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司马懿
一谈起司马懿大家一定会想到在空城计中大败与诸葛亮败军之将,很多人盲目中百诸葛亮。而司马懿远比诸葛亮聪明一百倍。
空城计中虽然败于诸葛亮,很多人盲目崇拜诸葛亮。其实这场战役是司马懿胜于诸葛亮。司马懿在魏国政敌很多。如果司马懿这是杀了诸葛亮,那他就失去了利用价值。曹丕就要杀他。曹操生前说过,只有司马懿才能打败诸葛亮。即要重用他也要防着他。虎视鹰眼不可付之兵权久违国家大祸。司马懿为了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发展空间。何不放诸葛孔明一马。正在司马懿退兵时,诸葛亮对旁边的大臣说。司马懿对我了解得一清二楚。而我对他一无所知!说明诸葛亮自己承认不如司马懿。
诸葛亮在北伐时最怕的就是司马懿,后来听了马谡的意见,用瑶言的方式使司马懿被曹丕收了兵权。诸葛亮不敢与司马懿正面交锋,说明诸葛亮惧怕司马懿和司马懿打仗。有一次诸葛亮和司马懿打仗,诸葛亮技穷。把一件女人穿的衣服送给司马懿。想要刺激司马懿。司马懿生知诸葛亮没了办法。把女人穿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这种大智如愚的精神是诸葛亮不能及的。诸葛亮身为一带有名的军师。用这种方法刺激司马懿真是荒唐。假如诸葛亮是火司马懿就是水,万物相生相克,司马懿总是诸葛亮克星。原本诸葛亮是主动,而司马懿出现是诸葛亮使诸葛亮变成被动。诸葛亮死后蜀军退出魏国使魏国绝出逢生!诸葛亮这个玩家,赔了本钱还赔了性命真是可悲啊!司马懿真是大智啊!
司马懿是历史的神话,他使魏国决出逢生,战争从被动成为主动,这种神力诸葛亮能为吗?难道司马懿不比诸葛亮聪明一百倍吗?
宁国市汪溪中学初一:叶胡宁
《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哲尔赛岛的旅行很是让让人感到愉快。
为了避免再次遇到于勒叔叔,父亲和母亲决定改乘圣玛洛船。
此时的我站在船头上,时不时的会向那片远离我们的小岛望去。此时天空已经乌云密布了,刚刚还是平静的海面忽然掀起了一番浪潮,海水溅到了我的布衣上。
母亲严肃的脸转向我“约瑟夫,快躲进船舱里!”
我跑进了舱内,去挑选一个紧挨着舱门的座位,我微微地打开了舱门,是为了想听父亲和母亲之间关于于勒叔叔的谈话。隐约能听见母亲的怒吼,父亲则在一旁浅声地应答。
我的叔叔,正在船上卖牡蛎。夜深了,他在哪里停歇?下雨了,他会在有伞遮雨的地方买牡蛎……种种的猜想在我的脑海里环绕。我又开始责备父亲,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那心急如焚的母亲……究竟为什么于勒叔叔不可以和我们团聚?此时此刻,我的鼻子酸酸的。想了五年,盼了五年的于勒叔叔,为什么大家又如此绝情呢!
透过舱口,一把银色的利剑刺透了海平面,整个海面开始不安了起来,狂风撕破了海平面。灰白色的浪花被狂风急推黑褐色的岸。我的目光呆滞了,只得回头望了望,愿上帝保佑——我的叔叔。
在家乏了数日,不久,叔叔来信了
“亲爱的哥哥,我又得到了一笔不错的收入,这些抄币是五年前拖欠你们的,真的很抱歉。如今我能如数奉还,若有得空闲,我一定会同你们一同过上好日子的!若还有这样的机会,真希望还能有这样的机会……”
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我既兴奋又紧张。于勒叔叔终于不再买牡蛎了!
三年后,我长大了,从那以后,他再没来过信,因此,每当我想起他那又老又脏的脸,我都会读起这封信。或许,她还在卖牡蛎,或许他违背了诺言还在忙于工作。或许,是一种不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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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司马懿今天我来到三国时期魏国的都城洛阳,听街上的人们说司马懿因为多疑所以只诸葛亮一人便打退了司马懿十万精兵,现在司马懿在军中正茶不思,饭不想那!于是我就来到的军中,会见了司马懿,只见司马懿的眉头紧锁,十分的不高兴,我便避过了这个风头几天后再去采访。于是三天我又一次的减去司马府,这一次的司马懿表情到没什么了,我便鞠了个躬,司马懿让下人上座。坐下后我便开始了我的参访“请问?您对诸葛亮有什么看法?”“诸葛亮,是一个神人,是我不能比的一个神人,要是我们魏国能有这种人才那就好了。”司马懿一边说一边窜拳头。“那么,请问您对待您的这一次失败是怎样看待的?”我说话是的声音十分的小,因为我怕撞到枪口上,要是惹得司马懿大发雷霆我认我的小命可能会不保。“哈哈。”司马懿大笑一声,这可是让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呀!停顿了一会后司马懿意味深长的自言道“兵败乃兵家常识,兵败乃兵家常识”然后正视着我说“我承认我的智慧没有诸葛亮,也承认我的疑心很重,而且在你刚刚到的时候我还怀疑你是不是蜀国的奸细。但是我并不会自暴自弃,因为世上是没有完美的人,大家都是在失败中成长起来的,而且人的一声也不可能没有失败,我甚至感谢这次失败。”司马懿的口中带着些高兴的语气。我万万没有想到司马懿会这样的回答于是我又问“都督您现在的位置已经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了,为何你还要在多次伐蜀的战役中亲自出马呀”司马懿笑了笑说:“正因为我是都督我才要领着头去呀!如果我不肯去,何人敢去?再说人生也正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起来的,如果我每次伐蜀都不去,那我怎能获得更多的经验,怎能摸得出地敌人的底细?”……谈话持续了很久,直至黄昏,再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想“司马懿真不愧是圣人那!”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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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司马迁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一说山西河津,一说陕西韩城)人,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他10岁开始读古书,学习十分认真刻苦,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20岁那年,司马迁从长安出发,到各地游历。后来回到长安,做了郎中。他几次同汉武帝出外巡游,到过很多地方。35岁那年,汉武帝派他出使云南、四川、贵州等地。他了解到那里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他父亲司马谈死后,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司马迁接替做了太史令。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与天文学家唐都等人共订“太初历”。同年,开始动手编《史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了汉武帝,获罪被捕,受了“腐刑”。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掌握皇帝的文书机要。于是他发愤著书,全力写作《史记》,大约在他55岁那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成就了《史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130篇,52万余字,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对后世的影响极为巨大,被称为“实录、信史”,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列为前“四史”之首,与《资治通鉴》并称为史学“双璧”。因此司马迁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史圣。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司马相如合称“文章西汉两司马”。司马迁的少年时代,“耕牧河山之阳”。司马迁在这“山环水带,嵌镶蜿蜒”(《韩城县志序》)的自然环境里成长,既被山川的清淑之气所陶冶,又对民间生活有一定体验。10岁,司马迁随父亲至京师长安,得向老博士伏生、大儒孔安国学习;家学渊源既深,复从名师受业,启发诱导,获益不浅。这个时候,正当汉王朝国势强大,经济繁荣,文化兴盛的时候,张骞奉使通西域,卫青、霍去病大破匈奴,汉武帝设立乐府,也是司马迁在京城里丰富见闻,热情迸发的时候。司马迁大约20岁开始外出游历——“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回到长安以后,做了皇帝的近侍郎中,主要职责是守卫宫殿门户,管理车骑,随从皇帝出行。他随汉武帝到过平凉、崆峒,又奉使巴蜀,他到得最南边是昆明。据司马迁自己说,他少年时期曾经“耕牧河山之阳”,也就是说他儿童时期曾经在家乡从事过一些农业劳动。后来他的父亲司马谈到长安做了太史令,司马迁随父亲也到了长安,然后在父亲的指导下,他刻苦读书,打下了深厚的文化基础,他拜了很多名师做老师。司马迁的家族,就是他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史官,而作为史官,他有责任来记载帝王圣贤的言行,也有责任来搜集整理天下的遗文古事,更有责任通过叙事论人而为当时的统治者提供借鉴。那么他的父亲司马谈就有志于整理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试图撰写一部规模空前的史著。就是写一部史书,从他父亲开始就已有这么一个理想,他的父亲做太史令之后,就开始搜集阅读史料,为修史做准备。但是司马谈感到自己年事已高,要独立地修成一部史著,无论是时间、无论是精力,还是才学知识都还不够,所以司马谈寄厚望于他的儿子司马迁,希望他能够早日参与其事,最终实现这样一个宏愿。于是,司马迁在读万卷书的基础上,开始行万里路,司马谈要求他儿子来进行一次为期两年多的一次全国的漫游。司马迁从20岁开始的全国漫游,是为写《史记》做准备的一次实地考察,他亲自采访,获得了许多第一手材料,保证了《史记》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他这个漫游,也是《史记》实录精神的一种具体体现。比如说,他漫游到汨罗江畔,在当年屈原投江自沉的地方,他高声朗诵着屈原的诗,他痛哭流涕,所以他写《屈原列传》写得那么有感情,他是亲自去考察过,他是在学习屈原的基础上来写屈原的。比方说,在韩信的故乡淮阴,他也搜集了许多有关韩信的故事,并亲自去问别人,说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了解韩信为什么能够受胯下之辱而不发怒,不愿意去做出非法的事来,忍了。韩信那么高的个子,从一个流氓两个腿之间爬过去,如果按照他的个性,一刀就把他杀了。但是如果把他杀了,后来就不能够建功立业了。韩信后来帮助刘邦推翻了秦王朝,建立了西汉,封王封个侯,回了故乡,韩信自己说:如果当初我把你杀了,我就没后来的建功立业,所以小不忍则乱大谋。再比如说,在曲阜他去瞻仰了孔子的墓,还和孔子故乡的一些儒生在一起揽衣挽袖,一步一揖,学骑马,学射。学行古礼,以此表达他对孔子的纪念。再比如说,在孟尝君的故乡薛城,他走乡串巷,考察民风,而且他考察这个地方的民风跟当年孟尝君好客养士有什么关系,所以他走一路、考察一路。可以这样说,司马迁在漫游的旅程中,不放过任何一个了解历史的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存留于人们口碑上的故事,获得了许许多多从古籍当中所得不到的历史材料,同时他深入民间,广泛地接触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使得他对社会,对人生的观察、认识逐渐深入。此外他遍历名山大川,饱览了祖国山河的壮美,陶冶了性情,从而也提高了他的文学的表现力。所以说司马迁的这次漫游,正是司马迁走向成功的极为坚实的一步,是非常典型的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司马迁38岁时,正式做了太史令,有机会阅览汉朝宫廷所藏的一切图书、档案以及各种史料的机会,他一边整理史料,一边参加改历。等到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中国第一部历书《太初历》完成,他就动手编写《史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带兵三万,攻打匈奴,打了个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李广利逃了回来。李广的孙子李陵当时担任骑都尉,带着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战。单于亲自率领三万骑兵把李陵的步兵团团围困住。但是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杀了五六千名匈奴骑兵。单于调拨更多的兵力,然而仍然无力与李陵相抗衡。就司马迁发愤写《史记》在单于准备退军之时,李陵手下有一名军候侯敢叛变,将李陵内部军情告发。告诉单于李陵后面没救兵,而且教单于部下制作连发连射的弓箭。单于于是继续与李陵作战。最后李陵寡不敌众,只剩了四百多汉兵突围出来。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大臣们都谴责李陵不该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听听他的意见。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汉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这样为李陵辩护,是有意贬低李广利(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说:“你这样替投降敌人的人强辩,不是存心反对朝廷吗?”他就把司马迁下了监狱,交给廷尉审问。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第二年汉武帝杀了李陵全家,处司马迁以腐刑。腐刑是个奇耻大辱,污及先人,见笑亲友。司马迁在狱中,又备受凌辱,“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棰,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司马迁《报任安书》)。几乎断送了性命。他本想一死,但想到自己多年搜集资料,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要写部有关历史书的夙愿,因此为了完成《史记》的写作,忍辱负重,希望出现一线转机。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汉武帝改元大赦天下。这时司马迁50岁,出狱后当了中书令,在别人看来,也许是“尊宠任职”,但是,他还是专心致志写他的书。直到公元前91年(征和二年),《史记》全书完成,共得130篇,52万余言这样一个忍辱负重修史记,公正明理,不畏权势,博古通今的伟大人物,怎能不让人喜欢与敬佩?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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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司马迁在浩瀚烟云的史林中,他曾苦苦挣扎,他曾安然长笑,他曾默默祈祷。他为人类历史记录下了一段不朽的传奇,他就是《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司马迁是人臣,但他更是史官,他敢于在朝廷直谏,更敢于在千年中批判。司马迁在看到李陵的文书时,他似乎看到了汉武帝的心情,他不容任何人有损大汉威严,因此,司马迁挣扎着渡过了那一段伤心的日子,他家虽然世代为官,但俸禄却不高,在他最需要有人帮助时,其他人却冷眼旁观,任人对自己摧残,他痛恨所有人,他痛恨汉武帝的无情,百官的自保,千年前后的那些人小人。司马迁是一个很真实的人,他看到了伤痛也看到了希望,他要继承孔子作《春秋》的遗志,他要让后人真正地看到一个“内多欲而外仁义”的汉武帝。如此,他看到了《史记》。司马迁用一个文学的字眼写出了一个史学的真言,他是成功的,他看着自己的《史记》,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他要褒贬历史,,他要还原历史,在司马迁《史记》中传奇总是在前,评论总是在后,他要人们真正读出每个人真实的历史,即使赞赏信陵君也不会只写信陵君的优点,他也会斥责信陵君,他痛恨汉武帝,但他会真实的写出汉武帝雄才伟略,写出了他对中国版图奠定基础所作的贡献,司马迁为史记而生,为史记二死,他同样“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史记》映照出了千年的不朽,他可以安然的长笑而终。司马迁已不在,但他的《史记》却在,他的思想却在。他不仅给了我们真实的历史,他更给了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不要过分的看待或者看轻一个人,他的祝福是给我们留下的,也希望通过我们继续留下去。鲁迅称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在《离骚》”,永远的司马迁正是给了我们永远的《史记》,给了我们一种民族气节,永远的司马迁永在你我心中激荡,奏响大地之歌。7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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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月“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我李太白咏月的诗。就是当时我在一个孤独寂寞的夜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外面喧闹的街市使我思绪万千。独自在他乡的夜晚里,我想到了当时临走前的场景:母亲心酸的对我说,儿子,你已经年过花甲了,自己可以照顾自己,不要在外面多喝酒,不然会对身体有害,小心在外地被人骗了钱,倾家荡产,晚上连个住处都没有……想到这里,我看到窗前有一壶好酒,是自己花了二两银子从酒楼里买来的,我走了过去,拿起酒壶,倒在酒杯里。一饮而尽,心里不经有点酸酸的,不能与好友杜甫、孟浩然一起满饮此杯。只能孤身一人喝下这杯苦酒。心里不好受,我的眼泪想流出来,却又被收回去,我好想回家,我仰天长叹,惊得几只做着好梦的夜鸟扑翅飞走了。我想亲人,不知道他们还好吗?他们在又干什么呢……多少的事情让我思念,我惆怅万千,又感慨万千,却没有一个地方让我倾吐苦水。我不禁悄然落泪,又倒了一杯苦酒,痛饮一番。我有些醉了,把地上皎洁的月光看成了晶莹的霜。举头怅望夜空,一轮明月在云层中若隐若现,好像也想对我说什么似的。一会儿后也不知到了哪儿去。我垂下了沉重的脑袋,想起了故乡的好风景,一条古老的幽径在我脑中浮现出来,是我儿时走过的小路;又想起一根断裂的锄头,是我不小心把它摔断的;一条活灵活现的小鱼,是我把他从小河里捉来的;一件破旧的衬衫,是我儿时穿过的衣服。我泪如雨下,顺手拿起了一旁的酒壶,喝到一滴不剩。醉翻在床头,梦里看见了我回到了家……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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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柳》相比于李白和杜甫,贺知章算是个很幸运的人。据说,他一生当中,在仕途上一直很顺,在平时,他喜爱喝酒作诗,更喜欢在闲暇之时外出游山玩水。话说这一天,他一个人来到了一处山清水秀之地。这里美丽的风景一下子就把他吸引住了。于是,他决定在附近的一家小客找住上一晚。第二天,他早早地起床了,推开窗户,外面正下着浙浙沥沥的小雨,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贺知章伸了一个懒腰后,赶紧洗漱更衣,他决定等雨一停,就要去外面走一走。贺知章下楼的时候,遇到了客找里的小伙计。小伙计见到他,连忙打招呼:“客官好,这么早就起来了,您是不是想去附近的天鹅湖走一走啊!”贺知章一听,连忙问:“什么,你们这附近有天鹅湖?我怎么不知道呢?”“是啊是啊,就在这附近不远,那里的景色可美呢!就连李白大诗人也去过那里呢!”“是吗?我还不知道呢,我一定要去看看,我马上就去!”贺知章赶紧吃完早餐,摇着一把羽毛扇就上路了。这时,天气早已经放晴了,阳光也出来了。正是一个外出的好天气!贺知章走在了泥泞的小路上。两边的田野里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湿润的泥土散发出阵阵清香。小路右边有几棵桃树,树上开满了粉红的桃花。左边还有几棵梨树,开着洁白的梨花。在每一片花瓣上,都滚动着晶莹的水珠儿。这时,传来了牧童的吹喝声。不一会儿,一个牧童牵着一头老水牛过来了。贺知章看着眼前这一派美妙的田园风光,心情特另.I,的好。在这时,走在他前面的老水牛突然拉了一大泡牛粪,而他又没有看见,恰好一脚殊在了牛粪上。他脚下一滑,摔了个仰面朝天。改写《咏柳》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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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莲自古诗人以咏莲为诗者不乏佳篇,咏莲的风姿,颂莲的神韵,歌唱莲的品格。凡赏莲者都会从莲里余韵出一番独道的滋味,要不怎有“娥娜似仙子,清风送香远。”“满塘素红碧,风起玉珠落。”等等一些赞莲的诗呢?在《爱莲说》中,作者重点描写莲的特征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道德信念,而这位将莲比作君子的周敦颐,想要传达的思想是我们又是否真正体会?作者叹息真正爱菊“隐逸的高士”极少,爱莲“高尚的君子”也罕见,可是却有很多人爱象征富贵的牡丹。这只能说明贪图富贵的俗人很多,他们不能真正品味出花的韵味,更不用说莲。有人说;“怜君自来高格,爱莲谁若敦颐。”是啊,想必真正了解莲的人不多啊!莲,洁净而清香,朴素而不庸,高贵而不傲。若远观,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像一个眉目清秀的才子,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娃娃,给人感觉就是那么惬意。若近观,花苞白里透红,新叶嫩枝,映入眼连,扑面迎来芬芳的香气。可是莲不怎么映人注目,陆地上百花齐放,争鲜夺艳,又有谁去理会这碧水中默默散香的莲呢?只有爱莲的人罢了。“既然不愿纤尘染,何必立身淤泥中。”也许莲并不是愿意生长在淤泥里,也许立身淤泥而不染是莲对命运不公做的反抗,也许莲是以身作责,让那些凡夫俗子醒悟,也许他只想默默的奉献自己的香。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6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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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红红,不仅是一种颜色,更是一种感情。红,是生命的颜色,是英雄的颜色,更是坚强的颜色。哪个人体内流淌着的,不是红色的血液?解放军战士,不畏艰难,永不退缩,绝不屈服,用鲜血染红的旗帜,就是我们的国旗;国旗的一角,就是每个少先队员脖子上系着的红领巾。啊,解放军战士用鲜血凝成了一条通往新中国的红色的道路!湛蓝的天空中,五星红旗迎风飘扬,那抹红,在蓝天中是多么鲜艳!校园中,一抹抹红在同学的胸前垂拂着,那一抹抹红,是多么耀眼!一个中国人的生命里,缺少不了红,每当见到红色的国旗,红色的领巾,红色的天安门,每一抹红色,我心里都激情万丈,生命因为红而激情无限!红,是吉祥的颜色,是喜庆的颜色。每逢春节,总少不了红。红色的鞭炮噼啪响,红色的对联门前贴,红色的烟花空中放,红色的灯笼高高挂,红色的红包人人拿,真是红红火火!红是好运的象征,本命年,要穿红内衣,红袜子来祛邪;红是爱情的象征,结婚时,新房总以红色为主,红被子,红玫瑰,红枣,总少不了。红,是胜利,顺利,盈利的颜色。有个词,“开门红”,每个人都十分熟悉,红代表了胜利,好运,还有个词,红运,红则代表了顺利。股市上,红色的线代表了上涨,绿色的线代表了下跌,许多股民,看到那一根根上升的红线,总会兴奋不已……红色的脉搏,在手腕上搏动,红色的血液在生命中流淌,红色的心脏在胸口跳动,红的的鲜花在枝头盛开,深红,浅红,朱红,赤红,血红,玫瑰红……满眼,已都是那耀眼的红!红,我心中永远最崇高的颜色!6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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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梅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题记刺骨的寒风,仿佛要把世界冰冻。曾经的春意盎然,草长莺飞果已被寒冬腊月,冰冷严寒所代替。这里原是一片花海,可玫瑰、月季经受不住天气的考验,在寒冬来临时沉沉睡去。在那素白的雪原上,白雪刺得眼睛生疼。白色,白色,无尽的白色,白地得让人不知所措。刹那间,一抹跳跃的红色射入眼眶,红得像火,温暖了你的心;红得像血,使你的生命焕发光彩;红得像黄昏的落日,让你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静谧。那是一株梅古往今来,文人们见了梅可能都会难过又喜悦地笑一声。难过,梅那生长环境的恶劣,无人欣喜的寂寞、暮雨黄昏的愁苦,难过梅花处境的悲凉。喜悦,梅那坚韧刚强的品格,她无意争拖春光,却惹来众多凡花俗朵的嫉妒。纵使凋落于地,马踏车碾而成为尘埃,仍香气不改,精神犹在。这不正是一些人的精神缩影吗?“一枝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晴雨,加上五脏六腑七嘴八舌九思十想,教必有方,滴滴琳水诚滋桃李满天下。”教师,一个神圣的职业。们把最宝贵的东西知识传授给我,自己却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只要看到我的好成绩,她们便会露出欣慰的笑容。你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元朝著名画家王冕,性格孤傲、鄙视权贵生爱好梅,种梅、咏梅·又攻画梅。所画梅花花密枝,生意盎然,劲健有力。一首《墨梅》至今令人赞叹不已:“吾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哦,这高洁、淡雅,坚强的梅!6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