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鞋,渐行渐远的温情之舟1200字以上

布鞋,渐行渐远的温情之舟

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把与自己相关的整个乡村从记忆中搬迁至眼前重新温习和试图回溯时,总会再一次看到那些大路小路上,黄土漫漫如细腻稀软的汁液,每每留住百千脚步踏过时的印痕,却转瞬又在风中雨里漾漾地翻覆,掩埋了路上一切踪迹。但记忆中土路印满脚印的画面却不曾被风蚀雨淋所破坏,那种诸多脚印交错重叠的景象怕是要做了土壤和人踪的化石。乡村中的人影早已湮没在沟沟岔岔中去了,最后经过的那个人留在路上的两行脚印却还清晰可辨,光滑,平整、单薄,甚至算得上是有些水润,这两行人的脚印旁,夹杂着牛、驴、羊们的蹄印,深浅不一,像是陪伴在那人弦乐般顺畅的脚印边的小鼓点。亦或像行舟时船舷边缘激起溅开的微小水花。在这样的路上,它们和谐共鸣。

这两行脚印便使人想到布鞋了——那浩瀚如海的高原之上,承载了一个又一个年轻力壮或年迈佝偻身躯的叶叶小舟。这些小舟遵循着天时与人命,白天漂浮在黄土海面之上,吆喝了大鱼小鱼般的牛羊群去放牧,夜晚时,它们则停泊在主人的梦乡边。

男子们的布鞋多是黑色。早些年,乡村的人们尚且生活在虽然清贫但不乏典雅的年代,这些黑色的布鞋上都曾被装饰了花纹。妇女们在丈夫能穿出去展示的布鞋上用针脚争奇斗妍,雍容优美的云勾子图案从容地舒展在鞋头鞋帮,再用规整严谨的城墙垛子图案饰了边儿,对一个男人倾注的感情在匀称的白色小针脚中被种植繁衍。如今男式布鞋只留下一面面肃静的黑,样式也变得简洁。女人们对美的敏感更为显著一些。当男子们的布鞋尚且飘着云朵时,她们的布鞋一律盛开着繁花。男为天,女为地,天地之象,阴阳之分,在更接近生活本质的陕北乡村中如此优雅地展现出端倪。成亲时,女子们的那双婚鞋娇艳欲滴,朱红的底儿上,女儿家的心思被小心收拢成莲花、牡丹、梅花、桃花,有的还欲语还休地在水绿的枝蔓上点缀了小小的果实,几乎要让人嗅到新媳妇心中清幽淑惠的香气。但如昙花一现,随着男子们的布鞋成为净面,女人们鞋子上那些花蔓也终于凋谢,她们的鞋面演变成了新式的红条绒或条呢布,有的则同男子们一样把自己的布鞋面也做成黑色。究其原因,大抵是女人们开始愈来愈多地参与生产劳动,旧时那些典雅的颜色已无法经受土埂田畔的磨砺。只有布鞋中的鞋垫作为附属物竟一直完好地保存了下来。鞋垫上依然花红柳绿、鸳梦鹊飞、蜂蝶奔忙。布鞋成了围墙,女人们把流淌在血液里的天性和欢欣全部移植在了这围墙内的两畦花圃中。

母亲和姨娘、姑姑们的眼睛已开始昏花,年轻的女子们早已遗弃女红技能。多少年来,再也没有了与黄土地中的乡村隔着层层棉布相亲相近的时刻。城乡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工业时代的便捷正彻底取代手工时代的劳累和繁缛,在这期间丧失的美感已无法追寻。布鞋们已载着那些旧人飘向了黄土之洋的远处或深处,唯有留守在乡村的一些老人们依旧守着布鞋,把他们光滑单薄的脚印再一次覆盖在已夹杂了诸多时尚花纹和形状的其他脚印之中去。我能体会外祖父那种穿着烂旧布鞋依然乐呵呵的心情,那是对过去岁月的怀恋,对给他做布鞋的女人们的怀恋,对乡村土地气息的怀恋,也是同自己命运属性之间的一种和协共鸣。  

有一次在老家,我和弟弟妹妹们去看我们出生时所住的土窑。土窑门窗全无,即将坍塌般黄土粼粼。冬日的阳光斜照在灶台上,那儿有一小堆颜色各异的孩童布鞋。我和弟弟妹妹欢呼着进去把它们提起来,争论着哪双布鞋是我们几个谁谁谁穿过的,不知不觉中,眼睛就潮了。

朦胧中看到儿时的自己,穿了其中的一双红底黑点儿的布鞋,烂漫地奔跑在绵软的黄土路上。

800字 初三 记叙文

你这是什么?妈妈指着我乱烘烘的头发。妈,你不懂,这叫帅!我叫平,是长荣中学的一名学生,成绩一般,长相一般,身高一般,平时在学校也没有多大号召力,只是一个一般的学校中一位一般的学生。

我这所一般的学校没几个学霸,但土豪还是不少的。他们总是有着最新潮的发型,穿着最贵的衣服,用着最好的手机而这一切,都是令我羡慕却又遥不可及的。我一般的家庭,自然没法让我拥有这一切。而土豪们每次穿着奇装异服出现的时候,总是会引起女生的阵阵尖叫哇好帅!我听了总不是个滋味,难道一般的人就没有春天了吗?

之后,我背着父母,悄悄的去弄了一个和明星都教授一样的头发,到班上后,自然引来了一些尖叫和眼球。我第一次尝到了被关注的滋味,便一发不可收拾的开始把自己弄的帅一点。开始在上课时弄出一些滑稽的言行来让老师尴尬,无边无际地爆粗口,跟着学校里帅的那一群人学了起来。渐渐地,我的人气高了起来。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样一来,我原本一般的成绩一下子滑进了差生的行列。班主任和我着急地谈了几次话,我却无动于衷。后来,有一天我戴着耳机听着很帅的音乐。隐隐约约听见班主任和父亲的通话。听见上不了高中心理有问题等话。电话挂断后,爸爸冲进我的房间,一把扯下我的耳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一把拽住我,去了楼下的理发店。回来后,他狠狠地揍了我一顿,我哭了,但我好像听见了妈妈的哭泣,后来爸爸好像也哭了。那晚,我彻夜未眠,想了很多。

第二天,我在手机上给死党们留言:消失半学期,不要找我了,再见!然后把手机、海报、杂志等一古脑锁了起来,带着我用来理发的钱进了书店。

一个学期以后,期中测试:数学100,英语100,语文96年级第一。哇,好帅!班上的女生尖叫着,掌声雷动。这一次,我真的帅了。

第二天,班上一个土豪,理着10元的头,拿着与我同款的烂手机进班,带着炫耀的成份,你看,这叫学霸头!我那时在背书,班上只有读书的声音,没有人理他,我只是觉得前后有几双眼睛在看我。我继续背书。

帅不是一个浮躁的形容词,只有一个人做好他的本份,就像学生,学习好,那才是真正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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