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儿时的路
从去年九月至今,我的生活似乎经历了一个新的转折,不仅仅是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不仅仅是又一份酸甜苦辣的品尝;不仅仅是又一种喜怒哀乐的缩影。我似乎在这半年多的初一生活中,悄然平添了几分沉稳,几分坚强,几分自信……
夏苦
刚进入初一的那个星期,便被送去军训。
那时正是九月初,暑气未消,酷热难耐。
而就在这样的天气中,我似乎尝遍了十三年来的所有苦头。
记不清怎样在那远离家人的地方摸爬滚打,泪汗淋漓,思乡之苦、精神之苦、肉体之苦,时时萦绕在心头,无数次地化做涟涟泪水。心也是苦苦的。
不知是不是自己太懦弱,不过,我却在那苦苦的九天之中,学会了坚强。
秋辣
金秋十月,期中考试悄然而至,令我难以想象的是,竟然在最有把握的英语考试中,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漏答了一页的试卷!
我甚至不知道是怎样走出考场的,只觉得一切都完了,这起码是我七年寒窗中败得最惨的一次!
整整三十分,就像落在水中的花瓣一样,一去不返。
考完试的那个周末,恐惧和深深的自责时时伴在我的身边,我甚至感到万念俱灰!
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倒流,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
星期一,果然受到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的一番“表扬”,但比起我预想的,实在是轻描淡写,至少先前的那种坏透了的心情一下子烟消云散,那天中午放学的路上,眼前的天空仿佛忽然间蓝了许多。
那种辛辣在短短的两天时间中,融入了我的五脏六腑,至今仍让我不寒而栗。
冬酸
期中考试后,一直昏昏沉沉地过了许久,期末考试又飘到了眼前,竞争的意识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充满了空气,我分明闻到了战火硝烟的味道……
于是,在台灯下,一页页地翻着生物、地理、历史……不管是多么枯燥乏味的内容,都要拼命地塞入脑子里,因为“分数才是硬道理”。
不论多么想跟着余秋雨先生在戈壁、江南行游,不论多么想与维克多·雨果在十八世纪的巴黎街头游荡……
但无论我的想法与现实是多么的南辕北辙,我都得义无反顾的复习,同时我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多看一分钟,就有可能在考场上多答一道题。
至少眼皮是酸的。
春甜
春风拂面,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我为即将到来的困难做了许多准备。再次面对那些张牙舞爪的恶魔时,上天倒是赐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馅饼———我被学校评为“文明学生”。
当奖状递给我的一刹那,第一感觉是“有点甜”,毕竟这是我进入中学的第一张奖状,即使再微不足道,也凝结了我的汗水、泪水;再者,又有一种理所应当的感觉:过了一学期的“困苦”生活,也该有点回报了吧。
简而言之,这种甜就是“拨开迷雾看未来”,“风雨过后见彩虹”。
这就是我的初一生活。在我回首翘望的时候,它已愈行愈远,又快成为美丽的记忆,成为我中学时纯真而沉重的一段旧时光,而它留给我的,远远不止那些零碎的青春逗号,它应该是一杯咖啡抑或一杯清茶:苦涩,而清香。
学校的规则
学 校 的 规 则
南皮县博古于小学三年级 孙国遥
我在学校中有很多缺点。比如:上课不认真听讲还左看右瞧,甚至还在自习课上玩扑克牌;下课了,数学老师不让我们出去玩耍,为了我们的学习,我们只好在教室里写作业;课外活动时间,我们就跑到操场投沙包,那一次我一用力过猛,打到了孙志鹏的脸上。
班主任刘老师的经常批评教育我,现在,我上课不再左瞧右看了,下课了,我有不会的题就会问一问于芮同学和老师 ,解决完了,再去和朋友们一起活动。在操场上,我小心的玩投沙包、跳绳、跳高。有一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说,县里要组织体育项目抽考,,但具体时间没定。体育老师要我们做操,训练要抽考的体育项目,累得我们腰酸背痛。
学校的规矩很多,不论课内还是课外,谁破坏了规矩就要挨老师的批评。不过,这个学期我会认真地上科学、语文和数学,还有英语,我上课会认真地听讲争取获得好的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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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记忆是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当我偶然想起,才把它们从积满灰尘的木柜上拿下来,坐在洒满暖色黄昏的窗前,轻轻吹去上面的灰尘,珍藏在内心最柔软角落的童年时的我就把我带回了那时的故乡。那是家门前的碧波,红掌的大白鹅成群结队地游在碧波上,引吭的叫声和着哗啦啦的流水声,风儿吹得人舒服,好像乘在绿色的舟里,还带来我稚嫩的童音“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接下来呢,后面是什么?”爷爷的慈祥声音在耳边响起,连大白鹅都好奇的张望坐在门口晒太阳的祖孙俩。“唔,记不起来了。”我只讨厌背古诗,背着背着,就会想到蓝蓝的天上,镶嵌着无瑕的白云,天空画着晶亮的彩虹,古诗也就飘到九霄云外了。爷爷笑着捏了捏我的小脸蛋,我不满的努了努嘴。一阵风凉爽爽的吹过,高大的白杨树哗啦啦地,掉了几片叶子。我的目光随着落下的叶子落下,蹦跳着向落叶跑去。爷爷看着我跑去的身影抿嘴笑着,眼角的皱纹也笑了呢。村西头是古朴的老房子。我总是赤着脚来这儿玩。泥巴路软软的,脚底酥酥麻麻的,好舒服。到了,这些老房子,黑瓦白墙,站在高过人腰的杂草丛里,显得格外显眼。它像一位神秘而又声望的老者,被高大的树木守护着,葱茏的树冠掩映着它。拨开草丛,我走向它。抚摸着它白墙上的斑斑驳驳,这记录着故乡的多少历史沧桑。把耳朵靠在上面,听,故乡的呼唤。突然,我转身跑去那高过人腰的草丛中,奋力揪下一根野草,认真编出一顶草环,才不是给自己戴的,走到老房子前,小心翼翼放在大门口。“哗啦啦”,听,大树在夸我呢,老房子爷爷笑了。我笑着转身跑开,一会仰头摘野花,一会儿弯腰和蚯蚓打招呼,玩得不亦乐乎。远处的天边泛起了刚榨出来的新鲜橙汁的颜色,袅袅的炊烟飘飘然的舞向天空。“小梦——吃饭了——。”奶奶的呼唤声,多么熟悉和亲切,好像我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我就会踏着暮色从远处跑来,回来时再听奶奶唠叨两句。家里的老物件充斥着复古的情调,白炽灯昏黄的光照着桌上的白米粥和炒土豆。爷爷奶奶忙着给我夹菜,让我多吃点。我突然想起了屋后房檐上的小鸽子,对,先去看它们。这时奶奶就会用勺子敲着饭碗,冲着我跑去的方向喊:“上哪去?不吃我全拿去喂猪了!”爷爷肯定在看着奶奶笑。明明还有很长久的未来等待,却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可是思绪却飘回了现实。温暖的光顿时映照进胸膛,欢声笑语渐荒了。手中记忆的照片还在,这是回不去的时光。名为回忆的曾经,我要把它刻上时光的墙。童年,故乡,是永远不被遗忘的念念不忘,是我收藏的光阴。1000字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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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大雨过后,他们让毋怨穿上了别的衣服。男人拉着毋怨要去赚钱,可无意中看到了毋怨脖子里的水晶玫瑰。便一把抓住,说:“摘下来,给我看看!”“我不要!”水晶玫瑰是毋怨的宝贝,那是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你说什么!不知好歹的东西!给我!”那男人抢了起来,把毋怨的脖子掐的红红的。那个水晶玫瑰可不是一般的玻璃制品,那是毋怨的母亲在她晚上睡着之后,跑出去买的真的水晶做的玫瑰,尽管小,可却昂贵得很。毋怨没有掉一滴泪,她恶狠狠地瞪着那个男人,“叔叔,你掐死我吧!然后再把它拿走!”这句话吓了那男人一跳,他悻悻地走开了。毋怨默默地走进了屋子,蝴蝶追着她,围绕着她,好像在安慰她似的。菲尔跑了过来,她牵住了毋怨的手,好凉好凉的手。“毋怨...你还好不好?”毋怨一头栽在床上,“我没事啊,可是,我不想呆在这里了,好可怕。”“我们偷偷跑走,到孤儿院去吧!”菲尔很坚决的样子,毋怨爬起来,良久,才点了点头。在孤儿院也总比在这好。漆黑的夜,外面天气很坏,可菲尔和毋怨还是跑了出来。不巧的是,刚跑不远就被发现了。“怎么办啊!呜呜呜...”菲尔吓坏了,哭了起来。“反正都出来了,我们快跑吧!”毋怨说了一句,就又跑了起来,菲尔慌忙的跟了上去。雨下起来了,伴着电闪雷鸣,她们奔跑在玫瑰花田里。玫瑰花田很大很大,玫瑰那锋利的刺划伤了她们的脸,胳膊,腿。菲尔还在哭,毋怨一声不吭的跑着。大概那些坏人受不了玫瑰的刺,也受不了那么大的雨,渐渐没有了他们的声音......当毋怨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到了孤儿院,或许是警察发现了她们,把她们送来的吧。菲尔在自己旁边躺着,还没醒,却甜甜的笑着。她可能以为孤儿院是个孩子的天堂吧。时间就那么慢慢的流逝,毋怨六岁了。那天,来了一个很有钱的女人,她要领养一个女孩。所有孩子都跑了出去,穿着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显出一副可爱的样子。毋怨躲在小角落里,没有人陪她,菲尔也出去了。女人看了所有的女孩,可还是很失望,要走的时候,她无意的向屋里瞥了一眼,正好与毋怨四目相对。她怔了一下,急忙赶了过去。“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宋毋怨。”女人抚着毋怨的头,说要领养她。毋怨抬起头说了一句:“阿姨,领养我有个条件。把菲尔一起带走,不然我是不会跟你走的。”女人又一怔,那些话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六岁小孩说的话,不过她还是答应了。毋怨笑了,尽管只是浅浅的笑。女人看着她,感觉她像一块空灵而美妙的水晶,纯洁的仿佛不存在似的。坐在豪华的轿车里,毋怨神情黯淡,可菲尔却兴奋得很,到处张望。车子停在了一栋别墅前,毋怨和菲尔被带了进去,毋怨并不是第一次见这种房子,她以前的家就是这种的,只不过要小很多罢了。“毋怨,这是你哥哥,他叫柳真颜,要和他好好相处哦。”女人指着一个坐在轮椅上,大约十几岁的男孩说。“嗯。”菲尔跑到那个男孩旁边,“哥哥,你好!你的腿怎么了啊?”“给我滚开!”男孩发怒了,菲尔吓得呆在了一边。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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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不知不觉,来小荷已经一年多了,在这里,我也从什么都不懂得稚气小孩变成了易懂人事的小大人了,在这儿,我也认识了很多很多的朋友,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但我们聊得很很投机,还经常以通信、聊QQ来联系。我非常感激他们,所以,我要在千里之外的深圳给他们送去祝福的话语,让他们能够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在这一年的日子里,我认识了很多好友,他们无时无刻在帮助着我,帮助我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小荷铁三角:A12345王。ZJWXA1997。聪明帅哥。〗这三位朋友,他们结成了兄弟,并且排了一下位置,ZJWXA1997是老大,A12345王是老二,聪明帅哥是最小的一个。他们经常传纸条,互相切磋文章,互相修改文章,并且经常各自学习各自的长处,填补自己的缺点。先来介绍一下“老大”ZJWXA1997:嘉炜,他是一个虎头虎脑,很聪明的一个小男孩儿,他住在西安,我们的生日只相差10天。他文笔很好,每篇文章都是那么详细,那么充满真实感,每次阅读到他的文字,都会赞叹不已。他因为《听爷爷讲那过去的事情》这个系列而红遍全小荷。他现在已经上六年级了,由于作业的增加,父母的限制,他现在很久才上一次网,我们都很想念他。接下来介绍老二,A12345王:王子的文章写的很棒,小小年纪就可以写出三部小说,几乎每篇文章都能进精品区,看过他的文章得人都会知道,王子的场面描写、心理描写,那是最好的,这说明王子经常读书。王子发文非常勤快,所以一下子就从推荐榜的中间上升到了首屈一指的位置——第五位。这仅次于小颖子、蓝色的自由、木魔仙子和VAMPIRE13这四个初中以上的会员,成为了小荷最小的在推荐会员首端的会员。最后再来介绍老三,聪明帅哥:提起他,每个人都认识,不仅他作文写得好,而且绘画一流,被称为小荷的画家。他的作文在四年级中算是写的最好的了。写景,能写的如临其境;写物,能写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写人,能写的妙趣横生……反正只要他一出笔,肯定是精品,就算是小练笔,也能受到大伙儿的追捧。你看,他们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然后结交在一块儿,就变成了一组完美的不能再完美的人了。在此祝他们友谊树长青。〖25135359。快乐战士1。〗他们两个,都是我在深圳的朋友,一个在罗湖,一个在南山。为什么要把他们两个写在一起呢?因为他们都有相同的地方。1。他们都很勤奋,基本上每周都要发几篇作文。2。他们都很厉害,写出的文一下子就会传遍小荷。快乐战士1还是深圳晶报的特派小记者呢,文笔好的不得了,虽然才上三年级,但文笔都比我写的好。25135359,他考进了罗湖区外语学校呢,听说是罗湖区排名第二的学校呢,可见25135359的成绩有多么的好。〖冰雪水灵儿。〗她比较喜欢写诗,她的诗里充满着韵味,也很押韵。她还是一个很不错的特聘管理员呢,还乐于助人,经常帮人。她很阳光,很正直,绝不有半点儿私心,人缘一直都很好。很崇拜她的诗,也很喜欢她的文章。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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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3年,真的狠快。一眼,一切都变了。我不再是3年前那个单纯可爱的孩子。我想,高中真的是个人生的过渡段,它可以轻易让一个人屈服在学业、老师家长的期盼下,更可以轻易的毁掉一个人,改变一个人一生的航向。高中是个大染缸,稍稍禁不住诱惑就会变成另一个自己,最后,恐怕连自己都不认识现在的自己。走过了3年,我不知道我最大的收获在哪儿。这3年来,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会和大家一起开心的笑,也会自己躲起来偷偷的哭。不过我想,我的笑是占多数的,因为这个高中,让我真正懂得了坚强的含义,懂得了什么叫做面具,懂得了那些灿烂的笑容后面被掩藏心痛。我学会了带着面具来面对一切,学会了微笑着去看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去看身边每一个别人的故事。3年,我真的长大了。褪去当初的青涩单纯、天真稚气,变得那么现实,那么学会忍受,那么独立,那么让自己难以置信。我承认,成长让我看到了太多,也让我成熟了太多。也许,我们为成长付出的代价太惨重,让我们即使无奈,也要放弃从前的无忧无虑,放弃那段美好的童年,学着承担责任,学着自己走自己的路。我是害怕长大的,我现在才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走出了高中校门,不会再有老师没完没了的唠叨,苦口婆心的劝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前途一片光明;不会再有上课偷偷摸摸的看小说,还时不时的要防备老师的突袭;不会再有走廊里罚站的身影,倔强的不肯低头认错不会有了,再也不会有了。我的高中,就这样,离开了。我还记得每一天忙碌却充实的生活,还记得一个人走过的路,还记得那些难得的朋友说过的玩笑话,还记得老师单独谈话的嬉皮笑脸。我都还记得,那些平凡却美丽的日子,给了我太多难忘的回忆。是的,都是我们的纪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的记忆。现在的我,还是就这样看着自己无可奈何的长大了。成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要面对更多的责任,更多的感情,更多的伤害。在这个世界,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一辈子,真正可以依靠和信赖的人,最终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路,终究要一个人勇敢的走下去,不管多苦,不管多难,不管自己是多么的无依无靠,依然要义无反顾的,一路向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是半年前看到这句话,然后就牢牢的记在了心里。虽然说的很残忍,但是对于这个真实的社会,这句话却是那么真实。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生存法则,没有人可以破坏。不需要抱怨太多的不满意,太多的不公平。人生就是这样,总有些东西不会是因果关系,所以我们要学着去承受,去面对。现在的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从一开始就那么拼命的去训练选择题,因为人生有太多的选择,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选择对的而不是错的。原来那些让我们拼命为之奋斗的正确选项,早已不知不觉却那么真实的渗透到我们的成长中。我喜欢这样的孩子.能吃苦.懂奋斗.懂社会.懂坚强.我们,都要学会如此!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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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伙伴小时候,我经常和父亲一起到他工作的单位去玩。每当到了那,就会有两个伙伴来欢迎我。我们一起玩的很融洽,从来不会因为一件事情引来争吵。偶尔也会嘲笑、讽刺一番对方,一起哈哈大笑。吃过早饭后,父母就要求我们写作业。我们因受不了大人们的管制,相约一起来到亭子里。做完作业后,有时遇到大人们开会。我们就偷着玩电脑。于是,来到医疗室,看见没有人,便打开窗子,翻了进去。跑到电脑旁,一起玩起了游戏,完全沉浸在高兴之中。大人们开完会后,一些医生打开医疗室的房门,看见我们三个在这里玩电脑,下了一大跳,十分生气地找来我们的父母。父母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一顿。到了下午,就是我们疯狂嬉闹的时间了。我们一起来到小河里,挽起裤脚,在水里行走。你猜我们干什么呢?告诉你吧!我们是在拾螺丝和鸭蛋。乡下人经常把鸭子放进水里。于是,我们开始行动起来。螺丝在石头上、沙子上粘附着,我们只要把它捡上来。不一会儿,就装满了一大袋。突然,朱朗“啊”的大叫一声,我们跑过去一看,哈哈!他的手被螃蟹夹住了。我们把螃蟹捉进了袋子,等一会一起煮了吃。我忽然看见前面有一块鹅卵石状的东西,走去一看。竟是一颗鸭蛋,我们高兴地欢呼起来(后来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摔破了)。不一会儿,袋子已经装的满满的,我们用从医院拿来的盘子把它们全都装了进去。然后,我去舀了一碗水,倒进盘子里。朱朗抱回一堆干草,一切准备就绪。我们把盘子放在引燃的干草上,又去医院的食堂里偷了一点盐、辣椒粉等等,全部放了进去。过了十五分钟后,我们闻着香味,情不自禁地吃了起来。“呀!这太咸了。”“哇!这太辣了,你放了多少辣椒粉?”“啊!忘记放油了。”我们一起吐了起来。就这样,一个下午的欢乐时光过完了。紧接着,夜幕降临。我们的好戏就开始上演了。晚上,天黑漆漆的,是吓人的好时机。我们便学着鬼怪的叫声,来到了医院(医院里的中药室的看管人要到很晚才走),趁他清点药品的时候,悄悄地钻了进去。等他刚要身是,“啪”的一声,黑暗笼罩在中药室里,把看管人吓了一大跳。他打开灯,一看见是我们,没有说什么(他很喜欢小孩子,于是小孩们便经常捉弄他)。天更晚了,到了十点左右,我们便去练胆量——走夜路。我们每人打着灯笼(那是我们自创的。在大人们喝酒时,我们把酒箱四壁剪出大洞,蒙上一层白纸,再去商店买三支蜡烛,一人一支,塞进酒箱里。最后,绑上一根细竹子,就做好了),出了医院。我们一起走到了桥头的商店去买东西吃(有时,商店很晚才关门)。来到了桥上,听着流水“哗哗”的声音,还不时传来小孩的哭闹声,使我们觉得毛骨悚然,便吓得扔下灯笼逃走了。跑了一段路后,想起美味的零食,馋涎欲滴,于是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提起灯笼,冲了过去。突然,我脚下一陷,不好,踩到泥浆里去了,拔出了脚。哇,全是黄泥(幸好当时是夏天,我穿的是凉鞋)。来到小河边,赶紧洗干净。清凉的水冲洗着脚,觉得十分舒适。买好零食,回到了医院,一边擦着汗,一边享受着美味。吃完了后,便各自睡觉去了。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很快乐,没有烦恼,没有困难,自由自在的,使我感受到了人生的乐趣。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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