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眼望一片绿,俨然回望那座城_3000字
声声望眼一片绿,俨然回望那座城
冷寂,冷寂,还是冷寂。
秋瑾抱着双膝,透过窗,神色呆滞的看着月。月光不甚皎洁,但在她的目光里,却分外的冷,好似刺在骨子里一般,月之帝国的月从来就是这样,高贵明艳。
“阿瑾,这么还不睡啊?”一道柔和的声音传来,秋妈妈轻移莲步,走到秋瑾身旁。
“没什么,我马上去睡觉。”她掀起被子钻了进去。
子夜。
“恋红尘愁相思似剪流水剪不断
慕红尘多烦忧等君归来
君惜娇颜吾盼君归君不来
但愁红颜为相见
坐卧青山与君饮
时若溪
回首盼君乘风来”
秋瑾听这妈妈低唱这奇怪的歌曲,一阵倦意涌上,便睡着了。
“阿瑾,倘若再见你爸爸一眼该多好啊。”秋妈妈的声音缥缈若纱,好似自语一般,分明动听,却似不存在。
1测试
太阳懒洋洋的照着这座小镇,显得温馨极了。
今天的人特别多,因为今天是月之帝国的魔法节,所有的孩子都有资格参加这个节日,他们要在镇上的大殿里觉醒魔元素,但只是个别的孩子,大多数的孩子没有魔元素,只能成为普通庶民,觉醒成功则能成为这片大陆的高贵职业魔法师,魔法师有十个等级,以品来分,十品位最高,但只存在大多数人的传说中,品之间又分为级,最高为九级。
不光月之帝国是这样,附近的星之帝国、云之帝国、风之帝国也同样是这样,至于魔元素,这有很多种,但也有很稀少的,如时间、空间属性,而两着混合的时空属性,就更是稀少,百年都不一定见一次。
秋瑾和秋妈妈并间走在一起,金色的阳光洒在她们墨色的长发上,使之凭添一份空灵。
“快看,这不是秋氏母女吗?难道秋瑾也来参加?”
“是啊,越看越觉得好看,你看她们这些年也不容易,要不是哥们儿几个去光顾她们的洗衣店,就不好过了。”一位大汉说。
“嘿,小心你家那母老虎收拾你,在外面沾花惹草,要不是人家够贞洁,又和城主关系好,对了你们说秋瑾不会是城主的私生女吧?”一位年轻人说。
听的前半句大笑的一群人,在听到后半句时,赶忙捂住同伴的嘴说:“你要不要脑袋了,这都敢说,小心”
大汉没还说完,大礼堂肃穆的钟声悄然响起,所有人都把仪态放端正,不敢发出半点杂音,全都恭恭敬敬站在一旁。
一位身穿大红色礼炮的老者走上前方,静静地坐在测试台的椅子上,老者约六旬左右,发灰的长发挡在额前,一双眼中充满了对平民的不屑,也难怪,魔法师身份如此高贵,在他们眼里,一切也都不过如此罢了。
“老夫冰城应城主之邀,特来此为11岁的孩童觉醒魔元素,请依次排好队,好现在开始。”
“第一个,李大壮。”闻言,一个身子壮硕的少年走上,把手放在水晶球上。
水晶球迸发红色的光芒,但并不璀璨,只是淡淡笼在水晶球上。“嗯,不错火属性,只是元素有些稀薄,好好努力定会不凡,下一个。”坐在一侧的冰河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淡淡道。
之后的人也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有的还不如李大壮,人一直在减少,冰河的脸上也愈见不满,但仪式也还要持续下去,最后,当日生三竿时,只剩下秋瑾和另一个女孩。
秋瑾与她见过几面,那个女孩叫贺玲,是镇上有名的梳装女,能把一个人易容成另一个人,少女长得并不如秋瑾漂亮,但乌漆漆的眸子深邃可爱,虽不貌美如花,但也是清秀可人。
“下一个,贺玲。”贺玲起身,冲秋瑾笑了笑,走到台前,把细白的嫩手放在水晶球上,水晶球开始无色,但几秒后,颜色开始飙升,最后璀璨无比,却又透着几分妖冶,如同夜空一般的黑。
冰城直接从椅子摔下来,瞪大了双眼,喃喃道:“天啊,这、这、这、这是极致的黑暗?真不可思议,好多年没出现过了,老夫都差点看走眼了,对了,小姑娘,老夫推荐你去帝国的帝都月都吧,那里你会受到最好的教育。’’直到最后,冰城才稳定下情绪,放柔声音问。
“不去。”贺玲坚定的说,说完便跳下高台,隐在了人群中,再也找不见其身影。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下一个。”冰河没有过多的纠结,朗声道。
秋瑾缓缓走到水晶球前,把手放在其上,水晶球的光芒开始攀升,呈银白色,并不刺眼的光透出几分迷离,让人神往。
这一次又让冰城大跌眼镜,囚禁的魔元素是空间属性,但还不等他开口,秋瑾便下去了,这是秋妈妈吩咐其的,她也没多问。
如果让他得知,鉴定有误的话,不知道又会是何姿态。
没错,秋瑾的属性不是空间,而是时空!在目前的四帝国中,独有一人将其修炼成功,他是风之帝国的陛下,风燃轩。
与此同时,东阁家。
“哇,不愧是少小姐和少爷,魔元素都那么稀有,一个是风,一个是雷,好绝配。”一位少女羡慕说。
纳兰若兮盯着东阁月和东皇影夜,无不得意说:“姐是变异的水属性,才不怕你们。”之后在众人奇异的目光下,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时,墨家兄弟也测试完了,一个是毁灭属性,一个是创世属性。
而另一边的星之帝国。
“感谢女祭祀英明,恭迎光明之神降临,恭迎火神降临。”
星雪和小易对视一眼,笑了笑。
2神秘人
月之帝国,小镇。
小镇又恢复了以往的安宁,午夜在今天尽显神秘。
秋妈妈看着沉睡的女儿,露出一个笑容,这是一道道破风声传来,化作一道道身影,为首的是一名女子,曼妙的躯体掩盖在黑袍里,半透明的面纱遮住脸颊,冷冷的声音传出:“月无,十一年不见,没想到你竟变得如此凄凉。’’
“凉月,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竟敢直呼本殿的名字,谁给你的胆。”说到最后秋妈妈随手布下一个结界,只是谁也没看到其中夹杂着一串项链。
被称为凉月的女子没有吭声,秋妈妈看着沉睡的女儿,墨色的瞳挣扎了几下,半响说:“我可以跟你们走,但你们不要伤害秋瑾,另外,我要给她留些字。”
“嗯,快一点,陛下还在等着。”凉月淡淡道。
秋妈妈咬破手指,淡淡的在结界上勾勒了几笔。接着便跟着凉月一行人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清晨。
秋瑾伸了一个懒腰,起来却没有发现秋妈妈的身影,这时她看见了仅存的结界上的字:
阿瑾,我很高心你开始长大了,但这远远不够,希望还有下次见面,希望下次你已足够强,爱你的妈妈。
秋瑾早已泣不成声,但很快她收起眼泪,拾起了地上的项链。
上面刻着几个字:木纹花的祝福。
秋瑾记得,秋妈妈说这条项链要用魔元素激发,于是刚觉醒的她,便将魔元素输进去了。
秋瑾看到里面有大大小小几个空间,装着好多东西,她随手取了一件衣服,衣服便出现在了她手中。
昔日的人走去一个,只留下一人独自成长。雏鹰总有长大的一天,而那一天已物是人非了。
3开始修炼
秋瑾盘坐在床上,感受着周围的元素,缓缓将之纳入体内,周围的元素疯狂涌动,呈漩涡状围着秋瑾。
秋瑾的身体止不住颤抖了一下,随即恢复平静,秋瑾强忍着体内的刺痛,她明白如果现在不忍者,将来便很难修炼。
大约过了一刻中,这些元素才缓缓融入其体内,秋瑾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突破了这层屏障,气息大约停在了一品一级左右。
她哪里知道,此层屏障的突破困难,论其原有还是归结在她的天赋和独具一格的某元素,时空元素之所以稀少,是有原因的。
一年后,小镇。
小镇又热闹起来,,不亚于一年前的那天,不亚于一年一次的觉醒,但地点却截然不同,这次在镇郊的大殿里。
每一年都开放,无论你是多大突破开始修炼的屏障。
殿中央立着几道人影,其中两道分外熟悉,赫然便是经过一年蜕变的秋瑾和贺玲。比起一年前的她们,现在的她们更强,这就是一年苦修的结果。
大殿的正中央伫立着一个年轻人,面目清秀,嘴上总带着几抹微笑,这就是夜城的城主,凌羽。
虽然他看上去很年轻,但实力却不菲,大约停留在八品一级初期左右,谁也不这道他为何停留在夜城,以城主的实力,参加月之帝国的皇家魔法师团不成问题,甚者还能当一个分团的团长,据说当年城主还参加过四大帝国的魔法大赛,但这些都无法考证,摆在眼前的是,年轻的城主在在位的十多年,为百姓做了很多贡献。
在秋瑾年幼时,她最喜欢的就是城主来家中做客,每一回城主都会带很多好吃的,,秋瑾曾偷问过他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但城主只是一笑而过,说: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父亲,但我没有你父亲那种实力,我只是你母亲的倾慕者,如果你父亲来了,我可就要被瞬秒了。
秋瑾从回忆中走出,虽然凌羽想把她带在身边照顾,但秋瑾谢绝了他的好意,执意住在家中,城主也没办法,只好顺从。
“秋瑾,贺玲你们谁先来测试?”城主柔和的问。
“我先来。”贺玲话语依旧简短,浅褐色的头发从原来的及腰,变得特别短,但却使整个人变得更有精神。
依旧是一个水晶球,这可与冰河那天用的大不不同,像他那种一把年纪,却只有一品九级巅峰,也买不起什么好装备,所以他就一直在觉醒殿的分堂当一名最普通的执事。
水晶球呈淡紫色,上面漂浮着淡淡的玄奥的文字,贺玲将手放在水晶球上,水晶球上的紫芒大盛,一道光柱漂浮在水晶球上,光柱一直往上攀升,但到了一个指定的位置便不再上升。
4惊艳全场与挑战
“二品一、一级。”报数的老者显然吓了一跳,都语无伦次了,他现在大约七十多岁,但也只有二品四级的实力,而贺玲只有十多岁,当然会被吓一跳。
“很好贺玲,看来你一年没白荒废,阿瑾,该你了。”城主柔和的说。
秋瑾吐了吐舌,把手放在水水球上,水晶球同样绽放出光彩,一点都不亚于贺玲,也停在了二品一级,甚至比贺玲更强大约停在一级巅峰左右。
月无,你和轩的女儿果真不一般,可惜他、他竟抛下你们母女,也罢,也许他真拥有传说中的十品,唉,以他逆天的天赋也不是没可能。凌羽在心里默默感叹。
“城主,我不信,我要会会这俩丫头。”一个大汉说。
“好,秋瑾贺玲你们可应战?”凌羽询问道。
“应!”两人不约而同。
在大汉的要求下,贺玲和秋瑾一起上,凌羽也十分赞同,毕竟两人虽然等级和大汉差不多,但毕竟没有修炼过技法,在魔法大陆上可不只靠修为,技法也同样重要,大汉可一点也不吃亏。
她们三人跃上打斗台,大汉首先释放出魔元素--火元素,率先展开攻击。
“火耀天舞—”
所有火元素向大汉涌去,凝成了高达数米的光幕,向贺玲迎去。
光幕下一秒住笼罩贺玲,而这时秋瑾也不见了。
5联合,二女破光幕
秋瑾感到周围黑黑的,原来是贺玲释放了魔元素,刚才秋瑾突然消失是因为她的天赋技能,--时空逆转,类似于一种瞬间转移,这种技能在空间魔法师手中可以说是神技,而秋瑾恰好很幸运,但这个技能的奇可不止于此,只是秋瑾现在暂且不能使出罢了。
“贺玲你主攻,我来辅助你。”秋瑾疾呼。贺玲淡淡的答了一声,便开始轻声吟唱。
虽然秋瑾听不懂,但她知道这一定是贺玲的天赋技能,每一个魔法师都有天赋技能,一般是一个,当而稀有或特殊的魔元素就可以携带两个,贺玲就有两个天赋技能。
“黑暗圣化,黑暗撕天裂。”贺玲完成了蓄力,发出了她仅有的技能。
黑暗圣化,短时间内提升属性和魔元素百分之二十,可根据使用者的实力决定时间和增幅。黑暗撕天裂,攻击技能,可以点破面。
贺玲攻击刚到,秋瑾便开始蓄积另一个天赋,空间牢笼。
光幕打破了,大汉眼中浮出一抹惊讶,还不待有所行动,一个球形光便禁锢的他不得动弹。
“秋瑾,放开他吧,你们赢了。”凌羽微笑的说,显然对两人的表现满意极了。
秋瑾得令后,便松开了他。
6
山西长治郊区十九中初二:墨雾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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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四叶草_350字
第一章初秋的开学
初秋已至,夏的气息却丝毫不曾减退。
初秋是开学的日子,学校早已被学生和家长挤得乱成一锅粥了。程黉只是这群学生中最平凡的一位。就算在学校里呆了一年,程黉还是不了解这所学校。“2年级应该在2楼吧。”程黉理所当然地想。想要通过楼梯走到2楼的程黉并不容易,光是看看这些人来人往的通道就够麻烦了,又加上程黉个头小小的,一不留神就能被人一脚踹下去了。
“终于到了2楼!”从一年级升到二年级,程黉内心的喜悦无法用语言形容。妈妈此时气喘吁吁地跑到程黉身边,她拉起程黉的手说:“终于找到你了。小黉,我们去一年级。”“一年级?”程黉低下了眉头。妈妈并未发现女儿的不寻常,她解释道:“小黉,你上一年级时年龄小了点。再说你重读一个一年级一定会比以前更优秀,对不对-”
“我不要重读!”程黉挣脱开妈妈的手
初二:saf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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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绿绿的香樟林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春姑娘来到了小溪里溪水变蓝天,变清澈了她又轻轻地来到我们的学校了你看,学校变了样儿了香樟树的叶子变绿了像一个个绿精灵像一只只绿蝴蝶像一块块绿蛋糕好看极了花儿开了,草儿绿了夏天来了,骄阳似火花坛的花开了有红的、黄的、粉的、白的……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一阵阵风拂过,花在风中舞蹈草在风中摇头雨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落在香樟树上,给香樟树洗了澡叶子更绿了、更嫩了秋天,叶子变黄了风吹来,叶子飘落下来。像一只只黄蝴蝶,随风舞动,树下早已铺了一块厚厚的黄地毯冬天,操场一片寂静静得有点可怕没有春天的生机勃勃没有夏天的欢声笑语。没有秋天的黄叶飘飘冬天、操场虽然没有欢笑但是它仍然可爱校园真美,我喜欢校园喜欢春天嫩叶喜欢夏天的鲜花喜欢秋天的蝴蝶喜欢冬天的寂静校园,你真美!300字 初二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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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眼_3000字子衿用小手扯了扯柳梢青的青色衣襟,微微指了指前面的在打疫苗中的排队队列,又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摇摇头,做了一个回家的手势。 柳梢青会意,拉着子衿离开了队列。 …… 夏岚小区,柳梢青家中。 “你又看到了什么?” 子衿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点点头。然后又打开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划了几划,然后将手机递给柳梢青。 “昨日,河北保定曲阳天骄小学联合当地医院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部分学生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导致三名学生高烧住院,一名学生意外死亡……” 柳梢青看完,说:“你是说,这些疫苗有异常?” 子衿点点头,小跑到自己房间拿出一张素描纸和一支铅笔,然后在客厅画了一会,然后将素描纸递给柳梢青。 子衿只有七岁,画画技巧却是十分不错。 柳梢青接过一看,纸上画着一支大大的装疫苗液体的瓶子,只是,这画里边疫苗瓶子装的,并不是液体,而是一个狰狞的恶魔。 柳梢青沉吟道:“有这么严重吗?” 子衿点点头。 柳梢青沉默少顷,然后拿起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阿柯,有空吗?有件事我想找你帮个忙” …… 三个小时后,一个身着蓝色牛仔裤、蓝色衬衫的,双脚穿着拖鞋的看起来有些吊儿郎当的青年看着眼前的一大一小,表情肃穆。 “你的怀疑,可是当真的?” 柳梢青指了指旁边的子衿的眼睛,说:“她的情况,你也清楚一些。这是她亲眼看到的。” 蓝客扭头看了一看子衿,点点头,道:“好,我查一查。” 于是,蓝柯走进了柳梢青的房间,从口袋掏出一个U盘,给电脑安装了一个特殊远程软件,远程连接了一台似乎是他的电脑,进入操控界面,然后双手飞快地敲打键盘,打出一行又一行的字符,然后屏幕里就快速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的信息,半个小时后,蓝柯将那些信息归纳好了。 蓝柯归纳信息的同时也在看着,只是看得越多,他的额头也皱得越深。 “好了,给你们介绍一下吧,根据我搜索得来的信息,不老生物的疫苗只怕是真的存在大问题,你们看,这是十年来接种不老生物疫苗人群与接种其他公司疫苗的人群的对比信息。”蓝柯调出一个折线图。 “接种不老生物疫苗的人群中,八年前接种的人群情况基本良好,只是似乎这两年来出现了大变,这两年间,接种不老生物疫苗人群患病率是接种其他疫苗人群的十二倍到十八倍之间,与之相关性死亡率则是接种其他疫苗人群的八倍到十四倍之间。” 蓝柯见柳梢青二人已经看完这一则消息,又在键盘上敲打了两下。 “这个则是最新的,不老生物四个月前生产的一批疫苗,很明显,它有重大的问题。”蓝柯转头看了看子衿,”这批疫苗,也就是子衿今天将要接种的那批。它的接种人群中,在这几个月里,患病率是接种其他疫苗人群的九十八倍到一百三十八倍之间,死亡率,是接种其他疫苗人群的六百八十倍以上。” “很明显,这一批疫苗绝对有问题,子衿的眼睛也从来没有看错过。”蓝柯语气顿了一顿,看着柳梢青,他的语气似乎冷漠而无情。 接下来,蓝柯也不管后面的俩人,似乎是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他的双手飞快,在键盘上留下一幕幕的残影。 电脑屏幕分成了四块,其中出来了一些不老集团的官网等一些基础信息,随着蓝柯的操作,画面闪得很快,又出来了许多似乎是监控视屏的画面,而后,蓝柯似乎是操控了一些不老集团高层人士在公司的电脑。 蓝柯锁定了一个人,那是不老集团的第二股东,查到他的一个最常用的家庭地址,然后又继续敲打键盘,想要黑进他的家中电脑。 蓝柯呼了口气,摸了摸额头,转头对柳梢青两人说,希望这不老集团第二董事家中能找到信息,说罢继续敲打键盘。 蓝柯发现对方电脑关机了但是却没关电源,于是蓝柯打出了一则长条指令,刺激那电脑主板的BIOS电池,再加上其他复杂指令,成功让那电脑开机了。 登陆后,蓝柯直接对电脑进行了一次信息筛选。 最后,蓝柯找到了三个文件夹 蓝柯打开一看,其中一个是一些绝密账单,与金钱相关,似乎是见不得光的。第二个文件夹里则是个别不老公司以及一些其他公司人员的把柄。蓝柯打开第三个文件夹,只见里边有着许多doc尾缀的文档,还有着二十来个视频和几个子文件夹的图片。蓝柯打开一个视频。 只是一看开头,柳梢青与子衿都吸了一口气。只见视屏里边,两个黑衣人各用匕首分别捅进一个熟睡中男人与女人的身子里,而摄像头似乎是藏在在另一个人的腰间,其他俩人并不清楚。 蓝柯关掉这个视频,又打开doc文档,又看了看一些照片。 “这是杀人灭口!”蓝柯也被惊到了,不老集团的一些人,显然已经没有了道德底线。 那睡梦中的男女是一对记者,因为发现了一些不老生物龌龊证据,被不老生物发现后被杀人灭口了。 蓝柯正想继续查看其他视频与文件,突然。音箱里传出了一阵一阵的蜂鸣报警声。 蓝柯一惊,操控了一下电脑,道:“不好,我被发现了!这台电脑暴露了!我要马上拷贝数据。” “你们马上收拾,带上必须带走的东西,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庇护所。他们是一群恶狼。” 蓝柯然后双手敲得飞快,他的额头上,一滴又一滴的汗水岑岑而下。似乎,这个对手十分难以对付。 蓝柯在抵抗着对方的入侵,他抬头一看,数据传输已经到了百分之八十九,只是这时,突然地传输断了。 蓝柯心下一沉,知道这是对方直接掐断了那台电脑的电源。 不过,蓝柯拔出U盘,心下道,八十九,已经足够了。蓝柯回到上一个界面,又调出一个监控界面,恰好,看到了,在对面视频里,有两台黑色轿车正在缓缓离开那别墅。 柳梢青家门口,鞋柜前,蓝柯将拖鞋一甩将脚塞进了一双柳梢青的球鞋里,然后重重的关上了大门。 房间里,没了蓝柯操作的电脑,正在不断地弹出一个又一个页面,最后卡在了一个页面里,显然这台电脑短时间内已经被ping了无数次,再加上蓝柯刚才的极限超频使用,这台电脑明显已经崩溃了。 窗外,夕阳西下,夜色侵袭着天际线。 …… “师傅,到荔枝区二十九村龙桥站。” 三人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坐后排。 车上,蓝柯拿出一台似乎是很古老的那种诺基亚手机,发送了几条信息。 子衿被柳梢青抱在怀中,脸上显得很是不安。 “怎么了?” 却是子衿拉了拉柳梢青的衣襟。 子衿用手比划了一下,又指一指外边。 “阿柯,我们有没有可能被那些摄像头监控着?”柳梢青低声问道。 蓝柯一惊,抬头看了看四周。 “很有可能” 师傅,我们前面下车吧! “往这儿走!”蓝柯带三人来到了一个没有摄像头的角落。 这时,子衿看向柳梢青,又指了指自己的手机和柳梢青的手机,比划了一下。 “可恶,我们的手机也被监控了。”柳梢青恨声道。 这时,蓝柯恰瞥见一个壮汉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就要过来,而单车上的电子锁,似乎已经被破坏掉了。 蓝柯心生一计,忙将柳梢青俩人的手机抢过来,让柳梢青两人躲在旁边,然后背过身,等那壮汉从这角落经过时,蓝柯往后一退。 俩人一车顿时一同摔地上。 “啊!大哥对不住对不住,我刚刚没注意路。”蓝柯忙起来,似乎非常害怕的样子,说话也有些抖,然后道个歉匆匆就跑掉了。 那大汉见蓝柯这么就跑掉了,本来很是愤怒,只是,就在他将起身时,忽然发现了地上的两个物件,顿时转怒为喜,连忙往左右瞥了一瞥。 没有人。 …… 蓝柯与柳梢青二人汇聚:“我们赶紧从小巷里边走,这里摄像头少,而且他们短时间内的注意力应该不在我们身上了,我们可以去另外一个地方。” 同时,蓝柯取出手机又发送了几条信息 接下来,柳梢青抱着子衿,三人迅速穿插在小巷之间,期间,柳梢青累了,就换蓝柯来抱着子衿,又或者俩人都累了就放下子衿慢点走,两个小时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城市里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 传阅书屋。 三人刚进去,就见到了一位身着兰花色长群的女子面带讶色走出来。 “阿柯,小青还有子衿?怎么这么晚来了?” “我们进去说。”蓝柯一脸严肃。 陶夭夭会意,将他们带进去了里边,然后关闭了大门。 这时已经很晚了,书屋里边早也没有了客人。 陶夭夭询问道:“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蓝柯将U盘拿出,接上一个转接头,然后插进自己那个类似诺基亚的手机里边,之后,那些信息都展现在了陶夭夭眼前。 “简直是丧心病狂”陶夭夭紧咬着唇,她只看了一部分,就已经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没想到太阳底下还藏着一条这样巨大的蛀虫‘’ “他们在追杀你们?” 蓝柯想到那些视频信息,还有那两辆轿车和黑客,点点头:“十有八九!” 陶夭夭带着三人来到了一个实验室:“进来吧!” 三人跟着陶夭夭进去。 实验室摆放着许多器材,靠大门一边还有一个巨大的厚实冰柜,正中央则放着一台电脑。 这是我的实验室,蓝客,那台电脑给你用,我开启一下监控模式,开启外面的全部摄像头。 说罢,陶夭夭就走到一个开关闸面前,将其拉下。 这时,蓝柯已经开机并且操作上了 柳梢青二人也在蓝柯身旁,看着屏幕,屏幕里边则是监控视频,控制着书屋周围的摄像头。同时,蓝柯已经将U盘里的资料拷贝出来,准备传输给另一个人。 三十分钟后,音箱中传来了车声,只见屏幕上,书屋的西面有两辆黑色轿车出现,而后,从上面下来了十个纯黑西装人。 “果然,他们在追寻着我们”蓝柯一脸果然如此的样子。 黑衣人都拿着手枪,枪上套着消音器。头上都带着耳机和墨镜。 他们沉默着,似乎从耳机当中就能得到让他们行动的命令。 十个人慢慢地向前移动。他们分散了开来,大门前有四个人,大门左右窗边则各有三人。 看着这些人行动,陶夭夭从冰柜中取出一瓶试剂,给了个提议。 “这是浓硫酸,给他们来一下?” 三人愕然 ,“怎么来?” 陶夭夭中央控制台旁的一个槽里然后盖上盖子,就对着电脑说:“投掷。” 然后,就见到一个瓶子摔向了门口那四个人,只是,瓶子没有砸到人,而是摔地上了,液体溅了起来。大多数硫酸都没有溅到人,只有少数液体粘在了他们四人的衣服上。 “这没什么用啊,这是做什么用的?”蓝柯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陶夭夭捂了捂脸,一副不好解释的样子。 而似乎是这变化惊了黑西装人们,他们反应过来就是迅速撞破了大门,冲了进来,窗口旁边几个也跟着进入,紧接着,他们就在书屋内到处搜了起来。 搜索了许久,那些黑衣人也锁定了实验室,他们汇聚在了实验室的四周。 “放心吧,他们进不来的,除非是有rpg。”陶夭夭眯了眯眼,显然是对实验室的防御性能很是自信。 这时,黑衣人们包围在了实验室的周边,对着周围的墙和大门打了几十枪,只是墙体十分坚硬,他们仍然束手无策。 就在这时,众黑衣人似乎是收到了什么命令,一同退了出去,然后离开了书屋。 柳梢青道:”终于走了。” 蓝柯:“预料之中,只是我担心的是接下来的,我担心他们会鱼死网破。” 蓝柯调出一个窗口,那是今日新闻,而今日新闻的头条,则赫然是蓝柯搜集到的不老生物集团的那些信息。 “我的那位老朋友,已经将消息散布出去了。” 二十分钟后。 你们看,柳梢青指着屏幕, 众人看去,只见外边来了三辆黑色轿车,上面下来了十二个人,他们从上面搬下来了一个箱子。 这时,子衿拉了拉柳梢青的手,指了指那个箱子,然后又指了指墙,做着手语。 “子衿看到了那个箱子里的东西能攻破我们这堵墙。”柳梢青对着二人解释道。 众人都沉默了。 “还有有多少硫酸?”蓝柯问道。 “不多,还有一些盐酸和硝酸。对了,还有一试管的硝化甘油。” 蓝柯将硝化甘油瓶子和其他几个装着各种强酸的瓶子绑在了一起,然后放入凹槽。 这时,那些黑衣人已经从箱子里取出了一包包不知什么东西,分出一人正往大门这边谨慎快速走过。 就是这时! “投掷。”陶夭夭道。 黑衣人正走着,本来就十分谨慎,突然见到瓶子,急忙闪了开去,只是这次不仅仅是硫酸,还有着消化甘油。 砰! 硝化甘油剧烈摩擦,瓶子与地面碰撞碎裂后,爆炸了。爆炸的威力不大,像个小鞭炮,只是,爆炸后的玻璃碎片和各种强酸都被溅了出来,那黑衣人被玻璃碎片割得浑身是伤,又被各种酸贱在身上,躺在了地上惨叫着。 其他黑衣人也是一惊,马上又分出一个人跑着往书屋冲去。 这次,里边的众人却是只能束手无策了。 那黑衣人,跑到了墙角,将一包那东西放在墙角,然后快速离开。 然后,只见外边一人拿着一个遥控器类似的东西,按了一下 轰! 书屋传出一火光,里边爆炸了,书籍纸屑漫天飞。 实验室里剧烈晃动了一下,几人都被震倒在地, “这是TNT。”陶夭夭道。 书屋着火了,实验室出现了一个缺口。 蓝柯起来继续操控电脑,发现又有一个黑衣人走了过来并将3个TNT炸药包扔在刚刚那个角。 趴下,蓝柯喊道! 砰! 却不是爆炸声,而是那个拿着遥控器的黑衣人被一枪击在了腹部。 蓝柯看向视频。 “是影子!” 黑衣人们遭到枪击,连忙趴在了附近的掩体上,同时在辨认枪击的方向。倒下那人被击中了腹部,血流了一地,却是还没有死亡,他颤颤悠悠的将手放在了按钮上。 轰! 这次的爆炸声更大,书屋实验室周围已经完全着了火,实验室那堵墙已经倒下了,灰尘漫天遍布。 与此同时,倒下的黑衣人又挨了一枪,被打在了胸口,马上就没有了意识。 周围的黑衣人这次挺准了枪声方向,连忙反击。 林影面沉如水,一身黑色衣服已经染上了许多灰尘,他在一堵墙后面藏着,时不时向外开一枪。林影没料到,他还是晚来了一步, 砰砰!林影向着黑衣人方向迅速开了两枪,然后往高速反方向跑去,绕着左边一栋楼跑到另一个方向,那是黑衣人们的右侧,高速跑动中,林影戴上一副·特殊眼睛然后将一块黑色矩形方块取出,按了几个按键便扔向了黑衣人群中。 砰~随着一声轻微的爆炸声响起,爆炸中心的几个黑衣人们发现,自己似乎看不见了,周围的光线都似乎消失了,而周围的其他黑衣人,也感觉到视线变得十分的模糊,他们感觉到自己的视觉被剥夺了,神情非常惊恐。他们胡乱开着抢,还打伤了几个自己人,林影通过特殊眼镜,看到了那些惊恐的黑衣人,同时,他也看见了,不远处,还有一群人在接近。 这时,林影又取出一块白色的矩形方块,按了几下扔到黑衣人群中。 砰! 黑衣人们尚且没有摆脱被剥夺了视觉的恐惧,突然的他们又发现自己几乎听不见声音了。 砰砰!有两个黑衣人倒在了自己人的枪口下,黑衣人们已经完全乱了。 林影停止了高速跑动,拿起手枪,对着黑人群。 砰砰!林影又开了两枪,击倒两人。 同时,黑衣人们也想反击,只是他们大多被剥夺了视听,朝着林影这边的人都优先被林影招呼,并不能对林影造成威胁。而且只是胡乱开着抢,有些子弹则打向了林影看到的那群人的方向。 那群人很快也便加入了战斗,迅速将剩下的几人击毙。 “百里曦,救人!”林影吼道。 林影快速跑向书屋,跑到到实验室区域。 百里曦看着大火中的传阅书屋,脸上也不是滋味,还是来晚了。 “走,过去救人!” 林影来到实验室区域,发现遍地的爆炸遗留物。 “夭夭,阿柯!”林影喊道! “把这些都挖开!”百里曦带着人过来,说道。 这时,突然传来了异响,倒在一旁的冰柜大门被缓缓打开,一只手从雾气中伸了出来。 “我们在这呢,可快冻死了!”蓝柯露出头,“你俩混蛋赶紧过来帮帮忙!” ……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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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绿海每当忆起那片绿海,我便感觉一抬头就可以望见那蓝蓝的天空;一低头,便会感觉双脚踩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去年暑假,期待已久的草原之旅终于启程了!父母早已订好了机票,备好了需要的衣物用品,还订好了一个特殊的住处——蒙古包!出发的前的夜晚,我想到终于可以见到梦中的草原,心中思绪万千。我躺在床上在心里描绘着初见草原的情形,期待着那令人向往的远方。我还兴奋地拼凑着从纪录片里、古诗词里、书籍报刊里所获取的关于草原的碎片,拼凑出了一组组大草原的画面。就这样,我思着,想着,慢慢地睡着了。经过几小时的机程,我们终于抵达了期待已久的内蒙古大草原,找到了所订住的蒙古包。放眼望去,那绿油油的草地上,点缀着一个个镶彩边的白色蒙古包,煞是好看。还没有进去,就听到“嗒嗒嗒嗒”的奇怪声音,掀开包帘一看,原来是热情的牧民阿桑正在为我们一家熬制奶茶,茶香浓郁。蒙古包的四壁上,挂着好几只长鞭、好几把强弓、几件用羊毛所编制的披风,还有好多没有见过的神奇的东西,它们为这特殊的住处增添了神秘的色彩。喝过奶茶后,阿桑和我们聊了好一会儿,就忙着张罗其他事情去了。我走出蒙古包,伸了一个大懒腰。几只奔跑在蒙古包旁的牧羊犬,个个精神抖擞,威风凛凛,因为它们要带领客人开始体验放牧工作了。我跟随着它们一边奔跑,一边抬头望向天空。头顶上,那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色的蓝天,时时刻刻都在变换着模样。白云如羊群般的追逐着天边的水草,给人一丝梦幻的感觉。这也许才是真正的“蓝天白云”吧!此时的我,多想像鹫鹰般一般翱翔在天空,同白云玩耍啊!“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这句诗真切地描绘着这片正被风儿吹动的绿海的壮阔与丰饶。风儿裹挟着这片土地的激情掠过草原,草儿此起彼伏,我看到一波又一波绿的浪花在尽情翻滚。你听!风刮草而发出的声音,时而缓抑,时而急锐,有掺杂着牛羊哞哞的叫声,这也许就是草原特殊的欢迎曲目吧!你瞧!那几头健壮的耗牛正悠然享受着鲜嫩的青草,它们慢慢的咀嚼着,毫不受这风的影响。风里带着些沙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和花的香味儿,轻轻地扑向我的脸颊,格外令我陶醉。我张开双臂,任凭这微风拂过……再向前走,我看到了一条深银色的平面线。再走近点一看,原来是一潭静如镜的小湖。站在湖边,你会发现自己的影子连同天蓝的晴空映照在湖面上,也许是这小湖正在努力记住我的模样,让我始终都在它的眼中。如果你来,这时,不妨像我一起盘坐在湖边,轻轻拔起一根长青草,细长而又软软的那种。试着用长青草轻轻划过平静的湖面,涟漪顺着草尖轻轻漾动着,令心也悠然。随着涟漪消失,小湖马上又恢复了平静。你还可以捡起一颗小石头,将它轻轻丢入湖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顺着小石头的掉落处向外延伸着。一圈,两圈,可爱极了……再向前走点,就是蒙古人赛马的专场。阿桑给我牵来了一匹马,这匹马的毛色雪白,没有一点儿杂毛,而且闪闪发亮,就像披了一身银丝,我给她取名为银尘。阿桑教了我好几种骑马的技巧,但最主要是让我对马有信任感,相信自己不会摔下马,绝不会!她让我自己单独试试,走了好几步,没事。我一高兴,脚尖不小心轻轻踢到了银尘的肚子,银尘以为我是想要它加速,突然狂奔起来。我紧紧抱住它,感觉自己随时都要掉下去,然后被马蹄重重踩踏,我不敢想,大声叫着……银尘突然停了下来,四肢慢慢跪在草地上,让我站在了踏实的地面上,我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原来,它感受到我的害怕,想让我下地缓缓。谁说马儿不通人性?它虽说是动物,但灵性却过于人!就这样,我骑着它,奔腾在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我享受着这穿梭在风中的感觉……此时正是太阳落山时分,草原笼罩着金色的寂静,白云被烧得通红,小湖湖面也被染成赤橙。一阵微风拂过,绿色的海浪变得金黄,它轻轻慢慢走着。天空一层一层由浅橙色到赤红色。夕阳映照在蒙古包上,让白色的蒙古包不再单调。牛羊也时不时抬头望向天的另一边,欣赏着这夕阳的美丽。而我,正端着杯热气腾腾浓郁飘香的奶茶,与牧犬静静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听着风儿呼吸,静静地看着夕阳缓缓落下……蓝天、白云、绿草、牧群、夕阳……就是这些色彩元素,描绘出了令我向往,令我陶醉的这幅无框边的画!我爱您,绿海!我爱您,内蒙古大草原!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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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绿绿的爬山虎1963年,我上初三,写了一篇作文叫《一张画像》,是写教我平面几何的一位老师。他教课很有趣,为人也很有趣,致使这篇作文写得也自以为很有趣。经我的语文老师推荐,这篇作文竟在北京市少年儿童比赛中获奖。当然,我挺高兴。一天,语文老师拿来厚厚一个大本子对我说:“你的作文要印成书了,你知道是谁替你修改的吗?”我睁大眼睛,有些莫名其妙。“是叶圣陶先生!”老师将那大本子递给我,又说:“你看看叶先生修改得多么仔细,你可以从中学到不少东西!”我打开本子一看,里面有这次比赛获奖的20篇作文。我翻到我的那篇作文,一下子楞住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色的修改符号和改动后增添的小字,密密麻麻,几页纸上到处是红色的圈、钩或直线、曲线。那篇作文简直像是动过大手术鲜血淋漓又绑上绷带的人一样。回到家,我仔细看了几遍叶老先生对我作文的修改。题目《一张画像》改成《一幅画像》,我立刻感到用字的准确性。类似这样的地方修改得很多,长句子断成短句的地方也不少。有一处,我记得十分清楚:“怎么你把包几何课本的书皮去掉了呢?”叶老先生改成:“怎么你把几何课本的包书纸去掉了呢?”删掉原句中“包”这个动词,使句子干净了也规范了。而“书皮”改成了“包书纸”更确切,因为书皮可以认为是书的封面。我真的从中受益非浅,隔岸观火和身临其境毕竟不一样。这不仅使我看到自己作文的种种毛病,也使我认识到文学事业的艰巨:不下大力气,不一丝不苟,是难成大气候的。我虽然未见叶老先生的面,却从他的批改中干受到他的认真、平和以及温暖,如春风拂面。叶老先生在我的作文后面写了一则简短的评语:这一篇作文写的全是具体事实,从具体事实中透露出对王老师的敬爱。肖复兴同学如果没有在这几件有关画画的事儿上深受感动,就不能写得这样亲切自然”这则短短的评语,树立起我写作的信心。那时我才15岁,一个毛头小孩,居然能得到一位蜚声国内外文坛的大文学家的指点和鼓励,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涨涌起的信心和幻想,像飞出的一只鸟儿抖着翅膀。那是只有那种年龄的孩子才会拥有的心思。这一年暑假,语文老师找到我,说:“叶圣陶先生要请你到他家做客!”我感到意外。像叶圣陶先生这样的大作家,居然要见见一个初中学生,我自然当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那天,天气很好。下午,我来到东四北大街一条并不宽敞却很安静的胡同。叶老先生的孙女叶小沫在门口迎接了我。院子是典型的四合院,敞亮而典雅,刚进里院,一墙绿葱葱的爬山虎扑入眼帘,使得夏日的燥热一下子减少了许多,阳光都变成绿色的,像温柔的小精灵一样在上面跳跃着闪烁着迷离的光点。叶小沫引我到客厅,叶老先生已在门口等候。见了我,他像会见大人一样同我握了握手,一下子让我觉得距离缩短不少。落座之后,他用浓重的苏州口音问了问我的年龄,笑着讲了句:“你和小沫同龄呀!”那样随便、和蔼,作家头顶上神秘的光环消失了我的拘束感也消失了。越是大作家越平易近人,原来他就如一位平常的老爷爷一样让人感到亲切。想来有趣,那一下午,叶老先生没谈我那篇获奖的作文,也没谈写作。他没有向我传授什么文学创作的秘诀、要素活指南之类。相反,他几次问我各科学习成绩怎么样。我说我连续几年获得优良奖章,文科理科学习成绩都还不错。他说道:”这样好!爱好文学的人不要只读文科的书,一定要多读各科的书。”他又让我背背中国历史朝代,我没有背全,有的朝代顺序还背颠倒了。他又说:“我们中国人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历史,搞文学的人不搞清楚我们的历史更不行。”我知道这是对我的批评,也是对我的期望。我们的交谈很融洽,仿佛我不是小孩,而是大人,一个他的老朋友。他亲切之中蕴含的认真,质朴之中包容的期待,把我小小的心融化了,以致不知黄昏什么时候到来,悄悄将落日的余染红窗棂。我一眼又望见院里那一墙的爬山虎,黄昏中绿得沉郁,如同一片浓浓湖水,映在客厅的玻璃窗上,不停地摇曳着,显得虎虎有生气。那时候,我刚刚读过叶老先生写的一篇散文《爬山虎》,便问:“那篇《爬山虎》是不是就写的它们呀?”他笑着点点头:“是的,那是前几年写的呢!”说着,他眯起眼睛又望望窗外那爬山虎。我不知那一刻老先生想起的是什么。我应该庆幸,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作家,竟是这样一位大作家,一位人品与作品都堪称楷模的发作家。他对于一个孩子平等真诚又宽厚期待的谈话,让我15岁那个夏天富有生命和活力,仿佛那个夏天便长了。我好像知道了或者模模糊糊懂得了:作家就是这样做的,作家的作品就是这么写的。同时,在我的眼前,那片爬山虎总是那么绿着。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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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眼望到整片蓝天心情郁闷的时候,就看蓝天,那幽静的蓝色总让我勾起那个明媚下午的记忆,耳边回荡起母亲说的那句话“我一只眼也能看到整片天空!”那灿烂的笑容恐怕我永生难忘!母亲生病了,挺严重的……以至于那曾经高高在上的女神气质被消磨一光。看着她一天天的憔悴,我于心不忍。她以前的一头金黄色卷发一直是我儿时魂牵梦萦的,因为只有闻着那微微泛着太阳花味道的发香才会使我陶醉于沉睡的梦乡。可是现在,金黄色的卷发已经如秋天的落叶般“凋零”,剩下的只是那油光发亮的头皮。当然,母亲的那种气质也如落花般全部消逝在时光里。每次去医院看她,她就在病床上半躺着,手中握着一面明亮的镜子,总喃喃自语:“多好的头发啊,现在却怎么这样了……”这时,她便会摇摇头,情不自禁地望向窗外。我就会躲进角落里,悄悄地流泪。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在日夜呻吟的痛苦中,母亲终于要进手术室了。至今回想,我仍然记得她进去时微笑着对我说的那句话:我要和命运赌一把!看似简单的一句话,我却从中读出了母亲心里的那份坚强,同时也有些许的害怕。我不知道后来是在怎样的等待中度过的,只知道那天是凛冽的冬天,但我的毛衣就如泡在泉水中般湿透。可是,不管我心里如何焦急、挣扎、难熬。等到母亲出来时,我还是笑脸相迎,或许那笑容太过逞强,连虚弱的母亲也知道,便也尽量扯出笑颜,还比我更倔强地说出一句违心话:“手术也没我想象中那么恐怖,我还好,女儿别担心!”我忙握住她的手,在这手与手的接触之间,我明显感觉到了来自她掌心的潮湿。这就是我知道的母亲勇敢的证据!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间,母亲恢复挺快,但是最让我担心的便是她那只因为手术而永远不能张开的眼睛,这意味着她以后的生活只能依靠一只眼来看这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其实偷听过父亲与医生的谈话,医生很肯定地判定母亲那只眼是不能睁开的。可是我的心,我的思想不愿意相信。我知道不光是我,亦或是母亲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从此,我也不在母亲面前提起这个问题,当然,她也从来没问起过,或许是手术后还在修养,不愿过问太多烦事,或许在她心里已经有答案了。转眼间,母亲要出院了,这是她自己主动提出的。当我在帮她整理衣物时,母亲忽然来了一句让我震撼的话:“女儿,其实我早就知道我这只眼睛不能睁开了,你们也不用瞒我,我挺想得开的,这条命捡住了,已经是上天对我的最好恩赐了!”我停顿了几秒,热泪已经不知不觉涌上眼眶,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哭,便连忙望向天花板。在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母亲忍受了多大的痛苦啊。我清楚的知道她原本是个多么爱漂亮的女子,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我不能想象在这几个夜里,母亲是如何的彷徨、如何的无助、如何的茫然、如何的无望……可是我庆幸的是,母亲挺过来了,走出了这片黑暗阴影。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握住母亲的手,此时我感受到了母亲手掌心的温暖,就像能融化千年的寒冰。我读出了她的乐观、豁达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后来,母亲一直在家休养。可是由于我要上学,与她相互促膝长谈的时间自然少的可怜,可是那一下午的记忆却让我受益终生。那天是晴天,母亲好不容易提出要与我一起去公园散步。我看着她那闭合着的一只眼,本来想说别去了,可是看出她兴致正好,不忍她扫兴,便搀扶着她往小路走去。公园里大多是年青人,看到我母亲的人都会把目光停留在她脸上,还有几对小青年会窃窃私语。我只有尴尬的低下了头。但是,我也害怕母亲会被这些犀利的眼光刺激,便加大了脚步,搂着母亲往幽静竹林处走去。我把母亲安置在亭子的石头椅子上,自己也紧挨着她坐下。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就这样静谧的气氛维持了好久,只听得见风吹动叶子发出的“唦唦”声。终于,还是母亲先开口了,她像做错事般的孩子低头含糊说:“你也感到丢脸吧,有我这样的母亲。”虽然声音小的如苍蝇般嗡嗡响,但我的心却被母亲说的话扎痛了,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吞噬我的心一样让我难受。我看着母亲,坚定的说:“妈,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咱别说这个了……”还没等我说完,母亲已经昂着头走出亭子,望向太阳,并伸开双手。我从后面看出了母亲背影的瘦小与无助。但是她后面说的那句话却让我为之动容。她望着蓝天意味深长地说:“其实啊,一只眼也可以看到整片天,太阳仍旧是那么的灿烂!”我想:母亲不仅看透了天,也渗透到了我的心,此时一股暖流流入我的心田。夕阳西下,我扶着母亲,一同踏上回家的路。看着路边的行道树,望着那斑驳的影子,一切景物都与来时一样,不同的是我们的心境。唯一肯定的是,我将追随着母亲奔向那只有坚强者才能通过的十字路口。到家时,我们俩相互对笑了下,不知为什么,只觉得对生活就应该微微一笑,明天才会更美好!遇到困难时,我们就望望蓝天,这整片天空将带给你无尽的遐想与心灵的洗涤。朋友们,瞧瞧这片可爱的蓝天哟!我愿用一只眼去望整片蓝天,享受另一种不同的心境!相信吧,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那一缕微笑背后的真理……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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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