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
东方所有的歌曲都歌颂着夜莺对玫瑰花的爱情。
夜莺知道玫瑰最喜欢听美妙的歌声,于是,在每个星星闪耀的夜空下,在每个有月无月月满月缺的寂静里,这位有翼的歌手都会来到玫瑰身旁的梧桐树上,为美丽的玫瑰而歌唱。然而,直到他一直唱到快乐的死去,他也不知道其实,那高傲的玫瑰花从没有被他的歌声而感动过……
我很羡慕这只夜莺,因为命运赋予他幸福,因为他生活在充满希望并且也很满足的憧憬里,因为他永远都不会感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伤感失落和无奈。他是幸运的,不是吗?
在空旷的静夜下,玫瑰感受不到夜莺那歌声里所蕴含的对她的爱情的悲愁,因为她从没有为之感动过,她,感受不到夜莺对她的渴求,因为这支花中最美丽的玫瑰在等待着另一位更伟大的歌手。她在翘首眺望,望着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
在一个潮湿的夜里,夜莺不停的盘旋在那支玫瑰的左右,想用自己不起任何作用的臂膀为在摇曳中的玫瑰挡一丝风遮一滴雨。他在冰雨中惨叫着,为自己的弱小和无能,他真的不忍看到她无助的抖动在风雨之中。多情的夜莺,又一次毫无理由的落泪了。伴有自己体温的泪水,随着冰冷的雨滴,一同落在了她的脸上,然而,她分不清哪滴是泪哪滴是雨。因为,她从没有用心的去感受过夜莺的温度。
纷乱的雨滴,让玫瑰感受不到夜莺的悲伤。她只能感受得到雨水的冰冷,因为她不知道那只可怜的夜莺正在用心的帮她分担一切痛苦。假如她知道了,她也就不会冷了。事实上,她永远也不会听懂那位有翼的歌手为她所唱的歌。
雨,停了。玫瑰还是玫瑰,只是在她的花心中,还有一滴残留的晶莹的液滴……
风雨中盘旋的夜莺,累了。他守留在她身旁的梧桐树上,疲惫无力的抖动着狼狈的双臂,甩掉冰冷的雨水。雨后的微风,让他发颤;无语的玫瑰,让他心寒。但同时,安然无恙的玫瑰又让他感觉到了欣慰。他低歪着头,盯着玫瑰花心的那一滴晶莹所映出的皎洁的月光,他又开始唱了,那歌声是如此的曲折,因为他的颤栗。这一曲,是他唱出的最后一曲,也是他所唱过的所有中的最悲的一曲。随着最后一次颤音,他的目光里丢失了皎洁的月夜;随着最后那次的颤音,他弱小而沉重的躯体从高高的梧桐摔了下来。此时的玫瑰已来不及感动了,唯一的也是她做的最好的,就是把花心的那滴随雨而来的本属于夜莺自己的那滴泪,还给了他,落在了他的躯壳上,被摔得粉碎,早已失去了他的体温……
夜莺的颤音,仍回荡在那个没有任何感可言的丛林里。只是,玫瑰还是玫瑰,只不过,她缺少了一个为自己歌唱的歌手而已,但,她仍再翘首而望,望向那没有方向没有颜色没有希望的空旷,等待着不可能再来的第二个歌手……
我肚子里有木马?
昨天,我肚子疼,爸爸给我揉肚子。我觉得痒痒的,就哈哈大笑起来,爸爸说:“原来你是装的啊?”我一听,就哭了,说“我不是装的……,”爸爸说:“好好好,我错怪你了。”爸爸又开始给我揉肚子,正揉着,妈妈说:“快来看啊,电脑里杀到了一个木马。”我就说:“爸爸,我肚子里是不是也有木马才会肚子疼的?”爸爸妈妈逗得笑了起来。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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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有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他想邀请女孩与他共舞。女孩说:“给我一支红玫瑰,我就与你共舞。”笨笨的男孩不知道这里没有红玫瑰,他便慢慢地找。一只夜莺被男孩感动了,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支白玫瑰。男孩看到了红玫瑰,心里很激动。他找到了女孩,对女孩说:“我找到红玫瑰了,请与我共舞。”女孩一脸嫌弃地说:“红玫瑰算什么,珠宝都好过它了。”男孩一脸疑惑,周围的人告诉他,女孩已经嫁人了,是一个比她大20岁的富豪,拥有了无数的金银财宝。男孩回到了故乡,拿起家里的书读了起来,终于成了一名着名的戏剧家。而女孩却被一帮盗贼杀了,因为无数的金银财宝。她死时十分丑陋,抱着钱躺在地上。美好的一切都只停留在了一朵红玫瑰上,一朵由夜莺的鲜血所染红的白玫瑰。一年级:方加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00字 一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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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可是树儿摇了摇头。“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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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与夜莺喜鹊与夜莺有资格唱歌的,往往并非夜莺,而是喜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喜鹊也就成了我们心中的夜莺。 ―――余杰当年余杰逛书店,曾发出“书店变成了一高级之拉圾桶”的感叹,他说:“当今书店中聚集了一大堆形式是书而实质非书的东西。”我想他如果现在进书店,估计会觉得当年无比美好,因为现在里面很多东西连形式都称不上是书了。最初的时候是送赠品,以赠品来吸引人的目光。本子,贴纸,卡片,日历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也不知道是买书而是买这些小东西。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因为人性中都有贪图小便宜的劣性,送赠品的书卖得不错,于是后面有了一大群跟风者,光送赠品再也无法达到吸引众人目光的目的。于是书商便开始打包装的心思。虽然我一直认为书的封面非常重要,人对书的第一印象好坏与否往往取决于封面是否投人所好。但是现在很多书已经不满于封面这一层表皮了,又在外面给它套了一件“衣服”,纸盒子,铁盒子,手提包琳琅满目,包装精美得认不出它是书。不打开真不知道内有乾坤,神秘无比。这一类书基本上都有是那些所谓的“青春言情小说”,牢牢占据着青少年读书榜单榜首。盘据在各大书店畅销书架,看看对面落满灰尘的各大名著冷笑,我实在不清楚为什么这些书会畅销。且不说它那恶俗到极点的情节,千篇一律的故事。光是人物感觉都是所有书在书写同一个人,女主角都是街上一毛钱能买一大把的那种。周旋于各大帅哥之间。比奇幻小说还奇幻。而且这种小说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怎么转都有转不出那个圈圈。我估计那些写作狗屁不通而顶多刚通,想象力缺乏至极的“码字的”也想不出个有新意的结尾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小说至少我肯定作者读者都有是比较真诚的。那作者虽然写不出什么好东西,至少是在写自已心里所想的。在这个堕落得快粉身碎骨的世界算是贫乏苍白的浪漫,比那些“御用文人强。”在各个角落里,总是能见着“御用文人”的身影。比如杨朔,写于饥荒年代的《海市》居然可以抒出“全国小麦丰收“的情来!可悲可笑!可怕却是年轻的学生似乎有很多后备“御用文人”:从一棵树里看出社会主义的兴衰,从一盘棋看出科教兴国的重要,从一朵花看出改给革开放的成就,从一朵云看出马列主义的至尊•;•;•;•;•;•;御用文人们在文字里矫情地笑,哭,虚伪得可以。书店里还有一种畅销书,就是各类作文辅导书。每年高考结束,是这种书出版的高峰期,封面各异的《高考满分》,《高考优秀作文》争相出版,堆满书店。我从来就不喜欢看作文辅导书,尤其计厌那些考场优秀作文。因为那些所谓的考场优秀作文无一不是千篇一律,胡编乱造,陈腔滥调,公式化严重。一百篇幅里能找出一篇幅好文章来堪称困难。我计厌公式化作文,更计厌上作文课时,有人站在上面操把手术刀把篇幅文章解剖得支离破碎,给下面的学生展示,告诉学生这里应该这样写,那里应该那样写。当生产机器零件呢!对文学而言,单一,重复,模式化便是深埋其中向外腐烂的肿瘤!当年巴赫金分析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说:“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的真正的复调。”可是现在教给学生的,却是最单调的叙事模式与思维模式,无数公式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套,作文变成了作文生产流水线。把喜鹊当成了夜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夜莺还末长成时便把它变成了喜鹊。夜莺变成了喜鹊,单调地叫得思维枯竭后出现的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抄袭。郭敬明被判抄袭《圈里圈外》一书后拒不道歉,他说:“ 赔钱可以,要我道歉不可能。”他的书迷也说:“就算抄了我们也支持你。”令我啼笑皆非,这年头,欠债的是讨债的他爹,盗文者居然比写文者还要理直气壮,还要猖狂。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抄袭事件发生后,曾有一个人义愤填膺地嚷:“即然这样为什么不判三毛抄袭郭敬明的书名《梦里花落知多少》,太黑暗了!”当时我差点一口血喷在电脑上,昏死过去。如果三毛听见这名话,估计会被气得不顾一切地从天堂跳下来,重返人间,这倒是大功一件 。有的时候我总觉得我身边的同龄人似乎都有一心只读圣贤书,除了书本上那些东西,其它的缺乏得可以。知道黄道十二星昨座而不知四灵二十宿;以为中国真是课本上写的“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对尼采的认识只限于鲁迅说的:“他是一个疯子。”高二那年我买过一本《周国平文集》带到班里,居然有三分之二的同学问我“周国平是谁?”记得看过一个同学写的文章,3月12号那天老师记得是植树节而讲台下的学生却只知道《指环王3》的公映。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题――北京的符号。有无数考生材料里居然有“居里夫人,歌德,但丁......”一大批外国人,更有甚者,北京的符号变在了秦砖汉瓦唐宗宋祖。这些触目惊心的文字只写出一个词――苍白!忘了是谁说过:“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志则国家志,少年强于欧洲则国家强于欧洲,少年雄于世界国家雄于世界。”现在这样,不敢想象......满世创痍,世事沉浮,歌德曾说过,文学堕落之前,是人的堕落。夜莺的歌声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对它将是一件无比悲衰的事,因为它走错了舞台,观众们认为它是个小丑。而同时,却也无比幸运,因为我们还拥有具有斗士气质的夜莺。“长坂坡里没有赵子龙,空城计里没有诸葛亮”这是最滑稽的事。当人们不再把喜鹊当作喜鹊 这无疑是一个时代最悲衰的事。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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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与蔬菜从前有一个选美大赛,是植物的选美大赛。参赛者中有玫瑰和蔬菜,玫瑰正在贵宾室中等着,玫瑰说:“这次选美大赛冠军非我莫属了。”玫瑰骄傲地说,后来蔬菜也被送到贵宾室里了。玫瑰看了一下蔬菜,骄傲地说:“你长得那么丑,还敢来参加选美大赛,真是不自量力。”蔬菜不理玫瑰在那里闭目养神。可玫瑰不肯罢休,继续在那里说:“我有美丽的红衣服和迷人的香气,你看看你身上只有一种颜色,就是绿色,一点也不好看。”蔬菜说:“我能给人们丰富的维生素和健康。”玫瑰听了这句话就再也不理蔬菜了。选美大赛开始了,玫瑰走了出去,扭扭腰,做出非常多美妙的姿态说:“一定要选我哦。”蔬菜也脚踏实地的走了出去,清了清嗓子说:“我虽然不美,但我能给你们带来营养,你们可以不选我当冠军,但我一样会给你们营养的。”台下一阵热烈的掌声。后来蔬菜当了冠军,玫瑰不服气地说:“选美大赛的人真是太没眼光了,我才是真正的华之王。”蔬菜说:“美不光是看外表的,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玫瑰不听蔬菜的劝告,不理蔬菜就走了。后来,玫瑰被一群小孩子剪掉了花,埋在土里了,再也没人理了。她非常后悔。400字 四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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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付出与收获;给予与得到;放弃与拥有。这看似是一些相反的事物,实质上却是有联系的。当一个人赠与另一个玖瑰时,他也是幸福的,在浓郁的花香中,彼此都很快乐,这臃华的玖瑰代表着彼此的感情,是他们情谊的见证。付出==收获辛勤的农民伯伯每天早出晚归,播种,施肥。为的是什么?为的是金秋的到来,当望着这片硕果累累的土地时,也就是农民伯伯最大的满足。“没有付出,何来收获?”给予==得到众所周知,“春蚕到死丝方尽”春蚕把它一生努力的结果都奉献给了人们,当人们穿上那高贵而华丽的纱衣时,那流露出的幸福面容,就代替了一切的赞美。放弃==拥有在两人都饥肠辘辘时,发现了一个苹果,其中一人首先选择了放弃,在接下来一人的漫漫长路中,迎接他的不是那可怕的痛苦至死亡,而是拥有了一顿盛大午宴,以及如同天上人间般的生活。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有人是迷茫的,有人是清醒的,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也许放下是更好的选择,上帝是公平的,所以定会为你设下更好的生活。“赠人玖瑰,手留余香。”4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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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付出与收获;给予与得到;放弃与拥有。这看似是一些相反的事物,实质上却是有联系的。当一个人赠与另一个玖瑰时,他也是幸福的,在浓郁的花香中,彼此都很快乐,这臃华的玖瑰代表着彼此的感情,是他们情谊的见证。付出==收获辛勤的农民伯伯每天早出晚归,播种,施肥。为的是什么?为的是金秋的到来,当望着这片硕果累累的土地时,也就是农民伯伯最大的满足。“没有付出,何来收获?”给予==得到众所周知,“春蚕到死丝方尽”春蚕把它一生努力的结果都奉献给了人们,当人们穿上那高贵而华丽的纱衣时,那流露出的幸福面容,就代替了一切的赞美。放弃==拥有在两人都饥肠辘辘时,发现了一个苹果,其中一人首先选择了放弃,在接下来一人的漫漫长路中,迎接他的不是那可怕的痛苦至死亡,而是拥有了一顿盛大午宴,以及如同天上人间般的生活。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有人是迷茫的,有人是清醒的,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也许放下是更好的选择,上帝是公平的,所以定会为你设下更好的生活。“赠人玖瑰,手留余香。”也许,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会改变你一生的命运。让我们多为身边的人付出一些,会有让你意料不到的惊喜在等着你。4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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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拥有鲜艳的色彩,能过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愉悦,能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让我们觉得心旷神怡。玫瑰的色彩和气味都使我感到很舒服,那玫瑰的味道是怎样的呢?是甜的?香的还是清爽的?我在欣赏玫瑰花的美丽时,突然想到玫瑰花是什么味道:“香的?甜的?美味的……”想着想着,就情不自禁的摘了几片还带着香味的年轻的玫瑰瓣,由于我从没有尝过它所以这一次还是没有胆量去尝,从玫瑰园出来后,我直接走向回家的路,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一个卖菊花的夫人,她看起来很年老,我在她那里买了一些干菊花后就回到了家中。一到家里,我就迫不急待的把玫瑰和菊花放入杯子中泡了一杯茶,刚刚添了水就闻到一股玫瑰加菊花的特别的香味,我喝了一口,只觉得香味从口中扩散到全身,感觉非常的舒服,我小心翼翼的夹起一片玫瑰花瓣放入口中,“啊!竟然是苦的。”这么美丽的花朵的味道怎么会是苦的?我又嚼了一下,没错,就是苦的!我品味着玫瑰的苦味不禁想起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当你在心情烦闷时闻到玫瑰的香气,难道你只觉得她只是玫瑰?难道你又不联想到玫瑰那种不屈不挠,默默付出的精神,不就象征着今天我们中国的模范们?难道你不更远一点想到当今社会上默默付出的人不就像玫瑰一样?那些人默默地付出而又默默的消失不就像玫瑰一样?把美丽献给别人,把痛苦留给自己么?我赞美玫瑰那种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我赞美当今社会为人民服务不求回报的人!初三:董珂5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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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玫瑰与白玫瑰黑玫瑰的美丽在于它的高贵与神秘,白玫瑰的美丽简单纯洁,却有种让人难以觉察的孤傲和忧伤。青丝与水缠绵,醉了发间的轻柔,美了脸上妖娆我沉醉着浮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却又向往世外的琴棋书画诗酒花。欣赏隽永深刻的缠绵情缘,却又钦慕恬淡风尘的溪水长流寂寞与辉煌,究竟何为人心追慕的隽永,何为人生恋求的星光记得打动人心的一次,阳光温和照耀在激情的人们身上,显得如此绚丽光彩青春是花季年华中最灿烂的一抹温暖的阳光,美轮美奂,精妙绝伦。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她冲带了,红色的绸带在阳光下显得如此耀眼,光芒璀璨面无表情自叹自作自受之时,冰凉的指尖突然触到一阵有力的温暖——脸上的微笑融化掉苍白无力的绝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似一针强心剂,让我不再在原地焦躁彷徨我们不可否认在纷繁的尘世里,我们困惑过、彷徨过、郁闷过。渐渐的开始变的紧张、恐惧、郁闷、烦恼,认不清了眼前的尘世,自己身在带着自己最美的微笑,最好的纯洁,飘飘洒洒,洒洒飘飘,来到这里等待你去发现悲欢无常难料,一帘春雨相隔,朦胧中等待,沉默的,让我看不清、看不懂看云淡风轻、听潮起潮落、林花谢了春红、只因太匆匆……美好的回忆深深的镌刻在心中,但是雪月风花迷乱……曲终人散回忆昨天,我们肩并肩走过欢欣和苦闷,相互关心照顾。朋友,我想说的是:你的人生也很美,纵然高兴、快乐、欢欣、喜悦。只要有朋友,寂寞就无地可留;只要有朋友,悲伤就卷铺盖走人;只要有朋友,生命就多了一分快乐和趣味。那时候的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人生是一团烈火;百折不挠,人生是一条江河;勇往直前,人生是一把利剑用心去铺就人生华美的乐章,矢志不渝,誓不罢休,为了人生的绝唱,为了浴火重生,为了心中的梦想,为了心路去经受那人生的经历。人生道路上的每一个春秋冬夏,我很幸运,时时充满欢乐,处处铺满鲜花人生就像海洋,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人生就像天气,时而风和日丽,时而乌云密布。朋友,如果你是一朵黑玫瑰,那么我将是一朵白玫瑰。如果你是一株小草,那么我将是滋润你的雨露。朋友如果你是……朋友,所有的日出日落,寒来暑往竟然没有什么区别,一切的欢笑,一切的泪水都是那么相同滚烫的泪水滑过冰冷的脸颊,一切都变得无所谓了,无所谓的结局,伤痛已无动于衷。看着你在雨中散步,我感到一丝丝的伤痛。似乎一切都变得遥远;回想过去,似乎一切都那么模糊不清……最遥远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是生和死的阴阳相隔?还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无可奈何?10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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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与玫瑰叶淑琳的家里有两盆特殊的花,一盆茉莉,另一盆是玫瑰。这两盆花叶淑琳从来不让别人碰,连父母都不例外,原因是什么。叶淑琳总是不肯说,但是从她的朋友——一个初二女生万广凌的口中,我知道了叶淑琳这么做的原因。周末的下午,万广凌约我在一个咖啡馆见面。到了咖啡馆,我要了杯咖啡,一边享受咖啡的苦香,一边等待万广凌的出现。不一会儿,她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天生活泼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令我惊讶不已。她款款的走过来,坐在我的对面,要了一杯咖啡。叹了口气,告诉我:“我今天约你来,不仅仅是为了告诉你叶淑琳的两盆花的奥秘,同时也是让你知道另外一件事。”“我只想知道叶淑琳那两盆花的奥秘,才不管那件事情是什么呢!”她接着说:“叶淑琳与我们班一个男生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当然,我知道你这个很古典化的男生肯定会有点奇怪,男生怎么可以和女生成为好朋友?我们班里的男生几乎和每个女生都是很好的朋友。”“咳,闲话说多了。他们两个几乎是无话不谈,但是那天,”万广凌停了一会儿,喝了口咖啡。“那天怎么了啊?”我着急的问。“她和那个男生似乎吵架了,两个人谁都不理谁。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大明白,好象是叶淑琳和另个女生说了点那个男生什么。叶淑琳那几天总是骂男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一听差点没晕过去。“她的打击面太大了点吧?”我问万广凌。“她才不管呢!为了解除她心里的闷气,你就是让她当着美国总统布什骂布什该死她都敢骂呢!在我们班,她算是个‘母夜叉’吧!”“那个男生怎么了?”“他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叶淑琳说‘我恨死你了!’后来叶淑琳也知道是她错了,对那个男生说对不起之后,那个男生竟然没有理她!”“男生都很要面子的!”我笑着告诉万广凌。“我和那个男生关系还不错,所以叶淑琳让我去劝说一下那个男生。”“哈哈...”我这个一向很文雅的男生竟然发出了很吓人的笑声,引的一大堆咖啡馆里的人看着我。万广凌似乎都要气疯了。“保持一下你的绅士风度!”她朝着我大叫。“你也保持一下你的淑女形象吧!”我忍住了笑,告诉她:“接着说吧!你们两个出现了什么喜剧?”“我问那个男生为什么那么恨叶淑琳,”万广凌不急不忙的又喝了一口咖啡。“他说了三个字‘不好说’然后就走了。”“后来,在那个男生回家的路上,他出车祸了。”万广凌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悲伤。“车祸?”我惊讶不已。“是的,就是在前年的今天是他出了车祸。从此那件事情发生以后,叶淑琳的家里就摆上了那两盆花。那两盆花是那个男生最喜欢的花。”我无语......万广凌和我都默默的喝着咖啡,喝完了之后,我们一起离开了咖啡馆。在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要告诉我的另外一件事情是什么?”“啊,抱歉,我忘记了。”我们两个只说了这一句话,接着就各回各的家了。到了家里,我坐在桌前,回忆着整个事件......(完)10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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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夜莺你大概知道,在中国,皇帝是一个中国人,他周围的人也是中国人。这故事是许多年以前发生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在人们没有忘记它以前,它值得听一听。这皇帝的宫殿是世界上最华丽的,完全用细致的瓷砖砌成,价值非常高,不过这砖非常脆薄,如果你想模摸它,必须万分当心,人们在御花园里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珍奇的花儿。那些最名贵的花上都系着银铃,好使得走过的人一听到铃声就不得不注意这些花儿。是的,皇帝花园里的一切东西都布置得非常精巧。花园是那么大,连园丁都不知道它的尽头是在什么地方。如果一个人不停地向前走,他可以碰到一个茂盛的树林,里面有很高的树,还有很深的湖。这树林一直伸展到蔚蓝色的、深沉的海边。巨大的船只可以在树枝底下航行。树林里住着一只夜莺。它歌唱得非常美妙,连一个忙碌的穷苦渔夫,在夜间出去收网的时候,一听到这只夜莺的歌声,也不得不停下来欣赏一下。“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他说。但是他不得不去做他的工作,所以只好把这鸟儿忘掉。不过第二天晚上,这鸟儿又唱起来了。渔夫听到它歌唱的时候,不禁又同样地说:“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世界各国的旅行家都到这位皇帝的首都来,欣赏这座皇城、宫殿和花园。不过当他们听到夜莺歌唱的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最美的东西!”这些旅行家回到本国以后,就谈论着这件事情。于是许多学者就写了大量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书籍。但是他们也没有忘记掉这只夜莺,而且还把它的地位放得最高。那些会写诗的人还写了许多最美丽的诗篇,歌颂这只住在深海旁边树林里的夜莺。这些书流传到全世界。有几本也居然流传到皇帝手里。他坐在他的金椅子上,读了又读,不时地点着头,因为那些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细致描写使他读起来感到非常舒服。“不过夜莺是这一切东西中最美的东西”,这句话清清楚楚地摆在他面前。“这是怎么一回事儿?”皇帝说。“夜莺!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只夜莺!我的国都里有这只鸟儿吗?而且它居然就在我的花园里面?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回事儿!这件事情我居然只能在书本上读到!”于是,他把侍臣召进来。这是一位高贵的人物。任何比他藐小一点的人,只要敢于跟他讲话或者问他一件什么事情,他一向只是简单地回答一声:“呸!”——而这个字眼却没有任何意义。“据说这儿有一只叫夜莺的奇异的鸟儿!”皇帝说。“人们都说它是我的伟大国家里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过呢?”“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从来没有人把它进贡到宫里来!”“我命令:今晚必须把它弄来,在我面前唱唱歌,”皇帝说:“全世界都知道我有这么好的东西,而我自己却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它的名字,”侍臣说。“我得去找找它!我得去找找它!”1000字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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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可悲又可怜。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可是没人能够做到。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 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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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 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 床 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事实上 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 王娇蕊 、孟 烟鹂 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 1+1=2 。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1000字 初中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