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眼识人读后感
世界上每天都发生很多我们不理解的事,遇到很多我们不理解的人,我们只会用人人都不一样来解释,而我们真正不知道的是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她的思维。
就像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得到的所有答案都不尽相同,却又能找出某些分类,某些相仿之处。原来其中的奥妙全在四色的性格当中。
乐嘉老师把性格分成了四个颜色:红、黄、蓝、绿。红色阳光、快乐,却很容易因外界影响而变化;黄色永不气馁却容易脾气暴躁;蓝色多愁善感却容易因感而悲;绿色悠然自得却容易无所进取;
之前朋友老是说我总是不会争取,甚至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也都甘愿放弃,说如果放在他们身上他们会拼了也要拿到属于自己的东西。其实碰到这事儿的时候我也总是纳闷儿我心里怎么就没有急迫的反映,总觉得事事顺其自然就好,如果得到一样东西的过程很烦躁,又何必费劲的去争取呢?然后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总是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斤斤计较,碰的头破血流呢?
不过,我现在知道答案了,知道原来我是个绿色性格,总是喜欢让自己轻松自在所导致,也知道了为什么每个人遇到同一件事情所产生的行为都不一样了,书上有一个例子很好,一个红色性格的人看到身边的人心情好像不是很好,他/她就会想出很多方法来逗这人开心,而作为一个蓝色性格的人来说,他/她喜欢安静,有时候会觉得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是一件很美的事,他/她不愿被人打扰。此时,大家就可以想象的出来,这个蓝色会很讨厌这个红色的好意,最后结果不好的话还可能会引起两个人的争吵。这就像现实中很多家庭、朋友、同事等因为对一些事的意见、看法不同而生气、吵架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结果一样,其实都只是因为性格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
其实大家都可以去了解一些关于性格解读的东西,这样我们就更容易学会理解别人,也会更加了解自己,碰到很多事情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认真思考一下导致结果的原因,就可能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伤心、生气和争吵。
对乐嘉的性格色彩学刚刚了解了一点,就立刻拜倒。他对各色性格的描述,太准确了,太深刻了,太鞭辟入里了,的确是“刀刀见血,剑剑封喉”!特别是因为我是典型的蓝色(还有些许绿),嘉琳是典型的红色,发生在我们身上和我们之间的事情,几乎都能在他魔咒般的文字里得到印证,神奇的了得!这让我对他的学说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上周总算买到了脱销后再版的《色眼识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就看完了。好书!他对人这种动物的了解程度,达到了深刻的令人感到一丝恐怖的地步。更重要的,虽然我只是粗浅看了一遍书,并没有对他的学说深入琢磨,但我已经深信,他的这一套东西对大家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和他人相处大有帮助。
乐嘉把各种性格的优势与缺点分析的非常全面和深入,对每一个人都有借鉴价值,可以帮助你扬长避短,并吸取其他性格的长处。如果你是典型的某个颜色,那针对性就更强。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是应当尽量克服对外界评价太过敏感的脆弱神经,二是应当加强行动能力而非顾虑太多、“化简为繁”,三是应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心态应对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人与人之间原来是那么不同,一些不能理解的人和事也变得能理解了。特别是对照身边其他颜色性格的人看他的文字,不由得不拊掌暗叹:太对了!其实这才是乐嘉“看谁看懂,想谁想通”的最低境界。对于一些性格不太典型的人,我还没有精确看懂的能力,而且对于如何与不同色彩性格的人相处,心里还是一点概念都没有。
蓝天,白天
瓦蓝,似乎成了天空永恒的颜色。在我的家乡,天却是白色的。
潼南,就是我的家乡。环境污染不是很大,也不算小。只要你在晴天的某一个地方,看到的天空一定是白色。这里有一条远近闻名的河,涪江。虽说它是潼南人的母亲河,但是污染十分严重:河岸是光秃秃的,只有光滑的鹅卵石,还有腐烂的水藻,以及漂浮在水面上的塑料制品。这里的人及不讲卫生,什么东西都往河里倒、在河岸边养猪、连造纸厂的废水也乱排,弄得整个潼南乌烟瘴气。也许仍潼南人看不见蓝天,就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吧。
我有时候很希望能看见蓝色的天空,但有时候也想看到白色的天空。这里属于四川盆地,一年四季气候变化很快、很急。如果不是那一层白云把过度的紫外线遮挡住,这里就成“四川无人区”了。这也算是上帝的恩赐吧。
无论是蓝天,还是白天,我永远爱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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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眼识人读后感暑假有幸读了乐嘉的《色眼识人》。他把人的性格按红黄蓝绿四种色彩来划分,实在并非乐嘉的创举。记得以前看过类似的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似乎是由日本的某个心理学家提出来的,具体是不是也记不大清了。以色彩划分也只不过是方便区分某种性格,它的主要特征和它的优缺点。就拿我来说,四种色彩的性格都有而且比较均衡,不像别的人有明显的主色调,也许这也算是丰富多彩的人生吧。实在性格这种东西一旦形成了是很难改变的。你可以努力往适应,加以修正(留意我用的是修正而不是改正),但你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就拿乐嘉来说,他也算是阅人无数,但你看他的眼神,看的你心里发毛,看的你体无完肤,看的你一览无余!他说出来的话是那样的尖锐,一针见血,咄咄逼人。内心不是足够强大的人是无法与之相抗衡的!3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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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眼识人读后感世界上每天都发生很多我们不理解的事,遇到很多我们不理解的人,我们只会用人人都不一样来解释,而我们真正不知道的是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她的思维。就像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得到的所有答案都不尽相同,却又能找出某些分类,某些相仿之处。原来其中的奥妙全在四色的性格当中。乐嘉老师把性格分成了四个颜色:红、黄、蓝、绿。红色阳光、快乐,却很容易因外界影响而变化;黄色永不气馁却容易脾气暴躁;蓝色多愁善感却容易因感而悲;绿色悠然自得却容易无所进取;之前朋友老是说我总是不会争取,甚至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也都甘愿放弃,说如果放在他们身上他们会拼了也要拿到属于自己的东西。其实碰到这事儿的时候我也总是纳闷儿我心里怎么就没有急迫的反映,总觉得事事顺其自然就好,如果得到一样东西的过程很烦躁,又何必费劲的去争取呢?然后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总是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斤斤计较,碰的头破血流呢?不过,我现在知道答案了,知道原来我是个绿色性格,总是喜欢让自己轻松自在所导致,也知道了为什么每个人遇到同一件事情所产生的行为都不一样了,书上有一个例子很好,一个红色性格的人看到身边的人心情好像不是很好,他/她就会想出很多方法来逗这人开心,而作为一个蓝色性格的人来说,他/她喜欢安静,有时候会觉得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是一件很美的事,他/她不愿被人打扰。此时,大家就可以想象的出来,这个蓝色会很讨厌这个红色的好意,最后结果不好的话还可能会引起两个人的争吵。这就像现实中很多家庭、朋友、同事等因为对一些事的意见、看法不同而生气、吵架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结果一样,其实都只是因为性格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其实大家都可以去了解一些关于性格解读的东西,这样我们就更容易学会理解别人,也会更加了解自己,碰到很多事情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认真思考一下导致结果的原因,就可能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伤心、生气和争吵。对乐嘉的性格色彩学刚刚了解了一点,就立刻拜倒。他对各色性格的描述,太准确了,太深刻了,太鞭辟入里了,的确是“刀刀见血,剑剑封喉”!特别是因为我是典型的蓝色(还有些许绿),嘉琳是典型的红色,发生在我们身上和我们之间的事情,几乎都能在他魔咒般的文字里得到印证,神奇的了得!这让我对他的学说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上周总算买到了脱销后再版的《色眼识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就看完了。好书!他对人这种动物的了解程度,达到了深刻的令人感到一丝恐怖的地步。更重要的,虽然我只是粗浅看了一遍书,并没有对他的学说深入琢磨,但我已经深信,他的这一套东西对大家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和他人相处大有帮助。乐嘉把各种性格的优势与缺点分析的非常全面和深入,对每一个人都有借鉴价值,可以帮助你扬长避短,并吸取其他性格的长处。如果你是典型的某个颜色,那针对性就更强。对于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一是应当尽量克服对外界评价太过敏感的脆弱神经,二是应当加强行动能力而非顾虑太多、“化简为繁”,三是应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心态应对生活。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人与人之间原来是那么不同,一些不能理解的人和事也变得能理解了。特别是对照身边其他颜色性格的人看他的文字,不由得不拊掌暗叹:太对了!其实这才是乐嘉“看谁看懂,想谁想通”的最低境界。对于一些性格不太典型的人,我还没有精确看懂的能力,而且对于如何与不同色彩性格的人相处,心里还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期待读《色眼再识人》,读过之后一定会有更多感想与收获与大家分享。今日读完《色眼识人》,说白了,其实是以四种颜色为符号的性格理论,难得是国人的作品,而且写得蛮生动有趣的。嘛,按照动机不同,此书作者把人类的性格分为红黄蓝绿四种:红色:快乐,蓝色:完美,黄色:控制,绿色:稳定。不完全的归纳,红色=外向热情的兴趣家,蓝色=完美主义的思想家,黄色=态度强硬的支配者,绿色=心平气和的调停者然后根据不久前拥挤的一次与友人的深入qq聊天显示,拥挤非常符合红色人群的特质。那些刚刚做完不久的自我描述,实在是非常精确地符合红色性格的描述。果然红色的得分绝对高于其他。而实际上这种特质的明显化显然是最近一年才有的,更早之前,俺在大学时代的另一次心理测试结果表明拥挤应该算是思考型的小蓝人才对。但得分的结论却是,蓝色是除了红色外得分第二高的。本书的作者却说:红蓝是彼此对立的特性。(红蓝互补么,表面上截然相反,实际上搅基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是在一个人的状态下同时发生则表示至少有一个是后天灌输的)ok,我写过很多次,为什么我以前不快乐。还写过很多次感觉到两极截然相反的想法把自己往两边拉。好吧,找到理论依据了。这一年之所以不那么难过了,是因为解放了红色的自己。所谓的红色:积极,感性,情感丰富,愉快,兴趣广泛,好奇,喜欢刺激,别出心裁,追求快乐,喜欢玩笑,表现力强,人缘广而浅。所谓的蓝色:谨慎,理性,敏感细腻,老成持重,可靠,井井有条,追求完美,善于分析,计划严格,严肃,谦和稳健,人缘窄而深。我在更早的时候,被灌输了某些和自己本性并不一致的准则。完全相反的观念同时存在,而自己却没有意识到矛盾之处。测试的试题有四分之一左右很难确定答案。做题过程中很抓狂,出现撞墙,头痛,分裂的冲动。因为有很多想法他们存在于我的大脑,我却不能判断它们是否是我本源的想法。因为我几乎能清晰地记得他们被输入这个大脑的过程。追求新鲜,追求变化,追求特殊的体验,希望一辈子当成几辈子来过。典型的红色想法。但我清楚滴记得我妈就是这么一个人,而且很清楚地记得她当年是怎么满脸兴奋滴讲起她觉得一个工作做熟练了就丧失了吸引力,希望一辈子能不断地变换工作。至于善于质疑,独立思考,理性主义,购买电器一定滞后消费,这些蓝色星人的特质貌似也是父母灌输的,那么大概俺爹其实是一个蓝人吧。。。大概吧。。。喜欢独处,感情细腻,记忆力很好,记仇,收到伤害会持续很久,等等,这些蓝色星人的特性存在在我身上,却是被我以黄色性格的特有的效率原则给严重的鄙视过的,特别是最后两项。那么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价值观,不知道和流行的某些鼓吹成功学的东西有无关系?但我归根结底却是崇尚平和的绿色星人。这样想着某些问题,自我怀疑涌上来,如果没有接触过那些人,没有看过那些书,我会怎样想,怎样做?我会是现在的我么?本源的我到底应该怎样?那些真的是我自己想到的么,那些真的不是被灌输的么?那么一瞬间出现了,啊啊啊 我 是 谁,那种土的掉渣的哲学问题。嘛,现在平和了。至少我吸收了我觉得好的东西,那么就现在这样也不错。至少我儿童到青少年时代都表现出小蓝人的状态,时不时也很绿色。青春期和老年青春期时一度很有黄色星人的侵略性,现在发现自己是快乐的小红人。嘛,说明我还真是会变色呐。大概其实我一直都是小红人。以上。随便一谈,今日还阅读了双面法医这本充满吐槽精神的小说,对于结局我充满赞许地无声冷笑了。发现自己心里健康正常真是不容易啊。异常心理反社会人格看来此生短时间内不会找上我了。1200字以上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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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眼读后感爱的真谛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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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眼读后感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这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无辜少女阿梅艰难的成长历程,人性的沦陷,使得美好的一个家族颠沛流离,阿梅一家人在特殊岁月里相扶相持,努力度过难关的动人情景而深受感触。这就是曹文轩作家其中的一部纯美小说《蜻蜓眼》,让我带着大家一起畅游书中的故事吧!中国丝绸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的一家咖啡馆内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对方就深深地爱上了,并生下四个儿女。二战其间,杜梅溪携法国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带来了优雅与温润。可惜好景不长,上海遭遇了大饥荒,爷爷捐出了杜家祖宗传下的多年家产——丝绸工厂全部捐献给了国家。在那特殊的年代里,异国血统的奶奶成了家庭灾难的来源。蓝屋外头谣言四起,越炒越热,演变成那个法国女人是隐藏了已经很久的间谍,而爷爷杜梅溪则是资本家,特别会剥削大众。因为这一句谣言,蓝屋几次被劫,孙女阿梅在学校精心准备的钢琴节目被迫取消,伤心的她将所有的伤楚吞咽下去,强硬地顶着。装出一幅开心、兴奋劲的样子来,可奶奶看到阿梅那张未化妆的脸,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她的孙女受了伤害。即使这样,奶奶仍然微笑着面对生活。《蜻蜓眼》一文太让我感动了!我要学习文中奶奶那种坚强,在一群疯狂的人面前,能够做到真正的临危不乱,即使在无力的情况下,也要保留最美好的生活。那颗蜻蜓眼,还有那只小皮箱都有着她对整个法国,五光十色的岁月,最美好的回忆!所以即使在蓝屋几乎被毁了情况下,这两件东西依旧保管得完好无损。同时我们还要学习他们一家人的团结、友爱和乐观。在大饥荒之后的上海,犹如一片浩荡的大海。无人可以拯救你,你只能靠自己。但这一家人靠着自己不懈的努力!相扶相持、相儒以沫地最终“活”了下来,而这一切也源于他们有一个乐观开朗的法国奶奶。这本书让我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感受!也从中得到道理:谣言是致命的,也是锋利的,就好似我们生活中有了挫折和困难,不能因为一些阻力而击垮自己,要保持阳光开朗活泼,让开心永驻心中!生活是美好的,它给人与启迪、与省悟,让我们憧憬明天,保持向上的心态。加油!我们一起努力!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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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眼读后感这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这就是曹文轩的《蜻蜓眼》。《蜻蜓眼》以一个孩子的成长为故事主线,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到了那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梅向我招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朝我笑……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的乐观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说的苦楚。在曹文轩的笔下,他们就像活了过来,为了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章叫《钢琴》,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里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可卖些钱。迫不得已,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琴给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琴了。最后奶奶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有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有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圣人说,人一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还是书中,人也都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会面临做出选择,选善则善,选恶则恶。这也构成了人的千姿百态。正如曹文轩老师在序言中说道:“故事是中国的,主题是人类的。要从故事中,从中国人的喜怒哀乐中,看到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和千古不变的基本人性。”《蜻蜓眼》展现的正是人性最真实的一面。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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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识李读后感前不久,妈妈拿了本《文言文精选》给我,要求我不但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每一篇短文,并且要逐字逐句地理解文章的意思,领会其中的主旨,从中悟出对我们现实生活的启示。翻开第一页,跃入眼帘的是篇《王戎识李》。讲的是:晋朝的时候,有个孩子叫王戎,他有着过人的聪颖与机敏。这天,他跟很多小朋友在一起玩耍,看到路边的李树上结了很多的果实,压得枝条都弯了下来。小伙伴们看到了争先恐后上去采摘,只有王戎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后面。有大人看到了不禁好奇,问王戎为什么没有跟伙伴们一起去摘李子。王戎想了想,回答道“长在路边的果树,本来就很方便采摘。可是,这棵李子树,即便结满了整树的果实却无人问津,能解释这种现象唯一的理由就是,这李子一定是苦的。”大人去采来一尝,发现果然如此。七岁的王戎尚且能观察事物如此仔细,遇到事情如此多动脑筋,更何况现代的我们呢。语文老师曾经说过,要想写出好的文章,就离不开平时对周围环境的观察,思考;离不开大量地阅读各种题材的文章,丰富自己的笔头。只有多看,多想,多写,才会发现很多别人忽略的部分,才能感悟到不一样的道理。生活中亦是如此,在这个打字不用负责任的年代,大量的信息正向我们扑面而来。只有冷静地思考,才能尽可能地辨别其中的真假。我们要多观察,勤思考,才能更好地对我们的人生负责,避免做个人云亦云的人。我想这就是我从这篇文章中获得的启示。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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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犯焉识》读后感严歌苓把陆焉识当自己人,替他说了不少心里话,甚至替那一整个时代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知识分子都说了句话。而且语调不卑不亢,甚至带着点难得的幽默和自嘲,其中的智慧又非常人可以企及。我于是想起自己的父亲,想着他失去的以及正在消逝的多年自由,他倒是没有陆焉识那样的学识,甚至他的学历在我眼里也是个迷——究竟是小学毕业了还是没有。但这都不重要,他像陆焉识一样在人吃人的社会里至少还活着,还拼了命在逗他唯一的女儿开心。这比什么都宽慰人心,就好像一个人多余的棱角总要磨掉的,不在那茫茫的青海草原上,也要在北方的极端寒冷里。于是我能做的,也就是陪着他说说心里话。当然他的沉默与掩饰比什么都坚硬,这是一个从小没有父亲,作惯顶梁柱的男人的坚硬。他没有陆焉识的本事,能够在心里盲打一篇篇书信体文章,也不忘着做学问。可我总相信他天赋异人,再没有比他更勇敢聪明的男人,勇敢的有但没有聪慧,聪明的有又不够义气。我几乎带着对我自己父亲的崇拜与怀念,用了10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里的36万5千字。我于是得以从过去八年的思念里抽出一小段空隙,去让自己变身为书中陆家的一部分,一个从2011年的末尾硬挤进去的自己人,以此把心里话听的更贴切些。我是害怕“犯”这个字眼的,它似乎从造字的第一天起,就注定隐瞒了些秘密,触动了些龌龊。所以当看到封面上《陆犯焉识》这几个字,还没反应出它就代表了直接的意义,对于一个陆姓男子的界定而已,我甚至在没有碰到书的前几天里反复思考着“焉识”二字背后究竟是怎样的的故事。它是一种罪状,还是一种疾病,还是一种幻想。结果,它是一个名字,属于一个年少时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也属于一个用了二十年硬把名字埋没起来的老人。我不由得在想,等我的父亲获得自由的时候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我用多少精力才能让他重拾对于人间的信任,抚平他的牙痛,去除掉他身体内淤积的脂肪和忍耐。真想和你去海边大喊几句呀,爸爸。喊出来,像我们从未失散一样用同样的语气,同样的坚韧,对着那片被我们看熟了想透了的海,大喊。严歌苓是一个造字杀人的作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操纵着所有的汉字,也得以调动读者最深切的感官体验。不知道别人如何开启对她的阅读,就我而言,每一次都是一场爆炸,耳鸣眼花,无法进入现实。就是好不容易进了现实,还要小心翼翼,四处打量,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回到的是她笔下的世界。那里生灵涂炭,打打杀杀,可偏要淡定从容,就是怯懦了,也要把怯懦明明白白的亮出来,绝不能私藏。可我偏偏是个爱藏的人,有痛了有喜了有伤了有梦了,都不能即刻言说。非要在心里反复推算打量,发酵酿成我想要的那一坛酒的时候,才能若无其事的倒进一个杯子,与人分享。所以我能讲出的故事,都在心里润色好了,也都是几年前的旧事。不是没有做过活在当下的准备,倒真是被这时代的繁华晃得睁不开眼,只得左顾右盼。于是左边看到的旧事过去,是我父亲还斗志昂扬的脸,右边就是尚不可知的未来了,那里隐隐有个团圆的影子。我十分挚爱书里写到婉瑜即将告别人世但又清醒时的裸身举动,严歌苓用了一个词,天体。瞬间在我心里拉出一个明晃晃的缺口,那里是我们生来为人,最纯净的时刻。小说开放式的结局毫无矫揉造作,甚至自然到陆焉识若不决意离开也就再不是他的地步。唯一的瑕疵是,尽管我十分快速的在阅读,仍然有两处错别字,还特意给出版社写了封邮件。我只是希望这是份完整的阅读体验,对于作者,对于书中的陆焉识,对于我和我的父亲,都是份自己人的敬重。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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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犯焉识》读后感陆焉识这样,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独立思考,追求自由平等,不喜欢束缚,为人谦和有礼,这样的男人,即使犯起错误来都看上去有点儿美丽,容易让人为他心软。这样一个打小从来没吃过一点苦头的富家子地,留学,四国外语,各种风流韵事,看上去再正常不过了。这样的男人,他具备风流需要的各种家底,他不风流,倒奇怪了。他从小到大,顺风顺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学富五车,随心所欲,衣食无忧,无所不能的样子。这样的一个穿惯了羊皮拖鞋的男人,在大荒漠上劳改了二十年。在这孤独寒冷的仿佛只有冬天没有春天的二十年里,他有了相当富裕的时间去一遍又一遍回味自己的前半段人生,一遍又一遍在沙子里淘金,最后猛然一看,竟然剩下的是那个他一直没怎么正眼瞧过的婉喻。他是在这二十年里慢慢体会到她对他的爱的。在这二十年里爱上了这个女人。甚至为她越狱,跟踪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见她一面才肯死。那么多狱友,熬不住了各种自杀,可是他不能死,这个信念开始还是个小火苗,到后面就在他胸腔里强烈得烧起来了。在他终于重获自由,想用自己余下不多的人生跟婉喻把他们的小日子认认真真地过起来的时候,婉喻失忆了。这个女人用尽了一生去等待的人,曾经远在天涯,相隔万里,如今近在咫尺,却已成路人,相见不相识了。就像这个世界上我们犯过的多数错误那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于是陆焉识就这么陪着她,像个亲切的老朋友那样,把前半辈子从来没给过她的耐心和等待攒够了一样都给了她。即使她看上去再也记不起他是谁,他也没有显出半点急躁来。他为什么要着急呢?他早就打算好了,他余下的时间早就在那二十年里盘算好了,都是她的,他是把命给她了,如此一来,反而有了知足的淡然。他们可以就那么静静地像一对平淡无奇的老夫妻,坐着看看书,聊聊天,看看猫,打打牌。如果你看到那样安静安详的场景,你绝不会把他们和旷世恋情联系在一起。绝不会猜想到眼前这个又丑又老指甲永远洗不干净的糟老头,曾经为了这个天真似孩童的老太太翻山越岭,历尽千辛。你甚至还会觉得这对老夫妻的生活沉闷得可以。可假如你知道他们付出了一辈子肝肠寸断的思念,肉体精神的倍受煎熬,最终才能够在这样和煦的阳光下,在这样美好恬淡的下午,就这么静静地坐在一起,坐在同一张桌子的两边,如果想拉住对方的手,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这样去做,可能就会忍不住落下泪来。原来旷世恋情中,真的是少不了旷世的等待。就这么一点一滴,从旷日持久里熬出头来。然而,很意外的,这个一直让人觉得苦涩心酸唏嘘感慨的爱情进行到这一步,竟因为婉喻的失忆,陆焉识对失忆的婉喻的重新追求和陪伴,带来了一丝丝的甜蜜,美好的一如初见,淡淡的,带着最初的爱慕和温馨。直到婉喻在陆焉识重新按照旧的格局布置的家里,从床下摸出她珍藏了一辈子的盒子,她守护的爱情,她懵懵懂懂的脑海里,杂乱无章,永远连不成线的记忆,终于在这一刻顺从了直觉,跟着直觉,跟着眼前这个她认不出来的陆焉识走了。那一刻,陆焉识心里在想些什么。。不管他在想什么,这一次,他再也不离开了。再想想儿女们一心想撮合二老复婚的时候婉喻推翻桌子,再想想婉喻因为陆焉识动了她宝贝盒子的时候给他的那个巴掌,再想想……再想……不管再想什么,这份照亮了时光,温柔了岁月的爱情,一切都值了。婚后的第二个星期,婉喻在那么美好的一天里表演了一出天人一具。太美好的爱情,美好到了儿子都觉得尴尬的爱情。他们的爱情,从来没有死过,更像是沉睡过后补偿似的,一下子又焕发出活力。过去我总觉得那些没走完半路残废的爱情是最刻骨铭心的。现在我觉得那些走到最后的爱情,如果到最后发现它还是爱情的话,那种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一如往昔的画面,会让自己禁不住再感动一万遍。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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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色鹿读后感【篇一:九色鹿读后感】读了《九色鹿》这篇文章后,让我了解到了诚实守信远远超出了金钱的价值!只有诚实守信才会生活得踏实,生活得愉快!《九色鹿》这篇课文讲的是调达一个快要被淹死的人,他忘恩负义背叛诺言最后收到惩罚的事情。试想,如果社会缺失了诚信,人人都将生活在恐惧、步履小心的怀疑境地:早上起床吃早餐你会问,包子里面的肉是否可靠?去银行存钱,营业员把你递的钱从验钞机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看是否有假币;去超市买东西,对找你的钱看了又看,担心遭到暗算……一个人只有忠诚老实、诚恳待人,才会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只有讲信用、守信义,才会赢得身前身后的信誉。在漫漫人生的旅途中,诚信犹如人的灵魂,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这篇课文之后,我对“诚信”又有了更深的理解,脑海中又多了一份记忆——一诺千金。【篇二:九色鹿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了“九色鹿”这一课,令我深受启发。这个故事是来自佛经的一个神话故事,它讲述了美丽善良的九色鹿,好心搭救了落水人调达。可调达却为了得到重赏,见利忘义,向国王告密,并带兵去捉拿九色鹿。九色鹿非常气愤,把调达恩将仇报的事情告诉了国王,国王听了非常惭愧,重重惩罚了调达。从这个故事里,我认识到,一个人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背信弃义,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有些人像调达一样,比如小偷,他们被金钱蒙上了眼睛,却从没想过:“黄金失去可再得,名誉失去难挽回”这句话。我想,他们一定是嫌自己的钱不够花,想发财,就去偷东西的,可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也不好受,迟早还要遭到应有惩罚。当然,我们身边也有像九色鹿一样舍己为人的好人,他们总会在我们最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帮助我们度过难关,这样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的。是的,有的人品格高尚,也有的人灵魂肮脏,你愿意做九色鹿还是调达呢?【篇三:九色鹿读后感作文】读了《九色鹿》这篇课文后,让我了解到了诚实守信远远超出了金钱的价值!只有诚实守信才会生活得踏实,生活得愉快!《九色鹿》这篇课文讲的是调达一个快要被淹死的人,他忘恩负义背叛诺言最后收到惩罚的事情。试想,如果社会缺失了诚信,人人都将生活在恐惧、步履小心的怀疑境地:早上起床吃早餐你会问,包子里面的肉是否可靠?去银行存钱,营业员把你递的钱从验钞机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看是否有假币;去超市买东西,对找你的钱看了又看,担心遭到暗算……一个人只有忠诚老实、诚恳待人,才会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只有讲信用、守信义,才会赢得身前身后的信誉。在漫漫人生的旅途中,诚信犹如人的灵魂,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篇四:九色鹿读后感】已经下课很久了,我仍然沉浸在欢快的课堂氛围之中,因为今天外校的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精彩的语文课,题目叫《九色鹿》。《九色鹿》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天,善良的九色鹿救了一个名叫调达的落水人,调达为了表现自己对九色鹿的感谢,发誓决不暴露九色鹿的住处。但他见利忘义,最终出卖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国王知道这件事,便重重惩罚了他。课堂上最有意思的环节是老师提出一个非常富有想象力的问题:“调达会怎么向九色鹿发誓呢?”同学们争先恐后举手发言,我也不甘示弱高高举起了小手,老师叫了我,我站起来信誓旦旦地说:“苍天啊!大地啊!任凭海枯石烂,我也绝不会出卖你的!”老师夸奖我说得好,同学们也给我鼓起了热烈的掌声,我心里美滋滋的。这节课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懂得知恩图报,不能见利忘义。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不是所有发光的东西都是金子,不是所有动听的话都是好话。”在我们身边,也不乏有调达这样的小人,我们一定得擦亮双眼,以防被花言巧语所蒙蔽。【篇五:九色鹿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习了《九色鹿》这则民间故事,美妙的语言,曲折的情节,深深地把我吸引。课文主要写九色鹿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救调达,调达发誓永不说出九色鹿的住处,但当他看到了悬赏皇榜,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就进宫告秘,并说出九色鹿的住处,还带人去捉拿它,九色鹿非常气愤,把调达恩将仇报的事情告诉了国王,国王听了,重重惩罚了调达。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九色鹿,它那高尚的品格深深地打动了我:例如“一天,九色鹿在河边散步。突然,耳边传来“救命啊,救命!”的呼喊,只见一个人在汹涌的波涛中奋力挣扎。九色鹿立即纵身跳进河中,将落水人救上岸来。”从“立即纵身”这个词中看到了一只奋不顾身的舍己救人的九色鹿,在汹涌的波涛中,忘掉了个人的安危,跳进河里去救一个与自己素不相识的人。从“我救你并不是要你做我的奴仆。快回家吧。只要你不向任何人泄露我的住处,就算是知恩图了。”这句话中我看到了一只无私善良的九色鹿,它做了好事却不求回报,它的心像冬季的雪一样洁白无暇。从“您与这种灵魂肮脏的小人一起来残害无辜,难道不怕天下人笑话吗?”这句中,我读到了一只敢斗敢争,敢怒敢言,机智勇敢的鹿。他面对着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国王,敢于指责,毫不惧色。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九色鹿一样的人,舍身救人,不图回报,当朋友有危险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一起去解决。在这个故事中我最不喜欢调达,因为他见利忘义,背信弃义。瞧一瞧他前后的言行,真让人嗤之以鼻:“得救后连连连向九色鹿叩头,感激的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我愿永远做你的奴仆,终生受你的驱使……”,“调答看了看皇榜,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就进宫去告密。”在生活中,有一些人像调达一样忘恩负义,不遵守与别人立下的承诺,为金钱而出卖朋友间的友情;别人帮助过他不会感恩别人,还加害自己的救命恩人。有这样的案例,“一个人出了车祸,腿被压伤了,无法动弹,而肇事司机却逃匿,无奈之下他大喊救命,此时来了一位好心人,把他送到医院及时抢救,得救后,他却反咬一口说救他的人是肇事者,让他赔偿医药费。”后来经警方查出真相,那个被救人遭到了痛斥,舆论的谴责。学了这篇课文后,我对“诚信”有了更深的理解:诚实守信远远超出了金钱的价值!只有讲信用、守信义,才会赢得信誉。让我们用“一诺千金,人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这些名言来指引我们心灵前进的方向吧!【篇六:九色鹿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九色鹿》,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教育,被九色鹿美好的本质所感动。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九色鹿正在河边散步,忽然听见有人喊救命,九色鹿不顾自己的安危,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他救上了岸。落水人叫调达,他对九色鹿发了誓言千恩万谢地走了。有一天,这个国家的王妃让国王立即捕捉九色鹿,她要用此鹿的皮毛做衣服。国王无奈,只好张贴皇榜,悬重赏捕鹿。调达知道后,便揭榜文进宫告密。九色鹿被捕,但它要把调达的丑恶嘴脸公布于众,调达遭到报应。国王下令全国臣民不许伤害九色鹿。读完文章我心想:调达这个可恶的家伙,遭到报应也是活该的,谁让他见利忘义、恩将仇报呢?和九色鹿相比,调达是多么渺小呀,九色鹿那种舍己为人、不求报答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还有那个国王,面对妩媚动人的王妃的要求,他竟然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他知错就改的品质还是值得学习的。那个王妃仗着国王对自己宠爱有加,就胡作非为、滥杀无辜、她徒有美丽的外表,却没有一颗善良的心。调达的这种见利忘义、反复无常、恩将仇报、背信弃义的品格,实在太可耻了,这种人定会遭到世人的唾骂、终日生活在自卑的心理世界里。我从这篇文章里学到了不少东西,比如做人要厚道,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当被人误解时,应该做些事去证实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去同别人来争辩、争吵。我们更不能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而背叛友谊、亲人,而应该以大局为重。在平时,我们应该助人为乐,帮助别人。这样,不但别人快乐,自己也一定会快乐的。我们要以助人为乐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篇七:九色鹿读后感】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最喜欢的课文便是《九色鹿》了,这一则故事的内容丰富多綵,非常有趣。我在这一则故事中感受到作者是如何写优美的故事的,靠平时积纍。他们的语句极为丰富,在则故事中作者的每一个词都用得恰到好处,每一种脩辞都用了上去,尔给人的感觉不是生拉硬扯上去的,尔是用得刚刚好。作者把故事中的角色表现的淋漓尽致。这则故事讲了九色鹿不顾自己救了一名落水者,落水者问九色鹿需要怎样的报答,九色鹿说隻要不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就行了。当落水者囬到他的国家时听说国王髮暸宣告:隻要虽能找到九色鹿九赏银万两。那落水者在金钱再三引诱下变成了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带国王找到了九色鹿,九色鹿确以仁慈的心看待落水者,但是百兽不能忍耐这种忘恩负义的人,把这个衣冠禽嘼的落水者给吃了。落水者终究得到了他应得的报应。从这一则故事中感受到了:人一定要做讲义气、知恩图报的人,决不能像这则故事中的落水者那样,不但不知恩图报,反而为了贪图金钱要伤害救命恩人。这种被金钱从昏了图脑的人不会有好的结果。金钱虽然是非常好的东西,但“义”这个字面前它显得一文不值。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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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眼看人chapter1他看了眼妻子的十多通来电提示便将手机调成关机模式,前月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在房产和家庭财产问题上僵持不下。他默默抽了根烟,随着青白的烟雾缓缓上升,他有些精神恍惚,但突来的震动把他给惊醒了,随之而来的是尖利的猫叫声,还有车轮被什么缠住的阻挡感觉。他抬眼看清才发现自己已经将车看到邻居家附近了,他迅速的将车调转方向开回家中,若无其事的回到家中并打开了电脑进行日常娱乐。chapter2阴灰的天空无风却潮热难耐,大黑哥哥和我待在特制的动物铁笼里,脖子上的长锁链也随着我的移动发出沉闷的响动。男人下了车,正在用铁钳细心的清理车轮上的污渍,半截因沾染血而黏糊糊的猫尾巴而且在杂乱且变黑的白毛里有颗被压爆的黑眼珠,压破的部分流出浓稠的血和黄白的脓液而那颗烂掉的眼球中心的部分被硬生生挤凸出来,随着铁钳的夹起轻轻的晃动并流出红黄的脓液。不久下了雨,被车轮碾压的过猫尸流出暗红的黏稠血液,而猫的左眼已经被碾压的消失不见了,只剩下被压出眼眶的右眼球靠着根暗红的眼筋将右眼与塌陷破烂的脑袋连接成在一处。不少人撑着雨伞从小白猫身边匆匆走过,有的甚至因人多推挤而踩中了小白猫的肚子,酱红的滑腻肚肠和浓黄的猫屎被挤压的爆出来,有些仔细的人发现自己路过或踩中猫尸纷纷发出作呕声,拍了拍自己的西装腿裤便好像沾染到晦气似的嫌恶的走了。小白猫全身全部浸在浑浊冰凉的泥水里,雨水冲刷掉血渍,它的右眼球眼球被粗心的路人一脚踩爆并黏在鞋底不断磨出更多脓液。打着伞的盲人丢失了雨伞,他的眼睛是漆黑的,看不见光明。盲人记得句话,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并且夺走了他的世界。盲人的东西掉了,粗糙的手在地上摸寻着,碰到了猫空洞洞的眼眶,他哭了,他伸手摸着自己的眼睛又笑了。他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东西,漆黑的双眼看着黑色的世界,坚定的向前走。雨更大了,不断有黑浓的脏水涌入眼球与眼眶的空隙处,脑浆也从这个眼眶挤出来并与脏水混合。而撞死猫的人正在不停的敲打着键盘将内容发送到八卦论坛上。不少匿名者在这个八卦论坛上爆料当红明星的黑历史。某某明星靠上位获得参与影片的机会,主人不停的刷着这些贴子并正义盎然的抨击这些不道德的现象。最后小白猫被它放晚学回来的小主人发现了,望着被撞死却又被踩的不成形的小白猫,小主人呆呆的走过去,像不敢置信般睁大了眼睛怔怔看着,过了片刻才捂住嘴大声哭叫。她的母亲在厨房里听见了这声尖叫并快速的跑过来。“怎么了?”当她的视线随着女孩的手转到猫的尸体上也呆住了,忍住干呕的冲动将女孩硬生生的拉到路边道:“宝贝不哭啊,明年去你阿姨家抱只更好看的猫,啊,不哭。”用手背擦着女孩不停掉落下的泪水边道:“你不是最喜欢那只猫的吗,明天我给你说说,家里这只猫被哪个不长眼的畜生撞死了,让她将那只给我们。乖,宝贝不怕啊。”女孩依旧不停哭着并扯着妈妈的衣服往下拉,旁边又走过几个衣着光鲜的行人,母亲看了眼身上沾满鱼血油腥的围裙便不由的红了脸道:“宝贝乖,咱不哭,等会儿把它埋了啊,先回家。”母亲双手用围裙擦了擦手便蹲下来摸着女孩的脸安抚道:“乖啊,不哭。”说完便抱起小女孩准备回家但女孩突然像疯了般哭叫起来并不断诅咒着什么,周边有些妇人停下脚步将视线投向这边。母亲感到自己的脸像被煮进滚烫的沸水里般难受,背过那些投来的视线,不顾女孩的反应径直抱着她往家走,这时女孩的父亲从公司回来了,目光有些严厉的望着母亲。女孩对上父亲的视线,哭叫声也微弱下去,渐渐的只是委屈的抽噎着边回身看着小白猫的尸体。母亲理了理烫染过度的暗黄头发边抱着不再哭闹的小孩往家走,女孩像有什么堵住喉咙般抽咽着低声道:“一定要好好埋,小白猫被压,压成,那个样子……”父亲在旁边瞪了眼女孩,然后便将女孩抱到他手上快步回家。关了房门,父亲便将女孩的书包放下了并立刻冲着女孩的母亲道:“为了个畜生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你知道么,公司里前天有个肥差,最适合的明明是我,可那个公司却在今天安排徐沉去,我连张口的机会都没有,人家都知道我要养活你们两个害人精!我又不会讨他们欢心,当然什么差事都轮不到我。公司那群人瞧不起我就算了,回到家还要看你们这对活宝为个畜生丢人现眼!给隔壁邻居看见了,明天传到公司,大家也不过了!”女孩的母亲有些局促的站着,强忍下心头的酸楚与怒火,有些委屈的反驳道:“女儿喜欢的那只白猫,现在被人撞死了,她能不伤心么。”女孩在父亲发火之后便不断的哭,因为拼命忍住的关系而变成那种刻意压低的哭声听起来极不舒服。父亲理也不理,径直走到房间里砰地一声关上了卧室门。女孩见母亲走了便抬起哭的很难看的脸委屈的看着妈妈边害怕的小声道:“猫,埋、埋掉。”本来无端受了顿火,心中满是积郁的愤怒,听到女孩的声音,又想到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一只猫就变成这样,更加难受。这时女孩见妈妈没有反应,有些焦急便不停拉扯着妈妈的衣服要往外走。女孩的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女孩推到旁边道:“不过只猫而已,将来再弄一只就是了,还要说几次?”解了围裙便也走开了,走到一半望了眼门锁还未松动的房门有些心酸。明明知道结婚就会这样,可以前还是憧憬过,等到真到身临其境才知道这种滋味多难熬。返回身将压着声音不敢哭的女孩又抱在怀里,安慰道:“小白猫的灵魂会覆到你喜欢的下一只猫身上,乖,听话,你的小白猫只是换了副样子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带它回家。”母亲侧眼看了下房门知道那个人根本不管便将女孩高高抱在怀里往外面走。“来,我们把它好好埋了,乖。”chapter3这时路上的行人很少了,雨水混着灰土和汽油的味道流下了昏暗的下水道。有个高中生模样的人走过看到路中央有只死猫,看着很渗人便觉得自己应该处理掉这只畜生好别让其他人也看着难受,何况车来车往的,要是碾成碎块了,明天保洁人员也不好清扫。嫌弃的用报纸裹住猫尸往前看了看并没有可扔的地方,也不想多管闲事了,猫身上混着怪味的水湿透了报纸,高中生发出恶心的啧啧声并直接将猫尸扔进了可回收的垃圾箱里。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多事,用纸巾擦了擦手满腹抱怨后悔的走了。这是个小地方因此那些清洁人员只有早上才会清理垃圾,现在那只白猫被充满道德感的高中生扔进了垃圾箱内。女孩与母亲走到外面找了圈也没发现白猫的踪影,女孩又哭了会儿,眼见天黑了,母亲又显出那副不耐烦的样子便只好回家了。隔了几天因收垃圾的休假没来又没其他人收,那个散发着浓烈腐烂味道的垃圾箱堆满了垃圾,一位年长的大妈看也不看便将垃圾扔到已经堆的很满,甚至落到干净地面上的垃圾箱里,并卷了张纸点着了将烧着的纸扔进垃圾箱里。焦味从腐臭的垃圾箱里散出,不少年轻人捏着鼻子从垃圾箱旁走过,画了亮丽眼线的眼睛紧紧闭上似乎什么也没有般。白猫因踩踏和雨水而变得乱七八糟的身体,在焦化的塑料和废弃的布袋玩具里慢慢被燃烧,塑料制品烧焦后变成了黏稠绵软的胶质糊状物体死死缠住了白猫的腿骨并将其裹住细细燃烧。阿白猫在临死前曾想到它的小主人,蝴蝶结还有那双经常捏它白耳朵的胖手。想到黑笨狗,它一直害怕黑笨狗被它的主人卖到屠宰场里,更害怕黑笨狗被捆住四肢装进黑黑的麻袋里扔到江边慢慢窒息腐烂,可现在是它先死了……----------------大黑哥哥正在企图咬断铁质锁链,它说它听到了隔壁阿白猫的哭声,可我除了闻到空气里的腥味,车子将粘软的泥鳅和蜗牛压碎散发的味道,以及浓烈的肉质被灼烧的焦臭味。女孩因昨天的哭叫而红肿的眼睛朝着身边望瞭望,此时白猫的肚子已经在胶化的红塑料袋下变得乱七八糟,浓重的味道传到女孩的鼻尖。女孩捂着鼻子左右看了看,对着身边的妈妈道:“老师说只有没公德心的才会乱扔垃圾,臭死了,妈妈,快走。”终于火烧尽了,白猫已经和焦化的垃圾融为一体,谁也不知道这个恶心的黑块块是个生命,浓黑枯焦的气味散发到清晨鱼肚白的天空上消失不见。chapter4狗是不会哭的,但会流泪。泪水从大黑哥哥的眼睛处流下来浸湿了黑鼻子,哥哥耷拉下耳朵缩成个棕黑毛球团。我用爪子扑打推攘着它的脑袋问道:“你怎么了啊。”它将胖胖脑袋埋到棕黑的毛爪子下,但我知道它在哭,不过很快主人走过来将它用鞋尖踹到一边并将我抱起放进了个布袋里。黑色的布袋里里面都是黑暗暗的,我用爪子勾着布袋往上爬,刚探出脑袋就被狠狠扭着脖子拽上去并不断的狠揍,再次被塞进布袋里我就老实了,我不敢往上爬。到达目的地,布袋被人拽住并掀开,一双粗糙的大手将我高高举起,并用那双带笑的眼睛望瞭望。“是只公狗耶,谢谢我的乖侄子啊。我家小孩就喜欢狗。”说完六七十岁模样的老妇人又笑着摸了下的我的毛脑袋才道:“上次你送错只母狗,我呀,把它扔到马路边了,第二天看见被压的跟血肉块样,估计是没躲,母狗就是晦气,唉。”主人指了指我也笑道:“这次生的母狗有三只,我直接就扔水沟里去了。那些未睁眼的小狗舔着我的舌头,要喝奶,我直接就扔水里了,它们连叫都没叫。所以说母狗什么的养来没什么用,不能看家不说还尽麻烦,我这次就直接杀了吃了,别说,那胖狗还真肥,味道很香,家里还有只公的,下次再养大点,到时候请大家一起吃。”老妇人笑着应道:“母狗确实招人嫌。不过说到母这个字我又想到我家那表媳妇今年初生了大胖娃,本来他们家高兴坏了,一看是女娃,唉,简直作孽哦。幸好,我家生的是孙子,而且我孙子的成绩也是数一数二的。”主人嘲笑老辈人思想迂腐又想到自己新交的女朋友不禁同意道道:“女人确实不好,表姑,现在班上不少人都想着长大娶日本女人呢。”老妇人笑着点了点主人的额头便将我抱到屋里并拉着主人进了屋子里。我在颠簸中到了某个地方才被放下来,刺眼的光线投下来,我又缩了缩往布袋里回爬。脸上有些青胡须的高个子男孩,望了眼布袋里的小黄狗,朝身边的人笑了笑:“你怎么喜欢这些畜生,你知道前天我爸还将隔壁邻居的那只老的不知年份的狗毒死了。谁叫他家狗老冲人乱叫,我就讨厌臭狗,我爸也讨厌它。知道吗?毒死那大狗的时候听说可好玩了。我爸躲在旁边看着那只大狗在地上打滚不断吐出那种带血的白沫,肚皮都在地上磨出很多血了。据说那只狗还死死的瞪着我爸。我爸本来还有些后怕,但看到那狗死前的滑稽样笑的可爽了,本来还准备把那只畜生的眼睛给戳瞎,但怕被人发现便没敢。当时我爸还喊来我妈看,我妈这人胆子小还骂我爸来着,简直不可理喻嘛。可惜我不在,否则就拍下照片给班上那几个胆小的女生看。”矮个子的男生沉默道:“是么,我也讨厌狗,我爸喜欢狗,我妈也喜欢,真搞不懂那样的哺乳动物有什么值得喜欢的。他们天天工作也不管我,要不是身子骨硬朗的奶奶在家我就真成留守儿童了……”高个子男孩噗嗤笑道:“留守儿童,你小子,太逗人了。前段时间老师叫我去捐什么东西给山区小孩。我可激动了,我把那些破玩具全捐了,第二天我妈就给我买新的了。怎样,我强吧?嗯,哈哈。”高个子男孩用手肘推了推矮个子男孩道:“我先走了啊,你慢慢逗狗玩。”矮个子男孩道:“不再坐会儿,我送送你?”高个子男孩从口袋里摸了跟香烟点上并塞在矮个子男孩手上才道:“给你烟,明天我来找你玩。”说完便走了,并在走时又哼了哼歌。矮个子男孩在人走后关上门,将那根烟捻息了扔到窗外。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并打开了书本默默念着。他和高个子从来不是什么好友,他性格孤僻没有人肯与他交流,只有高个子才肯和他交流,当然前提是他借高个子作业来抄。高个子常常给他烟抽是想让他们变成同类人,没人喜欢别人比自己高出许多,所以他常常假装接受。chapter5他将布袋里的狗揪出来看了看并从抽屉里找了把美工刀在茶桌上待了片刻笑出声来,他冲着那只在半空中四肢摆动的小狗道:“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猫狗这类东西。靠着撒娇便能获得鱼肉骨头。而我那样认真的学习却连个微笑都没有,班中的人都排斥我,甚至连全班成绩最差的也看不起我。”他将布袋这个罩住这只小黄狗并用绳子缓缓勒紧,又接着自顾自的道:“过去那只讨家人欢心的小猫被我杀了,我用剪刀剪断了它的脖筋,就那样捏着勾出来的脖筋看它在我手下将血流干。我讨厌父母抱着这只猫的样子,讨厌它舔舔爪子朝我喵喵叫的样子!”“啊,对,我也杀了上次那只小狗。我迟了一步,等我发现时,我奶奶正准备将它扔到马路上。不过不要紧,我跟着她走到马路口看着那只小狗在地上乱爬。等奶奶离开后我便将小狗抱到了路中心。直到有人开车过来,我才离开,反反复复,我看着那只狗就这样被碾压的血肉迸裂。那种快感好像将世界上所有讨厌的东西都碾碎般。没有人会知道,即使知道了,那又怎样,我只是杀死了些猫狗而已……”“班上的有个女同学,我向她告白之后她却将此当成笑话讲给其他人听,还联合其他人在背后排挤嘲讽我。为了表达我对她深深的爱意,我将她心爱的大花猫剥下完整的皮并将猫肉汤放进了她常用的保温盒里。当然她没有发现,她将那碗我亲手制成的猫汤喝的干干净净。那层猫皮里被我塞满了猫的内脏眼珠放在她的窗台上,第二天她请了病假,我想以后要多送些礼物给她,她才能感受到我是有多么的喜欢她。”他伸手将布袋解开边道:“我还要用你做些有趣的事情哦。”他将小狗放到膝盖上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并静静看着存放家人合照的相框。他绕到奶奶身侧亲昵道:“老师叫我买那本《历史名人录》,我忘了买,你帮我去趟超市好吗?”奶奶摸着他的脑袋笑道:“小禀只要喜欢读书,奶奶就疼你。对了,这次考得怎么样啊。”他抬手扶了鼻梁上的扶眼镜道:“还不错。”奶奶笑的连眼角的皱纹都堆在一处了,收拾了下桌子便离开了。他确认人已离开才回到房门里锁上了门,看了圈房间才发现这条狗躲在床底下。他缓缓俯下身掐住狗的腿将它整个扯出来,他摸了摸它的脑袋将它悬在床脚上并用力拉扯狗的尾巴,单手用美工刀缓缓隔着已经绷紧的毛尾巴并狠狠割下来……他用美工刀一丝不苟的将摘取头部的狗尸切割成了方方正正的块状,俨然像在处理一件艺术作品那样细致严谨,完全按照事先划分好的比例完美切碎。最后,全部藏在黑色的厚布袋里并罩上了层塑料袋防止血流到布袋上让人发觉,同时布袋里喷了些香水之类的液体除去狗尸的异味。他单手拎着布袋低着头慢慢往学校的方向走,迎面走了两位学生调笑似的侧眼瞥了他眼便不知在讲些什么都走了。他摘下了沾上雾汽的眼镜看了眼四周,这时天还很早没有多少人。即使这样还是有人多事的走到他跟前,像很熟似的挥手道:“你袋子里什么东西啊。”他平淡道:“学校要求抽选些学生来做个人尿化验,我正好被抽中了。”话到这里,眼前的人已经捂着鼻子嫌弃的走远了边和身边的几个人哭笑不得的道:“我不该睬他的,太背了,极品啊,有没有。”他将手上的袋子绕了个圈漫不经心的走到偏僻角落才加快步伐,厚厚的黑布袋引来了些人的围观,他平静的当着这些人的面将黑布袋拎的晃来晃去,残碎的四肢与身体发出轻微的晃动仿似还活着般。进教室时已有两三个学生在忙着互相对作业答案了,他在自己的位置坐下并将黑布袋也收进了课桌里。下雪了,他坐在冷清的教室里伸手摸着黑布袋里的碎骨,手上甚至沾了未干的血渍,听着外面陌生的同班同学在欢呼。而那些碎尸早被他排列整齐的藏在一些人课桌里,这是个完美的拼图。头部藏在陈盼的桌子里,而身体部分则完全可以拼成一个狗的身体部分。下课铃响了,他兴奋的跟随着人流走回教室。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当他到达时,散落的碎尸被杂乱的排放,他有些遗憾,明明他设计的那么完美,却被这些生物打乱了节奏。刚坐下便有女生失声尖叫,她将书包扔到地上,躲得远远的,她刚想从书包里摸出饮料来喝却摸到个毛毛黏腻的东西似乎还在蠕动,她往书包里一看,那是条被硬生生切下来的小狗的腿。其余的人也惊吓到了,纷纷回到座位上翻看自己的书包。不断有倒抽冷气的声音,很多人面对尸块都发出干呕的声音,从教室里跑出来。他抱着放入旧书的黑布袋装作在愣神,其实他在笑,可是他不能笑,他躲在这个装过尸体的黑布袋后拼命笑着,仅露出一双眼睛空空的望着他亲爱的同学。事情惊动了班主任,他们怀疑到了陈盼身上,陈盼在私下爱拍些虐待动物的视频传到网站上,直到被揭发真实身份才停止了这些行为,不过私下里却听说有人看见陈盼用锄头像耕地般凿着狗的脑袋,但陈盼声称这是条病狗必须杀死了才能不感染别人,所以也没人阻止。那条大黑狗就那样被绳子捆住在地上挣扎,凿开的黑皮发出猩红的血,且黑狗不断因恐惧尿出黄色的水。看见的那人之后逃走了,被活生生用锄头凿死该有多么可怕,可据说陈盼隔天心情很好,说是家里病狗死了,终于祸害不到人了。尤其是狗的头部藏在陈盼的课桌里再加上陈盼的虐狗行为,基本证据确凿。看,多么简单,他不过杀了条狗而已。其实他是充满正义的人,陈盼经常虐待猫狗,他是在惩罚陈盼,当面揭发陈盼的罪行。如果可以,他会将陈盼的四肢切下来腌制成香浓的大块腊肉送给陈盼的父母享用,陈盼的头部会藏在教室的天花板上。他是多么的有道德,他要让陈盼永远的待在这个教室。不过他不可以,他杀了猫狗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证明他违法,国家法律上更没有规定虐狗是违法的,他是个真正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他压抑着声音低低笑着,心情无比的舒畅,不禁在午后温暖的眼光了沉睡了。chapter6我死了,我被新主人切碎了,现在我的头被人放在垃圾箱上,而垃圾内是我被切碎的身体。我不甘心,我才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我不记得妈妈什么样子了。只记得妈妈被带走后,主人丢了根肉骨头给我。那个骨头很香,有妈妈的味道。年长的老人背对着我在打电话,老人笨拙的握着话筒道:“我这里不缺钱,你好好跟媳妇解释解释。我个老不死的,把好好的孙子弄丢了,媳妇生我的气也是应当的。我知道你虽然嘴上不说,其实也恨着我,你爹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啊。我把良儿弄丢了,我天天睡不着,就怕被人贩子拐了……”“上次我看见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孩在街上表演,小小的女娃却要将铁刺对着肚子扎,虽然没见血,看着就疼。我当时就怕,你说要是良儿也在这里面,我该多心疼。明明都是上学的年纪却都在卖艺,我估摸这肯定有什么组织,像新闻里那样,可我老了,我不敢管也没那个心管。就怕被报复了,我这个老头子也不能找孙儿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我现在很好,你让媳妇放心,我不会再去你那个家了。我这么大年纪,也是要点脸的不是。我把孙子丢了,我会自己找回来,哪怕翻遍了,也要找回来!我还不老,你信我这回,你爹我,对不起你!”电话已经被挂断了,老人还在不断念叨着找什么,浑浊的双眼没有焦点,他开始清理漏在箱外的杂物,不时停下来擦擦眼睛,可却没有泪水,只是不时擦着脸上看不见的泪水,早已干枯的泪水。chapter7我的脑袋在慢慢腐烂了,碎片似的身体早被清理掉了,但是我的脑袋却被人遗留在这里,我常常透过腐烂的眼球看着人们躲着我。其实我只是想被埋掉,但是我明白,狗是不配有坟墓的。所以我乞求有人将我埋掉,可他们躲得远远的,我的双眼已经腐蚀的消失了脓液沾满了全身。但没有人靠近我,清理垃圾的老人很久没来了,据说是这个城市找不到他的孙儿,他握着标明的硬座的火车票去了另一个城市寻找。新来的清洁工终于来了,终于有人靠近我了。这是个有些胖的大妈,她的嘴不断的张合着,抱怨着什么,可半天下来却没有清理多少,但她的抱怨却永无止歇。终于她用什么器具满脸嫌弃的将我的头部往某个袋子里拨,我很激动,我想,我终于可以被埋掉了,我不用在顶着人们作呕的眼光腐烂。在我脑袋彻底被装进麻袋之前,我看见我的那位新主人带这个黑袋子,低着头走过了。我闻见黑布袋里浓重的血腥,我知道,那是新的碎尸,我知道,永远,永远没有结束。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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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秃头不作声,单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他被看得顺下眼光去,过一会儿再看时,秃头还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而且别的人也似乎都睁了眼睛看定他,他于是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来,终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示众》五官之中,中国人向来最看重眼睛。譬如那一派胡言的看相先生常说:“左眼为日文象,右眼为月母象”,他们看的往往是“眼”而不是“相”。首先是要有好视力,能看清楚别人的眼,其次要有瞎说一通的本事。看相是中国国萃,胡谄是常用绝技。眼睛是他们的首要目标,说你的命蹇与否,主要看你眼神的变化。自古以来,人们最中意的不过是否眼或丹凤眼,这是不平凡的象征。例如《三国演义》中的关云长,就是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虽然没有气象,可他结义兄弟刘云德乃为一方天子,那么他也就近乎天子了。看人莫过先看眼,眼乃是一个灵魂的浓缩。闲之余,倘徉于大街上,看到别人都想要看看他们的眼睛,似乎一看就能够了解这人了。倘若一个人戴着墨镜,自己看了半天,仿佛在看舞台上的闪光灯,觉得他用的是迷魂战术,留给你的印象是他似乎很凶狠。如果你做心虚,这墨镜戴上的时候,就像夏娃和亚当身下的那片树叶,不仅可以遮,还可以诱得对方不敢正眼看,忍不住用眼角余窥。听说动物是很有灵性的,它们不会说话,单是用眼睛也可以看得你发昏,看得你灵魂冒出火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它精通了人性。有一部小说大概是:一对亲亲热热的夫妻,约了一位朋友到山间去野营狩猎,一路上丈夫哼着曲子开车,妻子和朋友坐在后座。突然丈夫嘴上曲子戛然而止,他见妻子和朋友的手搭在一起。丈夫怒火中烧又不便发作,车开得摇晃不定,恨不得出一次车祸三同归于尽。到野营地后,丈夫一声不吭独自去了狩猎。他发现了头,觉得那是让他排遣痛恨的对象,仿佛那就是自大不忠诚的妻子的借体。便握缰狠追,直到苍茫。突然鹿停了,转过来看着他。前面是深渊,它的目光,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他也调回头回野营地,路上听到妻子叫着自己,脸色苍白,她的目光,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对此,眼的艺术可想而知了。历代语言学家都对“眼”有很高的评价,什么“瞧、瞅、盯、瞄、眺……”之类的难以尽数。据此可知,人们对眼的了解程度却不言而喻了,就某方面来说,当一个人被盯着看的时候,他就如西洋画的裸体人了,一切的自白都由他的眼里冒出来。据说某个人做事心虚,如老婆不老实,偷人,丈夫做了乌龟,她的眼神异常分明,当你看着她的眼睛时,她便会全身不自在。于是,她往往就要敷衍你,先是眼球在眼眶里猛逛几圈,然后在左右一瞟,上下一观,抬起头来,强作欢颜,嘴角稍微翘起,脸上的肉往上堆,眼眯得只留得一条缝,让你观察不清,无计可施,终至于放过了。我观人,往往先看他的眼,这招“追命夺魂眼”我屡用屡胜,自此成为我的独门秘诀。臂如看人色度几分,淫意如何,或虚伪,圆滑,善与恶,等等,胜过人类的任何语言,比剖其心以观之更明了。我看过一篇文章,题目早已忘却了罢。是说在二战以后,很多人分析的国人的残忍,从何而来,有人说,因为从他们小时候的教育里,犹太人不算“人”。所以在德国人眼里,犹太人算不得是“人”,至少他们没当犹太人是“人”,只有德国瞎子中,他们才算“人”,正因如此,犹太人想,我愿人们都是个瞎子!眼,可使人失去人性。现在的人眼睛骨碌碌地盯着耀眼闪光的钱币,一看到钱,眼睛异常发亮,“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由此而来,此去如挥之烟霞,眼睛发亮是,全然忘了自己是谁。“粪夫挑粪,亦必瞧一瞧”,依人的特性,除盯钱外还可盯美女,胆大的则盯着看,胆小的很想又不敢盯着看,只是在背后或远远的窥着看,似乎才得到满足,像余秋雨所说,天地在不断变化,君子们究竟能固守什么礼法呢?说穿了,躬行礼法而又自以为是的君子,就像寄生虫在裤裆缝里的虱子,爬来爬去,都爬不出裤裆缝,还标榜说循规蹈矩,饿了咬人一口,还自以为找到了什么风水吉宅。对于眼的魅力,恐怕只有蒙娜丽莎的才充满温情,才是纯洁的,才不失人之类,我所看过的别人的眼睛都是上过颜色的。后来,也渐渐地看清楚了别人的眼,中国人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至于某人是在显凶兽相还是显羊相,较他人眼以观之,其韵味大有不同。我没有什么本事,惟盯着别人的眼看是特长。对于某些人,就有被我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或急促不安,或窘迫拘谨至极的。在电视上看到陈水扁的丑态,我以为他完全显凶兽相,大陆管不了他,其实不然,他又是半显着羊相,单凭这一点,他想独立台湾就实属神话了,只能在夜里做梦之余的白天亦做梦。鲁迅先生曾说过:“人十家畜性=某一种人”。据我观之,陈水扁为某一种人倒不为一件美事。多看他几次后,顿觉他是个十足的“海乙那”的了,“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请问你对狗了解几何?我想,看狗眼就知道了。一个人的眼如比他的灵魂的老婆,所谓“知夫莫若妇”也。我抓住了你的眼,就可以感觉得到你的心跳。正因为有了眼睛,世界才有美,也正因为有了眼睛,睁开眼睛,已不是我们的世界。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