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岁月在泥土上写诗
早操过后,穿梭在名人雕像之间,忽然,一缕极轻极淡的青草香窜进了我的鼻孔里,悄悄地流淌进了我的心里……
总觉得好像在哪儿闻过这味道!是堤坝上?是小河边?亦或者是家里花园?对了,是家乡!家乡的泥土就是这味道。似乎只要一回老家就能够闻到这味道,还能看见爷爷在地里埋首劳作的身影。
爷爷是从文革中闯出来的,我想他定然是亲眼目睹过兵荒马乱、家破人亡的惨状,所以格外珍惜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和平与富足吧!他总是教导我们,不能浪费,要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然后,他慢慢地拿起烟斗,深深地猛吸一口,而后心满意足地放下。此时,烟雾缭绕,似乎在他身边树立了一道高高的屏障,就像台湾海峡,那道屏障在阻隔着大陆与宝岛的同时,似乎也在阻隔着爷爷的心,仿佛生于两个时代,竟有泰戈尔诗中"哪怕近在咫尺,却好似相隔万里″的即视感。
爷爷又去了地里。事实上,爷爷每天都去地里,风雨无阻。刮大风时,他会荫蔽树下,嘴上叼着一根香烟,浑浊的双眼似能穿透大风,看懂植物的心事;下大雨时,他仍待在地里,撑起一顶摇摇欲坠的帐篷,手持一壶老酒,沉默地静候雨声的消逝……爷爷的地挺多,至少有七八亩吧!如果光靠他一个人,铁定是忙不过来,而他的几个儿女也工作缠身,无暇顾及地里,所以爷爷只好一个人照料这些地。早晨是干活的最佳时分,天刚微明,爷爷就起床了,简直像精密的仪器一样,随变量而变化,准确无误。不论严冬,还是酷暑,只要天一亮,他就起床,简单拾掇一下,草草扒几口剩饭,便扛着锄头上地。直到上午十点左右,回来匆匆吃个饭,接着,又出去干活,到了下午2点,在地里啃上几口干馍,喝上几口热水,一直干到太阳落山方才扛起锄头回家,一吃完饭就累得躺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假如遇到农忙时节,爷爷起得可能还会更早,睡得更晚些。
爷爷曾说:“泥土是我的朋友,它养育了我,提供了我们一家赖以生存的粮食与蔬菜,我们离不开土地。”诚然,爷爷离不开土地,他总是在固执地守护着他的土地,像是在守护着他那个时代的那份珍贵的回忆。尽管父亲已经多次劝告他该享享清福了,劝他搬去城里和我们一起住,甚至还专门为他开辟了一块菜地,他却只小住了几天便摆摆手说:“不成,不成,这土太细,地太少,住不惯,住不惯!”在爷爷无数次的拒绝后,父亲也渐渐不提了,却不露痕迹地把主要生活用品搬到了县城。爷爷,一个人在乡下经营着那么大一块地,还变着花样地种,有时种花椒树,有时种些核桃树,间隙间种些小麦或玉米,再种些时令的蔬菜,从撒种、浇水、除虫到收获、晾晒、售卖,他都不会假手于人。将收获的成品给我们送些来:金灿灿的玉米、白花花的面粉、绿油油的蔬菜、红艳艳的西红柿,还有那香麻沁人心脾的花椒……给我们的饭桌上增添了各种各样的绿色食品。剩下的卖了赚点零花钱供他们生活,从来不接受他儿女们给赞助,总是说自己还能自食其力,不给孩子们增加负担。
爷爷用他的一生坚守着他的土地。他说:“睡在这小山包的土地上,可比睡在你们那脚不着地的楼房好多啦!”我想:爷爷一定是脚踏黄土人才踏实,对他而言,土地就是他的母亲,住在城里人就像台湾人身在台湾心在大陆,就是“背叛”了他的土地一样。
岁月一遍一遍地冲刷着爷爷的身体,赋予了爷爷身上厚重的时间感,也造就了爷爷一生对于土地的追求。土地用它诗一般的语言,在爷爷的身上刻画出诗一般的篇章——对于土地的热爱。
回忆童年那条河_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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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6日 天气晴
我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像一幅美丽的画卷,像一首动听的歌曲,相一致旋转的舞蹈……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童年的那条河。
远远的望去,河水像一匹银缎,像一缕轻丝,风儿一抚,如烟似雾;近看,河水像一个五线谱,鱼儿是一个个音符;河水又像一块无瑕的翡翠,闪烁着晶莹的的光泽;河水像一根彩带,渲染了整片田野……
那条河是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小时候,和小伙伴在河边塑泥人、捏小花,不亦乐乎;河岸边铺满了青草,清风吹过,泛起一道道涟漪;一堆堆鹅卵石下,住着许多小螃蟹、小龙虾,我们把它装在玻璃瓶里,与我们一同玩耍,夕阳姐姐告诉我们,要把它们送回家;河水很浅,底下铺满了细砂,小小的脚丫踩上去,痒痒的……
这就是童年的那条河,那天记忆中的河。
山东滨州邹平县魏桥实验学校六年级:李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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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岁月在苦难上写诗回老家,要晃过一条短而狭的路。路边有一小块空地,原是用来堆积木材的。如今大多数人都搬走了,那些木材却被弃置在那,孤独而阴郁。我总念念不忘的,是那片寂寞中亮丽而鲜活的几株野雏菊。很显眼的几朵小花,颜色淡淡的,柔柔的,仿佛散发着软软的光芒。在暗色背景的衬托下,它们显得小,十分的小。这样柔弱的花,仿佛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它们应该,要么一堆聚一起,像天真活泼的少女,叽叽喳喳;要么整齐地开在路边,像调皮的孩子,摇摇晃晃;要么被人折去别在头发上,是美丽的发饰,淡雅而别致。开在这条被人冷落的小路边,开在这堆并不雅观的木材堆里,它们根本享受不到任何的纯真可爱,只有无穷的苦难。依稀记得,这里在未放置木材前,是一小片绿地。那时我喜欢来这里,虽然只有小小一块,但它旁边有一株高大的核桃树,夏日,这里一片阴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野花,一团团,一簇簇,比大花园还要美丽。时常有蝴蝶低低掠过,因为都是小花,所以少有蜜蜂来,这使我可以安心地凑近观花,而不用担心被蜂蛰了。对面住的人家十分和蔼,我进去蹭过不少好吃的。所以这里也是我的快乐之地。直至几年前,隔了许久再来这里,我感到惊讶,也落寞。但我看到了这几朵小雏菊。它们依旧在这里,守着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像一束光,照亮了这个小角落。在最初的惊喜之后,我不由得心疼起它们来。昔日这里上百朵精致的小花,如今只剩下这几株。它们要经历多少苦难?在这些木材刚堆在这里的时候,它们也许正在绽放的好时节,正骄傲地昂着头,也有着少女的纯真,孩童的活泼,也有着成为美丽发饰的资格。它们也想着要热烈地活着,尽管它们没有玫瑰月季的娇艳,也不曾放弃过。但沉重的木头压折了它们的腰肢,碾碎了它们柔弱的花瓣,它们的愿望被狠狠地压在地上,没有人在意它们为了开放付出的努力,没有人因为残害了一些努力而无辜的小生命去后悔、愧疚,也没有人去心疼它们。人们在意的只是自己的利益。我想着,这一切对于雏菊来说并不重要。它不在乎别人是否关心它,也不在意自己白费了的努力与拼搏,它不需要这些东西。它只是想向上长,从狭窄曲折的缝隙里,向上长。作为一朵花,它天生渴望温暖的阳光,它只想靠近温暖,一点,再一点。一点一点,它便开在了我的眼前。这个过程很长,很长很长,但它成功了。它更脆弱了,显得消瘦,却更美丽了。它用自己的岁月,从阴暗的地面,在最深的苦难里,开出了自己的骄傲。作为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它会一直开在这里。在苦难中,写出一首迷人而芬芳的小诗。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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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写诗相信每个人在成长的路上都会有这样一种烦恼的感受,面对自己十分喜欢热爱的一件事,却只能就那么眼睁睁看着别人在这条道路上流光溢彩地走下去收获鲜花和掌声,而自己,却无可奈何,心里的渴望终究敌不过现实的打击。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缩影,热爱诗歌却不能去勇敢追逐。直到一年多以前,一位老师用她的切身经历和实际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告诉我:人生是要有尊严和诗意的,写诗歌,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热爱生活、感悟自然的心。这几个字,说起来谈何容易,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这一点?我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疯狂地热爱诗歌的了,只记得,那时候年纪不大,读三年级左右吧,学校如火如荼地掀起了读好书的热潮,我们每天一下课就往一旁的图书室跑去占座位、看书。我看的大多是诗歌,因为这是我喜欢的文学体裁,读着一首首节奏明快的诗歌,我的整个人都会感到轻松,整颗心都荡漾在一个别样的空间,去和作者一起畅游美丽旖旎的海底世界,去进入到古色古香的凉亭信步慢走,去在百花盛开的田园高声呐喊……这,是读现代诗歌最美妙的感受。诗歌读得多了,我渐渐不满足于只天天窝在这个小小图书角来读书。我的内心涌出了一种强烈的渴望——我也要写诗歌!这种幻想是毫无来由的,也不需要下什么决心,就在某一个瞬间,当我读着泰戈尔的那本著名的《飞鸟集》的时候,我的手指尖在轻微颤抖,脸上,一定是欣喜满足的笑容,我多么渴望自己手中也有一只这样的魔笔,能够写下无数华丽的词藻,能够用清新温婉的笔触把世间的一切美好都倾斜在我的笔下……我都深深向往着把一切美景用诗歌的形式写下来。可我终究忽略了一点,写诗,不是靠心中的一时执念就可以成功的。我最初怀着激情和兴奋刷刷挥笔写下的诗歌,都是惨不忍睹,没有一个闪光点,每一串语句都是拖泥带水,让人分不清重点和要表达的意思,完完全全的混乱至极……直到我把这些糟糕的诗稿拿给好朋友和家人看,看着他们并不惊喜、摸不着头脑的表情,我才真正明白自己是真的失败了。这使我感到极大的失意和沮丧,一件自己热爱的事,却没有十分的天赋去把它做到最好,真是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那一天下午,我在小区的院子里呆呆坐着,老师走过来,轻轻抚摸我的头,她问我,最爱哪位现代作家写的诗?我想了想,回答道:“我最爱郭沫若,冰心奶奶写的诗,他们的文字不仅清新优美,而且都富有想象力,让人一读仿佛就进入另外一个美好的时空。那首《天上的街市》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我说着,低下了头:“可是,我没有那样的力量也能写出这么好的诗歌……”“不,你错了,孩子。”老师不轻不重按上我的肩膀:“老是觉得你很有天赋,你也完全可以相信自己是很棒的。世界上的诗人、作家成千上万,没有人能去效仿谁,我们唯一需要知道的是,写诗歌重要的是什么?不是技巧,不是文字功底,而是一颗心,一颗玲珑剔透、不被世俗眼光遮蔽的透明的心,用真心去看待生活的每个人,每件事,去大自然中领悟一切不曾被我们发现的美好,这样,你心中的素材库自然就会变得充盈,那么,还愁写不出好诗吗?”老师的话让我恍然大悟,心底变得轻松欢乐,好似被一道温暖的阳光照亮。按照老师的话,我开始融入大自然,带着感恩、自信的心面对一切不被人注意的事物,我还广泛地阅读了很多现代作家的优秀诗歌作品,反反复复地朗诵它们,把每字每句都烂熟于心,把作者要表露出来的情怀和感情都领会得很透彻了,我又开始执笔写诗歌。这一次,下笔的时候,我的内心十分安宁、幸福,没有先前的嘈杂、顾虑,写下的每字每句都是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流露的自然也是对恩师、对亲人、对自然最真挚的爱意。“片片黄果树叶开始自在飘飞的时候,我拉着老师的手,和蝴蝶肩并肩行走在绿荫的小径和竹楼……”这首《老师的花树》写完后,我感到十分的满足,胸腔中的一颗心快乐得要跳出来。我总算明白了那些伟大的诗人们写诗时候的感情。我想,现在的我,也做到和他们一样了吧。我把自己写下的每首诗歌都收起来,每周都反复诵读、修改,还拿给老师点评。看着她脸上终于流露出来的欣喜和惊讶的神色,我感到自己之前所有的辛苦和努力都没有白费。我终于迈出了写诗歌的这郑重的一步,虽然这这是一小步,却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别样的惊喜和光彩。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语言虽然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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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岁月伤口上的康乃馨从记事时起,每当一起外出时,母亲便不由自主地站到我的左边,用这种下意识的动作遮挡着陌生人的目光。我左边的脸上、脖子上、肩胛骨上,暗紫色的殷红连成一片,汇成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那是母亲的错。六岁那年,母亲炸鱼时失手将盘子和鱼一起掉进油锅,沸腾的油烫伤了母亲的手,我站在她的旁边,油溅到了我的身上。时至今日,最初的疼痛早已模糊,依然清晰的却是那些残留在心灵上的疤。十四岁那年,我上初二,由于作文写得好,很受语文老师沈老师的器重。四月的一天,沈老师兴冲冲地找到我,说她帮我投到市晚报社的作文发表了,并悄悄地告诉我,最近市里要举办一场中学生作文大赛,她已决定让我代表班上参加学校的选拔赛。沈老师特意从我的作文里选出一篇,让我一笔一画地抄在稿纸上,交到了教务处。周二下午,我去交作业本,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屋里传来沈老师歇斯底里的声音,“刘主任,江浩的作文比你们选上的哪一篇差了,为什么要把他刷下来?”“沈老师,你别激动,”教务处刘主任的声音,“你有所不知,学校接到通知,这次中学生作文大赛的颁奖仪式,市电视台要来录像的……”我一下子愣住了,手里的作文本掉了一地。我跑下楼,疯狂地沿着运河奔跑,汹涌的泪水在凄冷的春日里划出一道道弧线。回家我扑进母亲怀里,边哭边用拳头捶打着母亲……从那之后,我变得沉默,像一只受伤的蚕,蜷缩在从心灵深处吐出的丝茧里,用表面的冷漠掩饰着内心的自卑。2000年高考,拿着报名表,母亲怯怯地扫了一眼排在中间的几个军校。我明白母亲担心什么,军校的“体检”很严,母亲生怕我再受伤害。“妈,我喜欢计算机专业。”我的话音刚落,母亲紧张的脸忽然就绽出了笑容。在此之前,母亲一直向我暗示计算机是个好专业,其实我知道,之所以说它是个好专业,是因为它工作的特殊性:学这个专业可以少和人打交道。母亲一生最怕的,就是那些落在我脸上异样的目光。九月,我被一所理工大学录取。二大学时期,我也试着谈了几个女朋友,但是直到毕业,也没一个能接受我,我知道,都是因为脸上的那个该死的伤疤让这一切远离了我,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恨母亲了,几个月也不给她打电话。但是,母亲总会隔三岔五地打来电话,问我钱是否够花,嘱咐我照顾好自己。我嫌她?嗦,经常只用“嗯”、“好”这样的词来应付她。母亲从来不问我恋爱的事,因为她怕提起时会伤我的心。毕业后,我在一家电信公司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工作之后,一个叫张玫的女孩闯入了我的生活,她家住在偏远的山区。有几次,她母亲生病和弟弟上学,都是我帮助她渡过难关的。本来,没奢望有一份爱能降临到自己头上,哪知,她对我的爱却是真心的。她不仅喜欢和我在一起,在一个下雪的冬天,还特意给我编织了一条漂亮的围巾。当我向她有所顾虑地说出自己的困惑时,她却说:“我真的不会看重这一切的,爱一个人,只有善良的心灵才是最重要的!”张玫的这些话让我的心底蓦然涌起一股感动。许多时候我曾想,如果当初母亲细心些,不让那样的悲剧发生,我的人生肯定将会精彩许多。然而世上没有如果,有的只是结果。以前的生活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我只能被动地接受,好在不是所有的女孩都在意男人的长相,比如张玫。三在五一前夕,张玫要我带她回一次家,我笑着逗她,她说:“江浩,难道你妈妈不盼望着这一天吗?”是的,母亲盼着见张玫,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仲夏,我带张玫回老家。事先没有通知母亲,想给她一个惊喜。下火车时已是晚上九点,车站上人很多,出租车司机堵在站口抢客。“二位,要三轮儿吗?”刚出站口,一个女人迎面走来。四目相对,我愣住了,站在眼前的,竟然是母亲!母亲也认出了我,呆立片刻,就转身要走。“妈,妈!”我紧跑两步去拉母亲的胳膊,母亲使劲挣扎着。“阿姨!”张玫也跑了过来。听到张玫的喊声,母亲这才住了脚。“妈,你怎么蹬上三轮了?”我疑惑地瞅着母亲。“没有,晚上你爸出车,我一个人在家呆着没意思,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我笑了,母亲竟然晚上出来蹬三轮赚外快,亏她想得出来!我让母亲和张玫坐到三轮上,自己拉着她们往家赶。张玫的到来让家里一下子就有了节日的气氛,一家人说说笑笑一直到深夜。第二天张玫悄悄地告诉我,母亲昨晚和她说,她对不起我,她知道我恨她,母亲还说,她打听到可以做美容手术把疤去掉,为此她和父亲一直在努力挣钱……我无语,使劲昂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这时我才发现,其实岁月的疤痕只是留在我的身上,却伤在了母亲的心头。我难以想象当十四岁的我丢了比赛,长大后丢掉女友时,母亲心中的愧疚会是一种怎样的折磨。吃过早饭,父亲出车了,母亲去上班,我和张玫去逛街。回来的路上张玫买了一束康乃馨,她说:“江浩,你能想象你妈妈下班去蹬三轮车挣钱需要多大的勇气么?把花给你妈妈吧,告诉她你已经原谅了她。”我使劲点了点头。中午母亲下班回来刚进门,我把花送到她面前说:“妈,这花是张玫送给您的,她说感谢您烫伤了我的脸,我才没被别人抢走!”我的话还没说完,张玫就在我后背给了我重重一拳。这时,母亲笑了,转身却落下泪来,十九年前留下的疤痕在母子间造成的隔阂便荡然无存了。的确,我恨过母亲,恨她的大意,恨她给我造成的伤害。但那个夜晚,当我在车站上遇到蹬三轮车的母亲时,我便彻底原谅了她。亲情无罪,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母亲会有意去伤害自己的孩子。那些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受过伤害的年轻人,也许他们恨父母,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不管你怎样对待母亲,母亲对你,永远没有恨,有的只是爱。在岁月的疤痕间,有一束花长开不败,那便是象征着母爱的康乃馨。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