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恶魔论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调子大恶-
-纯洁了一下自己开始转移写哥特式文字..最后看一遍自己都想笑怎么开始像柯南道尔那样一本正经了.....总之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发表~还希望大家支持-
-遗世游·敬上
《圣经》中曾说过,恶魔和人类都是带有原罪的生灵,恶魔由智天使放弃天堂,深深堕落,经受炼狱之火后,成为与腐臭为伴的罪恶之子;而人类偷食禁果便懂得善恶,带着罪孽,受到上帝的诅咒,即男人要有持家的责任,女人要有分娩的痛苦,从出生时就为赎罪而生,代代相承。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人类和恶魔属于一类。
人类对于丑恶的认识,代表性的事物就是恶魔,从最开始《希腊神话》及其它史诗中恶魔多以智天使堕落以后的形象出现,面目多为狰狞可怖,并常常以与人类签订契约使之出卖灵魂的交易者形象出现,到了二十世纪末,各种文学名著对于恶魔的阐述不同,从而恶魔的形象也多了起来。《浮士德》中的梅菲斯特就是典型的前一类恶魔代表,但又并非如同中世纪对恶魔的描写那样单一的暴力,他狡诈而灵活,机智又贪婪,对当时社会中的各种不良风气以及人类自身的弊端都有着深刻的认识,尽管一直以轻佻浮夸的嘴脸现身,对人类比人类对自身更为了解。歌德并非单一的把梅菲斯特作为反面配角,而是很巧妙的利用了这个人物,使得文章在主题上更为升华。正是由于梅菲斯特帮助浮士德走向堕落,阻碍他向善的方向发展,才使得浮士德不懈努力的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这个形象代表了在人类发展历史中恶对于社会发展的力量,正是由于恶的存在,才使得人类能跋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进步,从而对恶有了一个另一面解释。
恶魔在另一方面是人类的心理暗面扩大到极限放大出的极端状态的附着品。恶魔所带表的七种主要意义:骄傲、嫉妒、懒惰、愤怒、暴食、欲情、强欲不仅代表着人类身上的缺点,而是人类各种独有特征放大到极限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过度自信导致的骄傲,不正当的上进心引发的嫉妒,无节制的娱乐带来的懒惰,集中力过强间接引来愤怒,成长的力量过于集中诱发暴食,爱恋的不择手段带来欲情,不现实不正当的希望使之为强欲。放大劣根性后的人类就是恶魔,从而也使恶这一题材更有象征性和代表性。由此也使得对于恶魔的思考并非如中世纪那样单一,对于恶的理解也逐步加深,也体现了人类对于自身不懈的探索。
黑发红瞳的恶魔在人类的文学创作中出现的很早,也是由于人类对于恶魔很早的认识,从而有过心理畏惧。毫无疑问,人类畏惧这个拥有邪恶手段的形象,同时又厌恶它,却又承认他,从而折射出人类对自己缺点的否定和不完全否定的弊性,一方面痛斥恶魔,用十字架,阳光,美德(特别是在北欧神话中)驱逐他们,同时又赋予他们智天使堕落后的这一高尚又充满矛盾的形象。中世纪后对于恶魔这一概念的理解由浅及深,从而形象也并非如圣经中的十字军那么单一残暴,这也有一部分关系是因为社会性质从之前的奴隶社会所形成的上VS下的等级关系转变为封建阶级复杂的社会关系,恶魔也就被赋予更多的意义。
人类对善恶的思考不断加深,对于人性的理解也渐渐完整,但随之人类的思想将会越来越复杂,从许多先人留下的巨作中就能看出人类对于自身的探索所留下的脚步。关于善恶的谜题仍等待人们发掘答案,关于善恶的界限也仍旧模糊不清。但是,有了善才有了恶,有了恶才有了善,只有善的世界只是乌托邦的幻想,善恶相融合,加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类,善制约恶,恶升华善,一个能以善控制自己恶的私欲的人,才能算作伟人,如果生来就只有善,那么就不能算做一个人。只有那些克服了自身无数恶的本质的人,才能千锤百炼,矢志不改,所有的伟人都如此成就。恶靠着善,善依赖恶,然后互相平衡,互相制约,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恶魔的题材在文学作品中越来越多的被运用,这一形象也从最开始的丑恶狰狞的嘴脸一部分进化成了英俊潇洒美型(-
-b)的双面人物,从原本只有丁零作响的骨架的鬼怪(比如《浮士德》中的梅菲斯托)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双重人格人物。社会的构成随着人类思维的逐渐成熟复杂,各路抓住了社会当前实质作家也从各种题材来反映,使得各个不同形象代表的意义也逐渐复杂,对于善恶之间的关系、认识也逐渐复杂深刻,恶推动社会,善制约恶,然后我们的各个文人们,也站在各自立场上,各说各话,从而有了这么多行色不同的——恶魔。
一直很安静
一直很安静(4)
“希希,起床了。”我妈吆喝着。
我靠,吓我一跳,我妈正坐我旁边看电视呢,要不说,这年头,什么事都有。虽说我这睡姿倒是不怎么难看,但您老也不能不敲门就进啊。
“妈,你怎么也不敲门啊?”我对她发出质问。
“我敲了,里面没声,进来一看,你睡觉死的跟猪一样。”真嗅,这么回事
。
汗~我无言,起床。
“你爸说让你今天去公司上班。”我妈不紧不慢地说。我噌地一下就起来了,那动作,真叫一利索。
“走了啦,爸。”我晃晃悠悠地朝楼下走去。
“干吗去啊?”我爸倒跟一没事人似的。我脑海里顿时N个问号。
“不是……说好了去公司吗?我尴尬地笑了笑,手指碰碰头,万分不解加尴尬。
“哦,是,人老了,记性也不好喽!”我顿时就松了一口气,今儿这一大早可不好过,净受刺激了,还好我没心脏病,不然非给弄出来个好歹的。
到了公司的设计部,我傻得都不知道进去,我一共来公司没几回,说出去丢人啊。其实想想还是可以原谅的,我没事老来公司瞎转悠什么?弄不好还叫人给我戴一抢劫的破绿帽子。
进去一看,偌大的办公室里就一人,据说原来有俩的,结果有一个病假没来。
我爸带我浩浩荡荡地就走了进去。
这是小杨,这是希希。
我爸说完那小杨笑得春光满面的,八成是看见美女感冒了,他刚要开口,我话就夺口而出:“那什么,小杨,我们班还一小马呢。”那小杨的脸立刻青一块,伸出去的手又尴尬地缩了回去。
别胡说,我爸严肃地警告我。
这是你顶头上司,有事就直接跟他反映,别找我。我爸凶神恶煞地望着我,象是我多犯罪似的。
我赶紧去哄那小杨,恐怕我再伸手他也不敢去接了,所以我干脆直接去拉他手。突然就觉得这大热天的,屋里空调都朝下,怎么他手还这么湿呢,后来一想,一准是被我给吓的。
我爸刚走,我哥就来电话了。
“希希啊,我真回来和你团聚了。来机场接我啊。”
“没空。”我生气地说。是人就有生气的时候,有的时候对我哥更严厉。我哥知道一准是我牛脾气又犯了,他惹不起我,只好忍气吞声地挂断了电话。
我打量了这个小杨很久,终于窜出来一句话:
“你男的怎么长地这么白啊?”
他不解。我又问他:
“杨晨啊,你上辈子是个女的还是怎么着,这么腼腆?”
他居然说:
“但愿是这样。”
I服了Y。脾气好得真让人接受不了。我就坐他对面,样子还真有点象幼儿园老师训小朋友一样,呵呵~
听人说,因为办公室里另一只女的很厉害,总是欺负人小杨,所以才变这样的,不过那些都是传说,我毕竟还没亲身经历过,不过很快了。
我已经作好准备,接受历练。
最后再补充一句高尔基的话:“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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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茶文学论吃茶是一件“雅事”,但这雅事的持权者,是属于“山人”“名士”者流。所以往古以来,谈论这件事最起劲。而又可考的,多属此辈。若夫乡曲小子,贩夫走卒,即使在疲乏之余,也要跑进小茶馆去喝点茶,那只是休息与解渴,说不上“品”,也说不上“雅”的。至于采茶人,根本上就谈不上有好茶可喝,能以留下一些“茶末”“茶梗”,来供自己和亲邻们享受,已经不是茶区里的“凡人”了。然而山人名士,不仅要吃好茶还要写吃茶的诗,很精致的刻“吃茶文学”的集子。陆羽《茶经》以店,我们有的是讲吃茶的书。曾经看到一部明刻的《茶集》收了唐以后的吃茶的文与诗,书前还刻了唐伯虎的两页《煮泉图》,以及当时许多文坛名人的题词。吃茶还需要好的泉水,从这《煮泉图》的题名上,也就可以想到。因此,当的讲究吃茶的名士,遥远地雇了专船去惠山运泉,是时见于典籍,虽然丘长孺为这件事,使“品菜”的人曾经狼狈过一回,闹了―点把江水当名泉的笑话。钟伯敬写过一首《采雨诗》,有小序云:“雨连日夕,忽忽无春,采之瀹(ming),色香可夺惠泉。其法用白布,方五六尺,系其四角,而石压其中央,以收四至之水,而置瓮中庭受之。避溜者,恶其不洁也。终夕缌缌焉,虑水之不至,则亦不复知有雨之苦矣。以欣代厌,亦居心转境之一道也。”在无可奈何之中,居然给他想出这样的方法,采雨以代名泉,为吃茶,其用心之苦,是可以概见了;张宗子坐在闵名子家,不吃他的名茶不去,而只耗去一天,又算得什么呢?还有,所以然爱吃茶,是好有一比的。爱茶的理由,是和“爱佳人”一样。享乐自己,也是装点自己。记得西门庆爱上了桂姐,第―次在她家请客的时候,应伯爵看西门那样的色情狂,在上茶的时候,曾经用首《朝天子》调儿的《茶调》开他玩笑。那词道:“这细茶的嫩芽,生长在春风下。不揪不采叶儿渣,但煮着颜色大。绝品清奇,难描难画。口儿里常时呷,醉了时想他,醒来时爱她。原来一篓儿千金价。”拿茶比佳人,正说明了他们对于两者认识的一致性,虽说其间也相当的有不同的地方。话虽如此,吃茶究竟也有先决的条件,就是生活安定。张大复是―个最会吃茶的人了,在他的全集里笔谈里,若果把讲吃茶的文章独立起来,也可以印成一本书。比他研究吃茶更深刻的,也许是没有吧。可是,当他正在研究吃茶的时候,妻子也竟要来麻烦他,说厨已无米,使他不得不放下吃茶的大事,去找买米煮饭的钱,而发一顿感叹。从城隍庙冷摊上买回的―册日本的残本《近世从语》,里面写得是更有趣了。说是:“山僧嗜茶,有樵夫过焉,僧辄茶之。樵夫曰:“茶有何德,而师嗜之甚也?”僧曰:“饮茶有三益,消食一也,除睡二也,寡欲三也”。樵夫曰:“师所谓三益者,皆非小人之利也。夫小人樵苏以给食,豆粥藜羹,仅以充腹,若嗜消食之物,是未免饥也。明而动,晦而休,晏眠熟寐,彻明不觉。虽南面王之乐莫尚之也。欲嗜除睡之物,是未免劳苦也。人有妻,能与小人共贫窭者,以有同寝之乐也,若嗜寡欲之物,是令妻不能安贫也。夫如此,则三者皆非小人之利也,敢辞。”可见,吃茶也并不是人人能享到的“清福”,除掉那些高官大爵,山人名士的一类。新文人中,谈吃茶,写吃茶文学的,也不乏人。最先有死在“风不知向那一方面吹”的诗人徐志摩等,后有做吃茶文学运动,办吃茶杂志的孙福熙等,不过,徐诗人“吃茶论”已经成了他全集的佚稿,孙画家的杂志,也似乎好久不曾继续了,留下最好的一群,大概是只有“且到寒斋吃苦茶”的苦茶庵主周作人的一个系统。周作人从《雨天的书》时代(一九二五年)开始作“吃茶”到《看云集》出版(一九三三年),是还在“吃茶”,不过在《五十自寿》(一九三四年)的时候,他是指定人“吃苦茶”了。吃茶而到吃苦茶,其吃茶程度之高,是可知的,其不得已而吃茶,也是可知的,然而,我们不能不欣羡,不断的国内外炮火,竟没有把周作人的茶庵、茶壶,和茶碗打碎呢,特殊阶级的生活是多么稳定啊。八九年前,芥川龙之介游上海,他曾经那样的讽刺着九曲桥上的“茶客”;李鸿章时代,外国人也有“看中国人的“吃茶”,就可以看到这个国度无救”的预言。然而现在,即是就知识阶级言,不仅有“寄沉痛于苦茶者”,也有厌腻了中国茶,而提倡吃外国茶的呢。这真不能不令人有康南海式的感叹了:“呜呼!吾欲无言!”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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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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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与人生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没有多彩的人生,就不会产生美丽的文学,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但是文学又不完全是人生体验。吴密先生在他的《文学与人生》中有这样一段经典的论述:“文学是人生的精髓”—哲学是汽化的人生,诗歌是液化的人生。小说是固体化的人生—均从各种含水的不纯物质中得来的,戏剧是爆炸的人生。“初读这段文学,并不知其意,但得出一点结论:文学泊于人生,但又作用于人生。一、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文学样式有多种,谓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但无论作何种文学,为文者均有其水平之高低,文采之优劣;人生亦有多种,但不论是何种人,均有其人品,所以为文者其人品之高低,谓之曰高尚,低俗,伟大渺小,卑微等等。一部文学作品(或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内涵及思想,通过鉴赏一个人文章的内涵及思想,可以看出为文者的为人。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在C?汉密乐顿的作品《小说之素材与方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美国某君,搜集一人之手迹、支票、帐单、照片等,以作小说,试验卒失败。”意思就是说,一人想用真实的人生为写作对象,来写一部小说,但最终失败了。可见文学不是真实的人生经验。(至少小说表现的不是真实的人生)即吴密先生所说的:人生≠真实的与直接的经验。所以,准克地再现人生的做法在文学的做法在文学创作中是不可取的,也是很难做到的。每一部文学着作都是生活细节为对象,再加之以想象,赋之以深邃的思想才完成。四大名着无一不是在历史事件(或家庭琐事)的基础上改编,提炼其精华,投之以作者的感情才形成的:《红楼梦》中作者将自己的生活经历附加在贾宝玉身上,但又加了一些虚幻境、空空道长等),使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与广度;《西游记》作者以历史事件玄奘西游为小说线索,加之以孙悟空、猪悟能等传奇人物,使小说主题立刻升华;不是单纯表现唐僧师徒四人如何与妖魔斗智斗勇,而是表现了当时人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细细品味吴密先生对几种文学作品巧妙的比喻,终于体会了“文学是人生的精髓”。真实的人生是混有杂质的一盆水。但在文学作品中,人生便是已经除去杂质的清水、纯净水,而其中哲学是“汽化的人生”,最好为纯净,所以哲学是人生中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诗歌是“液化的人生”,较哲学次之,所以诗歌表现了人的思想情感,是理想化的;而小说最劣,它只是在真实人生的基础上稍稍加工而成,所以小说重在记事,辅之心肝肤浅的情感表达……所以,“文学是人生的精髓”。文学源于人生,是人生的表现,同样,文学作品也反映了人的思想。现在中国文学有诸多缺失,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即宣传文学——专门作为宣传达室的工具;闲谈文学——缺乏作文的严肃性;消遣文学——低级趣味的文学。从这些文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们的低级超味,作文的不严谨,为人的不严肃。读过韩寒的《一座城池》的人,再了解一下韩寒这个人就会真正体会到“文如其人”。二、文学于人生之功用我们为什么要作文学?因为文学于人生有非常大的作用。读《史记》,我们可以了解太史公坎坷艰难的人生;读《离骚》,我们懂得了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我们知道了“公正是灵魂的优点,也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它是其他各种德行的基础“。于是我们学会了公正……所以,文学之于人生等一大功用及涵养心性,培养心志,培养道德。文学还可以促进真正文明。文学改变了人的意识,使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从而促进人的进步。所以,一切优秀文学都在宣扬与体现人的规律,最终让人进步,促进真正文明。除此之外,文学还可以让人通晓人情:《红楼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人章“。可以让人了解世事:”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也可以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学作用于人生,功效甚广,但一定是好文学才可以促进人养成好品质。最佳文学作品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部分,而且让读者爱到启迪,得到乐趣,这才是文学与人生的最佳契合点。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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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几个粗眉大眼的女人将一个身子瘦弱的女孩子围在墙角里,像要吃了她似的吼叫着。那情景如同草原上的一群狼将一只走散的羊围住了。那女孩子头上扎了一个箍,余发向后散着,脸洁白秀美,小巧的鼻子微微隆起,长长的睫毛,黑黑的,双眼如同巴比娃娃的眼睛忽闪着,放着令人琢磨不透而又十分忧郁的光芒,非常迷人。这双眼并不示弱,透露出的是桀骜不驯的神色,整个人站在里边,有点英雄落难,虎落平阳的感觉。她攥着拳头,只是面不改色地望着几个将她围住的高大女生。她知道,这几个女生是刚刚从别的学校转来的新生,还不懂他们学校的规矩,否则以她的势力,她们是绝对不敢动她一根汗毛的。“喂——问你话呢,别傻愣愣的,怎么了,吓着了?”刚刚问话的那个扎着马尾辫子女生又向她吼了一声。“俊冰,快说话吧!”旁边一个已经被另一粗大女生制伏的瘦弱女孩子哭丧着脸,抬起头来对被围的女孩子小声说道。“问你话了吗,你说个屁啊!”按着她的女生忽然在她的脑袋上狠狠地拍了一下,令她立刻发出一声惨叫。这声惨叫,将被围住的俊冰激怒了,她猛地瞪起了秀美的眼睛,向围住她的几个女生巡视了一周。“看什么看,怎么,你还不服气吗?”扎马尾辫子的女生忽然伸出一只手来在她的肩膀上戳了一下,同时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的。“你这张小狐狸脸长得还真漂亮啊,这么刁蛮居然也能把全校的男生迷得要死,真是个小狐狸精!”马尾辫子女生轻蔑地哼了一声,又说了一句。“你敢再说一遍?”俊冰忽然面不改色眼不转地说道。这是她被这几个女生围起来沉默这么长时间之后,说的第一句话,而她立即就将自己的身上凝聚了一种令人畏惧的气势,这种气势夹带着她凛冽的不卑不亢的语言,像劲风一样吹了出去,倒叫几个粗壮高大的女生愣了愣。马尾辫子女生看了其他几个女生一眼,咽了口唾沫,硬挺挺地又向前走了一步。“死到临头了,还装什么装,说就说,怎么了,还怕了你不成,你就是小狐……”她的话还没说完,脸颊上就砰的突然重重地挨了一拳,一个踉跄,嗵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周围其他几个女生都“啊”地发出一声惊呼,一时未反应过来。俊冰轻蔑地笑着,哼了一声,抡起了拳头,慢慢转过身去,向其他几个面色微白的高大女生走过去。“我已经找了你好几天了!”黑熊发出嘿嘿的坏笑声,掐着粗腰在篮球架下盯着对面的一个跟他同样年龄段的年轻人嚷道。年轻人棱角分明,浓眉,翘鼻,双眼蒙?着,像黝黑的潭水,却透露出一丝令人不可捉摸的杀气,给人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特别是他那一头非常鲜艳又招摇的金黄色头发,像一团正在炽烈燃烧的云霞一样,将他整个人似乎都笼罩在下面,让人看了就会陡然升起一种畏惧之感。他穿着一身美国职业篮球火箭队的队服,一只手不断地拍着篮球,另一只手叉着腰,微眯着眼睛,望着对面的黑熊。“今天正好是星期天,这里也没几个人,不如我们单挑,你代表你们学校,我代表我们学校,怎么样?”黑熊又补充了一句,仿佛害怕自己的心里话不能都说出来似的。“你还真给我面子啊,找我好几天呢,估计找你亲爹都没这么下工夫吧,真是荣幸,荣幸啊!”对面的俊锋一手拿着篮球,不断地在地上拍上拍下的,半眯着眼睛望着邻居学校的老大黑熊。黑熊知道他是在故意激骂自己,心里忍不住有点怒,但为了表现出一校老大的风采,他也不好立即发作。“你小子还真是帅啊,黝黑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颊,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绅士的眼睛……将我们学校的女生都快勾到你们这里了!”黑熊哼哼着,连讥带讽地说着。“哪里哪里,过奖了,跟你黑熊比,我还是差远了,我这一头金黄头发最麻烦了,晚上太招摇了,捉迷藏一下子就被人找到了,像你黑熊就好了,实在黑得离奇,站在那里,都没人能找得到,我肯定是找不到的,嘿嘿……”俊锋不再拍篮球,而是一伸手用五根指头将篮球牢牢抓住,盯着黑熊,咧了咧他那性感的嘴唇说道。黑熊气得瞪了一下眼睛:“你……”“老大过招,要有风采吗,你什么你啊!”俊锋假惺惺地安慰他似的说道,满脸却露出坏坏的笑容。“我知道你们恶魔小组的几个人都在学校里很牛的,但是你要清楚,我告诉你俊锋,那是在你们学校,我可不是你们学校势力范围内的,在我们学校,我黑熊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以前,从来没跟你切磋过,你看今天,这机会挺不错的,我也不能白来一趟,是吧?”黑熊攥着拳头向前走了几步,瞪了瞪眼睛说道。“我实在不想欺负你的,真是太可怜了,还一个人来的,唉,还是快回去吧!”俊锋爱答不理地说着,一个转身,将篮球投了出去,篮球画了个弧线,嗖的一声落入了篮筐里,俊锋一个跃起接住篮球反手又投了出去,这次篮球没有进,而是直接砸在了篮板上,弹了出去,只听砰的一声,篮球不偏不歪,正好砸到了黑熊的脑袋上,把黑熊砸得满脑子星星。“喂,你小子,想找死吗?”黑熊愤怒地瞪起了眼睛,向俊锋吼道。“啊,实在对不起,对不起啊!我这篮球有时候认生,对外校那种爱到这里捣乱的人格外厚爱,你就将就着点嘛!”俊锋嘿嘿地笑着,一脸的歉意,重新将篮球抓在了手里。“你这黄毛小子……”黑熊真的怒了起来,说着,冲上前来,一把抓住了俊锋的衣服领子,狠狠地盯着俊锋,“你找死!”俊锋面不改色,嗯了一声,用一只手拢了拢自己金黄色的头发,盯着黑熊,忽然在黑熊的脸上吹了口气,吹得黑熊直眯眼睛。“我就是想找死!”俊锋温言细语地说道。黑熊盛怒之下,使劲扯着俊锋,左提了提,右提了提,前拉了拉,后推了推,可是面前这个金黄头发的小子压根连动都没动,两只脚踏在地上,像在地上扎了根似的。黑熊愣了愣,瞅了他一眼,有点奇怪,又重新使劲拉了拉,俊锋仍然一动也不动。“你拉够了没有?”俊锋盯着他问。黑熊咽了口唾沫,也盯着他:“还没!”“是不是该我了!”俊锋的语气已经变得冰冷,这让抓住他衣服领子的黑熊多少感到了一阵寒意。黑熊又咽了一口唾沫,紧张地看着他。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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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中的爱情论《红楼梦》中的爱情每当我们想到爱情,便一定会想到《红楼梦》中,或深婉凄绝,或荡气回肠的爱情,感动着一辈又一辈的读者。(一)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在那个庭院深深的大观园中,美景无数。可在我看来,这些景物似乎只是为了黛玉而生,这一辈子只为宝黛做铺垫,在这些景物的映衬下,只有黛玉才属于大观园,也唯独有她,才配拥有宝玉的爱情。大观园里,就如冷子兴说的:“安富尊荣者居多,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外人看来富贵,其实在这一片荣誉下,贾府已经显示出了严重的危机,在这里,每个人都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漏一点缝隙,才能让自己不受一点伤害。别人皆如此,更何况本性就多愁善感的黛玉呢?她本应该安安稳稳地做贾母的外孙女,不受一点尘世的污染。但命运弄人,老天偏偏让她与神瑛侍者前世相约,今生报恩,要用一生的眼泪来偿还他的灌溉之恩。如此,他们便相爱了,却爱得如此含蓄,而且彼此并未表达自己的心思,真是“热恋中的人都会变笨”,他们的爱,连王熙凤这个不识几个字的人都能看明白,就如《红楼梦》二十五回写道:“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简单的一句话,竟说出了两人至死都没说出口的话,多么真实!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黛玉,一些人说她小性儿,尖酸刻薄,但我却认为,她这是真爱、细心的表现。爱到深处,心里便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两个人的世界,因此,每当别人说到金玉姻缘的时候,她自己爱情中的自私之心便显现出来了,无论是她用剪子剪坏亲手为宝玉做的香囊,还是每每和宝玉耍脾气,闹小性儿,都是她真爱宝玉的表现。只凭那颗心,便知他们爱的深沉,直到死,也难消除彼此的爱。用一首我自己写的《点绛唇》评价黛玉极恰:轻挑妆奁,菱花镜里形容瘦。愁断清秋,竟难掩风流。性本清高,终究世难留。世难留。小径香幽,独把花来嗅。就算是绝世美人,面对这没有结果的爱,又能奈何?(二)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在这花团锦簇的大观园里,真是“老天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但我们永远不要忘了,在这些风光的事情之后,永远有一些人,在映衬着她们。暮春时节,百花凋零,梨香院里笛韵悠扬,歌声婉转,十二个戏子正在演习戏文,被从旁经过的黛玉听到,正是《牡丹亭》,黛玉听后,不觉为之倾倒。谁说只有小姐们懂得风花雪月,我看越是底层的人,越能接近自己的心灵。还记得宝玉那天在大观园蔷薇花架下,看见画蔷的人是谁吗?没错,正是龄官,她和贾蔷的爱,细微而伟大。贾蔷花了一两八钱为龄官买了一个会唱戏的雀儿,没想到,龄官却以为贾蔷故意买了来笑话她:龄官道:“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它来打趣我们,还问我好不好!”而一心想让她解闷儿的贾蔷,并没有想到这个,立刻把笼子打开,将雀儿放了生,说是免免龄官的病,又把笼子也拆了。宝玉看到如此,不免抽身走了,贾蔷一心只在龄官身上,也不顾送,倒是别的女孩子送了出来。贾蔷之情,竟令多情的宝玉也自叹不如,回到怡红院,叹道:“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戏子的身份,在旧社会低贱得很。宝钗生日的时候,贾母等人令龄官上前,众人都说这孩子扮相活像一个人,这人就是黛玉。而事后,黛玉却说:“我原是为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原是比一下,也会玷污了自己的身份。身居大院的贾蔷不会不知道这个,而他却毫不顾忌,依旧去爱,并爱得伟大。后来,十二官散了,龄官不知去了何处,贾蔷后来也消失了。不知他们二人是去了仙境过美好的生活,还是一生漂泊,却拥有真情。无论怎样,此二人都是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生活,来爱彼此。既是这样,又何必在乎结局呢?(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在怡红院里,存在这这样一个人: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的头发,挽着个鬏,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这是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要避黛玉的讳,遂改名叫小红。有一次,贾芸来找宝玉,恰巧宝玉不在,便由小红来告知。小红看到贾芸后,得知他是“本家爷们”,将他“下死眼盯了两回”。作为一个丫鬟,如此之大胆。之后,又故意将自己的手绢留给贾芸,此时,贾芸终于知道小红的心思,从此,便陷入了爱恋之中。后来,她的机灵善辩被凤姐所看重,让她去了自己的住处,当了一等丫鬟。即便如此,也没有挡住贾芸和小红爱情的道路。爱情虽是如此热烈,但在前八十回里并未描写太多。据红学家考证,曹雪芹亲笔后四十回,描写了小红二人在贾府败落后,经常救济宝玉宝钗夫妇二人,此情此意,真是令所有红尘中人敬佩甚至是羡慕。一辈子荣华富贵,还不如爱情来的真实。或许只是在那一瞬间,就会立刻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不管是谁,一生是贫还是富,但都不能缺少情感的滋润,一旦没有了,就像田地没有了水的滋润,干涸得要命。就像《红楼梦》中的人物,谁能说他们的生命中没有感情?即使是严厉凶狠的凤姐,在巧姐失踪之后,也是着急的要命。也许,人性中最脆弱的地方,是在最危难的时候才会体现的,而曹雪芹做到了,他使得古代社会中各色人物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可能也是《红楼梦》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原因之一吧。一部《红楼梦》,写尽多少儿女情长。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