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孙遇见撒哈拉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亚马孙遇见撒哈拉》这本书,就好像跟随着作者柳絮游览了热带雨林亚马孙,以及世界上最大的撒哈拉沙漠。
《亚马孙遇见撒哈拉》全书通过日记的格式,记录了许多有趣、惊险、匪夷所思的典型事件,极大地拓展了读者的视角。
亚马孙里奇遇不断:搜集捕虫的植物--瓶子草;有趣的食木的鱼--食木甲鲶鱼;吼声如豹子的吼猴;两米长的巨骨舌鱼。
在撒哈拉经历无数惊险和刺激:遇见过可怕的沙尘暴;见过肥大的剧毒的角蝰蛇,去过神秘的远古涂鸦。
一系列惊险刺激的历险令人叹为观止。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小蚂蚁大战巨蟒。一群蚂蚁在丛林中遇到一条身长六七米的森蚺,蚂蚁军团毫不气馁,群起而攻之,它们纷纷爬到森蚺身上咬它,森蚺疼得不停翻滚,拼命挣扎,有蚁不断被碾压掉落,又不断有蚁重新爬上,最后森蚺居然只剩下一具长长的白骨。
小小的蚂蚁相互合作、紧密团结,竟然有如此可怕的力量,它们凭借集体的力量和智慧打败了强大的对手,真是人心齐泰山移呀!
这令人震惊的一幕,勾起了我的回忆。上学期学校举行班级足球粘帖画比赛。望着讲桌上这里一包绿豆、红豆,那里一包纽扣、瓜子?我心里直犯嘀咕。比赛开始了,同学们和老师一起奋斗:有的拿胶枪,有的撒豆子,有的贴纽扣,有的粘树枝?看似杂乱,实则有序。经过一个半小时,小小的豆子、纽扣、树枝纷纷飞到了画板上,黄豆为主,黑豆为辅的战靴,红豆、绿豆、瓜子构成的大力神杯?一幅色彩斑斓、纷繁复杂、栩栩如生的足球粘贴画呈现在眼前。这让我领悟到团结合作的力量,也更加相信一加一肯定大于二。
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班集体里只有大家相互团结,取长补短,才能共同进步,共同创造集体的辉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挖掘。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见过的鸟
我见过身材娇小的麻雀,见过学人说话的鹦鹉,见过羽毛漆黑的乌鸦……而在我见过的所有鸟类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猫头鹰。
我见到猫头鹰是在日本的一家动物展馆,那里的猫头鹰性情比较温顺,可依然让我至今心有余悸。猫头鹰的身子像鹰,脸部像猫,如铜铃般的眼睛怒视着前方,镰刀般尖锐的嘴仿佛随时准备攻击,铁钩般锋利的爪子紧紧地抓住树枝。
我选择接近其中一只穿着白色衬衫,披着绣满蓝色花纹的黄色斗篷的猫头鹰。我小心翼翼地摸了它一下,本以为它会扑过来攻击我,没想到它却享受地摇摆身子,我恐惧的情绪立刻烟消云散。我壮着胆子去摸旁边那只浑身雪白、体型庞大的猫头鹰。我用颤抖的双手摸了摸它,它的头便缓缓地转过来,冰冷冷地盯着我,好像在说:“你再摸一下试试!”我吓得仓皇逃走。
这种又兴奋又开心的事,让我对猫头鹰印象深刻。据我了解,猫头鹰还是一种益鸟,它捕鼠的本事可大了!夜晚时,猫头鹰会站在树枝上,睁大双眼,竖起双耳,全神贯注地注视和倾听着周围的动静。一旦它发现有田鼠偷吃庄稼,就会像离弦的箭似的俯冲过去,用锋利的爪子把田鼠抓起,在田鼠“吱吱”的哀叫声中,振翅飞到树枝上,并把它吞吃个一干二净。一只损害庄稼的坏蛋就这样被消灭了。
我国民间有“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等俗语,常把猫头鹰当作“不祥之鸟”。而在古希腊神话中,猫头鹰因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爱鸟,被古希腊人尊敬为雅典娜和智慧的象征。我认为,猫头鹰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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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无论是《娃娃新娘》中那个年仅十岁的新娘,还是《爱的寻求》中那个竟然为了骗自己钱的女人而甘愿堕落的男人,还是《悬壶济世》中只对男性开放的医院……在那个远离礼貌的封建愚昧的地方,在如此荒凉寂寞的沙漠,她仍能那么浪漫,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在她的故事里,我感受到的是她那永恒不变的爱,她爱那里的一草一木,一水一沙。尽管撒哈拉沙漠的人是那么的不可理喻,但爱总是能够使人感受到温暖,爱能够消融仇恨,消融积怨。努力去爱一切,所有的结果都是圆满的。说起三毛与她的撒哈拉沙漠,便不得不提起那个只有30年生命却爱她12年的荷西,三毛与荷西的感情流传甚广,被许多人羡慕,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富丽堂皇的,甚至有些清贫,可人们在羡慕什么?是那两颗同呼吸共患难的心,在他们的感情中,那颇为戏剧性的六年之约,三毛两次不幸运的婚姻,以及出乎意料的结婚礼物——骆驼头骨。但无论如何,荷西是三毛的最爱,荷西的死,对三毛而言是最大的伤害,之后的跌跌撞撞,坎坎坷坷,最后三毛也随之而去。对于生命的解释,三毛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我以前想过,人生如何得以完整,怎样的际遇与惊喜才算得上完美平淡中寻觅那一丝悄然心动还是在漫步人生路上勇攀高峰但是事实上,很多东西是没有答案的,即使有,也就应在一生的期盼与憧憬中发现,不是吗?人都有两面性。那里的两面,指多面。就像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中所描绘的沙漠,表面干燥、贫瘠,但当夜晚来临之际,沙漠里却又散发出勃勃生机。滚滚红尘扑面,这大千世界到底迷了多少人的眼我半眯着眼笑着看这世界,却又一次次被撞得鼻青脸肿,那青一块紫一块的如花了的妆般,点缀着这张平淡无奇的脸。不觉一笑,已是满脸泪痕。也许三毛也曾在沙漠中失望过、绝望过,但每当红日升起,内心燃着的依旧是那股抹不去的精彩。双眼前望,空洞、无神,继而掐灭手中燃到底的香烟,深吸一口气,背上背包、带上行囊、踏上征程。那眼中逐渐燃起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精彩的期盼。风尘仆仆,大踏步、不回头。三毛的一生都在流浪,流浪在撒哈拉,流浪在远方,寻找着心灵的驻地,而我们追随着她的脚步,流浪在她的文字,她的世界里,寻找着心灵的震撼。三毛,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我无法言说。一个拥有不羁灵魂的女子,任何描摹于她都太过苍白、太过肤浅。初识时,我认识的三毛就是那个《三毛流浪记》里那个长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之后,我认识了三毛,才发现他们是不一样的。三毛是带着自由不羁的灵魂在浪迹天涯,她从出生注定就是为了追逐心中缥缈的自由行走远方,踏遍千山万水,在流浪和漂泊中完成生命中最美丽的绽放,这样的三毛怎能不使我爱得深沉。三毛的特质是那么的鲜明:热烈、安然、矜傲、决绝,她能够不顾世俗那么直接地向喜欢的人表达情感,她是能够理解漫天黄沙的洗礼而灵魂在自由狂舞的人,她也能够因得不到承诺而二十四岁离家远赴西班牙,她亦能够当人世再无眷恋后舍了生命。然而,这一切的一切,最终都逃但是宿命:生于流浪,死于孤独。这是命中注定的,没有人能够改变。命运早早就给出了提示:三毛,出自《易经》,三,为乾卦,毛,为坤卦,上乾下坤,为否卦,意为一生困顿,不通畅。她一生美丽不凡却注定悲凉收场,但是,芳魂虽已远去,爱却不会离开,文字也不会死去,在她逝去的许多年后,我们阅读她的文字,依然会被她的流浪情结打动,只想不顾一切地追逐远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她的潇洒与不羁、她的流浪与赤诚、她的热情执拗与特立独行,都恰到好处地击中我们的内心,多一寸浪费,少一寸敷衍。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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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次美好的遇见,鼓舞着我们,为我们扬起驶出苦海厄境的风帆。——题记思绪被几道几何题狠狠地困着,草纸也被辅助线涂抹得乱七八糟,做题的念头早就被我抛之脑后,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看着卷子,只剩心情烦躁。不知怎的,一连好几天都在下雨,没有放晴过。把窗户开了个小缝,我也不去想题了,借着雨声这自然的轻音乐,我开始发呆,心也飞出去老远。下午那会儿,雨就小很多了,在家憋了一上午的我也闲不住了,毛毛雨挡不住我的性子,带了伞,迫切地去与大自然诉说我的情绪。止步,从未见过这样的小草,只是一片流动的绿,只见其发端,不见其终极。深深浅浅的绿在荡漾,在不停地生长,雨过初霁,小草上晶莹剔透的露珠似与阳光挑逗,泛着点点银光。我对草情有独钟,或者说揣满了希望,也许,那就是我所期待的一次——遇见。我常常在想,台风中,那么多树接二连三倒下,弱小不堪一击的小草却顽强地咬紧地面,忽而昂首挺胸,忽而摇摇晃晃,又如醉酒欢歌。北风呼啸,纤弱的身躯任凭风刃击落,即使摇晃,却也不倒。狂风暴雨在它的傲视下,退步不前,甘拜下风。那是一种怎样的大无畏的精神支柱。那是它的勇敢,一抹绿意,成了世间最美的惊艳。不经历风雨,哪来的彩虹?不经历挫折,哪来的岁月静好?在恶劣中起伏,也如舞姿,在心中演绎着属于自己的一番绚烂。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相遇,在它醉人的年华里,我独赏了它的绚烂,遇见渺小或大至无边的不同事物,都会给人的心境带来不可缺少的弥补。雨又稀疏散下,我却心情大好,只因我懂了,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一如既往的坚强,尽管没有掌声,但依然轰轰烈烈;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缺少一扇门的希望。成败,只在于是否拥有一次美好的遇见。遇见,最美的时刻。遇见,人生的转折。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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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科学家统计过一组数据:人的一生会遇见十亿的人甚至更多,会有擦肩而过也会有刻骨铭心。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可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认真呼喊我姓名。不知现在你在哪,但遇见过,三生有幸。她总会替我出头,会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会有所谓的“仗义”——我被人欺负时她总会第一个帮我,也会在我假装生气的时候厚着脸皮来和我道歉。我和她是好闺蜜,但却像兄弟一样,大大咧咧的,好像从来不会有烦心事一样。初次遇见她,是被她“豪迈”的笑声吸引,再后来,记不清是谁先主动的,我俩就成了特别特别好的朋友。她的成绩不是很好,她的妈妈总会对我说:“有事没事好好教教她,跟她成绩带带。”我也会很热情的回个“好嘞。”然而话音刚落,我和她便会互比鬼脸,表示才不听!这大概就是属于小孩子间的乐趣吧!我俩会在晚自习的时候偷偷讲话,隔着很远的距离都能够很开心地讲起话来,即使是不说话打手势,两人都会不约而同的笑起来。然而很庆幸的是,这样的晚自习“聊天”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或许被老师看见过,但没有点名批评吧。记得她过生日那天,她的父母在家里做好了饭,但她还是和我们出去吃饭了,她说这是她第一次在过生日的时候没有在家而是出来吃。这也是我陪她过的第一个生日。我们去吃了自助餐,她很喜欢吃柚子,我就拿了好多柚子给她,她也很开心地笑了。她还给柚子拍了照片,还用手比了“V”。但后来啊,我们却绝交了。曾经在我玩笑着说:“再也不和你玩”的时候,你还会笑着说:“不呢,屁!”后来怎么就分开了,为什么最后一次说的时候你就没有再说“不呢,屁”这样的话了?我都是开玩笑的,好不好,但是,你现在又在哪。很庆幸能够遇见你了,愿你一切都风调雨顺,快快乐乐的在没有我的日子里。7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