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笔笑青春
单纯、疯狂、的我们又将从哪里出发再次用我们的笨笔绘着属于我们的热血青春,又将站着青春的那一条海平线仰天大笑。——题记
带上单纯笑春天
不记得是哪一年的春天,我们没有任何思想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踏进了一条历时六年的小学路程,谁也不记得了一年级我们的身边是哪些人,谁也不记得谁的坏只记得那些莫名的欢快,就这样我们懵懵懂懂的在那所对我有着栽培之恩的小学过完了继幼儿园之后唯一没有任何杂念的快乐时光。很奇怪六年之中发生了很多事,不知是谁无意提起谁又讨厌谁的事,很奇怪不知是哪位校长在我们考完毕业考试之后组织我们在每一个楼层寻找那可能早已被我们埋没的记忆,很奇怪当不知是谁拿着话筒带着一点点的哽咽说出了:孩子们你们毕业了。很奇怪不知是哪个班把书包向那深邃的天空抛去后竟莫名的集体抱着嚎啕大哭,毕业的喜悦与不舍奇怪的在那一刻竟爆发了出来,我们在那一刻谁都忘记了谁的什么什么,只记得当初我们带着那宝贵的单纯的自己在哪个特别的春天一起开心地笑了……
带着疯狂熬夏天
不记得是哪一个时间我们再一次被上帝安排到了这个陌生的教室,教室里坐满了人但却不是原来的那群人。新的篇章再次用我的笨笔描写那不知是疯狂还是热血的青春,很奇怪那笨笨的我竟会为了那不知是否属于我的青春疯狂,初一的我们继续了小学的单纯和气的过完了一年,初二的我们变得复杂甚至可怕,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青春?难道我们的青春用我们的疯狂将在这凝聚么?呵呵,原来这就是青春,我竟莫名的坚强的带着她熬过了两个夏天……
我们的青春还会继续,我的笨笔写不出上帝的安排,我只知道它也在莫名的笑着那我们所谓的“疯狂的青春”……
我们的青春还很长,我的笨笔你又将记下怎样的青春?只希望你可以描绘出那让我不后悔的青春,且行且珍惜。——后记
青春是美好的
青春是美好的,是你我曾经经历过、正在经历或即将经历的一段锦瑟华年。对于青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悟,未曾经历过的人总是对这样的一段岁月怀着无限憧憬,此刻正青春的一代人也正飞扬着属于他们的青春。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可替代独一无二。丰子恺说:“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转弯的。”英国作家说:“为什么人的年龄在延长,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英国作家戈尔丁说的:“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 ”童真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消失,人心变得冷漠,但是失去本真的世界是可怕的。
年少时,我讨厌虚伪的人,如今我自己也说着虚伪的话,带着漂亮的面具,把自己藏起来,像个旅行箱一样被贴满各种各样的标签。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陌生,不敢相信那些漂亮的谎言是我亲口说出来的。我讨厌在真心上包裹一层高密度的硬壳,从不袒露心迹,别人休想看穿。如今,自己却越来越不坦诚,越来越不柔软,那些曾经轻易击中我的东西,对我竟不再起作用。现实给了我大剂量的抗生素,让我对世界产生抗体,对那些单纯的感动从此免疫。即便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不会再轻易受伤,但这种橡皮人似的安全感对精彩的人生百害而无一利。
年少时,我讨厌“不相信”,不相信有人约你晚上单独见面只是为了聊聊人生、看看星星、怀念怀念从前。不相信一片好心只是好心,而不是利用的前奏。现在,我却对身边的一切高度怀疑,像一个潜伏在敌人内部的间谍一样,被迫害妄想症,怀着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的真心。
我要努力成为我期望中的人,把该做的事都做好做完,等我老了,可以自豪地跟孩子们说起老子想当年。我所做的一切都努力,不是为了从一种生活逃到另一种生活,而是为了避免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时间在走,既然再也回不到过去,那就好好地奔向未来。我们都会改变,变得更好,或者变得更坏。但有一天,回过头看来时的路,青春正在身后注视着我们。请让她翘起拇指,而不是竖起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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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笑着走过在一个弥漫着花香的河岸边,我听到了鸟儿的歌鸣,花儿的私语,风儿的缠绵,这富有生命的一切,让我想起了青春,想起了那让我为之震撼的《豆蔻花开》。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具有思想爆发力的学生——陈星,因家庭悲剧和心理抑郁两度休学。都认为他只是一位无可救药的差生,可是奇迹却出现了,在他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生活后,在高二那年回到学校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陈星和同学们看不惯世间的繁俗;看不惯为了考上大学而郁郁寡欢的书呆子;更受不了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老师和家长的逼迫。他们不想重演老师的孩子没考上大学而自杀的悲剧。他们还是一群烂漫的中学生,一群看似长大实际却并没有长大的孩子,他们需要的是自由,是让自己心中的梦想高高的飞于蓝天,并不是雪花样的试卷将他们淹没。陈星和他的同学们并没有一直无奈下去。他们继续为理想而奋斗;为真理而叛逆;为友谊而追求。在老师的帮助下,他们渐渐摆脱了高考的压力和紧张,步入学习正轨。最终,他们顺利地考上大学,度过了让人难忘的高三。《豆蔻花开》这本青春读物让我的思绪纷飞。青春,多么靓丽的词汇啊,它似乎永远都代表着春天,代表着一颗向上的不乏动力的心。无尽的厚望,升学的压力,满天的试卷黑压压地向我们挤来,让我们感到青春是何等的无奈,顶着它们,就像顶着天上一片片的乌云。可,我们不应该怨恨,因为,这是一个竞争的社会。我们都想放松一下,享受一下,可我们的国家必须要像其它国家那样,迅速的发展。如果,我们都去享受,那我们,还有我们的国家就会落后,就会挨打。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拥有青春,拥有了万物的资本,我们就要有勇气,走过去,笑着走过去。不去努力,拼搏,我们就不会知道自己到底行不行。我想到了自己,也想到了邻居家的姐姐。我升入初中一年了,马上就要升入初二。我和多数同学一样,都为老师的严厉、学习的压力而感到苦恼。睡梦中,我还会梦见小学的我们自由地玩耍嬉笑,好快活呀!可梦醒后,还是被妈妈劝着逼着钻进题海。邻居家的姐姐一直是我的榜样。因为,她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是一个称职的好孩子。每当看到她挑灯苦读却又无一丝无奈的表情,我就问她:“姐姐,你不烦吗?”她却笑着拉着我的手说:“我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今年,邻居家的姐姐不负厚望,益友一的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如今,正和她的爸妈旅游呢!“这更让我相信青春的美好,但我更相信,我们的成功与托起我们青春之梦的老师有密切的联系。我们尊重老师,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领路人,是我们最信任的人。所以,我们都希望老师能够真心的去爱我们,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既然是希望,就应该鼓励我们,而不是单单用成绩来衡量我们。我们也希望学校领导及校长在开会时要用“用真爱去呵护学生”来作评价优秀教师的最重的一条,而不是总成绩。青春的路是洒满阳光的。我们都笑着启盼,盼望,青春的路上,会有我们最信任的人。我相信,青春的路上,我们会走得更好!山西太原迎泽区迎泽街小学六年级:杨博文6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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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青春青春的生命,热情涌动。欢笑、泪水洗刷灵魂深处。明白微笑无比重要。年轻的舞台上需要舞动!然而,孤僻自我的性格令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的世界只有我自己!从来不会想要振作 。如珍珠盒中的一颗顽石,暗淡无光、微不足道。曾想就如此度过一生,平平淡淡就好……儿时,总是独自在窗口,痴呆地望着来往的行人,眼神琉璃无光。一切都是灰色,一切都只是茫茫然!不知何时,总喜欢秋天,喜欢下雨。“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可以解释爱秋的原因吗?不,爱秋是爱他的“寂寥”,更爱他的宁静。不愿意与他人谈心,而是喜欢在深秋时,放飞离乱的思绪,任其翩翩飞;爱雨,是因为可以在雨中哭泣,在雨中宣泄……我不懂得如何微笑,也不想学会怎样去微笑。因此,在同学眼中我就是个恶魔!直至有一天,隐藏在我灵魂深处的天使出现了。就是他,教会我如何微笑。我从天使的脸上找不到任何烦恼的思绪。初次见到他时,他就是将嘴角上扬,真诚地注视着我。忽然感觉世间的所有光彩都映照在自己身上。“原来阳光是如此温暖!”第一次体验温暖,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没注意到自己正在微笑……我了然,微笑不只是机械地嘴角向上运动,而是发自内心,对生命的喜爱,对青春的挥洒,是温暖的蔓延!现在的我依旧喜欢秋天,喜欢那淅淅沥沥的雨。唯一不同的是我不再是放飞离乱的思绪,而是在落叶中拾起欢笑的音符,不断搜集,总有一天能够谱成优美的乐章!不再是在雨中哭泣,而是喜欢让雨水冲刷自己,让自己明天能更好地微笑!是微笑改变了我,我不再是冷漠的恶魔,不再是不起眼的顽石!从未想过自己能从恶魔变为天使;从顽石变成耀眼的珍珠!是微笑肯定了我的价值!我坚信,无论身处何种境地,用微笑面对生活,领悟青春的真谛:向往轰轰烈烈,即使受伤也用挂微笑,无怨无悔……700字 初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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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笨笨”我的鱼缸里养了一只乌龟,因为它行动起来非常缓慢笨拙,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笨笨”。笨笨来我家才一个多星期,每天放学回家,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笨笨。笨笨的胸部和背部有着无比坚硬的壳,看上去就像古代士兵身上穿的盔甲。但是,尽管它有一层铠甲,它仍然很胆小,我用手去摸它的头,它立刻就把头缩进去,成了一只真正的缩头乌龟。笨笨不但外表有趣,而且它吃东西也很有趣。我拿一颗饲料投进水里,笨笨见到了食物,马上伸出了四肢与头。它先用头碰一下饲料,很快又缩回去,接着再伸出头,然后又缩回去,这样反复试探了几次,确定没有危险时,才肯放心地吃起来。我的笨笨叫笨笨,还真是名副其实。有一次,我出去买面包,回来时发现笨笨不见了。我明明记得离开家的时候它还在鱼缸里,怎么十几分钟的工夫就不见了呢?急得我在家里到处寻找,找了好久,才在沙发背后的墙角里发现了四脚朝天的笨笨,它还在那里努力挣扎呢。我立刻跑过去,心疼地把它捧起来。唉,笨笨呀笨笨,你可真是笨呀!还有一次,我想试探笨笨是否真的喜欢我,就把门打开,把它放在门口让它走,它走了几步就把头扭过来,好像在说:“我的小主人,你为什么要赶我走呀?”突然它把头和脚缩到壳里。好像在和我赌气,赖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禁不住笑起来,把它抱在怀里说:“傻笨笨,我怎么会舍得你走啊?”自从有了笨笨,我的业余生活也多了份快乐。不知不觉冬天到了,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笨笨有气无力地趴在鱼缸里,如果在以前。它一听到开门声就会探出脑袋来看我。我喂它最喜欢的饲料,它也不吃。妈妈回来时,我告诉她笨笨的事情,她说可能笨笨生病了。我看着笨笨难过的样子,嚷着要爸爸给笨笨买药治病。我们走了几家药店,都说没有给乌龟治病的药。笨笨还是不吃不喝,到后来连头都抬不起来了,没过两天,笨笨死了。我少了一个好朋友,也少了一份快乐。唉,我的笨笨。700字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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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子允许我在叫你一次“石头”吧。已经很久没这样叫过你了。可能有几年了吧。我一直忘不了你。你的笑容已经深深印入我的脑海,挥之不去。你还记得曾经的一切吗?可能忘了吧。但我却没忘记,和你相处的每一个片段,都是我最美的回忆。你一直不知道怎么会认识你的吧。其实,在你没认识我的时候我就开始很关注你了。那是,我最爱走在你身后,看着你远去的背影,心里也会有一丝丝的甜蜜。很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因为她,我们认识了。认识以后,我过得很开心,希望能有一只这样下去。“打水仗”“捉迷藏”......甚至是躺在草坪上晒太阳。虽然这一切都看似平常。可对于我来说都是最美得回忆。我们算是青梅竹马吗?呵呵,也许是吧。认识你后就感觉生活一下就变得充实了。上课总盼望着放学,那样就可以见到你了。能和你呆在一起,哪怕是很短的时间。认识你后,我依旧爱走你常走的路。希望能在路上看到你,然后和你一起回家。可是我们相遇的几率很小很小。但是我却依旧满怀期待走着你常走的路。可是,上中学后。我们慢慢忙起来了。联系少了。似乎像陌生人一样生活在这个城市。即使见面了也没有话说,就这样,我们成了熟悉的陌生人。甚至连熟悉都算不上吧。后来,你搬家了。没有联系了。最终。我们又重逢了。你搬家那段时间,心里很不开心,情绪很低落。应为对于你,我有太多的不舍。不过,能重逢真好。可是,现在的你已经同以前有着太大的差别了。我们,连以前仅存的熟悉也消失不见了。我和你似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但是,我不想放弃你,也不想放弃这段情。可是,你拒绝了我。毫不留情的拒绝我。心,很痛,真的很痛。但是我却拼命的掩饰着自己内心的痛苦。当你拒绝我后,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让你当我哥哥吗?因为不想和你相处时,让你感觉很尴尬,而且,这样我也能作为妹妹在你身边关心你。其实,你幸福就够了,尽管不是我给你幸福。虽然你拒绝了我,可是我不会放弃的。我会等你三年,如果那是你还拒绝我。那么,我会离开的。笨小子,请记住,我会等你三年的。7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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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笨笨流浪记阳光充溢着整个森林,可恶的是,过了一会儿,黑云跑来与太阳争吵,谁也不让一步。笨笨的妈妈早就听说人类正在对森林乱砍滥伐,可是没想到事情已糟糕到了极点。现在是每隔3天,几百棵树便进行凄惨的哀鸣。这使得身为森林主席的笨笨妈妈大为恼火,要找人类谈判。清晨,笨笨妈妈用自制的毛笔写下了对笨笨的嘱托,嘱托她不要受凉,要一日三餐吃饱,睡觉时千万不能哭,要学会做一个乖孩子,不要与别人发生冲突。太阳出来了,笨笨揉揉惺忪的眼睛,美好的一天开始了。这时,他觉得身旁有股硬硬的感觉。一摸,原来是一封信。署名上写着:爱你的妈妈。笨笨抑制不住眼泪,边哭边喊妈妈,海水吞噬了她的声音一阵浪卷翻过,他晕过去了。偶遇鸦妈妈笨笨醒来时,已是入夜十分。他感到非常的冷,四周非常的恐怖,他已经很疲惫了,但还是缓慢的像前跳走了很久后他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人家。像看到了希望,急急忙忙的奔过去。一个慈祥的脸庞出现在她眼前,招呼着小兔进去。好心的鸦大妈让笨笨坐在火炉旁烤手。过一会儿,笨笨的体温又像从前一样了。他从妈妈留给她了背包里拿出一支胡萝卜,递给了鸭妈妈。这时,她才想到了她是来办正事的,于是从包里拿出:从前躲在妈妈背后画的那张画像。焦急的询问着:“鸦大妈,你看到我的妈妈吗?”鸦大妈摇摇头。不过,他建议笨笨到蛙大叔那去看看。错认大绿虫笨笨谢了鸦大妈,背起包按着鸦大妈共给的路线向前走去。过一会儿,他看到一只身着绿色的小动物,他想:这也许就是鸦大妈所说的蛙大叔吧!于是很高兴的向前走去,可是,那不是蛙大叔,那是一只大大的虫子。他感到很失望。急见蛙大叔离开了大虫,他不知要向哪里走去。就在他绝望的时候,一只青蛙从水中跳出来,蛙大叔告诉他,她妈妈去找人类谈判了,马上就回来。找到好妈妈笨笨高兴的要发疯了,她边跳变欢呼。一路摸着,跳到了妈妈与人类谈判的地方。妈妈已经好几天没有合眼了,经过笨笨的苦苦追寻,他与妈妈终于团聚了。但,谈判还在进行……初三:崔园园7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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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笔者,写子画图的用具,现代汉语字典上的第一种解释。如果要说人类的历史是由什么记载传承的,毫无疑问,就是笔。在笔还没有发明之前,人们以手为笔,以土代纸,开始在上面画几条横横杠杠,或者画出第一只鸟和第一棵树。直到有一天,祖先们发现,要记录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日期、方位、重大事件、晚餐的组成……于是,笔被发明出来了。一说笔,与炎黄子孙魂牵梦萦千载的毛笔定然当仁不让。一方好墨,一笔狼毫,古代读书人,哪个少的了?一杆毛笔,在无数古人的指间留下厚重的茧。有人练字把屋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用墨汁浸黑了一个池塘,更有人练字写坏的笔头积了五大簏子。颜真卿的厚重庄严,王羲之的笔走龙蛇,郑板桥的以隶为楷,一杆毛笔何来如此大的魅力?经过千年的沉淀浮沉,毛笔这东西早已不再是东西了,是灵魂之所,是精神寄托,更是文化人物的象征。一直到了现代,钢笔出现了,矛盾也就出现了。人们一边提高学习吸收新知识、新文化、新事物,一边又激昂地挥洒手中的毛笔。碰撞以时间为推进体,愈演愈烈。最后,毛笔终于败下阵来。于是有了辛亥革命,有了胡适之的白话文,有了纤小的镀金钢笔。文化斗士们陷入了迷茫与彷徨,是前进,还是保留?革新、革新,何时才能新?后来的后来,人们一狠心,将笔倾斜过来,只是手中的笔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惨战并未终结,怎么望也望不到头。中国人奉行中庸之道,外国人爱用轻佻的羽毛笔。但西方区区百年历史岂能与我中华五千年灿烂篇章相提并论?从笔的这一小面,便看出了个所以然来。也许是我思想封建,个人总是看不上外国人的处事方式与礼貌习惯。毕竟,五千年也不是说轻盈就轻盈地起来的。扯远了,这话题太厚重,我搬不动。笔触、笔答、笔调、笔钩、笔力、笔路、笔顺、笔体、笔下、笔战、笔债、笔走龙蛇,那么多的衍生,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看透它的灵魂。有人说,在这个键鼠时代,笔将会渐渐远离人们的视野。我不信,就凭着那白纸的等待。笔底有数不尽的哀怨,有道不尽的沧桑,合上扉页,细细得咂。700字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