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片花季下800字

在那一片花季下

800字 初三 记叙文

在那一片花季下——我的故乡……如果它称不上繁荣美丽,但散发着清新朴素的气息,洋溢着馥郁的花香、悠久的历史风韵、闪闪发光的奉献精神……

童年的记忆中漂浮着几朵白云,而我蔚蓝的天空中最洁白的云朵莫过于故乡。

金乡,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传说西汉时,因在金乡县内高平山为汉武帝之子昌邑王凿墓时,挖出金子而定名为金乡县。众所皆知,金乡是蒜之国、是圆葱之乡、是金谷之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仅如此还有许许多多的风景名胜。奎星湖,清澈的河水倒映这东升的朝阳;羊山古城,记录着千百年来的历史;光善寺塔,屹立于金乡的中心,雄伟而壮观!

我生长的地方虽然只是金乡的一小部分,但足以让我为之神魂颠倒!那里的河坡是我儿时的伙伴,也不知它陪我度过了几个春秋,但也称得上是我的“患难之交”。

可是最让我怀念的是河坡上的那一片花季——无名花林。每当春天的旋律唱响之际,虽然我不知道这片花林是何花,它们的盛开也快来临了!小时候的自己常常和朋友一起去爬上那河坡,欣赏这美丽的精灵舞动演出。也常常被那些“辛勤的劳动者”叮几个大包。唉!想想,真是自讨苦吃。

那一片树林仿佛似空中花园,高高地悬挂在半空中。旁边有河流衬托着,陪伴着,唱和着。春天繁花如锦帐;夏天蓬勃而富有朝气;秋天夕阳斜射,阵阵落叶随风起舞;冬天寒风凛冽,光秃秃的枝干也挺直了身躯;远远看去,仿佛濒临奇景,闻到那芬芳的香气,看见那一个个粉红的小精灵在阳光的挑弄下嬉笑着。蜜蜂、蝴蝶在树林间飞舞,真不愧是一片花季,一幅粉红墨水画,一张永不褪色的照片!

听!那些花儿在低声吟唱四季的旋律,蜜蜂在旁传递这四季的气息,蝴蝶跳起四季之舞。童年一去不复返,留下家乡的花季。那些甜蜜的回忆还在,那阵阵欢笑声还在耳边萦绕。

独自一人走在河坡上,山依然在,水依然清,可是人却不同了!我的家乡在一片花季下,在星星点点般花朵之下焕发光彩。它可以用一张只有条条花纹的白纸形容,虽然渺小,但美在其中!

而现在我只能在梦里去拼凑它的模样……

我的家乡,是独一无二的。金乡啊,让我用心灵去感受家乡之美,为家乡画一张风景画。

在那个布谷鸟啼叫的春天老去

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那个野小子似的姑娘不知要快乐到什么时候。跳格子,捏泥人,滚铁环,扎风车,还有在两军对垒中,犹如将军般发号施令,然后带头冲锋陷阵,直杀得昏天黑地、敌军人仰马翻,死伤遍野方鸣金收兵,得胜回营。

那时都不能吃饱穿暖,但那时有快乐。如果人生能如此继续,那也将是何等明媚。

在我八岁的时候,得了百日咳。同时得病的还有弟弟。他小我四岁。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他的面容。他长得很漂亮,大眼,总是那么闪烁着,无比聪颖和乖巧。见过他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也是天资最出众的一个孩子。那是一个春天,陕北的春天没有漫山遍野的鲜花,但有布谷鸟一声声清脆的叫声,就知道春天来了。我们躺在土炕上,听着外面孩子们的嘻闹声,想出去看看,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一活动就会不停地咳嗽,有时口鼻还会流出血来。 村里的赤脚医生来给我们打针,我们都默默地伸出胳膊或者露出屁股,让医生打针。我们都不哭闹。我们都知道自己病了,想早点好起来。

那样的日子过了好久,我和弟弟都瘦得皮包骨头。赤脚医生的治疗总是不见效果,但是却从来没有去医院。直到长大后我才明白,因为那时家里实在太穷了,没有去乡里卫生所的钱。

弟弟太痛了,闭上了眼睛再没有醒来。妈妈疯了。

窗外的布谷鸟还是不知疲倦地啼叫着,告诉人们,该布谷了,该种庄稼了。我们全家却忘了这个季节。妈妈疯了。赤着脚全村跑着寻找弟弟。我到处找她,拉着她回家。她有时会失神地望着我,似乎不认识我。有时嚎啕大哭,有时就定定地望着墙。有时她会拿着柳条和皮带抽我,嘴里恨恨地骂着,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死了。

我不再会哭泣了。我学会寻找妈妈,照顾妈妈,给她梳头发,给她穿鞋,从院子里拣来柴火放在灶里点着再往锅里加上水给她煮挂面吃。

我忘记了我的病是什么时候好的。我不再咳嗽了。我能自如行走和活动了。但我再也没有去和小伙伴们玩耍,再也没有出去欺负女孩子,再也没有指点江山,不可一世地自立为王……

两个姐姐都上学住校了。除了妈妈哭骂,家里就是一片寂静。那时,我与文字初识。我看古典四大名著,还看小人书,还读唐诗宋词。我在妈妈的泪水和疯狂地永不知疲倦地日夜狂跑中,用幼稚的心咀嚼着一颗颗文字。我听着声声啼血的布谷鸟的鸣叫,读着西风古道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心倐地一下老了几十岁。

那一年,我八岁,已经老去,疏离了世事,与文字为伍。

记得高中时,我在一篇作文中写过这个布谷鸟啼叫的春天。当时老师让几位女生来朗读,都没有人很顺利地读下来。于是就让大家传阅。那是我第一次将心底的伤疤在光天化日下裸露。

我想我的孤僻内向也可能就是从那个春天开始的,它们成了我顽固的不可改变的性格。我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待着,看书,或者任凭大脑天马行空地游走。很多企图接近我的人都被我用各种方式伤害着。因为我太热爱孤独了。我总是不喜欢有人以爱的名义来喧嚣,来打扰我的孤独。

后来工作,我不喜欢集体办公室。好在我都会有一间独立的小办公室。我不喜欢和人搞好关系,不喜欢殷勤地面对同事和领导,甚至不喜欢微笑。我只喜欢读书,不喜欢读心。因为没有高学历,没有背景,工作中也没有出色的业绩,还不会为自己拉拢人脉,不会给自己寻找后台,所以经常失业。

有时我都在想,假如那个布谷鸟啼叫的春天,我和弟弟都平安地存活了下来,我肯定会有个幸福的家。抑或,那个被上帝带走的孩子是我,父母在难过许久后,也不会如现在这般痛苦。

总之,发生的已经发生了。在那个布谷鸟啼叫的春天,我和快乐作别,爱上了忧伤,任凭一颗心哗啦啦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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