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讴歌生命的人
他是一个诗人,一个孤独的寻觅者,一个杀死了上帝的刺客,一个砸碎了一切偶像的英雄,一个为思想而疯狂的哲人。
他的所做作为所思所想注定使他青史留名。
他就是尼采,19世纪到20世纪转折点上重要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一个高奏生命凯歌夺回生命尊严的人。
“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强力意志。”――尼采如是说。
尼采人生哲学的前提是叔本华的悲观主义,但他并没有像叔本华那样走向悲观绝望,否定生命意志的道路。相反,尼采借酒神之醉充分肯定了生命中最原始、最饱满、最疯狂的力量。尼采醉了,醉的如梦如幻,亦泡亦影,但醉生梦死之际,尼采仍不忘呐喊:生命意志是如此激烈,甚至于人的悲调也变成了一种礼赞的高歌了。尼采正是在酒神精神的昭示下发现了隐藏在人的生命深处的蓬勃充盈的力量。酒神状态实际上是整个生命情绪的亢奋、激发,进而升华成一种具有形而上的悲剧情结。在酒神眼中,或者说在尼采眼中现实的苦难化成了审美的快乐,人生的悲剧化做了世界的喜剧。通过悲剧的上演、个体的幻灭,我们反而感到生命意志的充盈和不可毁灭,生出无限快感。生命中最刚烈的强力意志一直贯穿了尼采人生思想的始终。他讴歌生命,提倡奋进,勇于超越,他的人生哲学实际上就是一部充满战斗精神的人生哲学。
“上帝死了!”――尼采如是说。
被西方人供奉了两千多年的上帝被尼采一刀刺死,气绝身亡。上帝死了,永远死了。
随之而来的是上帝所承载的病弱、委靡、颓废的奴隶道德的崩溃。然而作为一个有强烈责任感的哲学家,尼采并未只停留在控诉基督教的懦弱、颓废。他率先“重估一切价值”。他将上帝从灵魂宝座上赶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追求超越的高贵的人;他将奴隶道德的虚伪嘴脸撕得粉碎,重新构建了一个肯定生命提倡超越的主人道德。尼采不相信怜悯、懦弱、服从、谦让,他希望每一个人都追求勇敢、果断、坚强和火热的生命激情。生命,在尼采来看,一直是一场悲剧,但即使是悲剧,尼采也要使他充满离奇的情节、激烈的追求和丰盈的生命活力。而实现生命价值的途径不是依仗上帝的神权,而是需要人自己充分发挥生命强力,不断自我克服、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现实中的人也许是一群扶不起的阿斗。尼采就引入“超人”的概念来拯救人类。超人是一个战胜上帝的英雄,是一切旧价值的破坏者和一切新价值的创造者,他直面人生,自由驰骋,攻无不克,坚不可催,拥有生命的强力意志。超人,是生命力的代言人!
尼采用痛苦锻炼自己的意志。即使在险境,尼采人义无返顾,把痛苦当作增进人生价值的兴奋剂。他一生都在热情讴唱生命之歌,用最大的孤独换取最高贵的尊严,最终夺回了人在上帝那里的依托。上帝死了,人只有依靠自己去创造、开辟、高扬人的生命力!
尼采,一个讴歌生命的人!
尽余生
谁是谁前世的牵绊?谁是谁今生的梵音?谁为谁望穿秋水?谁又拿浮生乱了流年?却原来,繁华过后一场空,誓言缱绻,梦非梦,蝶舞庄周,花非花。
时光无言,季节的流转,总是会有那么些许薄凉,一切都经过了,一切都走过了,一切都熬过了,生命的底色里,增了韧,添了柔。那么这时候平和下来的生命,就已经沉静到扰不乱,已经稳健到动不摇,已经淡定到风打不动。
真正的自由是在无所依傍之时,发现无路而处处是路…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人才算得上自由。这不是路的缘故,是心路。
时光会老去,往事会微凉。静坐在窗前,掬一碗水,煮一壶茶,依旧是当年的那个味道,只不过冥冥中增了几许淡然。
拾一片落叶,悉数生命脉络,那条条丝线诠释着轮回的渊源,步入平淡岁月,蓦然回首来时路,处处洒落着真切律动的心情,像极了一个个跳跃着的平平仄仄的字符,人生其实是一种又一种心情的集结。人生如茶,静心以对。对错无辜,缘由前生。认得清,放下是聪明。看不透,一场梦无痕。不雨花犹落,无风絮自飞。应观法界性,一切惟心造。你来世界,请安住世界。你的微笑,犹如早春蔷薇,淡黄中淡香,悠远。总有一双握过的手,轻轻抬起挥做了离别的姿态;总有一些欣喜的心情,被一段情深缘浅演变成离殇的况味。爱上一个人,留下一道美丽的伤口,疼了的时候,仍为他伴着柔软的泪流……
花开花落,是一个季节走过的声音;云卷云舒,是一份情感路过的身影;潮涨潮退,是一股激情流过的岁月。不曾经历时光的疼,如何阅历沧桑的苦?不曾惹青丝,怎会乱流年。谁能执守一颗心,直到永远?谁愿牵一人手,走过沧海桑田?爱过,痛过,哭过,笑过,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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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命正月十五那天,我、爸爸、姐姐一起去街上看热闹。我拉着姐姐的手,好奇的注视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叽叽,叽叽......”咦?为什么小孩子们提着的塑料袋里都装着两三只五颜六色的小鸡?难道,这附近有卖小鸡的?、想到这儿,一向喜爱小动物的我对姐姐说:“姐姐!我们买三只小鸡吧!看那小鸡多可爱呀!”姐姐不理我的请求,说道:“买小鸡有什么用?养上三两天就死了,还不如不买呢!”我不理姐姐,拉着她的手,走到了卖小鸡的那个地摊。“小朋友,要不要买个小鸡?很便宜哦,10块2只呢!”老板微笑着问我。我看着那些装在篮子里五颜六色的小鸡,忍不住摸了摸。这些小鸡可真可爱呀!我不禁拿起一只蓝色的小鸡,把它捧在了手里。小鸡在我手上站起来,勉强走了几步,然后“扑通"一声倒在了我的手里。看着它的滑稽样,我笑了起来,摸了摸它柔软的绒毛。这时,我突然发现,小鸡的鸡屁股下面竟然出现了与它的毛色不一样的黄色!我的心里猛跳了一下,问老板:“老板,你的鸡是被染过色的,根本就不是天然的呀?”“它们都是我从农村抓来的野鸡生下的,我把它们用喷漆涂成各种颜色,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赚钱,可真是两全其美呀!”老板突然想起了什么,话锋一转,“等等,我和你这个小孩子说这么多干什么?你买不买?不买滚开!别妨碍我做生意!”我突然犹豫了,要不要买小鸡呢?正当我左右为难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老板,我要把全部小鸡都买下,这是钱,不用再找了。”我顺声音看去,原来是一个30岁左右,白领模样的漂亮阿姨。她正拿着400块钱,递给那位满脸灿烂的老板。我看到这一场景,想到阿姨会被骗,心里一急,叫了一声:“阿姨......”阿姨楞了一下,看到了我,微笑着对我说:“小妹妹,怎么了?”叫都叫出来了,直接告诉她吧。我应答到:“阿姨,您看,这小鸡被染过,不卫生,会养死的。”“我知道呀,我刚才已经听见你和那位老板的对话内容了。”“那你为什么还要买?”“因为那是一条生命啊!”“不会养死吗?”“不会的,我家的环境很适合它们生长,我也和你们一样,喜爱小动物。我的愿望就是:让类似小鸡这样的小动物可以无忧无虑的成长。”说完,阿姨提起装满生命的篮子,走向远方......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护动物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我们不能一味的把它们当做赚钱的工具。阿姨就是最好的那个例子......点评: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Array。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文章按事情发展的顺序,记叙了…的事,语言比较流畅,层次较清楚,自始自终显得其乐融融。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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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桔子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跨进了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的大门。在这儿我们开展了许多有趣的活动;如做蛋糕、做环保袋、“寻宝”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采桔子。 这天,天气有点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湿漉漉的味道。我们踏在爬满蚯蚓的小路上,向果园前进。一路上,新鲜的空气渗入我们的每一个毛孔,那久违了的、熟悉的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神清气爽。刚进入果园,我们就被这儿的景色迷住了。瞧,绿树掩映着黄澄澄的桔子,在蓝天的映照下,显得多美呀!桔树的树叶虽没有枫叶那绚丽的火红;也没有稻穗那耀眼的金黄;但有的是苍翠的绿色,微风拂过,树叶随风飘荡,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桔子从叶间露出了小脑袋,在阳光照耀下是那样的醒目。我连忙跑到桔树旁,细细观察着。它们最高的是我身高的两倍,矮的也有我一般高。树梢上挂满了桔子,都把树枝给压弯了。看,那叶子有的油光发亮,好像打了层蜡;有的绿得发黑,格外美丽。这些桔子更可爱。有的是金黄的,有的黄中带青;有的虽然很大,但还没成熟,是绿色的;还有得裂开了小嘴,朝我笑呢!看着看着,我的口水都快留下来了。我们沿着乡间小道,走向桔园深处。同学们摘桔子的模样真是千姿百态。有些男生真是贪心,采了一个特别大的。你瞧,他慢慢的剥开那又青又厚的皮,望着那诱人的桔子,连忙掰下一片,往嘴里送。忽然,他皱起了眉头,我猜想,一定是太酸了。一旁的同学看到这一幕都开怀大笑,弄得他不知所措。于是,去询问了旁边的同学,这才知道什么样的桔子好。他又采了一个,这次,他露出了笑脸。我猜,这个,应该是甘甜的吧。我望着那么多的桔子,挑三拣四,终于选了一个又小又黄的,摸上去软软的,“咔嚓”一声,我轻轻地把它摘了下来。剥开皮,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接着,我又采了好几个桔子。塑料袋越来越沉,数一数,已经有40多个了。这时,我的目光被一个又大又黄的桔子吸引住了,可惜它长得太高,我摘不到。我拼命掂起脚尖,伸长手臂,还是摘不到。这时,我发现“巨人”朱正宇 正站在我身旁,我连忙请他帮我摘下了这个令我急得直跺脚的桔子…… 啊,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该归队了。品尝这自己采的桔子,同学们脸上都笑成了一朵花。说话声、笑声、喊声,融成一片,响彻桔园上空,多像一首动听的交响乐。采桔子活动结束了,大家拎着沉甸甸的袋子,满意地走出了桔园。我踏上了回基地的路程,望着渐渐消失在我视线中的果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这满园的果树,不都是农民们付出了汗水得来的吗?我们在学习上也是这样,只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定能收获累累的硕果。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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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莲的清香若来世,必愿做一个采莲的男子,采一朵莲的心事入怀,挽一沁莲的清香入鼻,剪一袭莲的淡雅入眸。在莲池摇水度过一个个的世界,匐在木船上听水的跳跃,听莲静无言,感一段心事,触一夕回忆。时光像开在静莲上的微笑,呆滞成了不灭的心跳。可今生就像一场似虚似实的梦,我们在旅途的泥泞中,转不去一身的污尘。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就像是从尘世延展开出的洁净。莲濯清涟而不妖,似芙蓉出水,而又不显得妖媚。她是一个洁如月华的柔情女子,他又是一个钢如钻石的豪情君子。她伏一柄冰封的血剑,斩却那贪念嗔痴,溅污泞于九尺之外。铿锵的情,足以揉碎任何的伤悲。着一身简素青衫,来这清香小岸闲坐,定能等到一个乘着油璧车的女子,虽身处烟花之地,但心却结成了一个精诚的纯质。在一眸中,可以读过彼此前生的事迹。为什么,一个人的出身可以让一个人的爱倒退,倒退到一无所剩,倒退到连生命都要付出。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带着她逃,逃到一个僻静、枯老、无人可寻的山庄,庄中只有一池莲便够了,在月圆月隐的岁月里,携莲香入梦,梦里便会清宁,简静。掩一眸泪,允以明媚。裁着如水的时光,唤起我们的约定,在夕落的烟朦里,没有了那个说好要永远牵着我的人。总有些承诺太过牵强,引动了一生,却没人能坚持在最后。当初的执尔之手,如今却与拐终老。当初的生死契阔,如今只是一张寻常不过的草纸。我没有负如来,因为我在佛前就没有祈福以后,我负的只是你,夭折的心事注定把我葬在莲的枯叶里,趁着莲未开,请让我离开。你离开一个地方,会不会再爱上另一个地方。你昨夜碎了所有的莲,离开了。料峭的风,拂过残莲的痛,亦拂过了我的伤。我不明白星座书笺上的绝配,会在现实中躲的那么远。在小树下,我愿痴成一股风,只围绕着自己最爱的。曾经沧海的水会不会枯尽,曾经的巫山的云会不会消尽,我路过的花全都败了,我不去修缘,因为我的缘早就散了。就等你在扬絮纷飞的季节,待汝归来,飞絮若雪。我在池里不停的植入新莲,希冀着当莲溢满池的时候,你回从时光的角落,袭一身素色衣裙,落步而来,身上亦不带任何尘淖,颊带明媚,我的心如莲静,我知道你心中仍有一阵风是吹向我的。可是我始终不会知道,莲植尽后,一季莲开,一季莲落,却没有任何脚步接近。如果可以我愿白染发髻,用一花甲换见你一面;如果可以我愿折腰劲骨,用一身康换见你一面;如果可以,或许开始的一个擦肩都成了我最美的祈愿。那一年,我爱莲,所以爱上了你。那一天,凉亭的屋檐很低,低过了我们的青春。那一天,荼靡还未开尽,我便取之而燃。那一夜,夏风很潮,湿了两个人的心事。那一夜,莲影绰约,暗香微浮,你对我说了出身,我惊讶。那一夜,你摘了一朵莲,滴了几滴泪。让爱删减心事,独留一份素简就够了。这爱,无关缘使,只关莲。在清风皎皎的夜里,莲香浸入了梦,梦里,你刚下油璧车,便对着身边的女侍说:这莲真美!只因这句话,却卷起了彼此一生的风戈。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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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采竹笋“家中常有八珍尝,哪及山间野笋香!”这句诗,道出吴昌硕对竹笋的喜爱。竹笋,是大自然对人类无私的馈赠。采竹笋,亦是体验快乐和艰辛的好事。四月的江南,几声春雷叩响,几场春雨过后,气候越发温润,泥土变得松弛,雨水滋润了万物的生命。无须多久,那苍翠竹林里,一根根裹着厚厚笋衣的竹笋就破土而出,齐刷刷地钻出地面,欣然挺立莽莽竹林中。十万大山里,苗族土家族世代在此生息、繁衍。居家依山傍竹,采食不乏山珍,竹笋就是他们最爱吃的一道家常小菜。农历三四月,山里山外,山顶山涧,处处都能碰上采竹笋的老人与小孩、男人和女人。十二岁那年,我曾跟随章伯上山采过一次竹笋。那座山,叫蛤蟆岭,好高好大,是家乡有名的一座大山。山腰以上是茂密的松柏树,山腰以下直到山涧,全是大片大片的野竹林。钻进竹林,人仿佛也融入万竿修篁之中了。山涧有一股潺潺流动的泉水,清亮清亮的。太阳透过竹叶、树叶直射水面,有着“返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的诗意。看到竹笋了!密密匝匝的竹林中,竹笋层出不穷。有的长在空荡荡的林间地上,有的从荆棘刺丛中冒出一截,有的刚从地里伸出一个带着几个叶片的头来,有的正拼命从弯曲的石缝中往外挤,整个身儿都七弯八拐……他们顶着露水,呵着雾气,带着新鲜的雨露,夹着泥土的芳香气息。我急不可耐地弯下腰伸出手,拼命地采,拼命地折,一根、两根、三根……无数根竹笋齐刷刷地被折断,竹林里不时发出“咔嚓、咔嚓”的竹笋断裂之声。长满竹笋的竹林,会被竹枝竹叶和一些不知名的植物覆盖,遮天蔽日。采竹笋时,需要弓着身子在竹林搜寻。弯久了,腰憋得生疼生疼,要想伸展一下都很费力气。先要用手轻轻撩开捂盖在头顶上的竹枝竹叶和荆棘藤蔓,才能直起身来。身子站直了,抬起头来,只能从繁茂的树枝树叶中,窥见星星点点的广袤苍穹。站在密密匝匝的竹林中,有着融入大自然的舒心和惬意。其间,常能听到栖息于树枝上的土画眉发出“踢踏、踢踏”的叫声。惊喜之余,再想细看时,它们会伴随着“踢踏、踢踏”的惊叫声,张开翅膀向远处飞去。渐渐地,竹林里变得阴暗起来。慢慢地,太阳已没入远山的草丛中,一挂弯弯的峨眉月已镶嵌在湛蓝的夜空。“收工啰!”远处传来了章伯的呼喊声。看着眼前的一大捆竹笋,虽很累,却又有着满满的成就感。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Array。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文章按事情发展的顺序,记叙了…的事,语言比较流畅,层次较清楚,自始自终显得其乐融融。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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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翁明朝快要灭亡时,各地战争纷起。山东长山刘芝生聚集了数万人马,准备南渡黄河。一天,一个肥胖的男人来到军营门口,敞开上衣,露出大肚子,要求会见起兵的头人。刘芝生请他进营寨谈话,两人话很投机,谈得很高兴。问他姓名,他自称采薇翁。刘芝生留他在军中作军师,并想送他一把刀,采薇翁说:“我自己有锋利的兵器,不需要矛戟了。”刘芝生问他:“你的兵器在哪里?”采薇翁便掀起衣服,露出肚皮,只见肚脐眼大得可放进一个大鸡蛋。他屏住气把肚子鼓起,忽然肚脐中嗤的一声冒出剑把,一抽,出来一把剑,剑口白如霜雪。刘大吃一惊,而采薇翁却笑着指一指肚子说:“这是兵器仓库,什么都有。”刘芝生叫他拿一副弓箭,他又像先前一样,一运气就从肚脐里冒出一副。稍稍歇息,又有一支箭从中飞出,飞出的兵器应有尽有。过了一会儿,采薇翁把剑插进肚脐中,剑一下就没影了。刘芝生把他看作神仙,与他同吃同睡,对他很尊敬。当时军营中号令虽然严明,但因都是乌合之众,时常有些人出去抢劫掠夺。采薇翁对刘芝生说:“兵贵在纪律严明,现在你率领着数万兵士,却不能镇住人心,这必然会失败。”刘认为很对,便采纳了他的建议,对士兵进行整顿,对那些掠取妇女和财物的人,斩首示众。这样,军中纪律稍好一些,但违纪的事还是没有断绝。采薇翁不时骑马到兵营各处查看。军中那些骄横的将士,常常不明不白地掉了脑袋,大家都怀疑是采薇翁干的。采薇翁整顿军纪的措施,使兵士们对他又怕又恨。于是,各部的头领都在刘芝生面前说采薇翁的坏话:“采薇翁行的是妖术。自古以来,名将靠的是智谋,没听说靠妖术的。现在很多无辜的将士,往往不知缘故地掉了脑袋,闹得人心惶惶。你和他在一起,也是很危险的,不如把他干掉。”刘芝生听从将领们的意见,想等他睡着后杀掉他,便派人去看采薇翁,当时采薇翁正在睡觉,鼾声如雷。众人大喜,派士兵把房子围住,叫两个人拿刀进去砍断他的脑袋。可是,等到刀子一提起,脑袋又长好了,仍旧鼾声如雷。刺客又砍他的肚子,只见肚子裂开了但没有流血,肚中藏着无数兵器,刀尖枪尖都露在外面。众人看了大惊,不敢上前,只是远远地用长矛去拨他的肚皮,不料肚子里的铁弩都射了出来,射中了好几个人。众人惊散,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刘芝生,刘急忙去找他,那个神秘的采薇翁早已无影无踪。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0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