班的。”女孩子们礼貌的向我点点头。
“你汉语讲得很好。”
“是吗?”她眼睛一亮。
“是的。”
她满脸堆欢。
“博斯坦有山吗?”
“山?有!有!”
“是昆仑山吗?”
“昆仑山?”她作文皱了皱眉:“没有。”
“那就是只有一些……呃,土山,土山吗?”
“土山?你说的是土丘吗?那不是山。”
“哦!那就是说你们那儿有石头山是吧!”
她欢快的点头:“是的,是的!”
我大声告诉大家:“博斯坦有山,有山!”
“博斯坦有狼吗?”
“狼嘛!”她笑了笑:“没有。”
我笑了笑,说我是支教老师,我们办公室有个叫美合日妮萨的女老师,家在策勒,她们每年夏天都到博斯坦度假,“博斯坦是不是特别漂亮?”
姑娘一脸自豪:“特别漂亮,博斯坦的汉语意思是鲜花盛开之地的意思,那里的草原很美,羊都是一只一只排着队走,是的!排队。”
“你们家养羊吗?”
“养的,我们家也种地,也养羊,还有马。”
“也养马吗?”
“是的。”
“波拉提!”我叫道:“她们家也养马的。”
“他是哈萨克族小伙子,阿勒泰的,家里养了很多马,波拉提,你们家有多少只马?”
“二十多头。你们家呢?我们到博斯坦可以骑马吗?”
小姑娘说:“我们家没有那么多。现在不能,马在山上呢。”
“你爸爸在山上放牧吗?”
“没有。”
“那你哥哥在?”
“没有。”
“那谁在?”
“没有人,就放在山上,过一段时间去牵回来就行了。”
看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我想起我的那些女学生不确定的命运:“你要上大学吗?”
“要上的,我要考医科大学。”
“医科大学吗?你要当医生吗?”
“因为,博斯坦的医生很不好,所以我想当医生。”
“噢!”我心一动:“那毕业以后要回博斯坦吗?”
姑娘一愣,好像我问了一个多么奇怪的问题呀!“当然啦!我非常高兴我的家乡。”
“不留在城市吗?不留在乌鲁木齐吗?”
“不。”
我拿眼看李斌。上一届支教老师汇报演出,有一位女生说她尽量帮助孩子们,教她们汉语,给她们讲外面的世界;她希望孩子们能走出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李斌觉得她很虚伪,后来就写了一篇文章说要是你想奉献,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中国,要是你热爱孩子们,五十六个民族的哪一个孩子都是中国的孩子,外面的世界!不要拿外面的世界装饰你的窗子,为什么你认为这些孩子们渴望的就是外面的世界,你生活在“外面的世界”,你热爱这个世界吗?如果你想奉献,那就去做吧!如果不,那就闭嘴吧!这个世界已经够喧闹了。
当时我受不了这篇文章的口气,简直像是人类的导师在教训愚昧的众生。跟他谈起对文章的看法,他直截了当的说:“你愿不愿意一辈子呆在南疆的农村?那就行了,不用再说了!”我说你对每个人的要求已经达到抽象的的水准了。
“像这样,半年换一批老师,刚习惯一个老师,就换了一个新的,你说有什么用,如果你是这些孩子,你会怎么想?”
我说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我们学校每年都会有支教老师,内地的高校也有学生来,他们每年都会有大学生老师,影响肯定有,但是不会像你所说的是决定性的。
这个分歧我们始终搞不拢,因为他有两个坚定的信念:
1、人性都是自私的。
2、大学生应该到农村去。
为什么我们问到每一个孩子的理想,他们都会说教师、科学家、警察、医生,为什就没
有一个孩子想去做农民,这是我们教育的悲哀。他希望有一天中国的农民能跟大学教授不卑不亢的谈话,那时候中国才算有了希望。
其实我是非常赞同这两点的,但是把这两点捆绑到一起,不正是一束矛盾吗?我个人就是一束矛盾,我无法解决这个矛盾。
他对于“外面的世界”还有一个观点;他认为这是“外面的世界”强加给一种不同于“外来文化”的“土著文化”的强盗逻辑,“土著文化”自有其幸福家园,自有其不渝信仰,不用你来聒噪;自生自灭是宇宙给予每一种生态文化的权利,给这些孩子们灌输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一套东西,就是在逆天行事。
对于这一点,我总觉得不对,但是李斌往往把一个实际问题放到他无限拔高的抽象思想体系里阐释,你如果要击垮他,只能用具体的例子就事论事,而那时候,我还没有由实践得来的具体例子。
到了南疆之后,我渐渐明白了该怎么回答他,在杨小婷厨房的帐篷里,我告诉他:这不是外面的世界和山里世界的问题,这不是两种文化谁吞并谁的问题。孩子们渴望的并不是外面的世界,他们渴望的只是知识;他们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想了解城市文明,不是要逃离什么,而只是对知识的渴望,而知识本身是没有文化偏见的。你可以问问孩子们,他们上大学是不是为了进入外面的世界,他们是要回去的,他们热爱他们的那片土地,热爱那片土地上的人们。我们支教老师不是“外来文化”的传教士,我们带给他们的只是知识,他们渴望的也只是知识,——当然,如果你懂维语,你们还可以得到彼此都渴望的一份伟大的友谊;这根本不是文化侵略,丝路上传输的只有知识,如此而已。
初二小说:三秀才斗酒_1000字
榆次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张秀才,王秀才,李秀才在一块儿喝酒,喝了一阵子,他们确实喝不动了。张秀才就说:“这样吧,我们每个人说一个谜语,谁答不上来,就罚酒一杯!”另外两个秀才都赞同。
张秀才,一手端起酒杯,摇头晃脑的说道:“综合门市,是什么呢?”说完,把目光投向一旁喝得微醉的李秀才。李秀才早已喝的脸通红,满嘴都是酒气,他靠在椅子上,听着张秀才说谜语。他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呃……”张秀才见他答不上来,便指了指他面前的酒杯。“好吧!我干了!”李秀才爽快地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李秀才喝了这杯酒,并不服气。指着旁边的张秀才和王秀才,嘴里叨叨着:“我答不出来你俩的,那我在问问你俩,看看你俩能答的出来吗?”
张秀才听了,一拍大腿:“得嘞!问什么?你尽管说!”说着,向着王秀才一使眼色。王秀才马上从袖口抽出了一张小纸条。只见李秀才眼睛一亮,背着手站了起来,一边踱着方步一边问道:“四方来合作,贡献大一点。”张秀才趁着李秀才不注意,眼珠向纸条上一溜,顺口答道:“器!”
李修才一下子怔住了:“这张秀才知识可真够渊博的!”他垂头丧气地坐回座位,端起酒杯,无奈,又是一杯下肚。
此时,天色已晚。月光朦朦胧胧的,像一层银霜,轻轻柔柔的洒作文在万物身上。家那李秀才,喝的已经双眼迷蒙,看东西也模糊不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在看王秀才,张秀才两位秀才,吃着茴香豆,在一旁摇着蒲扇。
李秀才一拍桌子,大吼一声:“我就不信你们能猜出这条谜语!一口吃掉牛尾巴!是什么?”张秀才想了半天,摸了摸他那光秃秃的脑门儿:“还真把我给问住了!”说着,端起酒杯,一扬脖,干了。“该我啦!”王秀才“嘿嘿”一笑,说道:“四个人搬木头,是什么?床前明月光呢?”李秀才,此时已经喝的昏昏沉沉了,哪还能思考呢?口打一唉声,断断续续的说道:“不能喝啦,我不能喝啦!再喝我可就趴下了!”
“兄弟,我自罚一杯吧!”看到李秀才的“可怜样”,那两位秀才到还有些同情。他们连饮了好几杯,却还是没有醉。奇怪了!李修才自言自语道。:“为什么他们老是不醉呢?”其实,那酒壶有玄机。上装的是白水,而下面倒着的是纯酒。李秀才还不依不饶,接连问道:“皇上新衣!石达开!格外的大方!说出来呀!”见李秀才昏昏欲睡,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掰开腮帮子,狠狠的猛灌一顿。然后仰天大笑,和王秀彩一起走出了酒馆。
在看那李秀才,浑身恶臭,全身缩成一团。昏睡了过去。他的口里一直吐着白沫,店小二忙走过来,一拍他的肩头,说道:“客官,该付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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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梦_3000字(一)我叫小辰,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我有一个梦想,有朝一日要做一个属于自己的梦。什么?我知道你很吃惊,但是我活了十八年,确确实实从来没有做个一个梦,每次听到班上的同学们津津乐道昨晚在梦里和小怪兽激战,或者与自己的女神私会,我都会羡慕不已,凭什么他们睡着了的世界还那么精彩,我只能闭眼天黑睁眼天明……这我就要有小情绪了,上帝啊,哪怕赐给我一个噩梦也好啊!回到家,妈妈问我,今天怎么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我说,妈,我想做一个梦。妈说,天天不学习都在想什么呢,早点洗洗睡吧!我默然。不过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似乎上帝听到了我白天的祈愿,晚上我发现,自己的身子居然升到了空中,哇!我兴奋的掐了掐自己,不疼不疼,一点也不疼,老子活了那么久终于做了一回梦啊!我开始手舞足蹈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然而五分钟后,我便消停了,这个梦真的是太简陋了,我就是漂浮在半空中,然而其实什么都没有,好无趣哦,人生第一个梦居然是这样子的,现在的我比较想醒过来了,不过,我突然看到远处是我的室友大树,他在一个圆圆的球里,正和她心爱的姑娘手拉着手唱歌跳舞,我悄悄地“游”过去,我发现有一个窄窄的梯子可以通向他所在的那个球,我这才明白我并没有做梦,我只是可以自由地出入别人的梦境。出于恶作剧的心理,我蹑手蹑脚地进入大树的梦境,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待到大树准备和他的女神拥吻的时候,冷不丁向他们中间扔上一块小石头吓了他们一跳,又疯疯癫癫地离开了他的梦境,一不小心就破坏了他的春梦呢。从那以后,我经常在晚上自由地出入不同同学的梦境。咦,那不是我的死党波波吗,瞧他那点出息,居然在梦里梦见自己因为尿裤子被妈妈打屁股,我捂着肚子,笑的浑身颤抖离开了他的梦境;另一个室友蓝枫就完全不同了,在课堂上被英语老师骂的和乖孙子一样的他在梦里正揪着老师的领子揍他:“你不是很厉害嘛,你有本事再凶我啊,我英语就是差你能拿我怎么样?”我轻轻一笑离开了他的梦,毕竟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就没有人的梦更加有意思嘛,对于一个梦境旅行者来说,找到一个有意思的梦似乎是一个不错的追求。(二)我叫小谢,我可没有看上去那么普通,因为我是一个造梦师。什么?不要惊讶嘛,没有听过不代表没有它的存在嘛。在白天我是一个平凡的不引人注目的女孩,但是在晚上,我就是自己城堡里的最尊贵的公主,我可以自由的在自己的梦境里添加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晚上我可以自由的把校足球队队长“塞”进我的梦中,那185的个子,还有那英俊的脸庞,简直是全学校女生的男神啊,在白天,他可是正眼看我的时间都没有的,嘿嘿,现在让他手捧玫瑰站在我的面前,然后单膝下跪来追求我,嗯,追求我的场景总得浪漫一点吧,我大手一挥,在他的身后出现了蓝天白云,城堡花海,森林溪流……这回才像话嘛,看着他深情款款的样子,又叹了口气,毕竟这只是一场梦,也罢,于是我无视了他炽热的眼神,一巴掌把他扇进了河流里,变成了一只落汤鸡,要知道,我可是你这辈子都得不到的女人。玩够了,我又思考了一下,变出了我爱吃的芒果慕斯,巧克力蛋糕,草莓火龙果,还有爱喝的芒果黄桃酸奶,这才是生活嘛,对了,怎么可以少了我最爱的史迪仔呢,于是我开心地躺在自己制造的大森林里,横躺在草地上,翘着一只腿看着蓝天白云,吃着蛋糕,和史迪仔一起玩,好惬意的梦哦,真的不想醒来呢,不过,那棵树后面好像有个我认识的人呢……好像,是同班的小辰?可是不对呀,我没有把他放到我的梦境来呢……(三)当我进入到同班的小谢的梦境后,从此我开始对其他人的梦境毫无兴趣了。这个丫头白天看上去普普通通,没想到梦里的场景规划得如此精致,看到足球队队长向她求爱的那一幕真是忍俊不禁:果然这是每个女生的梦想呢。我比较惊叹的是小谢可以把自己梦里的背景布置的如此的精致,就像自己设计的一样,大概只有我的出现是一个小意外吧,我悄悄地躲到了一棵树后面,却意外的看到她一巴掌把她的男神扇进了河里,我忍不住笑弯了腰,这个丫头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呀!从那以后,每个晚上我都固定的来到小谢的梦里,看看她今天又有哪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的她是个女侠,双腿盘起,双手合十,不一会儿脑门上开始冒出阵阵白气,然而这一阵阵白气慢作文慢的慢慢的飘上了天空,居然瞬间烤熟了一只从天上飞过的鸽子,鸽子掉了下来落在了小谢的脚边,她居然随身拿出了柴米油盐就开始给鸽子调味,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有的时候,她懒懒的躺在地上不愿意起来,想象自己是一只长长的贪吃蛇,在地上爬呀爬,撞到了墙“哎哟”一声,又开始慢悠悠的往回蠕动;更多的时候,她的梦里总是会有一只她最爱的史迪仔陪着她一起玩耍,那开心的样子和白天在众人面前高冷的她完全判若两人;有时候,她牵着一只可爱的狗狗,然后任它在草坪上撒欢,一会儿居然把它丢了,然后叽叽咕咕念了个咒语,找来一堆男明星帮她一起寻找丢失的狗狗,我哑然失笑,果然女孩子的世界还是比较难懂啊。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似乎还是可以算半个知道她内心世界的人,因为她的梦境真的太有意思了,所以在白天我看到她的时候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时候她就会一脸莫名其妙,用关爱傻子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质问我为什么笑,我又不能告诉她我去你的梦里看过了,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没事没事,我今天心情好。”她也白我一眼,真是个傻逼。我心想,唉,你要是知道我笑什么,你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四)最近小辰在白天总是莫名其妙的盯着我笑,我俩又不熟,真的是莫名其妙,不过最近晚上造梦似乎总感觉有个奇怪的东西混进了我的梦里,有点像小辰呢,难道真的是他?大概是个幻觉吧,不过小辰这样莫名其妙的笑反而使我们之间突然熟络了起来,我们开始天南地北的闲扯,聊的话题也越来越丰富,不知不觉也说起了自己的梦想。我一直希望自己的未来是个摄影师,偏生妈妈强烈反对,她一直希望我去学金融,以后有一个铁饭碗,我没有办法反抗母上大人的意志,只好在梦里默默反抗,我造出撒哈拉大沙漠,亚马逊森林,埃及金字塔,还有各种各样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名胜,我喜欢完美地配置它们的光与影,然后徜徉在自己构造出来的仙境中,同时为了验证有没有奇怪的东西混进了我的梦里,我还时不时的让某一块地方消失来看看,不过却什么也没发现。我把这些告诉了小辰,他平静地笑了笑,一副什么都了然于胸的样子让我有些不爽,当然他也认真的安慰了我,毕竟我们也算是志趣相投了,他告诉我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梦,我又给了他一个白眼,神经病吧……(五)我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小谢,同时也在她的梦里练就了一身隐藏自己的本事,在她往回一看使某块地方消失的同时,我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就地一滚换个地方躲藏,我看到她的梦境里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美景,那些光与影的比例让我看得如痴如醉。在白天,由于我偶尔对着她莫名其妙的笑,我们也渐渐开始熟络起来,她告诉我自己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摄影师,我想了想那些美如画的梦境,一脸心知肚明的样子,认真的告诉她,你一定会是一个好的摄影师的,真的。她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的?我使劲地咽了下口水,猜的咯。她又骂我傻逼……我没有勇气和她告白,我觉得自己和她差的太多,我只敢告诉她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梦,然后又被骂成神经病。她的家境、出身和天赋我都不具备,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底气去追求她,而且马上就要高考了,也没有多少心思容我去想别的了,还是就做个朋友好了,在她梦里默默守护着她,偶尔她一夜无梦,坐在她的枕边,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的心头也会莫名地欣喜。只要她天天都这么开开心心的,我也就感觉很幸福了,哪怕我只能在梦里默默地陪着她。(六)小辰这个白痴,居然吊在我梦境里的悬崖上不让我看到,哪知道我在对面的山崖上放了一大块镜子呢,终于弄清楚了,这些年一直默默陪在我的梦里的人就是他,感觉现在做梦没有他的陪伴真是有点不习惯呢。刚刚高考完,正巧,我又看到了前面那个瘦削的背影,就是小辰,他是不是低着头,想着从此要见不到我了呢?(结束)“嗨,小辰!”“嘿,小谢,今天…阳光不错”“你准备报考什么大学?”“嗯…X大,你呢?”“那我也报X大吧!”“啊?!小谢,这…”“我也不知道这些年我抽了什么风,天天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你这个傻逼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面,我怕今后的日子里没有你我会不习惯自己做梦。”女孩的下巴微微扬起,眼睛里透着一丝狡黠的光亮。此刻,阳光正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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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路上沉寂了许久,转身的一瞬间就成了一阵风,吹面不寒,只是将私藏的回忆全部淋散。——题记徘徊在思绪的湖畔,偶尔地一阵风打在面庞,人也就若醒若醉地彳亍独行。记得从前很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肆无忌惮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而这样的习惯就如渐行渐远的声音,走到了时间的尽头。每一次回顾从前的风景,我都由心而感到一种背叛,自己眼里的一切是那么真实,自己的出现仿佛变成一场无声的独幕,重复着可笑的彩排。这些风景,如新陈代谢一样已从生命中剥离,模糊到自己也看不懂了,我很同情时间,它是多么地健忘!我一直很钟情一个意象,那就是“走”。走,是生命最为直观的表达,人走在天与地之间,就好象热血在血管壁里撞击,很有生机。走是一种享受,可以信步流连,可以碎步轻摇,两旁的景色如影册里的照片一页页翻飞在风的轻盈里,这种气息是在冠冕堂皇地氤氲暧昧。每秒都是离情,直到麻木,我也发现,每每次时,这小风总是那么悠然而恣意地吹着。无论是走,抑或是停,总是在同时光进行着战斗。清晨小跑的街道,不知道它还是否记得你吃着冰棍的模样。右手提笔,一字一画,最深刻地记录那些是非点滴。婉转忧郁总是那首月下的苍丘,迷离班驳的总是这风淋碎的回忆。风的充盈让阳光下的影子变得真实,左肩发梢的微颤,是右手伏案的寂寞。年华寥落,在时与空的夹缝里翩然擦过,笔触与纸面的缱绻是青春提前写好的悼词,无尽哀思,是这样一阵风,不知所云,也不知所踪。波光粼粼的湖畔为岁月把盏,斜阳轻瞥,已是看不清的风景,只是风还同样地吹着,吹不散笼罩在岁月中久积的阴郁。一切就像江南小镇的一场雨,淅淅沥沥,既是惆怅又充满思虑,虚实半生一晃而过,浸泡在远近不测的迷雾里,升腾与漂浮。当我们还没弄清楚,这一生就随着那样的一阵风,携裹着一堆零碎的记忆,一个某某某,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地点……人的一生在际遇这样一阵风,在沉寂了很久,又以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让一切回到最初的感动,我有像三年前那样,被那一弧皎月吻伤,笔端倾斜,是风般飘逸而散碎的文字。那开头仍是“月朗照了许久,我也沉寂了许久……"如此,这风也最终成了结尾,这最终都归虚无的结尾……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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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在路上“叮铃铃!!叮铃铃!!”这刺耳的上课铃声清楚地告诉了我一个残忍的事实——开学了!比这更残热的是,身边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你已经是个初二的学生了!短短一个暑假的时间,又让我长大了一岁,也不得不被迫接受“八年级”这个称呼。我一直害怕这一天的到来,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酝酿,这可怕的一天还是如期而至。它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躲也躲不掉。于是,我们只能接受。我上初二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开始怀念七年级时那段不知天高地厚的岁月。回想那时候,刚步入初中的我们不知曾犯下多少大大小小的错。总是喜欢以身试法,用我们的无知去挑战学校的规章制度。那不大的操场上不知累积了多少我们被罚跑时留下的汗水。脑海中还清楚地放映着我们刚学做操时的狼狈模样;军训时教官那洪亮的号子声仿佛还回荡在耳畔;为了比赛拼命练习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我怀念,这些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黑白片段。我上初二了。不敢相信,我们就这样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八年级。从新生变成了老生,我们犯的错误不能再用“无知”来掩饰。尽管新学期、新老师和新的称呼都让我们无所适从,但是我们必须适应,必须接受。再美的过去,也只能用来怀念。毕竟,在这条路上的我们,没有后退的机会。既然选择了这样的跑道,选择了向前奔跑,那就只有跨过了曾经才能到达未来。我上初二了。老师已经把初二的重要性明确地摆在我们面前,清楚了这些的我,偶尔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优哉游哉、到处闲逛。然而,不同的是:现在的我,已经准备好了,准备好去迎接这个关键的时期。我上初二了,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真的又长大了一岁。初二,我们,在路上。相信前面有更美的风景在等着我们。遵义市第十二中学初二:夏祭xiaji6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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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读书的路上_800字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们从我识字起就陪在我身边,不曾远离。就这样,十年来我一直行走在读书的路上,这条路上的每一步,都是美好的回忆。 我的读书之路始于幼儿时代。那时的我最喜欢听大人讲故事。那可爱的丑小鸭,聪明的列那狐总是那么令我心驰神往。爸爸说,这些有趣的故事,都藏在一张张书页里。于是,小小的我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 很快地我迷上了读书。那一个个散发着墨香的小字似乎都具有神奇的魅力,能在我翻开书页的瞬间编织出绚丽的画面、奏响悦耳的音乐。《灰姑娘》、《睡美人》、《海的女儿》……,一个个鲜明动人的故事在我眼前展开。不知不觉间,我已经爱上了读书,爱上了那些鲜活的文字。 一年年过去,当年的小姑娘也渐渐长大。年龄渐长的我已不再满足于童话故事。于是,各种小说、名着被列入了我的“食谱”。新的书籍在我面前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跟着那些文字穿过一条条时空的隧道,走向茫茫洪水中的诺亚方舟,烟尘滚滚的特诺伊城,杏黄旗飘扬的水泊梁山,金碧辉煌的荣国府、大观园……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段段精彩生动的字句就好像一块块磁石,牢牢地吸引住我的视线。我至今记得我在学校看《特诺伊》的情景。放学铃声已然敲响,同学们皆三三两两而去,唯独我还坐在熄了灯的教室里,借着窗外的夕阳贪婪地翻着书页,为那颗挑起争端的金苹果而焦急,为大军压境的特诺伊城而担忧,为安德洛玛刻的悲惨命运而感伤,为阿喀琉斯的结局而叹惋……,直到渐渐昏暗的阳光模糊了字迹,我才起身回家,脑海里还装着火光冲天的特诺伊。 一本本好书让我感动,使我快乐。《绿山墙的安妮》教我发现身边的美好,《秘密花园》让我见识友情和自然的力量,《简爱》让我看到一个平凡女孩的尊严,《呼唤生命》告诉我生命的可贵……,一路走来、一路成长,书这个不离不弃的伙伴给了我无穷的宝藏。 对我说来,读书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条路给我快乐、予我感动、伴我成长,让我看见一个个迥然不同的世界,承载着童年痴迷于书的记忆,也还将继续向未来延伸。行走在无穷无尽的读书的路上,每一步都是快乐的收获。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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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阳春,滴血玫瑰冷_3000字阳春,你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幸运会光顾我吗?手捧着一束血红的玫瑰,于月丽拖着她那纤弱的身体,悲戚地站在阳春的坟前,婆娑的风狂拽着她的满头秀发,撕碎着她的心。夕阳西下了,黑暗收取了最后一丝晚霞,淹没了她那滴血的心。“月丽,你考上高中了,比录取分数线足足高了50分!”刚跨进门槛,于月丽便听到了妈妈那兴奋的呼喊声,随即她便被一个温暖的怀抱裹在了幸福之中,她全身快乐的细胞都活跃了起来,她那纤弱的身体轻轻的抖动着。良久,她终于抖出了一句话:“真的吗?”“那是,我的女儿差不到哪里去,是吧?哈哈。”这一天的天空是亮丽的,闪耀着欢乐的光芒,拨开了云翳,照亮了前方的路。她兴奋地像一条飞跃了龙门的人鱼,撒开了她的脚丫,飞蹿到了爷爷家里。“爷爷,我考上高中了,我没给你丢脸!”老人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绽放出了一朵艳丽的玫瑰,他用他那低沉的琴音言道:“好孙女,爷爷很开心。”“爷爷开心就好,哈哈。”她开心的搂着爷爷的脖子撒着娇。“你爸知道吗?”爷爷一边剥着花生一边淡淡地言道。“还没呢,我爸在哪儿呢?”“我见到他在后街,你去看看,顺便叫他回来吃饭。”“嗯。”她笑着点了点头,冲了出去。带着满心的欢喜,她看到了父亲,可下一刻,她却决绝地回头,她那冰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捧着一颗破碎的心,一步一步的挪回了家。爸,你又赌了。“你好,我叫阳春。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了,请多多关照。”于月丽抬起了她那满是自卑的头,下一刻她看到了一张极为清秀俊美的脸,她的心开始狂跳起来,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精致的脸。从此他们成了朋友,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精神上互相鼓励,但越轨的事绝对不干,绝对的好学生。“月丽,你看,我爸给我新买的裙子,1000元,漂亮吧。”说完,严丽雅用她那双充满挑战意味的眼睛居高临下地望着于月丽,在心中想到:“小样,你不是号称学习第一吗?学习第一算什么,你有钱吗?有势吗?我就是要把你踩在脚底下。”月丽天真地抬起头,欣赏起了裙子,羡慕地说道:“呀,真漂亮,我要是能有这么漂亮的裙子该有多好。”被于月丽的话惊了一下,严丽雅咬牙切齿地说:“是啊,很漂亮。”说罢便悻悻地回到了座位上。听到了严丽雅的话还会有如此反应的人,第一,她是傻瓜;第二,她太过单纯;第三,她没有自尊心。阳春用他那有些忧郁的目光望了望于月丽,然后坐在了自己的椅子上不再言语,这个女孩,她带有着农村人特有的朴实,她太单纯了。“什么嘛,她怎么会有那样的反应,丫的就一个农村来的小丫头片子,难道我一个公司的千金大小姐比不上她吗?”严丽雅愤愤地站在学校的亭子里发着疯,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子也立即趋炎附势道:“是啊,丽雅,于月丽仗着她的成绩有那么一丁点儿好,长得有那么一丁点姿色,就敢对老大您视而不见,她就是欠抽!”面带得色,望着这几个对自己服服帖帖的小狗,她得意的笑了笑,普天之下有谁能和钱过不去。然后她笑了笑道:“走,我们去下馆子,我请。”一个是玉器,一个是瓷器,一个表面上光芒毕露的玉器如今却偏要去惹这个敦厚的瓷器了。阳春提着书包走进了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把自己刚从外面买的一盒水笔递给了于月丽,笑了笑:“该考试了,不用水笔不行啊。”“啪!”于月丽一把将水笔狠狠地扔回给了阳春,她带着愤怒的哭腔吼道:“既然你讨厌我,以和我这个农村人交朋友为耻,为什么还要对我这样,难道是想给我一个更深的悬崖吗?别假惺惺的了,不想和我坐同桌我也不会为难你。”拍案而起,阳春愤怒了,不顾其他同学大声地吼了起来:“什么城里人农村人,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成我的好朋友,做什么事都是发自内心,从来没有看不起你,玩弄你的意思。是,你是一个从农村作文走出来的女孩,你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你就可以自卑自弃了吗?就不能和城里人交朋友了吗?我是城里人怎么了,城里人就不是人了?就有资格瞧不起你了?你是靠自己的双手来耕耘,而那些整日里除了勾心斗角其他什么都不会的他们是在给社会制造垃圾,谁可怜的是他们!而我,看错了你!”说罢阳春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于月丽现在才明白了过来,几分钟前严丽雅在自己面前的“善意”的叮咛,但她却没有勇气再说一句话挽留阳春,只是倔强地拿起了笔,想把自己埋到书本里去。阳春,我们的友谊到了秋季,要枯萎了,对吗?推开房门,阳春把书包往床上一扔,然后蜷缩在了角落里。于月丽,你把我当成什么,于月丽,我们的友谊就那么不堪一击,于月丽……你真傻,我也真傻。阳春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这么笨。”当于月丽在满脑子的伤心中踏入教室的那一刻起,她的泪光闪烁了起来,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从嗓子里哼出了一句话:“为什么又回来了。”阳春拿出了那盒水笔笑了笑:“一个傻瓜来给你送水笔呀。”月丽破涕为笑:“谁说你是傻瓜,我才是个被人算计的傻瓜呢。”当一个村里姑娘端着一碗清水给一个城里人的时候,那个城里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水里有没有毒。而当一个城里人给一个农村人一碗水的时候,那个农村人则有99。9%的可能性会仰起脖子一口喝下去。城里的战争永远比农村的战争激烈。1997年的3月,整个城市的上空都被阴霾笼罩着,一个令于月丽心碎的消息撞击了她的灵魂——阳春死了,自杀。那一天,天空和下着淅沥沥的小雨,阳春爬上历史九层的楼房,绝望的望着川流不息的人海。父亲贪污被捕,母亲毅然改嫁,爷爷被活活气死,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顷刻间化为乌有。就在阳春纵身跳下大楼的那一刻,他在心中想:"月丽,如果身份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我们一家都是最朴实的农民,那样就少了这么多的勾心斗角,家破人亡。”阳春飞走了,带走了于月丽的希望。“你又去赌了,你知道我们月丽多用功吗?她……”“啪!”大大的耳光打在了于月丽母亲的脸上,然后于月丽听到了父亲那暴怒的吼声:"我管你丫的,快给我钱,不给我就掐死你!”“我不给,不给……我……"消失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于月丽发了疯似的冲进了家门,母亲静静地躺在地上,父亲满脸的惊慌失措,当他看到于月丽的时候他像见到了魔鬼一般。一切都空灵了,于月丽拖着她那副空了的外壳慢慢地走向父亲,最后止步于他的面前,她轻轻地嘶吟着:“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思进取,为什么你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毁了这个家,为什么!”越是低沉,于月丽的父亲越是感到害怕,这声音低沉得像是从地狱里飘出来的一样。“有种的,你也杀了我。”于月丽的父亲逃了,像狗一样的逃了,带着他的满手罪恶逃了。于月丽跪在妈妈的尸体旁,面无表情地轻轻地抚摸着妈妈的身体。“月丽……”爷爷那悲怆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于月丽轻轻的转头,爷爷看到了她那双空洞的眼睛。母亲下葬的那天父亲被抓了,当村里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于月丽的时候她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只是那一点头包含了多少苦涩恐怕只有她自己清楚。三个星期后,原本身体就有恙的爷爷也死了,是被气死的。在爷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于月丽的心也死了,他目光通红,红得像滴血的玫瑰。撕碎了手中的玫瑰花,任凭花刺扎伤了自己的手,她让花瓣满天飞舞,她也舞动了起来。她望着阳春的坟墓,领会了阳春的心,他渴望平安,所以他在遗嘱中让人把自己葬在了乡下,葬在了大山之巅。纵身一跃,于月丽的身体旋转成了一道美丽的弧,她从悬崖上飞快的坠落,于月丽,这朵滴着血的玫瑰也飞走了。阳春三月,阳光拨开了乌云,光芒照射着大地,那座山的山头开满了玫瑰,它们红的滴血。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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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友谊的路上_3000字当我们在喧闹而落寞的校园里并排行走的时候,我们互相憎恶,是对手。当我们安静平淡的分开时,骤然发现,在相隔天地般遥远飘渺的两颗倔强的心脏里,谊切苔岑的友情它的的确确的来过。只是,在相处日子里我们未曾发现。这可能是在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里最大的悲哀。嗨,还好吗?还留着那头蓬松的长发吗?有空,给我打个电话吧。我知道,我的名字一直静静躺在你的通讯录里。就像你的号码,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倒背如流。还放不下防备吗?我知道你没有那么小家子气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矫情的小女生;我知道我们一直彼此关心惦念着。只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在有气无力的存活着。现在,它在垂死挣扎。第一次见面时,你穿着牛仔裤和及其宽大的黑色体恤。上面张扬的写着一个张牙舞爪的“颓”。晃悠着半瓶可乐不慌不忙的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面对陌生的脸孔显得泰然自若。总觉得眉眼中夹杂着藐视的味道。一根白色的耳机线从口袋里耷拉下来。你从我身边走过时,分明听到里面传来吵闹的摇滚乐。老师对你的叛逆竟然视而不见,简直狂到极点。让人很厌恶。生疏感由然而而生。我想,对于你莫名其妙的厌恶不只我一个。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一个下午你坐在我的前面侧身与我攀谈。举手投足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味道。但那时没有预料,我们的性格就像是橙与红,搭配一起时轰轰烈烈的刺眼。分开时,乏味落寞。记得你喜欢艾薇儿。一个金发女孩儿可以用她娇小的身躯制造一场瞬间爆发全场的摇滚盛宴,你说她在花季的时候在为梦想奋斗。你喜欢她。就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放着她的《whenyougone》。但她失败了,我并没有跟随她沸腾。只是想到我们刚刚认识的那个下午。我们坐在安静的教室里,阳光充沛的照亮了所有悬浮的尘埃。你拿着那张名叫《展翅高飞》CD向我讲述艾薇儿的故事。我毫无顾忌的告诉你我讨厌摇滚,那时的我对摇滚有偏见。认为它是颓靡的象征。在强烈刺激的曲调下,金属乐器相互撞击,使一切走向消极的极端。我憎恶摇滚,讨厌颓废的烟熏妆。你当时立刻表现的义愤填膺。愤愤地站起,一个“哼”字若有若无的从你的鼻腔里轻巧的蹦出来。我也不屑的瞟了瞟你的背影。就这样停止了谈话。教室里的人多了起来,渐渐地嘈杂。你把那张专辑的遗漏在我的桌子上。阳光洒在塑料透明壳上,晃得眼睛想要流泪。留下艾薇儿那不羁的脸冷冷的面对着我。那年vitas非人的高音横扫全国。我也深深地迷恋上了他。并排走时向你指手画脚的描述他演唱会的空前的盛况。你说,他的歌你听了一半便觉得索然无味。你讨厌扯着嗓子喊出来的高音。没有一点美感。我恶狠狠地说。你管我。便径自加快了步伐甩开你。你并没有追赶我。我留给你一个背影。你觉得我不可理喻。我们之间互相彼此厌恶,但有那么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将我们捆绑。依旧一起去食堂,一起散步,一起肩并肩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当给别人填信息卡“最好的朋友”那一栏,永远都是刺眼的大字——“无”。那年我们坐在校园的石凳上一起聊天,你说你最近偏爱日本的推理小说《池袋西口公园》。我告诉你我爱上了《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互相把内容讲述过后,矛盾又横空出世了。你说我崇洋媚外加早熟。我骂你崇洋媚外加心理变态。同学已经对我们瞬间爆发的争吵习以为常了。几分钟的愤怒过后我们相视一笑。心里却耿耿于怀。我们经常在课上不务正业。在数学笔记本上涂涂画画。我要当畅销漫画的画家。你则幻想的要去巴黎,成为世界瞩目的设计师。在本子上写下共同的豪言壮语。憧憬着似童话的未来。曾几何时,我们在某些方面愈加相似。这并不是好事。我们不再看那些外国书籍,不再闲暇时举着封面花里胡哨的垃圾文学。在某一个时刻如出一辙的爱上了三毛。彻夜不眠的读那些真实的故事。渴望旅行。对文字有着深深地迷恋。于是我们悄然的成了对手。上帝似乎更偏爱你一点,我们之间一直有着我无法逾越差距。虽然只是一两分只差。当老师在课堂上深情并茂的读我的作文时,我可以看到你在角落里的不屑。当我手里攥着排名紧随你后的试卷时,我生气得咬牙切齿。表面依旧显露出潇洒不在乎。我知道你比我快乐的时间只多一点点。因为你总比我在各个方面的技艺都略高一筹。即使这差距短到可以忽略不计。你也不愿松开唯一的骄傲。那年夏天我们坐在校园的榕树下。我仰望碧空浮云的喜怒哀乐。听清风掠过后心脏清晰地跳动。你目光深远的飘向远方,心事重重。阳光斑驳迷离,一切都那么不切实际。你突发奇想,说,我们参加作文比赛吧。去上海。我梦寐以求想要踏寻的地方。我轻描淡写的答应说好。心里知道。同她新的比赛,新的竞争又来了。发布进入复赛名单的那一天如期而至,北京仅仅有两个选手进入了复赛。你搂着我的肩膀欣喜若狂。我黯然笑,我名落孙山而你又胜利了,却又强颜欢笑的祝福你,即使言不由衷你依旧笑的花枝乱颤,眉眼中我仿佛又看到那似有似无的嘲笑。北方寒冷的冬来临了,天使的神杖使花开满树的盛景化为一首老香颂被街头流浪艺人反复吟唱。你要去雾气缭绕的南方了,尽管我知道这个时节南方也同样寒冷。我独自去火车站为你送行。你只是背了一个书包,被塞得鼓胀。硬卧。参赛组委会只报销硬卧。因为家里反对,你只得坐着冰冷硬梆梆的座椅只身一人去上海。看着瘦小单薄挤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你我径自有些心疼。尽管早上我在拼命打压心里无名的火气。此时此刻你的背影让我有些想流泪,眼眶变得湿润。眼泪夺眶而出的刹那间突然释然了三年交往中的一切矛盾。你捏捏我的脸,忍俊不禁的笑笑,又不是生离死别,一星期后就回来了。别那么伤感成吗?小妞儿,给爷笑一个,不笑……爷给你笑一个。我噗的笑出了声,说,你能不能别那么无厘头。告别就是这么简练。没有一个矫情的嘱托的词和客套话从彼此的口中流淌。你登上车厢后我并没有等到电影中不厌其烦的感人的场面——在窗口与我最后的道别。而是被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淹没。心情黯然。关于仇恨,那一刻奄奄一息。其实,我们之间从始至终都没有过怨怼。只是好胜心在作祟而已。你从上海回来的时候我正无奈的做着那些让我焦头烂额的数学题。提前两天回来的。并没有告知我。我仿佛知道些什么。不出所料。你并没有获到可喜的成绩。山外有山。那时以我们苍白稚嫩的文笔想获奖简直是痴人说梦。我原本可以借此事情对你冷嘲热讽一番。理智束缚着我,让我对这件事闭口不谈。尾随其后的中考灾难般降临了。你以外的发挥失常,被迫去了郊区读高中。记得你最后与我说的一句话,我最后还是输了。我一直认为你太固执,从始至终的把我当做对手。直到暑假,我与父母看了影视剧《高地》。我才对我们之间的关系重新定义。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就像《高地》里的蓝泽光与王铁山,互相比拼,竞争。但情同手足出生入死的友谊却从未溜走。一直完好无损的被保存在心底最深的位置根深蒂固。矛盾,火花只为了彼此的进步。你懂得这里面深深地含义吗。放下纠结的一切给我打个电话吧。不知道你在新学校好不好,是否依然像以前那样在语文课上锋芒毕露;是否无时不刻仰着头面带自信的微笑;是否还在散发淡淡清香的信纸上写下一行行动情的诗句。我想你。卷起头发,扬起嘴角,你不会再单枪匹马,我会陪你游历所有梦中的国度。让我们的友谊永远默默地应走在路上,用不终结。北京市第65中学高一 李舒朗本文系作文网(zuowen.com)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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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小巷_1200字这是第一个冬。记忆中的冬天已渐渐淡去,想不到,这寒风卷席的冬天又来了。他这样想着,不禁打了个寒颤。过后,他用力地吸了口鼻腔,翻着眼珠,转着身子,往四周张望着。这还是他的小巷呀,除了砖墙上的碧绿的苔藓时盛时衰,其它,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样的寒幽幽,冷清清的。每天,他走出这条小巷,又踏进这条小巷,他几乎能够知道哪个砖缝里开了朵什么花。可是这时,他是那样惊讶地看着这里,直到脚麻了,他才一拍脑袋,用一只满是沟壑的大手抹了抹眼,又长长的叹一声“哎。”。这声叹息,能让最凶猛的猎狗也为之毛骨悚然。他解开衣带,从兜里摸索着拾起一个小布袋,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掏出东西来,那是什么呢?用红纸细细地包着,是颗颗晶莹透亮的冰糖。他记得,两岁半的孙女爱舔这糖,他就特意收藏着这种糖,盼着这糖的甜味能让这孙女开心。他慢悠悠的将糖包好,又放入。然后拿出两副厚实的手套来,他和老伴不舍得用,是留着给儿子和媳妇的,为了这双手套,他和老伴跑了多少地方呀,才知道,这种手套算是最暖和的了,便开心的二话不说买了来,现在看到仍忍不住细细的抚摸一番,就像握着儿子的手,他满足的笑了。转而掏出两只大蜡烛来,是呀,喜庆的日子又怎能没有它呢?三十年前,他和老伴结婚时,就用的这蜡烛。七年前,他的儿子结婚,也用的这种红蜡烛。他开心呀,遍布皱纹的脸上有丝丝的笑意,那是充溢在回忆里的满足呀。可是突然,他不笑了。红血丝布满的双眼变得更加忧郁。他想着:得快准备了,不然过会儿老伴就该骂了。要是儿子媳妇外来归家吃不到热腾腾的晚饭又怎么好?他急得搓了搓手。赶紧往家走。哪里是他的家呢?他顺着小巷,绕了几个弯,终于踏进了家门。他笑了,似乎想说什么,又似乎想叫一个人,但他四周望了望,没人呀。他于是注视着他的家,正门,鲜艳地贴着一个字,“福”。这是他昨日贴的,已念了许多遍了,就连梦里也不含糊的念着,到现在,看着这字,他却仍是意犹未尽:“福,福到了。我就知道,福总会到的。”他一边念着,一边踏进厨房:“你们先玩,我饭做好了就来。”他拿出几棵新鲜的大白菜,熟练的切着,烧油,入锅。然后,就开始烧那最珍贵的红烧肉了,这可是在最喜庆的日子才做的呀,他想着,他要细细的烧,让孩子们吃的有味,他似乎觉得任务重大,便不由得加快了手脚,在厨房里头一遍遍转着,他想喊声老伴来帮忙,又想着,老伴也许在陪孙女玩呢,是呀,让老伴歇歇吧,他的眉梢也显出阵阵的笑意,他简直太幸福了,是呀,福总会到的。这时,饭锅开始吱吱作响。“哟,饭这么快好了。”他掸了掸衣袖,今天,他可是烧了满满一大锅呢,这回,孩子们可以吃个饱!他一碗碗的盛着,一边念着,“这碗是孙女的,这碗是……”他越来越激动,迅速的将饭菜摆好。这时他们不在。他等着。他想:“也许,他们去外头玩了吧,也随他们吧,他们开心就好。”他从包里拿出每个人的礼物,在每个人的位子上摆好。最后,点上两只又明又亮的蜡烛。蜡烛的光照着他苍老的面孔,暖意浓浓,覆盖了窗外寒冷的风。窗外鞭炮声响起,过大年了,大家要团聚了。他开始焦急,往门外跑着:“小孙女,吃饭了呦。”寒风中,有一声叹息从对面传了过来,一个声音说着:“哎,老张,忘了吧。节哀吧。他们走了,在那个火车上走了。你怎么会不记得呢?”是呀,他怎么会不记得呢?一串长长的热泪流下他苍老的皮肤。这是他们走的第一个冬天。很冷。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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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_3000字初识九月的天似乎总是那么的蓝,只不过,那一年的天更蓝。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环境,似乎这种陌生更加孤寂,有人群的嘈杂,却没有疯闹的朋友,一切都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教室前躬身讲课的老师早已随着课铃的出现而消失在远方。人群开始嘈杂,几位初识不久便能玩到一块的孩子做着一切可以出现的恶作剧,似乎是一种漫长的享受,他,就是其中的一位。她,正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或是与初识的同学聊一聊天,或是低头看一看书本,唯一值得与众不同的是,那一副笑脸始终给人以温暖和阳光,那一头短发,被阳光散漫,洒落在每一个角落,虽然短发的女孩子多多少少有一点像男孩子,不过她却被映衬的更加具有迷人的风姿。说到第一次邂逅,那还是一个上午,依旧还是一个课间,他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新方法,开始玩弄起女孩子的鞋带,前几个孩子忍气吞声了,他看上去得意洋洋,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最终,他瞄准了她。她很恼火,不过脸上还是带有微笑,而言辞却没有刚才那样的温和,用近乎命令的口气让他把自己的鞋带系上,否则就告诉老师,他很失措,虽然天生带有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尽头,可是终归还是尊敬老师的。于是,他的眉毛轻轻一挑,弯腰给她系鞋带,周围的同学见到此景,没有不惊叹的,他抬头望了一下她,却发现她也在看着自己,望着她甜美的笑容,他的内心似乎有什么被触动了,而她,内心中却若隐若现的闪烁着奇妙的情感。窗外,天依旧蓝,只不过在他们的心灵,那片天更蓝。云拂过,带走一丝清风。一章他很喜欢打篮球,高个和长腿一直是他的优势,再加之上天赋予的天分,小小的场上总是会有他投中的一瞬,而且还伴随着来自场外的尖叫声。虽然他总是那样的顽皮,不过却似乎成了他的加分点,反倒更能吸引女生的目光。自从那天无意中见到她后,他的内心再一次浮出了一面似曾相识的画面,男孩和女孩,星夜下,沙滩边,苦苦寻找着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彗星,女孩依偎在男孩身边,内心充满着对未来两人无限的向往,可惜随着年龄的推移,性格的不符,再加之时间和空间的转换,最终成了一段破碎的记忆。前几天,看到她,心中再次涌起初识时的心情,和那时好像,带着点杂糅和甜蜜,好似另一个她。那次后,她的内心浮起了异样的感受,那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自己怎么了,她常常这样问自己,或许这就是成长吧,她这么想,虽说这样,却还是在他打篮球的时候忍不住去看一看他,哪怕只是远远的观望。班上的谣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变得平淡,而感情却没有因此而褪去,生活依旧再继续,直到有一天,一位同学打破了僵局。她是从朋友那里听到的,一开始她还不信,但后来亲口听到那位同学说后,她信了,因为那位同学是他的哥们,她开始迷茫,内心开始矫揉,不知所措的感觉,假如这是真的,我是不是也和他有一样的感觉。她的生活在那之前很平淡,父母日出晚归,无暇顾及她的琐事,但在这之后,这种平淡被打破了,虽然但对未来一无所知,也不太懂得爱情的含义,但是她很勇敢,敢于迎接新的生活。她决意了,窗外繁星闪烁,星在私语。二章因为一厢情愿,他们很快走到了一起。话说回来,他的朋友是受他支托传播的,本是只想试探试探她的反应,却没想到迎来了这样的结果。他的内心甜甜的却极为受用,对于他而言,过去内心上的空白即将会填补,另一篇又要开始。于是,周末的影院里多了两个人的身影,甜品店里多了两个人的位置,最后连管理餐厅的经历都注意到了这对年轻的情侣,不过,他没有去打破他们的幸福,反正留下的都是金钱,何必要去惹恼他们呢。他开始牵上她的手,她没有反抗,因为她知道这只是通往甜蜜最初的环节而已,向未来向往的爱情的美好让她无暇顾及这些细节,为了理想,她甘愿舍弃掉现在。有时会在湖畔看到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如同当年那幅画面一样的甜蜜,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准会以为是同两个人,他常说,我们未来一定会很美好,我们到时候会结婚,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会......。她总是再听,没有半句言语,不过,却将身体更加贴近他的怀里,他感受她的体温,内心一片光明。班上的谣言又随着这一切而起,不过这一次不应该被定为谣言。起因是他的朋友发现了他时间的缩短,进而发现了他们的关系。班上的同学开始大呼小叫,不过当事人却没有什么反应,现实无需解释。不知道是谁告诉了老师,老师想的很开,只是把这个归为她几十年教学生涯中最淡的一抹罢了,凭借着多年的经验,老师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情不能找家长,殊不知,却更加加固了他们的关系。如往常一样,她找来了这两个孩子谈话,可谓语重心长,希望他们能自省,可是她却忽略了他们之间关系的牢固,他们的感情非但没有随那番话而变淡,反而却日益加深,最后,在校园里,也能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常在一起说我爱你,但是,直到另一件事再次打破了僵局。三章渐渐的,当爱情的甜蜜期褪去后,煎熬在等着他们。他很受女孩子喜欢,她一开始没有怎么在意,但后来发现了另一个女孩在他手机相册里的出现,她很惊慌,就如当时一般不知所措,她知道他还是爱她,但是,她害怕,有一天,梦会醒。她犹豫了很久,终究没有挑明,她依然还像以前那样对他,但是他对她越来越淡,她感到不安,她无法想象失去他后的日子。可是现实终归是现实,就像理想也是理想一般,这是她未曾料到的。终于有一天,她在给他的留言上写道,我爱你,但你爱谁?即使这样,男孩也无动于衷,她开始料到,或许那一天终将会到来。她等不下去了,一个阳光很足的下午,她对他提出了分手,她本以为他会淡淡的听完,然后答应,可他却没有,他很着急,竭力的想要挽回这段感情。那几天,他没有去理其他的女生。可她,不信,害怕,恐惧。或许彼此真的需要时间,她这么想的。恰逢一位挚友邀请她去巴黎参加一个会议,为期30天,她想一想,也就答应了。她走的那天前她告诉了他,他哭着求她不要走,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流泪,她也哭了,但是她还是走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吧。这是她走前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她冲进了安检口,掩面上了飞机。窗外,浮云擦过飞机,巴黎,正在等着她。四章巴黎就像一个迷宫,大大小小的街巷,吸引着无数的人,而她,却无暇顾及,内心的失落掩盖了眼前的一切。难道爱情真的没有忠贞吗?她这样想,后来,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接着有规律的生活。地球的那边,他很懊恼,也很自责,那几天,他很少搭理女生,甚至于是那位女生,但是后来,他也冷静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似乎故事到这来就结束了,但是结局却不同。他们都没有放下彼此,第十六天的时候,他们开始互相想念彼此,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不去过量的和其他异性交往,但是他真的做不到不去和她们任何人交往。她也一样,那几天,她想,爱情和喜欢是不同的,我可以迁就他一点,但绝不能太多。MSN打开了他们的心门,使他们重归于好,只不过,这次的分别,未来不会再有,因为,他们已经懂得了爱情的含义,那就是:包容,信任,忠贞。她回来的那天故意没有告诉他,因为想给他一个惊喜,刚出安检,她的眼眶湿润了,面前,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你,还好吗?END……后记: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因为遇到了一些人,一些事,让我开始膜拜这种感情,再加之自身的一些经历,后半部分完成的较为仓促,实在是时间局限,希望你们明白它的含义,然后,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初三:J.D FZX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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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小说:续缘_1500字如果不是因为那一串手链,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看看你,看看我们曾经的小屋。我叫樱子,而他叫泽辉,多年之前,我们曾是天生一对,缘分所在。微风落了不知谁的眼眸,心中萌生了一丝丝淡淡的惆怅。有的爱情一帆风顺,然而更多的是兜兜转转。有的爱情惊心动魄,波澜壮阔,然而更多的是细水长流。岁月抚了时间的年轮,而我又轻踏上这片故土。那是一幢简约还带了些少女情怀的房子,房子外有花园,里面栽了许多的花朵儿,那是当初我的爱人陪我禽兽种下的,而今还开的很妖艳,混了些许泥土的芬芳。我轻轻的叩门,里面传出熟悉的声音:“等会儿。”我的心中有一丝起伏,如果知道这会是结局,我们当初还会不会开始呢……“铛”的一声,门开了,他似乎有一点惊讶,或许是好奇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吧,而我有些手忙脚乱,在不敢与他对视,彼此默默站定,许久许久。“进来吧”,他打破了沉寂,我点头坐下,环视了一下四周,装饰都还是最初的样子:淡粉色的珠帘,黑白简约的布局,甚至是桌子上的茶具摆放,都和当初一模一样。那时候我还很粘着他,清晨阳光洒在树上,地上落下稀疏树影,好像是跳跃的音符,我依靠在他的肩膀,和他轻轻的诉说着甜言蜜语。中午的时候,他会给我烹饪上一桌美味,看着我狼吞虎咽,为我亲昵的擦去嘴角的残渣。傍晚,他会陪我出去散步,小心翼翼的护着活蹦乱跳的我,在夜晚入梦时为我盖一条被子。古人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而他,在千千万万的女孩中独独敲响了我的心房,为我盘起三千青丝。一点点一滴滴,怎么算计,最终也是意乱情迷了吧。当初的一点一滴,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于世俗之中,然而,那仅仅是我以为。当再次看见,所有所有的片段又涌上心头,原来那些记忆从未离开我,一直都隐藏在我的心灵深处。泽辉的眼神有些试探,又有些怀疑,让我作文很不舒服,难道他已经忘记我了么?“你来什么?”语言带了一丝丝的疏离,不是说“曾经相遇,总胜过萍水不相逢”么。我回答“来还手链,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把你的记忆还给你。”他笑了,“既然送了,伴随着承诺,已成情债,怎还得清呢?”我抿唇不语,当初的我的确是年轻气盛了些,相信眼见为实,最终我们只能回到起点。“你还好么?”我问道。原来爱一个人无关风雨,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习惯,习惯了他的他陪我到黎明,习惯了他的哭与笑,习惯了想起他的模样,习惯了无数无数,心里有的只有那些温馨美好。他说“你觉得呢?如果好,我就不会至今孤身一人了。”淡淡的语言,不掺杂任何一丝杂质,却还是催人泪下。我哭着,不禁提高了腔调,“那你为什么不再解释下去?”他起身抽了一张纸巾,为我擦拭了脸庞,说:“我解释了,但是当时的你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是啊,当时的我已经不再相信他了,他曾是我最爱的人,而我却因为一个简单的视线,误会了。我不禁和他争吵,哭的越加凶狠。他轻拍我的肩膀“不哭了,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抬起头,带着些许晶莹的泪珠,傻傻的模样,和当初一样。我淡淡的思索,一个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多久?很久很久吧,天枯石栏,天崩地裂,都不愿放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为你开,凤冠霞帔十里红妆为你绽,这就是爱的期限。我换上一个笑容,说到“好”,既然可以在一起,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呢?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每一个女孩都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有一个你爱又爱你的人。然而当我们踏上社会,就好像在拨洋葱,一片一片的扯开,眼泪放肆一点都停不下来,缘分敌不过命运。但是再回首,却发现其实一直拥有着彼此,从未放弃。樱子和泽辉会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吧,因为不论多大的误会,总有握手言和,再续旧缘的可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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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行走_2000字行走,行走。习惯于一个人行走,步调快速,沉默,低头,凝望脚跟跟随的影子,不打伞。任凭毒辣的阳光在肌肤上肆意的亲吻,对于我,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关于自然的信仰。大自然所天生赋予的东西,人类总希望尝试改变,去征服以证实自身的智商。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接受并非代表着投降,相反,那是另一种对抗。我不涂防晒油,那种粘腻的液体,抹在身上,这是缺少安全感的人的工具。我不需要。我抬头,阳光刺眼的闪烁,遥远的光芒,伸手,无法触碰。最美丽的东西是无法抵达的。那些普照在我们身上的阳光,应该是一种恩赐。行走,行走。两个人的行走有太多的禁闭。沉闷,找话题,忍耐,需要步调一致。会在选择方向上出现分歧,那时侯,总有一方需要妥协。对于行走来说,等同于投降。我们走的路,应该是自身内心呐喊的方向,必须追随自己。相反,那是木偶的旅程,无法思考。一大群人的行走,无疑是马戏团的小丑。在大街上嘻嚷,喧闹,霸占了整个人行道,自得其乐的谈话,唾沫四溅。其实最后回想,谁也想不起自己讲过的话。那种行走,脚,无疑是退化成最基本的工具,显得空洞无力,只是朝着早已定好的目标前进,那不能算是行走。我反感诸如此类的行走。行走,行走。行走是一种被信仰,被尊重的行为。并非单纯的双脚重复动作。它是具有生命力,具有力量,具有思考的方式,可以引领我走向远方。行走与路途无关,或长或短,或高或低,这不是衡量行走质量的标准。肮脏的小市场,华丽的红地毯,山路,平地……唯一可以丈量的,是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本能的思考。在行走中所发觉,所自行,所暗涌的东西,才是最为珍贵的,最能体现行走的意义。行走,行走。我喜欢一个人行走,没有限制,没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只有随性的游离,穿梭。每天放学后与晚修间的一个半小时内,经常是我行走的天地。背上书包,快速穿过人流汹涌的街道。我喜欢陌生的东西,能让我感到安全。所以我会选择生疏的街道开始行走。行走间的不看路牌,不理会方向问题。会在某一个十字路口转弯,会驻足于某个小巷口。我并不感到恐慌,因为我知道,脚下的路都是通的,犹如血脉相连般紧扣。经常找不到出口,来回碰撞,它可能隐藏在下一个拐角。这正是行走的趣味之处,无法预知的未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盘算、预定。即使这样,人们早已预知了将来的死亡,却束手无策。既然这样,我们更应该遵循生命的规律,在探寻中找到答案。行走是一个很好的介质。行走,行走。上帝赐予了我们的双脚,就是用来发觉与探寻的工具。会在小巷尽头发现卖米糕的老嬷嬷,会在石板梯砖上发现潮湿滑腻的台藓,会在红瓦顶上发现伸出头来的野花,贴有窗花的木窗,门前的黄狗,亦或是隐藏在林荫处的教堂。都带给我无限的惊喜,所有的这一切一切,我都必须虔诚的感谢,是双脚所引领我至的结果。在高楼与人群的城市间穿梭,容器缺乏安全感,面对木无表情的庞大人群,彼此擦肩而过,过多的无礼冲撞。高楼的冰冷反光膜墙,严密的保安。会带来严重的压抑感与窒息的感觉。甚至连空气都显得稀薄与无力。看不到太阳、蓝天、白云,这些原始的东西被高科技所湮灭的那一刻,我们应该感到悲哀与自责。城市的露天大广场,高扬的喷泉,人工的草皮,挂着“禁止踩踏”与“**国家花园城市”的牌子,这些基本的自然,都变成了利益的称号。当事物违反了它生存的本意时,无疑是一场残忍的扼杀。行走,行走。所以我热爱那些纯朴而自然的东西,热爱原始的气味,这并不过分,但对于长期蜗居在城市的人来说,那是奢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拥有这种本能,但是随着日子的渐长,这种感官的要求便会退化,甚至是硬生生的抹杀。他们的鼻腔内,只有华丽高调的香水味道。行走的另一种目的,是唤起我们曾经过往而隐匿的记忆,触碰那些曾经走远的物品。剥落的墙壁,青砖所掉落的灰尘,被孩童涂鸦,那是一堵坚毅的墙,承载着匆匆的过客。凹突有致的木门,被触摸得光滑透亮的铁制门把,有“吱呀”声响。一推开,光线射进弄堂,犹如打开一道记忆之门,充满幻想。废旧的老自行车,落寞的倚在身旁,厚钝的切菜声响,“沙沙”的掏米声,远处飘来的肉香,拥有富足的味道。走一步,停一下。舍不得离开,那些最普通的平房,21寸老电视,毛主席肖像,挂在床头的红结,油绿的窗花,光着屁股的孩童,打牙祭的老人,肥胖的中年妇女……过往种种,都在震撼着我的思考。行走,行走。行走当中,肌肉会发生本能的反应。酸痛,抽筋,麻木,带有紧绷的恶感,踩在地上有沉重的东西一直坠下,脚跟灼热而发麻。不能坐下,继续行走。每一声撞击,都在敲打着心房。我能感受到双脚的快乐与疯狂。汗液随着额头,背脊,肩膀一直流下,延至下巴,手掌与脚踝。慢慢渗出背心,粘在背上。额头的刘海打湿了一片,帖服于眉尖上。镜片上的雾气开始蔓延。灼热的喉咙,发出干哑的声音。我知道,这些都是行走所带给我的单纯的,无杂质的附属品。是身体的一种澄澈的呼吸与张扬。在体内交换着,交流着。行走,无论东西,并非一种混乱的劫取,别怀着过多的愿望,也不能肆意的前进,那是一种贪欲,需要控制。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停止,掉头,返回。不能过分迷恋,无休止的索取,这是忠告。行走,行走。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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